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接受動物血清者最後一次注射幾周後方可獻血
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4周後方可獻血。
② 獻血後,規定隔多久可以第二次獻血!
國家提倡18周歲至55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規定每次獻血一般為200毫升至400毫升,兩次獻血間隔時間不少於6個月。 另附:獻血須知 問: 什麼是無償獻血?為什麼要實行該制度? 答: 無償獻血是指為了他人生命,志願將自己的血液無私奉獻給社會公益事業,而獻血者不向采血單位和獻血者單位和獻血者領取報酬,無償獻血是無私奉獻,救死扶傷的崇高行為,是我國血液事業的總方向,無償獻血是不以金錢為目的,是奉獻愛心的體現,是保證醫療安全用血的必由之路。只有以人道主義無私奉獻而不是經濟報酬為目的的無償獻血,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有償供血帶來的各種弊病,血液質量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保護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經血液傳播疾病的危害。 問: 獻血會不會影響健康? 答: 不會的,獻血後通過適量飲水在2小時內就可完全恢復正常血容量。正常人體總血量約占體重8%,一個60公斤體重的人,約有血液4800毫升。一次獻血200毫升,只佔不到全身血量的1/20,影響不了正常的血液循環。而且,紅細胞的生命周期在平原地區約為120天,高原地區約為80天,獻血間隔時間不少於6個月是無損身體健康的。在正常的血液循環中,機體有80%的血液參與循環,保證正常的生理功能,其餘20%儲存於肝、脾和皮下毛細血管等臟器。在機體需要時,這部分血液會立即釋放出來,補充到血液循環。所以每次獻血量不超過400毫升,是不會損害身體健康的。 問: 獻血前後應注意什麼? 答: 參加獻血的同志,在獻血前晚應保證充足睡眠,在獻血前一天晚上和當天早晨,不要吃油膩和高蛋白食品,防止產生"脂肪血"。可以適當進食些清談飲食,如稀飯、饅頭、麵包等。獻血前應保持手臂,特別是肘部皮膚清潔。獻血過程中,精神不要緊張,要同采血醫務人員密切配合。獻血後針眼要用無菌紗布用力壓迫十分鍾,防止出血。在止血過程中不可揉搓針眼,防止皮下滲血。獻血後一至二天內不要劇烈運動。 問: 那些人暫時不能獻血? 答: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4.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5.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6.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7.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9.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問:那些人不能參加獻血? 答: 為了保證獻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和安全,衛生部頒布《供血者健康檢查標准》規定下列人員不能參加獻血: 1. 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性肝炎抗體陽性者。 3. 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 呼吸道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症、慢性胰腺炎。 8. 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 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 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 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 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 13. 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 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 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17. 有吸毒史者。 18. 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問: 獻血前應做那些准備? 答: 如果您健康檢查合格參加獻血,獻血前請做以下准備: 1. 學習獻血知識,消除緊張心理。 2. 獻血前不要服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內會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獻血前三天不要服葯。 3. 食物應少脂肪。獻血前一天和當天可按往常的習慣進餐,但以低脂肪為宜。 4. 不飲酒,尤其是不飲烈性酒。 5. 充分睡眠,不宜做劇烈運動。 問: 獻血要經過那些步驟? 答: 獻血要經過那些步驟。 1. 獻血登記: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和獻血體檢合格證,進行獻血登記。 2. 等候獻血:由於獻血者集中達到,而獻血總要逐個進行,耐心等待是不可避免的,可事先准備書報雜志閱讀。 3. 刷洗手臂:手臂不清潔容易造成本人手臂穿刺部位的感染和血液的污染。請務必認真洗刷。 4. 磺酊消毒:消毒後請勿接觸消毒部件。 5. 采血前核對:請回答采血人員核對時提出的問題,如"您叫什麼名字?","您是什麼血型?"等。 6. 采血:請躺在采血椅子上,保持傾斜姿態,穿刺前請握緊拳頭;一旦采血針刺入靜脈、拳頭作握緊、放鬆動作直到采血完畢。 7. 止血:采血完畢請按住止血棉球至少5分鍾,請不要捻動止血棉球,以防皮下血腫。
③ 關於獻血
獻血常識
