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葯用動物的分類依據
按葯用動物的葯用部位來劃分,可將動物葯分為以下8類: (1)全體類: 亦稱為「全動物類」,以葯用動物的全身整體作為入葯部位供用。如水蛭、地龍、全蠍、蜈蚣、斑蝥、金錢白花蛇、海馬、蛤蚧等。 (2)器官類: 亦稱「臟器類」,以葯用動物的某器官(臟器)作為入葯部位供用。如蛤蟆油(中國林蛙等雌蛙的輸卵管)、蛇膽(眼鏡蛇、金環蛇等多種蛇的膽囊)、熊膽(膽囊)、水獺肝(肝臟)、海狗腎(腎臟)、鹿胎(包括胎鹿、胎盤和羊水)、紫河車(健康產婦胎盤)、狗鞭(陰莖和睾丸)、狐心(狐狸的心臟)等。 (3)組織類: 亦有將本類與器官類合並稱為「組織器官類」,以葯用動物的某組織作為入葯部位供用。如西施舌(舌肉)、烏賊魚肉(肌肉)、刺猾皮(外皮)、蛇蛻(皮膜)、雞內金(胃內壁)、鵝內金(砂囊內壁)、鳳凰衣(孵雞後的蛋殼內卵膜)、熊掌(足掌)、豬膚(皮膚)、鹿肉(肌肉)、鹿茸(未骨化的幼角)、鹿筋(四肢的筋)、羊髓(骨髓或脊髓)等。 (4)角骨類: 以葯用動物的角、骨、甲、鱗、刺等作為人葯部位供用。如海浮石(瘤苔蟲的石灰質骨解)、龜甲(烏龜背甲和腹甲)、玳瑁(玳瑁的背甲盾甲)、鱉甲(鱉的背甲)、獼猴骨(骨骼)、人指甲(指甲)、穿山甲(鯪鯉的鱗片)、豪豬毛刺(豪豬的毛刺)、狗骨(骨骼、熊骨(骨骼)、豹骨(骨骼)、象牙(亞洲象的牙齒)、豬骨(骨骼)、豬蹄甲(爪甲)、鹿角(骨化的角或鋸茸後翌年春季脫落的角基)、鹿角霜(鹿角熬去膠質後的角塊)、鹿齒(牙齒)、鹿骨(骨骼)麝角(骨化的老角)、水牛角(水牛的角)、羚羊角(羚羊的角)等。 (5)貝殼類:以葯用動物的貝殼或外殼等作為入葯部位供用。如石決明(雜色鮑、,耳鮑等的貝殼)、海螺殼(紅螺或脈紅螺的貝殼)、瓦楞子(毛蚶、泥蚶等的貝殼)、珍珠母(產珍珠的貝類的貝殼)、牡蠣(長牡蠣等的貝殼)、馬刀(矛蚌或楔蚌的貝殼)、海蛤殼(青蛤、文蛤等的貝殼)、珂(中國蛤蜊的貝殼)、蛭殼(大竹蟶等的貝殼)、海螵蛸(多種烏賊的內殼)、蟹殼(中華絨螯蟹或日本絨螯蟹的甲殼)、鱟殼(東方堂鱟的鱟殼)、桑螵蛸(中華螳螂等的卵鞘)、蟬蛻(黑蚱的若蟲羽化時的蛻殼)、蠶繭(家蠶娥的繭殼)等。 (6)生理、病理產物類: 以葯用動物的生理、病理產物作為入葯部位供用。此類亦有分別歸為「排泄物類」、「分泌物類」者。
② 動物類生葯的分類有哪些
(一)全動物類水蛭、地龍、全蠍、蜈蚣、土鱉蟲、斑蝥、紅娘子、青娘子、海龍、海馬、金錢白花蛇、蘄蛇、烏梢蛇、蛤蚧等。
(二)角骨類水牛角、龜甲、鱉甲、豹骨、穿山甲等。鹿茸、鹿角、羚羊角、
(三)貝殼類珍珠母、瓦楞子、海螵蛸等。珍珠母、瓦楞子、海螵蛸等牡蠣、石決明、蛤殼、
(四)臟器類紫河車、桑螵蛸、海狗腎、鹿鞭、鹿胎等。哈蟆油、熊膽、雞內金、
(五)生理病理產物黃、麝香、僵蠶、五靈脂、夜明砂、白丁香、蟬蛻、蛇蛻、蜂房、蜂蜜、馬寶、狗寶等。馬寶、狗寶等珍珠、蟾酥、牛
(六)加工品鱉甲膠、龜甲膠、水牛角濃縮粉、血餘炭、人工牛黃等。阿膠、鹿角膠、鹿角霜
③ 什麼動物能做葯物
在我國的葯用動物種類繁多,常見的有:烏龜、蛇類、蠍子、蜈蚣、海馬、地龍 等
《本草經集注》中有蟲獸類入葯的記載,是我國葯用動物分類的開始;《唐本草》中有人、獸、禽、蟲、魚各部;到了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更將葯用動物分為蟲、鱗、介、禽、獸、人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