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有哪些動物保護組織
中國有啊,1. 首都愛護動物協會
2. 中國動物關愛聯網
3. 深圳貓
4. 深圳流浪狗驛站
5. 北京好狗好貓義工團總站
6. 北京「與它同行」動物援助中心
7. 北京酷寵新天地
8. 北京幸運土貓
9. 北京汪汪喵嗚孤兒院
10. 別吃朋友
11. 重慶市小動物保護協會
12. 長春市小動物保護協會
13. 長沙市小動物保護協會
14. 承德精靈有約流浪動物救助
15. 四川省啟明小動物保護中心
16. 大連寵愛天下
17. 大連愛及生靈動物救助協會
18. 佛山溫馨小窩動物救助收容所
19. 福州寵物網
20. 廣元市博愛動物保護中心
21. 廣州私寵之家
22. 邯鄲市小動物保護網
23. 衡陽市小動物保護協會
24. 好貓好狗義工團上海站及北京站
25. 哈爾濱市小動物保護協會
26. 海南小動物保護協會
27. 華東師范大學陽光小動物保護社團
28. 濟南市黃河流浪狗救助中心
29. 精靈之家-救助同盟
30. 南京市平安阿福動物保護組織
31. 南寧流浪貓
32.青島小動物救助中心
33. 蘇州小動物保護志願者協會
34. 石家莊一米·愛流浪貓救助團隊
35. 山東泰山動物保護協會
36. 汕頭愛貓者協會
37. 天津共同家園
38. 天津仁愛救助社
39. 武漢流浪寵物救助站
40. 無錫二泉小動物保護協會
41. 西安紅石榴伴侶動物救助中心
42. 熙熙森林.廣州貓
43. 廈門阿福之家流浪狗救助中心
44. 廈門寵物網
45. 廈門玉米地小動物救助中心
46. 漳州小動物保護中心
47. 中國青年動物保護聯盟
48. 廈門愛護動物教育專業委員會
49. 寵愛有家動物收容所
50. 珠海市香洲區愛護動物協會
51. 寶貝回家之路
52. 呼和浩特天使守護
53. 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環保協會
54. 詮釋愛動物保護社團
55. 大慶流浪動物救助站
56. 低碳地球
57. 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環保協會
58. 行動亞洲動物保護團隊
59. 「中國動物園觀察」項目組
60. 內蒙古呼和浩特天使守護
61. 綠野方舟
62. 中國動物保護記者沙龍
63. 向日葵動物之友
64. 冰糖救助小組
65. 好狗好貓流浪狗義工團
66. 領養小鋪
67. 達爾問自然求知社
68. 全國動物保護協調中心
Ⅱ 動物實驗是如何進行的
雖然,很多人都受惠於動物實驗的結果,但是對動物實驗是如何開展的並不十分了解。本文介紹常規的實驗動物實驗的開展情況,提供相關的科普知識的同時,也對即將在GIBH開展動物實驗的人員以指導。 一、實驗可能參與的人員動物實驗做為生物醫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部分,它涉及到許多領域。通常一個實驗需要來自不同專業背景的人員,可能包括獸醫、醫生、病理學家、計算機科學家、工程師、動物保健技術人員、科研技術人員、以及不同領域科學家。團隊的大小取決於研究需要。通常一個團隊包括首席研究員,聯合協調員,研究技術人員,實驗動物獸醫,實驗動物技術員,還包括商業動物供應商和設備製造商以及機構的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IACUC)。首席研究員(PI)作為主要研究者是計劃和協調所有階段的研究工作的科學家。提供研究思路,投資實驗和解釋數據並負責發表研究結果報告。實驗動物獸醫從事動物保健活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對內、對外的管理制度和各項標准操作程序(SOP);並確保實驗遵守各種法規和政策和動物福利保障。聯合協調員和研究技術員負責聯合調查和研究履行協議所需的具體的研究任務。協調研究小組與動物實驗中心的一些事務,包括動物實驗申請、動物申購、動物實驗操作等。動物技術人員執行許多動物保健工作,是維護健康的動物的關鍵。他們可以控制產生不利影響的實驗數據,如:清潔時間表,衛生程序,飼料和墊料,濕度,熱,光,或噪音的差異,控制不良因素的干擾。他們在獸醫指導下確保動物得到適當的醫療照顧。機構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IACUC)負責監督動物研究計劃。IACUCs審查研究協議,要求使用的動物,以確保動物護理和使用的方法適當,並在遵守法規和制度的政策或既定的作業程序。他們每年兩次對動物設施進行檢查和評估機構內的動物保健計劃,並報告他們的發現和改正不足之處,以制訂的正式計劃。在體制層面,IACUC和動物實驗中心負責人需要對有特殊需求的實驗進行論證可行性,並施加必要的控制,以確保優質動物保健和實驗的安全性和科學性。 二、研究計劃一項研究計劃,在開始之前,科學家必須寫一個詳細的擬進行動物實驗的研究大綱。這份文件,被稱為動物實驗方案。
Ⅲ 第一條保護動物的法規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家科委第2號令《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加強醫學實驗動物科學管理,保證實驗動物質量,滿足科學研究、教學、醫療、生產、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實驗動物是指來源清楚(遺傳背景及微生物控制)用於科學研究、教學、醫療、生產、檢定及其它科學實驗的動物。
第三條 醫學實驗動物的管理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化法律、法規和《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並實行實驗動物合格證制度。
