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籃球防守時手可以放在胸前嗎
可以,一隻.兩只都行.兩只手放在胸前人家一個轉身就過了.你用手防守可以,但不可以貼身,不可以推人,但可以用自己的力去抵對方的力
㈡ 籃球防守時能展開雙臂嗎
可以的;
正規比賽中,我們可以經常的看到持球球員進攻時,防守他的球員為阻止進攻球員的進攻路線而展開手臂,這樣做不止可以干擾進攻球員的進攻路線,也能有效的干擾他的傳球視線;但這也是有前提的,防守球員可以展開雙臂,但不可以前壓,更不可以頂人,展開雙臂如果有揮動的的動作,不能過大,阻止進攻球員前進時更不能卡到對方的脖子和頭部,這是很危險的動作;
㈢ 籃球內線防守時用手掌去頂他還是用手臂橫著放去防守
最好是用手臂防守,讓胳膊大臂和小臂成60度左右就行,同時另一個胳膊向上高舉干擾對方投籃,記得用胳膊頂對方的時候不要突然使勁否則會被吹犯規,建議均勻使勁。。還有就是樓主要多練身體,那樣才不會被輕易撞開..
㈣ 打籃球防守時手可不可以放別人身上
以下部分是規則中對你的問題所做出的解釋,我想應該對你有幫助吧: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當防守隊員處於防守位置,並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以阻礙他行進,就發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復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
這是持球的進攻隊員犯規:
·為了獲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纏繞防守隊員。
·為了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或為了在他或防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推開」防守隊員。
·運球時,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進攻隊員為了下列原因「推開」防守隊員是犯規:
·擺脫去接球。
·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
·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
㈤ 打籃球防守時手可不可以放別人身上
以下部分是規則中對你的問題所做出的解釋,我想應該對你有幫助吧:
33.10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當防守隊員處於防守位置,並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以阻礙他行進,就發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復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
這是持球的進攻隊員犯規:
·為了獲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纏繞防守隊員。
·為了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或為了在他或防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推開」防守隊員。
·運球時,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進攻隊員為了下列原因「推開」防守隊員是犯規:
·擺脫去接球。
·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
·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
㈥ 籃球防守手臂的規則
他應該被叛為推人,因為不能用胸膛以外的部位頂人,但NBA中,除用胸膛之外,還可以用小臂頂人
㈦ 打籃球時,防守的那方,能不能直接張開雙臂來防守我要規則,詳細一點的
可以。
但是張開雙臂防守時,不能持續用胸貼著進攻球員(如果只是撞一下可以),否則會判阻擋犯規,這也是為什麼防守球員都要用手來頂著進攻球員,因為明確規定不能用胸一直貼。其次就是如果進攻球員突破後,不能明顯用張開的胳膊將進攻球員往後帶,否則也會被判定阻擋犯規。
外線防守:
1、防守外線側翼時,雙腳張開,精神集中,隨時准備橫滑步防守對方突破,靠底線的那隻手橫舉,另一隻手稍微向上舉起,防守對方跳投。
2、防守外線正面時要和隊友有默契,留一側給對手突破,然後配合隊友的協防。
3、不要追求搶斷和蓋帽,尖叫和犯規只是一線之隔。
4、防守要因人而異,如果對方是突破型選手,防守時要記得要跟他保持一步距離,以免被他一步過掉,防守持球進攻差的投手則應該貼身防守,如果對方能突能投,理論上也是放投不放突。
內線防守:
1、對方持球突破切記預判動作站穩嘍,腳別動,一撞你就往後倒,造他帶球撞人,多造兩次他自己都不敢亂突了。
2、籃下的位置很重要,所以,看好位置,不要輕易放空一個人,卡位要准,狠,手上不要附帶動作
3、對於比你高但是速度和彈跳比你弱的人,可以進行繞前防守,別管其他人,擋在他身前,不管他怎麼跑,怎麼轉,你都一定要保持貼在他身上。
籃球犯規規則:
1、圓柱體原則:
圓柱體原則定義為一名站在地面上的隊員占據一個假想的圓柱體內的空間。它包括該隊員上面的空間,圓柱體原則並受下列限定:
前面由手的雙掌,後面由臀部,和兩側由雙臂和雙腿的外側;雙手和雙臂可以在軀干前面伸展,其肘部的雙臂彎曲不超過雙腳的位置,因此兩前臂和雙手是舉起的。他的雙腳間的距離應依據他的身高有所不同。
2、垂直原則
在比賽中,每一隊員都有權占據未被對方隊員已經占據的任何場上位置(圓柱體)。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佔據的地面空間和當他在此空間內垂直跳起的上方空間。
隊員一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並與已經建立了他自己的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離開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就對此接觸負責。
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在他的圓柱體內)或在他自己的圓柱體內把雙手和雙臂伸展在他的上方,則不必判罰。
無論是在地面上或在空中的進攻隊員不應用下列方式與處於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隊員發生接觸。用他的手臂為自己擴展更多的空間(清除障礙)。在投籃中或緊接投籃後伸展他的雙腿或雙臂去造成接觸。
3、合法防守位置
當一名防守隊員面對對手,並且雙腳著地時。他就占據了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合法防守位置從地面到天花板,垂直地伸展到他(圓柱體)的上方。他可將他的雙臂和雙手舉過頭或垂直跳起,但是他必須在假想的圓柱體內使手和臂保持垂直的姿勢。
4、防守控制球的隊員
當防守控制(正持著或運著)球的隊員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每當對方隊員在持球隊員面前占據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甚至是一瞬間完成的),持球隊員必須料到被防守並必須准備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防守隊員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必須在占據位置前沒有造成接觸。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他可移動以便防守他的對手,但他不得伸展他的雙臂、雙肩、雙髖或雙腿,並通過做來造成接觸以阻止從他身邊通過的運球隊員。
