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山東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迅速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保護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重大動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發病率、死亡率高的動物疫病,對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情形。第三條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應當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遵循預防為主和早發現、早報告、快反應、嚴處理的原則;實現把住關口不輸入,強制免疫不漏治,發現疫情早撲滅,嚴格控制不擴散,確保人員不感染的目標。第四條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並建立下列責任制度:
(一)縣以上獸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重大動物疫病的強制免疫接種和疫情監測、調查、控制、撲滅等應急措施;
(二)縣以上衛生主管部門在重大人畜共患動物疫情發生或者可能向人類傳播時,應當預先組織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或者實施方案,並及時對疫區內易受感染的人群採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各級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加強進出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及時收集境內外重大動物疫情信息,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動物疫病傳入和傳出;
(四)縣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的調查、疫病的監測和防控;
(五)縣以上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人員以及防控葯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樣本的優先運輸;
(六)縣以上公安部門應當密切注視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疫區封鎖、易感動物撲殺等工作,及時、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
(七)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工作;
(八)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積極做好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工作。第五條各級獸醫、衛生、出入境檢驗檢疫、林業等有關部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情信息通報制度。對發生的重大動物疫情,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參加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人員給予適當補助,並對防控重大動物疫情成效顯著和在開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疫情應急准備第七條省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全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按照不同動物疫病病種及其流行特點和危害程度,分別制定實施方案。
設區的市、縣(市、區)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制定本行政區域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獸醫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照不同動物疫病病種及其流行特點和危害程度,分別制定實施方案。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其實施方案應當根據疫情發展變化等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第八條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原則、方針和目標;
(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機構的設立、職責、組成以及各成員單位的分工;
(三)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信息收集、預警、報告和通報的程序、內容和方法;
(四)動物疫情的認定程序和方法、重大動物疫情預警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五)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的控制措施;
(六)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的善後工作;
(七)重大動物疫情控制和撲滅的保障措施;
(八)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其他工作內容。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儲備足夠的疫苗、診斷試劑、葯品、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確保動物強制免疫、監測、消毒、撲殺、無害化處理等應急工作經費,並將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第十條省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重大動物疫病名錄和本省不同動物疫病病種及其危害程度,擬定全省重大動物疫情名錄,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重大動物疫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風險評估和疫病檢測等防控體系,建立健全鄉、村兩級防疫隊伍。
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給予村級防疫員適當誤工補貼,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
B. 發生動物疫情後該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從事動物診療以及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染疫(意思是動物得了傳染病或寄生蟲病)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立即向當地獸醫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採取隔離等控制措施,防止動物疫情擴散。其他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應當及時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同群動物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已採取的措施;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接到動物疫情報告的單位,應當及時採取必要的控制處理措施,並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上報。
C. 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管理辦法
方法如下:
第一條為了加強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管理,防範陸生野生動物疫病傳播和擴散,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實行屬地管理。
如發生重大陸生野生動物疫病,所在地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監測防控和疫病風險評估,提出疫情風險范圍和防控建議措施,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事發地的封鎖,隔離,消毒等管控工作。
D. 疫情寵物如何處理的行政規定
自費隔離。2022年防疫局規定確診新冠人員的寵物由主人自費進行隔離,在主人回家以後對寵物測核酸陰性放回家,而不是直接對確診人員寵物進行撲殺。
集中隔離、合理喂養。隨著深圳推出寵物方艙,離開鏟屎官的毛孩子也能夠獲得良好的隔離生活。與深圳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多個城市採取無害化處理,聽者流淚,聞者傷心,迫使鏟屎官陷入悲傷中。
其實,人民日報已經發布重要評論,並表示:疫情防控中,寵物傳染概率並未得到驗證,每一隻寵物不應該淪為犧牲品。既然如此,妥善隔離和安置離開鏟屎官的寵物迫在眉睫。鏟屎官和動物完成隔離時,他們也能夠繼續保持原有的生活狀態。
第一種方法:寵物集中隔離反觀深圳寵物方艙,所有的動物並不是生活在同一個環境中。工作人員和在場的志願者會根據動物的情況進行合理的隔離,許多小動物並不會直接接觸,他們會安安靜靜在籠子里休息。除此之外,許多寵物狗養成在室外排泄的習慣,工作人員也會帶著寵物狗來到室外。寵物糞便並不會留在室外,反而會被得到有效處理。
第二種方法:上門照顧隔離寵物雖然許多城市沒有建立寵物方艙,但並不意味著許多城市沒有考慮到鏟屎官的心情。同時,部分城市的社區工作人員也會暫時替鏟屎官喂養動物,每隔一段時間,工作人員會上門喂養寵物或更換新鮮的水。當鏟屎官十分擔心自家寵物狀況時,工作人員也會把小區中的鏟屎官拉到一個群里,直接發送寵物視頻。鏟屎官可以安心隔離。?????????????????????????????????????????????????????????
