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辯論題,藝術商品化是利大還是弊大反方的觀點是利,還是弊
藝術商品化弊大於利一辯: 在高速發展的社會經濟進程中,人民生活水平逐日提高,消費水平也由量變轉化為了質的提升。物質上的充足顯然已經不足以滿足我們的全部需要。於是,人們通過藝術獲得精神享受和審美愉悅。不少精明的商家便抓住了這一契機,使藝術以商品化的形式走入市場。對於現今這一現象,在聽了對方辯友的論述後,我的確了解到不少藝術商品化的利處。然而我方卻認為,藝術商品化,弊大於利。下面,就由我代表我方,從藝術商品化給藝術家、藝術價值的衡量、藝術本身的發展以及對人文精神的影響幾個方面帶來的弊端進行論述。首先我們來看今天辯題的意義。藝術是什麼?從學術的角度來說,藝術是富有創造性的方式方法,是一種通過其獨特的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通俗的理解上,藝術是人們獲得精神享受和審美愉悅,並通過它認識自然、歷史、社會,受到真善美的熏陶感染的重要媒介。所謂藝術商品化,即把藝術通過商業的形式流通進入市場的過程,是一種以商業為主要目的,來左右藝術的行為。而藝術商品化所帶來的弊端是:在藝術商品化的過程中,當金錢變成藝術創作的目的,藝術的創作者——藝術家,便有利可圖,致使越來越多粗製濫造的作品充斥人們的生活。商業大潮把藝術推向市場。有的以謀取暴利為初衷的藝術家,放棄了在藝術領域的崇高追求,不斷作出藝術含量低但商品價值高的藝術品。市場的需求,使藝術的創作一度出現令人擔心的媚俗傾向,出現了不少迎合市場、帶有廉價趣味的作品。一些藝術家身上還存在浮躁情緒,不能正確處理藝術與市場的關系,為了打入市場降格以求賣得一個好價錢。庸俗廉價的偽藝術作品一度充斥市場。這不僅使藝術變得墮落,同時也埋沒了真正追求藝術的藝術家們,扼殺了他們的才華。被物化的藝術,也就是藝術品,其藝術價值不等同於價格。藝術品在商業交易中成為商品,其價格的高低所能反映的只是其迎合時代潮流的程度和符合大眾審美的程度,並不能體現其藝術價值。用金錢來衡量藝術的價值,只能使藝術變得庸俗,失去了意義。商家將藝術作為新的投資方向。而作為藝術本身,無論其創造之初究竟為何原因,都是藝術家對自己內心世界的詮釋,用金錢來衡量是極度狹隘而且根本不能反映出大眾對藝術的欣賞程度和理解程度,甚至會誘發人們產生攀比、虛榮的不健康消費心理。那麼這就是褻瀆藝術。藝術商品化對藝術本身的發展不利,這可以與之前提到的對人文精神的影響掛起鉤來。藝術商品化導致了藝術市場的混亂,我們都知道四大名著,知道詩聖杜甫,但現在我們擁有什麼可以與其相媲美,拿博客王子韓寒的《長安亂》?還是我們梨花教教主趙麗華的《梨花體》?一個時期總是有一個大部分人都認同的審美標准,一旦推出了一個符合大眾口味的藝術形式,藝術界人士為了使自己商品化的藝術暢銷,便開始臨摹效仿,創造出同類風格的作品來,這便使藝術不能得到多元發展、不利於新興藝術的誕生,反到是有弊於藝術本身的發展,誤導藝術的創作。其次,群眾的審美原本並不高,需要通過藝術得到提升。但在藝術推廣的過程當中,藝術勢必為了能更加通俗地被大眾所理解,趨向降低其本身的價值的方向,引起藝術作品媚俗化、趨同化,甚至出現「偽藝術」。而藝術恰恰起到引導人文精神的作用,既而也是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如果藝術一味的商品化,低俗的東西佔據原本屬於高雅藝術品的主流位置。那麼如此被商品化的藝術,只能使大眾受到低俗藝術的影響,使社會走向墮落,又何談有什麼精神文明呢?反而是影響了國民的鑒賞能力吧!最後我想說,如果對方辯友認為藝術商品化能帶來經濟效益,那麼我們不否認藝術商品化對現階段的經濟有幫助。但從長遠的角度看來,勢必造成藝術的枯竭、形成以上種種弊端。那麼權衡利弊,對方辯友是選擇挽救藝術,挽救人文,還是讓藝術墮落、使其變為發展經濟的工具呢?對於任何一個社會現象,我們都不能只看見眼前小利而對將給未來帶來大弊置之不顧吧! 二辯:1. 對方辯友,藝術本是高雅的,能提高人們審美能力、認知能力和陶冶情操的,您是否贊同?贊同:不贊同:這是常識。。。2. 那好,再問,藝術商品化是否意味著給藝術明碼標價?是:直接轉5的括弧後面的不是:3. 那是什麼?