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機場動物檢疫屬於哪個部門
出入境檢疫屬於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少數機場有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派駐,屬於國內檢疫
㈡ 動物檢疫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防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工作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官方獸醫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取得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㈢ 動物檢驗檢疫是哪個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動物檢驗檢疫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進行管理。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七條國家實行動物檢疫申報制度。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根據檢疫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動物檢疫申報點,並向社會公布動物檢疫申報點、檢疫范圍和檢疫對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的建設和管理。
㈣ 機構改革,撤銷了動物衛監督機構後,動物檢疫由那個部門實施
法律分析: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動物檢疫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三條 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㈤ 國內動物檢驗檢疫由哪個部門負責
國內動物檢疫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屠宰動物的品質檢驗由屠宰企業自身負責,商業部門主管。
動物進出口的檢疫檢驗由國家檢驗檢疫總局負責;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其他動物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法規由各省自行制定;農業部獸醫局具體負責全國動物衛生監督活動,衛生部門對肉品作為食品進行管轄;市場等流通環節帶皮豬肉上的滾花印章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生豬定點屠宰廠生豬屠宰檢疫合格後加蓋的,圓章是屠宰企業對屠宰的生豬品質檢驗合格後加蓋的; 宰前檢疫和宰後檢疫合並為屠宰檢疫,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並監管。
㈥ 動物檢疫站歸哪個部門
法律分析:國內動物檢疫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宰動物的品質檢驗由屠宰企業自身負責,商業部門主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四十三條 屠宰、經營、運輸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附有檢疫證明;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應當附有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對前款規定的動物、動物產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可以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進行監督抽查,但不得重復檢疫收費。
第四十四條 經鐵路、公路、水路、航空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托運時應當提供檢疫證明;沒有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後應當及時清洗、消毒。
㈦ 檢驗檢疫局是做什麼
問題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主要的工作是什麼? 簡單的說,就是對於出入境的人員進行檢疫,對出入境的動物、植物進行檢驗檢疫。防止攜帶病毒、疫情的人員、動物入搐,防止危害我國植物生長的物種入境。
問題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做什麼的 人員暢貨物的在進出口檢驗。人員出國超過一定時間要體檢,外國人來中國超過一定時間也要體檢,尤其是對傳染病。按照規定,土壤,種子等都是不能入境的,動物入境也要隔離檢疫後才能入境。所有的進出口商品,分類後法檢項目一定要有檢驗檢疫局的合格單,才能到海關報關的。還有就是對國外的一些技術性壁壘進行研究,比如上次日本核泄漏,我們不進口他們的食品,就不是海關的事,是檢驗檢疫局說這些食物有問題,才能怎麼著的。
問題三: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什麼機構 中央直屬 隸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問題四:中國檢驗檢疫局就是海關嗎?有什麼職責? 不是同一個部門!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於1998年在國務院機構改革中組建。國務院在關於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中明確規定:①將原由衛生部承擔的國境衛生檢疫、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的職能,交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②將原由農業部承擔的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的職能,交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③將原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承擔的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和監管的職能,交給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新組建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主管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商品檢驗的行政執法機構。其主要職責任務是:
(1)研究擬定有關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敗派鏈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督促檢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貫徹執行。
(2)組織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和監督管理;負責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組織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前期監督和後續管理。
(3)組織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食品衛生、質量的檢驗、監督和管理工作。
(4)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組織管理進出口商品鑒定和外商投資財產鑒定;審查批准法定檢驗商品的免驗和組織辦理復驗。
