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麥冬娜還說養過哪些動物
淘氣包馬小跳——寵物集中營》的作者是楊紅櫻。這本書主要講的是馬小跳是一個有情有義熱愛小動物的孩子。有一次,放學路上馬小跳看見一群人圍成一個大圓圈,便上去湊熱鬧。看見中間有一隻小狗,眼睛流著膿,脖子上掛著一個牌子,上面寫著「我想回家」。於是馬小跳北想方設法終於找了這只狗狗主人——麥冬娜。麥冬娜是一個外表美麗、內心冷漠的姑娘。他從小父母離婚,是奶奶一手帶大,而小狗便是奶奶養的寵物了。麥冬娜對於奶奶的死很是傷心,但對奶奶的寵物狗卻毫無感情,一直叫它「醜八怪」。麥冬娜討厭小孩子,討厭小動物。後來,她在馬小跳對小動物一片愛心的感染下,慢慢對患了結膜炎的「醜八怪」有了憐愛的感覺,後來越來越喜歡它。麥冬娜在養「醜八怪」的過程中,慢慢明白了人們為什麼要養寵物。因為它們是忠誠的有情有義的動物。麥冬娜不僅成了狗狗服裝設計師,還成了幫胖狗減肥、照顧病狗流浪狗的志願者。她居住的紅房子,也成了馬小跳最嚮往的寵物集中營。
這本書給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麥冬娜的語氣十分冷淡。原來,她在很小的時候,她的爸爸媽媽就離婚了。她一直跟著外婆住在這幢灰樓里。在她出去讀大學的日子裡,只有「醜八怪」陪伴著外婆。其實麥冬娜一直都不大喜歡小動物。在這個世界上,她只愛她的外婆。因為「醜八怪」是外婆心愛的小狗狗,所以外婆去世後麥冬娜還養著「醜八怪」。但她心裡對「醜八怪」還是沒有什麼感情。這一段讓我徹底明白了什麼叫「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一個從小父母離異,跟著外婆過的孩子心靈多少盒別人會有一點不同。而這一點不同就導致了麥冬娜不懂得愛。她只愛她的外婆,其他的人或物對她而言毫無感情。所以馬小跳才叫她冷美人。
我在這本書中學到了「回憶殺」——從回憶中寫出事情的原由。這樣寫的好處在於可以吊讀者的胃口。這種寫法的寫作 順序有兩種。一是先寫現在怎麼樣,再寫以前如何;二是通過回憶來為下文作出鋪墊。不過這本書主要用的方法是第一種。只有在寫《寵物醫院》這一章時才用到了第二種寫作手法。正是這種寫作手法,讓我一口氣把這本書讀完了。
讀完這本書我的感觸是「是個活物都會有感情」。這篇文章中的「冷美人」麥冬娜以前不懂得什麼是愛,可自從接觸了馬小跳之後便學會了「愛」。她因為花了自己的錢給小狗狗治病,懂得了「付出才會愛」。同時我也發現狗也是有情感的生物。
B. 以動物為主角,沈石溪、加拿大作家西頓、美國作家傑克倫敦的作品有哪些
一、沈石溪
1、《第七條獵狗》
《第七條獵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這篇短篇小說,展示了沈石溪非同尋常的講故事的能力。講述的是老獵人召盤巴和他第七條獵狗的故事。
老獵人闖盪山林40年,卻得不到一條稱心如意的獵狗,一直引以為憾。這第七條獵狗是軍犬的後裔,「攆山快如風,狩獵猛如虎」。老獵人愛狗如愛子,給它取名赤利,是傣族傳說中會飛的寶刀的意思。
2、《退役軍犬黃狐》
動物小說之所以比其他類型的小說更有吸引力,是因為這個題材最容易刺破人類文化的外殼和文明社會種種虛偽的表象,可以毫無遮掩地直接表現醜陋與美麗融於一體的原生態的生命。
人類文化和社會文明會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更新,但生命中殘酷競爭、頑強生存和追求輝煌的精神內核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因此,動物小說更有理由贏得讀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二、西頓
1、《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
《我所知道的野生動物》中西頓採用第三人稱敘事方法,使讀者感到信服。他描寫的都是一些真實的動物,而不是徒有動物外表的人。他展示動物的心理時,強調的是仇恨、寂寞、飢餓、痛苦這些最基本的感情,而不是更為復雜的人類的思想情緒。
他抓住動物的生存斗爭這個關鍵,突出動物的個性,避免籠統的敘述。他的文筆簡練,語言樸直。無論是傳遞信息還是構成緊張的戲劇沖突,效果都十分明顯。
2、《西頓野生動物故事》
一本讓人驚奇、讓人心生悲痛、讓人丟不下的書一個全新的、了小起的動物世界。世界上第一本真正的動物小說野生動物沒有一個是老死的他的·生遲早都有一個悲慘的結局每一個動物都真實生動,每一個動物都充滿生命的尊嚴感受自然的呼吸,傾聽野獸的怒吼,尊重動物的權利。
三、傑克倫敦
1、《野性的呼喚》
作品講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隻愛犬,經過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國南部加州一個溫暖的山谷里。後被賣到美國北部寒冷偏遠、盛產黃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隻拉雪橇的狗。該作以一隻狗的經歷表現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蠻,寫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2、《海狼》
小說描寫了在一艘名為「幽靈號」 的以捕獵海豹為生的帆船上發生的一場動人心弦的搏鬥和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
小說中的「狼」不僅是船長拉森的名字,對作者而言,也是超人的代名詞,作者通過作品帶領讀者進入豪放粗獷荒野,體驗蠻荒生活的冷酷無情,感受人性兇殘的黑暗面和原始生命的光輝;同時也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的弊端,表現了對勞動人員頑強意志的歌頌和苦難生活的同情。
