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認識「藝術商品化」現象
第一,我要說明的事,藝術本身就具有商品屬性。所謂商品,就是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它具有。那麼藝術是不是商品呢?顯然是。第一,藝術是藝術家的勞動產品,偉大的藝術都是經過藝術家經過辛勤勞動所產生的。第二,這種勞動產品是為交換而生產的。你也許會有疑問,藝術家不是為了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而創作藝術品的嗎,怎麼會是為交換而生產呢?這就要看藝術家為了什麼而創作,如果只是純粹為了自己的興趣愛好進行繪畫、寫作、雕塑,當然不能叫商品。因為這時的藝術品只具有使用價值,即具有被欣賞的價值,卻沒有價值,因為它不是為了交換而生產的具有使用價值的物品。然而,一旦當藝術家准備出賣這些藝術品時,它就具有了價值屬性,這時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兩重屬性的這件藝術品理所當然的也就成為了商品。
這么說也許太過教條,舉個簡單的例子。看過韓劇《明成皇後》的同學都知道,劇中有個謀略極深的人叫大院韋大人,他不僅從政有方,而且酷愛畫蘭花,並且花的活靈活現,很多達觀貴人都以收藏他畫的蘭花為榮耀。平時他畫了很多蘭花,但基本上是饋贈親朋好友或者純粹是為了陶冶情操,這時的蘭花雖然有欣賞的使用價值卻不是以交換為目的,不能算商品。然而,當日寇入侵之時,為了購買些許武器,他將自己畫的蘭花大量拋售到市場之上,賺得大筆白銀,這時這些畫兒已經具備了用來交換的目的,當然具有了價值屬性,成為了一件商品。 論辯天下 www.lunbian.cn
所以,藝術本身就具有商品屬性,這是無庸置疑的。
第二,藝術商品化是對藝術家權利的保障。藝術家為了滿足藝術品欣賞者的欣賞需求,投入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花費了自己的心血。理應得到他本該具有的權利,即他所需要的酬勞。也許你會反駁我說這是對藝術這個神聖行業的玷污。誠然,《共產黨宣言》中說道:「資產階級抹去了一切向來受人敬畏的職業的靈光,把醫生、律師、教士、詩人和學者變成了它出錢招雇的僱傭勞動者。」但是,我要說,這句話確切的意義是指資本掌握了一切,改變了一切。藝術家變成了生產勞動者也就成了被剝削者,這是我們必須承認的歷史事實。馬克思曾說「資本主義生產同藝術和詩歌相敵對」。他以高屋建瓴的角度審視了資本主義這個萬惡的東西對藝術家的殘害。
打個比方,一個街頭賣唱者本來以他動人的嗓音滿足了過路人的欣賞需求,而過路人為了答謝他的勞動,給他少許的金錢,比如是10元錢作為酬勞,讓他填飽肚子。有誰能對這種交易方式抱有否定態度嗎?如果誰有,我將不得不可憐這種人,因為這種人無疑與資本家是一條路上的人。某一天,一個劇院資本家看中了賣唱人的才華,與他簽份和約,讓他為之勞動,付給他比原來多一點的錢,比如是20元作為酬勞,但是,資本家從觀眾那裡獲得的利益可能是幾百元甚至幾千元,除了他所需支付的場租、工作人員的費用,剩下的錢全部落入資本家的錢包之中。而這部分錢,毫無疑問是剩餘價值!我們既然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大學生,對此也應該明白這部分剩餘價值是資本家赤裸裸的血腥剝削!剝削的是藝術家的血汗酬勞!所以《共產黨宣言》中的話,是針對萬惡的資本主義的,而不是被剝削的藝術家。我們偉大的共產黨最終奮斗目標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 論辯天下 www.lunbian.cn
所以理所當然要保障藝術家的根本權利,而保障的途徑就是藝術商品化。對此,我黨很早就確定了〈版權法〉,更突顯出中國共產黨是代表廣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先進組織!
