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籃球規則中的「阻擋」是怎麼定義的啊具體是指
籃球規則中的「阻擋」是指阻礙持球或不持球對方隊員進行的非法身體接觸。具體是指:
1、試圖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止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判罰掩護隊員一次阻擋犯規。
2、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對所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
3、隊員在場上占據位置時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圓柱體之外是合法的,但當對方隊員試圖通過時,它們必須被移到他的圓柱體之內。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圓柱體之外並發生接觸,這是阻擋或拉人。
(1)籃球規則怎麼阻擋不犯規擴展閱讀:
判斷一起涉及持球隊員的撞人/阻擋情況時,裁判員應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雙腳著地來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靜立、垂直跳起、側移或後移。
3、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瞬間離地,只要該移動進側向或向後的,而不是朝向持球隊員前移的。
4、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上,在這樣的情況下,防守隊員將被認為是已經先在接觸地點了。
5、已經占據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隊員可以在他的圓柱體之內轉身以避免受傷。
B. 籃球怎麼擋人才不犯規
在籃球比賽中,帶球撞人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由於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要准確的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首先要明確規則對持球隊員進攻時和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
持球隊員必須預計到對方的防守,每當防守隊員出現在他的面前並占據了合理的防守位置時,他必須隨時控制好自己的身體,要麼立即停步。要麼立即改變移動方向,以避免與防守者發生身體接觸。否則,此時一旦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則由持球隊員負責。
防守隊員必須佔有合法的防守位置。這個合法的防守位置是指:(重點)當防守隊員面對對手。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著地,兩腳之間的距離一般與自己的肩同寬或者稍寬於肩,不得採用分腳過寬的跨立姿勢著地。此外,合法的防守位置垂直延伸到他的上面空間,他可將手伸於頭上,但兩臂必須垂直。因此,合法的防守位置可視為一個長方形的垂直平面。地面上短邊的寬度由隊員的兩腳所限定,兩個長邊由腳著地點垂直向上伸延,在空中的另一短邊位於隊員跳起所能達到的高度上。根據垂直面這一原則,如果在進攻隊員垂直面上空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由防守隊員負責,反之,如果在防守隊員垂直面上空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則由進攻隊員負責。各自垂直面上空,隨著隊員的移動而移動,各自垂直面上空都不得被對方侵佔,除非是沒有發生身體接觸,或發生了身體接觸而未構成侵人犯規。如果防守隊員防守時採用不正確的防守位置,或不正確的防守姿勢,企國用行、肩、臀和腿,阻止持球隊員從自己身邊運球突破而發生了非法的身體接觸,就是阻擋犯規。當持球隊員持球突破時,防守隊員如果不是向後或向兩側後撤步,如果不是首先站好位置,並且接觸不是發生在軀幹部位而是迎著持球隊員上步,主動與持球隊員造成非法的身體接觸,也是防守隊員阻擋犯規。
帶球撞人與阻擋之間的差距非常的模糊,特別是在雙方球員高速運動的前提下,裁判往往是憑借一種職業的敏銳吹罰,並非每一次都可以憑借肉眼觀察得毫無瑕疵,這也是球場上一旦出現哨響裁判手勢為帶球撞人或者阻擋的時候,判罰不利的一方球員幾乎都會上前和裁判理論幾句的原因。
