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動檢所屬於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動檢所屬於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局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可以採取下列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一)對動物、動物產品按照規定采樣、留驗、抽檢;(二)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進行隔離、查封、扣押和處理;(三)對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具備補檢條件的實施補檢,不具備補檢條件的予以收繳銷毀;(四)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和畜禽標識;(五)進入有關場所調查取證,查閱、復制與動物防疫有關的資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需要,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車站、港口、機場等相關場所派駐官方獸醫或者工作人員。
Ⅱ 動物檢疫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官方獸醫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取得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Ⅲ 動物檢驗檢疫是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動物檢驗檢疫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管理。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七條國家實行動物檢疫申報制度。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根據檢疫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動物檢疫申報點,並向社會公布動物檢疫申報點、檢疫范圍和檢疫對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的建設和管理。
Ⅳ 動物檢疫歸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設動物檢疫員,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作為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派出動物檢疫員,代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執行規定范圍內的檢疫任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第三條 國務院設立動植物檢疫機關(以下簡稱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統一管理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國家動植物檢疫機關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的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依照本法規定實施進出境動植物檢疫。貿易性動物產品出境的檢疫機關,由國務院根據情況規定。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
Ⅳ 動物檢驗檢疫是哪個部門管理
動物檢驗檢疫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部門管理。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主要包括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標示某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派官方獸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
法律依據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下列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貨主應當按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三)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第十四條 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場(戶);
(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了強制免疫,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三)臨床檢查健康;
(四)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乳用、種用動物和寵物,還應當符合農業部規定的健康標准。
Ⅵ 機構改革,撤銷了動物衛監督機構後,動物檢疫由那個部門實施
法律分析: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動物檢疫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三條 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Ⅶ 動物檢疫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由誰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設動物檢疫員,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鄉鎮畜牧獸醫站和其他有條件的單位聘用專業獸醫人員,作為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派出動物檢疫員,代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執行規定范圍內的檢疫任務。
Ⅷ 動物檢疫站歸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國內動物檢疫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宰動物的品質檢驗由屠宰企業自身負責,商業部門主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四十三條 屠宰、經營、運輸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附有檢疫證明;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應當附有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對前款規定的動物、動物產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可以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進行監督抽查,但不得重復檢疫收費。
第四十四條 經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檢疫證明;沒有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後應當及時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