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改進交警系統執法措施
法律分析:加強典型培養,加大示範引導力度。示範城市積極培養樹立規范執法示範單位和執法標兵,注重規范民警執法用語和指揮手勢,進一步促進執法形象改善。江蘇省南京市組織八名「示範標准崗」執勤執法標兵前往各大隊,圍繞城市路口秩序管理、服務群眾、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等方面,講授他們在工作中積累的經驗,演講內容貼近基層實際、貼近民警素質能力需求。
創新服務舉措,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示範城市從群眾的新需求、新期待出發,結合實際,擴大服務范圍,延伸服務觸角,進一步提高交通管理服務水平。福建省福州市推出了郵政代辦機動車駕駛證補換證業務,群眾只需撥打服務電話,郵政人員就可以上門服務。湖北省武漢市推出了窗口受理「一崗通」、補換駕證「一小時」、新車上牌「一站式」、舊車交易「一條龍」、服務點位「一圈式」、答疑解惑「一口清」的「六個一」服務新模式。
各地還廣泛開展宣傳,展現交警良好風貌。示範城市加強與網路、電視等新聞媒體的溝通與協調,廣泛宣傳規范執法示範單位和民警的經驗做法,展現交警良好執法形象和精神風貌。吉林省長春市舉行了「執勤執法示範崗組及標兵」社會評議新聞發布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示範崗組及標兵社會評議活動。廣西南寧市組織開展了「十佳執法標兵」、「十佳崗位能手」等評選活動。
各地同時加強檢查指導,督促工作措施落實。示範城市按照既定工作要求,會同紀委、督察、法制部門,加大檢查、監督、指導和考核力度,督促規范執法工作措施落實到位。河南省鄭州市採取現場檢查和電視監控系統檢查的方式,分別對市區、縣(市)大隊申報的示範標准崗進行檢查。
法律依據:《關於全市交警系統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文件要求,交警大隊結合實際,採取四項措施加強和推進公安交警執法規范化建設,不斷推動大隊法制工作躍上新台階。
一、定期培訓,提高執法技能。把提升民輔警法律法規理論和實戰技能作為加強公安交警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重要手段,採取周訓、月考、季評等形式,組織全體民輔警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律,學習行政、刑事案件辦理程序等日常工作中必須掌握的基本理論知識,使民輔警對常用的法律法規條文能夠熟記和正確運用,在培訓中,姿搏大隊還將具體案例與理論培訓相結合,採取案例分析、以案釋法、集中點評等方式,使民輔警將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達到學以致用的效果。
二、強化監督,防範執法問題。以提高民輔警規范執法、規范辦案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目標,充分發揮專兼職法制員的監督管理作用,重點針對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處理、交通違法處理、車駕管理各個執法崗位易發生問題的環節開展監督,以量化考核為手段,以科學、規范為基礎,不斷完善監督機制,促進執法規范化建設。
三、完善制度,規范執法行為。著力培樹民輔警「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理念,結合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推進公安交警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規章制度,將各中隊和民輔警的執勤執法活動進行嚴格規范和約束,做到了有章可尋,令行禁止,並針對民跡兆祥輔警隊伍產生的執法問題適時開展剖析、查擺和教育整頓活動,及時解決執勤執法工作中存在和新發現的突出問題,不斷促進執勤執猜啟法工作公正、廉潔、規范、高效。
四、整改問題,推動規范執法。教育引導民輔警結合規范執勤執法工作,認真開展執法問題排查整改,切實找准執勤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認真改進工作,達到群眾滿意;採取開展執法檢查、問卷調查、領導談心、民輔警座談等形式,幫助民輔警分析自身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不斷提升民輔警的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健康蓬勃開展。
⑵ 交警改進執法六項措施
一是全體人員提高政治站位,轉變思想意識,在嚴格執法的同時,更加註重人性化執法、柔性執法、說理執法,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含物,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二是大力推進交管部門改進工作「六項措施」實施意見內容,著力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三是對輕微交通違法、一般交通違法初犯偶犯,以及常見交通違法即時糾正的,進一步加強先行提醒、執法說理和現場教育,更多適用警告,慎用或不適用肢團罰款處罰,以突出現場執法教育警示作用,實現「處罰一個,教育一片」的執法效果,不能只處罰不教育、只罰款不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談飢液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⑶ 交警如何提高路面執法規范化水平
法律分析:
一、拓寬渠道,構建社會化管理體系。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項全社會需要共同關注的系統工程,單靠交警部門的單打獨斗是難以防範交通事故的,必須大力推進「黨委政府總攬,職能部門主管,單位各司其職,群眾廣泛參與,社會整體聯動」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新機制。
二、加強宣傳,營造遵法守紀的社會氛圍。