省略對方回答。。。4. 不明碼標價怎麼成為商品,怎麼走入市場,怎麼和民眾進行交換?對方辯友三思啊!對方狡辯。。5. (對方辯友不願看清這樣一個事實實屬無奈啊!然而)我們要看清藝術商品化賦予了藝術一定的經濟價值,即我們所謂的價格,然而價格於藝術價值不能等同,就這點而言不知對方辯友是否認同?對方繼續狡辯。。。(若認同直接轉7)6. 唉~對方辯友啊!難道在您的心中藝術價值就是以金錢可以衡量的么?那也太低俗太狹隘了吧!對方氣憤。。。繼續狡辯。。7. 那我們回過頭看第一個問題,對方辯友,我們說藝術商品化後,為了迎合大眾,一些藝術家或商人不惜降低藝術價值與內涵,以價格來衡量其價值,這樣還能起到藝術原先的作用么?能:質疑題干。。。。。省略不能:那很好啊!藝術價值都降低了,藝術的初衷也被扭曲了,這樣的弊端難道不夠大么?我們都不希望看到有天藝術徹底消亡啊!8.我們原本打算通過藝術商品化以量變達到質變,提升藝術的價值,然而我們看到更多的是藝術商品化帶來的種種弊端啊!這是真實存在的啊!藝術沒有達到質變,反而在變質啊!對方辯友三思啊! 三辯:首先,對方辯友,您不否認藝術對人文的引導作用吧? 商人在選擇其經銷商品是是否需要考慮商品受市場歡迎的程度呢? 回歸辯題,那麼藝術商品化就會使藝術商在選擇投資品時需要考慮它受市場歡迎的程度啦? 這不就是「市場引導藝術」 么?這樣的藝術難道不會變的趨同而缺乏發展么?要知道市場只有一個,市場的整體審美取向也只有一個! ①對方回答「能」。看來對方辯友您還是明智的,您也明白藝術家會受到民眾或市場價值取向左右作出趨同的藝術,那麼,您有沒有考慮過趨同而缺乏發展是對藝術的損害,對藝術家的錯誤向導?②對方回答「不能」對方辯友您要知道藝術家會受到民眾或市場價值取向左右作出趨同的藝術,那麼,您有沒有考慮過趨同而缺乏發展是對藝術的損害,對藝術家的錯誤向導?③對方質疑我的上半句我方二辯剛才已經闡述清楚這兩者間的關系,那麼,您有沒有考慮過趨同而缺乏發展是對藝術的損害,對藝術家的錯誤向導? 對藝術家的錯誤向導豈不就導致了藝術的錯誤發展?藝術的錯誤發展豈不就引發了對民眾的錯誤向導!民眾是社會的基本,更是世界賴以發展的根本,民眾都被負面影響了,藝術商品化還不是功不抵過么? http://tieba..com/f?kz=203536118
㈡ 藝術商品化的利大於弊的辯證
藝術是個人的興趣,還是更多的出於謀生或謀利考慮,取決於藝術創作者自身對藝術作品是否需要商品化的考量,所以,藝術不可能成為藝術商品化的准則。
所以討論藝術商品化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沒有標准答案,也不需要有,也就無需要要辯證。
如果說,藝術商品化可以促進藝術的發展,我想這是一個謬誤。無論東方藝術最鼎盛的盛唐,還是西方藝術鼎盛時期的文藝復興時期,甚至於古希臘時期的藝術,都不是通過商品化達到的。
如果說,藝術商品化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我想這也是另一個想當然。先不論經濟是否一定要發展,就藝術本身對經濟的發展也是有限的。甚至於可以忽略不計。
㈢ 有人說藝術商品化之後的好處大於壞處,如何反駁對方你怎麼看
有人說藝術商品化之後的好處大於壞處,如何反駁對方?你怎麼看?藝術商品化,看到這個詞語我思索了良久,它讓我想起電影《讓子彈飛》中的一句話——「你是想站著,還是掙錢?」對於這句話也許有些人會浪漫的回答:「我是想站著,還把錢掙了。」浪漫的和電影一樣,我也有這種浪漫想法,所以我慶幸,藝術商業化並不是所謂的「跪著」。和平年代也沒有沒有感情的槍林彈雨。
以上便是本人的淺薄觀點,也許較為片面,希望大家可以在評論區交流討論完善自己的想法與觀點。
㈣ 藝術商品化的利與弊