C. 《動物解放》作者彼得.辛格到底說了什麼
作者: 何春蕤翻譯 譯者按:2001年三月,動物權運動之理論家、《動物解放》一書的作者Peter Singer,他為荷蘭著名的生物學家Midas Dekkers的動物戀專書《親親寵物》撰寫書評(Dearest Pet: On Bestiality,1992年出版,1994年由Paul Vincent翻譯成英文出版,2000年由Verso重新發行)。這是Singer針對動物戀的少見發言,措詞謹慎但論點清晰,不但指出了動物戀的現實存在,也指出動物戀禁忌背後的人類中心主義。這篇文章發表後引發軒然大波,反對動物戀的動物權組織甚至嚴詞批評Singer(<大猩猩權益聲明>的原始簽署者之一)沒有資格再過問大猩猩的權益問題。Singer則認為這些爭議主要是一種歇斯底里的反應,「美國現在陷入了清教徒式世界觀的掌握中」,他說。重度「寵」愛 (彼得.辛格)何春蕤翻譯才不久之前,任何無法生殖繁衍後代的性行為都被視為(說好聽一點)縱欲,或者(更糟的則是)變態,但是這些禁忌已經隨著歷史一個一個的倒下。當年認為用節育的方式把性和生殖分開是一件大錯特錯的事情,現在看來,這個說法才是老古板得稀奇。如果有些宗教還在教導信徒說手淫就是「自我殘害」,那也只不過顯示這些宗教早已完全與時代脫節。肛交?那是性愉悅的一部份,許多追求情慾多樣化的伴侶都推薦使用。在全球許多大城市中,男女同志們公開自己的性傾向到了在一個世紀以前完全想像不到的程度。你甚至可以在美國軍中搞同性戀──只要你不公開宣揚。口交?有些人認為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的口交丑聞是選錯了對象和地方,也有人認為他應該更誠實交代自己做了什麼,但是沒人敢說只因為他進行了這種很多州的法律都視為罪行的性活動就不適任總統。當然不是每個禁忌都垮台了。你最近有沒有在派對中聽人說和自己的寵物狗狗搞的時候有多爽?多半沒有。和寵物做愛絕對還是個禁忌。不過,要是《親親寵物》的作者Midas Dekkers說得對的話,這決不是因為動物戀很少見。Dekkers是荷蘭的生物學家和博物學家,他在書中收集了很多證據顯示人類的「動物之愛」往往超過拍拍或擁抱或其它關切動物的正當表現方式。書中收集了很多插圖,包括:一幅青銅時期瑞典的石畫,畫中的男人正在和一隻不明種屬的四足動物肛交;一隻公元前520年的希臘花瓶,瓶上畫的男人正在和一隻公鹿性交;一隻17世紀的印第安芻像顯示一隻鹿趴在女人身上性交;一幅18世紀歐洲的銘刻描繪了一個狂喜忘形的修女在和驢子性交,其它的修女則笑著在一旁觀看;同一時期還有一幅日本畫,畫中的女人被一隻巨大的章魚整個抱住,章魚看起來是用一隻腳插入她的陰道,其它的腳則撫摸著她的軀體。(譯按:恐於台灣信息控管的法律懲罰與尺度,這本學術書中超過一百幅以上的獸交與動物戀圖片──包含生殖器性交呈現,或許會引發某些人的惡心厭惡恐懼──無法復制在網上,也無法提供超級鏈接。有興趣者可自行購買該書。這是台灣學術自由的現狀。)這些圖像有多少成份是狂想,是過去時代留下的巨猩金剛似的原型思考?1940年代性學家金賽研究了兩萬個美國人的性行為,其中男性有8%、女性有3.5%承認他們曾經和某個動物有過性接觸。若是農村區域的男人,比例則升高到50%。Dekkers認為在女性不願接受婚前性行為的年代,對年輕的男性農庄工人而言,動物提供了性慾的出口。20世紀澳洲法院就經常起訴動物戀的案例,根據記錄顯示,農村男性最有可能和母牛及小牛進行陰道性交,次之則是母馬、小馬和山羊,只有很少人會和綿羊或豬性交,這些男人也可能利用小牛的吸吮本能來為自己口交。另一方面,女性和公牛或公羊性交則可能是神話多過事實。向金賽承認曾和動物有過性接觸的女性中,三分之二說她們的對象是狗,真正的插入式性交則很少聽說,通常女人會局限於碰觸或者給動物手淫或者讓動物舔舐自己的陰部。這其中的關鍵當然是性關系如何被定義。動物學家Desmond Morris的研究證實了一般人的觀察,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容易被馬所吸引,他甚至認為「雙腿跨乘一匹節奏性起伏前進的馬,毫無疑問的有其性的暗含」。Dekkers也同意這個說法,他還補充:「女孩子不幸天生就比同年齡的男孩子來得性早熟,而當男孩還在玩玩具火車時,馬其實是女孩的理想安慰…….」。人和動物之間的性接觸,以及針對這種關系的禁忌強度,都顯示我們和動物之間的復雜矛盾情結。一方面──特別是猶太基督教傳統(東方則不如此)──我們總是把自己和動物劃清界線,想像我們和它們之間有著寬廣的、無法跨越的鴻溝;只有人才是按照神的形象創造的;只有人才有不朽的靈魂。在創世紀中,神讓人掌管萬物;文藝復興時期「萬物之鏈」的觀念把人放在天使和禽獸中間;我們既是屬靈的,也是屬肉體的。對哲學家康德而言,人類有一種天生的尊嚴,使得他們自成目的,而動物則只是達成我們目的的手段工具。今日,人權(人類獨有而其它非人動物沒有的權利)的語言也一直維系著這個區分。然而在很多方面,我們都無法避免和動物──至少和哺乳動物──的相似性,性就是其中一個明顯的例子。我們性交,它們也如此,它們和我們一樣有陰莖和陰道,而小牛的陰道能讓一個男人感到性滿足,這就凸顯了這些器官是如何的相似。我已經說過,有關人與動物性交的禁忌,源自對非生殖性行為的廣泛拒斥,但是當其它非生殖的性行為都已經被社會接受,而有關動物戀禁忌的強大仇視卻持續到今日,其屹立不搖很可能顯示,有另外一個強而有力的力量在其中:我們渴望自己和動物在情慾以及其它每一方面都截然不同。約一世紀之前,當佛洛伊德剛剛發表他驚天動地的〈性學三論〉時,維也納作家Otto Soyka發表了一本熱情洋溢的小冊,名為《超越道德的界限》。知道這本小冊的人很少,現在則更已被人遺忘,但是這本小冊的論辯所針對的,就正是對於那些「違反天性」的動物戀、同性戀、戀物、以及其它非生殖的性愛所設立的各種禁忌。Soyka認為這些禁忌只是在嘗試限制人類性慾的無窮多樣性,不但徒然無功也是搞錯目標的。他認為在上述性愛形式中,只有當動物戀牽涉到對動物的殘暴行為時才應該被視為非法。