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把藝術品用數字化的技術來設計可以些什麼經營范圍
摘要 您好親,可以參考的范圍有:動漫設計,模型設計,美術設計,產品包裝設計,攝影攝像服務,文化藝術交流策劃,會議以及展覽服務等,供您參考。
⑵ 藝術品商行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藝術品(artwork),一般指造型藝術的作品。一般的藝術品可視為含有兩個成分:一是作品上的線、形、色、光、音、調的配合,尋常稱為『形式的成分』或『直接的成分』;一是題材,尋常稱為『表現的成分』或『聯想的成分』。
根據藝術品定義看藝術品商行的經范圍比較廣所以應該選擇當下熱門的。
所以建議經營古今名家書畫,工藝刻瓷,文房四寶,竹木牙角,玉器瓷雜等各類文化藝術品。
⑶ 個體工藝品營業執照可填寫哪些經營范圍
經查詢,工藝品是指手工藝的產品,即通過手工或機器將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而成的有藝術價值的產品,其一般包含木、牙、竹、碳、玉雕、馬漢琉璃、彩雕、樹脂、文玩核桃、陶瓷、剪紙等分類。
因此,像您這邊打算注冊一家從事工藝品的個體戶店鋪,首先需要明確您這邊主要是從事哪些類別的工藝品,然後再查詢當前做得較好的同行的經營范圍,從而來確認自身的經營范圍。
一般來說,工藝品的經營范圍可參考:花畫工藝品製造;民間工藝品製造;玻璃工藝品製造;頭發裝飾用物品製造;飾物裝飾設計服務;工藝美術品零售;鞋零售;帽零售;木製、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箱、包零售;小飾物、小禮品零售;頭飾零售等等。
對於如何查詢同行企業或個體戶的經營范圍,可採取以下方式:
1、登陸國家企業信息信用公示系統;
2、將想要查詢的企業或個體戶輸進去;
3、即可得出對應的查詢結果,即可了解其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注冊時間等等工商登記信息。
⑷ 如何經營工藝品店
經營種類型的商店,最好是產品多選擇性強,根據地段按消費水平增加消費品種,如果所在地段消費量少,或者必須經營一段時間才能宣傳到位的話,最好是增加網路銷售,好處是多個出路,也可以尋找到更多適合的品種,也能慢慢去了解市場產品的價格。
麻煩採納,謝謝!
⑸ 藝術家應該怎樣經營自己
藝術市場已經步入專業分工的時代、雖然個人交易也是一種買賣藝術品的途徑、但是沒有透過正規市場的交易、未來可能不容易在正規的藝術市場中流通,因此在專業分工的時代里,藝術家的包裝.文宣.推廣.運輸.保險.估價.展覽.拍賣直到收藏,已經是無法由單獨一人所能完成。中國歷史以來就看不起經紀人、不少人把藝術經紀誤解「並縫」或是壓榨藝術家及藏家雙方以獲得更多利益個體奸商、同時也認為藝術品經紀不僅僅就像賣小商小販賣土豆一樣買進賣出如此而已、因而讓缺乏藝術市場運作經驗的親兄內弟,七大姑八大姨、胡亂參與市場運作。其實藝術品經紀人是非常專業的工作、藝術經紀人對於藝術家及藝術品藏家是日趨重要了、除了需要成功的培養收藏家以及決解藝術家穩定的收入來源、如何使使藝術家登上更高的台階和使藝術品更具有價值都是同樣的重要的。 1、畫畫原本是怡情養性的東西、清高本來就是一種修心修養後表現所以自古以來不少文人就將名利視為阿堵物、後來生活的需要和名利等元素的加入使得原本很單純的東西變得很復雜了、一旦想進入市場此時藝術家就要深刻的明白你的作品有時也會被稱作「商品」。也不要覺得出賣自己的作品就像出賣靈魂一樣,怎麼賣和賣給誰才是重要的關鍵。 2、選擇經紀人或畫廊非常重要、藝術經紀人就應該像是可以託付終生的人一樣,不管是哪一級的畫廊或是藝術品經紀人絕對有義務好好的照顧好代理的藝術家、使其有穩定的收入來源、不需要藝術家在畫畫之餘還需要替人刷大白才能度日的窘境。如果畫廊和經紀人表示僅僅只願代賣、這就不是「經紀代理」了就必需有一定的期限和較高的分成條件、如果對方堅持不負任何責任那就表示他真的不適合您。 3、如果您認為您的作品真的很棒時、當有畫廊找到您時、不要客氣應該提及自身的權益及您應該得到的東西問他應該如何幫您、包裝.文宣.推廣.展覽.拍賣以及曾經成功推廣過那些藝術家、策劃過那些展覽能聯系那些評論家,纂寫藝評,使更多人能了解您的創作理念、協助你做好宣傳工作,使你逐漸的走向更高的國際舞台、好的經紀人或畫廊能把你帶到另一個高度、反之、不成功的行銷包裝、行銷會毀了一個藝術家。 4、在彼此簽約之前就要好好的考慮、一旦和人家約定了之後能能否彼此履行責任和義務、一旦經紀人用心的再經營您、為您花了大價錢為您在體面的場合展示、為你邀請了藝評人為您撰寫文章、出圖冊、宣傳廣告、使更多人能了解你的創作理念、可是當您一旦小有了名氣之後、一些不願投資的小畫廊和和想要搶割成果經紀人就會一涌而上的托各種關系向你買畫、此時您是否能不貪圖小利在背後偷摸的賣自己作品,這樣也許就會陷入陳立人所說的其實這樣是在攪亂你自己的市場、如果堅守原則既能保障自己又能保障您的經紀人的利益使他能為您投入更多的心力。 5、藝術家也需要謹慎的選擇經紀的代理人、不要一聽到有人要同你簽約、就頭腦發昏、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位沒有一定實力的藝術經紀人、而他又簽了一大堆藝術家,就像根本沒有能力去照顧好一個人,卻又跟十多幾個人簽約合同,這樣根本就照顧不好一個藝術家的人、此時的合同就會變成藝術家的緊箍。 6、簽約前最好先了解經紀人或畫廊多作一些了解、他們曾策劃過那些重要的展覽嗎?經紀人或畫廊是不是真的有收藏家客戶?尤其是近年藝術市場突然火了許多人都一窩蜂的投入畫廊和藝術經紀的行列、就像大腿說的不少原先賣菜的也都加入藝術品經紀的行列中、所以有時他會隱瞞自己銷售能力的問題把責任和風險完全歸結在你的身上。 7、藝術家通常由於才華橫溢所以都比較自負、孤傲、自視甚高、一旦經紀人或畫廊拒絕你,立即擺出一副「你不過是個一身銅臭的買賣人而以「除了經紀人和藝術家有不同的考量之外、基於他的市場的生存規則或是理念及經費等原因、經紀人或畫廊不可能全面支持接觸過的藝術家、所以記得保持良好的風度、如果你確實覺得他很不錯、就嘗試一步一步說服經紀人會更有效些。 8、不要當濫好人、隨便參與人家的邀請展、有些針對業余藝術家的展覽或是太常與爛藝術家一起在展示,將很容易讓人家把你們歸納為同類。相對的,常在已經有市場成就的藝術家一起展覽或是身邊晃,有時也能獲得經紀人或畫廊的注意。 9、藝術市場和其它行業一樣,一分耕耘才會有一分收獲、不要老沉迷在一夜成名的童話故事之中、藝術家的實力、創造力和不斷地的實驗態度遠比巧合、突發奇想的靈感來的可靠。 10、不要把自己的作品集夾著挨家挨戶找經紀人或畫廊推銷自己,首先要對自己作品先有個市場定位、有了定位才能以此去找經紀人或畫廊、在找應該先研究他們的策展和代理史、再去接觸跟自己風格契合的經紀人或畫廊。 11、經紀人或畫廊不一定都會為你的展覽印畫冊,有些事必需事先談好條件。開幕酒會也不一定會有好酒及現場音樂伴奏,雖然你也可以做些建議、但這些都是不小的開支,也要體諒經紀人或畫廊的處境。不要以為簽約後,所有事都是經紀人或畫廊負責。有時為了使展出效果更加的美好、也可以和經紀人或畫廊分攤運輸、裝框及展出效果等多餘的部分。
