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三有保護動物判幾年2020
法律分析:非法獵捕、殺害三有保護動物的,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有保護動物一般指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❷ 非法狩獵罪最輕判多久
法律分析: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主要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如果情節較輕的話,處罰就比較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第二款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 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❸ 獵殺野生動物判幾年
獵殺野生動物判幾年要視情況而定。
不同的野生動物,量刑標准不同,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大量捕殺野生動物對生態平衡的危害如下:
1、破壞食物鏈,導致一些其他野生動物的退化、滅絕和爆發性繁衍;
2、破壞生態環境,依靠野生動物傳播種群的植物遭受影響;
3、破壞生物多樣性,生物進化被迫中斷;
4、破壞生態平衡,加大野生動物於人類的直接沖突,尤其是野生食肉動物再缺少食物的情況下會襲擊人類;
5、大量捕殺野生動物將使人類越來越孤獨,以致在今後的世界裡,可能要利用克隆技術復原那些因人類捕殺而滅絕的生物種群,用來緩解人類本身之間的矛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陸生野生動物罪】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❹ 三有動物立案標准
三有動物立案標准具體如下:
1、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
2、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
3、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非法獵捕三有動物判緩刑的條件是:
1、犯罪情節較輕;
2、有悔罪表現;
3、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5、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所謂「三有動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的野生動物,它們同樣受到保護,不允許獵殺。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組織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及相關執法活動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建立防範、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走私和非法貿易的部門協調機制,開展防範、打擊走私和非法貿易行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❺ 捕殺野生動物判多少年
捕殺野生動物判刑標準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非法獵捕珍貴野生動物罪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
具體量刑標准如下:
1、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武器、彈葯、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❻ 非法狩獵罪判刑標准
法律分析:非法狩獵罪的量刑標準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狩獵主要是指行為人違反了我國的狩獵規定,在禁止狩獵區、禁止狩獵期或者使用了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進行狩獵,野生動物保護法對其進行了具體規定,行為嚴重的可上升到刑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法規,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第一百三十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❼ 非法狩獵觸犯法律怎麼量刑
非法狩獵罪是指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行為。
[刑法條文]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第三百四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第三百四十六條單位犯本節第三百三十八條至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非法狩獵罪量刑標准非法狩獵罪的相關法律
《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
(二)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非法狩獵罪量刑標准
❽ 三有保護動物量刑標准
您好,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非法狩獵野生動物二十隻以上的;
(二)在禁獵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獵的;
(三)在禁獵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獵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非法獵捕三有動物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三、代理獵捕三有動物的律師收費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律師收費考慮的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四)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五)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六)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七)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四、獵捕三有動物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刑法》第67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但部分犯人自首後依然有判處死刑的可能。如果對自首後的犯罪嫌疑人過於普遍地從寬處罰會產生弊病,與預防犯罪的目的相悖,尤其是對社會危害大的罪名。
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就算在普通民眾的意識當中並不清楚何謂三有動物,可是,民眾也應該知道隨便獵捕和食用野生動物會對個人身體健康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所以,遵守國家關於三有動物方面的法律制度,也是在保護個人生命財產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第十七條國家鼓勵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馴養繁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持有許可證。許可證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狩獵證或者未按狩獵證規定獵捕野生動物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可以沒收獵捕工具,吊銷狩獵證。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持槍證持槍獵捕野生動物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❾ 非法狩獵罪一般怎麼判
法律分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❿ 捕殺國家三級保護動物的處罰
捕殺國家三級保護動物的處罰如下: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管制或者罰金。
1、非法狩獵野生動物20隻以上的
2、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
3、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捕獲國家三級動物時若違反了以上三項規定之一,則觸犯非法狩獵罪 。
三級保護動物:獸綱:豹貓、華南兔、貉狐、紅腹松鼠、豪豬、箭豬、鼬、獾、黃鼬、青鼬、中華竹鼠、鳥綱:銀星竹鼠竹雞、紅嘴相思鳥、環頸雉、小田雞、山斑雞、鵪鶉、針尾鴨爬行綱:蟾、青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編制有關開發利用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的需要,分析、預測和評估規劃實施可能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產生的整體影響,避免或者減少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後果。
禁止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建設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建設的項目。機場、鐵路、公路、水利水電、圍堰、圍填海等建設項目的選址選線,應當避讓相關自然保護區域、野生動物遷徙洄遊通道;無法避讓的,應當採取修建野生動物通道、過魚設施等措施,消除或者減少對野生動物的不利影響。
建設項目可能對相關自然保護區域、野生動物遷徙洄遊通道產生影響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部門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涉及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徵求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意見;涉及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徵求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意見。第三十七條 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的,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批准。從境外引進列入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名錄的野生動物,還應當依法取得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海關依法實施進境檢疫,憑進口批准文件或者允許進出口證明書以及檢疫證明按照規定辦理通關手續。從境外引進野生動物物種的,應當採取安全可靠的防範措施,防止其進入野外環境,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確需將其放歸野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