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談談你對鋼琴藝術的理解
鋼琴藝術絕不單單是技巧,而心理、思想和藝術修養的造就訓練,也是極為重要的學習內容。甚至可以說是技巧訓練的一個重要部分,它與技巧訓練相輔相成不可分割,不可或缺,構成了技巧、藝術和諧統一的鋼琴音樂藝術表現整體。
鋼琴藝術是一門復雜而深奧的藝術,沒有鋼琴基礎的學習可能會有些困難。學琴時,既要學習樂理,又要聯系實際,在學鋼琴的過程中,更好地理解樂理知識,有了豐富的樂理知識,又能促進鋼琴學習的進步。
(1)如何理解鋼琴藝術的黃金時代擴展閱讀:
鋼琴演奏應當以藝術為主,技術為次。但是在演奏過程中,聽眾總是從演奏者技術中,去揆度演奏者的藝術追求、藝術風格和藝術質量。一個鋼琴演奏家,不論他設想多美,如果缺乏技術,演奏也會黯然失色。
演奏缺乏精彩的技術也得不到聽眾的喝彩,更談不上與聽眾產生共鳴效果了。藝術追求的是表現作品的主題和靈魂,但這種「表現」必須掌握技術,因此,鋼琴演奏者平常就要把鋼琴表演藝術貫穿在技術訓練的始終。無論鋼琴藝術怎麼發展,鋼琴技術與鋼琴藝術始終聯系在一起,不可剝離。
❷ 關於鋼琴的!!!
愛因斯坦說過一句話:"現代社會的一大特徵,就是手段的完善和目的的混亂。"我們想,這句話用於描述我國目前鋼琴考級的現狀,也是非常合適的。當初舉辦考級的目的很明確,是要普及和推廣鋼琴教育,讓更多的人接受音樂的熏陶,並通過級別的鑒定,促進學習者提高演奏水平,從而達到提高全民族音樂素質的目的。十多年以來,鋼琴考級在制度的制定、級別的設置、曲目的選擇、評判的准則等等各方面,都在日臻詳盡和規范,唯有開設考級之初的目的卻離我們越來越遙遠和模糊了。是為了發展熱愛的事業?是為了提高自身修養?是為了更容易出名、賺錢?是為升學可以加分?都是,又都不是!
一位學生家長就很明確和坦率地自己的女兒說:"我讓你學鋼琴,就是為了考重點中學能加幾十分,不然我讓你學來幹嘛!"話雖說得很露骨,可能會令人不齒,但這卻代表了時下一種非常普遍的想法,只是別人會含蓄些表達罷了。眾所周知,許多知名大學、重點中學都有為特長生加分開綠燈的制度,鋼琴通過某個級別的考試,就可以相應加多少分。說是全面發展也好,說是投機取巧也好,這些制度的確很誘人,吸引和刺激了大批學生投入到學習鋼琴的行列,當然,這其中也包括許多在望子成龍的父母的強迫下學習鋼琴的學生。
另外,還有一部分學生(或他們的父母)對學習鋼琴持這樣的觀點,相比那些枯燥、寂寞、深奧、復雜的文、理科,學鋼琴似乎更容易成材、成名(其中的艱辛他們暫時是看不到的),只要參加一、兩次比賽,能獲個獎,便能功成名就了;即便不成名,學好了鋼琴,賺錢也會比其他文、理科學生快得多、多得多。要達到這個目的,通過考級當然就是必要途徑了。持這種觀點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數。
在教學方面,培養學生考級,讓學生取得一些成就感,其最終目的是要通過考級促進學生的學習。而不少教師卻喧賓奪主,將考級視為提高自己知名度的途徑,他們一味地拔高學生的程度,以證明自己的教學實力,另一方面,因此而獲得的經濟效益則不言而喻了,但這種做法使得浮誇風在鋼琴教學中甚為普遍,其最大受害者,只能是那些學生了。
鋼琴藝術畢竟是純凈、聖潔的,父母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夠出人頭地,教師希望自己的學生能夠出類拔萃,這本無可厚非,但如果懷著這樣功利性的目的去教和學習鋼琴,就會顯得動機不純了。以這樣的目的來學習鋼琴,能掌握鋼琴的內涵嗎?能感受音樂的真諦嗎?我們深表懷疑。據我們所知,歐美等發達國家並無考級,但他們音樂教育仍然十分普及和廣泛,人們的藝術修養也很深厚,這很值得我們深思。
我們認為,我們可以通過學習鋼琴來發展自己的事業,但切不可本末倒置。當然這絕不是一、兩個人或一部分人的事,需要全社會的參與,包括制度的制定、輿論的導向、教育的方法、以及媒體的宣傳等方面,都要為之作出努力。
但願有一天,我們不再是為了某種功利的目的而學習鋼琴,讓我們的手指下流出純真而感人的音樂直指人心,讓我們在琴鍵上用執著而熱烈的激情燃燒生命。
方法之質疑--考級能在多大程度上證明學生的實際演奏水平?