C. 籃球比賽中,防守者要怎麼做才不會阻擋犯規求詳解、先謝謝了
隊員未能進入到一個合法的防守位置(也就是在進攻隊員切入到這個位置前占據了這個位置),這時身體接觸發生了,將是阻擋犯規。如果防守隊員進入到一個合法的位置,進攻隊員沖撞防守隊員,將是進攻犯規,<<<<如何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帶球擔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由於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要准確的判斷帶球增人與阻擋犯規,首先要明確規則對持球從員進攻時和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規則對持球隊員進攻時的技術要求是:持球隊員必須預計到對方的防守,每當防守隊員出現在他的面前並占據了合理的防守位置時,他必須隨時控制好自己的身體,要麼立即停步。要麼立即改變移動方向,以避免與防守者發生身體接觸。否則,此時一旦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則由持球隊員負責。規則對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是:防守隊員必須佔有合法的防守位置。這個合法的防守位置是指:(重點)當防守隊員面對對手。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著地,兩腳之間的距離一般與自己的肩同寬或者稍寬於肩,不得採用分腳過寬的跨立姿勢著地。此外,合法的防守位置垂直延伸到他的上面空間,他可將手伸於頭上,但兩臂必須垂直。因此,合法的防守位置可視為一個長方形的垂直平面。地面上短邊的寬度由隊員的兩腳所限定,兩個長邊由腳著地點垂直向上伸延,在空中的另一短邊位於隊員跳起所能達到的高度上。根據垂直面這一原則,如果在進攻隊員垂直面上空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由防守隊員負責,反之,如果在防守隊員垂直面上空發生了身體接觸並造成了侵人犯規,則由進攻隊員負責。各自垂直面上空,隨著隊員的移動而移動,各自垂直面上空都不得被對方侵佔,除非是沒有發生身體接觸,或發生了身體接觸而未構成侵人犯規。如果防守隊員防守時採用不正確的防守位置,或不正確的防守姿勢,企國用行、肩、臀和腿,阻止持球隊員從自己身邊運球突破而發生了非法的身體接觸,就是阻擋犯規。當持球隊員持球突破時,防守隊員如果不是向後或向兩側後撤步,如果不是首先站好位置,並且接觸不是發生在軀幹部位而是迎著持球隊員上步,主動與持球隊員造成非法的身體接觸,也是防守隊員阻擋犯規。如果持球隊員,不顧防守隊員已站好的合法防守位置,強行運球從防守隊員面前通過時,用肩、肘沖撞了防守隊員,就是持球隊負擔人犯規。若運球隊員用僅動作,使其肩或頭部超過防守隊員時,防守隊員在調整其防守位置時,不得與進攻隊員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否則就是防守隊員阻擋犯規。如果運球隊員用臀部頂撞已站好的防守位置的隊員,或者運球隊員運球到籃下向前、向後、向左、向右傾斜起跳投籃,或者跳起投籃後沖撞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隊員,或者運球突分後沖撞了防守隊員,這種犯了垂直原則的起跳方法與防守隊員發生了非法的身體接觸,都應判持球隊員撞人犯規。要准確地判所帶球控人與阻擋犯規,快了掌握上述的理論根據之外,還必須做到和注意以下幾點:一、克服「持球有理」和掌握「進攻有理」的吹判方法。二、不要被防守隊員的假象所迷惑。有時持球隊員運球突破時,輕微地碰了一下防守隊員。有的防守隊員則以倒地、雙手捂胸、抱肚,或大喊大叫的假象,來迷惑裁判員。三、兩個裁判員要加強分工配合,特別是兩裁判員對持球突破隊員與防守突破隊員發生犯規伺時鳴哨時,要加強視線上的聯系,必要時兩裁判員要商定後再作出正確的宣判,以避免盲判的不一致而造成比賽的混亂.
D. 關於籃球規則 阻擋
2樓的又是不懂的亂說了
首先
各個比賽環境下的規則也不同
拿NBA來說
判斷是阻擋是帶球撞人的最最根本一條依據就是:
雙方身體接觸的瞬間
防守隊員的雙腳(注意是雙腳)是否站穩了
如果防守隊員沒有實實在在的站穩
那麼就是阻擋
同時還要考慮NBA的合理沖撞區
在合理沖撞區內,在對方進攻時,防守球員如果跳起來才不會被吹罰犯規,不跳就會被吹罰防守犯規
樓主說的防突破
記住只能用下身卡位
不用動手
你說的用腿阻擋突破路線是正確的
不算犯規
前提是在他啟動之前就擺好位置
同時注意利用自己的上身
也可以很好的防守對方的突破
但是一般防守突破來說
應該利用滑步
始終使自己保持在進攻者前面
而不是去像一堵牆把他堵住```
E. 籃球怎樣防守才不算阻擋
