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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藝術特色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12-31 13:54:46

Ⅰ 音樂有哪些特點(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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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具有哪些特點呢?音樂是一門古老的藝術形式,為世界八大藝術之一,音樂的分類體系非常龐大,比如:古典音樂、流行音樂、搖滾樂、金屬樂、鄉村音樂等等。



每種分類都具有其獨特的風格與特點,但歸結起來所有音樂都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音樂由旋律、節奏構成;其次,音樂均由人聲、樂器獨立或配合完成;再次,音樂具有廣泛的傳播性;最後,音樂具有娛樂性,對人的情緒有放鬆、享受、宣洩等調節作用。

Ⅱ 什麼是中國音樂藝術的特點

中國民族音樂在音高方面的特點是「聲可無定高」。

如很多民族樂器中都有吟、揉、滑等指法,使聲音產生波動,餘音裊裊,獨具韻味,這些指法是在民族樂器學習過程中的必備指法,在很大程度上,它們決定了樂曲的音色和風格。

在民族音樂中,是以板和眼的不同排列來表示不同的節拍。一般板代表強拍,眼代表弱拍,共有散板、流水板、一板一眼、一板二眼、一板三眼、加贈板的一板三眼等形式。

流水板是每拍都用板來記寫,一般是1/4的節奏。

散板為無板無眼,它是民族音樂中最有特色的一種板式,散板中的拍承繼了「拍無定值的傳統」,即強弱拍的位置並不固定,按樂曲的風格、演奏者的情緒及表達的需要而決定。

對曲調進行加花主要視樂曲的風格的樂器本身而定,要注意的是骨幹音一般不變,有時也可在句、段的結速音上進行加花,使曲調更為流暢連綿。

(2)音樂藝術特色有哪些擴展閱讀:

五音調式

首先,從音樂的構成上來說,中國音樂是以五聲調式為基礎的音樂。

所謂五聲調式,是由指宮、商、角、徵、羽這五個音組成的調式,類似於現在簡譜中的「1、2、3、5、6」。民族音樂中的六聲調式和七聲調式是在五聲調式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其次,在音樂的表現形式上,中國音樂注重音樂的橫向進行,即旋律的表現性。

與中國的書法、繪畫等藝術一樣,在藝術風格上,中國音樂講究旋律的韻味處理,強調形散神不散。傳統的中國音樂作品在旋律進行上常常以單旋律的方式進行,對和聲的運用較少。

Ⅲ 音樂藝術有哪些特點

音樂藝術既生動、鮮明,又飄渺、抽象;既無需藉助詮釋、譯述而能給人以直接的感受,又往往令人覺得深邃高遠、撲朔迷離、難以言狀。因而這種具有廣泛群眾性的藝術,又常常被人說"聽不懂",尤其是一些器樂作品。音樂何以這樣感人?它怎樣表情達意?繁復的品類樣式有哪些分辨的線索?解決這些問題,既需要感性的積累,也需要理性的把握。正是:感受到的東西不一定能夠很好地認識;只有認識了的東西才能更好地感受它。

音樂--作曲家精心譜寫的作品,經過表演家精心唱、奏而呈現在聽眾面前,並被聽眾感受到的音樂,實際上是一個特定的音響過程,一個多種要素結合一道,涵載著一定生活內容、思想感情的,活躍、流動、組織有序的音響過程,它續續揚揚,作用於人們的聽覺,引發人們種種相應的生活、情感的體驗和聯想,使人隨之步入藝術審美境地,並從中獲得某種精神享受和滿足。由這段概述引申開去,我們從四個方面對音樂的主要藝術特徵,加以簡要剖析。
一、音樂是聲音的藝術;作為音樂藝術物質材料的聲音,是一個超脫了自然原型的特殊的音響體系