一、獻血者健康檢查標准
(一)、總則
1、為確保醫療用血的質量,保證獻血者的身體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檢驗,獻血者每次獻血前須進行體格檢查和血液檢驗,獻出的血液必須按規定項目檢驗。
2、獻血者獻血前的體格檢查及血液檢驗以血站結果為准,有效期為兩周。
3、獻血者在獻血前要填寫「獻血登記表」。
4、非固定點獻血者只進行體格檢查和填寫「健康情況征詢表」。
5、獻血者血液化驗初復檢不得用同一試劑廠生產的試劑,同一標本的初復檢化驗不得由同一人進行。
(二)、獻血者體格檢查標准
1、年齡:18-55周歲。
2、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壓:12-18.7/8-12Kpa,脈壓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脈壓差:≥30mmHg。
4、脈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體溫正常。
6、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雙臂靜脈穿刺部位無皮膚損傷,無靜脈注射葯物痕跡。
9、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三)、獻血者血液檢驗標准
1、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Rho(D)血型,在有條件的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作測定。
2、血紅蛋白: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相當於 男≥120g/L 女≥110g/L。
3、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只限於初檢使用):陰性,或者賴式法:≤25單位,速率法≤40單位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梅毒試驗(RPR法或TRUST法或酶聯免疫法):陰性。
8、復檢上述1、2、3、4、5、6、7項。
9、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原蟲。
(四)、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7、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8、被血液或組織污染的器材致傷到污染傷口及施行紋身術後未滿一年者。
9、與傳染病患者密切接觸史者,自接觸之日起至該病最長潛伏期。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獻血
1、性病、麻瘋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 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症、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 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釣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易感染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者,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8、某些職業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塵肺及有害氣體,有毒物資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19、該獻血者血液曾使受血者發生與輸血相關的傳染病者。
20、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二、獻血前應做的准備
如果您健康檢查合格參加獻血,獻血前請做以下准備:
1、學習獻血知識,了解獻血常識,消除緊張心理。
2、獻血前不要服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內會降低血小板的某些功能,所以在獻血前三天不要服葯。
3、食物應少脂肪。獻血前一天和當天可按往常的習慣進餐,但以低脂肪為宜。
4、不飲酒,尤其是不飲烈性酒。
5、充足睡眠,不宜做劇烈運動。
6、最好洗一次澡或洗凈雙臂。
三、獻血要經過的步驟
1、獻血登記:請攜帶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有身份證號碼的駕駛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進行獻血登記。
2、等候獻血:由於獻血者集中到達,而獻血總要逐個進行,耐心等待是不可避免的,可事先准備書報雜志閱讀。
3、體檢並抽少量血樣進行化驗檢查。
4、刷洗手臂(如有需要):手臂不清潔容易造成本人手臂穿刺部位的感染和血液的污染。請務必認真洗刷。
5、碘酊消毒、脫碘:消毒後請勿接觸消毒部位。
6、采血前核對:請回答采血人員核對時提出的問題,如姓名、采血量等。
7、采血:請躺在采血椅上,穿刺前請握緊拳頭;一旦采血針刺入靜脈,拳頭作握緊、放鬆動作直至采血完畢。
8、止血:采血完畢請按住止血棉球至少5分鍾,請不要捻動止血棉球,以防皮下血腫。
四、獻血後要注意的事項
1、要保護好靜脈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後不等於完全癒合。至少在24小時內不要被水浸潤,也不要被不潔物品污染,更不要在此部位搓揉。
2、個人活動要適度:獻血後當天請不要從事高空作業、高溫作業、駕駛車輛、體育比賽、通宵娛樂等活動。
3、補充營養不要過量:可以進食新鮮蔬菜瓜果、豆製品、奶製品、新鮮魚蝦肉蛋等。請不要進食過量。
④ 關於無償獻血
1998年9月,衛生部第2號令《血站管理辦法(暫行)》中,對獻血者健康檢查標准規定如下:
1. 年齡:18-55周歲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脈壓差:≥30mmhg.