(5)組織對進出口食品及其生產單位的衛生7711第二十五章察孫出入境檢驗檢疫基礎知識注冊登記及對外注冊管理;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標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出口質量許可並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和組織實施與進出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
(6)負責涉外檢驗檢疫和鑒定機構(含中外合資、合作的檢驗、鑒定機構)的審核認可並依法進行監督。
(7)負責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
(8)負責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和國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咨詢服務。
(9)擬定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有關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收集和提供檢驗檢疫技術情報。
(10)垂直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1)開展有關的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和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執行有關協議。
問題五:檢疫是做什麼的 動物還是植物的哦,檢測衛生那些的吧,看有沒危害物質。
問題六:質檢總局和檢驗檢疫局有什麼區別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是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作為 *** 的一個執行部門,以保護國家整體羨脊利益和社會利益為衡量標准,以法律、行政法規、國際慣例或進口國的法規要求為准則,對出入境貨物、交通運輸工具、人員及事項進行檢驗檢疫、管理及認證,並提供官方檢驗檢疫證明,居間公證和鑒定證明的全部活動。
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hina Certification & Inspection (Group)Co . , Ltd . , 英文縮寫CCIC)是經國務院批准成立,在國家工商總局登記注冊,迄今為止唯一的帶「中國」字頭以「檢驗、鑒定、認證、測試」為主業的跨國檢驗認證機構,它的成立是中國加入WTO新形勢下貫徹落實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商檢公司體制改革決策的重大舉措。
問題七:中國檢驗檢疫局就是海關嗎?有什麼職責? 不是,這是兩個完全不同職責的部門,中國檢驗檢疫主要負責出入境的貨物、人員、交通工具、集裝箱、行李郵包攜帶物等進行檢驗檢疫,以保障人員、動植物安全衛生和商品的質量;
海關主要職責是:(1)監管進出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這是海關的基本任務,其他任務都是由此派生出來的。(2)徵收關稅和其他稅、費(3)查緝走私。(4)編制海關統計。
問題八:請問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海關有什麼區別?業務方面是不是交叉? 出境的貨物、商品在向海關申報出境時都必須有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檢驗檢疫證書,才能被接受出境申報的,是前提,其目的是出境的商品必須符合我國的此類商品的相關標准及規定、進口國家的相關標准及規定,也就是說必須符合我國和進口國的相關標准及規定才容許出口,還要看你的出口商品是否含有有害、有毒的物質,動植物製品的話還需要進行動植物寄生蟲、病原體的相關檢疫。
進口的商品也要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檢驗和檢疫,看看進口的商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我國的標准,保證物是否含有有害、有毒的物質,動植物製品還得進行訂毒處理、留置處理等等。然後才能申報進口。
知道了嗎?
問題九: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主要職責 (一)研究擬定有關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督促檢查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貫徹執行。(二)組織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鑒定和監督管理;負責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組織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前期監督和後續管理。(三)組織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和監督管理;負責進出口食品衛生、質量的檢驗、監督和管理工作。(四)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組織管理進出口商品鑒定和外商投資財產鑒定;審查批准法定檢驗商品的免驗和組織辦理復驗。(五)組織對進出口食品及其生產單位的衛生注冊登記及對外注冊管理;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標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出口質量許可並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和組織實施與進出口有關的質量認證認可工作。(六)負責涉外檢驗檢疫和鑒定機構(含中外合資、合作的檢驗、鑒定機構)的審核認可並依法進行監督。(七)負責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八)負責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的統計工作和國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咨詢服務。(九)擬定出入境檢驗檢疫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有關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收集和提供檢驗檢疫技術情報。(十)垂直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十一)開展有關的國際合作與技術交流,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和檢疫協議實施工作,執行有關協議。(十二)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㈧ 進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防止水生動物疫病傳入國境,保護漁業生產、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進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監督管理。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主管全國進境水生動物洞態檢納首源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
國家質檢總局設在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以下簡稱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所轄地區進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國家質檢總局和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境水生動物在風險分析基礎上實施檢驗檢疫風險管理,對進境有關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和信用管理。第五條進境水生動物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進境水生動物的質量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第二章檢疫准入第六條國家質檢總局對進境水生動物實施檢疫准入制度,包括產品風險分析、安全衛生控制體系評估與審查、檢驗檢疫要求確定、境外養殖和包裝企業注冊登記。第七條國家質檢總局分類制定、公布進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要求。根據檢驗檢疫要求,對首次向中國輸出水生動物的國家或者地區進行產品風險分析和安全衛生控制體系評估,對曾經或者正在向中國輸出水生動物的國家或者地區水生動物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進行回顧性審查。