這一點是音樂具有與其它藝術不同的種種特殊性的根源所在,也是音樂諸多藝術特徵生成的根源所在。音樂不同於口技,不同於戲劇、影視中的"音響效果",音樂是一種表現力極強的、獨特的藝術品種。這首先由於它賴以存在的物質材料,不是一般意義的聲音;是人在漫長的歷史實踐中,經過反反復復的選擇而留取下來的,經過多方面加工組織起來的一些特殊的聲音,它們源於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但又超脫了"自然客體"的屬性。譬如,從高低方面講:太高太低的、不易清晰聽辨和不便准確控制的聲音,都被陸續淘汰,留下來在音樂中使用的,大體上就是現在的鋼琴上所能奏出的那88個音。這88個音各有自己固定的音高;由低至高依次排列起來,成為"音列"。音列中的音根據振動頻率的倍數關系,被劃分成若干"組"。每組--即每一個"八度"之中,按高低相等的距離,分設12個半音,其中有7個音被稱為"基本音級"(如鋼琴上的白鍵音),另5個音被稱為"變化音級"(如鋼琴上的黑鍵音,7個基本音級分別命以固定的名稱--C、D、E、F、G、A、B,這就是"音名"。變化音級的名稱,按基本音級加註"升""降"來稱謂。如"升C"(#C)、"降D"(b D),"升D"(#D)、"降E"(bE)等等。

為了歌唱方便,各音還命有"唱名",這便是:"Do、Re、Mi、Fa、Sol、La、Si"。構成"音列"等等還只是音在高低方面的初步組織。音列中各個音間距離相等,每個音都有等同的意義,而這種相互等同、各自孤立的音是不能表達音樂思想、感情的。因此需要進一步組織:以某一個音為穩定音,其它若干音依不同的傾向關系與穩定音聯結成一個體系--調式。
調式種類很多,現在廣泛使用的調式有:西洋大、小調式;中國漢族五聲調式,其它民族調式等。調式體系中的音叫做"調式音級"。

調式音級除了按各自級數稱謂--二級音、三級音、四級音、五級音……--之外,還分別命有專用的名稱,如大小調式各組音分別稱為:"主音、上主音、中音、下屬音、屬音、下中音、導音"。

調式體系中的各個音級之間,已不再僅僅是單純的音高關系,同時還構成了旋律和音程的關系。在調式音級穩定與不穩定的基礎上,進而將旋律、音程在縱向與橫向方面相結合,形成多聲部--和聲、復調……以上是對音在高低方面的一些選擇和加工。同時,在長短方面進行加工,組成節奏、節拍體系;在音質、音色等方面進行選擇加工,形成"樂種"、"聲種"、"聲部"、"樂器組"等等不同意義上的各種分體系。經過這諸多方面的選擇、加工而構成的"音樂音響"總體系,其聲音的優化程度、美化程度、可操作程度;運動中的穩定與不穩定、平衡與不平衡、緊張與舒緩等內在的動力和邏輯、色彩、力度等等--一整套表現性能,不僅具備了,而且完善、強化起來。對它的掌握和運用,愈益能夠體現人的自覺的意願和要求。這樣的聲音,也只有這樣的聲音才成為了音樂藝術的物質材料。
二、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音樂藝術的展現要在一定的過程中完成