4. 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6. 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臘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凡符合上述標準的公民可以獻血。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方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有什麼情況者暫不能獻血
(1)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月者。
(7)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有什麼情況者不能獻血
(1)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尋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膚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9)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⑤ 接受狂犬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幾周後可以獻血
如果是被狂犬咬傷,要一年後;如果不是狂犬傷害,一個月以後。
接受流感全病毒滅活疫苗、傷寒疫苗、凍干乙型腦炎滅活疫苗、甲型肝炎滅活疫苗等疫苗的無病症或不良反應出現者,暫緩至接受疫苗24小時後獻血;接受麻疹、腮腺炎、脊髓灰質炎等活疫苗的,最後一次免疫接種2周後方可獻血;
接受風疹活疫苗、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腦炎病毒活疫苗的,最後一次免疫接種4周後方可獻血;被動物咬傷後接種狂犬病疫苗注射者,最後一次免疫接種1年後方可獻血。
(5)注射動物血清後多久可以獻血擴展閱讀:
<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18467-2001)
4.3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4.3.1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等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4.3.2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4.3.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後不需要推遲獻血。
4.3.4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後方可獻血。
⑥ 我是08年1月份打了最後一隻血清蛋白,請問現在可以獻血了嗎
可以。
4.3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4.3.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等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4.3.2 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4.3.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後不需要推遲獻血。
4.3.4 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後方可獻血。
⑦ 獻血的標準是什麼
獻血的標準是什麼
你們是不是想獻血,想知道自己是否達到了獻血的標准呢?那麼接下來我來告訴你們獻血的標準是什麼吧,希望對你們有幫助。
1、年齡:18-55周歲。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2、一周內沒有感冒和急性胃腸炎,沒有服葯,24小時內沒有飲酒。
3、與上次獻血時間相隔6個月以上。
4、小手術後未滿半個月、一般手術後未滿三個月、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能獻血。
5、女性在月經期間和前後3天不宜獻血。
6、獻全血未滿三個月,不宜再次捐獻血小板。
7、捐獻血小板28天後,可再次捐獻全血。
獻血前一天晚餐不要進食過飽,少吃肉、魚、蛋、牛奶、豆製品及油膩食物,不要大量飲水,以免稀釋血液,影響血液質量。
獻血前一晚要保持良好睡眠,最好洗個澡,換上干凈內衣,特別是兩個肘彎部要洗干凈。睡前還可以閱讀一些獻血宣傳資料,以解除和減輕思想負擔。
獻血時不要空腹,可提前吃些清淡飲食,如稀飯、饅頭、麵包等,可適當補充水分,以免在獻血過程中出現頭暈、心慌、出汗等不良反應。
采血結束後,應就近稍做休息,不得急起,以防腦缺血的發生。同時按壓住針眼部的消毒棉球,以免針眼處滲血或皮下淤血,可以喝杯牛奶補充一下能量及血糖。
為保護穿刺孔不受感染,4小時內不要去除穿刺孔上的敷料。針眼處要保持清潔,1-2天內不能沾水,防止發生感染。針眼采血結束後,應就近稍做休息,不得急起,以防腦缺血的發生。同時按壓住針眼部的消毒棉球,以免針眼處滲血或皮下淤血,可以喝杯牛奶補充一下能量及血糖。
為保護穿刺孔不受感染,4小時內不要去除穿刺孔上的敷料。針眼處要保持清潔,1-2天內不能沾水,防止發生感染。針眼周圍出現青紫現象時,可用毛巾熱敷。
獻血當天不要從事高空作業、高溫作業、長途駕駛車輛、體育比賽等活動,一兩天內不能做劇烈活動,在此期間適當增加飲水量。
獻血後,多吃瘦肉、雞蛋、 豆製品、新鮮水果和蔬菜等食物,可促進血液成分更快恢復,切忌暴飲暴食。此外,茶葉中的鞣酸易與血液中的蛋白質和鐵結合,影響獻血者血細胞的再生,獻血後一個月內最好不要喝茶。周圍出現青紫現象時,可用毛巾熱敷。
