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籃球規則對裁判員的著裝有什麼要求
臨場裁判員的著裝要求
臨場裁判員必須穿灰色的上衣,黑色褲子,黑色籃球鞋和黑色襪子;不準帶手錶、護腕或任何種類的珠寶。
『貳』 籃球裁判的規則是什麼
籃球裁判—最新籃球裁判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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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籃球裁判法- -
1、裁判員應是一名主裁判員和一名副裁判員。他們應得到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如到場)的協助。
此外,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或國家聯合會有權運用3人裁判制,即一名主裁判員,兩名副裁判員。
2、記錄台人員應是一名記錄員,一名助理記錄員,一名計時員和一名24秒計時員。
3、 可有一名技術代表到場。他應坐在記錄員和計時員之間。
在比賽中他的職責主要是監督記錄台人員的工作,並協助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使比賽順利進行。
4、必須充分強調:擔任一場比賽的裁判員不得與比賽雙方的組織有任何方式的聯系。
5、 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要按照這些規則來指導比賽並無權同意改變這些規則。
6、裁判員的服裝應由灰色上衣、黑色長褲、黑色襪子和黑色籃球鞋組成。
7、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記錄台人員應著裝一致。
(一) 主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主裁判員應:
1、檢查和批准在比賽過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指定正式的比賽計時鍾、24秒鍾裝置、計秒錶並確認記錄台人員本人。
3、不允許任何隊員佩戴可能造成傷害的物品。
4、在中圈執行跳球開始每一節和決勝期的比賽。
5、當情況需要時有權停止比賽。
6、如果球隊在得到通知後拒絕比賽,或以其行動阻礙比賽的進行,有權判定該球隊棄權。
7、在第2節、第4節以及任一決勝期的比賽時間結束時,或在任何他認為有必要的時候,仔細地審查記錄表以認可比分。
8、 每當有必要或裁判員的意見不一致時作出最終的決定。
9、有權對這些規則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作出決定。
(二) 裁判員:宣判的時間和地點
1、 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2、裁判員應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前20分鍾到達球場,此時他們的權力應生效,當裁判員批准比賽結束時他們的權力結束。在比賽時間結束時,經主裁判員的認可和在記錄表上簽字終止了裁判員對比賽的管理以及他們和比賽的聯系。
3、如果在早於預定的比賽開始前20分鍾或在比賽時間結束和核查及在記錄表上簽字之間發生了運動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主裁判員必須在簽字之前在記錄表的反面記錄該事件,技術代表或主裁判員必須向競賽的組織者提交詳細的報告。
4、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技術代表或主裁判員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者報告該事件。
5、如果在第4節或決勝期的比賽時間結束的大約同時或正好之前發生了犯規,作為執行罰球的結果需要有決勝期,那麼在比賽時間結束的信號響後至完成罰球前發生的所有犯規,應被看作是在比賽休息期間發生的並相應地予以處罰。
6、 任一裁判員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在本規則規定的各自職權范圍內所作的宣判。
(三)裁判員:發生違犯時的職責
1、定義
由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造成的所有違例和犯規是違犯規則。
2、 程序
(1)當發生違例或犯規時,裁判員應鳴哨並同時給出適當的手勢以停止比賽計時鍾,使球成死球(見裁判員手冊,第7章手勢和程序)。
(2)罰球或投籃成功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3) 宣判每一起犯規或跳球後,裁判員應在球場上交換位置。
(4)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使用英語處理。
