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動物防疫法》將修訂,這個法規的出現反映了怎麼樣的問題
反映出當下的犬咬人事件在不斷增多。新《動物防疫法》規定出門遛狗要牽繩新華社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月22日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新法規定,攜帶犬只出戶,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對飼養的犬只未按規定定期進行狂犬病免疫接種的,可能被處罰款;逾期不改正的,除罰款外,還將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委託動物診療機構、無害化處理場所等代為處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針對今年爆發的新冠肺炎疫情,修訂草案明確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建立動物疫情風險評估制度,將動物專業交易市場納入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范圍。“盡管現行的《動物防疫法》在幾年前曾經進行過幾次修正,但是從整個防疫過程中來看,仍然是相對獨立的,只是基於動物自身來考慮,並沒有將動物作為整個人類健康、動物健康、環境健康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來考量。”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陸家海表示,研究表明新發傳染病75%-80%以上都是來源於動物,而現行《動物防疫法》已經不能滿足目前的實際需求。在此背景下,結合此次新冠疫情,修法勢在必行。
『貳』 動物衛生防疫法
法律分析:該法是為了加強對動物防疫活動的管理,預防、控制、凈化、消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防控人畜共患傳染病,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制定的法規。該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動物防疫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十五條國家建立動物疫病風險評估制度。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國內外動物疫情以及保護養殖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需要,及時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對動物疫病進行風險評估,並制定、公布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凈化、消滅措施和技術規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等有關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的動物疫病風險評估,並落實動物疫病預防、控制、凈化、消滅措施。
第十六條國家對嚴重危害養殖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動物疫病實施強制免疫。
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強制免疫計劃;根據本行政區域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病種和區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義務,按照強制免疫計劃和技術規范,對動物實施免疫接種,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免疫檔案、加施畜禽標識,保證可追溯。
實施強制免疫接種的動物未達到免疫質量要求,實施補充免疫接種後仍不符合免疫質量要求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用於預防接種的疫苗應當符合國家質量標准。
『叄』 什麼是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常用方法
風險評估的定義及常用方法如下:
一、風險評估:
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是指,在風險事件發生之前或之後(但還沒有結束),該事件給人們的生活、生命、財產等各個方面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的可能性進行量化評估的工作。即,風險評估就是量化測評某一事件或事物帶來的影響或損失的可能程度。
二、常用方法:
1、風險因素分析法
其一般思路是:調查風險源→識別風險轉化條件→確定轉化條件是否具備→估計風險發生的後果→風險評價。
2、模糊綜合評價法
3、內部控制評價法
內部控制評價法是指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結構的評價而確定審計風險的一種方法。
4、分析性復核法
分析性復核法是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主要比率或趨勢進行分析,包括調查異常變動以及這些重要比率或趨勢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以推測會計報表是否存在重要錯報或漏報可能性。
5、定性風險評價法
定性風險評價法是指那些通過觀察、調查與分析,並藉助注冊會計師的經驗、專業標准和判斷等能對審計風險進行定性評估的方法。
6、風險率風險評價法
風險率風險評價法是定量風險評價法中的一種。
三、任務:
1、確定風險評估的主要任務;
2、識別評估對象面臨的各種風險;
3、評估風險概率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4、確定組織承受風險的能力;
5、確定風險消減和控制的優先等級;
6、推薦風險消減對策。
『肆』 幼兒園風險評估制度
一是准入風險,即是要經過教育和衛生部門的審批,未經批准,即為無證經營的風險。
二是日常衛生風險,主要是飲食和食品的安全性風險,對此要加強管理,嚴格把關。
三是傳染病風險,對此要認真看管,帶離有病小孩單獨看管。
四是小孩走失風險,不得大意
『伍』 如何建立風險防控體系
一、內部控制的概念