音樂藝術特別生動活躍,特別具有"動人也切""入人也深"的感染力量。為什麼?古希臘哲學家、美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曾這樣思考:為什麼音樂的表現力比色彩大如許之多?結論是--因為它是時間性的。事物在運動中存在,人在運動中生活,人對事物的感受和認識有一個過程,人的思想感情的深化、發展也在過程中實現,因此,通過聲音運動過程來展現的音樂藝術,對反映運動著的事物,表達發展、深化的思想感情,有著特殊的適應性。調轉過來,在欣賞過程中音樂的這種"特殊的適應性",便轉化為特殊的感染力。例如:欣賞一幅攝影或繪畫作品《晨曦》:廣闊的近景、遙遠的天際,金黃與緋紅的光芒塗抹著朝霞、鋪灑向大地。構圖簡潔、明快,形象活潑、爽麗。從建築物的輪廓、路面的凈潔以及道旁的花草、人物的眉宇之間,都可以看到脈脈生機、欣欣向榮。然而,這晨曦中的大地怎樣地在醒來,勃勃生機又怎樣地在涌動……要進一步真切地感受這些,則需欣賞者發揮想像力,將自己身置其境,並使畫面上的一切活躍起來去體味。可是欣賞音樂作品情況便不同了。譬如聽挪威作曲家格里格《培爾·金特》第一組曲(作品第46號)中的第一曲《朝景》:長笛在中高音區奏出一個四小節的樂句,柔和的68節拍,明亮的E大調,清瀅流動的旋律線……明徹的音色、委婉的曲調,在木管組長音的襯托之下,顯得格外甘美,令人心曠神怡。接著,這一旋律由雙簧管降低8度在中音區奏出,襯景長音改由弦樂組擔任。隨後,這兩句音樂上移大三度,在#G大調上重復。經過在B大調短暫停留過渡,這一旋律又由整個弦樂組在E大調上奏響。曲調引伸,音區擴展,織體綿延,和聲、調性的轉換等等,這一切融成一體,注入人們的心田。於是,人們感受到的不是一個靜止的"朝霞滿天"的畫面,而是個有變化的過程,"光線"在變,"色彩"在變,"溫度"在變,由太陽"吐露微明"到"噴薄欲出"到"冉冉升起",勃勃生機也由萌動、積蘊到習習涌動……這些感受獲得於一個過程,這一過程也正是音樂展現的過程,二者同步。
音樂藝術有一種引人"介入其中"的力量。這是因為音樂的律動和起伏,會自然誘發人體運動機制產生變化、與之相應。一支隊伍集合起來出發行進,沒有人喊"一二一",眾人的腳步自然走不齊。倘若此時,有一支軍樂曲奏響,它節奏鮮明、雄壯有力:過一會兒請看,人們的腳步隨著這樂曲的進行,已經整齊劃一。人們都有這樣的體驗:在聆聽音樂的過程中,不僅注意力集中於它,而且肌肉、肢體、喉嚨、牙關以至循環系統、呼吸系統都會隨著它而張弛。身體運動機制的活動、變化,又直接作用於情緒使之興奮、波動。所以,沒有任何一種藝術能夠像音樂這樣:可以在一個短暫的時間內,使眾多的人按照同一意向感奮起來,而且可以達到那樣強烈的程度。正因如此,任何一個國家、一個軍隊,都要搞軍樂、軍歌、進行曲和其它能夠統一步調、鼓舞士氣的音樂。近幾年,我國社會音樂生活中突出的問題之一便是品類失衡。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反映人民奮發進取、建設"四化"的內容,明快嘹亮、催人振奮、鼓壯威風的音樂作品和表演。這是群眾的呼喚,人民的呼喚,也是時代的呼喚。

三、音樂是表現的藝術;所謂"音樂形象"是形成於頭腦中的形象,是感情化、性格化的形象

表現藝術是相對於再現藝術而言的。這兩類藝術都反映生活、表達思想感情,不同的是:再現藝術反映生活要模仿、復現客觀生活的形態,創造"看得見摸得著"的藝術形象,通過具體的形象來達意抒情。表現藝術則是將來源於客觀生活的思想感情,直接地披露出來。音樂是典型的表現藝術。音樂的音響是感情的直接載體。涵載著感情內容的音樂,給人的感受是直接的,或者也可以稱為是"直觀的"。人們在從音樂音響中直接獲得相應感受的同時,會生發種種想像,這想像可能浮現為具體的"畫面"、"圖景"、"情境"……生動、活躍的想像,反過來可以強化自己的音樂感受,但音樂自身卻沒有也不可能提供任何實實在在的可視的形象。例如,欣賞偉大的波蘭作曲家肖邦的鋼琴作品《C小調練習曲》(作品第10號之12)時,你可以聽到:八小節強烈、激憤的引子過後,左手奏出急速上下奔騰、持續不斷的音流,有如狂風咆哮;右手奏出帶有附點節奏、急促有力的旋律,傳遞著激越奔放的情緒,氣勢恢弘。隨著音樂發展,情緒愈加高漲,一瀉千里,強勁的藝術感染力撼動著人們的心弦。如果,聆聽這音樂的聽眾,對作曲家肖邦崇高的愛國主義品格、熾熱的民族情感有所了解,又知道這首樂曲寫於1831年波蘭起義失敗之後,那麼他的欣賞活動會更加主動積極,進而捕捉到更多的東西,碰擊出更多的"火花"。當然,對作品中藝術主人公的英雄性格,痛苦、不安、憤怒、激昂,對其為祖國的悲劇而感發的慷慨的斗爭精神,也會有更加深切的感受。然而,不論聽眾欣賞過程怎樣積極,藝術主人公卻不因此而真的呈現在舞台上。演奏這一樂曲的鋼琴家也不是英雄"角色"的扮演者,他只在演奏,把作者的、作品中的情感,化為自己的情感,直接、傾心地表現給聽眾。