獻血當天不要從事高空作業、高溫作業、長途駕駛車輛、體育比賽等活動,一兩天內不能做劇烈活動,在此期間適當增加飲水量。
獻血後,多吃瘦肉、雞蛋、 豆製品、新鮮水果和蔬菜等食物,可促進血液成分更快恢復,切忌暴飲暴食。此外,茶葉中的鞣酸易與血液中的蛋白質和鐵結合,影響獻血者血細胞的再生,獻血後一個月內最好不要喝茶。
(1)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rho(d)血型,在有條件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做測定。
(2)血比重篩選:硫酸銅法,男≥1.052,女≥1.050。或者用比重法。
(3)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陰性;或者賴氏法,≤25單位。
(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用)。
(5)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梅毒試驗:rpr法或trust法,陰性。
(8)復檢上述1、3:4、5、6、7項。
(9)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疾原蟲。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有哪些?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免疫者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4周後方可獻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胖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獻血有年齡規定嗎?一次獻血多少毫升?隔多長時間可以再次獻血?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規定:提倡十八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獻血者每次的獻血量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過400毫升,兩次采血間隔不少於6個月。
為了保證獻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和安全,衛生部制定的“獻血者健康檢查標准”規定下列人員不能獻血:
1、患者傳染病或攜帶傳染病病源體者。如:性病、麻瘋病、艾滋病、肝炎、結核病患者、艾滋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丙肝抗體陽性者、有吸毒史者、多個性伴侶者。
2、患有不宜獻血的疾病的患者。如過敏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泌尿系統疾病、血液病、內分泌疾病、代謝障礙性疾病、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切除生要內臟器官、慢性皮膚病、眼科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
1、接受疫苗免疫接種者: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按種後二周內、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後四周後、被狂犬咬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後一年內。
2、接受動物血清注射者,最後一次注射後四周後。
3、婦女某些生理期:月經前後三天及經期、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期未滿一年者。
4、手術後: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闌尾切除、疝補術、扁桃體手術後未滿三個月者、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
5、患某些傳染病病癒後:痢疾病癒後未滿半年者、傷害病癒後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後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後未滿三年者。
6、患某些疾病病癒後:感冒、急性胃腸炎、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愈後未滿二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後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後未滿三個月者。
7、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紋身後不滿一年者。
拔針後應伸直前臂,或前臂伸直後稍稍上抬,用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壓針眼處及上方5分鍾止血。不要屈肘止血,因為屈肘會給手背靜脈網迴流心臟的血液增加一定的阻力,使血液迴流受阻,從血管的針眼處溢出,而出現皮下瘀血;也不要捻動止血膠貼,那樣會使血管上的針眼剛粘合住又被揉開。
這里有一定的'心理作用,獻血後適當休息幾分鍾就不會有什麼不適感。實際上所獻血量只是身體里很少的一部分(總血量的1/10--1/20),對正常血液循環沒有影響。如果您還不放心,可以約幾個朋友一起來,情緒就會很輕鬆了。
針頭插入血管時的確會有一點刺痛(時間只有半秒鍾),但是您的代價卻是救活了另一條生命。想到這里,您還會在乎一剎那的微痛嗎?
應注意飲食營養正常搭配,適當補充營養,吃些瘦肉、蛋、奶、豆製品、蔬菜和水果,當天可多飲水,但不要暴飲暴食。
獻血前、中後應做哪些准備?