判斷一起涉及持球隊員的撞人/阻擋情況時,裁判員應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雙腳著地來建立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為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可保持靜立、垂直跳起、側移或後移。
3)在保持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瞬間離地,只要該移動進側向或向後的,而不是朝向持球隊員前移的。
4)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上,在這樣的情況下,防守隊員將被認為是已經先在接觸地點了。
5)已經占據了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隊員可以在他的圓柱體之內轉身以避免受傷。
6)在上述任何情況中,應認為該接觸是由持球隊員造成的。
5、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不控制球的隊員有權在球場上自由地移動,並占據任何未被另一隊員已經占據的位置。當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應適用。防守隊員不能如此靠近和/或如此快地在移動的對方隊員的路徑中占據一個位置,以致後者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此距離與對方隊員的速度直接成正比,不得少於正常的1步,也不必多於正常的2步。如果一名防守隊員在占據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中不重視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與對方隊員發生接觸,他對該接觸負責。
一旦一名防守隊員已經建立了一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為防守對方隊員他可移動。他不得在對方隊員的路徑中伸展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對方隊員從他身邊通過。他可以在他的圓柱體內轉身以避免受傷。
6、撞人
撞人是有球或無球隊員推開或移動對方隊員軀乾的非法身體接觸。
7、阻擋
阻擋是阻礙持球或不持球對方隊員進行的非法身體接觸。如果試圖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止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判罰掩護隊員一次阻擋犯規。
如果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對所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
所謂「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護的隊員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隊員在場上占據位置時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圓柱體之外是合法的。
但當對方隊員試圖通過時,它們必須被移到他的圓柱體之內。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圓柱體之外並發生接觸,這是阻擋或拉人。
㈧ 籃球防守手臂動作
籃球運動中防守是重要的部分,進攻方面做得好可以可以能讓你贏下一兩場比賽,但是防守做好了能贏下的就不是一兩場比賽那麼簡單了。場上的防守一般以一防一為主,首先要做好的是防守的最基本的動作,這樣的防守才能讓對手感到有壓力才能真正的干擾對方的進攻。
工具/原料
籃球
方法/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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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是最基本的防守姿勢「全面防守」,兩腳伸開微微比肩寬,身體重心放低,兩退微微彎曲,雙手伸開。由於重心放低身體會向前略傾斜,這個防守的動作優勢能全面的防守對手的進攻的方向,給對手的進攻造成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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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防守姿勢「單面防守」,同樣兩腳伸開略比肩寬,重心放底,兩腿微曲,下半身的動作就與「全面防守」動作一樣,區別在於手臂的動作,而是主要重點防守左右兩邊的其中一邊,以防守人左邊為主要防守的方向為例,左手伸展開,右手就根據進攻對手的動作而靈活做動作,這一防守動作的動作子的優點在於能更靈活的根據進攻對手的進攻而進行防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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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防守姿勢「防變向防守」其中的優點顧名思義是防止對手的快速變向突破,下半身動作與上面的防守動作一樣,以防守右邊變向突破為例,左手伸展開防止對手從左方直接輕松突破,而右手也右下方伸展但是不是完全伸展開,只要比右肩的寬度略寬就可以了,因為這一點往往是對手變向後球剛剛彈起的位置,有很大的機會造成對手變向突破失誤,從而到達段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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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種方式是「貼身防守」,這種防守姿勢要相對於前面提到的防守更貼近進攻人,拉近兩人的距離更容易找到進攻對手的失誤的機會,但是貼身防守要求的身體對抗能力較高,防守時下半身要有一隻腳卡住位置,一隻手彎曲頂著進攻人的身體,另一隻手則干擾進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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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幾個基本的防守動作,都提到要放低重心,只有把重心放低才能讓身體移動的更快,能跟上進攻人的動作做好防守,還有一點是重心低了才會穩不會很容易的讓對手輕松的突破過去。
注意事項
雖然以上的基本動作看起來很容易但是要在實戰中掌握要領才能更好的提高自身的防守能力。
根據場的變化和進攻對手的分析要靈活的運動防守方式搭配組合,希望這些分享能幫助大家!
㈨ 打籃球防守無球人員的時候,可以用手擋嗎
分兩種 在FIFA中 不可以 在NBA的中可以用上肢擋對方 但是 不可以有伸展 只能往回收 ,比如你用小臂擋人肘關節為100度時 最大角度就只能為100度 如果向外伸展吹推人 往回收沒有關系 比如開始是100度 那麼100度 以下都沒問題~ (大多用於地位背大
㈩ 籃球防守對方的背打時,可以用小臂貼防嗎
可以,只要不侵犯進攻球員圓柱體,沒有推拉撞等侵犯人的動作是沒問題的。
防守犯規:
⒈用手攔阻:是防守隊員在防守狀態中用手接觸對方隊員,或是阻礙其行動或是幫助防守隊員來防守對手的動作。
⒉接人:是干擾對方隊員移動自由而發生的身體接觸。能用身體的任何部位來造成這個(拉人)接觸。
⒊非法用手:發生在隊員試圖用手搶球接觸了對方隊員時,如果僅僅接觸了對方隊員持球的手,則被認為是附帶的接觸。
⒋推人:是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強行移動或試圖移動已經或沒有控制球的對方隊員時發生的身體接觸。
⒌非法掩護:是試圖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