商業化的藝術,其目的商業利益,而不再是藝術追求,為了達到商業目的,藝術就要成為符合消費者口味的產品,而不再是藝術作品,而從藝術角度來講,藝術被扭曲了,人們以為那是藝術,不!那是產品,而不是藝術品。真正的藝術本身是沒有商業目的的,她永遠存在於真正懂藝術的人的心中,談不上與誰脫離,因為他不是在為了迎合觀眾口味而創作。藝術商品化後,藝術不再是藝術,而是為商品而作的了,這對於藝術本身就不存在藝術價值了!2\藝術商品化後,人們很容易忽略藝術的真正價值,而只在乎其價錢,把藝術當作充當面子的東西.3\濫造的所謂藝術會更多,貶低了藝術的價值.4\藝術是人的心靈的有感而發,是美麗而神聖的;商品是一種由於交換的東西,是死的個體的.所以藝術商品化是弊大於利的.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的區別在於它的審美價值,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徵.當藝術家創作時.是以金錢為導向,而不是以審美價值為目的,他已經背離了藝術本身,所創造出來的作品將變得扭曲.藝術價值極度降低.藝術的商品化會讓藝術家們為了利益,變得越來越浮躁,繼而影響藝術本身的質量。米蓋朗其羅曾長期為羅馬教皇朱理葉二世服務,但是,他反抗教皇的態度是連法蘭西國王也不敢採取的。當他創作西斯廷天頂組畫時,他根本不讓僱主教皇插手,甚至在長達數年的創作過程中不讓教皇參觀,真正獨立創造了這個「令世界驚喜」的人間繪畫奇跡。當金錢變成藝術創作的目的.越來越多粗製濫造的作品充斥人們的生活.我們都知道四大名著,知道詩聖杜甫,但現在我們擁有什麼可以與其相媲美,拿博客王子韓寒的<<長安亂>>還是我們梨花教教主趙麗華的"梨花體"?諸如商業大潮把油畫推向市場。市場的需求,使油畫創作一度出現令人擔心的媚俗傾向,出現了不少迎合市場、帶有廉價趣味的作品。一些油畫家身上存在浮躁情緒,不能正確處理藝術與市場的關系,為了打入市場不得不降格以求。庸俗廉價的假古典寫實和滿足於浮光掠影的描繪風情的作品一度充斥市場。縱觀那看似熱鬧的拍賣市場,那些出價最高,關注度最高恰恰還是那些古代藝術作品,這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那些用心創作,要將最好的作品展現給世人為目的藝術強於速成的快餐作品,, 曹雪芹「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成就紅樓經典..現今低俗的港台綜藝節目.越來越多的占據孩子們的心靈.而對一些真正的藝術作品,藝術家卻是知之甚少,如果藝術一味的商業化,低俗的東西佔據原本屬於高雅藝術品的主流位置.,長此以往, 我們真正的藝術必將舉步為艱,發展遲緩,甚至走向在衰退.通過商品化而發展起來的是藝術市場,而不是藝術。藝術市場里全是化肥催熟的紅草莓,大大的,紅紅的,可是沒味兒。商品化就是化肥!很簡單。商品化淘汰了缺乏買主的藝術品,扼殺了大批創作途徑,長此以往,藝術就要墮落!因為藝術家墮落了!很難想像一個偉大的藝術家能從市場里走向成熟。從前的藝術大師沒有走向市場,卻走向了藝術殿堂的顛峰。現在的某些藝術創作者向市場,結果始終跳不出「看不見的手」。藝術在墮落! 今後永遠不會有一個能與米開、羅丹比肩的雕塑家出現,也永遠不會有一個人畫油畫超過達芬奇和拉非爾。正如中國的書法、詩詞的衰落一樣。書法的衰微自晚唐,詩在唐代已被作盡(這不是我說的,是魯迅)。在下斗膽斷言,毛澤東是最後一位書法大家和大詞人。舊體詩和古典書法均在清代 迴光返照,現在已經一死一衰。 古典藝術已經消亡了,商品化是大方向,市場經濟的大潮必將淹沒藝術殿堂最後的一方凈土(是哪兒我也不知道)。改版藝術應運而生,這是歷史的必然,又何必口 口聲聲、惺惺作態,振振有辭地說什麼「利大於弊」喲! 藝術是渴望,藝術是好奇,藝術是激情,藝術是夢想,讓我們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譜出美妙的音符,當我們不在年輕的時候,我們會說這是我們年輕時走過的地方。所以說,我們對待藝術要抱以「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的豁達和豪情,要抱以「一葉浮萍飄大海,人生何處不相逢」的灑脫和浪漫。在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里,我們無法阻止藝術被商品化的必然趨勢,但同時在我們正值青春的年華里,在我們滿懷著理想和壯志的季節里,請你,請你們,為我,為我們,為當代的大學生留下一片藝術的心靈凈土!
㈤ 藝術商業化的弊與利
就像現在的學校一樣只知道"就業率"不再是研究學問傳授知識的地方.他們只關心"就業率"對外宣傳,招更多的生,賺更多的錢,這就是商業化的學校.