⑹ 古文化藝術品會所怎樣經營
股文化藝術品會所最主要的經營方式就是開展各種品鑒活動,同時進行各種交易和拍賣活動。
⑺ 藝術品交易管理辦法
藝術品經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繁榮藝術品市場,保護創作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藝術品,是指繪畫作品、書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藝術攝影作品、裝置藝術作品、工藝美術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復製品。本辦法所稱藝術品不包括文物。
本辦法規范的藝術品經營活動包括:
(一)收購、銷售、租賃;
(二)經紀;
(三)進出口經營;
(四)鑒定、評估、商業性展覽等服務;
(五)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活動及服務。
利用信息網路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文化部負責制定藝術品經營管理政策,監督管理全國藝術品經營活動,建立藝術品市場信用監管體系。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建立專家委員會,為文化行政部門開展的內容審查、市場監管相關工作提供專業意見。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藝術品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行為實施處罰。
第四條加強藝術品市場社會組織建設。鼓勵和引導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制定行業標准,指導、監督會員依法開展經營活動,依照章程,加強行業自律,推動誠信建設,促進行業公平競爭。
第二章經營規范
第五條設立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應當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並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內,到其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其他經營單位增設藝術品經營業務的,應當按前款辦理備案手續。
第六條禁止經營含有以下內容的藝術品: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宣揚恐怖活動,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違背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十)蓄意篡改歷史、嚴重歪曲歷史的;
(十一)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七條禁止經營以下藝術品:
(一)走私、盜竊等來源不合法的藝術品;
(二)偽造、變造或者冒充他人名義的藝術品;
(三)除有合法手續、准許經營的以外,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動物、植物、礦物、金屬、化石等為材質的藝術品;
(四)國家規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藝術品。
第八條藝術品經營單位不得有以下經營行為:
(一)向消費者隱瞞藝術品來源,或者在藝術品說明中隱瞞重要事項,誤導消費者的;
(二)偽造、變造藝術品來源證明、藝術品鑒定評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憑證的;
(三)以非法集資為目的或者以非法傳銷為手段進行經營的;
(四)未經批准,將藝術品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以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的;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經營行為。
第九條藝術品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對所經營的藝術品應當標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狀況和銷售價格等信息。
(二)保留交易有關的原始憑證、銷售合同、台賬、賬簿等銷售記錄,法律、法規要求有明確期限的,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保存期不得少於5年。
第十條藝術品經營單位應買受人要求,應當對買受人購買的藝術品進行盡職調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一)藝術品創作者本人認可或者出具的原創證明文件;
(二)第三方鑒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
(三)其他能夠證明或者追溯藝術品來源的證明文件。
第十一條藝術品經營單位從事藝術品鑒定、評估等服務,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鑒定、評估的事項,鑒定、評估的結論適用范圍以及被委託人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明示藝術品鑒定、評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提示委託人的事項;
