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音樂美學的研究的主要對象是什麼具體採取那些方法
關於音樂美學的研究對象。自從音樂美學取得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地位以來,人們就不斷對它的研究對象進行探討,企圖為這門學科找到某種比較確切的定義。這正如黑格爾所說:「就對象來說,每門科學一開始就要研究兩個問題:第一,這個對象是存在的;其次,這個對象究竟是什麼?」我們認真研究了國外一些著名的音樂詞典,例如德國《大赫爾德詞典》《里曼音樂網路詞典》,美國《哈佛音樂詞典》《新格羅夫音樂與音樂家大詞典》,日本《標准音樂詞典》《音樂大事典》,蘇聯《音樂網路詞典》等關於音樂美學研究對象的提法,並且結合這些年來的研究體會,對音樂美學的研究對象做出如下概括:
音樂美學是以研究音樂藝術的美學規律為宗旨的一門基礎性的理論學科。它把音樂的美學本質、價值與功能,音樂音響結構及其表現對象,即音樂的形式和內容,音樂實踐主要是音樂創作、表演和欣賞中的美學問題,音樂美學自身的發展歷史等作為研究對象。
(一)關於音樂藝術的美學本質、價值與功能
這是音樂美學所要研究的一個根本問題。它是在哲學—美學的層面上認識音樂藝術的美學本質,用哲學—美學的理論來回答音樂是什麼的問題。只有科學地回答了這個問題,才有可能進一步理解音樂美學中的其他相關理論問題,把握音樂實踐及各種音樂現象的美學意義。這個課題首先要研究的是人與音樂的關系問題。人與音樂可能在各種層面上發生不同的關系,那麼究竟什麼是人與音樂的本質關系呢?同時,在研究音樂藝術的美學本質問題時,還必須從與其他藝術的比較中,從音樂藝術的獨特存在方式中,去進一步分析與揭示音樂藝術的美學本質。關於音樂的價值和功能,是人們談論得比較多的問題。古往今來,許多哲學家、美學家、音樂家都對這個問題發表過見解,提出過主張,有些被當時的統治者所採納,成為制定官方政策的理論依據,它們有的促進了音樂藝術的發展和繁榮,然而也有的起了阻礙乃至破壞的作用。那麼,從音樂的本質來看,它究竟具有怎樣的價值和功能?這些價值和功能的表現形式以及判斷的標準是什麼?音樂的價值和功能的歷史持續性和變異性以及不同音樂體裁的價值和功能的差異性等,都是這一課題所要研究的問題。
(二)音樂音響結構及其表現對象
這一課題將進入對音樂藝術的本體研究。人們通常把這個問題歸結為音樂的形式和內容及其相互關系問題,然而,為了避免以往研究中常常在概念上兜圈子的弊病,本書選擇了一種更為簡潔的方式,從音樂的音響結構及其表現對象的角度直接切人本課題。本課題將著重研究音樂音響的基本組織形式及其美學特徵,同時還將對音樂音響結構的風格變化規律做出分析。與音樂音響相對應的是它的表現對象。本課題將研究什麼是音樂藝術特有的表現領域與表現對象?音樂音響結構何以能與它的表現對象相聯系?這種聯系的心理學依據是怎樣的?進而,本章還將對音樂的情感性對象,描繪性對象,戲劇性對象,哲理性對象,以及與此相關的音樂的多解性和不確定性問題進行分析。此外,還將論述是否存在著不表現任何其他對象而只呈現音樂自身美的問題等。
(三)關於音樂實踐中的美學問題
對於音樂的美學本質和特性的研究,還必須深入到音樂實踐的領域,對音樂創作、表演和欣賞中的美學問題進行研究。過去人們對音樂創作的研究,往往著眼於它的成果,即音樂作品,而很少對音樂作品的產生,即從創作主體的角度去進行研究。然而,只有對作曲家的創作思維及其規律,包括音樂創作的動力和源泉,想像與構思,以及主體性等問題進行研究,才能真正深人而具體地揭示音樂藝術的本質規律。對於音樂表演和欣賞活動中的美學問題的研究同樣具有重要意義。音樂表演作為二度創作,它與一度創作的關系,音樂表演創造的美學原則,音樂表演美學觀念的歷史演變,音樂表演者的培養和訓練;音樂欣賞的基本規律,它的性質、特點和不同方式,音樂欣賞能力的培養和提高等,都是音樂美學所要研究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研究,不僅具有理論的意義,而且有著實踐的意義,它將對音樂實踐的各個領域發揮重要的指導和影響作用。
(四)關於音樂美學史的研究
如前所述,音樂美學是一門具有悠久歷史的古老學問,無論是中國或外國,歷代的哲學家、美學家和音樂家們都有許多關於音樂美學問題的論述,涉及到音樂的本質、特徵、功能和審美等各個方面,積累了豐富的思想理論遺產,對這些遺產進行科學的整理和研究,是當代音樂美學工作者的一項重要任務。正如任何一門學科的建設都離不開前人已有的成果一樣,當代中國音樂美學的建設也必須是在批判地繼承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礎上來進行。因此,音樂美學史的研究,對於當代音樂美學的建設具有基礎性的意義。對於音樂美學史及其理論思想的研究越深入、越細致,當代音樂美學的建設就越有根基。
