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有哪些保護動物動物被「降級」了
㈡ 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
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
野豬或悄漏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近些年來,隨著生態環境的改善,野豬與人之間的矛盾,開始成為普遍的問題,不過,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野豬或將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
中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發布了《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包括陸生野生動物39目177科1789種,並刪除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的野豬。
野豬雖不是中國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因被列入「三有」動物名錄,在中國法律保護「盔甲」下數量激增,山間、村頭再到城市街道,野豬的身影無處不在,近年中國發生多宗人與豬的激烈沖突,更嚴重的甚至造成人員傷亡。有數據顯示,野豬已經成為中國致害范圍最廣、造成損失最為嚴重的野生動物。
人豬矛盾日益加劇,已引起了中國官方的高度者賣重視,致力解決野豬對農作物帶來的經濟損失,以及最大限度地減少野豬對公眾的人身傷害。
本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為內核,充分考慮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
意見稿顯示,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豬已被刪除。
今年以來,中國不少地區出現野豬泛濫情況,「人豬矛盾」不斷加劇,四川、江蘇、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區都下令對野豬進行科學捕殺。
「豬可以搶糧,人卻不能傷豬。」近些年來,隨著生態環境的改善,野豬與人之間的矛盾,開始成為普遍的問題。有「三有」保護動物這層保護,個人獵殺野豬,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不過,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大河報·豫視頻記者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了解到,新發布的關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屬於偶蹄目豬科的野豬已不見蹤影。業內人士指出,如果最終將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剔除,可以大為緩解人豬矛盾,維護局部的生態平衡。
調整
國家「三有」野生動物名錄擬調整 不見了野豬的身影
徵求意見稿提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組織調整《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這是根據野生資源的變動情況和最新的研究成果,為了更好地適應保護形勢,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本名錄調整徵求意見稿具體調整內容為:一是將原名錄中列入國家重點保護范圍的187種加昆蟲的8屬(獸類啟嫌爛12種,鳥類129種,爬行28種,兩棲10種,昆蟲8種8屬)野生動物予以刪除。
二是將原名錄中轉按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的191種(爬行43種,兩棲148種)野生動物予以刪除。三是新增680種(獸類30種,鳥類445種,爬行49種,兩棲132種,昆蟲24種)陸生野生動物,擴大了保護范圍。
記者注意到,本次發布的徵求意見稿中,刪除了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里的野豬。
本次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
現狀
生態好轉、缺少天敵 野豬在多地泛濫成災
這條消息很快在業內形成了轟動性的影響。記者了解到,近些年來,野豬已經成為國內致害范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
野豬下山,野豬入戶,破壞莊稼,毀壞民居,甚至影響民眾的人身安全,人與野豬的沖突,已經不再是一時一地的,而是全國性的普遍現象。
野豬在我國的分布范圍較廣,南北方都有。據了解,成年野豬的體長達到1.5米至2.0米,體重達到90公斤至200公斤。野豬身上有堅硬的皮刺,一般的攻擊很難傷到它。野豬又是雜食性動物,幾乎什麼都吃,因此野豬在野外基本沒有天敵。
野豬群體的.膨脹,和我國的生態環境的持續改善有直接關系。根據分析,隨著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自然保護區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等系列工程的實施,野生動物棲息地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野豬等野生動物種群也因之不斷增長。
那麼,目前國內的野豬有多少?一種在業內流傳比較廣的說法是超過100萬,但官方渠道尚未給出確切的數量。但從局地的情況,能夠管窺國內的野豬泛濫狀況。根據公開報道,僅在四川省通江縣,根據初步調查,2020年全縣的野豬數量已經超過了20000頭。
對策
野豬與人爭奪生存空間 多地林業部門發布「殺豬令」
早在2019年10月,記者對河南西部、西北部的天然林保護工程進行采訪時,當地林業部門就向記者介紹了野豬數量增長、下山毀壞莊稼的情況,受「三有」名錄保護的限制,當地民眾對此苦不堪言。
今年7月28日,南陽市林業局就針對野豬泛濫的問題,發布了相關的通知。通知提到,各種野生動物繁衍迅速,尤其是野豬的種群數量增長過快,活動范圍不斷擴大,嚴重影響當地農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現了野豬與人爭奪生存空間的尖銳矛盾,農戶種植的玉米、紅薯等農作物被野豬啃食、踩踏,大片農田被損毀,農戶損失嚴重。
為此,南陽市林業局建議,在保證野豬種群資源平衡的前提下,針對成災區域,有計劃、分步驟地對致害野豬進行獵捕。
豬可以搶糧,而人不能傷豬。今年,國家林草局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並建議,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在不傷害野生動物的前提下,積極開展圍網防禦等主動預防設施建設,有效降低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減少群眾損失。
多地已針對野豬泛濫情況開展了相關行動。今年7月22日,陝西省林業局發布通告,將野豬狩獵期由原來的8個月縮短到2個月。四川通江縣也發布通知,在今年年底前,計劃捕殺750頭野豬。
說法
目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 「除名」將緩解人豬矛盾、維護生態平衡
那麼,《名錄》調整的徵求意見稿,將野豬刪除,會帶來什麼影響呢?有網友擔心,一旦將其排除出野生保護動物之列,會不會矯枉過正,導致野豬成為瀕危物種呢?