第四條 衛生系統醫學實驗動物業務工作由衛生部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負責指導。衛生部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實驗動物專家咨詢委員會,作為衛生部的咨詢機構,協助衛生部在宏觀方面對醫學實驗動物科學技術的發展、預測、評估、技術政策、組織協調等提供咨詢,進行科研課題論證和科研成果的審查等。
第二章 實驗動物管理機構
第五條 衛生部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由衛生部聘請有關人員及專家組成,負責全國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工作,制定有關條例執行細則,協調和監督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醫學實驗動物工作。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應有領導參加主管醫學實驗動物工作,聘請有關專家和管理人員成立本省、(區)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在衛生廳(局)的領導下負責本省、(區)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工作,按統一標准負責核發實驗動物合格證,在專業上受衛生部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地方科委在宏觀上的統一領導。
遵照國家科委意見,各地區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可根據情況加入各地區科委組織的跨行業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京、滬兩地的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是衛生部的試點單位,也是我國最先成立的。兩個實驗動物管理機構應繼續做好工作。
第七條 各單位要成立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或小組,其人員由科研人員、實驗動物管理及其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組成,其領導工作由院(所)級主管科研工作的領導負責。該管委會或小組負責本單位有關實驗動物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章 醫學實驗動物質量檢定標准
第八條 醫學實驗動物遺傳檢測標准
醫學實驗動物必須根據遺傳質量控制的要求,制定科學的管理制度,以保證不同動物的遺傳質量標准(雜交系、遠交系、封閉群和近交系)。
近交系大、小鼠遺傳質量標准
一、管理制度
1.引種來源清楚,應帶有譜系及生物學特性資料(如近交代數、交配方式、遺傳組成、生物學特性),應符合國際公認的遺傳概貌標准。
2.按國際規定的近交系動物的繁殖系統,進行種群維持和生產。
(1)基礎群和血緣擴大群
應以同胞兄妹交配方法進行。基礎群的維持一定按近交系的保種方法進行,並應具有譜系及個體卡片記錄。
(2)生產群
以隨機交配方法(或紅綠燈方法)進行生產,可連續繁殖3—5代,其生產群種鼠應與基礎群血緣關系保持相對平行。
二、遺傳質量檢查
1.方法的選擇
(1)同系異體皮膚移植法
無論是大鼠還是小鼠異體皮膚移植的方法,一直是鑒定近交系的經典方法,由於該方法既經濟,又權威,列為首選方法。
(2)生化電泳方法
這是近年來利用同功酶和蛋白質的多態性對近交系動物進行遺傳監測的1種常規方法。由於其快速、准確、靈敏,在檢出亞系動物時,比起皮膚移植法有其獨特之處,可作為近交系大、小鼠遺傳質量檢查的又一重要方法。
2.位點的選擇
近交系動物遺傳品質的變異主要有3方面的因素。
(1)遺傳污染;
(2)遺傳飄變;
(3)遺傳突變;
在這3方面中遺傳污染最大,而另兩方面,在一定時間內發生改變的頻率很低。因此在位點選擇上,根據現有常用的10種近交系小鼠選擇了位於7條染色體上8個差異性位點,作為檢查的第一線位點。如果任何一種品系發生過遺傳污染,這8個位點中某些位點將會出現雜合或者變異。考慮到位點的選擇盡量分布在多個染色體上,再選擇位於5條染色體上的五個比較容易操作,耗資較少的位點作為第二線位點的檢查。大鼠選擇7個位點進行檢查,作為第一線位點。原則上,第一線位點的檢查如果發現了問題,將不再進行第二線位點檢查。
第一線位點:
Hbb,Car—2,Gpd—1,Es—3,Trf,Gpi,Idh—1。
第二線位點:
Pgm—1,Es—10,Sep—1,Got—2。
3.動物的選擇
近交系大鼠、小鼠每個品系至少進行四隻動物異體皮膚移植。皮膚移植成功者還需從核心群中選送四隻動物(2♂,2♀)進行生化位點的檢查。皮膚移植失敗者,則不考慮進行生化位點的檢查。(見附表1、2)。
第九條 醫學實驗動物微生物控制標准:
一級:普通動物,即要求排除人畜共患病的病原體;
二級:清潔動物,要求排除人畜共患病及動物的主要傳染病的病原體;
三級:無特殊病原體(SPF)動物,要求達到二級標准外,還應排除一些病原體。
四級:無菌動物,排除非植入的一切生命體。
一、實驗動物病原菌檢測等級標准(見附表5)
二、實驗動物病毒檢測等級標准(見附表3、4)
三、實驗動物寄生蟲檢測等級標准(見附表6)
實驗動物病理檢查標准:
一級:普通動物
外觀:毛色光滑清潔,貼身;活潑,行動無異常;頭臉不腫;背不穹起;四肢、尾和皮膚無缺損;不喘,鼻無分泌物;肛門清潔。
病理解剖:肝、脾、淋巴結不腫大;肺、肝、脾、腎無肉眼可見不應有的病灶。
二級:清潔動物
具有一級普通動物的指標,顯微鏡檢查沒有二級微生物病原的病變。
