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環衛工一般在打掃垃圾箱或者路上撿到動物屍體會怎麼處理啊,哎我家貓被撞死了,我後來才知道,我以為我爸
應該會直接扔掉 不會另有別的待遇 但是 節哀順變
⑵ 朋友去山上徒步,在山頂撿到了一塊骨頭,帶回來了,她碩是牛骨或者羊骨,但是我怎麼覺得是人骨,求救各位
1.身邊撿骨葬主要情形。筆者周邊一般是亡者棺葬(棺葬時也擇時擇地)8-10年之後(此時一般完全骨化),擇吉時開棺撿骨,之後將骨殖按一定順序安放金盎(罌、壇)之中,或就原址改造後分金安葬立碑,或遷他處吉壤安葬。
撿骨一般為安葬前一天或者幾天的吉時,其時要延請專業師傅(金師)遮陽蔽陰,告啟亡者,禱告天地,奉請祖師之後,方可破土開棺。開棺之後,亡者親人以及其他人等都會迴避,由金師進行整理。整理前要盡可能收集所有的骨殖,包括甲片、牙齒(牙齒如未脫落,則需拔下來)等細小物品。收集完畢後先要用舊棕(山棕,南方常見植物,棕樹絲多年存放後較綿柔,但可刷洗污穢物)或者草紙清理骨殖上附著的污穢物,再將骨殖放在篩子上,下面放加入了楓球、柏木等香料的火籠,以熏香去除遺骨的濕氣、穢氣,上面蓋以紅紙,紅紙上師傅剪制了孔狀的符籙,這既有通氣的實用性,又有一定的宗教感。熏烤半小時之後,師傅再按骨骼排列順序將骨殖放入金盎或瓷棺,金盎里呈坐狀安放,瓷棺以躺狀安置。坐狀安放的關鍵是小腿橈骨放置方向不能反,否則變成了跪狀。安放好骨殖後在盎口蓋上一張紅紙,再蓋上金盎的外蓋,內蓋則先不用。或抬回家中偏房停放,或存放於將要安葬地附近。如果另擇它地安葬,則須將朽壞棺木等回填墓洞,以免有未收撿到的遺物暴露野外。
安葬當天,一般會有親友前來致意,送上陰陽兩路的禮,一般是香燭紙錢和禮金,香燭為祭奠亡者,禮金則為襄助墳墓營造。撿骨安葬作為人生死之間最後一件大事,意味著到達最後的歸宿,是比較重視的,主家會置辦酒席感謝來賓,還可以貼上對聯(紅紙書寫),表達陰安陽順、慎終追遠、銘記親恩之意。撿骨葬雖與死亡有關,但此時的氛圍絕不再是哀傷,而是生死的自然,若此時哭泣反倒視為不吉。若置辦隆重,則會延請法師前來禳災祈福,追薦亡者。
2.選擇撿骨葬因由的幾點思考。撿骨葬主要盛行於南方,客家人選擇撿骨葬的原因主要有自然、社會兩個方面。
從自然角度看。與北方相較,一是南方降水更為充沛,土壤潮濕;二是南方土壤多為紅壤,呈酸性;三是低山丘陵植被茂盛,且常見的杉樹等樹木根系發達,穿透較深;四是蛇、鼠、野兔等野生動物較多。
南方如不遷葬,長期棺葬的話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下葬後周圍用合土包裹,三合土凝固後硬度高、防水性好,根據考古發現,這種方法能夠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二是用青磚起拱,砌成墓室再安葬,但從周邊征遷挖掘後情形看,效果並不理想,常見棺木、骸骨瞭然無存,若地表植被茂盛,墓室則泥土壅積,樹根盤錯。而相近位置、年代如果用撿骨葬的,則骨殖保存完好。由此可見,撿骨葬的一個益處,就是能較好地保存遺骸。如果棺葬,長期在陰濕的環境下,棺木容易腐朽,朽壞之後,泥土、樹根便趁機而入,對墳墓造成嚴重破壞。而撿骨葬把骨骸藏在金壇中,能長效防水、防樹根,如果金井內填以木炭等,則效果更佳。
從社會因素看。慎終追遠是民族心理,而祭掃則為形式。周邊客家人多半明末清初從廣東福建內遷,而遷居的同時,便是想方設法將祖輩遺骸安葬居住所在周邊,以便祭掃。曾親眼見到在遷居300年之後,宗族後人從福建將祖先金壇運至現居地安葬。有人說,撿骨葬是為了風水好,個人認為這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兆二親於百里之遠」的事情畢竟是少數。從中原南渡時,冀望重回故土而撿骨葬,到後世撿骨葬而隨遷,更多的是為了事死如生。
綜上可知,撿骨葬是適應自然環境、照顧後人感受作出的一種選擇,為了保護好遺骨這一「有機物」的選擇。
⑶ 撿到野生動物的屍體算犯罪嗎
野生動物的屍體是野生動物資源嗎?而實際上,在深山裡撿走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由此惹事刑事罪名的,方某、易某並不是第一個。
此前,江西省上饒市橫峰縣的湯某,常年在江蘇靖江做生意,在湯某家鄉一帶的山上,常有穿山甲出沒,湯某就讓父親在老家留意,收購一隻穿山甲給鄰居。之後的一天,湯某父親在橫峰老家的山上,撿到了一隻穿山甲,但已經死亡了。湯某父親就找來一隻泡沫箱,放上冰塊,再將穿山甲冷藏在裡面,郵寄到了上海。湯某隨後委託他人,將穿山甲從上海運回到了靖江,最終被查獲這只穿山越嶺而來的死亡穿山甲。
案發後,法院以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湯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4500元。
「這是撿的來的罪,也是貪小利的結果。」
除了獼猴、穿山甲、水鹿因為被村民撿走而犯罪外,還有村民撿候鳥屍體觸犯法律,原因就是被撿走的候鳥,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死亡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為何也受保護?
