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海關檢查貨車發現140張麝鼠皮,這些皮會被如何處理
就在近期海關在檢查過往的貨車時,發現了有人私藏140張麝鼠皮帆啟,而目前這些動物皮已經全部被二連海關輯私分局進神咐行扣留。按照規定將會對這些走私的動物皮進行消殺。
當然對走私的動物皮囊進行消殺也是由於現在的特殊情形,。因為現在新冠疫情還沒有完全的過去,所以對於任何有可能引起新冠肺炎的東西都應該進行警惕,對於這些走私的動物皮囊裡面是否會攜帶病毒,我們都未可知,所以謹慎起見也應該將其進行消殺。而除了動物皮囊之外,一些其他被海關繳獲的物品是可以進行公開態瞎如拍賣的。
⑵ 買賣野生動物皮罪怎麼判刑
基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犯罪嫌疑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就構成了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可以知道,本罪主要有下面幾個量刑幅度:
第一,本罪的基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如果犯罪情節嚴重的,依法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其中,「情節嚴重」主要包括了下面幾種情形:1、總價值達到十萬元以上的;2、非法獲利五萬元以上的;3、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三,如果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中,「情節特別嚴重」主要包括了下面幾種情形:1、總價值達到二十萬元以上的;2、非法獲利十萬元以上的;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刑法第341條第1款),是指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構成要件
本罪的犯罪構成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對象只能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1988年11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9條規定:「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分為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和二級保護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