上述幾點,可以說是音樂美學研究的主要課題。當然,這些課題並沒有把音樂美學所應研究的全部問題都概括進來,實際上,音樂美學所要研究的問題是非常復雜多樣的。同時,音樂美學又是一門正在發展中的學科,它應是一個開放性的學術體系,隨著音樂藝術的不斷向前發展,必將會有一些新的問題需要納入音樂美學的研究范疇,一些長期困擾著人們的問題,將會在新的實踐與新的研究方法的啟示下,獲得不同於以往的新的認識。因此,為適應音樂美學不斷發展的需要,音樂美學研究者必須確立一種開放性的學術觀點和學術態度。人類的音樂實踐永遠不會完結,音樂美學的研究也應該永不停滯,只有隨著音樂實踐的發展,不斷發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音樂美學才會不斷煥發出新的光彩,為音樂藝術的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上面我們大體上考察了音樂美學作為一門音樂學學科出現的情況以及它的研究對象和課題。當然,這並不是說音樂美學這門學問在西方只是從19世紀後半,在中國只是從20世紀20年代以後才出現的。從音樂美學的歷史淵源來說,在中國可以追溯到公元前8世紀到公元前3世紀的春秋戰國時期,在西方則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紀到3世紀的古希臘時期。這是因為所謂音樂美學,從它最根本的意義上說,是人們在音樂實踐的基礎上對音樂藝術的思考和認識,簡單地說,就是音樂思想。然而它又不是對音樂的任何思考和認識,而主要是指對音樂的基本規律和特徵的哲學性的認識和思考。我們知道哲學是研究自然界、人類社會以及人類思維規律的科學,它既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也是觀察分析和處理各種問題的方法論。同樣,音樂美學從它的根本性質來說,也可以說是音樂哲學。它作為研究音樂藝術基本規律的學科,不僅在認識論上可以說是理論化、系統化的音樂觀,同時在方法論上也主要是運用哲學的方法,對音樂藝術的諸種現象進行理論的概括和抽象思維,尋求具有普遍意義的、規律性的認識。因此,無論從認識論或方法論的角度來看,音樂美學都是對音樂所進行的哲學性的認識和思考。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研究音樂美學的時候,就必須把歷史上人們對音樂的思考和認識,特別是人們運用哲學的方法對音樂藝術的本質、規律和功能所進行的思考和認識加以歸納和總結,探索人們對音樂這門藝術的認識經歷了一條怎樣的思想歷程,並且把它們作為建構我們自己的音樂美學體系的思想基礎。
❷ 什麼是音樂藝術
音樂藝術是憑聲波振動而存在,在時間中展現,通過人的聽覺器官而引起各種情緒反應和情感體驗的藝術。「樂由情起」,音樂也是最富有情感的藝術,托爾斯泰曾說:「我喜歡音樂勝過其它一切藝術。」黑格爾曾說:「音樂是精神,是靈魂,它直接為自身發出聲音,引起自身注意,從中感到滿足……音樂是靈魂的語言,靈魂借聲音抒發自身深邃的喜悅與悲哀,在抒發中取得慰藉,超越於自然感情之上,音樂把內心深處感情世界所特有的激動化為自我傾聽的自由自在,使心靈免於壓抑和痛苦……」
情感體驗指在音樂教學過程中,欣賞作品或演唱作品時引起的一系列情感反應。音樂是情感的藝術,是以審美為核心的藝術。好的音樂作用於人的情感,引起共鳴、激動、聯想、想像,以「隨風潛入夜,潤物細無聲」的方式,浸潤著人的心靈,使人受到某種道德情操、精神品質、意識觀念的熏陶滲透,從而達到優美崇高的思想境界。
情感體驗是音樂教學中所不容忽視的,所以我想就這一問題談以下幾點:
一、情感體驗在音樂教學中的重要性
從心理學上講,情感是人對客觀現實的一種特殊的反應形式。它是人對待外界事物的態度,是人對客觀現實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產生的體驗。從藝術價值上看,音樂是最富情感的藝術,是最容易激發和調動情感的,並能很好地體現個人的修養。從實踐教學中,情感體驗是可以獲得和培養的。因此,在音樂課中,學生可通過大量的音樂實踐得到情感的體驗、抒發,產生一定層次的認識、評價、鑒賞的能力,提高學生的音樂審美修養水平。情感體驗疏通了教師與音樂,學生與音樂,教師與學生之間多方面的渠道。情感體驗是引導式與自然流露相配合,與音樂緊密相聯,突出了學生的主體作用。產生了情感的呼應,就有了對音樂知識內容的積累,對音樂興趣的提高,從而尋找到適合於自己,並與自己性格相吻合或有差異的音樂去聆聽,感悟。音樂大門的開啟,要靠教師選擇好鑰匙。情感的調動和培養則是教學中最好的選擇。
下面摘抄一段我的學生在音樂欣賞課結束後所寫下的個人體會:
「音樂欣賞課給了我很多以前聞所未聞的音樂知識,但說實話,使我記憶猶新的並不是貝多芬、莫扎特、肖邦傳奇的音樂創作經歷和膾炙人口的名曲,而是我沉浸在每部樂曲中時那難以名狀的感覺,那似乎是一次次聖殿中的洗禮,洗去心靈上由於種種原因而產生的灰燼,洗出自然的亮色和心靈的一片凈土;又彷彿是一次次母女般的交談,那麼親切,那麼真實,你盡可以傾吐所有的煩惱和不快,你可以得到最誠懇的勸慰和開導,甚至超出你所預計的。提起音樂,我總覺得有很多心得,很多感觸,雖無法用語言准確表達,但我將永遠不變那顆——愛樂心。」
