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把寵物狗帶出國
寵物出國流程:
1、根據要托運的日期,選擇具有行李車的火車。
2、去辦理寵物免疫證明。
3、事先給寵物准備好籠子、托盤、充足的食物和水。
托運當天,自押人本人提前3小時攜帶火車票、檢疫證明、押運人身份證,到火車站行包處辦理手續。工作人員會對自押寵物的旅客重點交接,告知押運注意事項,以保證寵物運輸的安全。
飛機托運寵物注意事項:
一、為了旅客自身和航空器運輸安全,可作為行李運輸的小動物指家庭馴養的貓、小型寵物犬、鳥或其它觀賞寵物。如動物體型過小(如鼠、魚兒等)或體型過大(籠體包裝超過最大體積限制),或野生動物和具有形態怪異、易於傷人等特性的動物(如蛇等),不得作為行李運輸。
二、並不是所有民用航空機型都具有可運輸小動物的有氧貨艙。旅客欲托運小動物應在購買機票時,或至少應在航班起飛前72小時提出申請,以免無法成行。
三、按照國家檢驗檢疫部門的有關規定。旅客在托運小動物時必須出示縣(區)級以上檢疫部門出具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有效期通常是3~5天,一定要計算好時間。
四、小動物必須裝在適合其特性的金屬、硬塑或木製容器內,牢固,精密,防止小動物逃逸或身體一部分伸出容器外,能保證空氣流通、防糞便滲溢等,包裝不能大過40×60×100厘米,不能小於5×15×20厘米。這樣的容器通常在寵物商店可買到。
五、每名旅客只可托運一隻小動物或一對鳥類,一個航班承運的旅客托運活體小動物數量不得超過三件——所以提前申請小動物運輸艙位很重要。
六、為了小寵物的健康,不要托運過早,辦理手續時間掌握在1個半小時左右。
(1)動物如何進出海關擴展閱讀:
寵物托運注意事項:
1、早點到位。提早兩天向航空公司咨詢和預訂艙位是十分必要的。由於運輸寵物一定要配備有氧貨艙的飛機,所以提前訂艙並且在起飛前3小時到達貨運處,可以保證您的寵物和您同機到達。
2、避免擠壓:首先要准備結實耐用的專用航空箱運輸寵物,一方面是國內各航空公司對活體貨物的包裝都有一定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寵物本身的安全。再有,你可以在航空箱的上方用膠帶捆一個塑料製品,以免搬運人員將其他的物品壓在箱子上
3、提供飲水。幾乎所有的航空箱內都會附帶飲水器。您可以先把裝滿飲水器放在冰箱里凍成冰塊,等到上飛機的時候,再把它們安裝到航空箱內,就不用擔心水被打翻,寵物無水可喝的捆擾。
②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以下簡稱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下列各物,依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檢疫:
(一)進境、出境、過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
(二)裝載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裝載容器、包裝物、鋪墊材料;
(三)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
(四)進境拆解的廢舊船舶;
(五)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際條約規定或者貿易合同約定應當實施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的其他貨物、物品。第三條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局(以下簡稱國家動植物檢疫局)統一管理全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工作,收集國內外重大動植物疫情,負責國際間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的合作與交流。
國家動植物檢疫局在對外開放的口岸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業務集中的地點設立的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依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進出境動植物檢疫。第四條國(境)外發生重大動植物疫情並可能傳入中國時,根據情況採取下列緊急預防措施:
(一)國務院可以對相關邊境區域採取控制措施,必要時下令禁止來自動植物疫區的運輸工具進境或者封鎖有關口岸;
(二)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公布禁止從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和地區進境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名錄;
(三)有關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可以對可能受病蟲害污染的本條例第二條所列進境各物採取緊急檢疫處理措施;
(四)受動植物疫情威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應急方案,同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家動植物檢疫局報告。
郵電、運輸部門對重大動植物疫情報告和送檢材料應當優先傳送。第五條享有外交、領事特權與豁免的外國機構和人員公用或者自用的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進境,應當依照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實施檢疫;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查驗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的規定。第六條海關依法配合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對進出境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實行監管。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海關總署制定。第七條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所稱動植物疫區和動植物疫情流行的國家與地區的名錄,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並公布。第八條對貫徹執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本條例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第二章檢疫審批第九條輸入動物、動物產品和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禁止進境物的檢疫審批,由國家動植物檢疫局或者其授權的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負責。