藝術商業化對於藝術本身來說就是一個極大的弊端,商業化了之後藝術本身也就會因為種種商業抄作或是利益問題而被眾人忽視了其自身所具有的真正意義上的價值,從而使人們產生一種什麼藝術作品賣的最貴那麼其藝術價值也就最高的錯覺。
舉個例子,一幅作品經過商家的抄作之後,賣到了天價,此種商業手段對於抄作高手來說是輕而易舉的,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鑒別這幅畫的真正藝術價值就沒有意義了,因為人們只要知道它值多少錢就夠了。
因此我覺得藝術商業化的弊端就是它會從本質上改變藝術的真正涵義,使得很多人無法真正辨別什麼才是真正的有藝術價值的藝術品,不過個人認為藝術家也是要吃飯的,商業化對此也有它的好處。總之我認為藝術商業化的利與弊並不能說的這么絕對,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存在利弊的,只要我們都用心去做,讓真正有藝術價值的東西擁有與它相映的市場價值那麼也就不存在什麼利與弊的問題了
㈥ 辯論會:藝術商品化弊大於利一辯該怎麼說
很多人有種感覺:一提到錢,什麼都變俗了,彷彿商業就是赤裸裸的金錢至上,而藝術則成了養在深閨的純潔公主,二者水火不容。其實縱觀藝術史,商業與藝術不僅不矛盾,還常常緊密相連,西歐文藝復興的輝煌,明清小說戲劇的繁盛,都是有賴商業發展的推動。
而在今天,商業化大勢所趨,商品流通和商業運作廣泛參與社會包括藝術的各個領域,藝術與商業,藝術與生活的界限日漸模糊,那種二元對立、非此即彼的看法顯然失於偏頗。這里強調一點,我們談商業化對藝術的影響,並不意味著商業統帥了藝術,藝術附庸於商業,因為這並不是商業化的真實含義與必然後果,也不是現實中的主流。
縱觀商業化對藝術活動各環節的影響,我方確信:利大於弊。
一、 商業化為藝術創作提供了新的保證和空間。依靠商業營銷的有力運作和全球擁躉的消費需求,J·K羅琳才能安心寫作,把本來講給女兒的故事《哈利波特》講得如此長久動聽。更重要的是,商業化要求關注大眾,不斷創新,這拓寬了藝術的視野。女子十二樂坊世界巡演,將東方與西方、古典與現代完美結合,正體現了商業化開辟了藝術創作的新境界。
二、 商業化推動了藝術傳播與欣賞走向大眾。藝術欣賞是整個藝術活動的重要組成,也是藝術品實現潛在審美價值的根本途徑。而在信息爆炸的今天,藝術傳播也變得越來越重要。在舊有的等級社會里,藝術秩序為少數人主導,藝術形式與欣賞權利都高下有別,而在商業化的今天,藝術不再有貴族與民間之別,當帕瓦羅蒂的美聲、阿寶的民歌、周傑倫的說唱同時刻成CD放在架上時,我們看到商業化為社會大眾打開了藝術認知的大門,藝術也得以更好的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
三、 商業化使大眾對藝術有了話語權,從而提供了新的藝術評判機制。藝術不是藝術家的孤芳自賞,只有在與欣賞者的互動中才能前進。當商業化使藝術走出象牙塔,面對大眾的評判時,藝術價值便不再由某個人說了算,那些精華將藉助商業的翅膀飛得更高,而糟粕即使過分炒作、名噪一時,也只會曇花一現、罵名一片。當商業價值要歸結到藝術價值時,市場的調節也將促進藝術的良性發展。
綜上我方認為:商業化對藝術利大於弊
網上找的一篇、、 你改動一下就可以用噻 只要你念得順口就ok嘞、、 記住。。 一辯呢 語速要很快才出彩。。。 就可以把對方震住。。。 你的語速。。。 沒得問題噻。。。 哈哈、、
㈦ 國際大專辯論賽辯詞「藝術商品化利弊」
藝術的本質是作者通過一定的藝術表現來傳達自已的思想.
藝術商品化使思想變得一文不值,因為它現在不是追求藝術精神,而是追求金錢名譽,此時它不能再稱作藝術,而是實際的商品.
藝術商品化的好處在於傳承,因為經濟化社會,人民必須獲得收入來維持生存,而藝術商品化卻能夠讓我們的自古留下來的藝術能夠傳承下來,也就是藝術商品化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藝術本身在身份地位的改變刺激著人民去學習.
藝術商品化的好處也有傳播,商品能夠賣出,也是通過推廣後人民才認知此類商品,人民發現後才會去購買.
㈧ 商品藝術化的利大於弊,要找「利」的事例,越多越好,網址也行,急需。
藝術商品利大於弊:
1.藝術商品話後藝術品就具備了商品價值,藝術品本身就是藝術家創作的只要流通了就具備了商品的含義(由人類生產,作為等價交換用的流通物品),讓更多的人可以了解認識它.而不是讓藝術品作為私人物品或博物館藏匿起來.
2.藝術商品化後人們可以更深入的了解他的價值,(只有真正的藝術品才具有較高的價值)刺激人們更多更深入的了解,並產生對藝術品的愛(許多事情都只是從興趣開始).
3.藝術商品化可以給更多的藝術家創造良好的環境,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去創作.
4藝術來源於生活,而藝術品作為商品流通後又回到簡單的生活中,正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可能有點用詞不當
自己換句好話做總結吧).
