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籃球是怎麼發明的
籃球起源於美國。始於1891年12月21日美國馬塞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奈史密斯在體育館內組織學生進行的游戲。
奈史密斯是加拿大人,當時在美國麻省的春田學院任體育指導員。由於麻省11月就開始下雪,室外運動無法進行,奈史密斯就在工人們投擲水蜜桃的啟發下,發明了籃球。最早的籃球以裝水蜜桃的籃子釘在室內運動場兩端,二樓凸出懸空的走廊外緣,由於懸廊有十英尺高,因此決定籃子就訂在十英尺高的地方,並擬定了十三條游戲規則。就在聖誕節假期過後的體育課上,奈史密斯將十八位學生分成兩隊,每隊九人。1893年3月11日在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舉行了教師隊與學生隊的比賽,這是世界上有記載的最早的籃球賽。同年籃板、籃圈、籃網形成,每隊上場人數由最初的9人減為7人,1920年規定為5人。
因游戲使用的器材主要是籃和球,故稱「籃球(Basket Ball)」。直到1921年才轉化成一個詞「Basketball」。初期的籃球游戲,籃筐有底,每投中一次,球便留在籃子里,必須有人拿梯子爬上去把球拿下來,才能繼續比賽。因一名學生從梯子上摔下來,便改為無底籃筐。在美國,籃球誕生後立即被人們所接受。1895年美國各大學開始把它作為一項競技運動,1898年成立了第一個職業聯盟。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籃球運動傳人歐洲。1950年舉行首屆世界籃球錦標賽,1953年起舉行世界女子籃球錦標賽。男女籃球分別於1936年和1976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Ⅱ 籃球的起源是哪裡為什麼發明了籃球
籃球起源於美國馬薩諸塞州,由詹姆斯·奈史密斯設計發明的。1891年,奈史密斯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Ⅲ 籃球是怎麼發明出來的
想要了解NBA的發展脈絡,就不得不提到美國的籃球發明人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A. NAISMITH)。
四個學位
奈史密斯不是籃球行家。在體育方面,奈史密斯也是「說的多做的少」。十幾歲時,奈史密斯曾經當過伐木工人,後來當上了長老會的牧師,讓人生活更好始終是奈史密斯追求的目標。1890年,奈史密斯獲得了蒙特利爾神學院的學位。不過,畢業之後的奈史密斯沒有馬上擔任教職,而是在學校里教體育。此後,奈史密斯又進入了格羅斯醫學院拿到了醫學學位,使得他在大學獲得的學位增加到了四個。
發明籃球
1891年,年輕的奈史密斯在美國東北部馬薩諸塞州的國際基督教青年會培訓學院(現在為斯普林菲爾德學院)出任體育教師。學監哈爾西·古利克要求奈史密斯發明一種「吸引人、容易學、容易玩,冬天可以在擁有人造燈光的體育館進行的體育運動」。美國東北部的冬天漫長,天氣寒冷,可供學生娛樂的體育項目不多。壘球、橄欖球、曲棍球和足球基本上屬於室外運動。缺乏體育鍛煉、無所事事的學生往往招惹是非,給校方增添了不少麻煩。
在學校看門人鮑普·斯蒂賓斯的幫助下,奈史密斯立起了桿子,縫制了籃球。為了讓學生打籃球時有法可依,奈史密斯與學校的秘書萊昂斯小姐制定了有關比賽的13條規定。這就是最初的籃球比賽規則。在得到校方的批准之後,奈史密斯組織了世界上第一場籃球比賽。
後來,奈史密斯回憶這場比賽的情景時說:「這個班級一共有18名學生,所有的學生都得上場比賽。我挑選了兩個隊長,一邊一個。然後我讓球員入場。每支球隊有三個前鋒、三個中鋒、三個後衛。我挑選了兩個中鋒跳球,然後我在他們中間將籃球拋起。世界上第一場籃球比賽開始了。從此之後,這個班級不再亂哄哄了。籃球比賽成為整個班級的重要娛樂活動。」
奈史密斯發明的籃球運動馬上取得了成功。幾周之內,籃球運動迅速傳遍了美國東北部地區的大學校園,並且依靠基督教青年會的網路傳遍了全美國。
出席奧運
奈史密斯很早就希望過上輕閑的退休生活。可是55歲時,奈史密斯應邀擔任了堪薩斯國民衛隊的牧師,參加了與墨西哥的戰爭。在此期間,心靈手巧的奈史密斯又發明了橄欖球運動員的頭盔。
奈史密斯發明籃球運動沒有得到任何經濟上的好處。1936年,他應邀出席柏林奧運會,觀看第一次列入奧運比賽並且頒發獎牌的男子籃球比賽。不過,第二年,奈史密斯就離開了人世。盡管如此,他的發明已經成為世界上最為普及的體育運動。美國的職業籃球比賽也逐漸走向全美國和全世界
Ⅳ 籃球是怎樣發明的
籃球
起源於美國。最初是開展於冬季和雨季的室內游戲。始於1891年12月21日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在體育館內組織學生進行的游戲。他將竹籃固定在離地高約3.05米的牆上,然後將全班18個人分為2隊。游戲時各隊將球投入對方的竹籃內,進球多者為勝。因游戲使用的器材主要是籃和球,故稱籃球。1892年1月25日奈史密斯在《訓練學校研究報告集》上介紹了"籃球"游戲方法,同年制定了13條比賽規。1893年3月11日在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舉行了教師隊與學生隊的比賽,這是世界上有記載的最早的籃球賽。同年籃板、籃圈、籃網形成,每隊上場人數由最初的10人逐漸減為9人、7人,1920年規定為5人。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籃球運動流傳到歐洲。1950年舉行首屆世界籃球錦標賽,1953年起舉行世界女子籃球錦標賽。籃球場長28米,寬15米,中線將其分為兩個半場。場地中央有一半徑為1.80米的圓,用於比賽開球。籃板要用透明材料製成,橫寬1.80米、豎高1.05米,底端距地面2.90米。球重600~650克。地區或國家協會也可以使用橫寬1.80米、豎高120米,底端距地面2.75米的籃板。比賽時分兩隊,每隊5人。將球投入對方球籃得2分,在三分區投入對方球籃得3分,罰球中1次得1分。全場比賽40分鍾,分上半時和下半時,每半時20分鍾,中間休息10~15分鍾。以全場得分多者為勝。男女籃球分別於1936年和1976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Ⅳ 籃球是誰發明的為什麼發明的