(三)書面出具鑒定、評估結論,鑒定、評估結論應當包括對委託藝術品的全面客觀說明,鑒定、評估的程序,做出鑒定、評估結論的證據,鑒定、評估結論的責任說明,並對鑒定、評估結論的真實性負責;
(四)保留書面鑒定、評估結論副本及鑒定、評估人簽字等檔案不得少於5年。
第十二條文化產權交易所和以藝術品為標的物的投資經營單位,非公開發行藝術品權益或者採取藝術品集中競價交易的,應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三章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包括:
(一)從境外進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藝術品的經營活動;
(二)以銷售、商業宣傳為目的在境內公共展覽場所舉辦的,有境外藝術品創作者或者境外藝術品參加的各類展示活動。
第十四條從境外進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藝術品的,應當在藝術品進出口前,向藝術品進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報送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二)進出口藝術品的來源、目的地;
(三)藝術品圖錄;
(四)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批准文件,申請單位持批准文件到海關辦理手續;不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以銷售、商業宣傳為目的在境內公共展覽場所舉辦有境外藝術品創作者或者境外藝術品參加的展示活動,應當由舉辦單位於展覽日45日前,向展覽舉辦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報送以下材料:
(一)主辦或者承辦單位的營業執照、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二)參展的境外藝術品創作者或者境外參展單位的名錄;
(三)藝術品圖錄;
(四)審批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發給批准文件,申請單位持批准文件到海關辦理手續;不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藝術品進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在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過程中,對申報的藝術品內容有疑義的,可提交專家委員會進行復核。復核時間不超過15日,復核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
第十七條同一批已經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核的藝術品復出口或者復進口,進出口單位可持原批准文件到進口或者出口口岸海關辦理相關手續,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重復審批。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或者利用其他商業形式傳播未經文化行政部門批准進口的藝術品。
個人攜帶、郵寄藝術品進出境,不適用本辦法。個人攜帶、郵寄藝術品超過海關認定的自用、合理數量,海關要求辦理進出口手續的,應當參照本辦法第十四條辦理。
以研究、教學參考、館藏、公益性展覽等非經營性用途為目的的藝術品進出境,應當參照本辦法第十四條或者第十五條辦理進出口手續。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沒收非法藝術品及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不足10000元的,並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10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不足10000元的,並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10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擅自開展藝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及違反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或者依法授權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違法經營額不足10000元的,並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違法經營額10000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2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許可、備案、專家委員會復核的期限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文化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公布的《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⑻ 怎樣能做好藝術品經營
貨真價實。有投資升值潛力。
⑼ 我想做工藝品出口生意 該怎麼樣做
想要做這個生意,首先你要有自己的工廠或者供應商,其次你要注冊一個進出口公司或者找一家進出口代理,辦這些手續需要找工商管理部門和外貿部門,這些政府機關都有咨詢電話的,你問問吧.另外這個市場在愛爾蘭及北歐等地很受歡迎的.如果是做地磚的話,在南美有很大的市場.祝你商場旗開得勝!財源滾滾!