㈨ 什麼是藝術商品化
藝術商品化 藝術是勞動生產,是人類精神財富。當今社會經濟發展迅速,使人們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相應的對精神文化的需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民素質的不斷提高,使社會對藝術的需求量大大增加。藝術也只有達到商品化,才能滿足更高品位、更多形式的需求。無論從社會的發展,還是從藝術自身的發展或者從藝術的社會作用來看,藝術商品化都是必然的結果。而且從原始藝術到當代藝術中,更趨向商品化的藝術就更趨向成熟。藝術商品化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它能促使藝術的發展,也能使人類更多也更容易的實現藝術的價值。我們要正視藝術商品化可能出現,將要出現和已經出現的問題,各方面共同努力,保證藝術的商品化健康運行與藝術本身的健康發展。
藝術——用形象來反映現實但比現實有典型性的社會意識形態。「比現實有典型性」——就是藝術這種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的特性,決定了藝術在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而「用形象來反映現實」——藝術的這種功能決定了藝術的價值。於是藝術這一社會意識形態成了人類精神的糧食。從行為學與心理學角度來看,人總是先去填飽肚子,接著定會去填飽頭腦與心靈,然後再去填好肚子。如此,一定的物質生活水平一般應有一定的精神文明水平相對應。當今社會人類生活早已達到豐衣足食的水平,世界人民群眾的物質生活水平仍在不斷提高,於是對精神文化生活日益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藝術家猶如資本家擁有物質財富一樣,擁有著精神財富。非藝術家本身不但不具有這種財富,而且對精神文化的需求日重一日,那麼交換是必然的。有需有應才能形成交換,藝術家為什麼願意交換呢?因為只有交換,藝術家才能獲得物質生活資料,用來填飽肚子或填好肚子或為藝術活動謀取更好的創造條件,進而創造更好的藝術。當然這交換形式不是拿大米換書畫那麼簡單。在今天,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換形式,藝術必然被商品化,這是社會發展,藝術發展的結果。
一、藝術也是一種勞動生產
雖然人們知道藝術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但卻不大與其他形式的勞動相提並論。這是人們對金錢的錯誤否定,對勞動的狹義理解和對藝術的不深入思考所導致的。因為人們潛意識中的勞動是以獲取物質資料或金錢為直接目的的活動。而藝術在人們心中是神聖的,有凈化心靈的作用,自然與歷來被人認為腐蝕人心靈的金錢劃上了一道隔離線。以此來純凈藝術,崇尚藝術。
勞動——人類創造物質或精神財富的活動。勞動是人類創造生產活動的總稱,是由「創造物質或精神財富」這一過程來決定勞動與否的,而人們潛意識中的以「獲取物質資料或金錢」這一動機為准繩,難免會有不盡人意之處。藝術創造就是精神財富創造,毫無疑義的屬於勞動范疇。
「金錢,歷來被認為會腐蝕人的心靈」,只不過是被認為而已,究竟真假與否,那還不一定。金錢就是貨幣,用來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它從一般商品中脫離出來,本質上與其它商品沒什麼區別。它是商品價值的具體表現形式,使價值由抽象變得形象。「金錢是毒葯」之類的話,之所以會常常被人「創造」,不過是為了起到一定的教育意義而誇大其辭的結果。時間是寶貴的,我們今天形象的比喻「時間就是金錢」,間接說明了金錢的地位並不是那麼卑微。其實貨幣一般等價物的身份,決定了「金錢」在社會中的偉大功用。即使金錢有所謂的「毒性」,藝術與之相關聯未必會降低其價值。正如,蓮藻同出淤泥而有清濁之別,蓮可自保其清潔,與是否從淤泥中而出並無直接關系。那麼是否與金錢扯上關系,也並不影響藝術的健康發展。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並不等於說金錢可以決定藝術。經濟基礎是社會發展一定階段上的社會經濟制度,而金錢只不過是幾張鈔票。貨幣是衡量一切價值的「尺度」,自然可以衡量藝術品、藝術活動的價值。既然藝術與其它生產活動一樣可以用貨幣來表現其價值,其它生產活動是勞動,同樣的,藝術活動也不例外的屬於勞動。單從藝術本身來看,也不難發現藝術其實就是勞動。「藝」就是技能,具有將事物理想造型化能力的人是藝人。「術」是技藝與方法,一方面指將「藝」系統化、理論化,另一方面指有理論依據的「藝」。藝術的對象是客觀存在,藝術的過程是改造舊事物創造新形象。這就是勞動的一般形式。所以說藝術就是勞動生產是毋庸質疑的。那麼,藝術活動即是勞動,而勞動的結果藝術家不能自我享受殆盡,這似乎也決定了藝商品化的命運。
