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寵物店歸哪個部門監管
經營范圍屬於工商局管理,寵物銷售屬於衛生防疫部門管理,寵物規范屬於城管部門管理,禁養限養以及犬只辦理犬證屬於公安部門管理,如果是牽扯到野生動物的話,動保和公安都管,寵物醫療屬於農林局以及食葯品監督管理局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為國家主管市場監督和市場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國家賦予其主要職責是: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侵犯消費者權益和其他市場交易違法。
寵物店需要具備的條件:
1、工商部門經營許可證。
2、如果從事犬只交易還需要衛生部門的相關資料。
3、動物防疫部門的相關資料也不可缺少。
4、除了這些資料,經營者還需要有相當的經濟實力。
5、只有錢還是不夠的,經營寵物用品還要有良好的進貨渠道這是得到利潤的前提。
6、要有豐富的寵物喂養和防疫知識。
7、身邊要有多少個了解寵物相關的如飼養、病理等的得力助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二十條 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相關材料。受理申請的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場(廠)址等事項。經營動物、動物產品的集貿市場應當具備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動物防疫條件,並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
第五十一條
設立從事動物診療活動的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申請動物診療許可證。受理申請的獸醫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診療許可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⑵ 投訴寵物醫院找哪個部門難道沒有哪個部門能管他們嗎
寵物醫院投訴可以找工商管理局、消費者協會、當地畜牧站、動物衛生監督所、農業局投訴。解決不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目前我國還沒有統一具體的法規可直接適用寵物維權,而寵物死亡鑒定機構也屬於空白。但已有不少城市和地區針對當前寵物醫療糾紛問題的解決,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規范,相信相關的地區規定會逐步完善,寵物維權的正規途徑的統一也只是時間問題。
提醒:
1、帶寵物就診時選擇「三證」齊全(營業執照、動物診療許可證、獸醫師的資格證書)的正規醫院,保留就診的病歷、發票和單據,以備維權;
2、醫療事故是寵物醫院和主人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一定要溝通溝通溝通!
3、當悲劇發生時,及時咨詢當地的寵物行業協會,詢問當地是否已出台相應法規及辦法;
4、若當地無法律法規,可以多嘗試聯系當地畜牧站、動物衛生監督所、農業局等「相關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