這是一名普通高中生發自內心的話語,個人的情感與音樂相融合被吸收化作一股清泉自然地流淌。可見情感體驗在音樂欣賞教學中的重要作用。用人人都具有的情感來感受體驗音樂,並通過音樂來完善學生的整體素質。
二、創設意境,以情感知
創設情境,是要根據音樂的情境、風格和具體內容創設相應的環境氣氛。加之音樂旋律的起伏變幻,迂迴曲折,動和靜、高和低、快和慢、緊和松的對比組合,展現它特有的魅力,激起了人們感情的波瀾。所以音樂教學中必須充分發揮音樂本身的美,去滋潤學生的內心世界,陶冶學生的情操。
為增強學生對音樂作品的感知能力,創設一定的意境是十分必要的。因為創設適當的環境氣氛,能讓學生受到美的感染,及產生情感上的共鳴。
如教唱歌曲《我們的田野》時,為了充分調動學生的多種感官,首先讓學生看課本上一幅描繪美麗而遼闊農村新貌的畫面說一說,以此激發他們進行想像和鍛煉他們的思維能力學習興趣。再以學生自己家鄉變化為主題讓學生講述黨的致富政策給農民帶來的巨大變化,使學生在情感上有一定的體會。
加上歌詞本身就是一首極其優美的抒情詩,它猶如一幅清新的水彩畫,把祖國的大自然描繪得引人入勝。接著再讓學生有表情的朗讀一遍歌詞,學生的學習慾望調動起來了,由此喚起了他們從小熱愛美麗的祖國,長大開發豐富寶藏的願望,在他們幼小的心靈播下了愛國主義思想的種子。通過學生的直接朗讀,聲音輕重緩急,語言的抑揚頓挫與歌曲所要表現的無邊的田野,翻滾的稻浪,翱翔的雄鷹等形象十分吻合,能起到傳情達意的效果,使作品的內在情感因素得到充分的挖掘。
在現代化教育手段中,多媒體運用也能發揮出很好的創設情境的功效。特別是在欣賞音樂形象明顯的組曲、交響音詩、音畫等音樂的教學中,可以一展身手。在欣賞《動物狂歡節》時,我採用多媒體技術營造了強烈的森林氣氛,使學生置身於蔥郁的大森林中體驗各種不同的動物形象。雖然沒有看到真實的動物,但他們能通過音樂感受到獅子的威武神氣和大象的憨態可掬。
三、分析音樂要素,引出情感共鳴
柏拉圖曾說:「音樂教育除了非常注重道德和社會目的以外,必須把美的東西作為自己的目的來探究,把人教育成美和善的。」(引自《西方哲學家、文學家、音樂家論音樂》第10頁)。音樂教育是這樣,音樂藝術自身就應是美的化身。節奏平穩、節奏緩慢、節奏鮮明、節奏富於民族特色,因此節奏是音樂的骨骼,是聲音在時間上的組織。節奏的變化使情緒有很大的差異,節奏緩慢時心情平和或沉重或壓抑,節奏鮮明則一般情緒高漲,激動。節奏的快慢也會使生理、心理產生變化,情感體驗不相一致。節奏快心跳加快,動感增強,如非洲的音樂,高度發達的節奏,快速,復雜多變,多層次,這樣的節奏代表了非洲部落成員的共同感情和意志;節奏緩慢則心平氣和、穩重,在音樂作品中多用於敘事、抒情等。在音樂欣賞教學中,讓學生做一些節奏練習,體會這些變化。
四、鼓勵創造,引起情感升華
蘇霍姆林斯基說過:「真正的教育智慧在於教師保護學生的表現力和創造能力,經常激發他體驗學習快樂的願望。」在引出了學生的情感共鳴之後,可以鼓勵學生進行藝術創新,引起情感的升華。藝術創新是學生主動參與音樂、體驗音樂。音樂的最佳方式是鼓勵學生用各種方式進行對音樂的再創造。
比如,在欣賞《獅子》之後,有學生迫不及待地要表現獅子的威武兇猛,我就讓他跟著音樂學著獅子走到學生中間,吼著嚇唬兩邊的學生,不僅使他更好地體驗音樂,更使其他的同學更好地理解了音樂。
實踐證明,情感是音樂教學的生命線,「情感教學」當然要「以情施教」,教師伴以積極的情感,達到以情促知、使音樂課成為學生真正喜愛的課,才能讓學生在音樂中得到美的享受和熏陶。
五、與時代相結合,貼近學生的實際生活獲得情感體驗。
別林斯基曾說:「不管哪一種音樂都反映一種情感,只要有情感,機械表達的可怕的單調的印象就沒有了。」情感的表現可體現在古典音樂之中,它也可在通俗,流行音樂之中。學生平日所接觸的是大量的通俗音樂。如在課堂上禁止,那就事倍功半了,課上找一點時間,機會給學生們自己,5—10分鍾,聽一些學生喜愛的流行音樂,可以放鬆他們緊張的神經,建立師生的溝通,使學生的音樂情感得到自由的發揮,課前教師要進行篩選。
如前不久的雅尼音樂,帕瓦羅蒂與流行歌手共唱《我的太陽》、《飲酒歌》等。小型的音樂欣賞會更深受學生的喜愛,不僅自娛自樂,同學之間相互影響,同學們欣賞水平和品味在不斷的提高,學生的表演,台上盡情的表現,台下真情相伴反響強烈,情感投入越多,興趣就越濃厚。學生的性格、愛好等方面有差異所以選取不同風格的音樂與之相適應,相信會在某一時刻與他們相碰撞並爆出火花。
總之,學校音樂教育應努力從學生的認識水平出發,更多的培養學生美好、高尚的情操和豐富的情感,健全的人格。利用音樂教育讓學生多感知、多想像、多體驗,多創造等。並充分運用課堂教學中師生雙方直接或間接的情感體驗,激發學生認識美、創造美的慾望,讓學生的情操受到陶冶,完成美感的實現,讓我們的情感與音樂一起翱翔!