第三,藝術商品化可以鼓勵藝術家更多地奉獻自己的力量,為廣大人民創作出更多更好的藝術作品。我國曾經實行過「大鍋飯」制度,歷史證明,這是不可行的。只有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少勞少得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藝術創作既然是勞動的一種,當然適用這種規律。只有使藝術家的勞動得到與他付出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相等值的酬勞,才能刺激藝術家的積極性,從而創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
㈡ 什麼是藝術商品化
藝術品作為藝術家的勞動產物,它符合商品的定義范圍,是人們為了審美需求所需要的,所以它具有商品的屬性,但沒進行商品交換的藝術品不是商品。藝術品一旦進行商品交換,即交易,它就是商品。
㈢ 藝術商品化的利與弊
商業化的藝術,其目的商業利益,而不再是藝術追求,為了達到商業目的,藝術就要成為符合消費者口味的產品,而不再是藝術作品,而從藝術角度來講,藝術被扭曲了,人們以為那是藝術,不!那是產品,而不是藝術品。真正的藝術本身是沒有商業目的的,她永遠存在於真正懂藝術的人的心中,談不上與誰脫離,因為他不是在為了迎合觀眾口味而創作。藝術商品化後,藝術不再是藝術,而是為商品而作的了,這對於藝術本身就不存在藝術價值了!2\藝術商品化後,人們很容易忽略藝術的真正價值,而只在乎其價錢,把藝術當作充當面子的東西.3\濫造的所謂藝術會更多,貶低了藝術的價值.4\藝術是人的心靈的有感而發,是美麗而神聖的;商品是一種由於交換的東西,是死的個體的.所以藝術商品化是弊大於利的.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於它的審美價值,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徵.當藝術家創作時.是以金錢為導向,而不是以審美價值為目的,他已經背離了藝術本身,所創造出來的作品將變得扭曲.藝術價值極度降低.藝術的商品化會讓藝術家們為了利益,變得越來越浮躁,繼而影響藝術本身的質量。米蓋朗其羅曾長期為羅馬教皇朱理葉二世服務,但是,他反抗教皇的態度是連法蘭西國王也不敢採取的。當他創作西斯廷天頂組畫時,他根本不讓僱主教皇插手,甚至在長達數年的創作過程中不讓教皇參觀,真正獨立創造了這個「令世界驚喜」的人間繪畫奇跡。當金錢變成藝術創作的目的.越來越多粗製濫造的作品充斥人們的生活.我們都知道四大名著,知道詩聖杜甫,但現在我們擁有什麼可以與其相媲美,拿博客王子韓寒的<<長安亂>>還是我們梨花教教主趙麗華的"梨花體"?諸如商業大潮把油畫推向市場。市場的需求,使油畫創作一度出現令人擔心的媚俗傾向,出現了不少迎合市場、帶有廉價趣味的作品。一些油畫家身上存在浮躁情緒,不能正確處理藝術與市場的關系,為了打入市場不得不降格以求。庸俗廉價的假古典寫實和滿足於浮光掠影的描繪風情的作品一度充斥市場。縱觀那看似熱鬧的拍賣市場,那些出價最高,關注度最高恰恰還是那些古代藝術作品,這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那些用心創作,要將最好的作品展現給世人為目的藝術強於速成的快餐作品,, 曹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成就紅樓經典..現今低俗的港台綜藝節目.越來越多的占據孩子們的心靈.而對一些真正的藝術作品,藝術家卻是知之甚少,如果藝術一味的商業化,低俗的東西佔據原本屬於高雅藝術品的主流位置.,長此以往, 我們真正的藝術必將舉步為艱,發展遲緩,甚至走向在衰退.通過商品化而發展起來的是藝術市場,而不是藝術。藝術市場里全是化肥催熟的紅草莓,大大的,紅紅的,可是沒味兒。商品化就是化肥!很簡單。商品化淘汰了缺乏買主的藝術品,扼殺了大批創作途徑,長此以往,藝術就要墮落!因為藝術家墮落了!很難想像一個偉大的藝術家能從市場里走向成熟。從前的藝術大師沒有走向市場,卻走向了藝術殿堂的顛峰。現在的某些藝術創作者向市場,結果始終跳不出「看不見的手」。藝術在墮落! 今後永遠不會有一個能與米開、羅丹比肩的雕塑家出現,也永遠不會有一個人畫油畫超過達芬奇和拉非爾。正如中國的書法、詩詞的衰落一樣。書法的衰微自晚唐,詩在唐代已被作盡(這不是我說的,是魯迅)。在下斗膽斷言,毛澤東是最後一位書法大家和大詞人。舊體詩和古典書法均在清代 迴光返照,現在已經一死一衰。 古典藝術已經消亡了,商品化是大方向,市場經濟的大潮必將淹沒藝術殿堂最後的一方凈土(是哪兒我也不知道)。改版藝術應運而生,這是歷史的必然,又何必口 口聲聲、惺惺作態,振振有辭地說什麼「利大於弊」喲! 藝術是渴望,藝術是好奇,藝術是激情,藝術是夢想,讓我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譜出美妙的音符,當我們不在年輕的時候,我們會說這是我們年輕時走過的地方。所以說,我們對待藝術要抱以「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的豁達和豪情,要抱以「一葉浮萍飄大海,人生何處不相逢」的灑脫和浪漫。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里,我們無法阻止藝術被商品化的必然趨勢,但同時在我們正值青春的年華里,在我們滿懷著理想和壯志的季節里,請你,請你們,為我,為我們,為當代的大學生留下一片藝術的心靈凈土!