河南省林業局保護處一位負責人說,目前還處於徵求意見階段,需要徵求各地各級林業部門的意見和建議。野豬是否會被排除在「三有」保護動物之列,還不是定論。
鄭州市林業局保護處處長尚光鑄說,根據最近幾年的監測、排查,鄭州境內暫時沒有野豬的蹤跡。即便如此,他也非常關注人與野豬的矛盾沖突,在河南的南陽、信陽等地,野豬與人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問題。
一旦被排除在「三有」保護名錄之外,野豬也就不再受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保護,如果造成破壞就能就地消滅。他說,這將省去上級林業部門的審批環節,能一定程度上解決人與野豬的沖突問題。
業內人士也指出,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野豬非常容易成災,且不存在瀕危的情況,通過「除名」的方式,可以減少野豬的數量,維持生態的平衡。
而針對部分網友提出的可能導致野豬成為瀕危物種的擔憂,上述人士說,法律法規不是一成不變的,林業部門的政策也會根據實際做出調整。如果出現了或者可能出現野豬瀕危的情況,國家林草局屆時再將其納入「三有」名錄之中,情況自然會出現好轉。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野豬泛濫一度成為網路熱詞,有些地方野豬下山跑進農戶家登堂入室,甚至闖進了大城市。
這兩天,一條消息又引起公眾廣泛關註:12月10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修訂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有一個重點和亮點:刪除了野豬。(2000年8月1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簡稱「三有名錄」),野豬也列入了三有保護動物。)
本次意見稿中的名錄,由原2000年「三有名錄」而來。
國家保護動物有哪些級別分類?
據了解,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分為:國家重點保護一、二級,地方重點保護動物(省級名錄)、三有保護動物,以及國際貿易公約保護動物。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按保護級別分為一級和二級,一級:金絲猴、大熊貓、華南虎、東北虎、雪豹、白鰭豚、野駱駝、野牛、揚子鱷等。二級:獼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石貂等。
2021年2月5日,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正式公布,新增517種(類)野生動物,大斑靈貓等43種列為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狼等474種(類)列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豺、長江江豚等65種由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升為國家一級。
如果「三有名錄」刪除野豬
以後就能放開打了嗎?
