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今日頭條將藝術從自由中解放出來
在新綱要的指出在藝術活動中要給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用不同的形式大膽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幼兒的想法和創造。現在都十分重視藝術教育 幼兒在專心作畫時,如果教師不斷的問他們:「你在想什麼?」「你在畫什麼?」 他們就會產生恐懼心理。擔心自己畫不好,缺乏自信。在他們興致勃勃亂塗亂畫時更不可用「對不對」、「象不象」等成人固定的思維模式去限制他們。這樣,可能會導致幼兒放棄正在創作的主題。同樣在幼兒歌曲、舞蹈動作創編時,教師最好不要也不要干預,以確保幼兒創編的流暢性和完整性。 二·開闊幼兒的眼界,拓寬幼兒想像空間。 在藝術活動中,感性的智慧佔主導地位。 幼兒創造性思維不是憑空而來的,而是通過運用各種感觀去接觸外界事物的機會,鼓勵他們多看、多摸、多嘗試,從而為幼兒進行藝術表現和創造提供感性材料。在我們周圍有許多美好的事物值得我們去觀察和注意。如, 教師可以利用帶孩子們逛公園感受大自然的美好,在遊玩的過程中孩子們看到了蝴蝶,鮮花等,此時,教師可以問孩子:「蝴蝶是什麼樣子的?蝴蝶是怎樣飛的?花瓣是怎樣的?」孩子們會用他們特有的方式,把他們對事物的理解,柔和在自己的表演中,用舞姿來回答教師的問題。又如,有時教師可以給孩子欣賞一些名作或優秀的幼兒音樂舞蹈作品, 幼兒也許會模仿上面的動作,但過後教師可以立即提供給幼兒一段類型相同的音樂,讓幼兒嘗試自由創作,這時你會驚奇的發現孩子會對已經感知了的東西進行了簡單的變化或從新的組合,甚至不可能重復某一個動作,顯得毫無規律,但這正是在他們的創作。此時,教師不必打擾他們,應任由他們發揮。 三·應注重幼兒創作的過程,莫注重創作的結果。 要留給幼兒自由創造的空間,就不能太注重幼兒創造的結果。因為固定的目標會給幼兒創作帶來心理壓力。在教學實踐中,我們時常發現, 幼兒的情感體驗和表現表達往往很難全部預料。教師原先設計的教學目標到正式教學時, 幼兒往往會提出不同的想法。如,在音樂活動《小雨和花》中,原先設計第二段音樂表現小雨給花兒在澆水,可有的孩子卻用鼻子湊近扮演「花朵」的那個幼兒面前,我問他:「你在幹嘛?」他說:「我在聞聞這朵花香不香?」對於此獨特的創意我給予了肯定與接納。由此可見,教師,讓幼兒進行創作時,應及時調整教學計劃,留給幼兒自由創作的空間。其次, 幼兒對創作的「過程」比「結果」更感 興趣。因為,「過程」能給幼兒帶來無比的滿足,使剩餘的精力得以釋放。如,在音樂活動《龜兔賽跑》中, 幼兒對音樂節奏的變化、音色變化、角色神情以及情節的發展都表現出強烈的創作慾望,而對結果卻興趣不大。 四·關注幼兒的個別差異,讓每個感受創作的喜悅。 不同的幼兒之間存在著個別差異,在藝術創作過程中教師要關注這一點。對不同層次、不同特點的幼兒提出不同的要求。如,在幼兒創編歌曲活動中,對於能力強的幼兒 ,教師鼓勵他們獨立創編歌曲,要求歌詞內容盡量豐富,並自編動作即興表演;對於能力中等的幼兒 ,我們要求幼兒創編出的歌詞能合上音樂;對於能力較強的幼兒 ,我們鼓勵、引導他們編出簡單的歌詞,並鼓勵他們大膽地長出來。在教師的鼓勵下,孩子門的創編熱情更高,他們每個人都體驗到創作成功的喜悅。 讓我們為孩子創設一個寬松、自由、民主的氣氛,捕捉孩子們創造思維的「閃光點」,給孩子自由探索、大膽想像、主動選擇的空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