四、音樂是再創造的藝術;音樂的表現有穩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繹性的一面

歌譜、樂譜是記載音樂的符號。把用符號記載的音樂變為實際音響的音樂,需要通過演唱、演奏,這唱、奏表演即被稱之為"二度創作"。二度創作可以無數次地進行,而每次唱、奏,無論對於譜面的原作來講,還是對於前次的表演來說,都不是"復述"或"重播",而是對作品的一種再創造。再創造是積極的,包含著演奏、演唱者對作品的再理解;對作者藝術表現意圖的再領會和技術、藝術上的再處理、再發揮。因此,音樂表演被看作是"對作品的解釋"、"對作品的表現";也因此優秀的演唱、演奏者被稱為"表演藝術家"。

藝術貴在獨創,二度創作同樣貴在有獨到的處理。同是貝多芬《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第61號),海菲茲和大衛·奧依斯特拉赫兩位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的演奏,在音色、力度和若干細部的處理上,有很大差別,反映著兩位演奏家對作品表現的不同,演奏風格的不同。不論是更加酣暢明麗(前者),或是更加濃郁深情(後者),都使人獲得很高的藝術享受和滿足。因而,人們絕不緣於他們演奏的各有不同而取此舍彼或厚彼薄此,相反人們會把它們視為同樣珍貴的兩種版本、兩種範例。

樂隊演奏也是這樣,同是德沃夏克的《e小調第九交響曲》("新世界",作品第95號)由托斯卡尼尼指揮演奏的,與卡拉揚指揮演奏的,與小澤征爾或李德倫指揮演奏的,各有藝術表現上的明顯差異,各有獨到的意趣和價值。於是人們可以發現一種現象:美術鑒賞家、收藏家以持有原作、原件為顯貴,而不以握有多種臨摹品為榮;相反,音樂鑒賞家、收藏家則以藏有諸多名樂隊、名指揮、名演奏演唱家的音響品為富有。其原因就在於臨摹是復制;而後者,作品雖是一個,但每人、每次的表演都是一種再創造;各有獨到之處的(音響)版本,都別有自己的藝術價值。從音樂這一特點的角度來看,廣泛流傳下來的音樂作品,大都已不是或者根本就不曾是嚴格意義上的"原件""原版"。

音樂藝術得以在人們不斷進行二度創作的過程中,不斷有新的智慧、才華、創造性注入其間,因而具有永不凋謝的生機。音樂藝術之所以特別鮮活,也得益於它流傳在不斷的再創造、再豐富的基礎之上、過程之中

以上所述是音樂藝術的四個基本特徵。沿此線索,深入進去、體味開來,可以領會到音樂與姊妹藝術之間是怎樣相互通聯、又怎樣相互區別的。音樂所特有的表現手段、技法、規則、方式等等,也無不根植於此。

Ⅳ 針對音樂的藝術特徵,你是怎樣理解的

音樂的藝術特徵可以從四個方面去理解。一、音樂首先是聲音的藝術。通過音符的組合形成優美的旋律,形成動聽的聲音。二、音樂具有聽覺藝術,通過樂器的演奏和歌者的吟唱,抒發人的情感,給人以聽覺上的享受。三、音樂是表達情感的藝術,通過音符組成的樂曲或歌曲表達生活中的喜怒哀樂和大自然的美好景色。四、音樂還是一門時間藝術。聽音樂或歌曲是一個過程,從聽音符開始再到整段樂曲或一首歌曲,都包含著時間的流動,伴隨聽音樂的時間流動,才能從一首完整的音樂中體會到它所表現出的情感內容。