❸ 講述音樂藝術的要素
1、音樂聲音藝術
音樂是以聲音為其表現手段的一種藝術形式,音樂意象的塑造,是以有組織的音為材料來完成的。因此,如同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一樣,音樂是聲音的藝術。這是音樂藝術的基本特徵之一。作為音樂藝術表現手段的聲音,有與自然界的其他聲音不同的一些特點。
2、音樂聽覺藝術
音樂又是一種聽覺的藝術。
心理學的定向反射和探究反射原理告訴我們,一定距離內的各種外在刺激中,聲音最能引起人們的注意,它能夠迫使人們的聽覺器官去接受聲音,這決定了聽覺藝術較之視覺藝術更能直接地作用於人們的情感,震撼人們的心靈。
音樂只能用聲音來表現,用聽覺來感受,但這並不等於說人們在創作和欣賞音樂時,大腦皮層上只有與聽覺相對應的部位是興奮的,而其他部位都處於抑制狀態之中。
實際上,音樂家不止是通過聽覺的渠道,而是用整個身心去感受和體驗、認識和表現生活的,這同其他門類的藝術家並沒有什麼區別。
不同的是在藝術構思和藝術表現的時候,音樂家是把個人的多方面的感受,通過形象思維凝聚為聽覺意象,然後用具體的音響形式表現出來。
3、音樂情感藝術
在所有的藝術形式中,音樂是最擅長於抒發情感、最能撥動人心弦的藝術形式,它藉助聲音這個媒介來真實地傳達、表現和感受審美情感。
音樂在傳達和表現情感上,優於其他藝術形式,是因為它所採用的感性材料和審美形式——聲音最合於情感的本性,最適宜表達情感。或庄嚴肅穆,或熱烈興奮,或悲痛激憤,或纏綿細膩,或如泣如訴……音樂可以更直接、更真切、更深刻地表達人的情感。
4、音樂時間藝術
雕塑、繪畫等藝術形式凝固在空間,使人一目瞭然。我們欣賞美術作品,首先看到美術作品的整體,然後,才去品味它的細節。而音樂則不同,音樂要在時間里展開、在時間里流動。
我們欣賞音樂,首先從細節開始,從局部開始,直到全曲奏(唱)完,才會給我們留下整體印象。只聽音樂作品中的個別片斷,不可能獲得完整的音樂意象。所以,音樂藝術又是一種時間藝術。
(3)音樂藝術美學講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音樂基本要素:音樂的基本要素是指構成音樂的各種元素,包括音的高低,音的長短,音的強弱和音色。由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結合,形成音樂的常用的「形式要素」,例如:曲調,節奏,和聲,以及力度,速度,調式,曲式,織體,音色等。構成音樂家的形式要素,就是音樂的表現手段。音樂的最基本要素是旋律和節奏。
1、曲調:曲調也稱旋律。高低起伏的樂音按一定的節奏有秩序地橫向組織起來,就形成曲調。曲調是音樂形式中最重要的表現手段,是音樂的本質,是音樂的決定性因素。曲調的進行方向是變幻無窮的,基本的進行方向有三種:「水平進行」、「上行」和「下行」。
相同音的進行方向稱水平進行;由低音向高音方向進行稱上行;由高音向低音方向進行稱下行。曲調的常見進行方式有:「同音反復」、「級進」和「跳進」。依音階的相鄰音進行稱為級進,三度的跳進稱小跳,四度和四度以上的跳進稱大跳。
2、節奏:音樂的節奏是指音樂運動中音的長短和強弱。音樂的節奏常被比喻為音樂的骨架。節拍是音樂中的重拍和弱拍周期性地、有規律地重復進行。我國傳統音樂稱節拍為「板眼」,「板」相當於強拍;「眼」相當於次強拍(中眼)或弱拍。
3、和聲:和聲包括「和弦」及「和聲進行」。和弦通常是由三個或三個以上的樂音按一定的法則縱向(同時)重疊而形成的音響組合。和弦的橫向組織就是和聲進行。和聲有明顯的濃、淡、厚、薄的色彩作用;還有構成分句、分樂段和終止樂曲的作用。
4、力度:音樂中音的強弱程度。
5、速度:音樂進行的快慢。
6、調式:音樂中使用的音按一定的關系連接起來,這些音以一個音為中心(主音)構成一個體系,就叫調式。如大調式、小調式、我國的五聲調式等。調式中的各音,從主音開始自低到高排列起來即構成音階。
7、曲式:音樂的橫向組織結構。
8、織體:多聲音樂作品中各聲部的組合形態。(包括縱向結合和橫向結合關系)。
9、音色:音色有人聲音色和樂器音色之分。在人聲音色中又可分童聲、女聲、男聲等。樂器音色的區別更是多種多樣。在音樂中,有時只用單一音色,有時又使用混合音色。
❹ 如何認識音樂美學的本質
音樂美學是關於音樂本質的問題,是一門以研究音樂藝術的美學規律為宗旨的基礎性的理論學科。
音樂欣賞的一般本質
一、音樂欣賞是由聽覺而實現的審美活動
音樂欣賞與音樂創作和音樂表演共同構成音樂作品的存在價值。(貝多芬的內心聽覺能力-失聰後創作第九交響曲)
二、音樂欣賞是一個積極地創造的過程。
音樂欣賞是主客體相互交融的過程。
三、音樂欣賞中感性與理性的關系。
音樂欣賞的基本性質是感性的,理性的認識只是對最終的審美體驗起到一些強化作用。
不同類型的音樂欣賞方式
一、純形式的欣賞方式
特點:欣賞者把注意力集中在樂曲的音響結構及各種形式因素上。他們對感性體驗與直觀對象之外的事物並不產生任何聯系。
較為適合無標題的純器樂作品。(現代音樂欣賞-無調式音樂)
二、形象化的欣賞方式。
特點:把不可言傳之情付諸語言,把不可見的美感付諸視覺。
柴可夫斯基-把音樂美感付諸視覺藝術《幻想2000》貝多芬《月光奏鳴曲》
三、情感化觀念化的欣賞方式
情感化的欣賞方式:聆聽一首樂曲時對這首樂曲表達的感情首先產生直接的感性體驗,這些音樂要素一經進入我們的視覺就會使我們再無暇思索的情況下立刻產生情緒上的反應。
觀念化的欣賞方式;有些人力求了解作曲家的思想觀念,深入細致的探索作曲家的思想觀念和他的某些作品間可能存在的對應關系。
在理性認知的參與下,拓展我們的感受范圍,增加理解的深度。
四、各種欣賞方式之間的聯系