籃球在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現譯名為美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
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籃球最初是為了給兒童一個玩耍的游戲而發明的。
籃球的發明與發展歷史進程: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里,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
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游戲的趣味性,並且吸引了更多的人來參加這一游戲,從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5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會舉行了我國第一次籃球游戲表演。之後在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
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4年的第二屆全運會上籃球被列為男子正式競賽項目,1924年在第三屆全運會上被列為女子正式競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目前的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才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Ⅵ 籃球怎麼發明的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由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Naismith)博士發明,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於1939年去世,終年78歲。 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在二百多個國家流傳市面著,而且至今美國籃球還譽滿全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由美軍傳入歐洲。 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他設計一項室內集體游戲。他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桃籃別釘在鍵身房內看台的欄桿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他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奈史密斯30歲時便發明了籃球,但籃球誕生後近半個世紀始終被人們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教練只負責他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其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首任秘書長威廉·瓊斯則很尊重和敬佩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並邀請他為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介紹了這位籃球發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後,瓊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發獎儀式,並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勛章,以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月桂冠時,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動得把帽子拋向天空。 奈史密斯於1939年逝世。為了永遠懷念這位籃球運動先驅,國際籃聯在1950年第1屆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期間舉行的第一次中央局會議上,決定把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的金杯命名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鍾;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有移種文字出版,發行於全世界,這樣,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 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並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此後,到1948年的10多年間,規則曾多次修改,與現行規則有關的重要變化是:將得分後的中圈跳球,改為失分隊在後場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進攻隊必須在10秒鍾內把球推進到前場;球進前場後不得再回後場;進攻隊員不得在「限制區」內停留3秒鍾;投籃隊員被侵犯時,投中罰球1次,投不中罰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兩屆奧運會的籃球比賽中,出現了兩米以上的多人,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曾兩次擴大籃球場地的「限制區」(也叫「3秒區」);還規定,一個隊控制球後,必須在30秒內投籃出手。