Ⅳ 藝術歌曲的特點有哪些

藝術歌曲的特點有哪些?我就說下中國藝術歌曲特點,中國藝術歌曲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不僅借鑒了德國藝術歌曲的特點,而且將中國詩歌文學、中國民歌與歐洲傳統技法、中國傳統音樂技法,現代創作技法與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豐富多彩的具有中國民族特色和風格的藝術歌曲.懂了嗎,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Ⅵ 音樂的藝術特徵

音樂藝術既生動、鮮明,又飄渺、抽象;既無需藉助詮釋、譯述而能給人以直接的感受,又往往令人覺得深邃高遠、撲朔迷離、難以言狀。因而這種具有廣泛群眾性的藝術,又常常被人說"聽不懂",尤其是一些器樂作品。音樂何以這樣感人?它怎樣表情達意?繁復的品類樣式有哪些分辨的線索?解決這些問題,既需要感性的積累,也需要理性的把握。正是:感受到的東西不一定能夠很好地認識;只有認識了的東西才能更好地感受它。

音樂--作曲家精心譜寫的作品,經過表演家精心唱、奏而呈現在聽眾面前,並被聽眾感受到的音樂,實際上是一個特定的音響過程,一個多種要素結合一道,涵載著一定生活內容、思想感情的,活躍、流動、組織有序的音響過程,它續續揚揚,作用於人們的聽覺,引發人們種種相應的生活、情感的體驗和聯想,使人隨之步入藝術審美境地,並從中獲得某種精神享受和滿足。由這段概述引申開去,我們從四個方面對音樂的主要藝術特徵,加以簡要剖析。
一、音樂是聲音的藝術;作為音樂藝術物質材料的聲音,是一個超脫了自然原型的特殊的音響體系

這一點是音樂具有與其它藝術不同的種種特殊性的根源所在,也是音樂諸多藝術特徵生成的根源所在。音樂不同於口技,不同於戲劇、影視中的"音響效果",音樂是一種表現力極強的、獨特的藝術品種。這首先由於它賴以存在的物質材料,不是一般意義的聲音;是人在漫長的歷史實踐中,經過反反復復的選擇而留取下來的,經過多方面加工組織起來的一些特殊的聲音,它們源於自然界和社會生活,但又超脫了"自然客體"的屬性。譬如,從高低方面講:太高太低的、不易清晰聽辨和不便准確控制的聲音,都被陸續淘汰,留下來在音樂中使用的,大體上就是現在的鋼琴上所能奏出的那88個音。這88個音各有自己固定的音高;由低至高依次排列起來,成為"音列"。音列中的音根據振動頻率的倍數關系,被劃分成若干"組"。每組--即每一個"八度"之中,按高低相等的距離,分設12個半音,其中有7個音被稱為"基本音級"(如鋼琴上的白鍵音),另5個音被稱為"變化音級"(如鋼琴上的黑鍵音,7個基本音級分別命以固定的名稱--C、D、E、F、G、A、B,這就是"音名"。變化音級的名稱,按基本音級加註"升""降"來稱謂。如"升C"(#C)、"降D"(b D),"升D"(#D)、"降E"(bE)等等。

為了歌唱方便,各音還命有"唱名",這便是:"Do、Re、Mi、Fa、Sol、La、Si"。構成"音列"等等還只是音在高低方面的初步組織。音列中各個音間距離相等,每個音都有等同的意義,而這種相互等同、各自孤立的音是不能表達音樂思想、感情的。因此需要進一步組織:以某一個音為穩定音,其它若干音依不同的傾向關系與穩定音聯結成一個體系--調式。
調式種類很多,現在廣泛使用的調式有:西洋大、小調式;中國漢族五聲調式,其它民族調式等。調式體系中的音叫做"調式音級"。

調式音級除了按各自級數稱謂--二級音、三級音、四級音、五級音……--之外,還分別命有專用的名稱,如大小調式各組音分別稱為:"主音、上主音、中音、下屬音、屬音、下中音、導音"。