三級:無特殊病原體動物
具有一級普通動物指標和無二和三級動物的微生物病原的病變。
四級:無菌動物
除具有一級指標外,不含有二和三級動物微生物病原的病變;脾、淋巴結等臟器具有無菌動物的組織學結構。
有關遺傳突變,免疫缺損等動物可根據各個品系特徵的規定檢查。
第四章 醫學實驗動物條件設施檢定標准
第十條 實驗動物及動物實驗設施的標准
是以確保實驗動物遺傳特性,微生物控制標準的相對穩定和實驗結果科學水平為目的。
第十一條 實驗動物設施應有的結構:
一、前區,包括:隔離檢疫室、庫房、辦公室、飼料庫、維修室和走廊。
二、控制區(飼育區),包括:育種室、種群擴大室、繁殖室、待發室、清潔物品貯藏室、飼料製作室和清潔走廊。
三、後勤區,包括:洗刷消毒間、廢棄物品存放、處理間、污物走廊等。
第十二條 實驗動物及動物實驗設施的要求
一、普通動物(通常動物)
1.外環境條件
(1)院容整齊、清潔、定期消毒;
(2)有一定的綠化面積;
(3)設有專用的垃圾、動物屍體的存放處和屍體解剖間,動物屍體須在24小時內焚燒或按有關規定處理;
(4)動物室附近不得飼養非實驗用的家禽、家畜。
2.動物室建築條件:
(1)要達到一定的建築標准;
(2)中小型動物飼養室進出口不得直接對外,應有緩沖間;
(3)有防昆蟲的紗門紗窗;
(4)天花板光潔、能消毒;
(5)地面平坦,地面及牆壁能洗刷;
(6)要有自來水和封閉式的下水道(防止野鼠竄入);
(7)要有換氣裝置及防野鼠的設備。
3.飼養室內環境條件:
(1)室溫年溫差應在18度至29度之間(大、小鼠、豚鼠,地鼠等)
(2)相對溫度60%±20%;
(3)空氣中氨的含量應低於20ppm:
(4)室內雜訊60分貝以下;
(5)飼養室內要整潔,無雜物、污物、無昆蟲等。
4.籠、飼具條件
(1)應使用易於清潔、消毒及操作的籠具;
(2)飼具及飲水用具需能進行消毒,並需使用不生銹的材料製作。
5.管理條件
(1)制度:要有動物室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和工作定額;
(2)工作記錄:有籠卡,有飼養室日記,有動物帳目;
(3)環境記錄:溫度、濕度等要如實填寫;
(4)人員衛生:要穿清潔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穿工作鞋等;
(5)鋪墊物要消毒;
(6)要有動物室工作人員專用的洗澡設備。
6.衛生防疫設施
(1)要有洗刷、消毒設備和制度;
(2)有隔離、檢疫設施以及防疫措施。
二、清潔動物,除達到普通動物要求之外,還必須達到下列各項要求
1.建築條件
(1)盡可能做到清潔與污染物分開;
(2)門、窗要達到密封的要求;
(3)有緩沖間;
(4)有淋浴室或更衣室。
2.飼育室內環境條件
(1)相對濕度60%±5%;
(2)室內雜訊在55分貝以下;
(3)換氣裝置:強力通風,有中效過濾,有空調裝置;
(4)換氣次數:全新風8次/小時,室內為正壓;
(5)室內無昆蟲;
(6)室內照明:明暗各12小時左右或符合要求的自然採光;
(7)飼養室內牆壁的較低部位及地面每周消毒兩次;
(8)排污物(包括鋪墊物等)設施應是半封閉式,能進行消毒,以防交叉污染。
3.管理條件
(1)工作服、帽、飼料、籠、飼具等要消毒;
(2)工作人員進入飼育區之前,最好要淋浴更衣。
三、無特殊病原體動物與無菌動物設備的要求。(見附表9)
四、實驗動物實驗室
實驗動物實驗室的最低標准應達到相應實驗動物級別的實驗動物飼養室的標准。具體要求參照上述條例。
第十三條 實驗動物飼料的質控標准
一、用於實驗動物的飼料,應根據各種動物的不同生理學特性和生長發育的不同階段的需要,制定其營養成份和所含有害物質的最大安全限量(見附表7、8)
二、科學設計各種實驗動物飼料配方
1.各種實驗動物的飼料配方,應根據實驗動物不同需要能量科學設計。
2.確定後的飼料配方不得任意更改,力求穩定。
3.飼料中不得添加抗菌劑、抗蟲劑、防腐防霉及激素等其它葯物。
4.不得用非標准飼料飼養實驗動物。
三、原料要求及保管
1.精選新鮮、無雜質、無毒、無污染、無霉變、無蟲蛀、鼠咬的各種原料。
2.應設專門飼料庫房
飼料庫房應保持乾燥、通風、無蟲、無野鼠,經常保持清潔衛生,各種飼料或原料應分類堆放整潔。
3.維生素類原料應存放在避光、低溫乾燥處。
4.加工後成品與原料應分開保管。
5.飼料庫房內嚴禁存放雜品及毒性葯品等。
6.飼料庫房必須建立嚴格領發、保管制度及完善管理手續。
四、加工製作
選擇優質原料按飼料配方比,准確稱重,充分混勻。植物油、維生素及無機鹽類先與少量粉料混勻再與大量粉料充分混勻後加工。製成的料塊應有適宜的硬度及適口性。
料塊成品裝入無毒清潔飼料桶或清潔紙袋內,封口貼有或掛有註明飼料種類、製作日期及製作人的標簽,成品料塊存放不得超過兩個月。
第十四條 實驗動物檢疫的要求
為了預防實驗動物群體中發生傳染病,避免新引進的動物對原有動物及有關人員造成危害,提高實驗動物的健康水平,特規定如下:
一、新引進的動物必須隔離檢疫,確定無傳染病之後,方可移入飼養區。
二、不從人畜共患的傳染病疫區引進動物。
三、動物發生傳染病死亡應及時進行處理(病理屍檢和實驗室的檢查),作出診斷,提出處理意見,報有關負責人或主管部門(各級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
四、有傳染病和不應有的非傳染病的動物不得用於動物試驗。發生傳染病時,原則上全部銷毀;房屋、用具、籠架具、墊料、衣服、鞋帽等必須進行徹底消毒;動物室消毒封閉一定時間後才能開放使用。
五、實驗動物發生烈性傳染病流行時,應立即報告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同時採取嚴格的隔離措施,以防傳染病蔓延;如有拖延或隱瞞不報者,所在單位要承擔責任,並吊銷其合格證。
六、野生動物的檢疫,應由使用單位就地進行檢疫,在確認無人畜共患病及動物傳染病之後方可使用。
第五章 實驗動物的保種、引種、供應與應用