60年代初有關10秒和球回後場的規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屆奧運會後取消了中場線改畫邊線的中點而中止。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後,又恢復了中場線,這些規定又繼續執行。1977年增加了每隊滿10次犯規後,在防守犯規時罰球兩次,防投籃時犯規兩罰有1次不中再加罰1次的規定。1981年又將10次犯規後罰球的規定縮減到8次。很明顯,人員的變化的技術,戰術的發展引起了規則的改變,而規則的改變又促進了人員和技術、戰術的進一步發展變化。特別是50年代後期以來,規則的改變對籃球比賽的攻守速度,對運動員的身體、技術、戰術以及意志、作風等各方面都不斷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進了籃球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籃球是1976年第21屆奧運會上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的。 籃球運動是1896年前後由天津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傳入中國的,隨後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會里也有了此項活動。在1910年的全運會上舉行了男子籃球表演賽之後,在全國各大城市的大、中學校的籃球活動逐漸開展起來,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開展得較好,水平也較高,當時的比賽規則很簡單,在球場中間畫一個約有1米直徑的中圈,中鋒隊員跳球時一隻手必須置於背後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術也簡單,中圈跳球後,誰接到球就自己運球,超過防守人就投籃。當時只會直線運球前進,傳球方法是單、雙手胸前傳球,跑動投籃是用單手低手上籃,立定投籃無論遠近都是用雙手腹前低手投籃。1925年前後,進攻和防守的5名運動員,有了較明確的分工,中鋒對中鋒,後衛對前鋒,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對手。但前鋒的職責是只管進攻投籃,不管退守;後衛的職責是只管防守搶截球,不管投籃。前鋒和後衛很少全場跑動,只有中鋒要攻守兼顧。以後又逐漸改為兩後衛1人助攻(活動後衛),1人留守後場(固定後衛),兩前鋒也變為1人留在前場專管偷襲、快攻,1人退守後場助防。技術動作也有所發展,跑動投籃出現了單手、高手投籃,立定投籃出現了雙手胸前投籃,傳球出現了單、雙手擊地傳球,運球出現了兩手交替運球躲閃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進的技術。規則中增加了罰球區和罰球線,隊員犯規4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罰球可由隊長指定任何1個隊員主罰。比賽時間分為上、下半時各20分鍾,中間休息10分鍾。每次投中或罰中後,都在中圈跳球,重新開始比賽。而中國籃球運動水平在1926年以後有了較大提高 。
希望採納
Ⅶ 籃球到底誰發明的誰能告訴我
據文字記載,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的.奈史密斯當時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籃球是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教授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而委託他設計的一項室內集體游戲.他從當地兒童在室外喜歡用球投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子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奈史密斯把兩個盛桃子的籃筐釘在室內運動房兩端看台離地面3米多的地方,作為球籃,並用足球為比賽用球,擋板用鐵絲網代替.他還博採了足球,橄欖球,曲棍球等其它球類項目的特點,制訂出最初13條籃球比賽規則.這就是籃球這一名稱的由來和籃球運動開創時期的情況,當時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後來,詹姆斯 奈史密斯被譽為"現代籃球之父".
Ⅷ 籃球是怎樣發明出來的
籃球發明過程:
1891年,詹姆士·奈史密斯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奈史密斯設計一項室內集體游戲。奈史密斯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籃筐別釘在健身房內看台的欄桿上,籃筐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約10碼),用橄欖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奈史密斯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籃球(basketball),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
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
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於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