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動物防疫,動物衛生監督在事業單位改革當中的分類
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改革分2步,2012-2015年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如上);2015-2020年行成新的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機構建設、人員編制、財政等配套完成)。
農業系統的動物衛生監督所和漁政站被劃為了行政類事業單位,這個工作在2015年底已經完成,作為行政類事業單位,在第二改革中最先啟動,至於是撤銷、劃轉還是整合就不得而知了。
⑵ 鄉鎮獸醫站有可能恢復嗎
有可能。鄉鎮獸醫站,是國家在基層專門設立的鄉鎮一級畜牧獸醫站管理機構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接受縣畜牧主管部門和鄉鎮政府雙重領導。1、協助鄉鎮政府制定發展畜牧業的計劃、規劃,進行生產統計,制定技術推廣計劃。2、畜禽疫病免疫接種、檢疫、消毒、化驗診斷、監督、檢查等。3、畜禽品種生產、供應、配種、改良等。4、草原和草地建設、管理、監護等。5、飼草飼料的生產、加工、銷售。6、畜產品收購、加工、貯運、銷售。7、開展技術培訓、講座、咨詢、信息等服務,開展技術示範與指導。8、承擔上級下達的技術推廣任務。
《關於深化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意見》第二條(三)理順鄉鎮畜牧獸醫站管理體制。各地要妥善處理好鄉鎮畜牧獸醫站與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畜牧技術推廣機構的關系。建立起各相關機構既分工明確又密切合作的工作機制,確保政令統一,防止職能交叉和管理缺位。鄉鎮畜牧獸醫作為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在鄉鎮或區域派出的機構,人員、業務、經費等由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經授權以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的名義實施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接受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動物防疫方面和畜牧技術推廣機構在畜牧技術推廣方面的指導。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好鄉鎮畜牧獸醫站與所在鄉鎮黨委、政府的關系,既要履行好縣級畜牧獸醫部門作為鄉鎮派出機構的職責,又要主動接受鄉鎮黨委政府的統一協調和指導。
⑶ 國務院2015年基層獸醫改革指南基層獸醫站怎麼改革官方獸醫什麼時候能拿到國家工資
根據《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內容在管理機構、執法機構、技術支持體系、動物防疫機構建設方面進行改革。現有獸醫工作人員,要通過業務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並經資格認可、政府任命等辦法,逐步進入官方獸醫隊伍。並入之後才能拿到國家工資。具體內容如下:
《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三、建立健全獸醫工作體系
(四)建立健全獸醫行政管理機構。
中央一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列入農業部的內設機構。省以下獸醫行政管理機構由省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養殖業發展情況和獸醫工作需要確定,並按程序報批。上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下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有指導職責;各級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對動物防疫、檢疫工作負有指導和監督職責。
要加強獸醫醫政、葯政管理,實施官方獸醫制度。
(五)建立獸醫行政執法機構。
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對現有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等各類機構及其行政執法職能進行整合,組建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作為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負責動物防疫、檢疫與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行政執法工作,獸醫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對其進行歸口管理,並加強其履行職責所必需的技術手段和能力建設。
出入境動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建立健全各級獸醫技術支持體系。
承擔動物疫病監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研究等技術支持機構(實驗室)是獸醫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的重要技術保障和依託。要整合現有獸醫技術支持機構和資源,按照綜合設置的原則,建立健全各級獸醫技術支持體系。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獸醫技術資源,通過充實力量、資格認可、安全監管,切實加強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區域診斷實驗室建設。
(七)切實加強基層動物防疫機構建設。
根據經營性服務和公益性職能分開的原則,積極推進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由縣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按鄉鎮或區域設立畜牧獸醫站,人員、業務、經費等由縣級獸醫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承擔動物防疫、檢疫和公益性技術推廣服務職能。
要將原由鄉鎮畜牧獸醫站承擔的診療服務等經營性業務進行科學界定,並與公益性職能合理分離,使其走向市場。鼓勵和引導鄉鎮畜牧獸醫站分流人員創辦經營性獸醫服務實體。
(3)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
四、加強獸醫隊伍和工作能力建設
(八)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官方獸醫是指經資格認可、法律授權或政府任命,有權出具動物衛生證書的國家獸醫工作人員。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國家逐步推行官方獸醫制度。現有獸醫工作人員,要通過業務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並經資格認可、政府任命等辦法,逐步進入官方獸醫隊伍。
各級獸醫工作機構的人員編制,由機構編制部門會同財政和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核定
(九)逐步實行執業獸醫制度。從事動物疫病診斷、治療和動物保健等經營活動的獸醫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取得執業獸醫資格。對獸醫體制改革中分流出來的獸醫人員,依法納入當地的社會保障體系;已參保的分流人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其社會保險關系調轉手續,做好各項社會保險的銜接工作。
各地要通過成立獸醫行業協會等方式,實行行業自律,規范從業行為,提高服務水平。
(十)切實加強獸醫工作能力建設。要重視和加強獸醫教育,保證人力資源儲備,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加強獸醫科學研究,完善動物疫病控制手段,建立健全風險評估機制,提高科學防治水平。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國際獸醫事務,跟蹤研究國際動物衛生規則,及時調整和完善國內相關政策。
⑷ 畜牧局(縣級)屬下機構獸醫站是事業編制的,國家發布的改革事業單位政策中,獸醫站會不會改為行政編制
不會改為行政編制,仍然是事業編制。
鄉鎮畜牧獸醫站主要業務和職責:
(一)協助鄉鎮政府制定發展畜牧業的計劃、規劃,進行生產統計,制定技術推廣計劃;
(二)畜禽疫病免疫接種、檢疫、消毒、化驗診斷、監督、檢查等;
(三)畜禽品種生產、供應、配種、改良等;
(四)草原和草地建設、管理、監護等;
(五)飼草飼料的生產、加工、銷售;
(六)畜產品收購、加工、貯運、銷售;
(七)開展技術培訓、講座、咨詢、信息等服務,開展技術示範與指導;
(八)承擔上級下達的技術推廣任務。
從以上職責,可以看出鄉鎮獸醫站主要從事的是獸醫技術服務體系,即動物疫控中心。
獸醫體制改革後,分為三大塊,一是獸醫行政主管體系(畜牧局或農牧局參公或公務員);二是獸醫執法體系(動物衛生監督所,參公);三是獸醫技術服務體系(動物疫控中心,事業)。
根據獸醫站職責,未來改革後必會是事業單位,不會成為行政編制。
(4)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如何改革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向。
1、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劃分現有事業單位類別。在清理規范基礎上,按照社會功能將現有事業單位劃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和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
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將其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將其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將其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
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3、細分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服務對象和資源配置方式等情況,將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細分為兩類。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
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具體由各地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4、嚴格認定標准和范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按照是否主要履行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從嚴認定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5、區分不同情況實施改革。結合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特別是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涉及機構編制調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機構限額和編制總額,主要通過行政管理體制和政府機構改革中調劑出來的空額逐步解決。