(四)裁判員:受傷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10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任務,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裁判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更換問題上,另一位裁判員在與技術代表商議後決定。
(五)記錄員和助理記錄員:職責
1、 記錄員應使用正式的記錄表:
·登記比賽開始時上場的隊員和所有參加比賽的替補隊員的姓名和號碼。當有關比賽開始時上場的5名隊員、替換或隊員的號碼違反本規則時,他在發現違犯後應盡快通知就近的裁判員。
·記錄累積分數以及投籃和罰球得分。
·記錄登記在每個隊員名下的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
當登記任一名隊員第5次犯規時記錄員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同樣,他應記錄登記在每一位教練員名下的技術犯規,當一位教練員被取消比賽資格並必須離開比賽時,他必須立即通知裁判員。
2、 記錄員還應:
·當某隊已提出暫停請求,在下次暫停機會時通知裁判員並登記暫停。如果教練員在該節中不再有剩餘暫停時,他應通過裁判員通知該教練員。
·舉牌指示每位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舉到雙方教練員看到的程度。標志牌上的數字要和該隊員發生犯規的次數相一致。
·在一節中,登記某隊任何隊員的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達第4次全隊犯規後。一旦球成活球時將全隊犯規標志放置在記錄台上靠近該球隊的球隊席一端。
·實現替換。
·僅當球成死球,並在球再次成活球之前發出他的信號。記錄員的信號聲響不停止比賽計時鍾或比賽,也不使球成死球。
3、助理記錄員應操縱記錄板和協助記錄員。
如果記錄板和正式記錄表之間的任何差異不能被解決,正式記錄表應居先,記錄板應按正式記錄表修正。
4、在記錄表上登記累積分時可能造成下列重大失誤:
·一個3分中籃,可是僅累加了2分。
·一個2分中籃,可是累加了3分。
如果在比賽中發現了這樣的失誤,為停止比賽,記錄員必須等到第一次死球時才發出他的信號並引起裁判員們的注意。
如果在指示比賽結束的比賽計時鍾信號發出後,主裁判員正在核查記錄表,但在裁判員們簽字之前發現了這樣的失誤,主裁判員必須糾正該失誤;如果這同一個失誤影響了比賽的結果,則主裁判員必須合理地糾正比賽的最終結果。
如果裁判員們已在記錄表上簽字之後發現了這樣的失誤,主裁判員不再可能糾正該失誤。主裁判員必須向競賽的組織者提交報告陳述該事件。
(六)計時員:職責
1、 應給計時員提供一塊比賽計時鍾和一塊計秒錶,並應:
·掌握比賽時間和停止時間。
·在第1節和第3節開始前至少3分鍾時通知球隊和裁判員或使他們得到通知。
·啟動計秒錶並在一次要暫記的暫停已消耗了50秒鍾時發出信號。
·保證一節或決勝期比賽結束時的信號聲響自動發出,且非常大聲。如果他的信號失靈或未被聽到,他應立即使用任何可能的辦法通知裁判員。
計時員的信號使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然而,當投籃或罰球的球在飛行時,他的信號不使球成死球。
2、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開始啟動比賽計時鍾:
·跳球時,球被跳球隊員合法拍擊。
·罰球未成功並且球繼續是活球,球觸及場上隊員。
·在擲球入界時,球觸及場上隊員。
3、當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停止比賽計時鍾:
·在一節或決勝期比賽時間結束時時間終了。
·當球是活球時裁判員鳴哨。
·當球是活球時24秒鍾裝置信號響。
·某隊已請求暫停,對方隊投籃得分。
·第4節或任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投籃得分。
(七)24秒鍾計時員:職責
應給24秒鍾計時員提供一個24秒鍾裝置,並按下列要求操作該裝置:
1、一旦隊員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就啟動或再啟動。(規則修改:原"控球活球"現修改為"控制活球")
2、一旦出現下列情況就停止和復位到24秒鍾並不顯示影像:
·裁判員因犯規、跳球或違例而鳴哨,但因球出界判給先前控制球的球隊擲球入界時除外。
·投籃球進進球籃。
·投籃球觸及籃圈。
·因為涉及到控球隊的對方隊的行為使比賽停止。
3、一旦對方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就復位到24秒鍾並再啟動。
如果對方隊員僅僅觸球,而同一個隊仍然控制球,則不開始一個新的24秒鍾周期。
4、當原先已控制球的同一個隊由於如下的結果被判給擲球人界時,停止但不復位到24秒鍾:
·球出界。
·一起雙方犯規。
