Ⅰ 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有哪些
法律分析:野生動物的行政主管部門有國務院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國務院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應當鼓勵、支持有關科研、教學單位開展野生動物科學研究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二條 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機關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或者不依法查處,或者有濫用職權等其他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機關責令改正,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記過、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野生動物是屬於哪個部門管
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農業農村部、公安部和海關總署在野生動植物方面也有一定的職責。
Ⅲ 野生動物誰管理
法律分析:陸生野生動物歸林業部門,水生野生動物歸漁政部門。野生動物保護指的是保護野生動物。法律所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野生動物保護組織主要的任務為保護野生動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第七條 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Ⅳ 野生動物保護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分析:主管全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部門是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縣級以上漁業主管部門分管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或者委託有關科學研究機構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進行調查、監測和評估,建立健全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狀況的調查、監測和評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野生動物野外分布區域、種群數量及結構;(二)野生動物棲息地的面積、生態狀況;(三)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主要威脅因素;(四)野生動物人工繁育情況等其他需要調查、監測和評估的內容。
Ⅳ 野生動物哪個部門管理的
法律分析:陸生野生動物歸林業部門,水生野生動物歸漁政部門。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志願者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七條 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志願者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活動。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野生動物保護知識教育。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Ⅵ 抓捕野生動物屬於哪個部門管比如打野豬
抓捕野生動物屬於林業草原部門管轄,在生活中要是發現了有人在進行非法狩獵的情況下,就可以向野生動物林業草原部門進行反應情況,在由該部門進行相關的後續工作,也可通過電話撥打12315舉報野生動物交易線索,市場監管部門將優先處理、從嚴查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抓捕野生動物法律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