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動物世界 > 全面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有哪些

全面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2-02 12:56:01

野生動物四個全面禁止

「四個全面禁止」,即全面禁止非法獵捕、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全面禁止非法運輸、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動物。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因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文物保護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規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保證可追溯,但國務院對批准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專用標識的范圍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出售、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提供狩獵、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 出售本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的野生動物的,還應當依法附有檢疫證明。

第三十條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第三十一條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製品發布廣告。

第三十二條禁止網路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⑵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第一條為了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和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一)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二)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第三條可以食用的動物包括:

(一)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所列的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以及該目錄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飼養的家禽家畜;

(二)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提供場所或者交易服務。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繁育、飼養禁止食用的動物;因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繁育、飼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布含有宣傳、誘導食用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內容的廣告,不得以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名稱、別稱、圖案製作餐飲招牌或者菜譜。第八條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作為葯品使用的,應當遵守有關葯品管理的法律、法規。

禁止以葯膳名義食用或者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第九條推行可食用動物冷鏈配送。

禁止下列行為:

(一)私自屠宰家禽家畜;

(二)銷售私自屠宰的家禽家畜;

(三)以提供食用為目的向消費者銷售家禽家畜活體。第十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工作的領導,組織、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第十一條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對野生動物的保護、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在商品交易、餐飲等場所和網路交易平台從事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生產、經營、廣告宣傳等活動以及食用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流動商販以及在臨時交易場所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教育、公安、衛生健康、海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實施本條例相關工作。第十二條相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等應當積極開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第十三條全體市民應當增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第十四條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第十五條經許可在深圳經濟特區從事野生動物繁育、飼養,因實施本條例被撤銷或者變更行政許可造成損失的,由市、區人民政府依法給予補償。第十六條在餐館、酒樓、食堂等場所違反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動物及其製品,並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罰款:

(一)食用明知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對食用者每人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從重處罰;

(二)食用明知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對食用者每人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從重處罰。

在前款規定場所以外違反本條例第二條規定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第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四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管、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動物及其製品和違法所得,並按照下列規定給予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

(一)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十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二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

(二)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價值或者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⑶ 野味禁令規定那些動物不可食用

法律分析:在野味禁令頒布實施後,果子狸、黑眉曙蛇、虎紋蛙、喜馬拉雅旱獺、穿山甲以及中華菊頭蝠這六種野生動物絕不能吃。豬、雞、鴨、鵝、牛馬駝、羊等種類的動物仍然可以食用。除此之外,吉林梅花鹿、中蜂、東北黑蜂、新疆黑蜂、福建黃兔以及四川白兔等都可食用。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二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閱讀全文

與全面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微信改變我們哪些生活 瀏覽:1229
創造與魔法沙漠的動物在哪裡 瀏覽:1230
籃球鞋網面為什麼會破 瀏覽:939
怎麼拼升降板籃球 瀏覽:420
小型寵物豬多少錢 瀏覽:836
音樂文化課哪個好 瀏覽:662
到日本旅遊如何報團 瀏覽:980
不在籃球場運球該在哪裡練 瀏覽:957
台灣哪裡能買到寵物 瀏覽:1030
小動物怎麼畫才最好看 瀏覽:904
中西文化和西方網名有什麼區別 瀏覽:1199
養寵物狗一般養多少年 瀏覽:876
廣州黃埔哪裡有賣寵物兔的 瀏覽:767
小米10怎麼敲擊背部打開相機 瀏覽:687
漁家文化目的有哪些內容 瀏覽:1064
海洋中發光的動物都有哪些 瀏覽:1138
如何消除美顏相機的標志 瀏覽:1048
籃球罰球為什麼不往上拋 瀏覽:593
天香公園寵物醫院洗澡在哪裡 瀏覽:1120
怎麼提高中國文化自信 瀏覽: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