對於內部控制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內部控制系統的大概念,認為內部控制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由組織結構、職務分離、業務程序、處理手續等因素構成。二是內部控制結構觀點,認為內部控制結構由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製程序組成。三是內部控制整體框架觀點,認為內部控制是由董事會、管理層以及其他員工為達到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循等三個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等五個相互聯系的要素。
我國央行制定《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中規定,內部控制是商業銀行為實現經營目標,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和糾正的動態過程和機制。因而,可以結合金融企業的實際情況,將內部控制定義為金融企業的管理層為實現既定的經營目標和防範經營風險,對內部各職能部門、各分支機構、各項業務活動進行風險控制、制度建設等管理方面的目標、措施和方法、程序的總稱,是金融企業的自律行為。
二、我國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的現狀
我國由於實行市場經濟時間還不長,對內部控制的研究和實踐正處於摸索階段,內控思想散見於各部門、各組織的相關文件中,呈現出比較混亂的局面。主要表現在:
第一、內部控制在概念上不統一。
第二、對內部控制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第三、內部控制執行不力,內控制度存在的固有缺陷導致制度風險顯現:
一是內控制度不完善,一些基本的規章制度,在某些地方還存在盲點,因而,出現風險和損失自然不可避免。二是雖有內控制度,但制度設計漏洞多,許多制度設計從方便自己工作出發,對防範風險考慮的不多。三是有章不循,本來就不多且不完善的制度,在實際工作中也沒有得到認真執行。有章不循、檢查監督不力,是形成金融風險的主要原因。
第四、金融企業所處的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日趨復雜和多樣化,內控制度建設經常滯後。
三、分析形成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現狀的原因
形成我國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現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體分析,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金融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有待進一步完善。
第二、金融企業內控文化尚未得到真正的建立,風險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第三、沒有形成良好的控制環境。金融企業內部控制體制不順、沒有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激勵機制、大部分內控制度流於形式。
第四、沒有完善的內部控制評價機制。長期以來,很少金融企業對內部控制進行綜合考察。沒有嚴格的評價體系和制約機制,約束性不強。
四、加強金融企業內部控制建設及防範金融風險的對策
根據金融企業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外先進理論和經驗,對加強金融企業內部控制建設及風防範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主導作用,為金融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加強我國金融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統一規劃和指導;推動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理論研究,以及內部控制標准規范和評價體系的研究制定。
第二,加強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建設。重點加強以下方面的工作:
1、完善董事會的工作機制,控制決策風險。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標 ,當然也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基本目標。在優化董事會的前提下 ,建立比較有效的決策機制 , 完善董事會工作機制 ,主要是 :(1)、請專家進董事會,幫助董事會提高其決策的科學性;(2)、建立有效的決策咨詢機構;(3)、建立重大決策委員會制度等等 。
2、加強以監事會為中心的監控體系的建設。現代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層組成。監事會的監督權是法定的,代表全體股東來行使,監事會既獨立於董事會又獨立於經理層。監事會有較廣的職權范圍 ,發揮好監事會的職責,在科學的監事會運作機制下完成的使命 ,提高公司法人運行的質量。
3、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激勵機制。
4、 培育金融企業內部控制文化。要使金融企業的所有工作人員都了解內部控制的重要性,並理解和掌握內控要點,努力發現問題和風險,並積極參加內部控制,使金融企業內部形成良好的內控環境和文化。一個高效的風險管理和控制體系的主要特徵是對風險很敏感和了解,並將風險意識貫穿在企業所有員工的言語和行為中。
第三、建立健全風險識別、鑒定和評估體系。
1、要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並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蓋所有業務風險的監控、評價和預警系統。
2、應用以風險價值(VAR)為基礎的風險管理方法來進行日常的風險管理和控制,並進行持續的監控和定期評估。
3、要及時根據不斷變化的環境和情況,適時修改有關內部控制制度,以適應新形勢下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要求。
第四,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操作系統,建立業務經營管理的「三道監控防線」。
1、第一道防線:業務一線崗位實行雙人、雙職、雙責操作,對於因業務需要而單人單崗處理業務的,必須有後續監督機制。