㈣ 簡述藝術的商業性
藝術的商業性這取決於你對娛樂的定義。學習也是一種娛樂。我認為紀錄片不是起到娛樂的作用,更多的是對世界的思考和了解,這不是游戲,真人秀,它是很不一樣的。最有趣最震撼的故事一定是真實的故事。商業性很強的作品不是我所喜歡的類型,但是紀錄片也需要多樣性。但是對於我個人來說,我如何定義紀錄片,我會更傾向於藝術性高的作品。
紀錄片是很客觀很真實的,是人們生活的一部分,是你理解現在社會的一個途徑。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娛樂性的題材在紀錄片當中的發展會非常迅速,我認為這是非常遺憾的。那些藝術性很高很震撼的作品,不是為了出現在雜志上,不是為了娛樂大眾,而是為了呈現真實的社會。但是這種電影越來越少
㈤ 藝術產生的異化現象有哪些如題 謝謝了
一.現代工業社會藝術領域中的異化勞動 現代工業社會的勞動者形式多樣,體力勞動者,腦力勞動者以及綜合型的勞動者都在為現代工業社會生產各種形式的產品。在藝術領域中,藝術家和設計師同樣通過各種勞動形式參與這生產活動,並且同樣存在著勞動者生產的產品並不屬於自己,反而成為一種異己的東西和力量,存在於勞動者之外。藝術家和設計師的作品也可能會成為一種異己的東西不依賴於他而在他之外存在著,並成為與他相對立的獨立力量。這些產品(作品)形式多樣,與常規的產品不同的是,不但包含著物質使用功能,也包含著精神層面的功能,它可以是非物質形式的,比如繪畫、音樂、舞蹈、電影、廣告等等,而介於物質與非物質雙重屬性的比如產品設計、建築設計、服裝設計等,在前期的設計階段屬於非物質生產,後期的實施階段則屬於物質生產。如建築設計的前期創意和圖紙繪制是非物質的,後期的建築施工則是物質的。 馬克思認為:文化藝術創作有兩大方向或意願,一種是出於自我願望而耗神費力,是一種天性的能動表現,即人的類本質;另一類是受僱用而產生作品,這是一種社會勞動,這種勞動既可以繁榮社會文化藝術,使資本增值,也同樣會起到負面作用。通過馬克思的勞動異化論,我們從可以藝術產品生產活動中找出同樣的現象,以藝術設計領域為例: 1. 設計師與設計作品的相互分離 理想的設計過程應該是系統的,全程的,這樣設計作品從初期創意到後期實現可以保持其完整性。但是在當前設計界存在著職能分工過於細化和管理混亂的現象,越來越多的設計師開始從整個設計過程中分離出來。一方面,從事著純創意設計的工作的設計師,由於與項目實施不可避免的脫節,從而導致責任心的下降,前期的設計工作結束後設計作品已不再屬於設計者本人,所以設計師不再願意為其傾注大量的心血。異化現象更為嚴重的是,作為不參與設計創意工作的制圖人員,設計作品和他本人沒有任何聯系,當勞動者通過合同形式出賣自己之後,勞動就不再屬於他自己。勞動者的工作不是自覺的、自由的勞動,而是帶有強制性的。勞動活動脫離勞動者本事成為外在物。勞動者在自己的勞動中並不能自由地發揮自己的體力和智力。結果工作成為一種重復的機械勞動,這一點和工廠的體力勞動工人沒有任何差別,藝術設計產品成為與他完全異己的東西存在著。 2. 設計師創作動機的偏差 大多數設計項目背後包含著巨大的利潤,而設計師所創造的價值與其本人得到的價值存在一定的非正比現象,從而產生設計行為與設計師發生異化現象,表現為無原則的設計和唯利是圖的設計,設計師失去了創意的主動性,遵從甲方的要求和喜好是為無原則,通過設計想方設法從中賺取額外的利益甚至以此目的作為設計的出發點是為唯利是圖。這時設計活動不再是自我願望,而成為了賺取利益的手段。 以上兩種現象最終也導致了設計師目的的消失(類本質與人相異化)和設計項目中甲方與乙方的相對立(階級分化即人與人相異化)。 在這種條件下,設計師的精神活動及其產物與設計師發生對立,藝術設計產品反過來控制了設計師,設計師的設計目的和行為取決於設計產品,主客體因此相互轉換了。 同樣,在繪畫領域,畫家受制於自己的作品也有發生,比如倫勃朗,在他事業發展最順利的時候,因為《巡邏隊》(後因光油氧化使畫面變黑被人們稱為《夜巡》,1642)一畫吃了官司,從此委頓不起,最終潦倒終生:二百多年後,惠斯勒因《黑色和金色的夜曲:降落的焰火》(1870)一畫受到污衊為由,狀告羅斯金,雖然最終獲勝,但從此再也賣不出畫,也是困苦不堪。 ① 二、 藝術領域中的雙向異化 現代工業社會的藝術尤其是藝術設計是不可能與經濟脫離關系的,因此,有藝術作品的生產者,便有藝術作品的消費者。基於現代工業社會所引發的強制性消費,從而產生了虛假的需求,從某種程度上講,消費者也因此成為了藝術產品的附庸。 當生產者與產品發生了一系列的異化現象的同時,消費者也與產品相應的發生了一系列的異化現象,這便是雙向異化。 1.生產者與消費者同時與產品相異化 在一定條件下,藝術家的藝術作品不再屬於自己,反而被制約。