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殖野生動物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野生動物馴養許可證申請
最近直播很多朋友問我,我養殖野雞孔雀要辦什麼證,去哪裡辦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辦里所有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首先去當地市政府林業局找到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野保站),野保站會給您一份資料,按照上面資去找齊就可提交申請辦理,不要任何費用,一般要需要:
土地證明,獸醫證明,引種證明,引種對方馴養和經營兩分證件的復印件,個人養殖申請報告,野生動養殖可行性報告
野生動物產品經營許可證申請
首先辦理的是野生動物馴養許可證,等您養大了要出售了,才能辦理野生動物產品經營許可證,(一般是半年就可以辦了),在要出售前就要提前申請辦理,省的耽誤銷售時間,而增加成本,申請需要:
土地證明,獸醫證明,引種證明,引種對方馴養和經營兩分證件的復印件,個人之前辦理的野生動物馴養許可證復印件,個人產品經營申請報告
野生動物分國家一級保護,二級保護和一般保護三個級別,一級保護馴養繁殖許可證需要到國家林業局辦理,二級保護在省廳辦理,一般保護在縣級以上林業部門辦理. 屬於一般保護動物. 到縣林業局辦理就可以了.
B. 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怎麼辦
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的辦理如下:
1、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向當地區縣林業局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2、區縣林業局根據申報的經營利用內容發給《經營利用申請表》;
3、區縣林業局核實經營的內容和規模、供貨渠道和方式;
4、區縣林業局報請市林業局,根據經營利用單位或個人申請經營種類在我市種群數量情況和馴養繁殖情況審查批准,代替省林業廳頒發《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證》;
5、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原則上不考慮經營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業局審核後報上級林業部門審批。
法律依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縣級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
凡馴養繁殖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林業部審批;凡馴養繁殖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批准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
《馴養繁殖許可證》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由林業部統一印製。
C. 野生動物養殖辦證需要什麼條件
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證申請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請書(村社、鄉鎮或街道簽字蓋章);
2、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包括引種協議書或意向書、有效批准文件、進出口證明書、收容救護處理文書等;
4、證明其對馴養繁殖固定場所具有相應使用權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6、馴養繁殖所需資金來源證明;
7、飼養人員技術能力證明;
8、獸醫資格證復印件;
9、野生動物飼料來源說明材料;
10、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54種名錄以外的物種);
(3)想養野生動物怎麼辦擴展閱讀:
如果要購買、運輸、出售《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保護的這些動物,須有能證明其來源合法的「身份證」,且取得合法審批手續;如果想養蛇等陸生野生動物,則須具備一定條件,向林業部門申請,辦理養殖許可證。
受理機構:縣林業局森保站,決定機構:省野生動植物保護處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新聞網-森林公安:養蛇等陸生野生動物需要申請辦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
D. 養野生動物,需要辦什麼證件,如何辦,
《馴養繁殖許可證》,請熟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在當地林業部門申請辦理!程序:1.審核材料,對不符合審批要求的告知理由;2.現場查驗;3.簽證。
申請人需提交:①《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或《**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
②與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規模相適應的馴養繁殖場所使用權、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資金儲備、固定資產投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等證明文件及場地、籠舍等相關照片;
③開展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
④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材料;
⑤與動物輸出單位的協議;
⑥申請增加或從外省引進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須提交原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的說明材料及已經取得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復印件和相關批准文件;
⑦申辦野生動物園的馴養繁殖許可證還須附有國家林業局批准立項文件的復印件。
哪些野生動物個人可以馴養呢?國家林業局公布了梅花鹿等五十四種人工馴養繁殖技術成熟、可商業性馴養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
貉 銀狐 北極狐 水貂 果子狸 野豬 梅花鹿 馬鹿 花鼠 倉鼠 麝鼠 毛絲鼠 豚鼠 海狸鼠 非洲鴕鳥 大美洲駝 鴯鶓 疣鼻棲鴨 綠頭鴨 環頸雉 火雞 珠雞 石雞 藍孔雀 藍胸鶉 鵪鶉 雞尾鸚鵡 虎皮鸚鵡 費氏牡丹鸚鵡 桃臉牡丹鸚鵡 黃領牡丹鸚鵡 白腰文鳥 黑喉草雀 七彩文鳥 橙頰梅花雀 紅梅花雀 禾雀 栗耳草雀 金絲雀 巴西龜 鱷龜 中華鱉 尼羅鱷 灣鱷 暹羅鱷 中國林蛙 黑龍江林蛙 豬蛙 虎紋蛙 蠍子 雙齒多刺蟻 大黑木工蟻 黃猄蟻 蜈蚣
國家野生保護條不允許私人關養國家保護動物,例如老虎、豹子等。
E. 如果要養野生動物要那些證件 謝謝
您好!很高興為你服務,如果覺得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謝謝!~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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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什麼地區,有「兩證」是必辦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經營加工許可證》,如果你要運輸,還需要每次去辦「野生動物准運證明」。這些證明可以到當地農林部門辦理。
其它的手續照普通的工商、稅務部門的規定辦就可以了.