二、原始藝術不具備商品化的條件
原始藝術誕生在原始社會這樣一個生產力低下,無剩餘物質生活資料的社會環境里。生存是第一要務,精神追求是原始人類無暇顧及的,人類生活簡陋貧苦,自然災害嚴重,而且人們抗拒自然災害的力量微弱,生產力極其低下,衣不豐富,食不足滿,又加以疾病侵害,野獸攻擊,使當時人類的平均壽命不足40歲。此時人類一切活動無不與解決基本生活問題有關。
不妨從現今人們基本公認的藝術幾大起源來看清這樣一個問題。一、模仿說:兩千多年前,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認為藝術是對自然的模仿。他說:「從蜘蛛我們學會了織布和縫補,從燕子學會了造房子……」。二、游戲說:遠古人類在獲得獵物以後,常常興奮的高吼或口念「賀詞」,並拌以歡快的神情與肢體動作,以示慶賀,逐漸形成詩樂舞為一體的藝術雛形。三、巫術說:歐洲發現的大量史前洞穴壁畫,體現出狩獵部落的生活,往往也具有某種神秘的巫術目的。洞穴壁畫往往畫在黑暗洞穴的深部,顯然不是為了欣賞。巫術認為,狩獵之前在洞穴中畫什麼,人們就會在狩獵中獲得什麼。魯迅說:「畫在西班牙的亞勒泰米拉(Altamira)洞中的野牛,是有名的原始人遺跡,許多藝術家說,這正是『為藝術而藝術』,原始人畫著玩玩的,但是這理解未免過於『摩登』,因為原始人沒有19世紀的藝術家那麼悠閑,他畫一隻牛,是有緣故的,為的是關於野牛,或者是獵取野牛,禁咒野牛的事。」四、勞動說;個體勞動時為或為了表達興奮心情或為了排解疲乏等,常會一面勞動一面「歌唱」。集體勞動時或為了鼓舞士勁或為了協調步伐等,常會喊一些勞動號子。
不難看出,所謂的原始藝術其動機是那樣的簡單與現實,這是當時社會環境決定的。在安穩不足,飢荒有餘的生活環境里,人們不可能閑情逸致地去搞藝術。也就是說原始藝術活動並不是純粹的為藝術而藝術,而是由於人類對生存條件的美好幻想與追求,或是為了生存的更加安全與舒服,而進行的特殊生活活動。而原始人類在進行活動創造的時候,他們不會也不可能考慮其藝術價值的含量,只注重是否切身實惠。因為活動動機中充滿著美好幻想與追求,也就使活動結果有了一定藝術性。我們今天統稱具有那「一定的藝術性」的人類活動與歷史遺跡為現代意義的「藝術」,而原始人類並沒有藝術概念。
簡言之:一、藝術這一精神物質,在惡劣的人類生存環境中不可能作為生活所需用來交換;二、極其低下的生產力,決定著藝術活動量的有限;三、原始人類不把這所謂的藝術作為一種生存資本,不為換取其它生活資料為目的,而是以解決自己或自己部落內部生存條件問題為目的(比如:原始部落都有自己的巫師,一般只為本部落施行巫術。有較少部落聯盟通用巫師,這只作為邦交聯盟的手段,用來加深部落間的親和關系,不以換取物資資料為目的);四、原始人類的意識中沒有藝術的概念,如此更談不上商品化。由此,所以說原始藝術不具備商品化的條件。
三、古藝術與商品化的「距離」
古藝術是個相對性概念,就藝術成就與發展而言,它介乎於原始藝術與近現代藝術之間。而時間上,是從原始社會後期或者奴隸社會算起,還是從封建社會算起?又止於何時?時間定義上朦朧的。在這里,古藝術只能有所指的認為是相對成熟的藝術。
古藝術的發展成果,反映了社會的進步,物質生活資料的相對豐富。基本擺脫貧苦的人類,開始意識到精神的需求,尤其是宮廷貴族追求奢侈與享受。有需求必有響應。藝術為了滿足人的精神需求而被創造,同時得到發展,使藝術走上了為藝術而藝術的光明大道。然而,即使是封建社會,平民百姓的生活也不容樂觀,更何況奴隸社會,平民階層依然迫於生計而不停地忙碌著。雖然有了精神需求的意識卻沒有精神享受的物質能力。如果藝術不能帶給他們溫飽,他們也不大願意參與藝術的創造,除非有人給他們吃的穿的,「讓我活著干什麼不可以?」這也是他們不可抗拒的命運,於是很多貧民不再是貧民,而是奴隸、僕人。奴隸主或宮廷貴族為了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開始培養「藝人」為己所用。
在歐洲,18世紀初,古典主義時期音樂家的地位開始從「僕人」向「自由音樂家」過渡。美術家、雕塑家又是什麼時候獲得自由的呢?在中國古代,無論是軍隊或者顯赫家族都有自己的「歌伎」,直到清朝中後期,富貴之家依然有自己的戲班等藝術主體,節慶時用以增添喜氣。