照這個說法來看,Dekkers書中提到的某些性行為顯然有問題,而且應該被當成罪行:例如書中提到有些男人用母雞作為性對象,把自己的陰莖插入母雞排泄和下蛋的多功能出口(泄殖腔),而這種動作往往會使母雞致命;有些人甚至有意在自己射精的那一刻斬掉母雞的頭,好體驗它的括約肌突然收縮。這些都是明顯的、毫無疑問的殘暴行為。(但是,這只母雞和其它四、五隻母雞擠在光禿禿的鐵絲籠里一整年,空間小到母雞完全無法展翅,然後被裝在箱子里運到屠宰場,倒掛在輸送帶上被殺被支解──相較於母雞在養雞場里的這種命運,前面說的那種性殘暴真的那麼可怕嗎?然而養雞商卻長年都對母雞進行殘暴可怕的虐待。) 事實上,與動物進行性接觸並不都牽涉到殘暴行為。很多人可能都有下列經驗:在社交場合中,主人家的狗抱住客人的腿,用力的摩擦自己的陰莖。通常主人都會阻止這種狗兒失態的行為,但是私底下很多人並不拒絕被自己的寵物這樣利用,有時,雙方互慰的活動也可能發生。Soyka應該也會把這種行為包含在人類性慾的多樣性之中。幾年前我參加一個有關大猩猩的學術研討會,遇到一位女士剛剛參觀過婆羅洲李基營的紅毛猩猩重返自然中心,這個中心的主任就是有時被成為「紅毛猩猩的珍古德」的Birute Galdikas女士,她也是世界級的大猩猩權威。在李基營里,被捕獲飼養的紅毛猩猩將逐漸練習適應叢林的生活,當他們快要完全獨立時就可以自由來去。參加會議的這位女士和Galdikas主任在營中散步時,突然被一隻巨大的雄性紅毛猩猩抓住,它堅挺的陰莖宣告了明顯的企圖。想要推開這樣強壯的動物是不太可能的,但是Galdikas主任叫這位女士不要擔心,因為紅毛猩猩並不會傷害她,她還安慰這位訪客的心情,說:「它們的陰莖很小。」結果,紅毛猩猩在射精以前就喪失了興趣。這個故事令我驚訝的是,對這位長年和紅毛猩猩為伍的Galdikas女士而言,被紅毛猩猩當成性對象,並不是什麼值得驚訝和恐怖的事情。紅毛猩猩求歡舉動的潛在暴力可能令人憂心,但是紅毛猩猩的求歡舉動並不令她憂心。這可能是因為Galdikas主任很清楚了解:我們都是動物。更明確的說,我們都是大猩猩。這個事實並不使跨種性愛「正常化」或者「自然化」──不管這些常常被誤解的字眼是何意義──但是至少暗示,承認這個事實並不會冒犯到我們人類的地位或尊嚴。
D. 動物權利具體包括了那些
動物權利,或稱動物解放,是人發起的保護動物不被人類作為佔有物來對待的社會運動。這是一種比較激進的社會思潮,其宗旨不僅要為動物爭取被更仁慈對待的權利,更主張動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權,比如,和人類一樣免受折磨的權利,換句話說,動物應該被當作人同等看待,而不僅僅被當作人類的財產或工具,無論在法律層面或是精神層面。 在一些國家,已經立法保障動物權利。1992年,瑞士法律上確認動物為「人」(beings),而非「物」(things);2002年,德國將動物保護的條款寫入憲法。由澳洲學者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建立,基地位於美國西雅圖的「泛類人猿計劃」,目前正在爭取美國政府採納其所提出的《泛人猿宣言》,這份宣言呼籲賦予一個由大猩猩、猩猩以及兩個亞種的黑猩猩組成的「平等群落」以三項基本權利:生存權、個體自由權和免受折磨權。 而批評者認為,由於動物無法對社會契約進行討論或是做出道德判斷,不能夠顧及他人的權利,甚至根本對權利沒有概念,因此不能被認為享有精神上的權利。動物權利主義學者Roger Scruton認為這些人的邏輯是「因為只有人類擔負責任,所以也只應由人類享有權利」。 一些動物權利主義的批評者認為,盡管從根本上來說,將動物用於食用、娛樂或科學研究沒有什麼錯,但仍應立法保障這些動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這種觀點被稱為「動物福利主義」,也是某些老牌動物保護組織所持的觀點,這些組織中包括英國皇家預防虐畜協會。
E. 動物的基本權利從根本上
基於動物是「物」來分析的,然而有的人主張動物應當具有自主權,即動物不應該被人所控制,其本身應該有追求自主和福利的權利。這個觀點我認為並不靠譜,如果這樣,人還有權利「養」動物嗎?有觀點說,某某動物的智力是幾歲小孩的智力,那把動物當成小孩來「養」呢——但是小孩會長大呀,一點一點從完全無行為能力人到限制行為能力人最後到完全行為能力人,是要逐漸增加履行義務的程度的,但是動物幾乎是永遠保持在那個水平的,為這樣的物種單獨立法,將其單獨列為一種法律保護的對象,我認為是有失偏頗的。何況,動物和動物種類不同,可能有的動物在自然環境下會生活的更好,但有的在人的控制下會生活的更好,如果一視同仁,對某些動物來說可能並不是保護而是傷害,如果要是區別對待,都分明白了……那我為立法機關默哀三秒鍾。
因此,我的看法是,還是應該將動物作為「物」來看待,但在對於某些情況應該做出特殊規定,而不是將動物賦予人格或部分人格,那樣除了極大地浪費了立法和司法資源之外不會有別的什麼用處——法律修改一個字,半個圖書館都將變成廢紙堆。其實絕大多數人,依樸素的正義觀應該是反對虐待動物的,有時一些人所謂的「支持虐待動物」,只是對保護動物的過激行為的一種反對。我的看法是,如果在中國真的對動物保護立法的話,可以從這兩點出發:第一,對虐待動物的行為,可以進行適當的規制,因為這種殘酷、血腥的場面確實可能對一些人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響;第二,從反向立法,我們應當愛護動物,但對於對人身有傷害的動物,我們有權利對傷害來源進行削減和消滅——蚊子來咬我們,我們可以把它拍死;狗來咬我們,我們可以把它打殘、打死——這有點類似於現行法律中的緊急避險。但是以上兩種情況的根基都是一樣的,不是保護動物,而是保護人。如果真的對於動物本身進行保護,那會給立法帶來極大的困難——保護哪些?按大小?按顏值?按界門綱目科屬種?什麼手段叫虐待?殺算不算虐待?說句最直白的:人的權利還保護不過來了,輪的到動物嗎?法律是人類世界的產物,人類對法律有至高無上的定義權——如果想為動物爭取權利,請讓動物表達出能為人類所理解的具有社會相當性的觀
F. 什麼是《大自然的權利》
