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動物檢疫證明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一般是去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點去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三十條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飼養犬只防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四十九條屠宰、出售或者運輸動物以及出售或者運輸動物產品前,貨主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接到檢疫申報後,應當及時指派官方獸醫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實施檢疫的官方獸醫應當在檢疫證明、檢疫標志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對檢疫結論負責。動物飼養場、屠宰企業的執業獸醫或者動物防疫技術人員,應當協助官方獸醫實施檢疫。
2.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在哪裡辦理
到哪個部門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可以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辦理流程:
1、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
2、到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指定獸醫機構進行檢測,並交納檢測費用;
3、持獸醫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辦證。
(一)動物檢疫審批
1、來自非封鎖區或未發生相關動物疫情的飼養場(養殖小區)、養殖戶;
2、動物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強制免疫,並在有效保護期內;
3、養殖檔案相關記錄和畜禽標識符合農業部規定;
4、動物臨床檢查健康;
5、需進行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合格;
6、種用、乳用動物須符合相應的動物健康標准;精液、胚胎、種蛋的採集、移植、消毒記錄完整,其供體動物符合相應的動物健康標准;
7、跨省調運種用、乳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的,應先取得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審批同意;
8、農業部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動物產品檢疫審批
1、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到達目的地後,需要直接在當地分銷的:
(1)提供原始有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志完整,且證物相符;
(2)在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保質期內,且無腐敗變質。
2、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到達目的地,貯藏後需繼續調運或者分銷的
(1)提供原始有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志完整,且證物相符;
(2)在有關國家標准規定的保質期內,無腐敗變質;
(3)有健全的出入庫登記記錄;
(4)農業部規定進行必要的實驗室疫病檢測的,檢測結果符合要求。《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官方獸醫出具的,標示某一動物及其產品檢疫合格的證明。《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是動物衛生監督證章標志的一種,共有兩類四種,即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即A類和B類,動物和動物產品。具體為: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A)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適用於跨省境出售或者運輸動物及其動物產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和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B)適用省內出售或者運輸動物及其動物產品。
3.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申報檢疫。動物產品、供屠宰或者育肥的動物提前3天申報;種用、乳用或者役用動物提前15天申報;因生產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調運和攜帶動物或者動物產品的,隨報隨檢。
2、動物衛生監督所接到申報後,派2名以上動物檢疫人員到現場實施檢疫。
3、檢疫合格的動物或動物產品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加施檢疫標志。
4、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動物產品,按有關規定處理。
5、檢疫存根歸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四十二條 屠宰、出售或者運輸動物以及出售或者運輸動物產品前,貨主應當按照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八條 下列動物、動物產品在離開產地前,貨主應當按規定時限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一)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和供屠宰、繼續飼養的動物,應當提前3天申報檢疫。
(二)出售、運輸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種蛋,以及參加展覽、演出和比賽的動物,應當提前15天申報檢疫。
(三)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相關易感動物、易感動物產品的,貨主除按規定向輸出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外,還應當在起運3天前向輸入地省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第九條 合法捕獲野生動物的,應當在捕獲後3天內向捕獲地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第十條 屠宰動物的,應當提前6小時向所在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急宰動物的,可以隨時申報。
4. 動物防疫合格證在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動物衛生監督所。辦理流程:1、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2、到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所指定獸醫機構進行檢測,並交納檢測費用;3、持獸醫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到當地的動物衛生監督所申請辦證。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接到檢疫申報後,應當及時指派官方獸醫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實施檢疫的官方獸醫應當在檢疫證明、檢疫標志上簽字或者蓋章,並對檢疫結論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八條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官方獸醫具體實施動物、動物產品檢疫。
5. 辦動物檢疫證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動物檢疫證明需符合以下條件。
1.提前申報:一般提前3天。
2.提供動物免疫記錄:動物已佩戴了農業部統一的耳標。
3.臨床檢查健康。
4.沒有動物疫情:生產地沒有發生動物疫情。
5.項目檢測:如果為種用動物,需進行相應的實驗室項目檢測。
6. 動物防疫證如何辦理
《動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制度。開辦動物飼養場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附具相關材料。受理申請的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名稱(姓名)、場(廠)址、動物(動物產品)種類等事項。
7.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怎麼辦理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這樣辦理:1、當事人要帶證明材料,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受理申請的獸醫主管部門按行政許可法進行審查;3、經審查合格的,發給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不合格的,應當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4、要辦工商登記的,申請人憑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十九條 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動物屠宰加工場所,以及動物和動物產品無害化處理場所,應當符合下列動物防疫條件:
(一)場所的位置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的距離符合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
(二)生產區封閉隔離,工程設計和工藝流程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應的污水、污物、病死動物、染疫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和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四)有為其服務的動物防疫技術人員;
(五)有完善的動物防疫制度;
(六)具備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動物防疫條件。
8. 動物檢疫證明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第一步需要先取得寵物免疫證:將寵物帶到寵物醫院接種完疫苗,並按照寵物醫院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然後在寵物醫院拿免疫號牌和其他材料。第二步需要拿好免疫號牌、免疫材料、帶上你的寵物和運輸容器,花費幾塊錢的工本費去動物檢疫所去辦理檢疫證即可。
法律依據:《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強化動物檢疫工作的通知》 一、按照《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明確檢疫范圍。《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共列入33種畜禽,包括傳統畜禽17種、特種畜禽16種。各地要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和動物檢疫規程要求,規范做好檢疫工作。對於水貂、銀狐、北極狐、貉等非食用動物,我部經過充分調研論證,制定了《水貂等非食用動物檢疫規程(試行)》(見附件),請各地嚴格貫徹執行。羊駝的產地檢疫,依照《反芻動物產地檢疫規程》執行,檢疫對象暫定為口蹄疫、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炭疽、小反芻獸疫。馬、驢、駱駝、梅花鹿、馬鹿、羊駝的屠宰檢疫,依照《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NY467-2001)執行。其他畜禽的產地檢疫、屠宰檢疫要按照現行規程規定嚴格實施。跨省調運乳用種用動物的檢疫繼續執行現行規程規定,暫不調整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