調式體系中的各個音級之間,已不再僅僅是單純的音高關系,同時還構成了旋律和音程的關系。在調式音級穩定與不穩定的基礎上,進而將旋律、音程在縱向與橫向方面相結合,形成多聲部--和聲、復調……以上是對音在高低方面的一些選擇和加工。同時,在長短方面進行加工,組成節奏、節拍體系;在音質、音色等方面進行選擇加工,形成"樂種"、"聲種"、"聲部"、"樂器組"等等不同意義上的各種分體系。經過這諸多方面的選擇、加工而構成的"音樂音響"總體系,其聲音的優化程度、美化程度、可操作程度;運動中的穩定與不穩定、平衡與不平衡、緊張與舒緩等內在的動力和邏輯、色彩、力度等等--一整套表現性能,不僅具備了,而且完善、強化起來。對它的掌握和運用,愈益能夠體現人的自覺的意願和要求。這樣的聲音,也只有這樣的聲音才成為了音樂藝術的物質材料。
二、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音樂藝術的展現要在一定的過程中完成

音樂藝術特別生動活躍,特別具有"動人也切""入人也深"的感染力量。為什麼?古希臘哲學家、美學家亞里士多德就曾這樣思考:為什麼音樂的表現力比色彩大如許之多?結論是--因為它是時間性的。事物在運動中存在,人在運動中生活,人對事物的感受和認識有一個過程,人的思想感情的深化、發展也在過程中實現,因此,通過聲音運動過程來展現的音樂藝術,對反映運動著的事物,表達發展、深化的思想感情,有著特殊的適應性。調轉過來,在欣賞過程中音樂的這種"特殊的適應性",便轉化為特殊的感染力。例如:欣賞一幅攝影或繪畫作品《晨曦》:廣闊的近景、遙遠的天際,金黃與緋紅的光芒塗抹著朝霞、鋪灑向大地。構圖簡潔、明快,形象活潑、爽麗。從建築物的輪廓、路面的凈潔以及道旁的花草、人物的眉宇之間,都可以看到脈脈生機、欣欣向榮。然而,這晨曦中的大地怎樣地在醒來,勃勃生機又怎樣地在涌動……要進一步真切地感受這些,則需欣賞者發揮想像力,將自己身置其境,並使畫面上的一切活躍起來去體味。可是欣賞音樂作品情況便不同了。譬如聽挪威作曲家格里格《培爾·金特》第一組曲(作品第46號)中的第一曲《朝景》:長笛在中高音區奏出一個四小節的樂句,柔和的68節拍,明亮的E大調,清瀅流動的旋律線……明徹的音色、委婉的曲調,在木管組長音的襯托之下,顯得格外甘美,令人心曠神怡。接著,這一旋律由雙簧管降低8度在中音區奏出,襯景長音改由弦樂組擔任。隨後,這兩句音樂上移大三度,在#G大調上重復。經過在B大調短暫停留過渡,這一旋律又由整個弦樂組在E大調上奏響。曲調引伸,音區擴展,織體綿延,和聲、調性的轉換等等,這一切融成一體,注入人們的心田。於是,人們感受到的不是一個靜止的"朝霞滿天"的畫面,而是個有變化的過程,"光線"在變,"色彩"在變,"溫度"在變,由太陽"吐露微明"到"噴薄欲出"到"冉冉升起",勃勃生機也由萌動、積蘊到習習涌動……這些感受獲得於一個過程,這一過程也正是音樂展現的過程,二者同步。
音樂藝術有一種引人"介入其中"的力量。這是因為音樂的律動和起伏,會自然誘發人體運動機制產生變化、與之相應。一支隊伍集合起來出發行進,沒有人喊"一二一",眾人的腳步自然走不齊。倘若此時,有一支軍樂曲奏響,它節奏鮮明、雄壯有力:過一會兒請看,人們的腳步隨著這樂曲的進行,已經整齊劃一。人們都有這樣的體驗:在聆聽音樂的過程中,不僅注意力集中於它,而且肌肉、肢體、喉嚨、牙關以至循環系統、呼吸系統都會隨著它而張弛。身體運動機制的活動、變化,又直接作用於情緒使之興奮、波動。所以,沒有任何一種藝術能夠像音樂這樣:可以在一個短暫的時間內,使眾多的人按照同一意向感奮起來,而且可以達到那樣強烈的程度。正因如此,任何一個國家、一個軍隊,都要搞軍樂、軍歌、進行曲和其它能夠統一步調、鼓舞士氣的音樂。近幾年,我國社會音樂生活中突出的問題之一便是品類失衡。希望有更多更好的反映人民奮發進取、建設"四化"的內容,明快嘹亮、催人振奮、鼓壯威風的音樂作品和表演。這是群眾的呼喚,人民的呼喚,也是時代的呼喚。

