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動物實驗和臨床試驗的關系
關於從動物實驗到Ⅰ期臨床試驗——安全之路?——TGN1412Ⅰ期臨床試驗的慘痛教訓的原因,關於從動物實驗到Ⅰ期臨床試驗——安全之路?——TGN1412Ⅰ期臨床試驗的慘痛教訓的相關知識。 2007年1月27日,來自英國倫敦帝國學院、倫敦國王學院和Babraham研究所的學者報告,人體的記憶T細胞可能是2006年3月造成抗CD28人源化單克隆抗體(TGN1412)Ⅰ期臨床試驗悲劇的原因。
抗CD28人源化單克隆抗體——TGN1412Ⅰ期臨床試驗災難性意外是2006年醫葯行業的熱點新聞。對此,英國成立的獨立專家小組(ESG)曾召開過10多次會議,並於2006年12月7日發布了最終研究報告。英國葯物和保健品管理局(MHRA)也將於2007年2月6日召開研討會以探討從TGN1412事件中吸取的教訓。對這一事件的回顧與分析無疑有助於人們更深入的思考葯物試驗面臨的一些問題。
一次臨床試驗,使受試者命懸一線
2006年3月13日,8名健康志願者在一家合同研究組織(CRO)的安排下於倫敦Northwick Park醫院接受TGN1412首次用於人體的Ⅰ期臨床試驗。TGN1412屬於單抗葯物的一員。大多數單抗的作用機制是拮抗某一生理反應,而TGN1412恰恰相反,該葯能與T細胞上CD28受體結合,並能夠單獨激活T細胞,使T細胞增殖分化,進一步激活體內免疫系統。該葯物擬應用於類風濕性關節炎和多發性硬化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及白血病的治療。
6名接受葯物注射的志願者在葯物注射後90分鍾內都出現嚴重的全身炎症反應,在輸注葯物12~16小時內病情加重,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和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而全部被轉入重症監護病房(ICU)接受治療。在接受葯物注射24小時內,志願者們出現意想不到的淋巴細胞和單核細胞耗竭。經搶救,6名志願者無1例死亡,但反應最嚴重的Ryan Wilson,在ICU住院治療3個多月後,因葯物不良反應導致腳趾和手指缺血壞死而接受全部足趾切除術和3個手指部分切除術(見圖)。而安慰劑組的2名志願者沒有出現任何不良反應。
事件發生後,國際各知名醫學雜志,如NEJM, Nature, BMJ, Lancet等紛紛就此事件發表大量評論文章,大多數學者認為,該事件將可能對葯物臨床試驗產生深遠的影響。
動物實驗安全,人體試驗就安全嗎?
ESG最終報告指出,沒有證據提示TGN1412在葯物生產、儲存等過程存在問題。本次臨床試驗葯物稀釋和輸注過程也不存在差錯,儲存於Parexel公司冰箱內的葯物沒有檢測到污染。TGN1412 50 mg/kg應用於獼猴也未觀察到不良反應,而本次臨床試驗的劑量低於該劑量的1/500。在靈長類動物試驗中,TGN1412導致CD4+ 和CD8+ T細胞一過性升高,血清IL-2、IL-5、IL-6中度升高,但沒有出現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
志願者的血清檢測發現,在用葯後1~4小時,多種前炎性細胞因子TNF-?琢、IFN-?酌、IL-10、IL-6、IL-4、IL-2水平顯著上升,變化最顯著的TNF-?琢、IFN-?酌升高超過5000U;所有志願者的外周血淋巴細胞在用葯後8~16小時幾乎耗竭;這是典型的細胞因子釋放綜合征。
眾所周知,細胞因子就是免疫系統調兵遣將的「命令」。可以想像,細胞因子出現如此突然、巨大的水平波動,帶給體內淋巴細胞的是如何混亂和危急的命令,千軍萬馬(淋巴細胞)全部被激活,攻擊體內的各個系統和器官,導致受試者出現多器官功能衰竭。由於淋巴細胞在短時間內全部被激活並遊走到組織器官內導致炎症反應,而骨髓造血系統在短時間內又無法產生大量淋巴細胞,所以造成外周血淋巴細胞耗竭。
英國學者對人體試驗與動物實驗結果差異的新解釋
2007年1月25日,來自英國倫敦帝國學院、倫敦國王學院和Babraham研究所的學者在法國一個移植會議上提出,人體的記憶T細胞(實驗動物體內不存在)可能是造成TGN1412Ⅰ期臨床試驗志願者多器官功能衰竭的關鍵因素。
大約50%的人體T細胞是記憶細胞,即它們在人的一生中因感染和疾病等因素曾經被激活。然而,動物模型,比如用於TGN1412臨床前研究的動物,卻沒有這么多數量的記憶T細胞,這是因為為了預防感染,這些動物一直被置於無菌環境下飼養。
CD28是激發T細胞反應的重要分子,而TGN1412就具有強烈激發CD28的能力。研究者將記憶T細胞的表面分子CD28激活後注射到健康小鼠體內,這些細胞馬上從血液遊走到多個器官內,包括腎臟、心臟和腸道;而在沒有感染的情況下,這些細胞不應該出現於這些部位。
主持該研究的倫敦帝國學院免疫系的 Marelli-Bern博士解釋道:「TGN1412在動物模型中相對安全,但應用於人體後卻導致了嚴重不良反應。我們的研究提示,這是因為人類記憶T細胞失去方向感而遊走到他們不應該去的幾個區域,導致了組織損害。」
從動物實驗到臨床試驗,路在何方?