對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要認真梳理職能,將屬於政府的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構;職能調整後,要重新明確事業單位職責、劃定類別,工作任務不足的予以撤銷或並入其他事業單位。
對完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調整為相關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確需單獨設置行政機構的,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設置。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在過渡期內繼續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履行職責,使用事業編制且只減不增,人事、財務、社會保險等依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實施管理。
6、推進轉企改制。周密制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轉制單位要按規定注銷事業單位法人,核銷事業編制,進行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依法與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或接續社會保險關系。
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後,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深化內部改革,轉變管理機制,並依照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的原則,逐步與原行政主管部門脫鉤,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13.完善過渡政策。為平穩推進轉制工作,可給予過渡期,一般為5年。在過渡期內,對轉制單位給予適當保留原有稅收等優惠政策,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
在離退休待遇方面,轉制前已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支付方式和待遇調整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保證離退休人員待遇水平平穩銜接。
在醫療保障方面,離休人員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規定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障等待遇。
有條件的轉制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和企業年金。要進一步做好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7、明確改革目的。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充分調動廣大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真正激發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
不斷提高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促進公益事業大力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公益服務。
8、改革管理體制。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與事業單位的關系。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創新管理方式,減少對事業單位的微觀管理和直接管理。
強化制定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准規范和監督指導等職責,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法人自主權。對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積極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
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制定機構編制標准,合理控制總量,著力優化結構,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強化監督管理。
9、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探索建立理事會、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的治理結構,健全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提高運行效率,確保公益目標實現。
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事業單位,要繼續完善現行管理模式。
10、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轉換用人機制和搞活用人制度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建立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
加快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分類人事管理,依據編制管理辦法分類設崗,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11、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以完善工資分配激勵約束機制為核心,健全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
結合規范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實施績效工資,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對其他事業單位按照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穩慎推進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改革進程,探索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分步實施到位。完善事業單位工資正常調整機制。
12、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改革。完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政策,逐步建立起獨立於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體系。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實行省級統籌,基本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妥善保證其養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合理銜接,保持國家規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年金制度。統籌考慮企業、事業單位、機關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水平。
13、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建立事業單位績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作為確定預算、負責人獎懲與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據。
加強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項和年度報告要向社會公開,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務事項要進行社會公示和聽證。
14、全面加強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及時調整黨的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推進精神文明建設,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促進事業發展、完成本單位中心任務中的領導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在事業單位的貫徹執行。
⑸ 十八屆三中全會後,鄉鎮獸醫站改革方向
動物衛生監督是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所的職能。這是由法律規定的。動物衛生監督不是鄉鎮獸醫站的職能。鄉鎮獸醫站沒有資格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工作。如果做了那也是非法的。開展養殖技術推廣的方式方法很多,僅僅搞個培訓是不夠的。動物防疫和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才是鄉鎮畜牧獸醫站的主要職能。
⑹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機構改革咋改
動物衛生管理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推進動物衛生監督管理與畜牧生產行業管理適當分開,強化和提升政府對動物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將動物衛生行政執法與技術支持職能分開,對現有動物防疫、檢疫、監督等各類機構及其行政執法職能和動物衛生技術支持機構及資源進行整合。將動物防疫等公益性動物衛生職能與動物疾病診療等經營服務性活動分開,把動物疾病診療、動物保健和獸葯、飼料經營等推向市場。
⑺ 機構改革,撤銷了動物衛監督機構後,動物檢疫由那個部門實施
法律分析: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動物檢疫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
法律依據:《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三條 農業部主管全國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檢疫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⑻ 河北省動物衛生監督所人員機構改革怎麼定
國家黨政機構決定。
在機構改革中,國家黨政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組建農業農村行政執法中心,承擔農業領域內的行政執法工作。按照省市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隨同行政執法綜合改革,與其他農業領域的行政執法職能一起,組建農業農村執法機構。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一般為畜牧局的下屬事業單位,或者和畜牧局一樣為農業部門的二級事業單位。按照法律承擔動物防疫和動物產品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職能,對畜產品,獸葯等實施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