第十五條 本細則中所稱的保種、引種是指為擴大生產群提供種子的基礎種群(種群來源清楚,包括:遺傳背景,微生物控制情況及有關資料)。
第十六條 實驗動物的保種
一、保種單位必須具有符合實驗動物級別要求的設施條件,由高、中級實驗動物科技人員直接管理,定期進行質量檢測。
二、保種單位有責任按計劃向生產單位提供種子。所提供的種子動物要有保種單位負責人簽發的標明品系、遺傳背景、微生物控制情況(動物等級等資料)和合格證副本。
三、保種單位有權根據引種單位的情況提出引種的指導意見,引種單位有義務反饋有關種子的生產和使用情況。
第十七條 實驗動物引種
一、引種單位需獲得實驗動物生產、供應合格證後方可引種。
二、各引種單位要定期向管委會提供所引種子的生產繁育等情況的有關資料。
三、一般情況下,近交系生產群每年應進行1次遺傳質量檢測。
第十八條 實驗動物供應
一、實驗動物的生產、供應單位所提供的實驗動物必須保證質量,要有單位負責人簽發的標明有遺傳背景、微生物控制情況等有關資料及實驗動物合格證副本(註明:供應數量、日期及使用實驗動物的課題)作為使用實驗動物合格的根據。
二、實驗動物生產、供應單位不得為科研課題供應尚未取得合格證的動物。
三、實驗動物的生產、供應單位有權對尚未取得動物實驗條件合格證的單位,停止供應實驗動物。
四、實驗動物的生產、供應單位和實驗動物的使用單位都應信守雙方簽定的供、需計劃合同(合同應按國家合同法簽定)。
第十九條 實驗動物的應用
一、應用實驗動物應根據不同的目的,選用相應的合格實驗動物,並具有相應合格的動物實驗條件。申報課題和評審科研成果時要把應用合格實驗動物作為必備條件;應用不合格實驗動物所做的鑒定無效,所生產的製品不得投入使用。
二、實驗動物的運輸器具要安全可靠和符合微生物控制的等級要求,不得將不同品系動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實驗動物的健康和安全。
第六章 實驗動物工作人員
第二十條 實驗動物生產、供應單位必須有適當比例的高級、中級和初級科技人員。各類人員都要遵守實驗動物飼育管理的各項制度。
第二十一條 實驗動物保種、生產供應單位所提供的種子和實驗動物要有被認可的實驗動物科技人員簽章負責。
第二十二條 從事實驗動物工作的各級人員都要實行資格認可制度,由省、市級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負責定期考核,並定期進行培訓,提高業務水平,考核成績作為評定和晉升技術職稱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 從事實驗動物的工作人員應享受必要的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以保證其健康。
第二十四條 實驗動物工作人員,應定期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發現患有傳染病者,特別是人畜共患病者,應及時調換工作。
第七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五條 各級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對長期從事實驗動物飼育管理、科研工作,忠於職守,辛勤勞動,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或授予榮譽稱號。
第二十六條 對違反細則和供應和應用不合格實驗動物的生產供應和應用單位,由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分別不同情況,給予警告,限期改進,責令關閉等處理;造成損失的追究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由衛生部醫學實驗動物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自1989年6月1日起執行。
Ⅳ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的領導成員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
第四屆理事會會長、副會長名單 會長趙學敏國家林業局原副局長副會長白景富公安部常務副部長牛 盾農業部副部長王玉慶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劉燕華科技部副部長龔 正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家洋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建功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孫冰川中央電視台副總編卓榕生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司長姚昌恬國家林業局計劃與資金管理司司長陳建偉國家林業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中心常務副主任陳潤生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第三屆秘書長
Ⅳ 中國動物園協會的協會組織機構
中國動物園協會現行組織機構是協會第三屆理事會2002年5月30日通過的並報民政部批准:
中國動物園協會大熊貓繁育技術委員會
中國動物園協會管理工作委員會
中國動物園協會科學技術工作委員會
中國動物園協會科普教育編輯委員會
中國動物園協會大熊貓及珍稀動物保護基金管理委員會(2004年民政部批准成立)
Ⅵ 動物管理委員會與倫理委員會區別
動物委員會是做動物實驗的,倫理委員會主要是道德方面。