出口陶瓷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歐洲一些國家比較認可,因為我家是唐山的,我們那裡主要是陶瓷出口到歐洲,至於手續呢!你沒有進出口權吧!如果沒有進出口權的話,你要找一家有進出權的公司給你做代理,只需要給他一些代理費就行了,還有國外買家是你自己找的!一、外貿第一步:外貿經營權----四招開啟外貿之門
國家規定,只有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才能直接經營進出口業務。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則可以採用委託外貿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進行。
取得外貿通行證的第一招: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經貿委申請進出口權。自己擁有進出口權當然很好,全套業務都可以自己進行,對外的合同等票據都以自己的名義出具,對企業形象和樹立品牌很有好處。自中國加入WTO以後,國家鼓勵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申辦的手續日益簡單開放。但對企業的規模、生產能力、人員配備等仍有相當的要求。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對嚴格的政府職能機構行政管理。
暫時達不到申請進出口條件要求,或因地區和行業的限制不便申辦的企業,還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對眾多的民營小企業而言,通過外貿公司代理出口更為簡便可行。所謂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貿公司或有進出口權的公司合作。與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談,談定後,以外貿公司的名義與之簽訂合同。根據合同備貨妥當後,由外貿公司代理進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海關申報、外匯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貨款支付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按照約定的比例摺合成人民幣,扣除相應費用後支付給你。這樣一來,雖然實質上仍是你做外貿,但操作形式上就變成:你以普通內貿的方式把貨物賒銷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自行出口後支付貨款。
代理出口的缺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是除了同樣的成本與費用外,還不得不承擔額外的出口代理費----這個費用常常會占總交易金額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資料、交易價格等商業秘密提供給外貿公司。外商貨款直接支付給外貿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雖然外貿公司受國家嚴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賴帳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佔用資金遲遲不轉帳給你的情形卻屢見不鮮,因為在外貿操作中根據資金轉帳的渠道和各個經辦銀行程序的不同,國外支付的款項抵達國內帳戶所需時間差別有時長達一個月,也不容易查詢進展,這就給不良的出口代理商佔用資金提供了借口與便利。畢竟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良莠不齊,既有本分經營拿了代理費認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計挖牆腳、剋扣挪占貨款的。再者,通過代理出口,所有票據寫著別人的商號名字,對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與影響。
但不管怎麼說,代理出口的方式避開了出口許可權制,任何工廠都可以做外貿了。而且,只要慎重篩選出口代理,並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貿操作流程,就能把風險降到最低。事實上,在目前的外貿行業中,工廠與外貿公司順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屬多數。
同樣地,除了工廠以外,普通外貿公司甚至個人都可以通過代理出口的方式從事外貿。實務操作上與工廠無異,只多了一個普通國內進貨的環節以解決貨源而已。
對於個人做外貿還有第三招:掛靠。所謂「掛靠」就是與某個外貿公司達成協議,成為此外貿公司名義上的業務員或兼職的業務員。業務自己做,以外貿公司的名義對外簽合同、交貨、結算貨款,自己則按照約定的比例計提利潤。掛靠的方式多見於有一定的外貿經驗,有自己的進貨和銷售渠道的人。這所以選擇掛靠而不是自己去開公司,主要是藉助大型外貿公司的知名度和商業信用,以期在購銷過程中得到優惠便利,並節省辦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掛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電腦即可完成外貿交易----有時甚至是大宗交易。這種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頗受有經驗的外貿人的歡迎。不過,做外貿SOHO需要比較深厚的外貿知識技巧,有對進銷兩方面渠道較強的把控能力,因此並不推薦外貿新手去做。
如果交易金額不大,但又不能像網上小店那樣可以用「國際快遞+網上支付」方式簡易操作外貿的,還可以選擇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自2004年新版《對外貿易法》出台以後,放開了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出口業務的限制,理論上個人也可以申請外貿經營權了。申請上也沒有資金限制,具體步驟是:
1.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
2.到外經貿委作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
3.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
4.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對外付匯進出口單位名錄」或者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5.在銀行開立個人對外貿易結算帳戶,辦理外匯收付。
個人申請外貿權雖然並不困難,但因為是個體工商戶身份,在經營中承擔無限責任,風險較大。加上個人的商業信用畢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貿權,實際操作中也很難運用各種基於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結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還只適合特定產品或小額交易。
有了自營進出口權、代理出口、掛靠、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四招,
外貿之門為虎添翼此敞開。
接下來的問題是,面對無限廣闊的全球市場,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去闖天下呢?國際買家喜歡什麼樣的產品呢?