20世紀是一個發展與破壞、繁榮與貧困共存的世紀。飛速發展的科技所取得的偉大成就和帶來的嚴重後果,使人類日益感覺到自身的強大和改造自然方面所蘊涵的無窮無盡的力量。與此同時,人類逐漸認識到自身脆弱的一面和自然環境之間密不可分的關系。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與自然的關系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口劇增、物種滅絕、能源短缺、大氣污染、溫室效應等危機的出現,表明人類的不合理活動正在使生態環境遭受致命的打擊,同時也把人類置於危險的生存境地。基於這樣的大背景,環境倫理學作為生物學和哲學的交叉學科,在20世紀逐漸成熟和發展起來了。
《大自然的權利》一書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問世的。本書被公認為全面和詳細介紹生態哲學和環境倫理學發展史的開山之作。全書共分為六章:第一章追溯了環境倫理思想與天賦權利之間的關系,介紹了西方17~19世紀的環境倫理思想以及保護動物的仁慈主義運動。第二章探討了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期美國的環境倫理思想。第三章介紹了現代環境倫理學的產生及其發展過程。重點闡述了環境倫理學的創始人阿爾伯特·施韋澤和奧爾多·利奧波德的環境倫理思想,以及後人對他們的思想的傳播和發展。第四章論述了西方宗教的環境倫理思想,主要探討了歷史學家林恩·懷特的思想,以及基督教的「綠色化」趨勢。第五章介紹了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環境倫理思想,說明了環境倫理學的「前衛」特徵。第六章介紹了當代環境主義運動,以及這一運動對於人們的價值觀念、社會生活、政治法律制度和經濟秩序的沖擊和影響。最後,作者在「跋」中說明了環境主義與廢奴主義之間的相似性與合理性,指出了環境主義運動的光明前景。
值得一提的是,《大自然的權利》所追述的「新環境主義」認為,「在哲學和法律的特定意義上,大自然或其中的一部分具有人類應予以尊重的內在價值。」作者區分並命名了兩種看似相像其實完全不同的生態保護觀念:人類中心主義的生態觀和環境中心主義的生態觀。面對殘酷對待野生動物的事實,第一種生態觀認為這樣做有害於人類;第二種生態觀認為它的錯誤在於侵害了動物的權利。第一種生態觀從人類的長遠利益出發,認為人們有權享有一個健康的生態系統,認為保護大自然是正確的;而第二種生態觀則從動物、植物的角度出發,認為生態系統本身擁有存在的權利,人類沒有理由和資格濫用自然。循著這兩種生態觀歷史演繹的線索,尤其是生態中心主義發展的歷史脈絡,作者梳理了近現代西方思想史,認為以確立「大自然也具有天賦權利」為特徵的當代環境倫理思想是西方自由主義思想傳統的最新發展和邏輯的延伸。至真哲理,發人深省。
納什通過《大自然的權利》提出了這樣一個觀念:人與人之間應當建立一種平等的倫理關系;而人與自然之間也應建立一種合理的倫理關系。人在地球上是一個獨特的存在物,人生活在自然中,與動物、植物、生態系統、大地等等都是平等的,人所享有的不僅是掠奪的權利,而且是保護的義務。
自然的綠色是希望之色,也是生命之色。護住這綠色既需要全新的價值觀,更需要堅強的勇氣和積極的行動。
在近代早期,關於道德能在多大程度上應用於大自然的討論是圍繞著動物活體解剖實驗問題展開的。從其最壞的方面講,這種實驗是直接切割那些被活活捆綁在案板上未經麻醉的動物。由於醫學產生於17世紀,因此它對身體功能的研究依賴於對動物的活體解剖實驗。但是,這種實驗遭到了早期仁慈主義者(humanist)的嚴厲譴責。而活體解剖者則轉向勒內·笛卡兒(1596~1650),用他的理論來證明其實驗方法的合理性。作為一名備受稱贊的數學家、生物學家和心理學家,笛卡兒提出了一種認為倫理學與「人—自然關系」無關的哲學思想。在笛卡兒看來,動物是無感覺、無理性的機器。它們像鍾那樣運動,但感覺不到痛苦。由於沒有心靈,動物不可能受到傷害,它們感受不到痛苦。用笛卡兒的話來說,它們沒有意識。相反,人具有靈魂和心靈。事實上,思想決定著人的機體。「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兒的基本原則。這種把人與自然分離開來的二元論,證明了活體解剖動物和人對環境所有行為的合理性。笛卡兒堅信,人類是「大自然的主人和擁有者」,非人類世界成了一個「事物」。笛卡兒認為,這種把大自然客體化的做法是科學和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前提。
但是,在西方思想的大潮中,也存在著另一股對這種人類中心主義進行挑戰的涓涓細流,它的部分源頭活水是希臘—羅馬的這樣一種傳統觀念:動物是自然狀態的組成部分和自然法的主體。盡管基督教削弱了廣延共同體的理想,但動物法的原則在歐洲思想中卻生生不息。許多殘缺的有趣證據表明,在中世紀法庭經常對那些(例如)奪人性命的動物進行刑事審判。這種做法使得20世紀70年代的下述觀點顯得並非如它看起來的那麼新穎:樹木與其他自然客體在法律面前應當擁有相同的地位。
有趣的是,尊重非人類存在物的權利、或人類對它們至少有責任的第一個法律出現於馬薩諸塞灣一帶的殖民地。《自由法典》於1641年被州議會接受,它的作者是納薩尼爾·華德(N.Ward,1578~1652)。作為一名律師和後來的部長,華德於1634年來到新英格蘭,定居於伊普斯維奇(Ipswich)。應法庭要求,華德編輯了殖民地各州的第一部法律匯編。華德在《慣例》(他使用這一詞的含義即權利)這一欄的第92條列舉了這樣一個規定:「對那些通常對人有用的動物,任何人不得行使專制或酷刑。」第93條《慣例》要求那些「用牛拉車或耕種」的人要定期地讓它們休養生息。很明顯,這還是一種十足的功利主義觀點——只有家畜得到保護。但是,在1641年,當笛卡兒的影響在歐洲正值高峰時,這位新英格蘭人能夠第一個站出來維護「動物並非毫無感覺的機器」的觀點,可謂意義深遠。而且,「專制」一詞的使用似乎隱含著這樣一種觀念:在動物法傳統中,非人類存在物也擁有天賦權利或自由。或許,在荒野中創造一個新社會的任務使得清教徒的心靈更容易接受一種寬廣的倫理原則,這種倫理原則產生於一種與他們所征服的荒野相似的自然狀態。