這時期的藝術是為滿足精神需求而創造生產,藝術的主導動力是為藝術而藝術;而「藝人」的創造生產活動是為了獲取生活資料,藝術的次生目的是為物質而藝術。兩者統一於藝術活動中才得以藝術的正常發展。藝人為獲取生活資料而創造藝術,不等於這時期的藝術已經作為商品進行交換了,「奴隸」與「僕人」是用人身自由、尊嚴、體力勞動來換取生活資料的。藝術能力只是人本身的一個附屬品。藝術創造數量的多少與價值的高低不與獲得的生活資料成正向比例。比如:一僕人今天唱一首歌,可能得到一個饅頭,那麼他唱兩首,可能一樣是一個饅頭。多與少都是僕人應該做的,因為他出賣的是人身自由,而不只是勞動力。很顯然,雖然形式上是藝人拿藝術換生活資料,實質上卻不是。既然實質上不是藝術的交換,那麼這部分藝術自然稱不上商品。只有當藝術家有「僕人」變成「自由藝術家」,擁有人身自由和支配自己作品與藝術行為的權利,把藝術創作作為一種資本,個體主觀意願為藝術而藝術地創作,使渴望享受藝術的人,拿錢去平等自由的換取享受,藝術才以商品的身份立足於陽光之下。如此不難看出,藝術的商品性其實反映著,藝術家為藝術而藝術的自由主觀意志及對藝術活動和藝術品的自由支配權利,和人們選擇藝術享受的自由。
清朝中後期富貴之家依然有戲班之類的藝術主體。但不等於說中國的藝術直至清朝後期仍未商品化。藝術種類不是單一的,各種藝術形式的發展不可能同步,中國書畫,西方的建築都是成熟較早的藝術,也較早的成為了商品藝術在流通。藝術的創造人群也不是單一的,有僕人藝術家,有宮廷藝術家,同時也有民間藝術家。相同的是他們都在創造藝術,不同的是民間藝術家多多少少滿足著平民百姓的精神需求,一定程度上推動藝術的商品化。總之藝術的地域性,誕生的先後,社會的需求,生產力的發展等因素,決定藝術商品化的先後、快慢之別。與其說藝術的成熟,藝術家的主觀意志與人身自由推動藝術商品化,不如說藝術商品化是成熟藝術的反映,是藝術完善的必由之路。
四、當代藝術的必要性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當今社會經濟的繁榮與發展決定了藝術的繁榮與發展。繁榮的經濟滋生人們對精神文化的更高需求,繁榮的藝術帶給藝術家更加豐富的精神資本。一需一應之力致力吸引,終於藝術如黃河泛濫一般被商品化。現在一幅畫、一聯字、一首歌、一場舞、一部電影、一座建築、一篇詩文、一尊雕塑都可以成為商品,通過金錢表現其價值。而且只要有錢就可以輕易選擇擁有與享受,因為它們是商品化了的藝術。商品藝術不單指買賣藝術成品,也包括藝術活動。如:演員演電影,建築師建築等都是要獲得報酬的。
藝術商品化不僅是藝術發展的必然結果,而且現在已經成為了事實。但是藝術商品化一直是個敏感而又有爭議的話題。反對或不願接受這一事實的人認為「藝術無價,真正的藝術家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藝術對人類精神文明的意義和作用,都不應該也不可能用金錢來衡量」。更擔心把藝術家、藝術品和藝術生產活動商品化後,可能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拜金主義充斥藝術血脈,用價格評斷藝術價值,為適應需求使藝術創造者背離藝術創作的初衷,為追求經濟效益精心創作高雅藝術行為逐漸被屏棄。從而導致藝術不純潔,藝術品位降低。其實這不是只有藝術成為商品才會遇到的問題,而是一種社會市場弊端,其他商品一樣會遇到「追求利益至上,重視數量輕視質量」等問題,但是其他商品也並沒有因此退出市場,反而是產品更新速度更快,功能更多,這就是商品化的積極結果。藝術也是一種勞動,也可以作為一種商品,而且正在作為商品而存在。並且沒有因為上述原因退出市場,是有一定道理的。
商品化可使藝術在競爭的環境中,不斷創新優化,健康發展。市場需求性可促進藝術創作領域的擴大;商品化可以為藝術家提供更多更好的創作資料;商品化可以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質;在流通中藝術可以取長補短;藝術也只有在流通中才能更好地被繼承和發揚;最重要的一點是,藝術商品化可使全民自由接觸藝術,完成了「藝術屬於全人類」的價值使命。而那些不敢正視藝術商品化人,所擔心的問題是阻擋不住藝術商品化這一必然發展趨勢的。任何一件商品都是價值決定價格的,金錢永遠都是價值的表現,而不是價值的判斷,一件商品總是要先知道值多少錢,然後才去標榜價格的。藝術也不見得會如擔心的那樣,因為商品化而降低品位,屏棄高雅創作。鄭板橋、齊白石公開懸持筆榜;莫扎特為了擺脫貧困,而與維也納出版商霍夫曼簽約,也並不因此降低藝術品位。因為藝術家本身除了具有豐富的情感、良好的素質、修養、責任外,更重要的是擁有自己的藝術品格;社會有能起到過濾篩選作用;競爭又有優勝劣汰的規律;群眾的眼睛又是雪亮的,這些因素也使藝術在商品化環境中正常發展,也只有真正的認識藝術商品化,才能在遇到問題時很好的解決問題。從藝術發展來看,藝術商品化是必要的。