二、外貿第二步:選擇受歡迎的經銷產品
在經銷產品的選擇上, 我們首先要避免常見的三個誤區:
1.品質越高越好
絕對不是。記住你的買家也是商人,並不是最終消費者。商人關心的永遠是利潤。假如一個低品質的產品比它同類的高品質產品利潤空間大的話,國際批發商會更樂意選擇前者並努力去推銷它。畢竟質優價高是基本常例,高品質產品,利潤高、資金佔用量大,可市場相對較窄、訂量小。大部分的國際商人會根據他當地市場的接收程度在品質和價格間尋求短暫的平衡點。市場的構成則通常是金字塔成橄欖形的,在實際的外貿中,中等或中下等品質反倒是主流。對初入行者來說,資金不多,行情不熟,中間及大路貨反倒是比較易於上手的選擇。等發展到站穩根基尋求突破的階段,從競爭與搶占市場的角度再考慮高端產品不遲。
2.價格越低越有競爭力
同樣不是。一分價錢一分貨是商界永恆的真理,有經驗的國際買家不會忘記這一點。在與外國人談生意的時候,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討價還價:「某某工廠的價格比你的低許多」----對這樣的表述不要太當真,更不要因此亂了陣腳而放血賤賣你的產品。假如價格越低就越有競爭力的話,客戶這時就該扭頭就走去與低價者簽約才是。除去技術革新的因素,同一時期同一產品的生產成本相差不會太大,不顧一切去壓縮成本的話,最容易的辦法就是偷工減料了。作為國際買家,很難知道生產商的成本底線,為防範風險,最常見的就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外於中間價位的競爭者往往更受買家重視。
3.關心產品是否屬於朝陽產業
很多新入行的外貿業務員會關心國家大事這個問題。而實際上,對新手而言,這個問題沒有多少意義。首先,隨著科技的進步,產業間的相互整合與轉化更為頻繁易行,一個傳統的產品,可能因為結構功效上的某些改進而脫胎換骨;一個新的產品, 也會迅速為後來者取代。市場與消費口味永遠在變化之中,朝陽還是沒落只在一線間,界限越來越模糊。此外,不管哪種產業,能叱吒風雲的永遠是少數行業大腕。即便是朝陽產業,因為前景好利潤高,競爭尤為激烈,外人難以插手分羹,更多是陪人玩游戲而已。而一些所謂的傳統產業,因為技術成熟,市場平穩,又需要革新進取,反倒比較易於吸納生力軍。新人入行,相對也有更多的機會去磨礪學習。
排除對高品質、超低價、新潮朝陽產業等的迷信,心態就平和了,對產品的選擇面也可以更廣了。那麼,如何選擇產品呢?
本身就是生產廠家的,自己已有的行業產品當然是首選。因為你了解工藝生產,有條件自己去調整產品控製成本,這是一個很大的競爭優勢。不過,把現有的產品直接出口多半不行,因為內銷和出口在品質、外觀、功用等方面常常會有差異,國內暢銷的商品,不一定符合國外消費者的習慣與喜好。因此,剛開始的時候不妨模仿。向同行業中有出口業務的工廠學習,刺探軍情,分析他們的產品,以了解其中差異。特別留意那些出口量大,客戶多次訂購的產品。一旦有機會,甚至不妨爭取與同行工廠合作,不掙錢也替他們分包一些生產任務,以求實際操作經驗。跟在別人後面模仿,通常不會有什麼利潤,但卻是穩妥的第一步。
如果你是受雇於一家外貿公司的新手業務員,那麼一般是受命推銷本公司的產品。這些產品要麼是公司下屬或兄弟工廠生產,要麼是公司穩定的合作廠家生產。這種情況下就沒什麼選擇餘地了,初始階段也沒有特意去改變的必要,因為公司既然有成熟的業務,就說明產品有市場,努力學習產品知識,積極推銷就是。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普通的貿易公司希望發展國外市場。這類情況比較復雜,有些已經有比較看好的產品和供應廠家,有些則完全是一張白紙:無產品、無客戶、無穩定供應商。這種情況下,就要認真考慮,尋找自身優勢,比如行業知識,所在地區的特產或優勢產品,人際關系等。一般的原則上是以貨源為考慮重心----畢竟你的角色是賣方。
有一種特例,就是個人從事外貿的。常見的情況,一是有比較可靠的貨源關系而希望做出口,這一類自然不存在產品選擇的問題;二是有海外關系或聯繫上的優勢的,如移民、留學生等。這一類人的特點是既不了解產品,也不了解外貿,更無現成的供貨方、客戶關系。那麼選擇面就很廣了,情況更加復雜。考慮到個人做生意的特點和局限,一般的選擇原則是傾向於日常消費品,體積小,耐儲藏,價格彈性大,品質標准比較模糊,不涉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商品,比如工藝品、以年輕消費者為目標的流行飾品、時裝箱包等,避免食品、農副產品、大宗紡織品、電器這類較專業,各國限制較多的類別。
經驗漫談
外貿產品的品質不是一成不變的。即使同一類產品,銷往不同國家,品質大不相同。外貿業務員要學會通過調整品質來調整成本,適應不同國家市場,從而取得價格上的競爭優勢。
不同的市場,對同類產品有各自的偏好。外貿業務員選擇經銷產品的時候應有的放矢。因此,了解一點世界地理知識、風俗習慣和歷史沿革,就能投其所好,少走彎路。