獻血前請做好以下准備:學習獻血知識,消除恐懼心理,獻血前不要空腹,但不要吃油膩食物,應以低脂肪飲食為宜,獻血前不要服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內會降低血小板的功能,睡眠要充足,不宜熬夜。
獻血後要注意保護針眼清潔,不要在針口上搓揉,獻血後24小時內,不要做劇烈運動及重體力勞動,不要從事高空,高溫作業。可適當多飲水,喝湯或補充一些營養,如瘦肉、豬肝、豬血、雞等,但切忌暴飲暴食。
血液是拯救傷病員生命的重要物質,至今仍無法人工製造,只能依靠人們用愛心提供,每當人們不計報酬地獻出自己寶貴而有限的血液,去換取他人生命的延續或新生,我們的社會就多了一份關愛,倡導無償獻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體現。只有無償獻血,才能從根本上清除有償供血帶來的弊病,血液質量才能得到保證,才能充分保證受血者的安全,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血液傳播疾病的危險。
正常人總血量約占體重的8%,平時在血管內流動的血液只佔總血量的70-80%,有部分儲存在骨髓、肝、脾等“血庫”內,以備應急時補充到血循環中。一般情況下,一次失血量不超過總血量10%,不影響健康,例如:體重50公斤的人一次獻血200毫升,僅占總血量的5%,獻血後,血液中的水份和無機鹽類在1-2小時內,由組織滲入血管而得到補充,對健康沒有絲毫影響。這個結論是有科學根據的,也被全世界每年數千萬個次的獻血實踐所證實。因此,按規定獻血,是不會影響身體健康的。
獻血不但不影響健康,而且有下列幾點好處:
1、獻血後會刺激造血器官即骨髓加速血細胞的生產,使造血機能更加旺盛,促進機體的新陳代謝,有利於健康。
2、國內外專家研究表明,定期獻血可以降低血液中鐵等一些重金屬的含量,減輕解毒器官肝臟的負擔,增強肝臟的功能。
3、獻血可以降低血脂和膽固醇的濃度,降低血液粘稠度,起到稀釋血液,加快血流速度,改善心,腦等器官的供血。
4、科學規律地獻血,由於血脂,膽固醇降低,血流加速,血液中的脂肪,重金屬等物質就不容易沉積,粘附於血管壁,可預防血管彈性下降、硬化,起到防治高血壓病,血栓性疾病,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的作用。
有好多中年人害怕獻血有礙健康,認為那是年輕人的事。血液專家指出,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健康的中年人在醫生的指導下,定期適量的獻血,能夠起到預防疾病、延年益壽的作用。
血液專家指出,四十歲的人正處於青壯年時期,五十歲才進入中年,從保健學的角度講,中年人最適合無償獻血。人到中年,造血功能逐漸下降,並且運動量減少,身體代謝趨於平衡,容易發胖,易出現鐵、血脂、膽固醇等指標超標,血液粘稠度過高、動脈粥樣硬化等症狀,容易誘發高血壓、冠心病、腦血栓等心腦血管疾病和癌症等。健康的中年人如果能在醫生的指導下定期適量獻血,可以降低血液的粘稠度,使血流加快,還可以刺激骨髓等造血器官保持旺盛的造血功能,增加血液中年輕細胞的比例,提高免疫和抗病能力。
國外科學家的研究也發現,由於血液與人體的新陳代謝、內分泌及生理調節功能密切相關,保健型獻血有益於身體健康。美國專家的研究成果顯示,非獻血者當中已知有心臟病史的人超過四分之一。在獻血者當中此比例只有8.5%,獻血者患心臟病的比例遠低於非獻血者。英國科學家還發現,男子經常獻血可降低血鐵含量,因此有防癌作用。