專家明確說:不可以
杭州林業系統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對於這份新擬定的名錄意見稿,我們業內人士都關注了。不過,目前這份擬定名錄,只是處於意見徵求階段。至於最終的新三有名錄如何對野豬做出規定,是要經過省市與國家林業部門進行討論的。
「從新擬定的名錄來看,本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為核心,充分考慮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
幾位浙江森林公安人士昨天接受記者采訪時表達了相同觀點:只要是野生動物,不論保護級別,都會受到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比如野豬,不管今後在不在三有保護名錄中,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就是由政府部門出面,組織狩獵進行種族調控。擅自打獵、捕捉和傷害野生動物,都是違法的。
面對野豬,個人可能只有一種選擇:想辦法驅趕它,向政府部門申請賠償……」
「對於『三有動物』,我國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隻(條)就違法,捕捉20隻(條)以上就構成犯罪,捕捉50隻(條)以上就屬於重大刑事案件。在禁獵期、禁獵區或採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可能捕一隻就構罪。」這位森林公安人士說。
森林公安系統的另一位人士認為,「野生動物的保護,除了國家重點一二級保護名錄、三有名錄外,還有省級名錄(省重點和省一般),另外還有國際貿易動植物名錄。「只要在以上任何一個名錄中有記錄,那麼這動物就是保護動物。除非以上所有名錄中都找不到了,就不受法律保護。從理論上講,雖然可以隨意處置,但要實現,目前還為時尚早,也會存在一定爭議。」
㈢ 38隻強毒性活螞蟻非法入境被查,毒性動物入境會造成哪些後果
2021年4月18日,中國東部山東省青島郵局的海關官員查獲了38隻非法入境的活螞蟻。其中牛頭犬螞蟻23隻,弓形蟲螞蟻15隻。這些螞蟻體型巨大,成年螞蟻體長在25到45毫米之間。牛頭犬螞蟻屬的一些物種被稱為“世界上最危險的螞蟻”,它們具有極強的攻擊性和劇毒。根據海關規定,活的昆蟲是禁止郵寄到中國的。目前,郵件已經按照規定進行了進一步的處理。
中國海關禁止攜帶下列物品:各類武器、模擬武器、彈葯、爆炸物。假幣和有價證券。對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電影、照片、留聲機、電影、錄音帶、錄像帶、激光唱片、計算機存儲媒體和其他物品。各種劇毒。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和其他使人上癮的麻醉葯品和精神葯品。攜帶危險細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物、植物及其產品。來自疫區、能傳播疾病的對人畜健康有害的食品、葯品和其他物品。這種毒性很強的活螞蟻進入中國,在我國范圍內生存,將嚴重危害我國本土生物,破壞生態平衡。它甚至可以傷害人類的生命。
㈣ 野鴨是幾級保護動物
一般而言,野鴨指綠頭鴨,這種野鴨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捕殺。野鴨的種類有很多,其中很多的品種是省、地區的一級或者二級保護動物,其中的一種比較特殊的叫中華秋沙鴨的野鴨,這種野鴨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是嚴禁宰殺的野鴨。下面講講舉例講講幾種野鴨。
拓展資料:
飼養的綠頭野鴨具有水禽的共同特點,羽毛生長快,成年鴨羽毛輕柔細軟,手感極富彈性舒適,適宜作防寒保暖內襯材料。雄性綠頭野鴨羽毛漂亮,可用作服飾及工藝加工品,市場潛力較大。
㈤ 捉野生知了猴犯法么
捉野生不犯法。目前我國法律對此並未作出明確規定。
每年6月中下旬(夏至前後)開始到8月初(立伍絕秋前後凳旦),是田間採收的最佳季節。其中棗橘擾以7月初或雨後的天氣最為集中。若蟲(知了龜)在濕軟的地下用鋸齒般的一對前足掘土出洞.爬出地面後即在地面上作短期運動。然後攀沿樹干或棚架上准備蛻殼.次日早晨4~6時羽化為成蟬,可利用手電筒照明,夜晚在樹下地面和樹幹上覓捉。或清晨在樹上抓獲羽化的嫩成蟬。