不存在截然的界限
建立自然真實的審美心態對於欣賞者來說是最寶貴的;
各種方式之間存在共存互補的關系;
欣賞方式多元化的特徵正是人類音樂審美意識多樣性的直接體現。
音樂欣賞能力的培養
音樂欣賞是不受主客觀條件限制的,是能最快最大限度提高音樂素養的途徑。
一、加強感性經驗的積累
1、對於同一作品要反復的聽,特別是一些大型的音樂作品;
2、廣泛涉獵各種類型的音樂作品,不斷擴展音樂欣賞的范圍。(歌曲:卓卓瑪《美麗的草原我的家》)
二、提高全面的文化藝術修養
1、音樂理論方面的基本知識對於欣賞著來說至關重要;
2、最好學習一些音樂演奏或演唱方面的技能;
3、一個人對音樂之外的其他各種藝術形式的興趣和欣賞力、在哲學、美學等領域方面的知識水平以及其他的人生閱歷和生活體驗等諸多方面對他的音樂欣賞能力產生影響。
我們要努力汲取各種人類文化成果,不斷豐富自己,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生活體驗的深刻程度。
❺ 簡要說說西方音樂美學思想有哪些特徵
1、強調實證,重視邏輯思辨;
2、注重音樂本體研究,善於理論聯系實際;
3、由古至今,呈現出加速發展的趨勢;
4、積極拋棄傳統,不斷開拓創新;
5、崇尚理性,忽視感性。
西方音樂可以被看作整個西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整個西方文化中如文學、繪畫等姊妹學科在各自發展的同時也在不斷的相互滲透與相互影響著。同樣,在西方美學思想中閃現出來的許多哲學理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西方音樂的發展。因此,對西方音樂中的哲學理念的探究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音樂的本質、存在形式及意義所在。
(5)音樂藝術美學講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美學中研究音樂的本質、特徵、社會功能,音樂內容與形式的關系,音樂美的法則等問題的分支門類。音樂是以聲音為表現媒介的藝術形式。它通過對音樂的高低、長短、強弱的控制和對音列、音階、調式、調性的組織構成藝術的表現手段,訴諸於人的聽覺,產生情感的激發作用。它是一種動態藝術,是在時間過程中通過音樂的運動而形成的。
音樂對現實的反映不是具體的模擬,而是一種概括的比擬。音樂的語言具有極大的概括性和演繹性,人對音樂的感受需要依靠藝術的聯想,通過情感作用而與現實生活內容聯系起來。
❻ 音樂美的六個基本范疇是什麼誰能告訴我,謝謝!
優美,壯美,崇高美,歡樂美,悲劇美,喜劇美。
1、優美
優美是音樂美學中最帶普遍性的基本范疇,其特點溫柔、平和、純凈、細膩;旋律舒展流暢,節奏平穩有序;速度和力度適中均衡的結構等構成優美的基本表現特徵。
2、壯美
與優美相對應的音樂美是壯美,或者稱為雄壯美。一般美學中並沒把壯美作為一個獨立的范疇,但從音樂的角度來看,壯美是不可忽視的、普通的范疇。
中國傳統美學中所講的陰柔美與陽剛美,就和現在所講的優美與壯美有類似之處。優美以溫柔、平和、純凈、細膩為特徵,而壯美則以剛勁、果敢、勇猛、粗獷為特徵。
3、崇高美
音樂是最適於表現崇高美的藝術形態之一。音樂的崇高美總是和贊美、歌頌、崇拜、敬仰、愛慕等精神內涵密切相關,並且和祖國、英雄、正義、信念等不平凡的對象相聯系。表現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
4、歡樂美
歡樂美是音樂美學最重要的美學范疇之一。歡樂是人類最基本的一種情感形態,它是人類樂觀主義精神的正格表現。音樂的歡樂美是通過歡樂流暢的旋律、活潑跌宕的節奏、明亮的調性輕盈的和聲、速度等等手法來加以表現。
5、悲劇美
悲劇美是美學的主要范疇之一。它是在戲劇性的矛盾沖突和悲劇性的藝術表現中對美的肯定。並以深刻的藝術感染力,給人激勵和啟示引發人們深層次的審美。
音樂的悲劇美在音樂中是整個藝術悲劇美的重要、極具光彩的組合,把現實生活中的悲劇從情感體驗的角度加以集中、濃縮,以音樂所特有的表情效果,使人們在蒼涼悲憤或慷慨激昂的感受中,獲得音樂美的體驗。
6、喜劇美
喜劇美是音樂美中一個獨具特色的范疇。在綜合性的音樂體裁,特別是喜歌劇的諷刺歌曲中有與一般美學范疇中的喜劇美相類似的特點。
(6)音樂藝術美學講的是什麼擴展閱讀
音樂之美所在,主要體現在歌詞、旋律、節奏、和聲、織體與層次、聲音色彩等六個基本要素。
1、歌詞之美
歌詞被稱為音樂文學,有的本身是詩、詞,有的彷彿是詩詞,而大部分則是韻律之文詞,無論表意、抒情,盡顯文辭之美。而有的時候,並不介意「聽不懂」歌詞,比如聽外族、外文歌曲,比如曾經的全國人民聽粵語歌,此時我們聽的是音節之美。
2、旋律之美
旋律是音樂的靈魂。音樂作品中最能打動人的往往是旋律。很多鳥兒的歌唱技能遠高於人類,但鳥兒的歌唱難成曲調,就是缺乏旋律感。悅耳、動聽,但缺少靈魂(與人類共通的靈魂)。旋律正是高於人類語言、語調的心靈表達。
3、節奏之美
聲音按照一定的時間長短進行結合,就形成了節奏。節奏即音樂流動,是音樂作品構成中的時間因素,是推動音樂發展的動力。
❼ 中國歷史各個階段的音樂美學思想都有哪些內容,各有什麼特點
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
