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我們不馴養鹿呢
同時,我們不一定需要,但我們已經有了。許多人繼續談論「標准」,並以某種方式指責動物本身沒有被馴養。我才不會在意呢。不管人們知不知道,這些流言蜚語最終都可以追溯到某個地理學家,他寫了一本很受歡迎的「歷史書」,但卻因為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而遭到專家的批評。
鹿作為候選人本身並沒有什麼錯。當然,它們可能是易動的,難以控制的等等,但其他家養動物的祖先也是如此。除非這些回答者中的一些人認為他們可以用繩子拴住野生野山羊或摩弗隆,甚至在它還是個嬰兒的時候,讓它耍把戲。
如今,白尾鹿的養殖有些密集,而騾鹿的養殖則不那麼密集。這看起來很奇怪,因為實際上是騾鹿有更強的放牧傾向,而且也更溫順。但這些農民的首要任務似乎不是以傳統方式飼養牲畜,而是選擇具有國內特性的雄鹿。除了少數阿米什農民之外,大多數白尾鹿的農民為了鹿角的大小而選擇性地繁殖白尾鹿,然後(由於這些鹿不知道如何在野外生存)他們把它們放生到狩獵區,讓顧客付錢將其射殺。它可以變得非常…荒謬。
野生的嗎?鹿場成為了一個目標離譜,還有點不道德,但至少證明了一個概念對於大多數美國土著群體來說,管理和改善鹿的棲息地並在那裡獵殺它們要簡單得多,因為白尾鹿一開始並沒有走得很遠。然而,在歐洲人打斷這一歷史篇章之前,安大略的中立國家或瑪雅人已經在馴化和放牧白尾鯊,走上了馴化的道路。後者由瑪雅婦女喂養,她們把它們帶出田野,然後帶回到它們的圍欄里,科爾特斯記錄了一個類似鹿園的地方,那裡有馴服的白尾巴,它們可以簡單地走近並殺死它們。當然,他們做到了。平民不允許狩獵這些鹿,這些鹿可能是留給貴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