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如果部分無效怎麼處理
如果是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那麼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該規定包含了以下兩層意思:
1.如果認定合同的某些條款無效,該部分內容與合同的其他內容相比較,應當是相對獨立的。
2.如果合同的目的是違法的,合同應全部確認為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
B. 如何認定合同無效的存在
認定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合同的各方當事人要返還因該合同所得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要折價補償給對方;有過錯的,則根據自己的過錯程度承擔損失賠償等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C. 如何認定合同是整體無效,還是部分條款無效
認定合同是整體無效,還是部分條款無效,取決於該無效條款在整個合同的作用。如果該無效條款為合同之目的條款或者核心條款,不能成為相對獨立的合同無效部分,則合同整體無效。相反,則應認定合同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無效合同是相對於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產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屬於無效合同。在我國的《合同法》中對無效合同有著詳細的規定,無論是它的確認還是可能產生的後果以及對此行為的處理都是值得注意的。
無效合同的原因有兩種:
①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a.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當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c.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該合同無效。
②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a.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b.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c.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d.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同,無效;e.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事後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後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③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參考資料:
http://ke..com/link?url=-
D. 如何認定合同是無效的
符合下列情形的,可認定為合同無效,即合同是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是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訂立的;或者是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合同等。當事人可通過向法院起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方式來確認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 如何認定合同部分條款無效
法律分析:認定合同是整體無效,還是部分條款無效,取決於該無效條款在整個合同的作用。如果該無效條款為合同的目的條款或者核心條款,不能成為相對獨立的合同無效部分,則合同整體無效。相反,則應認定合同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F. 合同部分無效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按照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出現合同部分無效的話,不會影響到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還是有效的。
該規定包含了兩個方面的意思:
1、若認定合同的某些條款無效,那麼該部分內容是相對獨立的,該部分和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合同的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如果部分無效的條款和其他條款有不可分性,或約定某些合同條款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條件,那麼該合同的部分無效會使整個合同都無效。
2、若合同的目的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或按照交易習慣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那麼剩下部分合同內容的效力對當事人已無意義或不公平的,合同將全部確認為無效。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G. 合同的無效如何認定
合同的無效的認定方式:
1、主體不適格的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2、合同內容或形式違法的,應當認定無效;
3、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而訂立的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H. 如何確認合同是否具有無效
確認合同無效應當首先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對於無效行為取得的財產予以返還或作折價補償,同時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I. 什麼是合同的部分無效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一、合同的部分無效,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無效。
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合同內容必須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無效部分是各自獨立,互無依存關系。
2、如果無效部分的條款和有效部分的條款具有不可分性或當事人約定該條款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備條款,那麼,合同的部分無效,是指合同的部分內容無效。
3、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合同內容必須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無效部分是各自獨立,互無依存關系。如果無效部分的條款和有效部分的條款具有不可分性或當事人約定該條款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備條款,那麼,該條款無效,必然會使整個合同無效。
(2)合同無效部分或者被撤銷部分必須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即二者之間沒有直接的、必然的聯系,其餘部分不含有導致合同部分內容無效或者應撤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