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違禁野生動物有哪些
1、瀕危野生動物,如大熊貓、虎等;
2、有益野生動物,指那些有益於農、林、牧業及衛生、保健事業的野生動物,如肉食鳥類、蛙類、益蟲等;
3、經濟野生動物,指那些經濟價值較高,可作為漁業、狩獵業的動物;
4、有害野生動物,如害鼠及各種帶菌動物等。
全世界有794多種野生動物。由於缺少應有的環境保護而瀕臨滅絕,76科300餘種植物瀕臨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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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不能吃的野生動物有哪些
有豺狼虎豹,鷹燕鴰鵲,鼠蛇貛貉。
Ⅲ 我國法律禁止什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法律分析: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三十條 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Ⅳ 禁止養殖野生動物分類管理范圍具體是什麼
禁止養殖野生動物分類管理范圍具體是什麼?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日發布《關於規范禁食野生動物分類管理范圍的通知》,對64種在養禁食野生動物確定了分類管理范圍。其中,對竹鼠、果子狸等45種野生動物,今年12月底前要停止養殖活動,並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對刺蝟、豬獾等19種野生動物,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養殖活動,但允許用於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性目的的養殖。
那些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而支持濫殺野生動物的人,難道此次疫情的爆發還沒有給予你們警示嗎?大自然雖不會訴說,但這次疫情難道不是她的報復嗎?
Ⅳ 野生動物四個全面禁止是什麼
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禁止任何形式野生動物交易;禁止非法轉移野生動物;嚴禁私自放生野生動物。
法律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Ⅵ 野生動物四個全面禁止
「四個全面禁止」,即全面禁止非法獵捕、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全面禁止非法運輸、全面禁止非法食用野生動物。
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因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文物保護或者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並按照規定取得和使用專用標識,保證可追溯,但國務院對批准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實行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專用標識的范圍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出售、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提供狩獵、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 出售本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的野生動物的,還應當依法附有檢疫證明。
第三十條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第三十一條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製品發布廣告。
第三十二條禁止網路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Ⅶ 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使用
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使用禁止使用毒葯、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的除外。
全世界的野生動物分為瀕危野生動物、有益野生動物、經濟野生動物和有害野生動物等四種。是指在大自然的環境下生長且未被馴化的動物。野生動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泛指獸類、鳥類、爬行類、兩棲類、魚類以及軟體動物和昆蟲類。狹義指除了魚類和無脊椎動物以外的上述各類動物,即包括獸類、鳥類、爬行類和兩棲類。按照野生動物與人類的密切聯系程度,又可以將野生動物劃分為野外環境的野生動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動物。
全世界的野生動物分為瀕危野生動物、有益野生動物、經濟野生動物和有害野生動物等四種。我國野生動物資源非常豐富。全國僅脊椎動物就達4400多種,約佔世界總數的10%以上。陸棲脊椎動物約為1900種,其中爬行類300餘種,鳥類1100多種,獸類400多種,約佔世界陸棲脊椎動物種類的10%;淡水魚類近600種,海魚1500餘種,其種類也佔世界魚類種類的10%左右。據有關數據統計:我國有大熊貓、金絲猴、白鰭豚、揚子鱷等珍稀動物100多種;有熊、獼猴、麝類經濟動物400多種。全世界鶴類共15種,我國就有9種;野生雞類276種,我國有56種。全世界在科學實驗方面有重要價值的靈長類動物,我國有16種之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禁止使用毒葯、爆炸物、電擊或者電子誘捕裝置以及獵套、獵夾、地槍、排銃等工具進行獵捕,禁止使用夜間照明行獵、殲滅性圍獵、搗毀巢穴、火攻、煙熏、網捕等方法進行獵捕,但因科學研究確需網捕、電子誘捕的除外。
Ⅷ 有哪些您認為不可養殖的野生動物
你好我是新農哥,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以下可以參考一下
國家允許經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 首批54種野生動物解禁 國家林業局發布了可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陸生野生動物名單,現將這54種動物的中文名及別名介紹如下: 貉、銀狐(銀黑狐)、北極狐(藍狐)、水貂、果子狸(花面狸)、野豬(僅限雜交種)、梅花鹿、馬鹿(塔里木亞種除外)、花鼠、倉鼠(金絲熊)、麝鼠(水耗子)、毛絲鼠、豚鼠(荷蘭豬、荷蘭鼠)海狸鼠(草狸獺)、非洲鴕鳥、大美洲鴕(美洲鴕鳥)、鴯鶓((澳洲鴕鳥)、疣鼻棲鴨(野鴛鴦、番鴨)、綠頭鴨(野鴨)、環頸雉(七彩山雞、野雞、雉雞)、火雞、珠雞(珍珠雞)、石雞(美國鷓鴣)、藍孔雀、藍胸鶉、鵪鶉、巴西龜、鱷龜、中華鱉(甲魚)、尼羅鱷、灣鱷、暹羅鱷、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豬蛙、虎紋蛙、蠍子、雙齒多刺蟻、大黑木工蟻、黃京蟻、蜈蚣。 只許觀賞的動物:雞尾鸚鵡、虎皮鸚鵡、費氏牡丹鸚鵡、桃臉牡丹鸚鵡、黃領牡丹鸚鵡、白腰文鳥、黑喉草雀、七彩文鳥、橙頰梅花雀、紅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絲雀。註:括弧內為動物別名。
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已通過表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這明確告訴我們,野生動物不是食物!不久前,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已通過表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這明確告訴我們,野生動物不是食物!