從消費習慣來看,可大致分為美加(美國和加拿大)市場、歐洲市場、日韓市場、東歐市場、中東市場、非洲市場這幾類。具體到每個客戶固然各有所好、風格不同,但一般說來日韓市場特別是日本市場,偏愛精緻優質的產品,高、精、尖、小巧美觀,喜好中國傳統文化,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產品常能得到理解與歡迎,也能接受高價格,但數量不會太大;美加與西、北、南歐等英語國家市場一般對品質要求適中,喜歡簡潔流暢,新奇多變的產品風格,價格適中,量比較大,是中國出口商喜愛的客戶。中東市場對品質要求不高,對產品的審美方面較為朴實甚至俗氣,價格也低,數量也比較大;非洲市場彈性最大,本土文化與前英語殖民地文化、前法語殖民地文化交織,口味復雜,奢侈品和品質極差的產品都能接受。
正因為外貿產品在品質、功效和外觀上的多變性,因此,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更多的考慮應從業務員對產品變化去做調整,能夠有效控製成本的產品。本身是工廠最好,否則至少也要有若干工廠願意配合。單純被動地去推銷現成產品是很難有發展前景的,不斷求變才是成功外貿的關鍵。從這個需求出發,找一家好的配合工廠,比選擇一個產品要重要得多。
目前很多民營中小型工廠都希望自己做外貿,因此無論條件成熟與否都紛紛招聘了新人來開辟國外市場。相對來說,工廠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比不上大城市裡的外貿公司,但是對新人而言,實在是個好的學習機會。在工廠的時候學習掌握具體的生產工藝和成本核算,就能為獨立做外貿打下扎實的基礎。有沒有下過車間生產線,對於產品品質與價格的掌控能力是完全不同的,這一點在激烈的外貿競爭談判中常常凸現出來。
外行要學習做外貿,並不難,畢竟外貿也就是做生意,只不過多了一些手續罷了,關於外貿的教材也很多,本書就是一例,耐心看看,幾天工夫就能大致上手操作。而要了解一種產品,則是冰凍三尺非一日寒了,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能,非深入一線生產不可得知。
所以說,選擇工廠比選擇產品更重要的多,也是外貿的成功關鍵之一,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應以工廠配合程度而定。
解決了出口許可權,選定了經銷產品,接下來就是銷售渠道的問題了。那麼,外貿是如何做的呢?與普通的國內貿易相比,到底有什麼不同?
三、外貿第三步:破解外貿的三個關鍵秘密
與普通的國內貿易相比,外貿的確是個截然不同的行業,繁雜的手續和各類專業術語令人望而生畏。然而只要我們從外貿三個最關鍵的特點入手,即可破解外貿的全部秘密。
設想一下真正的外貿操作中,一個寧波工廠的外貿銷售員王先生,與一個英國倫敦商人約翰遜做生意的情形。我們不難想像會遇見的難題:
1. 通常買賣雙方互不見面
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商定交易。幸好,電腦與互聯網的發達使這一過程變得越來越簡單易行。通過網站、電子郵件、QQ或MSN即時聊天軟體、數碼照片、攝像頭等途徑,我們可以輕易地交流,展示產品,討價還價,就像大家坐在會議桌旁一樣。
2. 交易周期很長
一批貨物從寧波運到倫敦,通常採用最合算的方式,即裝在集裝箱里由遠洋貨輪從寧波港口運到倫敦港口(假如某一方不是海港的話,還得加上部分鐵路或公路運程)。這一過程目前單是海路就需要25天左右,加上備貨、卸貨和內陸運輸的時間,往往在一個月以上。因此,現在磋商的往往是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以後買家才能收到的貨物。相應的,賣方收回貨款的時間也需要大致時間。事實上,對於一些季節性強的家產品或針對性強的節日消費類產品通常會提前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磋商,訂立長期的合同。
3. 交易成本高
即便是海運,費用依然很高。一個集裝箱貨物(大約30個立方米或20噸)的海運費,從寧波到倫敦大約需要1萬元人民幣以上。遙遠、偏僻或港口規模較小的地區價格更高。此外,尚需一些用於辦理進出口手續的費用,用於結算貨款的銀行費用,而這些費用常常是固定的,與交易量沒有太大關系。這樣的方式,對於小額的交易顯然是不合算的。為均攤費用,交易量大顯然比較合算。這也是國際貿易的一個特點----量大。國際貿易貨物多為大宗批發,常常以「集裝箱」為交易量單位。
4. 中間環節多
貨物從寧波直到倫敦,中間會經過多個環節。比如很多商品出口前必須強制檢驗,由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操作;要向管理進出口的買賣雙方海關申報;要通過遠洋海運公司運輸;要通過銀行收取貨款;要向稅務機關納稅;同樣我們國家還特別對外匯進行管制,歸屬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外匯收支申報的方式統一管理。