三、音樂是表現的藝術;所謂"音樂形象"是形成於頭腦中的形象,是感情化、性格化的形象

表現藝術是相對於再現藝術而言的。這兩類藝術都反映生活、表達思想感情,不同的是:再現藝術反映生活要模仿、復現客觀生活的形態,創造"看得見摸得著"的藝術形象,通過具體的形象來達意抒情。表現藝術則是將來源於客觀生活的思想感情,直接地披露出來。音樂是典型的表現藝術。音樂的音響是感情的直接載體。涵載著感情內容的音樂,給人的感受是直接的,或者也可以稱為是"直觀的"。人們在從音樂音響中直接獲得相應感受的同時,會生發種種想像,這想像可能浮現為具體的"畫面"、"圖景"、"情境"……生動、活躍的想像,反過來可以強化自己的音樂感受,但音樂自身卻沒有也不可能提供任何實實在在的可視的形象。例如,欣賞偉大的波蘭作曲家肖邦的鋼琴作品《C小調練習曲》(作品第10號之12)時,你可以聽到:八小節強烈、激憤的引子過後,左手奏出急速上下奔騰、持續不斷的音流,有如狂風咆哮;右手奏出帶有附點節奏、急促有力的旋律,傳遞著激越奔放的情緒,氣勢恢弘。隨著音樂發展,情緒愈加高漲,一瀉千里,強勁的藝術感染力撼動著人們的心弦。如果,聆聽這音樂的聽眾,對作曲家肖邦崇高的愛國主義品格、熾熱的民族情感有所了解,又知道這首樂曲寫於1831年波蘭起義失敗之後,那麼他的欣賞活動會更加主動積極,進而捕捉到更多的東西,碰擊出更多的"火花"。當然,對作品中藝術主人公的英雄性格,痛苦、不安、憤怒、激昂,對其為祖國的悲劇而感發的慷慨的斗爭精神,也會有更加深切的感受。然而,不論聽眾欣賞過程怎樣積極,藝術主人公卻不因此而真的呈現在舞台上。演奏這一樂曲的鋼琴家也不是英雄"角色"的扮演者,他只在演奏,把作者的、作品中的情感,化為自己的情感,直接、傾心地表現給聽眾。

四、音樂是再創造的藝術;音樂的表現有穩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繹性的一面

歌譜、樂譜是記載音樂的符號。把用符號記載的音樂變為實際音響的音樂,需要通過演唱、演奏,這唱、奏表演即被稱之為"二度創作"。二度創作可以無數次地進行,而每次唱、奏,無論對於譜面的原作來講,還是對於前次的表演來說,都不是"復述"或"重播",而是對作品的一種再創造。再創造是積極的,包含著演奏、演唱者對作品的再理解;對作者藝術表現意圖的再領會和技術、藝術上的再處理、再發揮。因此,音樂表演被看作是"對作品的解釋"、"對作品的表現";也因此優秀的演唱、演奏者被稱為"表演藝術家"。

藝術貴在獨創,二度創作同樣貴在有獨到的處理。同是貝多芬《D大調小提琴協奏曲》(作品第61號),海菲茲和大衛·奧依斯特拉赫兩位世界著名的小提琴家的演奏,在音色、力度和若干細部的處理上,有很大差別,反映著兩位演奏家對作品表現的不同,演奏風格的不同。不論是更加酣暢明麗(前者),或是更加濃郁深情(後者),都使人獲得很高的藝術享受和滿足。因而,人們絕不緣於他們演奏的各有不同而取此舍彼或厚彼薄此,相反人們會把它們視為同樣珍貴的兩種版本、兩種範例。