㈥ 野豬擬將「降級」,可以任意捕殺嗎
野豬擬將「降級」,可以任意捕殺嗎
野豬擬將「降級」,可以任意捕殺嗎,野豬在2000年被列入國家《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如今又要給野豬保護降級,野豬擬將「降級」,可以任意捕殺嗎。
野豬或將失去「滲腔核三有」陸生野生動物這道「護身符」,但這並不意味著民間可以任意捕殺?專家認為,只能是計劃性捕獵,實際上野豬依然是保護對象,無論是民間捕獵還是食用野豬肉都不會被允許。
12月12日,澎湃新聞從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獲悉,近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日發布《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意見稿中,曾於2000年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野豬已被刪除。
意見稿稱,本叢掘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為核心,充分考慮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
人豬沖突20年:
4省開始治理野豬危害
2000年,野豬被列入「三有」保護名錄之後,許多地方老百姓即使遇到野豬破壞莊稼,甚至傷人的事件也只能選擇驅趕,不能隨意捕殺。這樣的的尷尬局面是否會因這次擬將野豬剔出「三有」名圓核錄而打破?近期,全國許多地方野豬泛濫成災,地方組織民間捕獵隊計劃性捕殺野豬的消息不斷登上熱搜,人(野)豬沖突問題受到空前關注。
據媒體報道,江蘇的野豬不僅走近了景區,還闖入了校園,貴州野豬上街進了服裝店。在四川,野豬不僅損毀大量的莊稼,不時還有野豬傷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消息傳出。野豬已成為國內致害范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造成野豬泛濫主要兩大原因,首先是1996年,我國《槍【支管理法》實施以後,規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槍【支彈葯,依法收繳了社會上的獵【槍,非法獵殺野豬的情況極少發生。其次是野豬繁殖速度較快,一年一般產兩窩,一窩5隻到10隻仔,再加上大型肉食動物數量不多,野豬的天敵少,野豬的種群數量比其他野生動物恢復得快。目前,靠自然平衡來控制野豬的種群數量已做不到,所以野豬在局部地區就泛濫成災了。野豬被排除在「三有」野生動物保護名錄意見稿發布之前,國家林草局已在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河北、廣東、陝西、湖南、湖北、遼寧、黑龍江、浙江、安徽、寧夏等14個省(區)啟動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並將野豬等野生動物危害防控納入林長制考核范圍,並將納入「平安中國」考核范圍。四川通江、江油等地成立了民間捕獵隊,開始對野豬有計劃地進行捕獵。
專家學者:
為持續性調控掃清法律障礙
這次國家林草局的「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刪除了野豬,成都律師郭剛認為,這是對將來持續性的野豬種群數量調控掃清法律障礙。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博士告訴澎湃新聞,他也認為,隨著近些年生態環境的改善,很多野生動物數量種群實現自然恢復之後,類似這樣的調控還會有。孫全輝說,這是一個很好的跡象,說明生態環境保護的確是有了很好的成效,野豬只是恢復最快的物種之一。他說,1949年的時候,全國野豬大概在200多萬頭,但當時沒有野生動物保護法,一直到19 89年,我國第一部野生動物保護法出台。這個過程中野豬數量銳減,同時,人類對野生動物棲息地的開發和利用也一直沒有停止,不少地方的野豬實際上已經局部滅絕。