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動物防疫證如何辦理
《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制度。開辦動物飼養場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相關材料。受理申請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姓名)、場(廠)址、動物(動物產品)種類等事項。
Ⅱ 動物防疫基本常識
動物防疫基本常識:
《動物防疫法》規定:動物防疫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撲滅和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計劃免疫制度是指國家對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動物疫病採取制定的免疫規劃、計劃,確定免疫用生物製品,規定免疫程序標准。
以及對免疫效果進行檢測等一系列預防控制動物疫病的強制性措施,以達到有計劃、按步驟地預防、控制、撲滅動物疫病的目的的制度,對國家實施計劃免疫的病種,實行強制免疫,生豬強制免疫的病種包括:W號病、藍耳病、豬瘟。
冬季動物防疫知識
各地要從三個方面強化動物冬季防疫措施。一是迅速落實綜合防治措施。按省政府電話會議要求和有關文件精神,抓好動物重大疫病的免疫補針,搞好新老疫區、候鳥棲息地、規模畜禽養殖場的強制免疫工作,確保疫苗注射到位。同時,要控制好狂犬病、血吸蟲病等人畜共患病。
嚴格抓好流通環節的監管控制。各檢查站要嚴格查證驗物,一旦發現染疫畜禽,必須就地處理,嚴禁放行;京珠高速、107國道上的檢查站把守我省「南北大門」,責任重大,要切實發揮查疫堵疫的職能。
抓好新老疫區疫情監測和消毒。對曾經發生過重大疫情的地方,要在近期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消毒。同時,各地要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加強監測,一旦發生疫情立即上報,並按規定迅速、果斷處理,防止疫情擴散蔓延。
Ⅲ 動物防疫合格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一、辦理地點:動物衛生監督所。
二、辦理流程:
1、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
2、到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指定獸醫機構進行檢測,並交納檢測費用;
3、持獸醫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辦證。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接到檢疫申報後,應當及時指派官方獸醫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實施檢疫的官方獸醫應當在檢疫證明、檢疫標志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對檢疫結論負責。
三、申請條件主要包括:
(1)距離生活飲用水源地、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集貿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距離動物診療場所200米以上;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之間距離不少於500米;
(2)距離動物隔離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3000米以上;
(3)距離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區域及公路鐵路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四十八條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
Ⅳ 動物免疫證明去哪辦
【法律分析】
寵物免疫證一般是在正規的寵物醫院或者動物防疫站辦理,攜帶小動物去檢查身體,並按時注射疫苗後,相應機構就會頒發一個免疫證明和健康證明。
首先需要先獲得寵物免疫證,需要把寵物帶著寵物醫院裡面去注射疫苗,之後按照寵物醫院的規定去提供相關的資料,之後就能在寵物醫院裡面獲得免疫的號牌以及資料。接下來就能帶著免疫材料、號牌以及寵物等,之後就能去寵物檢疫所,花幾元錢的工本費辦理即可。等到成功做完了檢疫後,還需要給寵物注射疫苗,對進口或者國產疫苗沒有多大的要求。如果之前已經辦理過防疫證明,只需要支付費用,再注射一次疫苗就能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對動物疫病狀況進行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制定相應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措施。 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根據國內外動物疫情和保護養殖業生產及人體健康的需要,及時制定並公布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技術規范。
Ⅳ 動物防疫許可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申辦《動物防疫許可證》流程如下:
一、辦事應當具備的條件(申辦資格):
1、凡從事飼養畜禽的飼養場。
2、凡從事動物飼養、屠宰、診療、動物及動物產品經營、加工、儲藏的場所。
3、凡從事其他與動物及動物產品有關的場所。
二、辦事所需要的手續、材料、相關文件:
1、申請人填寫的《動物防疫許可證》申請表。
2、法人代表證明或業主身份證復印件。
3、飼養場所在地用地證明復印件。
4、經營加工場所的房產證明或承租協議復印件。
5、從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防治人員畜牧獸醫專業畢業證或結業證原件和復印件每人1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每人1份。
6、有關動物防疫制度書面材料。
7、國家和省規定的其它證明材料。
三、辦證地點:農業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四十四條 動物飼養場所、儲存場所、屠宰廠、肉類聯合加工廠、其他定點屠宰場(點)和動物產品冷藏場所的工程的選址和設計,應當符合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
Ⅵ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怎麼辦理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這樣辦理:1、當事人要帶證明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受理申請的獸醫主管部門按行政許可法進行審查;3、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4、要辦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憑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十九條 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符合下列動物防疫條件:
(一)場所的位置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距離符合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
(二)生產區封閉隔離,工程設計和工藝流程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應的污水、污物、病死動物、染疫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和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四)有為其服務的動物防疫技術人員;
(五)有完善的動物防疫制度;
(六)具備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動物防疫條件。
Ⅶ 動物防疫合格證怎麼辦理
(1)提前申報,一般提前3天。
(2)提供動物免疫記錄,動物已佩戴了農業部統一的耳標。
(3)臨床檢查健康。
(4)生產地沒有發生動物疫情。
(5)如果是種用動物,需進行相應的實驗室項目檢測。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活體動物運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托運人應提供當地縣級以上動物檢疫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以保證動物不攜帶傳染性疾病。
Ⅷ 動物防疫合格證怎麼做
動物防疫合格證的辦理方式如下:
1、提出申請,提交材料;
2、進行初審,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內容;
3、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動物屠宰加工場所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頒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查不合格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興辦動物隔離場所、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審,並將初審意見和有關材料報自治區獸醫主管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有關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頒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第十五條
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並結合選址綜合評估結果完成現場核查,審查合格的,頒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審查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