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創作自由是什麼
創作自由」有認識論意義和本體論意義兩個方面。所謂創作自由,不是指認識論意義上對必然的認識和對客觀世界的改造,而是指文學藝術家獨立觀察和思考,在寫什麼和怎樣寫的問題上不受任何束縛和限制地進行藝術創作,就是相信作家藝術家並給他們以按照藝術規律從事藝術創作的自由,就是尊重他們藝術思維的獨創性和創作個性的發揮。在創作過程中,作家藝術家必須有選擇題材、主題、風格和藝術表現手法的自由,必須有抒發自己的思想感情的自由,還必須有批評和反批評的自由。雄偉和細膩,嚴肅和詼諧,抒情和哲理,只要能夠使人們得到教育和啟發,得到娛樂和美的享受,都應當在我們的文藝園地里佔有自己的位置。創作自由關繫到文藝真實性和藝術家創作個性的發揮,因而是美學和文藝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問題。
㈡ 藝術作品優劣有標准嗎以什麼為標准
人們常說,藝術是無止境的,藝術是無國界的,這一方面可以理解為,藝術審美是無界限的,藝術發展是無限的。但另一方面又可以理解為,藝術作品是沒有統一的硬性的固定的標準的。
為什麼藝術作品沒有統一的硬性的固定的標准呢!蓋因藝術作品的創作不僅需要有很大的發揮空間,而且需要有很大的想像空間,藝術思維不能也不應受到一些硬性的規定諸如標准一類的條條框框的限制和束縛,這樣會影響藝術的創造、創新和發展。
人類對真善美的認識和認知是趨同的,人們的審美修養有高有低,但審美取向基本是一致的。一幅藝術作品是優是劣,人們可以通過該作品的外在品相、藝術含量和內在品質判斷出來的。當然,有些作品由於創作者個人因素或者經過炒作或因其他因素會影響人們的評判,將本不該成為優秀藝術作品的當成了優秀藝術作品,但是這種現象畢竟是很少的,而且這樣的「優秀藝術作品」往往只是曇花一現,一般是經不起時間和歷史檢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