輸入植物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檢疫審批,由植物檢疫條例規定的機關負責。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方可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
(一)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無重大動植物疫情;
(二)符合中國有關動植物檢疫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三)符合中國與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簽訂的有關雙邊檢疫協定(含檢疫協議、備忘錄等,下同)。第十一條檢疫審批手續應當在貿易合同或者協議簽訂前辦妥。第十二條攜帶、郵寄植物種子、種苗及其他繁殖材料進境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的,攜帶人或者郵寄人應當在口岸補辦檢疫審批手續,經審批機關同意並經檢疫合格後方准進境。第十三條要求運輸動物過境的,貨主或者其代理人必須事先向國家動植物檢疫局提出書面申請,提交輸出國家或者地區政府動植物檢疫機關出具的疫情證明、輸入國家或者地區政府動植物檢疫機關出具的准許該動物進境的證件,並說明擬過境的路線,國家動植物檢疫局審查同意後,簽發《動物過境許可證》。第十四條因科學研究等特殊需要,引進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禁止進境物的,辦理禁止進境物特許檢疫審批手續時,貨主、物主或者其代理人必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其數量、用途、引進方式、進境後的防疫措施,並附具有關口岸動植物檢疫機關簽署的意見。第十五條辦理進境檢疫審批手續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貨主、物主或者其代理人應當重新申請辦理檢疫審批手續:
(一)變更進境物的品種或者數量的;
(二)變更輸出國家或者地區的;
(三)變更進境口岸的;
(四)超過檢疫審批有效期的。
③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2019修訂)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制定本條例。第二條進口或者出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遵守本條例。
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依照本條例有關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規定辦理。第三條國務院林業、農業(漁業)主管部門(以下稱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主管全國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口管理工作,並做好與履行公約有關的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做好相關工作。第四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代表中國政府履行公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准出口的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批准進口或者出口的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第五條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科學機構依照本條例,組織陸生野生動物、水生野生動物和野生植物等方面的專家,從事有關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的科學咨詢工作。第六條禁止進口或者出口公約禁止以商業貿易為目的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因科學研究、馴養繁殖、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情況,需要進口或者出口的,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准;按照有關規定由國務院批準的,應當報經國務院批准。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現並有重要價值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以及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禁止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第七條進口或者出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限制出口的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經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批准。第八條進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對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使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具有有效控制措施並符合生態安全要求;