·由控制球隊引起的任何原因而使比賽停止。
5、在任一節或決勝期中,當某隊獲得控制球時比賽計時鍾的剩餘時間少於24秒鍾,則停止並不再操作,即不顯示影像。
二、 球 隊
(一)、定義
1、"合格參賽"是指按競賽組織者的規程規定,經核准有權為某隊參賽。還要考慮年齡限制。
2、 當一名球員在比賽開始前已被登記在記錄表上,並且他既沒有被取消比賽資格又沒有達到5次犯規,即是"有資格參賽"。
3、在比賽時間內,每一位球員不是一名隊員就是一名替補隊員。
4、隨隊人員可以坐在球隊席區域內,只要他有一個專門的職責,如領隊、醫生、理療師、統計員、譯員。已發生了5次犯規的隊員變成隨隊人員。
(二)規定
每個隊應按下列要求組成:
·不超過10名合格參賽的球員。
·競賽中一個隊超過3場比賽時,不超過12名合格參賽的球員。
·一名教練員,如果球隊需要可配備一名助理教練員。
·隊長,應是有資格參賽的球員之一。
·最多5名有專門職責的隨隊人員。
三、 隊員和替補隊員
(一)、 定義
當一名球員在賽場上並有資格參賽時為隊員。當一名球員不在場上參賽,或在賽場上但由於已被取消比賽資格或已發生了5次犯規沒有資格參賽時為隨隊人員。(規則修改:原"替補隊員"現修改為"隨隊人員")
(二)、 規定
1、在比賽時間內,每隊應有5名隊員在場上並可被替換。
2、 當裁判員招呼替補隊員進場時他即成為隊員。當裁判員招呼那名隊員的替換者進場時,那名隊員即成為替補隊員。
3、每個球隊的隊員服裝應按下列要求配備:
·背心前後的主要顏色相同。
在比賽期間,所有隊員(男性和女性)必須把他們的背心塞進他們的比賽短褲內。一體的服裝是允許的。
·圓領衫(不管式樣)不可以穿在背心裏面,除非該隊員有明確的醫生書面證明。如果有這樣的許可,圓領衫的顏色必須和背心的主要顏色相同。
·短褲前後的主要顏色相同,但沒必要和背心的顏色相同。
·允許穿長於短褲的緊身內褲,只要和短褲的顏色相同。
4、每位隊員應穿前後有號碼的背心,其清楚的單色號碼與背心的顏色有明顯的區別。
號碼應清晰可見,並且:
·後背的號碼至少高20厘米。
·前胸的號碼至少高10厘米。
·號碼的寬度應不少於2厘米。
·球隊應使用4至15的號碼。
·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復的號碼。
允許上廣告的地方應遵守各自比賽的規程規定,並不得干擾背心前後號碼的可見性。
5、 主裁判員不應允許任何隊員佩戴可能使其他隊員受傷的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許: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護具、模件或保護套,它們由皮革、塑料、軟塑料、金屬或任何堅硬的物質製造,即使表面有軟的包紮。
------能割破或引起擦傷的裝備(指甲應仔細剪好)。
------頭飾、頭發飾物和珠寶飾物。
·下列物品是允許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護裝備,如果其材料被包紮,不會使其他隊員受傷。
------被適當包紮的膝部保護架。
------斷鼻保護器,即使用硬質材料製成。
------不會對其他隊員造成危險的眼鏡。
------頭帶最寬為5厘米,由不會發生擦傷的單色棉布、軟塑料或橡膠製成。
6、 隊員使用的所有裝備必須合乎籃球比賽要求。任何被設計成增加隊員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圍,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當利益的裝備是不允許的。
7、本條中沒有明確提到的任何其它裝備,必須首先得到國際籃聯世界技術委員會的批准。
8、球隊必須至少有兩套背心,並且:
·秩序冊中隊名列前的隊(主隊)應穿淺色背心(最好白色)。
·秩序冊中隊名列後的隊(客隊)應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賽的兩隊同意,他們可以互換背心的顏色。
9、對於國際籃聯的主要正式比賽,同隊的所有隊員應穿:
·相同顏色或是相同復合顏色的鞋。
·相同顏色或是相同復合顏色的襪子。
四、隊員:受傷
1、如果隊員受傷,裁判員可以停止比賽。
2、 如果發生受傷時球是活球,裁判員不應鳴哨,直到比賽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隊已經投籃、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進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當有必要去保護受傷隊員時,裁判員可立即中斷比賽。
3、 受傷隊員的替換:
·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立即(大約15秒鍾)繼續比賽,或如果他接受治療,他必須在1分鍾內或盡可能快地被替換。
·然而,已經接受治療或在1分鍾內恢復的受傷隊員可以留在比賽中,但他的隊要被登記一次暫停。
五、犯規
(一)、技術犯規
1、隊員的技術犯規