中國古代音樂美學思想的發源,可以追溯到史前時期。在古文獻中的材料說明,先民們不僅早已具有關於音樂的審美意識,而且也發生了關於音樂的起源及其功能的種種想像性思維,認為音樂起源於對自然、風、氣的模仿,音樂的功能是可以幫助人類征服自然、戰勝敵人等等。當時這些看法都是在宗教與神話的形式中出現,成為以後文明社會中音樂思想的胚胎和萌芽。 大約在西周時代(公元前11世紀),統治階級已經把制禮作樂當作國家大事來看待,並認識到音樂具有為政治服務的功能。到了奴隸社會末期,亦即在先秦諸子之前(約公元前6世紀前後),普遍流行的一種音樂美學思想,便是摻有宗教觀念的音樂多功能說,認為音樂不僅具有教化作用,而且還具有「以禮樂合天地之化,百物之產,以事鬼神,以諧萬民,以致百物」(《周禮•春官》)等多種功能。其次還發展了關於音樂特徵的「和諧說」。西周末年(公元前 8世紀)有一位名伯的史官曾提到:「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它乎它謂之和」,「和五味以調口」,「和六律以聰耳」,以及「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等等主張。這里「和」的涵義正是多樣的統一。此外,「和」還有適中、不過分的涵義。這一切在當時的思想家、 政治家如季札、 子產、晏嬰,音樂家如州鳩等人的言論中,普遍有所反映。它們已經開了儒家音樂思想的先聲。 此後,便進入了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燦爛時期——先秦諸子百家爭鳴的時期。在諸子中為首的是儒家學說的創立者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孔子在音樂美學思想方面的主要貢獻: ①主張給音樂貫注以「仁」的道德內涵,要求音樂必須具有「仁愛」(仁者愛人)的精神。 ②提出了「盡善盡美」說,第一次把音樂的審美標准提到了美、善統一的高度。 ③強調音樂作為教育手段的作用,在他的教育思想體系中,將音樂置於突出的地位(「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 ④第1次對音樂藝術的邏輯給予形象的描述:「樂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熱烈狀);從之,純如也(和諧狀),□如也(清晰狀),繹如也(不絕狀),以成。」 ⑤打破了以往音樂觀所通常具有的宗教束縛,在他的美學思想中,已不再予宗教以任何地盤(「子不語怪力亂神」)。 繼孔子之後,為儒家音樂思想真正建立起一個模式的人是戰國末期的荀子(公元前313~前238),他所寫的《樂論》是中國歷史上第一篇關於音樂美學的專論(見《荀子•樂論》)。其主要成就在於: ①以音樂的社會、政治、教育功能說與「中和」的審美標准說為中心,將禮樂思想進行了歸納、整理,使之理論化,並堅持了無神論的立場。 ②提出了以「理」(禮)節「情」說。他認為音樂的本質是人的心理活動、思想感情的表現,但人的情感如不以「禮」約束,必然導致混亂。他提出一些關於音樂的「享樂」說。其大意是:音樂本身具有娛樂作用。人的本性是「多欲」,追求對於「綦聲」、「綦色」的享樂。他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的情慾(包括追求音樂享受)的合理性,在當時歷史條件下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 在中國古代,比較充分地體現儒家音樂美學思想的著作,尚有《呂氏春秋》(戰國末年呂不韋門客所撰)與《禮記•樂記》(一說為先秦公孫尼子所撰,一說成書於漢代。這里取後一說)。從儒家音樂思想的歷史演變看,荀子《樂論》如果是其奠基性作品,《樂記》是集前人之大成的著作,《呂氏春秋》便是這二者之間的一環。 《樂記》中的最著名論點:「感於物而動,故形於聲」等(在《呂氏春秋》中已具雛形),對後來中國的整個藝術和美學(包括文、詩論)都有巨大影響。《樂記》闡述了音樂的內容與形式,以及美與善的關系問題。對孔子「盡善盡美」論予以進一步發展。《樂記》的《師乙》篇,記錄了一位名叫乙的著名樂師關於他自身藝術實踐經驗的談話。其中第一次提到了音樂與言語的關系,認為音樂是言語的繼續、加工和延伸;歌唱起源於人們充分表達思想感情的需要。 中國古代儒家的音樂美學思想——禮樂思想,演進到《禮記•樂記》,已經達到了極限。自漢代以後,雖然一直綿延不絕,但大多陳陳相因,基本停滯,罕有發展了。 在先秦時期,與儒家禮樂思想持對立觀點的思想家,主要有墨子(約公元前480~前420)、老子(生卒年代略早於孔子)和莊子(約公元前355~前275)。墨子著有《非樂》篇,他從小生產者的狹隘立場出發,認為搞音樂浪費人力、財力,妨礙生產,極力加以反對(見《墨子•非樂》)。老子、莊子的理想是回到人類的最初狀態,即「至德」之世。他們認為:在那至德之世,民性素樸,既無禮樂,也沒有君子、小人之分。等到有了禮樂,世界便產生了對立,人們也就有了爭斗心,人世間原有的純朴之美便遭到破壞。莊子的思想是反對人為,因而否定禮樂。另一方面,老子、莊子又是懂得音樂藝術規律的人。老子講「大音希聲」,又說:「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莊子講「至樂無樂」,並且把整個宇宙自然、天體運行看成是一首最完美、最和諧的無聲樂曲。莊子認為:音樂的規律與宇宙自然的規律之間是相通的、一致的。自然界本身含有音樂中所具有的許多因子,如節奏、韻律、合規律、和諧等等。所以在莊子看來:音樂也是以大自然為藍本而被創造出來的,而藍本必定勝於模本,自然美必定勝過人為美,因此無聲之樂必定高於有聲之樂。大約這就是「至樂無樂」的涵義所在。
歐洲古代至中世紀的音樂美學思想