加強宣傳,首先要強化新聞媒體的外界宣傳,把交管工作的重要性及廣大民警鬧高為了百姓安全所付出的辛苦宣傳出去,讓人民群眾了解交管工作,明白交警的辛苦。要把一些典型違法行為造成的事故悲劇事故宣傳出去,從而警示群眾,教育群眾不要重蹈覆轍,再釀慘禍。其次,要把交通宣傳工作開拓創新,向縱深發展。充分利用現有交通安全學校、交通安全村(社區)以及平安暢通城(縣)創建活動為載體更新宣傳方法、擴大宣傳,編織宣傳網路。充分調動各單位、團體的專兼職宣傳員的積極性,發揮「網路」作用,解決警力不足問題。宣傳民警要針對不同單位、不同年齡群體認真備課,細心准備材料,加大科技投入,適時對他們進行幫助指導。
三、堵流截源,抓好機動車駕駛人源頭責任管理。
預防交通事故,必須堵流截源,抓好機動車駕駛人源頭責任管理。所謂源頭責任管理就是指交通管理部門的交警按人分片或分行業對轄區的機動車駕駛人進行經常性、預防性、規范化、制度化的教育和管理,把管理責任落實到民警,建立對駕駛人的保包責任制,使機動車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防止發生事故的辦法。一是要求基層交警大隊警力進駐客運站,成立客運車輛源頭責任管理辦公室。
四、罰教結合,加強路面管控。
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駕駛人管理亦是如此。他們一旦脫離法的束縛、交警的管理,必將如脫韁野馬,信路而游。每個發生事故的駕駛人都沒有把安全放在心上,把交規放在了腦後。總以為自己抽支煙、超超速、喝點酒不妨大事,只是小節。殊不知,千里之堤,潰於蟻穴。正是這些小違章瞬間釀成了大慘禍。所以說,我們上路執勤的交警必須嚴格管理,對於無證駕車、酒後駕駛、強超強會、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從重處罰。同時要把處罰與教育緊密結合。只處罰不教育,久而久之,必將造成駕駛人逆反心理以及「糾正違法行為就是要收錢」的錯誤認識。只教育不處罰,起不到警示作用。所以二者需緊密結合,才能管好駕駛人,控制好路面交通秩序,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譽彎塌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
第慶圓五條 交通警察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傷人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初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處理死亡事故,應當由具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級以上資格的交通警察主辦。
第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使用全國統一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統。鼓勵應用先進的科技裝備和先進技術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第七條 交通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執法記錄設備。
第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與司法機關、保險機構等有關部門間的數據信息共享機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⑷ 公安機關如何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
一、提高認識,樹立理性執法思想。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沒有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思想,在行為上就不能付諸實施。要想真正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首先要解決好人的思想認識問題,如何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1、要切實樹立群眾意識。
人民群眾是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重要依託和力量源泉,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沒有人民群眾的支持,就顯得孤立無援,註定要打敗仗,這是事關興衰成敗的大事。這就要求廣大民警紮根基層,耕耘基層,服務群眾,依靠群眾,把工作深深植根於人民群眾之中,著力構建符合時代要求的和諧的警民關系。
2、要切實樹立理性執法理念,理性執法是執法工作的本質要求。
堅持理性執法,就是要做到以理性的思維、理性的方式,理性的手段,將情、理、法融為一體,堅持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准繩,科學的鑒定判斷,而非盲目抽象、憑感情用事和一時沖動去執法,從而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和減少群眾的不滿情緒,最大限度地增加公正執法性和社會和諧因素,不斷提升執法民警在群眾中的公信力。
3、要切實樹立責任意識。
將責任立於心中,甘為公僕,為民所愛戴;權為已所用,責任拋於腦後,利慾熏心,貪贓枉法,為民所不齒。在執法實踐中要切實做到職務面前勤思義務,權利面前多想責任,把行使權力的過程,看著是對黨委、對人民負責的過程,用權時如履薄冰,肩負著責任,自覺為民負責、為國竭力、為黨分憂。
二、加強個人素質修養,煅造平和執法能力。
打鐵先要自身硬,努力提高基層民警執法執勤的綜合素質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基礎。基層民警綜合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繫到執法的效果和評判執法質量的標准,影響黨群、警民關系和社會對公安人員的理解程度。
1、要具有良好的個人素質涵養,扎實過硬的基本功。
敏銳的政治洞察力,將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理念科學地運用到執法活動中。