這樣的悲劇也揭示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人們對人類免疫系統的認識還存在很多盲點,而動物實驗和臨床試驗也經常出現相左的結果。那麼,我們現有的臨床試驗體系是否安全可靠?為了防止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應該如何設計臨床試驗?從動物實驗到人體試驗,路該如何走?
ESG根據調查結果並廣泛征詢了專家意見後提出22條關於如何改善首次用於人體葯物的Ⅰ期臨床試驗安全性建議。主要關注如何計算首次應用的葯物劑量、如何給葯;不同研究組織和醫葯公司應共享有關葯物臨床試驗不良反應(特別是未發表的)、失敗的葯物試驗等資料;特殊葯物,例如作用於人體生理過程的生物葯物,在進行研究之前應徵求獨立專家的意見等。
目前臨床試驗主要由研發葯物的醫葯公司、組織臨床試驗的CRO公司、實施試驗的醫療基地三方協調運作完成。很多學者批評現有臨床試驗運作過於商業化,醫葯公司出於利益驅動想盡早將葯物推向市場。
在該事件中,TGN1412是TeGenero的首個產品,從生產到進入臨床試驗才2年多時間,從MHRA批准TGN1412進入臨床試驗到試驗開始總共才45天。ESG指出,雖然臨床前動物實驗沒有發現嚴重不良反應,但不能因此估測出一個TGN1412用於人類的安全劑量,葯物的安全性未得到充分論證。實施臨床試驗的研究者沒有受到良好培訓,志願者對可能發生的危險也了解不足。媒體和公眾都指責MHRA為了吸引醫葯公司到英國進行臨床研究而放寬了葯物臨床研究的審批。從而使一家僅有15名雇員、風險資本驅動的德國小公司不在本國進行臨床試驗,卻轉而選擇英國。
學者們呼籲,應該建立一個更加透明的臨床試驗體系和文化氛圍;對於可能影響人類免疫系統的葯物,醫葯公司應與免疫研究院和專家多加溝通、多方論證。
龐大的人口基數和病人數量,巨大的市場,以及相對低廉的葯物試驗費用,已經吸引了眾多的醫葯公司到我國進行葯物臨床試驗。目前我國已成為全球一個重要臨床試驗基地,面對著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的眾多CRO公司,如何做到既不給葯物試驗設置障礙,又可以保障受試者的安全,是值得人們深思的問題。
㈡ 以色列將從什麼時候開始進行新冠疫苗臨床試驗
以色列將從今年10月份開始進行新冠疫苗的臨床試驗。
這個消息是由以色列的副總理兼國防部部長在社交媒體上對外宣布的,也確定了以色列的新冠疫苗已經研發完畢,馬上就要進入臨床試驗期了,如果臨床試驗顯示了集對於新冠患者確實有很明顯的治療效果,並且在安全方面也確保無誤的話,那麼可能在之後就會投入到使用中了,可是等到疫苗真正現實還是要等幾周的時間,因為新冠的疫苗臨床測試要經過幾個階段,就像人體測試,一般都要進行三個階段一樣,這是為了確保事情的穩定性,避免因為意外等因素導致最終用葯的成效不咋地。
由於每個國家都在拼盡全力的研發疫苗,所以此次疫苗的研發速度可以說是達到了極致,並且是起無前例的,一般一個疫苗的研發一直到其上市都要通過幾年的時間,而這一次可能只要了幾個月就能夠緊急的投入到市場使用,而這一次也是為了印發公共的突發安全事件所作出的調整,按理說這一次疫苗的使用如果出現了副作用,那麼制葯公司是不會為此而負責的,所以能不患新冠病毒,就盡量不要患有新冠病毒,因為其對於身體的傷害是很大的。
㈢ 疫苗臨床試驗需要多久,分為幾個階段
時間主要取決於臨床試驗的進展,疫苗的臨床試驗一共分為四個階段。
這次研製疫苗各個專家真的是非常辛苦,每個環節不僅是認認真真,而且還是加班加點,不敢耽誤一秒的時間。為科學家的精神點贊。他們是我們安全的守護者。感謝他們的奉獻精神。
㈣ 正常情況下。疫苗生產,測試的周期是多久!