2、第二道防線:以各部門、崗位之間的相互監督、制約為主。
3、第三道防線:內部監督部門對各部門、各崗位、各項業務全面實施監督,使風險管理體系與業務管理流程相匹配。
加強和完善我國金融企業的內部控制,有效防範金融風險,已成為當前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共識。研究內部控制,對於改善我國金融企業內部控制現狀,保證金融市場的有效運行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陸』 幼兒園風險評估制度
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
『柒』 風險評估時指標體系怎麼建立
一、指導思想: 以《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作為評價指標體系設計的基礎,保證評價體系與建設體系高度一致,促進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標準的推廣和應用。為保證評價體系科學性和統一性,我們對體系架構、評價指標和評價標准做了明確具體規定,同時考慮標准覆蓋企業的復雜性,無法用統一的形式去要求不同規模和性質的企業,我們對評價標準的具體賦值、評價方式的具體形式只進行方向性的規定,比如風險識別結果的准確性,我們給了1-6分的取值空間,但沒有更詳細的評分依據,我們的想法是將這一步的工作留給具體企業,更有合理性。
二、評價框架:根據《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指南》規定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涉及內容的目標性,評價體系框架有4個部分組成:基礎設施、體系運行、管理績效、提升創新,其中提升創新是附加分,其分值分別是30分、50分、20分、10分,突出體系運行的主體地位。
三、評價指標:評價體系一共設置了管理方針、機構與職能、制度流程等18項評價指標,同時編制了是否有獨立的法律事務機構等40個具體評價標准,基本包括了企業法律風險管理體系基礎要素。
四、使用建議:先選取目標企業進行評價體系科學性和實用性的測評,在此基礎制定更為詳細的評價細則。
『捌』 如何進行生物風險評估
當實驗室活動涉及致病性生物因子時,實驗室應進行生物風險評估。風險評估應考慮(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a)生物因子已知或未知的特性,如生物因子的種類、來源、傳染性、傳播途徑、易感性、潛伏期、劑量-效應(反應)關系、致病性(包括急性與遠期效應)、變異性、在環境中的穩定性、與其他生物和環境的交互作用、相關實驗數據、流行病學資料、預防和治療方案等;
b)適用時,實驗室本身或相關實驗室已發生的事故分析;
c)實驗室常規活動和非常規活動過程中的風險(不限於生物因素),包括所有進入工作場所的人員和可能涉及的人員(如:合同方人員)的活動;
d)設施、設備等相關的風險;
e)適用時,實驗動物相關的風險;
f)人員相關的風險,如身體狀況、能力、可能影響工作的壓力等;
g)意外事件、事故帶來的風險;
h)被誤用和惡意使用的風險;
i)風險的范圍、性質和時限性;
j)危險發生的概率評估;
k)可能產生的危害及後果分析;
l)確定可接受的風險;
m)適用時,消除、減少或控制風險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及採取措施後殘余風險或新帶來風險的評估;
n)適用時,運行經驗和所採取的風險控制措施的適應程度評估;
o)適用時,應急措施及預期效果評估;
p)適用時,為確定設施設備要求、識別培訓需求、開展運行控制提供的輸入信息;
q)適用時,降低風險和控制危害所需資料、資源(包括外部資源)的評估;
r)對風險、需求、資源、可行性、適用性等的綜合評估。
『玖』 如何有效開展風險評估工作
1、目標控制與程序控制相接合。
企業財務風險的發生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財務風險的控制目標是可以確定的,因此企業財務風險控制採取目標控制應是可行的。程序控制強調依據完善的控製程序,通過嚴密的過程管理,以減少執行的隨意性。
2、實行預算約束,細化目標落實責任。
財務預算是企業財務目標的細化,財務風險的管理所要控制的就是實際財務狀況與財務目標的偏離。作為企業全面預算的一部分,財務預算為企業生產經營的各個方面確立了明確目標和任務,也為生產經營控制和業績評價提供了依據和尺度。另外,實行預算管理通過預算責任中心的界定,使企業的預算得到執行及控制。
3、財務管理與業務管理相結合,依照企業目標制定財務風險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管理與業務管理密切相關,從財務角度上講,在制定風險管理制度時,應考慮制度對業務的影響。首先,在設定製度時要考慮企業業務的特點,注意風險管理目標與企業目標的一致性;其次,在風險管理上,應盡可能適應企業經營方式的變化,在規避財務風險的同時,有效支持企業的市場競爭。再次,根據企業工作流和實物流,加強管理,及時發現異常,並採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預防風險,構建有效的財務風險辨別機制。
4、注重採用各種技術方法防範財務風險,防範財務風險從技術上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1)分散法。即通過企業之間聯營、多種經營及對外投資多元化等方式分散財務風險。對於風險較大的投資項目,企業可以與其它企業共同投資,以實現收益共享,風險共擔,從而分散投資風險,避免因企業獨家承擔投資風險而產生的財務風險。
(2)迴避法。即企業在選擇理財方案時,應綜合評價各種方案可能產生的財務風險,在保證財務管理目標實現的前提下,選擇風險較小的方案,以達到迴避財務風險的目的。
(3)轉移法。即企業通過某種手段將部分或全部財務風險轉移給他人承擔的方法。轉移風險的方式很多,企業應根據不同的風險採用不同的風險轉移方式,如企業可以通過購買財產保險的方式將財產損失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承擔。對外投資時,企業可以採用聯營投資方式,將投資風險部分轉移給參與投資的其它企業。在投資建造固定資產時,企業可以採用出包方式建造,將建造過程中存在的風險轉移給承包方等。
(4)降低法。即企業面對客觀存在的財務風險,努力採取措施降低財務風險。如企業可以在保證資金需要的前提下,適當降低負債資金佔全部資金的比重,以降低債務風險。另外,企業也可以通過付出一定代價的方式來降低產生風險損失的可能性。例如建立風險控制系統,配備專門人員對財務風險進行預測、分析、監控,以便及時發現及化解風險。也可建立風險基金,以此降低風險損失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