外貿既然有雙方不見面,交貨和收錢的周期長,路途遙遠,量大金額高、中間環節多等特點,自然風險也會比較大,一旦出問題損失也大。為此,幾百年來國際貿易行業也相應地制定了貿易慣例與協定,包括貨物的國際通行質量標准,價格計算,買賣雙方責任與權力等,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貿易秩序。同時,銀行業、國際貨運業、保險業等也有非常成熟完善的協同操作。
但是,還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大批量貨物的運輸和倉儲費用不菲。從工廠出運到客戶收貨,中間牽涉的環節很多,貨主不可能從頭到尾監督保管。特別是國際貿易中多為層層轉手,批次倒賣,如果都是實物交接,不但大大增加了運輸和倉庫的費用,更加大了貨物在裝卸途中的損耗。最好辦法,就是簡化實物轉運的過程,讓貨物只經過工廠----裝貨碼頭倉庫----卸貨碼頭倉庫----客戶這四道環節。於是,演化出了最優化、最高效,同時也是外貿最大的關鍵點:單證交易。
外貿關鍵秘密之一:單證交易
所謂單證交易,就是用一套單證文件來代表貨物。交易以這套單證為對象,誰拿到了這套單證,誰就是貨物的主人。這樣一來,貨物盡量不動,單證則任意買賣轉手,由單證的持有者決定何時以及如何最終處理貨物。這套單證,通常包括幾個核心文件:
1. 提單(即提貨單Bill of loading,縮寫為B/L)
2. 發票(Invoice)
與普通發票的概念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指的是自己製作的列明該貨物名稱、數量
和價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 裝箱單(Packing List)
自己製作的列明該批貨物體積重量及包裝情況的一份署名文件。
4. 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全套單證中,以提單最為重要,因為它是貨物的所有權證明----是具備國際公認的法律效力的物權證明。發票和裝箱單可以自己繕制。其他檢驗證書、產地證書等等則根據貨物的特性和買家的要求,由相應的國家機構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等,或雙方認可的組織機構如民間檢驗公司,貨運公司等出具。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外貿操作員經手買賣的不是一堆堆的物品,而是一疊紙片。因此一個外貿業務員完成一筆交易,而自始至終沒有見過貨物的模樣,一點也不奇怪----他只需謹慎處理好那疊紙片即可。我們不難設想,因為貿易多數時候是憑單據而不是實物交易,因此即使貨物本身完美無缺,而單證有瑕疵----比如數據上的錯誤缺少一份相關證明文件等----則很可能導致交易失敗。反過來,即使貨物有問題,而單證齊全,仍可以初期順利交易。當然,這帶來了一些風險,比如偽造單證進行欺詐。不過欺詐本身在世界各國都是犯罪行為,自有相應的追究措施。
總之,單據在外貿中的作用是決定性的。建立起「外貿實際上就是買賣一套單據」的概念,對於理解國際貿易中很多特殊的、專業性的操作非常必要。
市場競爭激烈,很多時候,價格成了是否成交的惟一的因素。我們常會看到外貿商以低於國內銷售成本的價格出口貨物。他們瘋了嗎?不。即使以低於進價的價位「賤賣」,外貿仍有利潤。這就是外貿第二大關鍵秘密:退稅制度。
外貿關鍵秘密之二:退稅制度
退稅是外貿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貿業務中利潤的主要來源。為便於管理,國家假定所有產品均為國內流通與消費,因此普遍徵收增值稅,稅率高達售價的6%~17%不等。正規情況下,國內采購或出口前的價格均為含稅價,即已經繳納了增值稅的價格。而產品用於出口的話,這部分稅就不應徵收了,已經徵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給出口商。
假如你從國內工廠購進彩電一批,價格為含稅價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凈價,170元是已繳增值稅。按照國家的規定,彩電類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為17%,也就是說,彩電出口以後,稅務局將退返170元給出口商。這樣一來,即使出口商以平本價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稅款170元作為利潤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口者出於競爭考慮,從170元中拿出一部分來貼補降價,即使以低於進價1170元的價格出售,也還是有利潤的。