據了解,在全國各地無償獻血者都以大中專學生為主,中年人甚少。這種現狀與人們獻血知識不足、認識上存在誤區有關。我國民間至今還保留著用放血的方法治療高血壓等疾病的做法,國外60歲以上的獻血者也佔有非常高的比例,實踐證明,人到中年適當獻血確實有保健作用。
不會。一個健康人的總血量,約占體重的8%,一個成年人的總血量約為4000~5000毫升。平時80%的血液在心臟和血管里循環流動著,維持正常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儲存在肝、脾等臟器內,一旦失血或劇烈運動時,這些血液就會進入血液循環系統。一個人一次獻血200~400毫升只佔總血量的5%~10%,獻血後儲存的血液馬上會補充上來,不會減少循環血容量。獻血後失去的水分和無機物,1~2個小時就會補上;血漿蛋白質,由肝臟合成,一兩天內就能得到補充;血小板、白細胞和紅細胞也很快就恢復到原來水平。人體的血液在不斷新陳代謝,每時每刻都有許多血細胞衰老、死亡,同時又有大量新生細胞生成,以維持人體新陳代謝的平衡。獻血後,由於造血功能加強,失去的血細胞很快得到補充。所以說一個健康的人,按規定獻血,對身體不會有任何影響,更不會“傷元氣”,反而會有利於健康。
可以。有關專家對反復獻血組26例、急性腦梗塞患者22例的血流變學各項均值做了比較。結果表明:反復獻血組的全血粘度、紅細胞壓積、纖維蛋白原、紅細胞電泳,均較正常值明顯降低,而尤以紅細胞壓積最為明顯,提示反復獻血組的血液粘滯性下降;而急性腦梗塞患者組的上述指標均較正常值高,提示腦梗塞患者存在著高粘血症。因此,反復一定量的獻血會使血液粘滯性下降,對預防心血管疾病有積極的意義。
因為自胎兒出生後,骨髓就成為主要的造血器官。隨著年齡的增長,造血功能和血細胞生成率逐漸下降。獻血後,由於血細胞數量減少,對骨髓產生反饋作用,促使骨髓儲備的成熟血細胞釋放,並刺激骨髓造血組織,促使血細胞的生成,經常按規定期限獻血,就可使骨髓保持旺盛的活力。
人們由於體力活動的減少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體內積存了越來越多的脂肪。很多人的血脂長期處於較高的水平,俗稱“血稠”。“血稠”的結果就是脂肪一層層的附著在人們的血管壁上,最後導致動脈硬化,血管彈性降低,形成心腦血管病。而經常獻血,減少了體內一部分粘稠的血液,再通過正常的飲水,填充了血容量,使血液自然稀釋,血脂就會隨著下降,也就減輕了動脈硬化的隱患。
為什麼說為了自己的身體健康,腦力勞動者更應該獻血?
由於長期缺乏體力勞動和生活水平較高,實際上很多腦力勞動者的血脂長期處於較高的狀態。通過查體可以看出。很多人年輕輕的就得了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病,而獻血可以預防高血壓等心腦血管病,因為獻血後通過正常飲水,使自己的血液稀釋,使血脂降低。這樣:既有利於自己,又間接造福於社會。
可以。據芬蘭科學家的一項研究證實,適量獻血對部分健康成年人(特別是男性成年人),竟有意想不到的預防心臟病之效!專家對居住在芬蘭東部的20000餘名成年人作了試驗調查,結果發現,與經常獻血者比較,從不獻血者的心臟病發病率竟要高出2倍之多。專家們對此解釋說,人體血液中含鐵過高會明顯增加患心臟病的危險(血液中含鐵較高者與較低者相比,3年內患心臟病的可能性要大出1-2倍),而適量獻血恰恰可使血液中的含鐵量大為降低。英國營養基金會科學部主任瑪格麗特的研究結果也與上述研究結果不謀而合。她分析說,血液中過剩的鐵和銅都會起到加劇血中脂肪氧化的作用,而血脂氧化恰恰是導致心臟病的重要因素。芬蘭醫生們已發起一場“低鐵飲食”運動,要求吃含鐵較低的食物。此外最好每年獻血一次(獻血量為400毫升),這既有利於他人,也有利於自己,堪稱“一舉兩得”之美事!