2、要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
對常用的法律條規能夠熟練掌握和運用,這是避免執法偏差的前提,也是講求執法藝術、改進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礎。
3、具有平和執法的心裡素質。
平和執法是保障公安機關執法為民的現實需要,也是測試公安民警綜合執行能力的體現。執法活動需要平和的心態,才能深謀遠慮,成竹在胸,遇變不驚,處亂不慌,適時根據對方的突變而積極採取應變策略,方能亂中求謀、穩中求勝。
做群眾工作同樣需要平和的心態,才顯得有親和力,這樣容易接近群眾,拉近群眾距離,了解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切實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百姓就會覺得警察與他們心連著心,民警就能很好的融入其中同老百姓產生共鳴,從而得到群眾的支持、理解和信任。
三、強化職業道德觀念,推動文明執法進程。
一切管理措施都要適應以文明管理、文明服務的方式為目標,要通過人性化管理,體現整個社會對公民合法權益的關注和重視,把思想立場調整到保護和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上,堅持文明執法,更好地樹立公安隊伍在群眾中的形象。一個警察是一個警局的一個細胞,一個警局靠每個細胞的支掌,才能實現隊伍親民化,執法文明化。
注重警察個性化素質的培養就尤顯重要,這關繫到這個細胞能否注入新鮮血液,不至於衰老壞死,始終呈現出生機勃勃,鮮活旺盛的生命力,教育引導廣大領導和民警牢固樹立文明執法理念,是能否實現全警文明執法的關鍵。
通過會議、崗位培訓、執法監督等形式,讓廣大民警充分的認識到文明執法的重要性、緊迫性和現實性,並積極參與其中,努力實現文明執法在社會活動中的有效化和優質化,推動文明執法進程,不斷築牢人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民警執法工作的思想根基,切實增強民警執法工作在廣大群眾中的親和力和感染力。
四、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奠定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人是一切社會活動中最積極最關鍵的因素」,要達到任何組織目標,都必須打好實現目標任務的堅實人文基礎,這也正切合了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因而,要推進公安隊伍執法規范化建設,就必須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公安工作,並以此來奠定實現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的人文基礎:
1、堅持以人為本,強化規范化理念教育。
要積極依託「輪訓輪值、戰訓合一」模式,切實把執法規范化理念教育活動常態化;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通過教育、剖析、查擺、談話、整改,使執法規范化理念融入到每位民警頭腦中;要建立運行教育機制,將執法規范化教育活動納入制度框架,通過明確責任、組織實施、監督檢查,達到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目的。
2、堅持學習培訓,提升執法素質。
沒有良好的法律素養,就沒有規范執法的理論基礎、熟練的操作技能和規范執法的實踐基礎。要大力通過崗位培訓、崗位練兵、業務骨幹培訓等方式,促進隊伍素質的持續、穩步提升,實現隊伍建設的協調、持續、穩定發展,奠定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素質基礎。
3、堅持典型宣傳,營造規范執法氛圍。
法制部門、政工宣傳部門要挖掘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最佳統一的典型案例、規范執法的先鋒模範,結合精品案件評選等活動,充分運用宣傳手段,加強正面引導,營造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文化氛圍。同時,紀檢監察部門對執法不規范的行為,要敢於曝光、敢於揭短,並追根尋源。積極通過正反面的對比,在民警心目中形成規范執法的光榮感、不規范執法的恥辱感。
4、堅持科學標准,完善考評體系。
要以人民群眾認同、社會和諧穩定為標准,加強對案件質量和執法行為的考核,並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調整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民警樹立嚴格、公正、文明的執法觀,從而自覺規范執法行為。
⑸ 交警如何做好規范化執法工作
一、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執法工作水平。二、體現以人為本理念,服務人民群眾。三、規范執法、樹立良好交警形象。四、強化工作質量,提升群眾滿意度。
法律依據:
《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
第一條為了規范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關蘆孫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執行維護交通秩序、實施交通管制、執行交通警衛任務、糾正和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沖漏(以下簡稱「違法行為」)等任散嘩爛務,適用本規范。
⑹ 交警在工作中如何提高自已的工作水平
方法如下:
(一)切實規范交通民警的執法行為羨宴。
1、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兄盯銀的宗旨觀念。
2、努力提高交通民警的政治業務素質。
3、積極推進以人為本的執法模式。
(二)努力提高做群眾工作的能力。
(三)不斷加強內外部的監督。
(四)加強正面宣則臘傳、教育和輿論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