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同裁判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如果被判技術犯規,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並由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2、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必須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只有在暫停期間,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進入場地向他的球員講話,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隊席附近。如果違反上述規定,要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和隨後的球權並由隊長指定罰球隊員;如果教練因任何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而被登記,或者因其本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被登記了兩次技術犯規時,或者因他自身、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坐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累積在教練員名下登記了三次技術犯規時,將取消教練員的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已滿5次犯規(在2 X 20分鍾的比賽中)或6次犯規(在4 X 12分鍾的比賽中)的隊員再次犯規被登記在教練員名下。
(二)、侵人犯規
犯規是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如果確實為了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而發生身體接觸,而此接觸沒有把被接觸的對方置於不利,這樣的接觸則可當作意外情況不必給予處罰。從背後發生接觸是不正當的籃球動作。通常後面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任,因為就他與球和對方隊員來說是處於不利的位置。侵人犯規則是在活球、球進入比賽狀態或死球時涉及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包括阻擋、撞人、背後防守、用手攔阻、拉人、推人、非法掩護等。如果被判侵人犯規,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果投中籃,要計得分並判給一次罰球;如果2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兩次罰球;如果3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3次罰球。如果控制球隊的隊員發生犯規,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三)、蓄意犯規
裁判員認為隊員蓄意地對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造成侵入犯規為蓄意犯規。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再加一次球權。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未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六、犯規次數
在2x20分鍾的比賽中,一名隊員不論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5次,必須自動退出比賽。在4x12分鍾的比賽中,一名隊員不論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6次,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全隊犯規 2x20分鍾的比賽每半時(20分鍾)中,一個隊的隊員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已共達7次時,所有以後發生的隊員侵入犯規要處以兩次罰球。 4x12分鍾的比賽每節(12分鍾)中,一個隊的隊員侵入犯規技術犯規已共達4 次,所有以後發生的隊員侵入犯規要處以兩次罰球,由那個受到侵犯的隊員罰兩次球。
七、違例