倫理委員會是由醫學專業人員、法律專家及非醫務人員組成的獨立組織,其職責為核查臨床試驗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並為之提供公眾保證,確保受試者的安全、健康和權益受到保護。該委員會的組成和一切活動不應受臨床試驗組織和實施者的干擾或影響。
Ⅶ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的組織機構
第一條本會中文名稱為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英文名稱為China Wild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縮寫CWCA 。
第二條本會是由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科研教育、馴養繁殖、自然保護、漁獵生產者和廣大野生動物愛好者自願組成的專業性、非營利、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發展我國野生動物保護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本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科學發展觀,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開展科普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生態保護意識;加強國內外的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野生動物保護科學技術的發展,拯救珍稀瀕危物種,保護生物多樣性,全面發揮其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推動我國野生動物保護事業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部門中國科協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國家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同時,本會接受國家林業局的管理、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本會住所:北京市和平里東街18號,郵政編碼:100714。
第六條本會會徽為大熊貓圖案 。圖案以我國的國寶大熊貓為會徽的主題,CWCA是本會的英文縮寫,下端為本會的中文全稱,在構圖上體現了本會團結廣大群眾,共同保護野生動物的深遠意境。
第七條本會的業務范圍是:
(一)組織調動社會力量,開展保護野生動物及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的科普宣傳教育;
(二)組織開展保護野生動物的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和專業技術培訓活動;同國外野生動物和自然保護組織、個人建立聯系,組織開展國際交流及合作;
(三)組織開展國際狩獵、生態旅遊等野生動物資源開發經營活動;為野生動物保護、養殖、經營利用及其有關單位提供業務咨詢和服務;組織參與野生動物產業活動,負責野生動物行業協會、聯合會的聯絡與協調;根據主管部門委託承擔一定行業管理工作;
(四)組織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國際、國內交流和中介服務;
(五)組織開展特產、珍稀野生動物(標本)的國內外展出、展覽;在國內外募集保護野生動物的資金,尋求各方面的支持和幫助;
(六)組織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的影視、出版、文體合作項目的實施;組織企業共同開展野生動物保護社會公益活動;
(七)負責協會組織建設和自身建設;對從事或支持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或在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或授予榮譽。
第八條本會由個人會員、資深會員、外籍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九條申請加入本會的中國公民(或外籍公民),除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須擁護並遵守本會章程,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個人會員:
1、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科研教育、馴養繁殖、漁獵生產和其他經營利用活動;
2、在本會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3、熱心、支持和贊助野生動物保護事業,願意參加本會有關活動。
(二)資深會員:
凡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或縣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知名企業家、文化名人和社會活動家,或具有15年以上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會員會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本會、各省級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理事或名譽理事,各分會、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委員;