歐洲古代音樂美學思想早在公元前 5世紀前後古希臘時代就已經有了相當的發展。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到西方近代音樂美學思想發展的最早的胚胎和萌芽。 畢達哥拉斯在探索音樂同數的關繫上、琴弦長短同其聲音高低之間的比例關繫上,有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他把數解釋為音樂的本質,強調存在一種由天體運動形成的聽不見的宇宙音樂等,卻明顯地具有客觀唯心主義甚至神秘的色彩。在古希臘奴隸制興盛時期,對音樂本質的理解佔主導地位的是模擬論。思想家們通常把音樂同其他藝術一樣看作是一種模擬,所不同的是各種藝術的模擬對象各不相同。唯物主義者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前480)、德謨克利特(約公元前460~約前370)等人通常把音樂模擬的對象理解為自然界的實在客體(如鳥鳴);而客觀唯心主義者柏拉圖(約公元前428~約前347)雖然也承認音樂模擬的對象是現實世界,但這現實世界只不過是理念世界的派生物或影子,而音樂不過是「影子的影子」。柏拉圖的貢獻在於他強調音樂的社會作用,認為音樂能對人的精神道德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 他反對把音樂看作是一種娛樂,主張把音樂作為培養其「理想國」公民的重要手段。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把音樂同人的感情生活聯系起來,他不僅指出音樂可以模擬人的各種感情狀態,而且指出音樂具有這種能力的原因在於它同人的情感一樣都是一種運動過程。他不僅承認音樂的道德教育作用,而且承認音樂的娛樂作用,認為它可以使人們在閑暇中享受精神方面的樂趣,使心靈得到凈化,產生快感。上述強調音樂的道德倫理作用的理論,後來被稱為「艾托斯學說」。 亞里士多德的學生亞里士多塞諾斯(公元前 4世紀)突破了他的前輩,將古希臘的音樂美學向前推進了一步。他反對把數理解為音樂的本質這種思辨的態度,強調音樂的感性的、聽覺的性質的重要性;他甚至把感覺和記憶看作是音樂理解的兩個組成部分。這樣,亞里士多塞諾斯便為當時音樂美學研究提出了一個新的方向,成為後來從心理角度研究音樂的先驅。艾托斯學說在奴隸社會走向衰落的時期受到了一些人的否定。這種傾向在恩皮里庫斯(公元前2世紀)和菲洛得穆斯(公元前1世紀)的著作中都有明顯的體現。他們認為音樂既不能表現人們的情感和精神品質,也根本不具有道德倫理作用,斷言艾托斯學說是一種明顯的錯誤。在恩皮里庫斯看來,音樂至多不過對人的感情生活起某種臨時的緩沖作用。以基督教思想為精神支柱的歐洲中世紀音樂美學思想從古希臘吸取了一些觀念加以歪曲和改造以適應其宗教世界觀的要求,這樣便使古希臘音樂思想中許多有價值的成果被拋棄或閹割。在早期基督教神父希波的聖奧古斯丁(354~430)的著作中可以明顯地看到這種傾向。他一方面承襲古希臘的理論,把數看作是音樂的基礎,承認音樂的感情作用和娛樂性,但同時又認為音樂應該使人們擺脫世俗的邪念,凈化人的靈魂,加深人的宗教感情。這種傾向在對音樂有更為深入研究的羅馬思想家A.M.S.波愛修的著作中也能看到。中世紀的經院神學家們認為,音樂的內容既同現實的客觀世界無關,也同思維的理念世界無關,而是同彼岸世界的上帝相聯系的。在他們看來,音樂的根源是上帝;音樂的美不過是上帝在這個對象身上打下的烙印,是上帝自身性質的體現;而音樂中所表露的情感只能是對上帝的虔誠信仰、對彼岸世界的憧憬和對塵世苦難的忍耐。這種看法成為中世紀占統治地位的音樂觀的中心內容。
❽ 中國和西方音樂美學的基本觀點
西方人在知識的追求上具有執著的特點, 當沒有創作靈感但又不得不完成作品時, 音樂自然會缺乏真情, 創作即趨於形式化。因此, 在西方音樂中, 技巧佔有很高的地位。
中國的音樂則重在隨心自由, 這是中國文化的優良特點。中國古代音樂注重感性, 樂感來了即可隨手操琴撫上一曲, 將感受表達的淋漓盡致。若樂感沒來, 也不必強迫自己。中國傳統音樂是在漫長的生活和生產勞動過程當中自然形成的, 經過數代樂人傳承至今的音樂。正是在傳統音樂美學思想的指導下, 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 中國傳統音樂形成了含蓄委婉的表達方式, 柔和委婉、細膩清淡的藝術風格。我們今天所見到的的中國傳統音樂的狀態正是因為有這樣的美學思想。
❾ 音樂美學的內容包括什麼
美學和音樂學的一種重要分支。在音樂學領域中,它是體系的音樂學中的一個領先學科。18世紀末,德國音樂理論家、作家舒巴特(Daniel Schubart,1739~91)首次提出「音樂美學」這個概念,但真正作為一門學科則是從19世紀下半葉起在歐洲逐步建立起來。音樂美學的研究對象和范圍至今尚無定論。顧名思義,這是一門研究音樂的美和審美特性及其特殊規律的學科。藝術是人類審美意識的集中表現,音樂作為一門藝術,它的美不僅體現在音結構本身,而且體現在寓於音結構中的內容,體現在音樂的內容與形式的完美結合之中。為此,要弄清音樂的美和審美的本質和規律,首先就要研究音樂與現實美的關系、音樂的內容與形式的特殊性、音樂美的結構形態等問題;其次,無論是音樂創作、表演還是欣賞,都是一系列的審美心理過程,研究它的特殊規律是近代音樂美學的核心;最後,音樂是社會的人所創造的精神產品,不是一種孤立的偶然現象,它總是與一定的時代、民族、階級的社會生活與文化背景相聯系,從而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和社會功能。從社會學角度研究音樂藝術,在音樂美學領域中具有悠久的歷史。當然,音樂是由音響構成的,是通過特定的音結構來體現內容與形式的美,因此,不少學者還從聲學、數學、生物學等角度進行研究。