人們通常認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才構成犯罪,對運輸、收購死亡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行為不以為然,但法律為了更有效地防止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對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的行為也列入了刑法懲處的范圍。
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所涉及的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主要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以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具體名錄可以網路)
當然,出售撿拾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屍體,並不一定都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罪。
該罪屬於故意犯罪,在主觀方面是出於直接故意,必須明知犯罪對象是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而予以非法出售,其目的是為了通過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而非法牟利。
另外,野生動物非正常死亡,可能是被槍擊、電擊,此時該屍體即為物證,不得自行處理;如果是被人毒害或感染傳染病死亡的,隨意食用可能會威脅自己或他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別看故事發生在外地,我們淳安也是山清水秀的好地方,良好的生態壞境必然供養著不少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因此,大家平時得多長個心眼,在保護生態環境和這些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同時,千萬別以身試法,撿到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製品時,應當及時交當地公安機關或林業部門處理。
⑷ 撿到保護動物(死體)怎麼辦
打電話給相關部門,不能遺棄了之,這是保護動物啊,萬一追究懷疑你怎麼辦
⑸ 撿到保護動物(死體)怎麼辦
好好把它埋葬了吧,最好是大樹底下,然後給它念幾句阿彌陀佛,並希望它可以往生極樂世界。阿彌陀佛
⑹ 在西藏撿到的野生動物屍骸能帶走嗎
不可以,不可以,一定不要這樣做。
⑺ 撿到古生物骨拿去賣犯法嗎
這還真讓你問著了,現行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特別是撿到了再拿去賣,更談不上違法犯罪了:
一、現行的刑法規定了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只是中途參與了倒賣或走私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行為人該如何處罰,缺乏必要的法律規定。這不能不說是立法中的一個缺陷。因為,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的犯罪分子往往通過各種途徑將手中的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化石倒賣或走私來獲取非法利益,而專門從事倒賣、走私行為的人正好為他們非法目的實現提供了便利條件,促使了他們不顧國家法律、不擇手段猖狂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的貪婪之心。
上述是走私倒賣的情形,如果是撿到了,那更談不上觸犯刑法了。
二、你說的「古生物骨」,到底是不是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還要專家鑒定。
古人類化石若按實體化石和遺跡化石劃分,其內容包括:距今一萬年前的直立人,早期、晚期智人的遺骸,如牙齒、關蓋骨、骨骼等,以及舊石器時代古人類的勞動工具、文化遺物等。
古脊椎動物化石若按實體化石和遺跡化石劃分,其內容包括:距今一萬年以前埋藏地下的古爬行動物、哺乳動物和魚類化石等,以及古脊椎動物的足跡化石、排泄物化石或卵化石等。
同時,如果要認定是犯罪,那這個化石還必須是「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被盜掘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是否具有科學價值,應當由有關科研部門來認定。
⑻ 撿到鵂鶹怎麼辦
如果撿到了國家級保護動物,首先第一時間就是要向動物保護部門報告,上交所撿到的動物。再不行也可以報警,經常會幫你聯系有關部門處理,如實上交珍惜動物就行。
⑼ 撿到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的屍體出售 違不違法
當然違法,中國的法律是不管動物怎麼死的,只要你敢賣,就敢給你判刑,除非逮不到你
⑽ 撿到國家2級保護動物(死體)怎麼辦(鷹)
先看是咋死的 如果有明顯外傷的話 就應該就地掩埋吧 要是沒外傷最好是報告當地林業部門 以防是禽流感,如果你接觸屍體了 ,最好做好好好洗洗手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