同樣,藝術品消費者也存在這樣的異化現象。鮑德里亞提出的文化符號理論可以說明這種現象,他認為:藝術品的符號價值重新考慮了一種社會關系,毋寧說它就是經濟與文化聯系的反映。其次,藝術本身的地位同樣不容忽視。當藝術品變成符號時,它直接召喚著符號價值的產生。在經濟交換中,普通商品的使用價值是構成理性交換的前提。當藝術商品的使用價值被符號價值所取代,一切以意義和身份的獲得為目的,消費社會中的透支消費、迷狂追求、時尚誘惑才能得到理解。這種迷狂狀態消除了理性,走向極端的非理性狀態,這是鮑德里亞所要指出的第一個「顛倒」。另一個「顛倒」則在於,符號價值延伸到了意識形態領域,產生了主客體關系的變化②。後者的「顛倒」就是消費者與藝術品之間的異化現象。 文藝理論家保羅巴特深刻地指出,文學、藝術與各種流行的大眾產品不過是一種文化符號和思想幻影。他在提及流行時裝時評價道:「流行時裝所創意的,是一種經過周密製做和掩飾的語義悖論體系,其唯一目的就是將其所耗資精心製做的意義加以掩飾。……流行時裝只能通過其自身來界定,因為流行時裝純粹是一種服裝而已,而時髦的服裝無非就是由流行所決定的。」③也就是說,這種狀態下的服裝已經完全獨立與人而存在,人只不過是服裝的衣服架子而已了。 同樣,鮑德里亞對於電視媒體也給與了異化的評價,他認為電視實際上是一個製造大量符號的高科技媒體,電視節目是一群不存在理性邏輯關系的光影符號的任意組合游戲。電視提供的是一種膚淺的參與形式,是沒有回應的話語,而非主體與真實世界的交流。在這種局面下,大眾在過多過濫的信息符號面前產生了孤立、無助和絕望的情緒,只能以調侃、游戲態度去面對社會、人生以至民主選舉。代表民主的公共領域就這樣被銷蝕於無形。文化從此喪失了本應有的獨立性與創造性,淪為資產階級剝奪大眾平民和中產階級的符號工具。④ 2.被動生產和強制性消費引發藝術產品的創作目的和消費目的同時異化 藝術家由於被僱用和經濟利益的不平衡等原因,導致了藝術創作行為目的偏差,從而形成了藝術創作行為本身與藝術家的相異化。另一方面,前面提到,「當藝術產品的使用價值被符號價值所取代,一切便以意義和身份的獲得為目的」。在消費文化體系中,作為商品最初意義上的使用價值退居到了較為次要的地位,人們消費商品,主要是消費其符號和意義所帶來的「交換價值」。這時經過符號化的物品的意義已經和人們的社會地位聯系在一起了,消費已經變得絕不單單是個人的行為。每一種物品的符號及其意義都變成了消費它的人們的品位、社會地位、身份等的代表和象徵了,你消費哪一類的物品,你就屬於哪個階層的人。但這種通過消費來達到的所謂「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表面的、虛假的、徒具形式和心理上自我安慰性質的,並不具有由財富、權力和聲望所帶來的真實社會地位的意義。人們這種消費的自我「拯救」,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的、滿足自己虛榮心的表面文章。④也就是說,藝術產品的消費行為並不是以滿足使用功能為主要目的,而是被迫的為了滿足所謂的「精神」功能,這種強制性的消費正是「物的異化」——藝術產品控制了人。 3.生產者和消費者在豎向等級中的異化 當藝術家同自己的藝術產品、自己的藝術創作活動以及自己的類本質相對立的時候,也必然同他人相對立。而藝術品的消費者,由於自身的消費能力不同,在被強制消費的壓迫下,也必然的與他人相對立,消費哪一類的物品,就屬於哪個階層的人,階層不同對立就從而產生。人與人相異化在藝術家和消費者各自的群體中都存在著。 總之,在高度發達的現代工業社會,藝術產品不斷的以各種新的形式出現,產品控制人的狀況也以不同的表現形式隨著社會的發展,涉及的層面和深度在不斷變化著,異化也許是無法超越的,馬克思認為:只有用暴力手段打碎整個舊世界,人類文明才能找到真正光明的前途,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物質的力量要用物質來摧毀。當然,我們都希望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參考文獻】 1. 馬克思:《1844 年經濟學哲學手稿》 ①馬鳳林:《藝術經濟學,美術作品的驗收員——美術學簡釋之四》《北方美術》2007年3期75頁 ②劉玲華:《鮑德里亞的「符號政治經濟學批判」》 《江西社會科學》2005年11期 ③《當代法國哲學導論》下卷,680-681頁。 ④趙尚:《符號消費的神話——論波德里亞的<消費社會>》
㈥ 藝術商品化的藝術商品化