疫情下如何保護小動物?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動物也應該和人一樣,做好編號集中隔離管理,或者在動物主人的同意下進行處置。
綜上問題所述,疫情的寵物會被集中隔離合理喂養,特殊期間的特殊規定,人人都應該遵守。建議各位鏟屎官不要擔心,國家和政府不會對您的寵物坐視不理。???????????????????????????????????????????????????????????????????????????法律依據: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相關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預防、控制預案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採取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家禽等措施。
E. 加拿大首次在野生動物身上檢出新冠病毒,被感染的野生動物該如何治理
引言:據加拿大政府披露近日在野生動物身上檢測出新冠病毒,這是加拿大第一次在野生動物身上檢測出病毒。目前加方表示已經向世界衛生組織通報了這個情況,被感染的野生動物該如何治理?
新冠病毒在全球多種動物身上都有檢測到,其中包括一些養殖動物如貓、狗、水貂等。還有一些動物園中的動物如老虎、獅子、大猩猩等。因為新冠病毒可以感染到動物,所以在疫情期間盡量避免接觸一些野生動物。同時也不要接觸一些從疫區來的動物,以免感染新冠肺炎。如果在接觸動物後,出現了乏力、肌肉酸痛、咽痛等症狀時,需要及時就醫並且進行病毒檢測等,明確是否存在新冠病毒的感染。
F.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迅速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保護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重大動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動物疫病突然發生,迅速傳播,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危害,以及可能對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第三條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應當堅持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的方針,及時發現,快速反應,嚴格處理,減少損失。第四條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逐級建立責任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調查、控制、撲滅等應急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獸醫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的監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工作。第五條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應當及時收集境外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加強進出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防止動物疫病傳入和傳出。獸醫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通報國內重大動物疫情。第六條國家鼓勵、支持開展重大動物疫情監測、預防、應急處理等有關技術的科學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參加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人員給予適當補助,對作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八條對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職責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控告。第二章應急准備第九條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全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准,並按照不同動物疫病病種及其流行特點和危害程度,分別制定實施方案,報國務院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報上一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備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不同動物疫病病種及其流行特點和危害程度,分別制定實施方案。
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其實施方案應當根據疫情的發展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修改、完善。第十條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指揮部的職責、組成以及成員單位的分工;
(二)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信息收集、報告和通報;
(三)動物疫病的確認、重大動物疫情的分級和相應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
(四)重大動物疫情疫源的追蹤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
(五)預防、控制、撲滅重大動物疫情所需資金的來源、物資和技術的儲備與調度;
(六)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設施和專業隊伍建設。第十一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要求,確保應急處理所需的疫苗、葯品、設施設備和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重大動物疫情監測網路和預防控制體系,加強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和鄉鎮動物防疫組織建設,並保證其正常運行,提高對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能力。第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需要,可以成立應急預備隊,在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部的指揮下,具體承擔疫情的控制和撲滅任務。
應急預備隊由當地獸醫行政管理人員、動物防疫工作人員、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等組成;必要時,可以組織動員社會上有一定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公安機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應當依法協助其執行任務。
應急預備隊應當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和重大動物疫病科普知識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重大動物疫情防範意識。第三章監測、報告和公布第十五條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飼養、經營動物和生產、經營動物產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第十六條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出現群體發病或者死亡的,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的縣(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
G. 某地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按照動物防疫法規定應當採取的措施包括
法律分析: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時,應當採取下列控制和撲滅措施:
1、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立即派人到現場,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調查疫源,及時報請本級人民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
疫區范圍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或者由各有關行政區域的上一級人民政府共同對疫區實行封鎖。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可以責成下級人民政府對疫區實行封鎖。
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採取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無害化處理、緊急免疫接種等強制性措施,迅速撲滅疫病。
4、在封鎖期間,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染的動物、動物產品流出疫區,禁止非疫區的易感染動物進入疫區,並根據撲滅動物疫病的需要對出入疫區的人員、運輸工具及有關物品採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制度。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國內外動物疫情以及保護養殖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需要,及時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對動物疫病進行風險評估,並制定、公布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凈化、消滅措施和技術規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的動物疫病風險評估,並落實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凈化、消滅措施。
第五十七條 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病死動物、病害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或者委託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處理。
從事動物、動物產品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做好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不得在途中擅自棄置和處理有關動物和動物產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加工、隨意棄置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
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制定。
第五十八條 在江河、湖泊、水庫等水域發現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收集、處理並溯源。
在城市公共場所和鄉村發現的死亡畜禽,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收集、處理並溯源。
在野外環境發現的死亡野生動物,由所在地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收集、處理。
第五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動物和動物產品集中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無害化處理機制。
H. 疫情期間收繳的野生動物,將會被如何處理
疫情期間被收繳的野生動物一般都是找專門的機構收養,畢竟把野生動物直接放走是不明智的。疫情發生後,確實有很多合法或者非法的野生動物都被相關部門所收繳,合法渠道收養的野生動物大多數會被相關部門登記,然後要求其持有人繼續收養下去;而對於那些沒有合法渠道而收繳的動物,都是交給專門的部門進行照顧,等待適合時候才放回大自然中。
因此,收繳動物都會根據情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