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罰有哪些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罰:違反飼養規定飼養動物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如狗吠聲使他人無法在夜間或午睡時間得到正常休息的,公安機關應對其不當飼養行為進行警告;警告後仍然沒有改正的,或者任憑自己飼養的動物襲擊、驚嚇他人的,應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還應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⑵ 養禁養犬會受到什麼處罰
如果飼養禁養犬,由公安機關等執法部門沒收犬只,還會視情節惡劣程度對主人處以罰款。雖然每個城市的罰款數額不一樣,但基本上在500到5000元左右,不會超過一萬元。禁養犬無法辦理狗證,但是在城市養犬必須辦理狗證,狗證相當於狗的身份證。主人不給狗辦理狗證的話,執法部門同樣會沒收犬只,並處以罰款。
一、禁養犬名單
1、秋田犬
秋田犬對主人溫順、有愛,但對陌生人卻是比較冷漠的,而且有一定的攻擊性,領地意識也比較強,所以很容易出現傷人事件。
2、杜高犬
杜高犬是世界上最兇猛的狗狗之一,當初培育杜高犬就是為了狩獵的,這種狗的服從性並不高,具有很強的統治意識,有時候即使是主人的話,也不聽,這就特別容易傷害別人。
3、斑點狗
斑點狗不僅攻擊性強,撕咬能力也很強,如果寵主沒有將它教育好或者出門沒有牽好,那麼斑點狗可能就會咬人,而且絕對不輕易鬆口,這就很容易威脅到他人的人身安全。還有一點是,斑點狗的奔跑速度很快,任何人都跑不過它,這就很難控制,很危險。
4、迦納利犬
如果說到禁養犬,那麼一定會有迦納利犬,這是由一種鬥犬發展而來的,性格非常狂暴,戰鬥力強,江湖外號「殺人犬」,這是狗界傷人、致人死亡最多的狗狗。迦納利犬不是一般的兇殘、危險,它不允許自己面前有其他生物,一旦被它發現,它就會對對方窮追不舍,直至將其咬傷、咬死,所以迦納利犬也已經被多個國家明令禁止飼養了。
5、卡斯羅
卡斯羅是大型猛犬,身型高大,肌肉結實、爆發力強,它們最初的用途,是作為狩獵犬的,性格比較兇殘。卡斯羅雖然對主人很忠誠,但對陌生人卻很警惕,如果它認為受到挑釁,那麼也是會咬著人不鬆口的,所以也被禁養了。
二、養狗的一些規定
1、禁養危險動物。我國多地均頒布地方性法規,禁養大型犬、烈性犬。烈性犬包括:獒犬類、鬥犬類、牧羊犬類、獵犬類、其他犬類。一般管理區可以養烈性犬和大型犬,但每戶限養一隻;進行圈養和拴系;出門帶牽引帶,成人攜帶;不進入重點管理區域。
2、養犬人應當為犬只辦理養犬登記,並按期進行年檢。申請養犬登記,應當提供下列材料:個人戶籍證明;犬類免疫證明;或者房產證。
3、從事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以及動物產品生產、經營、加工、貯藏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依照規定,做好免疫、消毒、檢測、隔離、凈化、消滅、無害化處理等動物防疫工作,承擔動物防疫相關責任。
4、飼養寵物是一種生活選擇,但不能侵犯他人的權益。民法典規定,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以養犬為例,攜犬出戶時應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引,主動避讓他人,及時雀念陵清理犬只在公共場所排泄的糞便,並管理好所養犬只,防止干擾他人生活。對於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5、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頃戚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若動物飼養人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則應承擔侵權責任;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則可以減輕責任。如果是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則不論受害人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修正)》
第七十五條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高早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⑶ 寵物食品安全處罰規定
寵物食品安全處罰規定如下:
1、寵物在法律上只屬於財物,權利人具有絕對的處分權,可以買賣、出租或拋棄。權利人主動拋棄財物,沒有侵害他人的權益,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所以不可能構成犯罪;
2、若飼養動物致人損害,受害人可以向飼養人主張侵權賠償。若飼養人明知動物有主動攻擊性或攜帶傳染病,則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3、家養動物一般不受保護,只視為個人財產,不具有動物人格權。
食品質量安全是指提供的食品在營養,衛生方面滿足和保障人群的健康需要,食品質量安全涉及食物的污染、是否有毒,添加劑是否違規超標、標簽是否規范等問題,需要在食品受到污染界限之前採取措施,預防食品的污染和遭遇主要危害因素侵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⑷ 深圳經濟特區禁止食用野生動物若干規定(2019修正)
第一條為了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維護生態平衡,倡導文明衛生的生活方式和良襲埋空好的飲食習慣,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深圳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是指下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一)國務院公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三)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公布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前款規定中依法人工繁育成功、能夠大量飼養並經國家或者省級林業、漁業主管部門許可食用且檢驗檢疫合格的除外。
本規定所稱野生動物製品是指野生動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第三條餐飲業經營者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第四條餐飲業經營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名稱、別稱、圖案製作招牌、菜譜招徠、誘導顧客。第五條市、區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依法查處加工、出售、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公安、市場監管、城管和綜合執法等部門應當予以支持、配合。
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在查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時,可以扣留、封存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採取扣留、封存措施的,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對扣留的野生動物,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妥善養護。第六條市林業、漁業主管部門負責野生動物的保護、飼養、放生、接收和移交工作。
政府鼓勵、指導、監督單位與個人依法開展野生動物的保護和救助工作。第七條市、區人民政府、教育機構、社會組織應當加強保護野生動物的宣傳教育,新聞媒體對違法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應當及時予以曝光,林業、漁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轉發和宣傳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第八條對於違反本規定的行為給予下列處罰:
(一)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由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對食用者每人處一千元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由林業、漁業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管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並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強制拆除、沒收,並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第九條舉報違法加工、出售、食用野生動物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由林拍瞎業、漁業主管部門或者市場監管部門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十條林業、漁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管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包庇縱容違法行為,或者對被沒收、扣留、移送的野生動物液粗不予接收、救護、飼養、放生和移交的,由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⑸ 飼養國家2級保護動物被抓到是什麼處罰