外貿交易通常貨值比較高,相應的退稅金也很可觀。當然,國家對退稅管理也很嚴格的,與外匯管理緊密結合。出口前需從外匯管理局部門領取《出口退稅核銷單》,申報出口總金額。核銷單還需海關蓋章確認貨物確實已經出口。在收到國外買家支付的貨款以後,憑銀行收據,連同核銷單到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再憑增值稅發票等到稅務局辦理退稅事宜,領取退稅金。
因此,外貿利潤的來源,相當程度上來源於國家出口退稅制度中的出口退稅,這是外貿最顯著的特點之一,也與大多數外貿業務員日常操作息息相關。
外貿關鍵秘密之三:信用證交易
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相距遙遠,背景各異貨物籌備交接以及貨款的支付周期都很長。因此商業信用就成了一個很大的難題。
作為出口商,擔心備齊了大宗貨物以後,買家變卦怎麼辦?貨物千里迢迢運到國外,客戶不要了怎麼辦?或者要了不給錢怎麼辦?自然希望買家能夠先支付貨款,有了保障然後再備貨交貨。作為進口商,擔心出口商無法按時交貨怎麼辦?貨物質量、數量不合格怎麼辦?自然希望賣家先把貨物交付了,核查無誤再給錢。
這個矛盾,當然也可通過買家支付部分預付款或訂金的方式協商解決,但畢竟非上上策,一來買家資金佔用比較大,二來真有什麼糾紛了,雙方無論對錯都損失,不利公平。
於是就產生了一種外貿特有的操作方式:信用證。信用證的產生,正是以外貿「單證交易」特性為基礎的。
所謂信用證,通俗說來就是買賣雙方事先商定交易條件,如品名、數量、質量標准、價格、交貨時間等。然後買家找一家銀行(通常就是買家的開戶行,或有一定的擔保)作為「中間人」,把這些交易條件提交銀行,銀行據以出具一份文件作為買賣雙方交易的依據。銀行作為中間人的責任,就是監督交易行為。賣方根據文件來備貨出貨,然後把代表貨物的全套單證交付銀行。銀行審核單證無誤以後,直接支付貨款。有銀行作為中間人,買賣雙方就不再直接進行錢貨交易,而是分別與銀行打交道。賣家不及時、按質按量交貨,就拿不到錢;買家不付錢,就拿不到貨。反之,有銀行作保,只要賣家交了貨,就一定能拿到錢。這種方式,既不佔用買家資金,又給予了賣家很好的信用保證。這份用以證明雙方商業信用的文件,就叫做信用證。
信用證最基本的一般有四個關系方:
1.進口商
負責向自己的開戶銀行申請開立信用證,叫做信用證申請人。
2.進口商的銀行
負責開立信用證並審核單據、撥付款項,叫做信用證開證行。
3.出口商
負責根據信用證出貨,享有信用證保障的付款,叫做信用證受益人。
4.出口商的銀行
負責替出口商領取信用證、轉交單證並與開證行接洽,叫做通知行。
此外,最終負責撥款的銀行叫做信用證償付行,一般就是開證行;也可以由另外的銀行先行墊付並收取少量費用,叫做信用證議付行,一般也就是通知行。
信用證是外貿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常見的工具。國際商會為規范信用證的使用而制定了統一的標准《UCP500》即《國際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定》,作為使用及仲裁的依據。
關於信用證的實際操作,會在本書第五關《高手篇:信用證全攻略》中做實例講解。
通過對外貿的三個關鍵秘密:單證交易、退稅制度和信用證結算的了解,我們基本上掌握了外貿的精髓。現在我們終於可以比較清楚地理解一個標準的出口操作案例流程了:
尋找客戶----簽訂合同----客戶開出信用證----根據信用證備貨----貨物辦理商檢、報關後交付貨物運輸公司並取得提單----根據信用證備齊全套單據----單據交付國外銀行,國外銀行審核無誤後撥付貨款至國內銀行----根據國內銀行的收款憑證至外匯管理局辦理核銷----至稅務局辦理退稅----結束。
有了基本的外貿常識,接下來最後一步准備工作,就是打造做外貿的兩個必備利器:電腦和英語。
四、外貿第四步:利器速成法----電腦與英語
因為外貿中買賣雙方互不見面,作為現代最便捷有效的辦公工具與聯系方式的電腦和互聯網,重要性不言而喻。熟練掌握電腦知識和技巧,能為你順利開展外貿節省下大筆費用。Office文檔和製表軟體是最基本的,此外還有最常見的圖片查看和修改軟體ACDSee,功能更大的 Photoshop,國際貿易公司喜歡用的PDF格式(電子書)文件瀏覽器AdobeReader 等,電子書最大的好處是不大容易在文件網路傳輸中修改、變形、缺漏或感染電腦病毒。
而最為重要的是學會在網上查找資料,收集信息。這個工作貫穿整個外貿過程,是關鍵所在。本書也會根據教程進展陸續介紹其中的技巧。首先要了解的就是重要工具---搜索引擎。所謂搜索引擎,就是網上信息的「向導軟體」。這個軟體根據人想了解的內容----內容的「關鍵詞」----比如「五金工具」、「運輸公司」、「外貿技巧」、「出口商檢申報」等等,在浩如煙海的互聯網世界中尋找相關的信息網頁,這些網頁的地址告訴你,由你去瀏覽並查找所需信息。這樣的軟體網上有很多,目前都是免費使用的,比如最著名的Google。在互聯網地址中填入 http://www.google.com 即可進入這個搜索引擎了,在搜索欄中填入你想了解的信息的關鍵詞,點擊[搜索],奇妙的互聯網世界就此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