藝術——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比現實有典型性」——就是藝術這種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的特性,決定了藝術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而「用形象來反映現實」——藝術的這種功能決定了藝術的價值。於是藝術這一社會意識形態成了人類精神的糧食。從行為學與心理學角度來看,人總是先去填飽肚子,接著定會去填飽頭腦與心靈,然後再去填好肚子。如此,一定的物質生活水平一般應有一定的精神文明水平相對應。當今社會人類生活早已達到豐衣足食的水平,世界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仍在不斷提高,於是對精神文化生活日益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藝術家猶如資本家擁有物質財富一樣,擁有著精神財富。非藝術家本身不但不具有這種財富,而且對精神文化的需求日重一日,那麼交換是必然的。有需有應才能形成交換,藝術家為什麼願意交換呢?因為只有交換,藝術家才能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用來填飽肚子或填好肚子或為藝術活動謀取更好的創造條件,進而創造更好的藝術。當然這交換形式不是拿大米換書畫那麼簡單。在今天,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形式,藝術必然被商品化,這是社會發展,藝術發展的結果。
㈦ 有人說藝術商品化之後的好處大於壞處,如何反駁對方你怎麼看
有人說藝術商品化之後的好處大於壞處,如何反駁對方?你怎麼看?藝術商品化,看到這個詞語我思索了良久,它讓我想起電影《讓子彈飛》中的一句話——「你是想站著,還是掙錢?」對於這句話也許有些人會浪漫的回答:「我是想站著,還把錢掙了。」浪漫的和電影一樣,我也有這種浪漫想法,所以我慶幸,藝術商業化並不是所謂的「跪著」。和平年代也沒有沒有感情的槍林彈雨。
以上便是本人的淺薄觀點,也許較為片面,希望大家可以在評論區交流討論完善自己的想法與觀點。
㈧ 藝術商品化與藝術品商品化有何不同
"藝術商品化與藝術品商品化":
藝術商品化有爭議,藝術品商品化已是不爭的事實。
藝術商品化是指藝術整個社會過程即藝術創作、藝術傳播、藝術消費的商品化。藝術創作主體的勞動也是商品,這樣會影響到藝術創作者的個人創作激情與藝術創意,會更多的考慮消費者的意願,甚至會出現創作的流行化和標准化。所以藝術創作不可以商品化。藝術商品化的爭議在於爭論對象的不同:從創作者角度講弊大於利;從商業(消費)角度講利大於弊。
藝術品商品化就是僅指藝術作品本身的商品化。正是由於藝術品成為商品,改變了藝術創作的贊助制度,形成了藝術市場,才使得藝術消費得以大眾化。
㈨ 什麼是藝術商品化
藝術商品化 藝術是勞動生產,是人類精神財富。當今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使人們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相應的對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民素質的不斷提高,使社會對藝術的需求量大大增加。藝術也只有達到商品化,才能滿足更高品位、更多形式的需求。無論從社會的發展,還是從藝術自身的發展或者從藝術的社會作用來看,藝術商品化都是必然的結果。而且從原始藝術到當代藝術中,更趨向商品化的藝術就更趨向成熟。藝術商品化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它能促使藝術的發展,也能使人類更多也更容易的實現藝術的價值。我們要正視藝術商品化可能出現,將要出現和已經出現的問題,各方面共同努力,保證藝術的商品化健康運行與藝術本身的健康發展。
藝術——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比現實有典型性」——就是藝術這種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的特性,決定了藝術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而「用形象來反映現實」——藝術的這種功能決定了藝術的價值。於是藝術這一社會意識形態成了人類精神的糧食。從行為學與心理學角度來看,人總是先去填飽肚子,接著定會去填飽頭腦與心靈,然後再去填好肚子。如此,一定的物質生活水平一般應有一定的精神文明水平相對應。