這個問題還真不好回答,不管是在國際籃聯還是在NBA,這個問題的吹罰主要還是在於裁判尺度的掌握,簡單的說就是:「如果防守隊員提前落位於進攻隊員的前進路線上,且同時要給進攻隊員留足變向空間,這時進攻隊員撞向你就是進攻犯規,不是阻擋犯規。」但這句話有幾點需要注意的,一防守球員必須在三秒區以外(NBA有,國際籃聯沒有);二、提前落位於進攻球員的進攻線路上並不是要求防守球員一定要站住了,腳步不能在移動中(這個可能很多朋友會被現在的電視解說誤導,電視解說上說的站住了,腳步不能移動指的是防守球員從側面協防來封堵進攻球員的進攻線路,從側面來封堵是需要腳步站住了,並且身體保持直立才不算阻擋犯規,但比如說在快攻過程中,防守球員和進攻球員同時在移動過程中,進攻球員若是發力撞向你也不算阻擋犯規);三、不管是從側面來封堵路線,還是移動過程中的封堵線路,都有一個要求就是防守球員必須給進攻留下充足的變向空間,至於多充足,這是裁判的事了;總之呢,籃球運動的某些規則文字是解釋不清楚的,在臨場條件下,更多的是依靠有經驗的裁判來掌握,所以裁判對於競技體育很重要。不要像某聯賽,裁判看個錄像回放都要二十分鍾。。。。
F. 籃球怎麼防守才不算阻擋犯規 所有情況都說一下 然後怎麼就是沖撞
進攻犯規(沖撞),是在防守者雙腳站立穩定的情況下,持球進攻者對防守者有身體上的沖撞。阻擋犯規,是持球進攻者已經做出進攻動作時,防守者對其進攻的阻擋。區別就在於防守者雙腳站穩的時間是在進攻者做出進攻動作的前後。之前就叫沖撞,之後就叫阻擋。
G. 籃球阻擋規則
當你突破的時候,要是他提前站好位了,就不能說他犯規啦!若你帶球沖防守者一側快速突破,一般防守者都會盡力跟著你,如果你的速度不夠快,那麼就很可能造成他仍然緊貼著你,這不算犯規!除非你一突破就停球開始上三步籃,同時他仍然推著你就是阻擋!如果他僅僅只是貼著你,不算犯規,你看詹姆斯,防守他的人在他三步籃起步之後,仍然緊貼著他,但這個時候,就要看誰的力量大啦!詹姆斯就靠著強硬的身體硬把防守者擠開,然後進球!如果力量不夠大,防守者仍然會緊緊貼著你,同時你的身體會處於他的壓制之下,這時你就要選擇分球,不然肯定會被蓋下來!
H. 籃球怎樣才算阻擋犯規
阻擋犯規就是持球人在占據了進攻有利位置然後確定了進攻路線時候,防守人不能再橫向移動去阻止持球人,也就是不能再往持球人的進攻路線上跑,最好是只能選擇後退防守。
說再簡單點,持球人已經突破了或者晃開了防守人的時候,這時候他已經起步准備上籃,防守人不能夠再往他的上籃路線上移動並跟持球人有身體接觸。
在籃球比賽中,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8)籃球規則怎麼阻擋不犯規擴展閱讀:
籃球犯規規則
(1)技術犯規: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
(2)兩次運球:又稱「非法運球」,球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只可以投籃、傳球、除非球被另一球員接觸。
(3)帶球撞人: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4)阻擋犯規: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5)打手犯規:又稱「非法用手」,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
(6)走步:又稱「帶球走違例」,是指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
I. 籃球中如何才算阻擋
在籃球比賽中,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要准確的判斷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首先要明確規則對持球隊員進攻時和防守持球隊員在防守時的技術要求。
要准確地判所帶球控人與阻擋犯規,了解掌握上述的理論根據之外,還必須做到和注意以下幾點:
一、克服「持球有理」和掌握「進攻有理」的吹判方法。
二、不要被防守隊員的假象所迷惑。有時持球隊員運球突破時,輕微地碰了一下防守隊員。有的防守隊員則以倒地、雙手捂胸、抱肚,或大喊大叫的假象,來迷惑裁判員。
三、兩個裁判員要加強分工配合,特別是兩裁判員對持球突破隊員與防守突破隊員發生犯規伺時鳴哨時,要加強視線上的聯系,必要時兩裁判員要商定後再作出正確的宣判,以避免盲判的不一致而造成比賽的混亂.
四、必須牢記和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建立合法的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可以側移或後撤來保持合法的防守位置。
(3)防守隊員必須是首先站好位置,並且接觸必須是發生在軀幹部分.
(4)隊員有權落在他跳起的同一地點.