約翰·洛克所關心的主要問題不是如何對待動物,而是財產在他的哲學中,動物能夠被人擁有這一事實使得動物也獲得了某些權利。當然,動物的這些權利源於其擁有者(而非動物本身)的權利,而且與人的利益有關。與笛卡兒相反,洛克在《關於教育的幾點思考》(1693)中指出,動物能夠感受到痛苦,能被傷害。毫無疑問,對動物的這種傷害在道德上也是錯誤的。但是,這種錯誤不是源於動物的天賦權利,而是源於對動物的殘忍給人類帶來的影響。洛克寫道,「許多兒童折磨並粗暴地對待那些落入他們手中的小鳥、蝴蝶或其他這類可憐動物」。洛克認為,這種行為應被制止並予以糾正,因為它「將逐漸地使他們的心甚至在對人時也變得狠起來。」洛克接著又說,「那些在低等動物的痛苦和毀滅中尋求樂趣的人……將會對他們自己的同胞也缺乏憐憫心和仁愛心。」洛克贊揚了他所熟悉的一位母親。她教育她的孩子以一種負責任的態度對待他們的「小狗、松鼠、小鳥」和其他寵物的福利。他認為這些兒童在朝著變成一個有責任感的社會成員的方向發展。在1693年的論文中,洛克超越了那種狹隘的功利觀點並提出自己的認識:人們不僅要善待以往那些被人擁有且有用的動物,而且還要善待松鼠、小鳥、昆蟲,事實上是「所有活著的動物」。
《大自然的權利》一書所傳達的信息深刻、緊迫,而且與每個人息息相關,是一本人人必讀之書。
——加拿大生物學家安東尼·格里菲斯《大自然的權利》不是一部聳人聽聞的天書,而是一部人類歷史進程的真實記錄。
——德國環境學家阿斯特·伊夫迪克
G. 西頓野生動物故事讀後感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靜下心來寫寫讀後感呢?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西頓野生動物故事讀後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前幾天,我讀完了《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這本書。它是由英國作家西頓寫成的。當時,西頓很熱愛自然、樂於觀察,正是靠著這些,他才寫成了這本書。
作者的文筆十分好,從兇猛的喀倫泡之王老暴到溫柔的白尾兔毛麗,作者都用一些很好的詞句把它表現出來了。而最讓我遺憾的是,幾乎每篇文章的結局都是一些悲劇,然而,我又想了想之後才發現正是有了這些悲劇,才能喚醒人們的靈魂,讓人們不要再成為大自然的毀滅者。
其中,讓我印象的一篇文章是《跑側對步的野馬》。這匹野馬是黑色的從它那獨特的墨黑鬃毛和尾巴以及那綠寶石一般晶瑩剔透的眼睛中,我看出了它不同尋常的美。但它怎樣也沒有逃過獵人的魔爪,它失去了自由,選擇跳崖結束了生命。黑馬死得很慘烈,這讓我很敬佩他。
其實,動物的苦衷是人類無法理解的,因為我們不能同它交流,也不能傾聽它們的心聲。只會以命令的方式讓它們干各種事情,從來不會體驗它們的感受。我長大了想發明一種耳機,帶上它就可以和任何動物交談、溝通……我相信我的願望一定會實現的,也希望人們不要再傷害大自然中的任何生靈,一一起保護大自然吧,你會感到十分快樂。
前幾天,我看了《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這本書,使我深受感動。
在這本書里作者講到自己的愛犬----賓狗,它是一隻機智敏感,是令人欽佩的牧羊犬。西頓六歲時跟隨著家人一同來到了加拿大,他從小熱愛大自然,長大後做了一個捕狼人。有一次因為失誤,他被自己的捕狼夾給夾住了,後來是他的愛犬奮不顧身地救了他。他體會到了當狼被夾子夾住時的痛苦,於是,他從此再也不做獵人。
書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匹叫飛毛腿的野馬,那是一匹天生的駿馬,所有的牛仔都想擁有它,一位叫喬.卡洛的用盡他所有的財產,來追捕這匹黑野馬,但誰也不能綁住黑野馬的自由。但終於有一天,黑野馬被逼上懸崖,前面是萬丈深淵,身後是緊追的追兵,令人震驚的一幕出現了:黑野馬毫不猶豫地縱身一躍,跳下了懸崖。
在這本書里,我還認識了足智多謀的狼王——洛波;烏群中最聰明,最強壯,最勇敢的烏鴉「銀斑」;「母親英雄」白尾兔毛麗……
讀了這本書,我懂得了動物也像人類一樣,會用自己的生命保護自己的家人,不辭辛勞地培育下一代。懂得了動物也愛自由,也有感情,所以我們應該與野生動物和睦相處,不要亂捕亂殺,讓它們成為人類的好朋友。
《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是由加拿大作家西頓寫的一本關於一些野生動物的書。在第一篇里作者介紹了狼王波洛的故事,波洛是一隻非常陰險和狡詐的狼,曾多次成功地同人周旋,最後卻因為一個小失誤而被人抓獲。所以任何人,在任何一種情況下都不能慌,不能沖動。否則必將造成嚴重後果。
在這本書里我最喜歡的故事是「割割耳的成長故事」,故事主要講述了一隻名叫割割耳的小兔子,怎樣在媽媽的教育和關懷下成長為一個極其聰明的小兔子的。故事中,割割耳的媽媽茉莉多次為了讓割割耳逃生,自己去引開敵人,在一次行動中不幸溺水而亡。這些讓我感覺到這位兔子媽媽的身上有一股濃濃的愛,那就是母愛!可以說,割割耳能活到現在,與媽媽的付出是分不開的。
還有一個故事,名叫「溜蹄野馬」,講述了一支非常優秀的野馬,連人的槍也奈何不了它,最後為了不失去自由而壯烈跳崖的行為。讓我知道自由對任何有生命,有思想的物體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生長在大自然的野生動物。所以我們不要去隨意地捕殺它們,因為失去了自由也就失去了生活下去的意義。
看了這本書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不能馬虎大意,否則可能會造成毀滅性的後果等。並且也知道了在任何東西中,唯有自由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有了自由你才能幹你想乾的事。
這是一部描寫真實野生動物的故事集。這些動物的一生總是生存競爭而不可避免的走向悲劇。