試驗多久其實是沒有定論的。
正常情況下,一種新型疫苗的研發周期可能在10-15年,有時甚至更長。這樣可以讓研究人員充分了解這種疾病及其病原體,並確保針對這種疾病的疫苗是安全的。
在轉向人類之前,該配方將在動物身上進行測試,以檢查安全性和有效性。動物模型和細胞培養模擬人類系統。一旦進入生命系統,疫苗可能無法正常工作,因此動物模型提供了關於人類系統如何對疫苗做出反應的關鍵信息。臨床前階段可能需要 1-2 年。
三個臨床試驗由兩個特徵分開:樣本量和是否使用安慰劑。樣本大小很重要,因為更大的樣本意味著更可靠的數據和更可靠的結果。在疫苗中使用安慰劑有助於確定疫苗是否有效顯著比正常的鹽或糖溶液更好,或者比過去的疫苗更好。
㈤ 我國22個新冠疫苗進入臨床試驗階段,臨床試驗做些什麼
疫苗在上市之前必然要經過嚴格的臨床前試驗,也就是在動物模型中驗證其有效性、安全性。
根據《疫苗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在疫苗臨床前安全性、葯效學研究結果證實試驗疫苗適合於人體試驗之後,可進入臨床試驗階段。
臨床試驗分為四期:即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各期臨床試驗的全過程應嚴格按照《葯品臨床試驗管理規范》(GCP)進行。
Ⅰ期:臨床試驗通常是20-30人的小范圍研究,重點觀察臨床耐受性和安全性。觀察對象一般為健康的成年人。通過設置高、中、低的劑量分組來觀察適宜劑量、疫苗接種時間、接種途徑及疾病發生的風險。
Ⅱ期:臨床試驗通常需要300名以上的研究對象,目的是為證明疫苗在目標人群中的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獲得更大范圍的Ⅲ期效力試驗將採用的適宜劑量,評價與受種者免疫應答有關的各種因素,如受種者的年齡、性別、已存在的抗體,疫苗劑量、不同劑量的順序或者間隔、疫苗免疫次數、接種途徑等。
Ⅲ期:臨床試驗通常需要500名以上的研究對象,是為提供疫苗效力和安全性數據而設計的大規模臨床試驗。該期臨床試驗是獲得注冊批準的基礎。
當Ⅲ期臨床試驗的結果證明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之後,疫苗就可以申請審批上市啦。
Ⅳ期:臨床試驗是疫苗注冊上市後,對疫苗實際應用人群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綜合評價。
我國已有 22 個新冠疫苗進入臨床試驗階段:
據新華社消息,國家葯監局葯品監督管理司司長袁林今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介紹,國家葯監局已經批准5 條技術路線的 22 個新冠疫苗進入臨床試驗,並依法依規附條件批准 4 個新冠疫苗上市,依法組織論證同意另外 3 個新冠疫苗緊急使用。
目前,我國新冠疫苗接種數量已經超過 13 億劑次。衛健委表示,無論是否打過疫苗,戴口罩依舊需要成為日常「標配」。
㈥ 葯品的臨床試驗要做幾期
葯品的臨床試驗為分1、2、3、4期。其中1、2、3期的臨床試驗要在葯品正式上市之前完成。而4期臨床試驗,是在上市之後再進行的。臨床試驗主要用於研究葯品的葯效與風險,為上市審評時提供可靠的數據支撐。
簡單說,一種葯品從開始研製,需要先經過動物試驗,確認安全之後才能進入人體試驗階段。1期臨床試驗的目的,主要是進行安全性評價。因為葯物作用於人體,所以要求安全第一。同時也會考察葯物在人體的代謝情況和排泄途徑。
當1期臨床試驗確認葯品的安全性後,就會進入2期臨床試驗。這一階段主要是對葯物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同時更深入地觀察安全性。在2期臨床試驗中,對葯物療效進行評價,確定具體的給葯劑量。
在1期臨床試驗確定了安全性,2期臨床試驗確定了有效性之後,就會進入3期臨床試驗。這個階段是葯品上市前最重要的階段,會採用更大的樣本量(要求大於300例),更長的觀察時間(通常要1~3年),進一步驗證葯品的作用和安全性,評價利益與風險關系,為葯品正式上市的審評提供充分依據。
4期臨床試驗為新葯上市後由申請人進行的應用研究階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廣泛使用條件下的葯物的療效和不良反應、評價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與風險關系以及改進給葯劑量等。
臨床試驗要符合倫理要求
臨床試驗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符合倫理要求,就是說參加試驗的是人,必須尊重他(她)的人格,參加試驗必須符合參加試驗者的利益,在這種前提下,試驗才能做。
而且在試驗期間,參加者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而不再繼續進行試驗,他(或她)的選擇,包括醫生在內的所有人都無權干涉。總之,精心設計、操作的臨床試驗,是提高人類健康,尋找新的治療葯物和方法的,最快最安全的途徑。
㈦ 湖北要做好應對秋冬可能的疫情,疫苗什麼時候能研製出
疫苗的研發是一個復雜而漫長的過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在眾多專家的通力合作之下才有可能成功,因此疫苗的研發通常需要10年到20年的時間,今年的新冠疫苗由於黨中央的高度重視和中國政府的大力支持,研究進程大大加快,預計最快在今年11月份就可以投入使用。