(5)隊員有權落在他跳起前對方沒有占據的其他地點。
(6)隊員對從地面到頭頂上的這部分空間擁有權利。
犯規條件
合理沖撞:雙方運動員在搶球時,在公平合理的條件下,用肩以下至肘部以上的部位向對方的同樣的部位做力量適當的沖撞。 第一:沖撞目的必須用於控球或搶球,球必須在可控制范圍內(1~2米內)
(解釋為:不可以無目的的撞擊無球隊員。
第二:沖撞時,人必須向球跑動,必須以球做目標。
(解釋為:合理沖撞方向為,同向跑動,而絕不是面對面撞,和大角度的斜撞。
第三:沖撞時,臂部緊貼自己上體體側。
(解釋為:手臂不可抬起,用合理的肘部至肩撞擊同樣部位,拉、推人犯規,非合理沖撞
第四:沖撞力量適當,不得用力過猛或帶有危險性的動作。
(解釋為:沖撞要合理,無傷害性的動作,均為合理沖撞 阻擋犯規:
裁判規則第十二章規定其中的第3項目,為阻擋定義。
隊員犯有下列五項犯規中的任何一項者,即:
1.裁判員認為其動作帶有危險性,例如:企圖去踢守門員已接住的球。
2.當球並不在有關隊員控制范圍之內時,目的不是為了爭球而用肩部去做所謂的合理沖撞。
3.隊員不去踢球而故意阻擋對方者,例:在球與對方之間跑動或用身體阻擋對方。 第一:啟動和絕對速度明顯優於對手,而他未觸球時即擋住他啟動後的方向。
(解釋為:擋住隊員,目的非爭球目的,和合理沖撞的概念區別一點為,方向性,合理沖撞第二條,和球同向的沖撞算合理,而阻擋為,非同向或者反向,切目標非爭球
阻擋犯規
第二:速度相當,對方用上身肢體阻擋情形,算犯規
(解釋為:用手拉人,推人的非正常方式奪球,造成對己方有利的情況
第三:攻方高速前進,而守方一步距離變向,守方主動迎上固定阻擋,致進攻停止,算阻擋犯規
(解釋為:主動迎上戰樁式,要點無搶球動作,判罰故意阻擋犯規<和籃球相反>
第四:在防方判斷意圖明確,有觸球改變球運行方向,高速回追中身體碰撞,進攻隊員沒有改變運動方向,皮球處雙方共同區域,進攻隊員明顯無法在防守之前觸球等情況,都算好球
(解釋為:後衛轉身,對球方向,表示和進攻隊員同時追這個球,即使放慢速度,都屬好球。後衛正對者隊員,而背對者球,或者不及轉身,擋在進攻隊員前進路線上算阻擋。
一定要注意為:一個是運動的,一個是靜止的,簡單說,同向運動中的沖撞算好球,明顯靜止的沖撞算犯規。 國際理事會決議:第七條<也就為護球出邊線合理非阻擋犯規>7.隊員掩護球時自己不接觸球,而設法阻擋對方隊員使其不能觸球,這並不屬於規則第十二章第3 款所指的犯規,因球在該隊員的控制范圍,他可根據戰術需要而掩護球。在這種情況下,對方隊員可以做合理沖撞。
J. 籃球怎樣算阻擋犯規
阻擋犯規就是持球人在占據了進攻有利位置然後確定了進攻路線時候,防守人不能再橫向移動去阻止持球人,也就是不能再往持球人的進攻路線上跑,最好是只能選擇後退防守。
說再簡單點,持球人已經突破了或者晃開了防守人的時候,這時候他已經起步准備上籃,防守人不能夠再往他的上籃路線上移動並跟持球人有身體接觸。
在籃球比賽中,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10)籃球規則怎麼阻擋不犯規擴展閱讀:
籃球犯規規則
(1)技術犯規: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
(2)兩次運球:又稱「非法運球」,球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只可以投籃、傳球、除非球被另一球員接觸。
(3)帶球撞人: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4)阻擋犯規: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5)打手犯規:又稱「非法用手」,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
(6)走步:又稱「帶球走違例」,是指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阻擋犯規阻擋犯規就是持球人在占據了進攻有利位置然後確定了進攻路線時候,防守人不能再橫向移動去阻止持球人,也就是不能再往持球人的進攻路線上跑,最好是只能選擇後退防守。
說再簡單點,持球人已經突破了或者晃開了防守人的時候,這時候他已經起步准備上籃,防守人不能夠再往他的上籃路線上移動並跟持球人有身體接觸。
在籃球比賽中,帶球撞人與阻擋犯規,是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10)籃球規則怎麼阻擋不犯規擴展閱讀:
籃球犯規規則
(1)技術犯規: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
(2)兩次運球:又稱「非法運球」,球員第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只可以投籃、傳球、除非球被另一球員接觸。
(3)帶球撞人:持球隊員推動或移動到防守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當接觸的瞬間防守隊員已經提前站位,則進攻隊員構成帶球撞人。
(4)阻擋犯規:持球隊員與防守持球隊員在進攻和防守時,採取了不合理的位置、不正確的身體姿勢、不正當的起動方法和非法的動作而造成錯誤的身體接觸而產生的侵人犯規。
(5)打手犯規:又稱「非法用手」,在運球或上籃、投籃時防守人員打手,這樣就會被裁判吹其打手犯規。
(6)走步:又稱「帶球走違例」,是指當隊員在場上持著一個活球,其一腳或雙腳超出規則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阻擋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