既然要考級,那麼每一個級別的證書都應該能夠在最大程度上有力地證明學生的實際演奏水平,但實際情況並不盡然。我們一直以來都對考級的方法,或者說是級別的界定上存有一些質疑。再具體一點說,就是對目前考級曲目的劃分,我們有不同的看法。是否高級別的學生就一定比低級別的學生水平高,而低級別的學生就一定比高級別的學生水平低呢?
我們認為,根據現行的考級方法,是很難證明這一點的。考級中的各個級別都規定有相應的曲目,但是將這些曲目界定為不同級別的標準是什麼呢?僅僅是技巧的難易嗎?而這些曲目的技巧又有多大的代表性呢?
音樂有著廣闊而深刻的內容,不同的作品有著不同的背景、內涵、風格、情感,演奏方法也就有著千差萬別,是不能簡單的地以演奏技巧的難易來加以區分的,而古今中外的優秀作品又何止千萬,且都各具特色,實在是很難想像能將它們都一一量化成不同的級別。而目前考級所規定的那些有限而狹窄的曲目范圍,能在多大程度上證明學生的實際演奏水平呢?
例如柴可夫斯基的《四月--松雪草》和門德爾松的《獵歌》,中央音樂學院的考級將前者定為五級,將後者定為九級,相差懸殊;而《高等師范院校鋼琴基礎教程》將二者同時歸於具有相當難度的第四冊,也就是高年級學生演奏的曲目,而在我們個人看來,高師教材的編排似乎更合理。再例如莫扎特的作品,專業人士都知道,莫扎特的作品在大的技巧方面並無太多難處,而要真正彈好,表現出莫扎特音樂獨特的內涵和情感,尤其是那些精緻而細微的處理,卻有著相當大的難度,那又該如何給它定級呢?
另外,由於上文所述的原因,許多學生考級帶有太多的功利性,為了盡快達到高級別,他們一級一級艱苦地過關斬將,甚至拔高跳級。或許他們能如願以償地達到最高級別,但回頭再看他們的學習歷程,他們所彈過的,幾乎僅限於那些考級曲目,而考級曲目之外的作品則極少甚至根本就沒有涉及,因為他們需要的只是級別證書,而不是音樂,這不能不說是考級的一個悲哀。而另外一些學生,或許他通過的級別並不很高,但他卻在自己的能力范圍內彈奏了大量考級曲目以外的作品,而且無論是演奏技巧、風格把握和音樂處理都能做到很到位,而且開拓了較為廣闊的藝術視野。那麼這二者之間的實際水平孰高孰低,又將如何鑒別呢?
我們認為,在音階、琶音、和弦、練習曲等基本訓練上,當然可以、也必須循序漸進,逐級上升,以嚴格考核各級別考生的的基本功,而在樂曲的選擇上,則應更具包容性和靈活性,可考慮給考生相對自由和廣闊的空間,讓他們根據自己的實際能力來選擇適合自己的作品,充分的展現自己的才華和水平。更重要的是,應該以某種適當的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對考生的學習過程進行必要的評估,使考級成績能更公平和真實地反映學生的實際水平。這樣,那張考級證書的含金量才會更高,更具說服力。
標准之質疑--是"獨尊儒術",還是百花齊放?