藝術商品化並不是藝術使用形式的最高端、最優良的狀態。保證藝術商品化的健康運行,卻是使藝術走向完善的重要一步。這需要社會經濟的不斷支持,組織的正確導向,藝術家的責任創作,批評家的客觀評價,審美者的判斷識別等各方面的共同協作的結果。
㈩ 如何認識「藝術商品化」現象
第一,我要說明的事,藝術本身就具有商品屬性。所謂商品,就是為交換而生產的勞動產品。它具有。那麼藝術是不是商品呢?顯然是。第一,藝術是藝術家的勞動產品,偉大的藝術都是經過藝術家經過辛勤勞動所產生的。第二,這種勞動產品是為交換而生產的。你也許會有疑問,藝術家不是為了豐富人們的精神生活而創作藝術品的嗎,怎麼會是為交換而生產呢?這就要看藝術家為了什麼而創作,如果只是純粹為了自己的興趣愛好進行繪畫、寫作、雕塑,當然不能叫商品。因為這時的藝術品只具有使用價值,即具有被欣賞的價值,卻沒有價值,因為它不是為了交換而生產的具有使用價值的物品。然而,一旦當藝術家准備出賣這些藝術品時,它就具有了價值屬性,這時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兩重屬性的這件藝術品理所當然的也就成為了商品。
這么說也許太過教條,舉個簡單的例子。看過韓劇《明成皇後》的同學都知道,劇中有個謀略極深的人叫大院韋大人,他不僅從政有方,而且酷愛畫蘭花,並且花的活靈活現,很多達觀貴人都以收藏他畫的蘭花為榮耀。平時他畫了很多蘭花,但基本上是饋贈親朋好友或者純粹是為了陶冶情操,這時的蘭花雖然有欣賞的使用價值卻不是以交換為目的,不能算商品。然而,當日寇入侵之時,為了購買些許武器,他將自己畫的蘭花大量拋售到市場之上,賺得大筆白銀,這時這些畫兒已經具備了用來交換的目的,當然具有了價值屬性,成為了一件商品。 論辯天下 www.lunbian.cn
所以,藝術本身就具有商品屬性,這是無庸置疑的。
第二,藝術商品化是對藝術家權利的保障。藝術家為了滿足藝術品欣賞者的欣賞需求,投入了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花費了自己的心血。理應得到他本該具有的權利,即他所需要的酬勞。也許你會反駁我說這是對藝術這個神聖行業的玷污。誠然,《共產黨宣言》中說道:「資產階級抹去了一切向來受人敬畏的職業的靈光,把醫生、律師、教士、詩人和學者變成了它出錢招雇的僱傭勞動者。」但是,我要說,這句話確切的意義是指資本掌握了一切,改變了一切。藝術家變成了生產勞動者也就成了被剝削者,這是我們必須承認的歷史事實。馬克思曾說「資本主義生產同藝術和詩歌相敵對」。他以高屋建瓴的角度審視了資本主義這個萬惡的東西對藝術家的殘害。
打個比方,一個街頭賣唱者本來以他動人的嗓音滿足了過路人的欣賞需求,而過路人為了答謝他的勞動,給他少許的金錢,比如是10元錢作為酬勞,讓他填飽肚子。有誰能對這種交易方式抱有否定態度嗎?如果誰有,我將不得不可憐這種人,因為這種人無疑與資本家是一條路上的人。某一天,一個劇院資本家看中了賣唱人的才華,與他簽份和約,讓他為之勞動,付給他比原來多一點的錢,比如是20元作為酬勞,但是,資本家從觀眾那裡獲得的利益可能是幾百元甚至幾千元,除了他所需支付的場租、工作人員的費用,剩下的錢全部落入資本家的錢包之中。而這部分錢,毫無疑問是剩餘價值!我們既然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的大學生,對此也應該明白這部分剩餘價值是資本家赤裸裸的血腥剝削!剝削的是藝術家的血汗酬勞!所以《共產黨宣言》中的話,是針對萬惡的資本主義的,而不是被剝削的藝術家。我們偉大的共產黨最終奮斗目標是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實現共同富裕。 論辯天下 www.lunbian.cn
所以理所當然要保障藝術家的根本權利,而保障的途徑就是藝術商品化。對此,我黨很早就確定了〈版權法〉,更突顯出中國共產黨是代表廣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先進組織!
第三,藝術商品化可以鼓勵藝術家更多地奉獻自己的力量,為廣大人民創作出更多更好的藝術作品。我國曾經實行過「大鍋飯」制度,歷史證明,這是不可行的。只有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少勞少得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藝術創作既然是勞動的一種,當然適用這種規律。只有使藝術家的勞動得到與他付出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相等值的酬勞,才能刺激藝術家的積極性,從而創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