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動物檢疫站是不是執法單位
動物檢疫站是行政事業單位,屬於國家執法單位,負責動物檢疫、防治等專業工作
㈡ 動物檢疫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由誰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設動物檢疫員,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鄉鎮畜牧獸醫站和其他有條件的單位聘用專業獸醫人員,作為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派出動物檢疫員,代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執行規定范圍內的檢疫任務。
㈢ 動物檢疫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設動物檢疫員,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作為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派出動物檢疫員,代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執行規定范圍內的檢疫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第三條 國務院設立動植物檢疫機關(以下簡稱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統一管理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的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依照本法規定實施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貿易性動物產品出境的檢疫機關,由國務院根據情況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
㈣ 動物檢疫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官方獸醫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取得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㈤ 畜牧獸醫局和動物防疫檢疫站一樣么
不一樣,是包涵關系,動物防疫檢疫站是畜牧獸醫局的下屬單位,要服從畜牧獸醫局的領導。有的地方防疫和檢疫分開了,動物防疫歸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管,而動物檢疫歸動物衛生監督所管。具體關系如下圖:
㈥ 動物檢疫站是什麼性質,有編制嗎
是事業單位,有編制.職責: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實施辦法》的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動物疫病控制方案並採取動物疫情緊急防疫措施;負責動物疫病的監測上報;負責辦理市外引進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檢疫審批手續;負責從事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單位和個人及其場所的條件審查,並進行監督;負責全市動物疫病防治員業務技術培訓和業務技能鑒定.
㈦ 動物檢驗檢疫是哪個部門管理
動物檢驗檢疫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部門管理。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主要包括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標示某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派官方獸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
法律依據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下列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貨主應當按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三)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第十四條 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場(戶);
(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了強制免疫,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三)臨床檢查健康;
(四)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乳用、種用動物和寵物,還應當符合農業部規定的健康標准。
㈧ 動檢所屬於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動檢所屬於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局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可以採取下列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一)對動物、動物產品按照規定采樣、留驗、抽檢;(二)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進行隔離、查封、扣押和處理;(三)對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具備補檢條件的實施補檢,不具備補檢條件的予以收繳銷毀;(四)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和畜禽標識;(五)進入有關場所調查取證,查閱、復制與動物防疫有關的資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需要,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車站、港口、機場等相關場所派駐官方獸醫或者工作人員。
㈨ 獸醫、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畜牧獸醫站,動物檢疫站這些部門的主要職能和關系
你說得有點復雜,我幫你理直一下:
一、獸醫,一般是指人,如官方獸醫(負責檢疫監督等工作)、執業獸醫(開診所、醫動物等)
二、.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般只有縣級以上才設置,鄉鎮級沒有。
A.動物衛生監督所:1、根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提出有關畜牧獸醫的法規和政策建議,承擔全市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工作,提出行政執法工作措施。
2、實施對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的監督和管理,承擔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業務指導。
3、實施種畜禽生產經營的監督和管理。
4、實施對草山草坡的建設、保護、開發利用的監督和管理。
5、實施對違反畜牧獸醫法律法規案件的調查和處理。
6、承擔全市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獸葯、飼料、飼料添加劑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7、依法對畜牧獸醫發放的相關證照進行監督和管理。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B、動物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組織實施動物疫病防治規劃,負責監督實施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和處置工作。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動物疫病的診斷、監測;動物流行病學調查,疫情評估,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風險評估和重大動物疫情預報、預警工作;
3、疫情測報站的管理;
4、動物疫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報告;對獸醫實驗室進行技術指導、培訓和管理;
5、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技術的推廣、指導、培訓;
6.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管網路管理;
7、動物免疫用生物製品的組織供應;
8、動物防疫、檢疫技術爭議的鑒定和仲裁;
9、獸葯、飼料質量和畜產品有害物質殘留檢驗、監測;
10、動物疫病檢測、檢驗方法的研究開發和推廣等。
三、鄉鎮級的畜牧獸醫站或動物檢疫站
這個就不要說得太多了,主要是負責檢疫及動物防疫工作。。。。這些工作由縣級畜牧獸醫局及動物衛生監督所委託
㈩ 動物衛生監督所屬於哪個部門
動物衛生監督所屬於畜牧獸醫局的平行單位,屬於事業單位。
動物衛生監督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直接授權的行政執法單位,職責是:負責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的監督;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生產、經營、運輸的監督;負責對有疫動物及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的監督;負責指導、監督動物疫情的撲滅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活動的監督;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行為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