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動物疫情由誰負責認定和公布
動物疫情由縣級以上獸醫主管部門認定;其中重大動物疫情由省級獸醫主管部門認定。 動物疫情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負責向社會公布, 其他部門和個人不得發布動物疫情。
違法發布動物疫情的,將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處一千元到一萬元的罰款。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突然發生,迅速傳播,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危害,以及可能對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在重大動物疫情報告期間,必要時,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毀等措施。
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與本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野生動物保護等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向社會及時公布全國動物疫情,也可以根據需要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公布本行政區域的動物疫情。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動物疫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遲報、漏報動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瞞報、謊報、遲報動物疫情,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三十一條 從事動物疫病監測、檢測、檢驗檢疫、研究、診療以及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迅速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及時報告。
接到動物疫情報告的單位,應當及時採取臨時隔離控制等必要措施,防止延誤防控時機,並及時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上報。
❷ 動物檢驗檢疫是哪個部門管理
動物檢驗檢疫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部門管理。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主要包括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標示某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派官方獸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
法律依據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下列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貨主應當按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三)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第十四條 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場(戶);
(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了強制免疫,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三)臨床檢查健康;
(四)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乳用、種用動物和寵物,還應當符合農業部規定的健康標准。
❸ 什麼是動物防疫行政執法主體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主體是指能以自己名義行使動物防疫監督職權。作出影響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並能由其本身對外承擔行政法律責任的機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動物衛生監督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獸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與落實,其行政執法的執法依據除以上所述外,還有《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製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等,但主要是圍繞行業法律《動物防疫法》開展執法工作。拒不改正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代作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對飼養的動物不按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進行免疫接種的;(二)種用、乳用動物未經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而不按照規定處理的;(三)動物、動物產品的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後沒有及時清洗、消毒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七十三條 獸醫行業協會提供獸醫信息、技術、培訓等服務,維護成員合法權益,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獎懲機制,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動物防疫和獸醫知識。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對經強制免疫的動物未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建立免疫檔案、加施畜禽標識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有關規定處罰。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處置染疫動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動物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動物屍體,運載工具中的動物排泄物以及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經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責令無害化處理,所需處理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三千元以下罰款。
❹ 動物感染禽流感歸哪個部門管理
當地的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也就是過去的獸醫站,當然疾控中心是人的你有需要可以咨詢
❺ 動檢所屬於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動檢所屬於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局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可以採取下列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一)對動物、動物產品按照規定采樣、留驗、抽檢;(二)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進行隔離、查封、扣押和處理;(三)對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具備補檢條件的實施補檢,不具備補檢條件的予以收繳銷毀;(四)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和畜禽標識;(五)進入有關場所調查取證,查閱、復制與動物防疫有關的資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需要,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車站、港口、機場等相關場所派駐官方獸醫或者工作人員。
❻ 發生動物疫情後該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從事動物診療以及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染疫(意思是動物得了傳染病或寄生蟲病)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及時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同群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已採取的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接到動物疫情報告的單位,應當及時採取必要的控制處理措施,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上報。
❼ 動物衛生監督所屬於哪個部門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動物衛生監督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適用范圍為執法標志用於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及其派出機構的各類辦公場所、交通工具、證書、證件、旗幟、執法工具和設備、以及官方網站。 一、動物疫病分為下列三類:
1、一類疫病,是指對人與動物危害嚴重,需要採取緊急、嚴厲的強制預防、控制、撲滅等措施的;
2、二類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需要採取嚴格控制、撲滅等措施,防止擴散的;
3、三類疫病,是指常見多發、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需要控制和凈化的。 二、動物防疫條件:
1、場所的位置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距離符合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
2、生產區封閉隔離,工程設計和工藝流程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3、有相應的污水、污物、病死動物、染疫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和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4、有為其服務的動物防疫技術人員;
5、有完善的動物防疫制度;
6、具備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動物防疫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法規定,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❽ 動物檢疫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官方獸醫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取得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❾ 動物檢疫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設動物檢疫員,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作為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派出動物檢疫員,代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執行規定范圍內的檢疫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第三條 國務院設立動植物檢疫機關(以下簡稱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統一管理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的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依照本法規定實施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貿易性動物產品出境的檢疫機關,由國務院根據情況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