按規定獻血,可促進人體的新陳代謝,增強免疫力和抗病能力,還會刺激人體骨髓造血器官,使其始終保持青春時期一樣旺盛的造血狀態,收到延年益壽的效果,並能防止動脈硬化等心腦血管疾病。據報道,有人對66歲以上的332名曾獻血者與同樣條件的399名未曾獻血者作了比較,結果曾獻血者存活率顯著高於未曾獻血者,獻血總量較多的存活年齡還較長。
不會。因為獻血只是血液的暫時少量減少,很快就會恢復正常,不影響人體血液的再生功能。而貧血是一種疾病,對於患有貧血病的人在獻血查體時,就會被檢查出來,這種人是不能參加獻血的。
久蹲了突然站立會有點頭暈是貧血嗎?
不是,這是健康人群里都有的一種反應。當人在下蹲時,人體的大部分血液分布於頭部、軀干、上肢,突然間直立,由於重力的作用,血液分布發生改變,腦部暫時性缺血,就會使人感到短暫的頭暈,並不是貧血。
不會,各地的血液中心是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合法的專業采供血機構。采血人員均為經過培訓合格的醫務人員,他們會給獻血者提供各種安全、衛生、便利的條件。采血所用器材都是經過嚴格消毒的一次性器材,是由衛生部指定生產廠家提供的,獻血者完全可以放心。
;⑧ 獻血有什麼條件呢
一、獻血者體格檢查標准
1. 年齡:18-55周歲。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脈壓差:≥30mmHg。
4. 脈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6. 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二、 獻血者血液檢驗標准
1. 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條件的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作測定。
2. 血比重篩選: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陰性,或者賴式法:≤25單位。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用)。
5. 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 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 梅毒試驗RPR法或TRUST法:陰性。
8. 復檢上述1、2、3、4、5、6、7項。
9. 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原蟲。
三、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 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 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 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 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 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 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7. 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獻血
1. 性病、麻瘋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 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 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一、獻血者體格檢查標准
1. 年齡:18-55周歲。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脈壓差:≥30mmHg。
4. 脈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6. 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二、 獻血者血液檢驗標准
1. 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條件的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作測定。
2. 血比重篩選: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陰性,或者賴式法:≤25單位。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用)。
5. 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 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 梅毒試驗RPR法或TRUST法:陰性。
8. 復檢上述1、2、3、4、5、6、7項。
9. 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原蟲。
三、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 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 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 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 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 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 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7. 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獻血
1. 性病、麻瘋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 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 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蕁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蕁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 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 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 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
綜合症、慢性胰腺炎。
8. 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 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病症、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釣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9.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它疾病患者。
本標准自1998年10月1日起實施,1993年2月17日頒布的"關於發布《血站基本標准》的通知"(衛醫發[1993]第2號)的附件2《供血者健康檢查標准》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⑨ 獻血的條件是什麼啊
"國家提倡公民參加無償獻血的年齡為18-55周歲。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
經過一般體格檢查和血液初篩檢查的身體合格者,都可參加獻血。
1.一般體格檢查
1)體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2)血壓:90 mmHg≤收縮壓<140mmHg;60mmHg≤舒張壓<90mmHg,脈壓差≥30mmHg。
3)脈搏:每分鍾60-100次;高度耐力的運動員每分鍾50-100次,節律整齊。
4)體溫正常。
5)皮膚、鞏膜無黃染。皮膚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
6)四肢無重度及以上殘疾,無嚴重功能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7)雙臂靜脈穿刺部位無皮膚損傷,無靜脈注射葯物痕跡。
8)經健康征詢沒有影響血液質量和獻血者自身安全的疾病或病史。
2.血液初篩檢查
1)血紅蛋白(Hb)測定:男≥120g/L,女≥115g/L。
2)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符合相關要求。
3)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4)丙型肝炎病毒(HCV抗體)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5)艾滋病病毒(HIV抗體)檢測:符合相關要求。
6)梅毒(Syphilis)試驗:符合相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