這可能是一個很敏感,很具爭議性的問題,但我們還是要斗膽提出來,因為近幾年某些地方的鋼琴考級在評判標准上的唯一性和刻板性,實在讓我們越來越多地想起舊時的八股科舉考試。自古以來,就存在有許多不同的鋼琴學派,正是這些不同學派、不同風格各具特色的百花齊放,爭奇斗艷,才使得鋼琴藝術異彩分呈,魅力無窮。但為什麼在我們的鋼琴考級中卻感受不到這一點呢?一些地方的考級評委把自己的方法視為正統,將其定為唯一標准,否定其他的演奏風格,排斥演奏風格的多樣化,所有考生都必須遵循他的標准彈奏,否則就不合格。這已絕不是個別現象。我們歸納一下,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片面強調手指。無論彈什麼樂曲,都過度強調手指的主動性和音色的顆粒感。我們認為,鋼琴雖屬敲擊樂器,但其真正魅力並不在於敲擊,而在於在演奏中使聽眾產生對音的連續的想像;我們也不否認手指在鋼琴演奏中的作用是首位的,它是鋼琴演奏的主要載體;但手指畢竟不是全部,必要時也應充分運用手腕或手臂力量,可使音色更為柔和、圓潤、通透,更重要的是可以加強音樂的流線感和連貫性,這種效果是光靠手指的獨立敲擊所不可能達到的。我們認為,在音階、琶音等基本功方面,可以強調手指的訓練以加強基本功,但彈奏具體作品時,則應該根據音樂表現的要求,例如"小步舞曲"等很典雅的具有古典氣質的作品,或"夜曲"等很深情的飽含抒情情緒的作品,適當地運用手腕和手臂,彈奏出音樂的內在張力,以增強音樂的美感。然而這一切都被一些考級評委排除在外了。
2、盲目追求速度。為了達到鍛煉手指的目的,無論演奏什麼作品,都一律以快為准,以快為本,完全不理會作品的內涵對速度的要求。如中央音樂學院考級的七級曲目--門德爾松《無詞歌》(Op38.No2.),其譜面速度標記為"不太快的快板"(Allegro non troppo),這個"不太快"是一個很有彈性的表述,不應斷章取義地將其就視作"快板",而實際上這是一首頗為抒情的作品,其音樂情緒還略帶悲傷(該作品有一標題為"失去的歡樂"),如以中速偏快的速度演奏似乎更符合音樂的要求。我們認為,快速地彈奏固然是技巧高超的表現,但光是快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關鍵是要能快能慢,快慢自如,無論快慢都能很好地駕馭音樂的表現,這才能體現出演奏者的真正實力,是一位合格的鋼琴演奏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而我們發現,許多學生由於一味地快速彈奏,最終反而慢不下來了,一慢下來便無法控制,無所適從,這能說是全面而扎實地掌握了鋼琴演奏技巧了嗎?
3、漠視音樂表現。由於上述原因,一些考官在考試時,只注重考生的技術,而不注重考生對音樂的表現,致使許多考生的演奏幾乎成了"砸琴"般的炫技,演奏出的音樂卻是生硬且粗糙,毫無音樂的美感。更可悲的是,許多考生彈完一首作品,對該作品的作曲家、所屬時代、風格內涵等相關知識毫不知曉,只是按要求將樂譜上的音符准確無誤的敲出來而已,把學生培養成演奏機器,將鮮活生動的音樂變成呆板僵化的音符,這難道就是我們考級的初衷嗎?另外,作為二度創作的演奏者,所謂音樂表現也是見仁見智的,不應有一個放之四海皆準確的標准(當然,一個時代和流派的大體風格是要把握住的),而應鼓勵考生演奏出個人的理解和個性。
而遺憾的是,由於一些考官對於演奏標準的絕對化和權威化,使得許多教師和考生為了順利過關,只好放棄自己原有的風格和個性,而投其所好,這樣的考級與科舉考試有何分別?不客氣地說,這是對學生藝術靈性的粗暴扼殺,是對藝術多樣風格的無理干涉,無論是對考生的音樂素質的培養,還是對他們學習經歷的成長,都是極為不利的,常此下去,也將影響我國音樂事業的發展。
以上提出的對鋼琴考級的一些質疑,僅僅是我們作為一名基層的普通鋼琴教師和音樂工作者,對考級中出現的一些現象做出的個人的思考和見解,絕非對考級的全盤否定。我們提出這些問題,是希望能引起同行的共識和重視,並希望能夠通過全社會的努力,進一步完善和促進考級,從而推動我國的鋼琴事業的穩步健康發展。至於我們的觀點是否正確,也歡迎同行們共同商榷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