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在什麼的情況下有從國家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1)我國社會活動物質幫助權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
國家保護婦女的權利和利益,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培養和選拔婦女幹部。
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② 中國公民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有哪些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
③ 物質幫助權包括哪些內容
物質幫助權是憲法規定的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殘疾等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1)殘廢軍人、烈士、軍人家屬享有的物質幫助權
我國《憲法》第45條第2款規定:「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所謂撫恤優待對象,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遺屬。現役軍人死亡,根據其死亡性質和死亡時的月工資標准,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
(3)殘疾人享有的物質幫助權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國家興辦殘疾人學校,建立殘疾人培訓中心,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機會,按照殘疾人不同的生理狀況,創造特別的勞動條件。
(4)老年人的物質幫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3條第2款規定:「老年人有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發展成果的權利。」
(5)城市居民的物質幫助權
城市居民收入低於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證標準的,有請求獲得基本生活物質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簡要總結:
物質幫助權包括哪些內容?物質幫助權是憲法規定的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殘疾等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
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什麼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一、在何種情況下可以獲得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二、幫助的種類
國家的幫助包括:
1、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2、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
3、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失能程度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4、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或扶養人,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意思就是要對其進行「五保」、「低保」和進行困難補助。
5、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如政府發放公交車C卡等。
社會的幫助包括:
國家鼓勵慈善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老年人提供物質幫助,如各級慈善總會發放困難補助金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⑤ 物質幫助權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物質幫助權是指公民因喪失勞動能力而不能獲得必要的物質生活資料時,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生活保障,享受集體福利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⑥ 獲得物質幫助權的主體有哪些
獲得物質幫助權的主體有哪些: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
物質幫助權是我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指公民在年老、疾病、殘疾等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權利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從而維持基本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憲法》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
⑦ 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不包括
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不包含:國家改善勞動條件 。
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主要包括:殘疾軍人生活受保障;撫恤烈士家屬;幫助有殘疾的公民接受教育。
物質幫助權是指公民因喪失勞動能力而不能獲得必要的物質生活資料時,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生活保障,享受集體福利的權利。根據《憲法》第45條第1款規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7)我國社會活動物質幫助權有哪些擴展閱讀:
我國憲法在規定公民享有物質幫助權的同時,規定了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在中國,社會保險和社會救濟的費用由國家和集體負擔。中國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和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等都享受公費醫療和福利補助,農村實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和合作醫療制度。
國家保障殘廢軍人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廢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⑧ 物質幫助權有哪些體現
物質幫助權是公民因特定原因不能以自己的勞動獲得物質資料或以勞動獲得的物質資料不能完全滿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時,獲得必要的物質生活手段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生活保障、享受社會福利的一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