文中塑造了倫泡之王老暴灰狼頭領形象。老暴個頭大,智謀多,多次識破獵人設下的陷阱,率領狼群撕咬羊群作樂,令牧羊人們聞之色變。但他是一個悲劇性的英雄,最後因為伴侶布蘭卡被捕殺而傷心不已,落入以她為餌的圈套,魂歸西天。
還有烏鴉「銀斑」,他憑借智慧、強壯、勇猛成為鴉群首領,帶鴉群安全遷徒,教會幼鴉生存技巧,但最終卻被天敵貓頭鷹奪取了生命。
棉尾兔茉莉是動物世界裡的一位英雄母親,松雞「紅脖子」則又是一位模範父親。他們不遺餘力的將生存技巧傳授給各自的子女,茉莉甚至不惜以生命為代價來掩飾兒子「豁耳朵」。生存競爭時刻威脅著他們的生命,卻也承托出動物親情的崇高,跑側對布的野馬皮毛黑高、身體強壯、腳步穩健,也最難馴服。當他被捕時,這匹高貴的馬不顧一切跳下懸崖。
西頓描寫的都是真實的動物,而不僅僅是帶著動物面具的人。這些動物雖然不會說話,但他們可以通過自己的方式交流。西頓將動物與人放在了平等的位置。
《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這本書里,有一篇生動有趣的故事,故事中講了一隻名叫豁豁耳的白尾兔和他的媽媽毛麗之間發生的事情。
豁豁耳這個名字來自小白尾兔那隻被扯豁了的耳朵,這是他第一次冒險時留下的終生難以磨滅的印記。
豁豁耳和他的媽媽毛麗住在奧利芬特的沼澤地里。他小的時候,媽媽把他藏在安樂窩里,沼澤地茂盛的野草把窩掩蓋起來。但媽媽知道,豁豁耳不可能永遠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他應該學習生存的本領,獨立生活,於是,她根據自己多年來積累的經驗,對豁豁耳進行一系列的訓練,使豁豁耳懂得了遇到危險時應根據情況分別採取」趴下,別吱聲兒「,」待著別動「,或者」撒腿快跑「的戰術。
毛麗媽媽還教豁豁耳鑽研足跡的學問,學習」保持嗅覺通暢和聽覺敏銳「的方法,充分利用」樹木「善於」躲藏「、」蹲伏「,躲避貓頭鷹、狐狸、黃鼠狼等天敵的追捕等生存技能。
豁豁耳在一天天長大,他學的本領也越來越多。但是,毛麗媽媽卻老了,行動不像年輕時敏捷了。有一次泉原狐狸偷襲了毛麗媽媽和豁豁耳的家,毛麗媽媽不幸遇難。
母愛是無私的,母愛是無價的,母愛是無限的。毛麗媽媽對豁豁耳傾注了全部的愛,把自己的寶貴經驗無私的傳授給了豁豁耳,使他能茁壯成長,並將這些本領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今天,我看了《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的第一章,內容十分感人。我為狼王老暴那種為了救自己的伴侶而不顧一切而感動了。
故事主要講了狼王老暴在喀倫泡無惡不做,狡猾奸詐,經常撕咬羊群作樂,人們都頭痛不已,只是希望趕緊除掉他。盡管是這樣,可那些陷阱都對他來說只是一些小把戲而已。可是最後,他的伴侶,一隻全身雪白色的毛——布蘭卡被獵人捕獲,獵人們把布蘭卡弄成引來老暴的誘餌。因狼王老暴因日日思念布蘭卡,最後還是落入獵人的陷阱,死在了他們手裡。
其實在剛開始看的時候,我非常憎恨狼王老暴。因為它經常廝殺牧人的羊群,有時還只是作為消遣。可是,當我看到最後一部分的時候,我就有些動搖了。狼王老暴為了自己的伴侶不惜落入獵人手裡,他如果不愛自己的伴侶布蘭卡,又怎會落入今天的下場?如果是我的話,我就只給他一些教訓,要是它悔改的話,就放他走。或者讓狼王老暴跟著布蘭卡栓在一起也是好的啊,至少他不會再做以前那些壞事了,只要跟他的伴侶在一起。
但是想想也是,狼王老暴做了那麼多壞事,可能我只是讀者一篇文章,不能更深刻的體會到當時人們對狼王老暴的憎恨。如果我能體會到的話,說不定我會給他更深的教訓。
雖然結局很悲慘,但是故事很生動。我為狼王老暴的那種執著感動了,也為「我」的智慧而感到佩服。狼王老暴的品質值得我們學習。
大自然中有許多生靈,如機靈的兔子、狡猾的狐狸、兇殘的狼……有一本書就寫了這些生靈,它告訴我們,其實,動物之間也有著感情。
這本書就是《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裡面講了許多動物的故事。有長耳兔豁豁……我先來講其中的一個故事吧!
在大草原的一叢野草里,有一個野草編成的兔子窩。裡面住著母親兔莫麗和一隻小兔仔。一天,莫麗出去找食,小兔仔一個人呆在窩里,它忽然聽到草叢外有沙沙的響聲,便好奇地跑出了窩。天啊,這是一隻大蛇,它咬了小兔仔的耳朵,這時兔媽媽及時趕來,把蛇趕走了。雖然蛇走了,但小兔的耳朵被咬破了,於是,媽媽就給它取了這么一個名字:豁豁。莫麗教了豁豁許多生存本領,豁豁也越來越健壯了,但它一隻沒離開媽媽。有一年冬天,豁豁和他的媽媽莫麗遇到了一隻狐狸,莫麗為了躲避狐狸在冷水裡死去了。第二年春天,森林裡便能看見豁豁和他的妻子、孩子們了。
其實這本書還有許多有關動物的故事,每一個故事都演繹了動物與人或動物與動物之間的情感。他們的情感就像我們與父母的情感、同學與老師的情感……讓我懂得了情感是珍貴的、是可傳遞的。
我喜歡動物,因此也喜歡《西頓野生動物故事精選》為我們講述的一個個動人的真實故事。
這本書中,讓我印象最為深刻的是《斯普瑞菲爾德狐狸》。故事中的母狐狸雖然餃詐、狠毒,但對自己的孩子,卻展示出令人難以想像的母愛。為了保護自己的孩子,她會冒險引開獵人和獵狗;她會小心地將自己偷來的母雞或捕獵來的田鼠、土撥鼠帶回家,讓自己的孩子玩個痛快,再把他們殺死,讓孩子在享受食物的同時,也培養了捕獵技能。接下來的情節讓我深受震撼:主人公「我」的叔叔殘忍地殺死母狐的三個孩子,並把她最小的孩子帶回家,用鐵鏈鎖住,使小狐狸失去自由。連續幾天,母狐狸都冒著生命危險,給她的小狐狸帶來食物,並且企圖劫走小狐狸,讓它重新獲得自由。當她想盡了辦法,仍然無法成功時,她做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決定,用毒餌把小狐狸毒死了,她以這樣極端的方式,讓小狐狸獲得自由。在她眼中,自由比生命更加可貴。
這讓我深深地感受到動物跟人一樣,也有自己的尊嚴!我多麼希望,人和動物能夠和平相處。地球,應該是生活在這個星球上所有生命的家園,地球只因不同物種的存在而美麗,人類的生活只因不同生命的存在而精彩。
讓我們愛護動物,與它們和平相處吧!