2、在野生動物保護的科研、宣傳教育、經營管理或與其有關的工作中成績突出的;
3、熱心於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參與中國野生動物保護事業和自然保護各項活動成績顯著的。
(三)外籍會員
與我國經常友好往來,在學術上有較高成就,或熱心、支持和贊助野生動物保護事業的外籍人員。
(四)團體會員
1、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科研教育、馴養繁殖、漁獵生產和其它經營利用活動;
2、熱愛野生動物保護事業;
3、支持和贊助野生動物保護事業,願意參加本會活動。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個人會員:本人提出入會申請,由所在單位書面推薦或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秘書處批准並向常務理事會報告,或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報本會備案,即為本會會員。
(二)資深會員:由本人向本會分會、省級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提出申請,經由本會分會、省級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推薦,報本會秘書處;也可本人直接向本會秘書處提出申請,經本會秘書處批准,並向常務理事會通報,即為本會資深會員,頒發本會資深會員證。
(三) 外籍會員:本人提出申請,由本會會員二人介紹,經本會秘書處批准,並向常務理事會報告,報中國科協備案,即為本會外籍會員,發給本會會員證。
(四) 團體會員:要求入會的除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提出申請,經本會秘書處或所在地省級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報本會備案,即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個人會員(含外籍會員):
1、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會的活動;
3、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二)資深會員
享有與個人會員的同等權利,並有優先推薦參加國際學術組織、學術會議、考察、專業論證、評估等活動;
(三)團體會員
1、參加本會和所在地方協會舉辦的活動;
2、取得本會和所在地方協會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3、推薦參加國內外培訓、學習、考察和會議;
4、向本會和所在地方協會提出科技咨詢;
5、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監督;
6、單獨或聯合其它團體會員,向本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直至會員代表大會提出議案;
7、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 個人會員
1、執行本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二)資深會員
履行個人會員的義務,並履行下列義務:
1、對國家和本地區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和技術措施提出建議;
2、反映野生動物科技工作者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和要求。
(三)外籍會員
履行個人會員的義務,並履行下列義務:
溝通野生動物保護信息,支持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四)團體會員
1、執行本會和所在地方協會的決議;
2、維護本會和所在地方協會的合法權益;
3、完成本會和所在地方協會委託的工作;
4、組織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活動;
5、交納團體會員會費;
6、資助本會或地方協會活動經費。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本會提出警告,並通知會員本人;會員如2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組織機構和負
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國家林業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會員代表大會職權是:
(一)制定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制定、修改協會章程;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產生新的理事會;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所在單位為理事單位。理事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宜履行其職責時,除本人繼續從事科研工作的以外,可不再擔任理事,理事單位應提出更換理事人選。