違例是違反規則,如果被判違例,對方隊在最靠近發生違例的地點擲界外球,直接位於籃板後面的地方除外。 隊員出界和球出界當隊員身體的任何部分與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面,或除隊員以外的任何物體接觸時,即是隊員出界。當球觸及界外的隊員或任何其他人員、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面或人物體、籃板的支柱或背面即為球出界。如果球出界或甚至球觸及了除隊員以外的其它物體出界,最後去觸球或被球觸到的隊員是使球出界的隊員。被嚴密防守的隊員 被嚴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內)的持球隊員要在5秒鍾內傳、投、滾或運球。球回後場位於前場的控制球隊的隊員不得使球回後場。干擾球在比賽時間內,在投籃的時候,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直到球觸及籃圈或球明顯不會觸及籃圈。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
如是攻方違例則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擲界外球。如是守方違例,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走步違例 隊員持球走三步以上,即是走步違例。
兩次運球違例 運球結束後再次運球,或者雙手拍球,都算違例。
踢球違例 故意用腳碰球。 如果大力踢球會被判技術犯規。
30秒違例 攻方如果在30秒內沒有射球,就算違例。
10秒違例 攻方在10秒內沒有把球帶到前場,就算違例。
5秒違例 在5秒內沒有投出界外球,就算違例。
3秒違例 攻方的任意球員在守方禁區內停留超過3秒,就算違例。3秒鍾的限制不
違例:兩次運球、走步、回線球、干擾球、球出界或擲界外球違例、踢球或拳擊球、時間類的違例(3秒,5、10、24)
犯規:身體接觸的犯規(打手,推人等),侵人犯規,掩護犯規、技術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犯規、取消競賽資格犯規,雙方犯規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犯規(在死球後的期間內多起犯規,可能出現規則所未遇見到的情況)、打架等。
『叄』 2017年籃球裁判規則有什麼變動
裁判員(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的著裝規定: 灰色上衣;黑色長褲;黑色籃球鞋和黑色襪子。 對國際籃球主要的正式比賽,記錄台人員要著裝一致。
『肆』 籃球裁判制是怎樣的
我們國家籃球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分為:國家A級裁判員、國家級裁判員、一級裁判員、二級裁判員、三級裁判員。
對年齡較大,對籃球裁判工作做出貢獻,不能擔任臨場裁判工作的老同志,另設榮譽裁判員稱號。
凡申請籃球各級裁判員必須做到: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完成各項籃球裁判工作努力鑽研籃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方法,熟悉籃球技術、戰術並有一定親身實踐,執行裁判工作中,做到嚴肅、認真、公正、准確、身體健康,達到國家體委籃球處對裁判員身體條件,身體素質及臨場實踐數量方面要求的方可申報等級籃球裁判員。
一、各級裁判員應具備的條件
國家級裁判員
1、精通籃球競賽規則及裁判方法,並能在臨場比賽中准確,熟練運用,具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組織籃球競賽的全面工作能力。
2、在全國籃球競賽中能用途正、副裁判長職務,並具有擔任國際比賽裁判工作水平。
3、具有訓練一級以下各級裁判員的業務能力。
4、掌握英語,熟悉英語裁判術語及規則。
一級籃球裁判員
1、熟煉地掌握和運用籃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方法,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基本具有籃球競賽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省級或相當省級籃球競賽中能用途正、副裁判長職務。
3、具有訓練二級以下籃球裁判員的能力。
4、熟悉籃球技術、戰術及英語籃球裁判術語。
二級籃球裁判員
熟悉籃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能在比賽中較准確的運用,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經驗。能勝任市縣級籃球比賽裁判工作。
三級籃球裁判員
懂得籃球競賽規則,並能在比賽中運用,或經過籃球裁判員學習班的學習,擔任市、縣級籃球比賽的裁判工作。
二、申請籃球等級裁判員辦法與要求
