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藝術藝術可以代表什麼
藝術,是人們為了更好地滿足自己對主觀缺憾的慰藉需求和情感器官的行為需求而創造出的一種文化現象。藝術,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進行娛樂游戲的一種特殊方式,又是人們進行情感交流的一種重要手段,屬於娛樂游戲文化的范疇。藝術文化的本質特點,就是用語言創造出虛擬的人類現實生活。藝術發生的基礎是人類的語言,有效的藝術創造必須完全藉助於語言。人類有什麼樣的語言形式,就會有什麼樣的藝術形式。不藉助語言的所謂藝術創造,只能算是普通的游戲創造。在娛樂功能的層面上,藝術與普通的娛樂游戲具有同等重要的存在價值和發展價值。然而,藝術與普通的游戲在文化形態上畢竟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在文化的社會功能上也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這種差異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實踐上都有著被認真關注的必要。
什麼是藝術,藝術與人類的其他文化有什麼本質的不同?目前似乎誰也不能夠明確地給予回答。本文從人的主觀行為的功能范疇及其所創造出的文化構成入手,試圖回答這一問題。
一,人的主觀行為的三種基本功能
在社會生活中,人的主觀行為,可以根據其基本的功能范疇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是為了獲得最基本的社會生活資料所從事的基本生產勞動,如尋找、採摘、捕獲和種植食物,修造居所,製作衣物和其他生活必須用品等等,都屬於基本生產勞動。如果沒有基本生產勞動所獲得的基本生活資料,人的基本生命活動就無法維持。第二類是為了保障最基本的生命活動所進行的基本社會生活,如做飯和洗衣、生殖和養育後代、社會交往和維持社會生活秩序、日常其他所必須的活動等等,都屬於基本社會生活。如果離開了基本社會生活,人的基本生命活動同樣無法健康維持。第三類是為了消耗人體自身多餘的體能和精力而進行的娛樂游戲活動,如唱歌,跳舞,寫詩,聽戲,踢球等等,都屬於娛樂游戲活動。離開了娛樂游戲活動,人的基本生命活動仍能夠正常維持。
二,藝術是娛樂游戲的一種方式
藝術是人的一種主觀行為,這種主觀行為屬於娛樂游戲的范疇,這似乎是人們的共識。因為,離開了任何形式和內容的藝術活動,人類的基本生命活動都是能夠正常維持的。那麼,是不是人們所有的娛樂游戲活動都能夠稱為藝術呢?顯然不是的。如,小孩子掏鳥窩、摸魚、斗蛐蛐等等許多與之類似的娛樂游戲活動就不能稱為藝術。而彈琴、作詩、畫畫、唱戲等等許多與之類似的娛樂游戲活動就能夠稱為藝術。這是人們的共識。盡管不能夠把娛樂游戲活動都稱為藝術,卻能夠把藝術確定為娛樂游戲的組成部分,確認為娛樂游戲活動的一種方式,這在邏輯上是不會有問題的,也似乎是不會有人提出異議的。
三,什麼是藝術
然而,對於人類所有的娛樂游戲活動,可以把其中的哪些明確地稱為藝術,又把其餘的哪些明確地稱為不是藝術呢?目前似乎還沒有人能夠明確地回答。但是,問題還遠不止於此。如,對於畫畫這種娛樂游戲活動,人們一般都會認為能夠稱其為藝術。然而,是不是對於所有的畫畫活動都能夠稱為藝術呢?同樣都是畫畫,老畫家的繪畫就能夠稱為藝術,這似乎是沒有疑問的。隨便一個小孩子的信手塗鴉能夠稱為藝術嗎,這似乎有很多人是不贊同的。只有當小孩子的「信手塗鴉」達到了「一定水平」,人們才會稱其為藝術。那麼,小孩子的「信手塗鴉」的水平達到了什麼樣的程度才能夠稱為藝術呢?這又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據說美國的一隻黑猩猩會「作畫」,人們給它紙和筆,它能夠「饒有興致」地作出很多「有意思」的「畫」來。如果把黑猩猩的「作畫」也稱為藝術,似乎有很多人更是不贊同了。那麼,我們在理論上應該怎樣區分藝術和非藝術呢?或者說,從理論上講,究竟什麼是藝術,藝術的本質究竟是什麼呢?
四,人的主觀需求
人的主觀是以人的「自我」形態為根據的,人的「自我」形態是以人的觀念文化形態為根據的。人以「自我」形態為根據所產生的對客觀事物的需求行為,稱為人的主觀需求。當客觀事物滿足了人的主觀需求時,人在主觀上就會產生快樂感覺;當客觀事物不能夠滿足人的主觀需求,或是損害了人的主觀利益時,人在主觀上就會產生痛苦感覺。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會因為主觀需求得不到客觀事物的及時滿足及經常被某些客觀事物損害自己的主觀利益而產生出許多的痛苦感覺。可以說,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全部行為內容,就是追求客觀事物對自己主觀需求的滿足和拒避客觀事物對自己主觀利益的損害。然而,這種追求或拒避又經常會因為客觀條件的限制而不能夠如願,這就使得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主觀上總是因許多事不能夠如願而存在著許多的缺憾,這種主觀缺憾總使人持續地沉浸在痛苦感覺之中而令人總想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