同美學一樣,音樂美學是一門邊緣學科,需要不斷地吸取其他學科的一切有價值的成果。音樂美學屬於人文科學范疇,它要求運用歷史與邏輯相統一的方法研究音樂藝術。音樂美學理論來源於具體的音樂實踐,但它是從整體上把握音樂實踐的經驗,進行歸納、總結、概括而得來的成果。這些成果一旦形成理論體系,又反過來影響或指導音樂實踐,並為研究音樂問題提供理論基礎。因此,音樂美學不僅是美學和音樂學不可缺少的分支,而且是二者的結合和深化。它對音樂學領域中其他學科具有指導意義。
音樂美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的歷史並不長,但人類的音樂美學思想的產生卻可以追溯到古代。在西方,公元前6世紀,畢達哥拉斯學派就開始探索音樂與數的關系,並提到音樂的「凈化」作用;柏拉圖(Plato,前427~前347)強調音樂為政治理想服務,並將藝術模仿論建立在唯心主義的基礎上;亞里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總結了前人的貢獻,將音樂與人的感情相聯系,並且首次指出音樂所具有的運動特徵,肯定音樂的娛樂作用等。從古希臘多種多樣的音樂美學思想中可以找到以後各種觀點的胚胎和萌芽。
在中國,最早的史書中就記載了生活在公元前8~6世紀的史伯、伶州鳩、季扎和晏嬰等人素樸的音樂美學思想。其後,孔子(前551~前479)總結了春秋以前的音樂思想,強調音樂的倫理性質,提出了著名的禮樂觀。老子(約前6、5世紀)提出美醜比較存在、音聲相反相成以及「大音希聲」的理論。莊子(前369~前286)從「法天貴真」思想出發,主張音樂合乎自然和人的本性等等。顯然,當時已廣泛涉及音樂與自然、音樂與政治的關系、音樂的社會功能以及音樂的審美准則等問題。儒、道兩家音樂美學思想對後世有深遠的影響,特別是儒家影響了整個封建時代。20世紀30年代,王光祈、青主曾在音樂美學方面進行研究;60年代,在報刊上開展過有關音樂美學問題的討論。
❿ 音樂藝術是什麼
音樂藝術是用有組織的音構成的聽覺意象,來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與社會現實生活的一種藝術形式。下面就跟隨我的步伐一起來了解一下音樂藝術的相關介紹吧!
音樂是以聲音為其表現手段的一種藝術形式,音樂意象的塑造,是以有組織的音為材料來完成的。因此,如同文學是語言的藝術一樣,音樂是聲音的藝術。這是音樂藝術的基本特徵之一。作為音樂藝術表現手段的聲音,有與自然界的其他聲音不同的一些特點。
任何一部音樂作品中所發出來的聲音都是經過作曲家精心思考創作出來的,這些聲音在自然界絕對不存在。所以,音樂的聲音是非自然性的,是通過人的創造性藝術活動創造出來的音響,無論是一首簡單的歌曲,還是一部規模宏大的交響樂,都滲透著作者的創作思維。隨便塗抹的線條和色彩不是繪畫,任意堆砌的語言文字不是文學,同樣,雜亂無章的聲音也不是音樂。構成音樂意象的聲音,是一種有組織有規律的和諧的音樂,包括旋律、節奏、調式、和聲、復調、曲式等要素,總稱為音樂語言。沒有創造性的因素,任何聲音都不可能變成為音樂。
語言具有一種約定性的語義,每一句話,甚至每一個字都具有特定的涵義。這種涵義在運用該語言的社會范圍內是被公認的,是一種約定俗成;音樂的聲音卻完全不同,它僅僅限定在藝術的范圍內,只作為一種藝術交往而存在。任何音樂中的聲音,它本身絕不會有像語言那樣十分確定的含意,它們是非語義性的。
音樂既然是聲音的藝術,那麼,它只能訴諸於人們的聽覺,所以,音樂又是一種聽覺的藝術。
心理學的定向反射和探究反射原理告訴我們,一定距離內的各種外在刺激中,聲音最能引起人們的注意,它能夠迫使人們的聽覺器官去接受聲音,這決定了聽覺藝術較之視覺藝術更能直接地作用於人們的情感,震撼人們的心靈。
音樂只能用聲音來表現,用聽覺來感受,但這並不等於說人們在創作和欣賞音樂時,大腦皮層上只有與聽覺相對應的部位是興奮的,而其他部位都處於抑制狀態之中。實際上,音樂家不止是通過聽覺的渠道,而是用整個身心去感受和體驗、認識和表現生活的,這同其他門類的藝術家並沒有什麼區別。不同的是在藝術構思和藝術表現的時候,音樂家是把個人的多方面的感受,通過形象思維凝聚為聽覺意象,然後用具體的音響形式表現出來。
因此,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思想情感,不是單純的聽覺感受,而是整體的感受。同樣,人們在欣賞音樂的時候,雖然主要是通過聽覺的渠道,接受的是聽覺的刺激,但由於通感的作用,也可能引起視覺意象,產生豐富生動的聯想和想像,進而引起強烈的感情反應,體驗到音樂家在作品中表達的思想感情和意境,獲得美感,並為之感動。
在所有的藝術形式中,音樂是最擅長於抒發情感、最能撥動人心弦的藝術形式,它藉助聲音這個媒介來真實地傳達、表現和感受審美情感。音樂在傳達和表現情感上,優於其他藝術形式,是因為它所採用的感性材料和審美形式——聲音最合於情感的本性,最適宜表達情感。或庄嚴肅穆,或熱烈興奮,或悲痛激憤,或纏綿細膩,或如泣如訴……音樂可以更直接、更真切、更深刻地表達人的情感。
那麼,音樂為什麼能夠用有組織的聲音來表達人的情感呢?一種理論認為,音樂的表情性來自於音樂對人的有表情性因素的語言的模仿。人的語言用語音、聲調、語流、節奏、語速等表情手段配合語義來表情達意,而音樂的音色、音調起伏、節奏速度等表現手段能起到與語言的表情手段同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