最近我看了一本書叫《西頓野生動物故事》,我最喜歡的故事就是其中的《狼王羅伯》了。它有著極高的威嚴,並且機靈聰明,十分勇敢。無論有多大的困難,它都正面應對,而且它對待自己的手下也有難同擔,有福同享。很多狼王都有成百上千個隨從,可羅伯只有五個追隨者。不過這五匹狼個個都是名震草原的猛將,又碰上羅伯這樣厲害的統領,可以說戰無不勝。在五個追隨者中,有一匹狼是母狼,名叫白姐,據說是羅伯的配偶。不過,人類心狠手辣,一心想得到羅伯的皮毛,因為它的皮毛十分精美,在陽光的照射下金光閃閃。
有一次,人們在他每天的必經之路上設下了捕狼器,而警惕的狼王帶領著自己的同伴完好無損地通過了這片陷阱區,然後一起風馳電掣般地奔向遠方,只覺得風在耳邊呼嘯。不過最後羅伯為了不顧一切地要救出白姐,卻落到了獵人的手裡。當羅伯看到白姐的屍體,它卻顯得異常平靜,一直安靜地趴在地上,望著遠方。就在它臨死前喊出了一聲狼嚎,那聲音如此的響亮而且裡面顯然有著憎恨之情。雖然他以前是那麼威武但是他的一生卻留下了一個悲慘的結局。
我讀了這個故事以後,覺得狼也是美麗的、善良的,它們不會放棄自己的同伴,它們非常團結。我決定以後不傷害動物,要尊重動物的權利。希望大家把它們當成朋友來對待,不要傷害它們,不要讓未來的小朋友只能在動物園里才能見到這種珍貴動物的身影。
在看了《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後,我受益無窮,因為這本書讓我體會到了快樂無處不在。
「汪汪」這是小賓狗的聲音,遠處有一隻小兔跳過了草叢,一隻松雞在林中漫步,一匹狼在草原中飛馳,還有一群討厭的烏鴉從天空中飛過……知道這些場景出現在哪裡嗎?哈哈,它們就在西頓野生動物世界裡,在那裡人與動物相處融洽,在那裡快樂無處不在。
我的眼前不由自主浮現出這樣的場景:在望不到邊際的藍天白雲下,人們在農舍里快樂地說笑舞蹈,小賓狗盡職地看守著大門,老狼王在草原上捕獵,雄鷹們在天空展翅翱翔;而一群小兔子卻在草地上鍛煉身體……這是多麼美的衣服畫呀,我又是多麼嚮往那無憂無慮的生活呀!
可是我的生活也很快樂呀,在假期中媽媽帶我去三亞欣賞過美麗的南國風光;游覽過風景秀美的長江三峽,觀看三峽大壩的壯觀景象;攀登過胸圍壯麗的泰山之巔,也把玩過奇秀絕倫的廬山風光……在學習中我也學會了去尋找快樂,因為知識是指引我前進的方向。
快樂無處不在,看了《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後,我合上書,在寧靜的夜晚,默默去享受那份獨有的快樂。
我覺得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的作者將故事中的動物們描寫的像人類一樣,活靈活現。但它們在於人類爭斗的時候總以失敗告終(老暴除外),」喀爾泡之王「的狡猾,賓狗的忠誠,紅頸毛的勇敢,泉源狐的慈愛,巫利的奸詐,白」雄鸛「的狂放,而它們共同的,也是唯一的目的就是讓自己擁有自由,它們也變得不擇手段,黑馬為了自由跳下懸崖自殺,雌狐為了自己孩子的自由用自己的牙磨鐵鏈,最後不得不用毒餌毒死了它的孩子,老暴為了伴侶的自由沒日沒夜找,最後被捕狼夾夾住,活活餓死。一個個動物英雄的結局都是悲劇,這本書,我不僅看到了它的精彩與可圈可點之處,還看到了野生動物的日漸減少,請大家一起來保護野生動物吧!
因為感受太多了,不得不再寫一下感想。
在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裡面,人們眼中動物們是狡猾的,可惡的,而在動物眼中人們是狡猾的,可惡的,舉兩個例子,人們想要殺死泉源狐的孩子,泉源狐便殺了許多隻母雞,牛仔抓走了白姐,老暴便殺了N只牛。由此可見,動物們也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個道理啊。
有時我覺得獵人很殘忍,動物很可憐,有時又覺得動物很可惡,獵人很被動。唉,或許這本書中沒有善惡之分吧。
我讀完《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後,其中老鴉銀斑的故事使我十分感動,也特別敬佩它不屈不撓、無私奉獻的精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隻絕頂聰明的`烏鴉,名字叫銀斑,也是一隻龐大鴉群的首領,它帶領著鴉群度過了一次又一次的危難,在小山它將大鴉群分成三隊出征,解決口糧的問題,同時它也認真地教小烏鴉怎樣去辨別東西南北,怎麼從1數到6,怎麼把雨傘與槍區分開……然而,當它在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小烏鴉提防夜間出行的貓頭鷹時,自己卻不幸成為了貓頭鷹的美餐。
銀斑的一生對鴉群付出了很多,銀斑這種無私奉獻犧牲自己的精神值得我們去學習。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許多無私的人,那些人在我們的生活中處處可見:比如在馬路上風雨無阻的警察叔叔,比如在大街上起早貪黑的環衛工……這樣的人還有無數,他們在我們的生活中默默奉獻著,就像銀斑一樣,為我們保護著這個社會。就像那句話所說的一樣:哪有什麼歲月靜好,不過是有人替你負重前行。
作為新一代的我們,也要像那些無私奉獻的人學習。
在老師讓共讀的書當中,我最喜歡的就是這本《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了。這本書講的是西頓親眼看到的野生動物的悲慘世界。其中,我最喜歡的故事是喀倫泡之王老暴。
喀倫泡新墨西哥西北部的一片大牧區。那兒有豐美的牧草,成群的牛羊,還有綿延起伏的高坪和銀蛇般蜿蜒的流水,這些流水最後都匯入了喀倫泡河,真各地區就是從這條河得名的。而在這一帶威震四方的大王卻是一隻老灰狼。
老暴,墨西哥人又管它叫大王,是一隻出色的灰狼的大頭領。這個狼群在喀倫泡河谷殘殺洗劫已經多年了,可最後那裡可憐的英雄、號稱「喀倫泡之王」的老暴它比其他狼的個頭大,智謀多。因為它的伴侶被人殺害,它才最終亂了方寸,「不顧一切跟蹤而來」,奮不顧身的老暴遭到了不可避免的悲劇結局:中了獵人的圈套,絕食身亡。
每個野生動物都熱愛自由,如果把你用鐵鏈拴住,不讓你回家,你是什麼感受,你會很想家,不管給你多好的條件。野生動物也會像我們一樣想念家鄉。那就讓我們一起,來保護各種各樣瀕臨死亡的動物吧!