對於我們普通百姓來說,哪些動物是可以吃的,哪些又是不能吃的呢?對於我們普通百姓來說,哪些動物是可以吃的,哪些又是不能吃的呢?
近日,成都疾控中心的專家專門做了科普,快來看看明確可以吃的動物有哪些?
1. 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
目前對於水生的魚類野生動物是不列入禁食范圍的。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它(水生的野生動物)如果列入了國家重點保護名錄,同樣是不能食用。
2. 比較常見的豬、牛、羊、雞、鴨、鵝等家畜
3. 人工養殖的兔子、鴿子等動物
這些動物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這些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也是可以食用的。
不能吃的動物又有哪些呢?
1.《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明確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如野豬、竹鼠、穿山甲、狍子、麻雀、斑鳩、野雞、野鴨、大雁等野生動物。
2. 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如養殖的穿山甲、梅花鹿、娃娃魚等
3. 凡是沒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使不屬於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也不可以食用,如野生蠍子、蜈蚣、蝗蟲、蝙蝠等。
專家提醒記住一句話: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不能食用,人工養的也不行,但家畜家禽類除外。
另外,像蛇、青蛙、鱷魚、甲魚這一類兩棲爬行動物,如果是野生的,肯定不能吃。如果是養殖的,目前農業部正在和國家林草局協商,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禁食的范圍。
新冠疫情之後,國家禁止上市和實用的所有野生動物都不可以養殖。這絕對是法律的和政策的風險
。
在國家大力動物保護法,一級保護動物,不能私自養殖。應由國家專業養殖。
凡事法律禁止的都不可以養,比如熊貓、野豬、虎蛙、林蛙等等,具體請查詢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 健康 安全的決定》這個決定。
好養的野生動物大部分都有人養殖了,不好養肯定也是很多人實踐過
攜帶致命病毒的動物不可養,比如果子狸,吸血蝙蝠,穿山甲等。國家珍惜動物不可養,比如朱䴉,大熊貓,野駱駝等。
大家好,我是蟲子,在廣東種桑養蠶。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有哪些可以養殖的野生動物?
這個我覺得要看你的目的,如果是為了養殖銷售的話就會有一些限制。
如果養殖是為了科研這方面就無所謂。不過一般都是相關機構在做,私人做不了。
長江中華鱘,是瀕危物種。一樣有人養殖來賣。要求相對比較高,要防逃。不然對附近水魚可以說是危害很大。
常見的有野雞,野豬,蛇,孔雀,鱷魚,竹鼠等等。
沒有說可不可以養的,你敢不敢養,和你養不養的起的問題。
前題是你要能夠辦到特種養殖的許可證才行。
不可養的野生動物很多,我認為有以下幾類不可養的野生動物:
第一,國家保護名錄內的野生動物,如藏羚羊東北虎。這類動物種類少,雖然渾身都是寶,但不適合人工飼養;
第二,動物本身具有毒性,不適合在居民區養殖,如眼睛蛇等,這類動物毒性強,危害大,也不適合個人飼養;
第三,對生態構成破壞的野生動物,一旦過度繁殖,會打破生態平衡。
當然,自然界有一些野生動物也是不適合人居環境的,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也適用於野生動物。
比如說蛇和斑鳩野雞都不養
Ⅸ 野味禁令的種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野味禁令的種類有禁止經營銷售以下動物:蛇類(包括水生蛇)、牛蛙、田雞、甲魚、龜類、娃娃魚」這份名單上羅列了水鴨、驢肉、鵪鶉、珍珠雞鱷魚、竹鼠、穿山甲、刺蝟、山貓、大雁、果子狸等,多達40多種動物。
法律依據:《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第二條規定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Ⅹ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之前禁止的是哪些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之前禁止的是
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為了全面禁止和懲治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防範重大公共衛生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如下決定: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對違反前款規定的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二、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三、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
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布畜禽遺傳資源目錄。
四、因科研、葯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
國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制定、完善野生動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審批和檢疫檢驗等規定,並嚴格執行。
五、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學校、新聞媒體等社會各方面,都應當積極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全社會成員要自覺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移風易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本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七、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依據本決定和有關法律,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
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為本決定的實施提供相應保障。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