(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四)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條件。第九條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生態安全要求和公共利益;
(二)來源合法;
(三)申請人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
(四)不屬於國務院或者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禁止出口的;
(五)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條件。第十條進口或者出口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或者向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或者出口合同;
(二)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名稱、種類、數量和用途;
(三)活體瀕危野生動物裝運設施的說明資料;
(四)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公示的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漁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材料轉報國務院農業(漁業)主管部門。第十一條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在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延長的期限和理由應當通知申請人。第十二條申請人取得國務院野生動植物主管部門的進出口批准文件後,應當在批准文件規定的有效期內,向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申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
申請核發允許進出口證明書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允許進出口證明書申請表;
(二)進出口批准文件;
(三)進口或者出口合同。
進口公約限制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出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出口證明材料;出口公約禁止以商業貿易為目的進出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進口國(地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機構核發的允許進口證明材料;進口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再出口時,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和海關簽注的允許進口證明書。
④ 出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2018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出境水生動物檢驗檢疫工作,提高出境水生動物安全衛生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和國際條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對養殖和野生捕撈出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從事出境水生動物養殖、捕撈、中轉、包裝、運輸、貿易應當遵守本辦法。第三條海關總署主管全國出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關負責所轄區域出境水生動物的檢驗檢疫和監督管理工作。第四條對輸入國家或者地區要求中國對向其輸出水生動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注冊登記的,海關總署對出境水生動物養殖場、中轉場實施注冊登記制度。第二章注冊登記第一節注冊登記條件第五條出境水生動物養殖場、中轉場申請注冊登記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周邊和場內衛生環境良好,無工業、生活垃圾等污染源和水產品加工廠,場區布局合理,分區科學,有明確的標識;
(二)養殖用水符合國家漁業水質標准,具有政府主管部門或者海關出具的有效水質監測或者檢測報告;
(三)具有符合檢驗檢疫要求的養殖、包裝、防疫、飼料和葯物存放等設施、設備和材料;
(四)具有符合檢驗檢疫要求的養殖、包裝、防疫、飼料和葯物存放及使用、廢棄物和廢水處理、人員管理、引進水生動物等專項管理制度;
(五)配備有養殖、防疫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有從業人員培訓計劃,從業人員持有健康證明;
(六)中轉場的場區面積、中轉能力應當與出口數量相適應。第六條出境食用水生動物非開放性水域養殖場、中轉場申請注冊登記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外部環境隔離或者限制無關人員和動物自由進出的設施,如隔離牆、網、柵欄等;
(二)養殖場養殖水面應當具備一定規模,一般水泥池養殖面積不少於20畝,土池養殖面積不少於100畝;
(三)養殖場具有獨立的引進水生動物的隔離池;各養殖池具有獨立的進水和排水渠道;養殖場的進水和排水渠道分設。第七條出境食用水生動物開放性水域養殖場、中轉場申請注冊登記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養殖、中轉、包裝區域無規定的水生動物疫病;
(二)養殖場養殖水域面積不少於500畝,網箱養殖的網箱數一般不少於20個。第八條出境觀賞用和種用水生動物養殖場、中轉場申請注冊登記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場區位於水生動物疫病的非疫區,過去2 年內沒有發生國際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定應當通報和農業部規定應當上報的水生動物疾病;