暑假裡,我閱讀了大量的書籍,每一本書都教會了不同的道理,《西頓野生動物故事》讓我明白了在同一片天空下的生靈們,它們一樣具有生命的尊嚴;它們一樣有自己真實的個性,它們也一樣有對生活的看法。人和自然只有和諧才能共生!
在西頓的筆下,動物變得豐富生動,有趣奇妙,還充滿了真摯淳樸的愛。老狼王對布蘭卡的愛、阿諾克斯對家的渴望、可愛天真的棉尾兔、美麗的紅頸環、狗狗賓果對家人的忠實……在這許許多多的故事裡,我最喜歡《豁耳朵棉尾兔的故事》。為了生存,它和媽媽不得不學習很多的本領:無聲地躺著、「凍住」、逃進荊棘叢和水中。它們還學會通過敲打地面傳遞信息、聞氣味等方法,躲過一次次的災難。在一次次冒險和媽媽的一次次的保護中,「豁耳朵」漸漸地長大了。但故事的結尾卻讓我傷心不已:在冬日的一天,一隻狐狸追上了它們,「豁耳朵」的媽媽為了救自己的孩子,捨身將狐狸引向另外一條小路,無路可走的媽媽跳進了冰冷的湖中,凍死了!我的鼻子一陣陣的發酸,淚水不知什麼時候,已悄無聲息的滑過臉頰。這就是母愛的偉大,可以不惜性命。
我想起了我的媽媽,每天除了上班,還要照顧家裡,照顧我的生活,監督我的學習,可我卻並不那麼領情,嫌她有時太嘮叨, 我做錯事的時候,她又會一遍又一遍的「嘮叨」,我又嫌煩,很快的打斷她的話、想想媽媽對我的付出,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我真的感到羞愧、我一定會通過自己的努力,回報含辛茹苦撫養我的媽媽。
在這個暑假裡我讀了三本書,《犟龜》、《笨狼的故事》和《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其中我最喜歡的是《西頓野生動物故事集》,這是一本動物故事,非常好看。
在這本書里的所有故事都好看,如:狼王老波、愛犬賓果、流蹄的野馬……這本書里所有故事百看不厭,讓我愛不釋手。
它們每一隻動物都有值得我學習的可貴精神,如:狼王老波中的老波,它有聰明的大腦、強壯的身材、靈敏的嗅覺,只要一聞到毒葯味,老波它的大腦就知道有陷阱,就會立馬閃開,沒有多少捕狼夾能夾住它,它夾住之後還頑強不屈。
還有愛犬賓果,賓果從小就離開了他的父母和他的新主人一起生活,賓果常常吃死掉的馬,晚上還在家門口放哨,不讓一隻只狼來,也不給狼一點食物,這種愛家愛人的精神也值得我學習。
每一隻動物我都要向它們學習,因為它們的精神我都知道只不過我的身上不存在這種精神,所以我也要像動物一樣學習頑強不屈、強力反抗敵人……的精神我要學習,並記住這種精神。
這個暑假我收獲了新知識,那就是老波頑強不屈的精神,賓果愛家愛人的精神……
H. 保護動物權利有什麼意義
意義:
1、維護生態平衡
野生動物是大自然的產物,自然界是由許多復雜的生態系構成的。有一種植物消失了,以這種植物為食的昆蟲就會消失。某種昆蟲沒有了,捕食這種昆蟲的鳥類將會餓死,鳥類的死亡又會對其他動物產生影響。這也是食物鏈造成的。所以,大規模野生動物毀滅會引起一系列連鎖反應,產生嚴重後果。
2、保證科學研究和教育活動的正常開展
可充當科學研究的試驗材料,在動物學、進化學、生態學、遺傳學、現代醫學、仿生學等學科領域里發揮著重要作用。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動物園以及博物館收藏、陳列或展出瀕危動物的標本,對科研教學、宣傳教育、執法活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3、觀賞價值
部分動物具有很高的觀賞價值,是動物園、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或風景名勝區招攬遊客的王牌,是馬戲團表演的主角,也是部分家庭養殖觀賞或許多文人墨客吟詩作畫的主要對象。赴國外展出和合作研究一對大熊貓,每年至少可為國家籌集到800萬元大熊貓保護基金。
4、潛在的開發價值
物種的價值,人類所了解到的僅僅是其極小一部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各個物種的潛在價值將會逐漸被發現和認識。但是如果物種在被人們認識之前就已滅絕,就談不上開發利用這些價值了。無疑,這對我們人類來說是極大的遺憾,對生物多樣性保護來說也是一大損失。
5、食用和衣用價值
我們的祖先在「茹毛飲血」的時代就是依靠採集或獵捕野生動植物來維持生計的。即使到了20世紀,許多動物依然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食用或衣用原料。如鹿肉、黃羊肉、紫貂皮、黃鼬皮、豹貓皮、水獺皮、藏羚羊絨、燕窩、飛龍、鱷魚肉、鱷魚皮、鴕肉、蛇干、蛇皮、蛇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