樂隊演奏也是這樣,同是德沃夏克的《e小調第九交響曲》("新世界",作品第95號)由托斯卡尼尼指揮演奏的,與卡拉揚指揮演奏的,與小澤征爾或李德倫指揮演奏的,各有藝術表現上的明顯差異,各有獨到的意趣和價值。於是人們可以發現一種現象:美術鑒賞家、收藏家以持有原作、原件為顯貴,而不以握有多種臨摹品為榮;相反,音樂鑒賞家、收藏家則以藏有諸多名樂隊、名指揮、名演奏演唱家的音響品為富有。其原因就在於臨摹是復制;而後者,作品雖是一個,但每人、每次的表演都是一種再創造;各有獨到之處的(音響)版本,都別有自己的藝術價值。從音樂這一特點的角度來看,廣泛流傳下來的音樂作品,大都已不是或者根本就不曾是嚴格意義上的"原件""原版"。

音樂藝術得以在人們不斷進行二度創作的過程中,不斷有新的智慧、才華、創造性注入其間,因而具有永不凋謝的生機。音樂藝術之所以特別鮮活,也得益於它流傳在不斷的再創造、再豐富的基礎之上、過程之中

以上所述是音樂藝術的四個基本特徵。沿此線索,深入進去、體味開來,可以領會到音樂與姊妹藝術之間是怎樣相互通聯、又怎樣相互區別的。音樂所特有的表現手段、技法、規則、方式等等,也無不根植於此。
這樣可以么?

Ⅶ 音樂藝術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藝術的主要特徵:形象性、主體性和審美性。
一、形象性
1.藝術形象是客觀與主觀的統一
2.藝術形象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
3.藝術形象是個性與共性的統一
二、主體性
1.藝術創作具有主體性的特徵
2.藝術作品具有主體性的特點
3.藝術欣賞具有主體性的特點
三、審美性
1.藝術的審美性是人類審美意識的集中體現
2.藝術的審美性是真、善、美的結晶
3.藝術的審美性是內容美和形式美的統一

Ⅷ 音樂的藝術特色是指哪些方面

一、音樂是以聲音為表現手段,以聽覺為對象的聲音的藝術,或叫聽覺藝術.
二、音樂主要是在時間中運動的一種時間藝術。
三、音樂藝術的第三個特點,是它的表現功能與其它姐妹藝術相比,以抒情見長,所以,人們又常稱音樂藝術為表現的藝術

Ⅸ 在音樂藝術中,「輕音樂」有哪些特點

輕音樂又名「情調音樂」(Mood
Music),指流行音樂中的器樂作品,不包括搖滾樂、迪斯科等節奏強烈的音樂。
輕音樂以通俗方式詮釋樂曲,其、來源可以是原創,也可以是對古典音樂、流行音樂或者民間音樂進行改編而成。可以營造溫馨浪漫的情調,帶有休閑性質。
是文化藝術靈魂所在,是新世紀全人類共有心聲最平等的接觸。標志著新世紀人們新一頁的開章。
特點:
娛樂性
音樂同其他藝術一樣,都是寓教於樂的。而輕音樂的娛樂性特點表現得更為突出,可以說,輕音樂是運用它特有的輕快、輕松、輕巧、輕盈,還有輕型的特色來充分發揮它的娛樂功能的。
通俗性
輕音樂作品一般篇幅不大,結構簡明,沒有什麼復雜的戲劇情節。它的音樂通俗、淺顯、易懂。因此,欣賞輕音樂比欣賞交響樂要容易得多。
生活化
輕音樂不僅在內容上大都為人們所熟悉,而且它的欣賞過程也比較隨便,可以在劇場這種正式場合,也可以在公園、飯店、舞會、茶座、商店裡欣賞。至於在家裡,那就更隨意了。它具有現代生活氣息的節奏、韻律和音色特點,是伴你休閑、旅遊、進餐、入夢的很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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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音樂藝術特色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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