為鼓勵在野生動物保護事業中做出突出成績的著名專家、企業家、文化界名人和社會活動家等,吸引全社會支持、贊助野生動物保護事業,本會設名譽理事,名譽理事由秘書處進行審定,並向常務理事會報告。
第十八條理事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其主要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決定協會工作規劃方案;
(三)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四)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決定會員的除名;
(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八)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一)決定有關獎勵及授予榮譽事項;
(十一)決定有關表彰獎勵及授予榮譽事項;
(十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如到會理事不到2/3,可用通訊形式,徵求未到會理事意見。
第二十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二、四、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一條常務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如到會常務理事不到2/3,可用通訊形式,徵求未到會常務理事意見。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由會長或會長委託的副會長、秘書長召集,每半年至少舉行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設顧問若幹人,由常務理事會推舉產生。顧問一般由離任的會長、副會長或在國內外有一定社會影響的人士擔任。
第二十四條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可經中國科協、國家林業局和民政部批准,設立若干工作委員會和專業委員會或分會,協助理事會工作。各工作委員會是協會各相關工作的議事、協調和指導機構;各專業委員會是協會各有關專業技術咨詢、協調、服務機構。委員會主要領導成員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或者選舉產生。
第二十五條協會的辦事機構是秘書處,受常務理事會和國家林業局雙重領導;秘書處設立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2-4人,其任職按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會對自願加入本會的各級地方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進行業務指導。
第二十七條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擬任社團負責人,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審批手續,其中,由中央管理的幹部需經其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報請中央組織部審核批准;
(四)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九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一屆,任期最長不超過二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二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三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國家林業局和中國科協的撥款;
(二)國內外單位、團體及個人的資助和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舉辦各種事業和有償服務活動的收入;
(四)會員會費;
(五)協會基金;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四條本會要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要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吞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和中國科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科協審查同意,並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三十九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本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二O O七年九月十四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