孫全輝說,現在看似一些地方人和野豬的沖突比較明顯,但是中國這么大,各個地方情況不不一樣,可能有的地方泛濫,有的地方還沒有到很嚴重的地步,不能「一刀切」。他說,如果把時間尺度拉長到50年、甚至100年之前,可能現在的野豬數量並不算多。現在看似它們經常進入人類領地,實際上,這些地方可能本來就是它們以前生活的地方,人去了,數量減少了,現在種群數量恢復了之後又回來了。他說,一個野生動物種群,不是多了就一定要捕殺,主要是看它的種群數量是否超過了環境的承載力,如果超過載量,可能導致病菌蔓延、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這種情況下,人工干預本身就是一種保護。但這種干預要建立在科學基礎上,首先要看它野外的性比、繁殖率、死亡率等等,有了這些基礎信息才能制定最有效的管理措施。從生態系統作用來看,讓自然界發揮調節作用是最好的,只是這個過程非常緩慢。孫全輝說,即使將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刪除,民間也不會被允許自由捕獵野豬的。特別是非法盜獵還存在的情況下,如果允許合法狩獵,野生物保護的挑戰會更加嚴峻。可能在未來幾十年、上百年後,我們的野生動物種群足夠大了才會開放。
其他一些國家雖然可以狩獵,但國情不一樣。比如美國,他們國土面積和中國差不多,人口密度卻很小。因此一些保護區每年可以有一部分狩獵經濟收益,這些收益也是用於野生動物保護。而且,也是在經過多年的野生動物種群監測,每年自然增長多少,死亡多少,收獲多少不會影響野生動物的自然增長基礎上,計劃性捕獵。
人類病菌多與動物有關
目前,「三有」陸生野生保護動物名錄是將野豬刪除還只是一個意見稿,還未最終確定。即使最終通過也還會涉及到一些相關配套措施出台。比如:如果對野豬種群計劃性捕獵,那麼誰來執行,如何執行,捕殺之後的野豬如何處理都需要更明確的規定。孫全輝認為,獵殺之後的野生動物應該禁止食用。目前,科學界公認的野生動物攜帶了大量人類未知的病菌、病毒、微生,75%的新發傳染病都來自動物,包括野生動物家養牲畜,野生動物和人類,但是從生態系統上來看都有一個保護機制,正常情況下,它們的病毒不會跨界傳播給人。因為它們有自己的棲息地、活動空間。他說,過去幾十年、上百來看,動物傳染人的病菌越來越多,很大程度上也是人打破了這種邊界。比如:抓捕、食用、利用、運輸野生動物的過程中,造成了跨界傳播,最後在人類社會中擴散蔓延,這樣的趨勢和風險是不斷加大的。不過,這也並不意味著去吃一次蝙蝠、果子狸、野豬就會發生這樣跨界傳播,通常需要一個載體,通過一個物種之後再經過變異再傳播給人類,病毒比人類古老,它們的生存策略就是不斷變異,找到新的宿主。因此,人類野生動物就是保護自己,它們的生存環境就是我們的生存環境。
四川農業大學朱礪說,在西南地區大山裡長大的人,1970年代之前出生的應該都吃過野豬肉,但是味道的確不怎麼樣,進食的風險還很高。他說,家養的,對其環境進行了控制,品質相對有保證,比如:寄生蟲、病菌、瘟疫的感染機會肯定更低,而野外長大的野豬不敢保證。現在已經明確,野豬可以傳播非洲豬瘟。他說,上次就是西班牙的野豬將非洲豬瘟傳到了周邊幾個國家。因此,他認為,還應該根除一些人認為野味就是好東西的習慣。
野豬在2000年被列入國家《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今年12月10日,國家林草局網站發布關於了新版的「三有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野豬被從名錄中刪除。
之前,多地下達了各自的捕殺目標,如今又要給野豬保護降級,這意味著我們可以隨意捕殺野豬嗎?專家表示,野豬雖然擬從「三有」動物名錄刪除,對它們的保護卻不能放鬆,甚至還要加大肇事補償和普法宣傳力度,以緩解人與野生動物的沖突。對於野豬的捕殺仍要建立在科學研究和常規監測的基礎之上,因地制宜、精準施策,防止因濫殺和過度捕獵引發的其他生態保護問題。野豬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需要強調的是,捕殺野豬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當它泛濫成災,危及侵害到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時,聘請擁有持【槍證的專業隊伍進行獵捕,是被允許的。
野豬保護要降級 人豬矛盾能解嗎?