其它的,諸如工商、稅務、經營場所的房屋租賃證明(自有房產要有房產證)也是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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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開養殖場的話好象需要農業和衛生部門的批准吧,如果只是養著玩,
不需要什麼證件,如果傷人你要負全責.
F. 野生動物飼養許可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事前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檢查所要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具備的條件:1、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2、具備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人員和技術;3、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未取得養繁殖許可證或者超越馴養繁殖許可證規定范圍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處3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沒收野生動物、吊銷馴養繁殖許可證。
G. 我想搞斑鳩養殖,因為屬於野生動物,養殖手續怎麼辦什麼流程什麼條件
需要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1992 年 3 月 1 日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
中文名
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
受理機構
縣林業局森保站
時間
1992 年
辦理條件
具備一定的醫療、救助技術條件
一,辦理條件
1 、申請人須具備相應的野生動物養殖經驗或聘請養殖技術人員;
2 、有養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
3 、種源來源渠道合法;
4 、食物有保障;
5 、具備一定的醫療、救助技術條件。
二,辦理程序
包括受理,審查,決定,送達與公告等四個環節。
三,申請材料
1 、個人申請書、可行性報告(鄉鎮林業站簽署意見、蓋章);
2 、場地證明材料;
3 、資金證明( 20萬元以上的現金或 50萬元以上的技術設施)。野生動物養殖場地證明材料、養殖技術畢(結)業證書、養殖殖資金證明材料;
4 、技術證明(二名技術人員)
5 、身份證復印件、 1寸彩色照片 3張
受字數限制,辦理程序無法詳細描述,建議在網路搜索野生動物敬業許可證查詢。
H. 養殖野生動物需要辦理什麼證
法律分析: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需要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和野生動物生產經營許可證。辦理程序(一)申請單位(個人)備齊上述材料,向所在地的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二)申報材料經市(州)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後,向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林業廳窗口申報;(三)馴養繁殖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經省林業廳審核簽署意見後,報國家林業局批准並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馴養繁殖國家二級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經省林業廳批准,到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銀行收費窗口繳納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工本費;(四)申請人持交費憑據在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林業廳窗口領取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宣傳教育和科學知識普及工作,鼓勵和支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志願者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活動。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野生動物保護知識教育。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和保護知識的宣傳,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I. 要養植野生的動物需要辦理那些手續拜託各位大神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加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工作,維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七條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取得《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以下簡稱《馴養繁殖許可證》)。沒有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 本辦法所稱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所稱馴養繁殖,是指在人為控制條件下,為保護、研究、科學實驗、展覽及其他經濟目的而進行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 第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馴養繁殖許可證》: (一) 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 (二) 具備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金、人員的技術; (三)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證。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不批准發放《馴養繁殖許可證》: (一) 野生動物資源不清; (二) 馴養繁殖尚未成功或技術尚未過關; (三) 野生動物資源極少,不能滿足馴養繁殖種源要求。 第五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向所在地縣級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 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凡馴養繁殖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報林業部審批;凡馴養繁殖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經批准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其《馴養繁殖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馴養繁殖許可證》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由林業部統一印製。 第六條 以生產經營為主要目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須憑《馴養繁殖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後,才能從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 第七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政策和法規,關心和支持野生動物保護事業; (二) 用於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來源符合國家規定; (三) 接受野生動物的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四) 建立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檔案和統計制度; (五) 按有關規定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第八條 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馴養繁殖許可證》規定的種類進行馴養繁殖活動。需要變更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應當比照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在2個月內向原批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需要終止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活動的,應當在2個月內向原批准機關辦理終止手續,並交回原《馴養繁殖許可證》。 第九條 因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需要從野外獲得種源的,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及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需要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必須經林業部或其授權的單位批准;需要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應當定期查驗《馴養繁殖許可證》。對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 第十二條 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按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外,批准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或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的機關可以注銷其《馴養繁殖許可證》,並可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 (一) 超出《馴養繁殖許可證》的規定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 (二) 隱瞞、虛報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的; (三) 偽造、塗改、轉讓或倒賣《馴養繁殖許可證》的; (四) 非法出售、利用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 (五) 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以後在1年內未從事馴養繁殖活動的。 被注銷《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停止馴養繁殖野生動物活動,其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由縣級以上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馴養繁殖許可證》審批、核發制度,配備專人管理,使用野生動物管理專用章。核發《馴養繁殖許可證》時,可適當收取工本費、手續費。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物價、財政部門核定,並報林業部備案。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林業部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1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