當今社會人類生活早已達到豐衣足食的水平,世界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仍在不斷提高,於是對精神文化生活日益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藝術家猶如資本家擁有物質財富一樣,擁有著精神財富。非藝術家本身不但不具有這種財富,而且對精神文化的需求日重一日,那麼交換是必然的。有需有應才能形成交換,藝術家為什麼願意交換呢?因為只有交換,藝術家才能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用來填飽肚子或填好肚子或為藝術活動謀取更好的創造條件,進而創造更好的藝術。當然這交換形式不是拿大米換書畫那麼簡單。在今天,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形式,藝術必然被商品化,這是社會發展,藝術發展的結果。
一、藝術也是一種勞動生產
雖然人們知道藝術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但卻不大與其他形式的勞動相提並論。這是人們對金錢的錯誤否定,對勞動的狹義理解和對藝術的不深入思考所導致的。因為人們潛意識中的勞動是以獲取物質資料或金錢為直接目的的活動。而藝術在人們心中是神聖的,有凈化心靈的作用,自然與歷來被人認為腐蝕人心靈的金錢劃上了一道隔離線。以此來純凈藝術,崇尚藝術。
勞動——人類創造物質或精神財富的活動。勞動是人類創造生產活動的總稱,是由「創造物質或精神財富」這一過程來決定勞動與否的,而人們潛意識中的以「獲取物質資料或金錢」這一動機為准繩,難免會有不盡人意之處。藝術創造就是精神財富創造,毫無疑義的屬於勞動范疇。
「金錢,歷來被認為會腐蝕人的心靈」,只不過是被認為而已,究竟真假與否,那還不一定。金錢就是貨幣,用來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它從一般商品中脫離出來,本質上與其它商品沒什麼區別。它是商品價值的具體表現形式,使價值由抽象變得形象。「金錢是毒葯」之類的話,之所以會常常被人「創造」,不過是為了起到一定的教育意義而誇大其辭的結果。時間是寶貴的,我們今天形象的比喻「時間就是金錢」,間接說明了金錢的地位並不是那麼卑微。其實貨幣一般等價物的身份,決定了「金錢」在社會中的偉大功用。即使金錢有所謂的「毒性」,藝術與之相關聯未必會降低其價值。正如,蓮藻同出淤泥而有清濁之別,蓮可自保其清潔,與是否從淤泥中而出並無直接關系。那麼是否與金錢扯上關系,也並不影響藝術的健康發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並不等於說金錢可以決定藝術。經濟基礎是社會發展一定階段上的社會經濟制度,而金錢只不過是幾張鈔票。貨幣是衡量一切價值的「尺度」,自然可以衡量藝術品、藝術活動的價值。既然藝術與其它生產活動一樣可以用貨幣來表現其價值,其它生產活動是勞動,同樣的,藝術活動也不例外的屬於勞動。單從藝術本身來看,也不難發現藝術其實就是勞動。「藝」就是技能,具有將事物理想造型化能力的人是藝人。「術」是技藝與方法,一方面指將「藝」系統化、理論化,另一方面指有理論依據的「藝」。藝術的對象是客觀存在,藝術的過程是改造舊事物創造新形象。這就是勞動的一般形式。所以說藝術就是勞動生產是毋庸質疑的。那麼,藝術活動即是勞動,而勞動的結果藝術家不能自我享受殆盡,這似乎也決定了藝商品化的命運。
二、原始藝術不具備商品化的條件
原始藝術誕生在原始社會這樣一個生產力低下,無剩餘物質生活資料的社會環境里。生存是第一要務,精神追求是原始人類無暇顧及的,人類生活簡陋貧苦,自然災害嚴重,而且人們抗拒自然災害的力量微弱,生產力極其低下,衣不豐富,食不足滿,又加以疾病侵害,野獸攻擊,使當時人類的平均壽命不足40歲。此時人類一切活動無不與解決基本生活問題有關。
不妨從現今人們基本公認的藝術幾大起源來看清這樣一個問題。一、模仿說: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認為藝術是對自然的模仿。他說:「從蜘蛛我們學會了織布和縫補,從燕子學會了造房子……」。二、游戲說:遠古人類在獲得獵物以後,常常興奮的高吼或口念「賀詞」,並拌以歡快的神情與肢體動作,以示慶賀,逐漸形成詩樂舞為一體的藝術雛形。三、巫術說:歐洲發現的大量史前洞穴壁畫,體現出狩獵部落的生活,往往也具有某種神秘的巫術目的。洞穴壁畫往往畫在黑暗洞穴的深部,顯然不是為了欣賞。巫術認為,狩獵之前在洞穴中畫什麼,人們就會在狩獵中獲得什麼。魯迅說:「畫在西班牙的亞勒泰米拉(Altamira)洞中的野牛,是有名的原始人遺跡,許多藝術家說,這正是『為藝術而藝術』,原始人畫著玩玩的,但是這理解未免過於『摩登』,因為原始人沒有19世紀的藝術家那麼悠閑,他畫一隻牛,是有緣故的,為的是關於野牛,或者是獵取野牛,禁咒野牛的事。」四、勞動說;個體勞動時為或為了表達興奮心情或為了排解疲乏等,常會一面勞動一面「歌唱」。集體勞動時或為了鼓舞士勁或為了協調步伐等,常會喊一些勞動號子。