1、即使你是買來當寵物賣,只要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也應有許可證,即使是運輸出縣境的,都要經過批準的。
2、當然,如果是少量的、獲利也少,監管部門沒發現也沒人舉報時,可能會暫時沒什麼事。
3、辦許可證的部門:鳥類應是所在地省級林業廳;龜類應是在畜牧水產部門(有的省現在這兩個部門已經合並)。
至於辦理許可證的具體條件:俺也不太清楚了,請直接打電話到你所在地縣級的林業或水產局去問。
1、「我想進些人工飼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來賣犯法嗎?」:是違法、不是犯法(沒有這樣的術語,有違法、犯罪)。理由是:
(1)你的行為,屬於買賣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屬於國家重點保護動物范圍,無論是獵捕、殺害、還是馴養繁殖、、運輸出縣境、還是出售等,都需要取得國家的許可證後才能實施,否則就是違法行為,輕者會受到野生動物保護部門給予的行政處罰,重者可能構成犯罪。
(3)「進」並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一是你需要得到省級以上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二是你進貨的對方也必須有人工馴養的批准證件,二個條件缺一不可。
(4)相關的批准部門,有林業或水產部門。
2、相關法律依據:
(1)《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九條:國家對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 制定並公布,報國務院備案。
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及其調整,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公布。
(2)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 *** 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3)第二十三條 運輸、攜帶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出縣境的,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 *** 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飼養的話需要國家批準的許可證,一般只有專業養殖、研究的可以辦到,私人養一兩只是辦不了的。自己悄悄養的話被抓到或者舉報的話罰款是跑不了的。
獎勵沒有統一規定必須給的,可能一些地方會設定幾百元左右的獎勵,特別是遇到 *** 高宣傳或者專項整頓活動,大多情況下是沒有的。
建議咨詢下當地部門,如果有獎勵的話就上交,沒有的話就自己放生也行上交也行,如果是有傷人危險性的動物,千萬不要飼養,出事要從重處罰的。如果是熊(概率比較小),千萬要問清楚再捐,免得被送去取膽汁。
可以,由於小熊貓.生性溫馴,極易馴服,常有人當寵物來飼養。
如果你到當地林業部門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就可以飼養。國家支援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那樣可以減少對自然界野生動物的壓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十二條 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
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治區、差拍直轄市 *** 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馴養繁殖許可證向 *** 指定的收購單位,按照規定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進入市場的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應當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兄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違反本法規定,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情節嚴重、構成投機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沒收的實物,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按照規定處理。
您好!
刑法處罰的獵殺保護動物行為僅限於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不包括三級保護動物。因此殺死國家三級保護動物不構成刑事犯罪,但不排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可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目前中國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只對販賣獵殺野生保護動物作出了具體的規定而對吃保護動物的人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拒我所知目前只有深圳一例對吃保護動物的人處罰了1000元,,對加工、出售禁食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款。
⑹ 非法飼養保護動物怎麼處罰
馴養和繁殖保護動物應向林業部門申請許可證照。非法飼養保護動物將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及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作出行政處罰。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禁止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展覽等特殊情況,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購、利用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必須經省、自塌空治區、直轄市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塌燃護團衫瞎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⑺ 飼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怎麼處罰
買賣、運輸二級保護動物,10萬以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10萬-20萬(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8條規定:「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或者破壞。」非法狩獵罪的對象是指除珍貴、瀕危的陸生野生動物和水生野生動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⑻ 深圳立法禁食貓狗肉原文是什麼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碰首念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明確禁止食用貓狗芹遲等寵物,原文為:
第二條 禁止食用下列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1、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2、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
「禁止食用用於科學實驗、公眾展示、笑困寵物飼養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動物及其製品」。意味著貓狗屬於禁食范圍。因此深圳也成為中國大陸首個立法禁食貓狗的城市。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30倍處罰,被外界稱為「最嚴禁野令」。
⑼ 食用野生動物會有什麼處罰
食用野生動物各地處罰規定不同,具體如下:
廣東、深圳、珠海的處罰最為嚴厲。其中,廣東規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2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深圳和珠海規定處價值或者貨值金額5倍以上30倍以下罰款。
山西、青海、江西等地則直接規定了罰款金額。例如,山西規定,食用的陸生野生動物價值不足1萬元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青海對非法食用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江西處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9)深圳禁食人工飼養動物怎麼處罰擴展閱讀
我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中規定 :
第二條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