國家質檢總局可以派出專家組到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對其水生動物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進行現場審核評估。第八條國家質檢總局根據風險分析、評估審查結果和檢驗檢疫要求,與向中國輸出水生動物的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協商簽定有關議定書或者確定檢驗檢疫證書。
國家質檢總局制定、調整並公布允許進境水生動物種類及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名單。第九條國家質檢總局對向中國輸出水生動物的養殖和包裝企業實施注冊登記管理。
向中國輸出水生動物的境外養殖和包裝企業(以下簡稱注冊登記企業)應當符合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有關法律法規,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批准後向國家質檢總局推薦。推薦材料應當包括:
(一)企業信息:企業名稱、地址、官方主管部門批准編號、養殖、包裝能力等;
(二)水生動物信息:養殖和包裝的水生動物品種學名、用途等;
(三)監控信息:企業最近一次疫病、有毒有害物質的官方監控結果。第十條國家質檢總局應當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通知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補正;審查合格的,國家質檢總局可以派出專家組對申請注冊登記企業進行抽查。對抽查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不予注冊登記;對抽查符合要求的及未被抽查的其他推薦企業,結合水生動物安全衛生控制體系評估結果,決定是否給予注冊登記。
國家質檢總局定期公布、調整注冊登記企業名單。第十一條境外養殖和包裝企業注冊登記有效期為3年。
需要延期注冊登記的企業,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至少6個月,由輸出國家或者地區主管部門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延期申請。國家質檢總局可以派出專家組到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對其安全衛生控制體系進行回顧性審查,並對申請延期的境外養殖和包裝企業進行抽查。
對回顧性審查符合要求的國家或者地區,抽查符合要求的及未被抽查的其他申請延期的注冊登記企業,注冊登記有效期延長3年。第十二條逾期未提出注冊登記延期申請的,國家質檢總局注銷其注冊登記。第十三條注冊登記企業向中國輸出的水生動物檢驗檢疫不合格,情節嚴重的,國家質檢總局可以撤銷其注冊登記。第三章境外檢驗檢疫第十四條注冊登記企業和相關捕撈區域應當符合輸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處於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管之下。
種用、養殖和觀賞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企業,應當由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按照世界動物衛生組織推薦的方法和標准,按照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的規定和雙邊檢驗檢疫協定規定連續監測兩年以上,未發現有關芹薯疫病。
食用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企業,應當經過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主管部門有關水生動物疫病、有毒有害物質和致病微生物監測,結果符合雙邊檢驗檢疫協定規定、中國強制性標准或者國家質檢總局指定標準的要求。
㈨ 動檢所屬於什麼部門
法律分析:動檢所屬於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局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局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可以採取下列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或者阻礙:(一)對動物、動物產品按照規定采樣、留驗、抽檢;(二)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進行隔離、查封、扣押和處理;(三)對依法應當檢疫而未經檢疫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具備補檢條件的實施補檢,不具備補檢條件的予以收繳銷毀;(四)查驗檢疫證明、檢疫標志和畜禽標識;(五)進入有關場所調查取證,查閱、復制與動物防疫有關的資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需要,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車站、港口、機場等相關場所派駐官方獸醫或者工作人員。
㈩ 動物檢驗檢疫是哪個部門管理
動物檢驗檢疫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部門管理。
動物衛生監督是指國家動物衛生監督和管理部門,依照法律和法規要求,對動物防疫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的活動。動物衛生監督是一種政府管理的行政行為,目的在於發現、制止、糾正、處理違法行為。主要包括對動物防疫工作實施監督檢查;對動物及動物產品進行檢疫檢測;對獸葯、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動物產品實施衛生監督;對動物檢疫證章、標識、標志的管理。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標示某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派官方獸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
法律依據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下列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貨主應當按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三)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第十四條 出售或者運輸的動物,經檢疫符合下列條件,由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一)來自非封鎖區或者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場(戶);
(二)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了強制免疫,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三)臨床檢查健康;
(四)農業部規定需要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
(五)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乳用、種用動物和寵物,還應當符合農業部規定的健康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