不難看出,所謂的原始藝術其動機是那樣的簡單與現實,這是當時社會環境決定的。在安穩不足,飢荒有餘的生活環境里,人們不可能閑情逸致地去搞藝術。也就是說原始藝術活動並不是純粹的為藝術而藝術,而是由於人類對生存條件的美好幻想與追求,或是為了生存的更加安全與舒服,而進行的特殊生活活動。而原始人類在進行活動創造的時候,他們不會也不可能考慮其藝術價值的含量,只注重是否切身實惠。因為活動動機中充滿著美好幻想與追求,也就使活動結果有了一定藝術性。我們今天統稱具有那「一定的藝術性」的人類活動與歷史遺跡為現代意義的「藝術」,而原始人類並沒有藝術概念。
簡言之:一、藝術這一精神物質,在惡劣的人類生存環境中不可能作為生活所需用來交換;二、極其低下的生產力,決定著藝術活動量的有限;三、原始人類不把這所謂的藝術作為一種生存資本,不為換取其它生活資料為目的,而是以解決自己或自己部落內部生存條件問題為目的(比如:原始部落都有自己的巫師,一般只為本部落施行巫術。有較少部落聯盟通用巫師,這只作為邦交聯盟的手段,用來加深部落間的親和關系,不以換取物資資料為目的);四、原始人類的意識中沒有藝術的概念,如此更談不上商品化。由此,所以說原始藝術不具備商品化的條件。
三、古藝術與商品化的「距離」
古藝術是個相對性概念,就藝術成就與發展而言,它介乎於原始藝術與近現代藝術之間。而時間上,是從原始社會後期或者奴隸社會算起,還是從封建社會算起?又止於何時?時間定義上朦朧的。在這里,古藝術只能有所指的認為是相對成熟的藝術。
古藝術的發展成果,反映了社會的進步,物質生活資料的相對豐富。基本擺脫貧苦的人類,開始意識到精神的需求,尤其是宮廷貴族追求奢侈與享受。有需求必有響應。藝術為了滿足人的精神需求而被創造,同時得到發展,使藝術走上了為藝術而藝術的光明大道。然而,即使是封建社會,平民百姓的生活也不容樂觀,更何況奴隸社會,平民階層依然迫於生計而不停地忙碌著。雖然有了精神需求的意識卻沒有精神享受的物質能力。如果藝術不能帶給他們溫飽,他們也不大願意參與藝術的創造,除非有人給他們吃的穿的,「讓我活著干什麼不可以?」這也是他們不可抗拒的命運,於是很多貧民不再是貧民,而是奴隸、僕人。奴隸主或宮廷貴族為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開始培養「藝人」為己所用。
在歐洲,18世紀初,古典主義時期音樂家的地位開始從「僕人」向「自由音樂家」過渡。美術家、雕塑家又是什麼時候獲得自由的呢?在中國古代,無論是軍隊或者顯赫家族都有自己的「歌伎」,直到清朝中後期,富貴之家依然有自己的戲班等藝術主體,節慶時用以增添喜氣。
這時期的藝術是為滿足精神需求而創造生產,藝術的主導動力是為藝術而藝術;而「藝人」的創造生產活動是為了獲取生活資料,藝術的次生目的是為物質而藝術。兩者統一於藝術活動中才得以藝術的正常發展。藝人為獲取生活資料而創造藝術,不等於這時期的藝術已經作為商品進行交換了,「奴隸」與「僕人」是用人身自由、尊嚴、體力勞動來換取生活資料的。藝術能力只是人本身的一個附屬品。藝術創造數量的多少與價值的高低不與獲得的生活資料成正向比例。比如:一僕人今天唱一首歌,可能得到一個饅頭,那麼他唱兩首,可能一樣是一個饅頭。多與少都是僕人應該做的,因為他出賣的是人身自由,而不只是勞動力。很顯然,雖然形式上是藝人拿藝術換生活資料,實質上卻不是。既然實質上不是藝術的交換,那麼這部分藝術自然稱不上商品。只有當藝術家有「僕人」變成「自由藝術家」,擁有人身自由和支配自己作品與藝術行為的權利,把藝術創作作為一種資本,個體主觀意願為藝術而藝術地創作,使渴望享受藝術的人,拿錢去平等自由的換取享受,藝術才以商品的身份立足於陽光之下。如此不難看出,藝術的商品性其實反映著,藝術家為藝術而藝術的自由主觀意志及對藝術活動和藝術品的自由支配權利,和人們選擇藝術享受的自由。
清朝中後期富貴之家依然有戲班之類的藝術主體。但不等於說中國的藝術直至清朝後期仍未商品化。藝術種類不是單一的,各種藝術形式的發展不可能同步,中國書畫,西方的建築都是成熟較早的藝術,也較早的成為了商品藝術在流通。藝術的創造人群也不是單一的,有僕人藝術家,有宮廷藝術家,同時也有民間藝術家。相同的是他們都在創造藝術,不同的是民間藝術家多多少少滿足著平民百姓的精神需求,一定程度上推動藝術的商品化。總之藝術的地域性,誕生的先後,社會的需求,生產力的發展等因素,決定藝術商品化的先後、快慢之別。與其說藝術的成熟,藝術家的主觀意志與人身自由推動藝術商品化,不如說藝術商品化是成熟藝術的反映,是藝術完善的必由之路。