不能隨意捕殺,但是面對泛濫成災的野豬,如何解決它與人類之間的矛盾呢?這里有什麼難點?相關專家表示,現有獵捕野豬的方式效率較低,目前缺少獵捕野豬的專業隊伍,獵捕野豬經驗不足,我們組建隊伍等工作都處於摸索階段。
此次國家林草局要將野豬從「三有」動物名錄中除名,預計能起到什麼效果呢?國家林草局介紹,本次名錄調整,以科學評估陸生野生動物物種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為核心,充分考慮種群變化動態、面臨威脅、社會關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錄調整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生態優先;二是維護科研需要;三是有利於社會發展。也就是說,野豬目前已經不符合這些條件了。國家林草局表示,如果意見稿通過,也就意味著野豬將失去「三有保護動物」這層保護衣,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採取措施,來控制野豬種群的數量,從而避免人豬矛盾的進一步激化。
在多地下發了「野豬通緝令」,陸續展開野豬捕殺行動之後,有不少網友曬出了野豬的烹飪方法,認為「一飽口福」的時候到了,野豬真的能吃嗎?專家表示,野豬是各種病毒的攜帶者,尤其可能攜帶非洲豬瘟病毒,會嚴重危害家畜以及人類的生命安全。而且,野豬作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法律也明確規定嚴禁食用。所以,貪嘴的小夥伴們不要再惦記野豬的烹飪方法了。
2021年12月10日,國家林草局網站發布關於《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上游新聞記者從徵求意見稿中發現,本次「三有」陸生野生動物名錄更新中,野豬已被刪除。
此前重慶兩年19人因捕獵野豬獲刑
這意味著,今後私人捕獵野豬,可能不再是違法行為。困擾多地已久的'「殺野豬違法,不殺野豬遭殃」矛盾,有望得到緩解。
就在上周,《中國新聞周刊》以「野豬已成為中國當前致害范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為題,報道了野豬給民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嚴重影響。
上游新聞記者分別以「野豬傷人」和「野豬 經濟損失」為關鍵字搜索,發現類似報道層出不窮。
為了防控野豬危害,據央視報道,今年以來,國家林草局已經在四川、江西等14個省份,開展野豬致害的綜合試點防控工作,要求各地調查評估野豬危害,有組織開展獵捕調控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捕獵野豬仍被認定為非法狩獵,全國各地因捕獵、食用、售賣野豬而被起訴判刑的案例屢見不鮮。
上游新聞記者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僅2020年至今,在重慶范圍內就有以非法狩獵罪判處的涉野豬案例14起,19人被判犯非法狩獵罪,平均每兩個月就要判處一起捕獵野豬的刑事案件。
在這14起案件中,大部分犯案人被判處拘役二個月至四個月不等。在6個被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件中,三個被判處緩刑,另外三個立即執行的案例刑期分別為六個月、十個月和一年二個月。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上述所有案件的判決書中,都明確寫有「野豬屬於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中規定的『三有』野生動物。」
上游新聞記者還發現,在這14起捕獵野豬案件中,有2起犯案人,並非因為食用、出售獲利等主觀意願而犯案,而是在遭受野豬侵害之後才採取了捕獵野豬的行為。
2020年8月18日上午,因野豬啃食自家玉米地的莊稼,楊某某聯系被告人張明理讓其帶狗來趕野豬。張明理隨後又聯系了多人,攜帶3張獵網,先後到達重慶市武隆區××鄉××山楊某某家附近,採取犬獵、網捕等方法捕獲野豬一頭,由肖存明在楊某某家壩子開刀剖豬,後眾人將野豬分食。
2019年8、9月的一天,被告人任正平見自己某土地上的紅苕被野豬啃食,在明知本村禁止狩獵的情況下,仍與被告人婁方貴合謀以電擊方式獵捕野豬。二人在附近土地上鋪設電線並通上電流,隨後二人發現一頭被電死的野豬。
未來野豬有可能被刪除「三有」野生動物名錄
從「三有」名錄除名,可視為不再適用保護條款
野豬被刪除「三有」野生動物名錄之後,是否不再受法律保護呢?
上游新聞記者采訪了公安部門相關警種人士,據介紹,「三有動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但它們不屬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目前,非法捕殺野豬適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中的非法狩獵罪,即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的情形有:(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三)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也就是說,私自捕捉「三有」名錄以內的野生動物,系違法行為,超過20隻即可構成情節嚴重。「野豬在『三有』名錄中被刪除後,可以認為將失去保護,不再適用於此條。」上述人士說。
提醒:食用野豬肉仍是禁區
盡管國家擬將野豬從「三有」名錄中刪除,但食用野豬肉,仍是違規行為。
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發布,民間也稱為「禁野令」,其中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就包括野豬。
國家林草局野豬防控專家組成員、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副會長兼種群調控委員會主任王洪傑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曾指出,「不能食用野豬肉是原則」。國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國綠色時報》也援引專家觀點稱:「嚴禁食用野生動物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對於捕殺的野豬須按照標准流程處置,在捕殺量比較大的情況下,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和專業部門處理可以加工成動物飼料予以有效利用。」
據了解,目前各地獵獲的野豬大多採取無害化處理,也即焚燒後掩埋。檢疫合格後的獵獲物,可用作人工繁育種源、動物飼料等非食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