目前全球一共有近百種針對新冠病毒的疫苗在研發中,我國一共批准了滅活疫苗、腺病毒載體疫苗、減毒流感病毒載體疫苗、重組蛋白疫苗、核酸疫苗五條技術路線,確保總體效率。眾所周知,一支疫苗的研發需要5個步驟:開發和動物實驗、申請臨床、臨床試驗、上市審批、生產檢驗。其中第一步大概需要5到10年的時間,第二步大概需要3個月到1年的時間,第三步大概需要2到5年的時間,第四步大概需要1到2年的時間,第五步大概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時間。綜合起來大概需要9到19年的時間,但就目前的研究進度來看,這個時間表已經大大縮短了,多數企業僅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就完成了動物實驗、申請臨床、臨床試驗三個步驟,按照這個進度,再有4到5個月的時間,疫苗就可以投入使用,這大概在今年的11月份。
㈧ 我國的新冠肺炎疫苗什麼時候就可以上市了
十二月底,臨床試驗疫苗的人體試驗一共有四期 ,檢測安全性和劑量使用 、研究疫苗的有效性 、擴大疫苗的接種范圍 ,
一、臨床試驗疫苗的人體試驗一共有四期就下來才是臨床試驗,第一和第二階段主要用於研究葯物或疫苗的劑量和安全性,第三期臨床試驗主要是對疫苗的驗證效果進行實驗,第四期臨床試驗主要是針對疫苗問世後的驗證。而我們現在已經完成第二階段試驗,那麼接下來就是第三階段和第四階段的試驗。臨床試驗才是接觸到人類身體,在志願者身體上進行測試。
每個階段都需要3個月左右的試驗,但最後有些疫苗的研製甚至需要十多年,甚至研發不出來。
㈨ 對疾病預防,控制急需的疫苗
疫苗管理法規定,國家支持疫苗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促進疫苗研製和創新,將預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製、生產和儲備納入國家戰略。
從研製、生產方面來看,國家組織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科研單位、醫療衛生機構聯合攻關,研製疾病預防、控制急需的疫苗;鼓勵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加大研製和創新資金投入,優化生產工藝,提升質量控制水平,推動疫苗技術進步;鼓勵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依法開展疫苗臨床試驗。
從審評審批方面來看,疫苗管理法規定,對疾病預防、控制急需的疫苗和創新疫苗,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優先審評審批;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急需的疫苗或者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認定急需的其他疫苗,經評估獲益大於風險的,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附條件批准疫苗注冊申請;出現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嚴重威脅公眾健康的緊急事件,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根據傳染病預防、控制需要提出緊急使用疫苗的建議,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論證同意後可以在一定范圍和期限內緊急使用。
此外,疫苗管理法規定,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或者應對突發事件急需的疫苗,經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免予批簽發。
在保障疫苗供應方面。疫苗管理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相關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及時生產和供應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疫苗。交通運輸單位應當優先運輸預防、控制傳染病的疫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做好組織、協調、保障工作。第六十五條規定,疫苗存在供應短缺風險時,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議,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國務院財政部門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保障疫苗生產、供應。
袁傑表示,疫苗管理法還對保證疫苗質量、規范預防接種等作出了規定,新冠肺炎疫苗研製、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應當全面執行疫苗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據了解,目前,5條疫苗研發技術路線正同步開展,分別為滅活疫苗、基因工程重組亞單位疫苗、腺病毒載體疫苗、核酸疫苗、減毒流感病毒載體疫苗。目前,部分項目已進入動物實驗階段,最快今年4到5月可有部分疫苗進入臨床試驗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