四、當代藝術的必要性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今社會經濟的繁榮與發展決定了藝術的繁榮與發展。繁榮的經濟滋生人們對精神文化的更高需求,繁榮的藝術帶給藝術家更加豐富的精神資本。一需一應之力致力吸引,終於藝術如黃河泛濫一般被商品化。現在一幅畫、一聯字、一首歌、一場舞、一部電影、一座建築、一篇詩文、一尊雕塑都可以成為商品,通過金錢表現其價值。而且只要有錢就可以輕易選擇擁有與享受,因為它們是商品化了的藝術。商品藝術不單指買賣藝術成品,也包括藝術活動。如:演員演電影,建築師建築等都是要獲得報酬的。
藝術商品化不僅是藝術發展的必然結果,而且現在已經成為了事實。但是藝術商品化一直是個敏感而又有爭議的話題。反對或不願接受這一事實的人認為「藝術無價,真正的藝術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藝術對人類精神文明的意義和作用,都不應該也不可能用金錢來衡量」。更擔心把藝術家、藝術品和藝術生產活動商品化後,可能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拜金主義充斥藝術血脈,用價格評斷藝術價值,為適應需求使藝術創造者背離藝術創作的初衷,為追求經濟效益精心創作高雅藝術行為逐漸被屏棄。從而導致藝術不純潔,藝術品位降低。其實這不是只有藝術成為商品才會遇到的問題,而是一種社會市場弊端,其他商品一樣會遇到「追求利益至上,重視數量輕視質量」等問題,但是其他商品也並沒有因此退出市場,反而是產品更新速度更快,功能更多,這就是商品化的積極結果。藝術也是一種勞動,也可以作為一種商品,而且正在作為商品而存在。並且沒有因為上述原因退出市場,是有一定道理的。
商品化可使藝術在競爭的環境中,不斷創新優化,健康發展。市場需求性可促進藝術創作領域的擴大;商品化可以為藝術家提供更多更好的創作資料;商品化可以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質;在流通中藝術可以取長補短;藝術也只有在流通中才能更好地被繼承和發揚;最重要的一點是,藝術商品化可使全民自由接觸藝術,完成了「藝術屬於全人類」的價值使命。而那些不敢正視藝術商品化人,所擔心的問題是阻擋不住藝術商品化這一必然發展趨勢的。任何一件商品都是價值決定價格的,金錢永遠都是價值的表現,而不是價值的判斷,一件商品總是要先知道值多少錢,然後才去標榜價格的。藝術也不見得會如擔心的那樣,因為商品化而降低品位,屏棄高雅創作。鄭板橋、齊白石公開懸持筆榜;莫扎特為了擺脫貧困,而與維也納出版商霍夫曼簽約,也並不因此降低藝術品位。因為藝術家本身除了具有豐富的情感、良好的素質、修養、責任外,更重要的是擁有自己的藝術品格;社會有能起到過濾篩選作用;競爭又有優勝劣汰的規律;群眾的眼睛又是雪亮的,這些因素也使藝術在商品化環境中正常發展,也只有真正的認識藝術商品化,才能在遇到問題時很好的解決問題。從藝術發展來看,藝術商品化是必要的。
藝術商品化並不是藝術使用形式的最高端、最優良的狀態。保證藝術商品化的健康運行,卻是使藝術走向完善的重要一步。這需要社會經濟的不斷支持,組織的正確導向,藝術家的責任創作,批評家的客觀評價,審美者的判斷識別等各方面的共同協作的結果。
㈩ 商品藝術化的利大於弊,要找「利」的事例,越多越好,網址也行,急需。
藝術商品利大於弊:
1.藝術商品話後藝術品就具備了商品價值,藝術品本身就是藝術家創作的只要流通了就具備了商品的含義(由人類生產,作為等價交換用的流通物品),讓更多的人可以了解認識它.而不是讓藝術品作為私人物品或博物館藏匿起來.
2.藝術商品化後人們可以更深入的了解他的價值,(只有真正的藝術品才具有較高的價值)刺激人們更多更深入的了解,並產生對藝術品的愛(許多事情都只是從興趣開始).
3.藝術商品化可以給更多的藝術家創造良好的環境,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去創作.
4藝術來源於生活,而藝術品作為商品流通後又回到簡單的生活中,正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可能有點用詞不當
自己換句好話做總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