(二)養殖場具有獨立的引進水生動物的隔離池和水生動物出口前的隔離養殖池,各養殖池具有獨立的進水和排水渠道。養殖場的進水和排水渠道分設;
(三)具有與外部環境隔離或者限制無關人員和動物自由進出的設施,如隔離牆、網、柵欄等;
(四)養殖場面積水泥池養殖面積不少於20畝,土池養殖面積不少於100畝;
(五)出口淡水水生動物的包裝用水必須符合飲用水標准;出口海水水生動物的包裝用水必須清潔、透明並經有效消毒處理;
(六)養殖場有自繁自養能力,並有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種用水生動物;
(七)不得養殖食用水生動物。第二節注冊登記申請第九條出境水生動物養殖場、中轉場應當向所在地直屬海關申請注冊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一式3份):
(一)注冊登記申請表;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養殖許可證或者海域使用證(不適用於中轉場);
(四)場區平面示意圖及彩色照片(包括場區全貌、場區大門、養殖池及其編號、葯品庫、飼料庫、包裝場所等);
(五)水生動物衛生防疫和疫情報告制度;
(六)從場外引進水生動物的管理制度;
(七)養殖、葯物使用、飼料使用、包裝物料管理制度;
(八)經海關確認的水質檢測報告;
(九)專業人員資質證明;
(十)廢棄物、廢水處理程序;
(十一)進口國家或者地區對水生動物疾病有明確檢測要求的,需提供有關檢測報告。
⑤ 攜帶寵物出境,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寵物出境有哪些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目的國對進境寵物的一般要求
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寵物主人提供護照等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護照需在有效期內。
寵物狂犬病疫苗接種證明。需當地獸醫主管機構或者寵物醫院出具的狂犬疫苗接種證書,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種需在有效期內。一些國家對接種疫苗還有特殊要求,例如:日本、新加坡要求出具近兩次狂犬疫苗接種信息。
植入寵物晶元。大部分國家或地區均需要寵物植入晶元,晶元需符合國際標准ISO11784和11785的要求。若植入寵物的電子晶元不符合要求,攜帶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備能夠讀取所植入晶元號碼的讀寫設備到檢疫查驗現場,以資驗證。
目的國或地區官方認可實驗室出具的狂犬病免疫抗體血清報告。檢測報告中狂犬病免疫抗體檢測結果要求大於0.5IU/ml。
申請入境許可證。部分國家或地區需申請入境許可證,如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南非、阿聯酋等。
驅蟲處理。入境歐盟的寵物狗,需進行驅蟲(多房棘球絛蟲)處理,有效期為120個小時。
需要《動物衛生證書》。各國都要求進境寵物附有輸出國官方出具的《動物衛生證書》,有的國家或地區對證書的格式、附加特定的聲明、有效期等有具體不同的要求。
可到目的國或地區相關網站查詢具體的寵物入境要求。
中國對出境寵物的一般要求
出境前須向海關申報檢疫。寵物出境前,應向所在地海關申報,同時申請《動物衛生證書》等單證。
出境前須經海關檢疫、出證。海關接受申報後,預約進行寵物臨床檢疫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寵物精神狀態是否良好、運動是否協調、被毛是否光澤順滑、呼吸是否均勻、鼻鏡是否濕潤正常、可視黏膜是否正常(無潮紅、發紺、蒼白、黃染)、分泌物及排泄物是否正常、有無體表寄生蟲、是否有皮膚病臨床特徵、是否有傳染病臨床特徵等。海關將根據現場檢疫查驗等情況判定寵物是否符合目的國檢疫要求,決定是否簽發《動物衛生證書》。檢疫合格的,允許出境。
⑥ 從國外買的寵物回來時如何過海關
首先糾正一個錯誤認識,中國的海關管不了你帶動物,而是中國檢驗檢疫,也就是管速生雞的哪個部門。
帶著你在美國開出的正式的動物檢疫證明及接種證明,到國內到達機場的檢驗檢疫去申報,聽說是要隔離檢疫30天,具體需要去問那些檢驗速生雞和注水豬的那些工作人員,不過聽說當時給錢就可以帶走寵物(聽說是謠傳)。
⑦ 狗狗入境需要哪些手續
狗狗入境中國應當向海關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狂犬病疫苗接種證書,狗狗應當具有電子晶元。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范攜帶寵物入境檢疫監管工作的公告》:
第一條 攜帶入境的活動物僅限犬或者貓(以下稱「寵物」),並且每人每次限帶1隻。攜帶寵物入境的,攜帶人應當向海關提供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動物檢疫機構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和狂犬病疫苗接種證書。寵物應當具有電子晶元。
第二條 攜帶入境的寵物應在海關指定的隔離場隔離檢疫30天(截留期限計入在內)。需隔離檢疫的寵物應當從建設有隔離檢疫設施的口岸入境。海關對隔離檢疫的寵物實行監督檢查。海關按照指定國家或地區和非指定國家或地區對攜帶入境的寵物實施分類管理,具有以下情形的寵物免於隔離檢疫:
(一)來自指定國家或者地區攜帶入境的寵物,具有有效電子晶元,經現場檢疫合格的;
(二)來自非指定國家或者地區的寵物,具有有效電子晶元,提供採信實驗室出具的狂犬病抗體檢測報告(抗體滴度或免疫抗體量須在0.5IU/ml以上)並經現場檢疫合格的;
(三)攜帶寵物屬於導盲犬、導聽犬、搜救犬的,具有有效電子晶元,攜帶人提供相應使用者證明和專業訓練證明並經現場檢疫合格的。
(7)動物如何進出海關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攜帶入境寵物檢疫要求》中規定:
第一條 總體要求
(一)攜帶入境的寵物(犬、貓)必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接受海關檢疫監管。
(二)中國海關對攜帶入境的寵物按照指定國家或地區、非指定國家或地區實施分類管理。
(三)1名攜帶人每次入境僅限攜帶1隻寵物。
(四)攜帶入境的寵物應當在入境口岸海關接受現場檢疫。海關依據現場檢疫、隔離檢疫結果,對寵物作放行、限期退回或銷毀處理。
(五)需實施隔離檢疫的寵物須從建設有隔離檢疫設施的口岸入境,並在海關指定的隔離檢疫場隔離檢疫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