具備申請籃球各等級裁判員,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申請的程序是:在現有級別基礎上申請上一級別,沒有等級稱號的裁判員,必須由最低級別三級開始,逐步向高一級別申請。個人申請後,由基層單位,根據本人申請,考核其裁判實際情況。向有關批准部門進行推薦,申報國家級裁判員必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籃球處及籃球運動協會,組織的統一考試,一級裁判員必須參加省、市場信息、自治區體委及籃球協會組織的考試。
批准授予籃球等級裁判員的許可權是:國家級裁判員,由國家體委批准授予,一級裁判員由省、市、自治區體委批准授予,二級和三級裁判員由地、縣級體委批准授予。
國家體委直屬體育學院,行業體育協會,可批准本單位,本系統一級以下籃球裁判員,省、市所屬體育學院,可批准本單位、三級裁判員,上述兩地批準的裁判員,應報當地體委備案。
三、賽會期間對裁判員的要求
1、要經常鍛煉身體報到前15天內每天最少進行一小時的身體與基本功練習,保證以最佳的狀態於賽前三日內到達賽區,無故遲到者,不報銷旅差費,不予接待,接到參賽通知後,因故不能參加工作,應於報到前15天向國家體委籃球處請假。
2、裁判員到達賽區後,不要先訪親問友,集中精力參加學習與考核,考核不及格的,先不安排臨場工作。
3、裁判員進出場地必須精神飽滿,儀表端正、穿著統計表規定的裁判服裝和裁判鞋,蓬頭垢面,服裝不整,不能擔任臨場裁判。
4、執行工作,必須做到公正、准確、積極、穩定、裁判員參預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一經查出,除立即停止其工作外,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以警告、嚴重警告,停止一年或兩年裁判工作及降級和撤銷等級裁判技術稱號等處分。
5裁判員應堅持原則,保持廉潔,不徇私情,嚴格禁止接受賄賂和變相的禮物,違者,將沒收財物,給以從嚴制裁。
6、比賽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制度,嚴禁飲酒、賭博,違者立即取消參加該次裁判資格。凡觸犯弄刑律一律交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7、禁止在裁判員與運動隊之間,傳播流言非語,撥弄是非,造成工作被動和同志之間不團結,違者,取消參加該次比賽的裁判員資格,直到降低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
8、比賽期間應開辦籃球裁判沒訓練班,主要進行基本功和提高實踐能力的訓練。
9、認真貫徹「籃球裁判員守則」。
『伍』 籃球裁判員服裝顏色可以有哪幾種
裁判衣服一般以黑色,灰色為主
『陸』 籃球比賽最新裁判規則
籃球臨場裁判員是在籃球競屈過程中,依據籃球競屈規程和競屈規則,評定球員行為的合理性及球隊的成績、勝負和名次的人員。籃球裁判員特別是臨場裁判員是現代籃球運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影響籃球運動向著公平、健康和可賞性發展的重要因素。實踐證明,及時、准確、公正的臨場判罰不但能制止運動員的不健康的小動作,還能大大提高比賽的欣賞性,給人一種美的享受。一場籃球比賽中的規則及前導與追蹤裁判的分工單干如下: 一、賽前准備1 賽前20分鍾兩位裁判員在賽前20分鍾進入場地,與記載台人員見面,檢查競屈設備,選擇競屈用球,監視隊員的賽前練習。2賽前10分鍾裁判員檢查記載員已經填好的記載表,確保各種信息無誤後督促雙方教練員在表上簽字,而後指出本隊開始上場的5名隊員。3賽前6分鍾向觀眾介紹隊員、教練員、裁判員。4賽前3分鍾主裁判鳴哨並以首勢表示比賽還有3分鍾。5賽前1∶30秒主裁判令所以的隊員停止練習,准狽�賽。二、臨場裁判員的名稱及分工與配合1名稱:執行裁判與配合裁判;前導裁判與追蹤裁判。2兩裁判員的工作原則:監控原則;捅進原則;尋找縫隙原則;保持移動原則。3追蹤裁判員的主要職責2分投籃和3分試投。若某一隊員投籃,球離首前,是否該節時間已到或發生了24秒違例。籃鉛水平面以上發生的情況,干涉得分和對球干擾。籃板球情況,特別注意外線隊員。有球和無球掩護。用首觸摸對方。低策應區,特別是弱側。不在前導裁判員附近的犯規。帶球走違例,接近前導裁判員及靠近球籃。24秒鍾裝置。當球不在其主要職責區域內時覆蓋無球區域。自己左側的邊線及中場線、球回後場。8秒違例。4前導裁判員的主要職責籃下發生的的情況。中鋒策應情況。整個限制區內的活動。掩護(絕大部分無球掩護)。搶籃板球情況(搶籃板時推人)。接近球籃的投籃情況。自己左側的邊線及端線。三、臨場裁判員的分工與配合1比賽開始時為裁判員的分工與配合主裁判:鳴笛通知離比賽開始還有1分鍾;與輻裁判聯系;進入圓圈拋球(不銜哨,拋球後不動,成為追蹤裁判)。輻裁判:兩腳騎跨中線站立(銜哨,做開表首勢);與主裁判和記載台聯系;觀察違例及犯規;擔任前導裁判。2跳球時的分工與配合:中圈跳球與兩個罰球圈跳球時的兩種跑動路線一至。競屈中宣判爭球,應在宣判後換完位,由面對記載台的裁判員擔任執行裁判。配合裁判總是擔任前導裁判。3半場的區域分工後配合:前導裁判負責的區域:4、5區及隊員在6區向籃下切入時;追蹤裁判負責的區域:1、2、3、5、6區5區為共管區;當球在追蹤裁判的區域時,由追蹤裁判負責觀察球及球周圍的情況,前導裁判觀察無球區及3秒違例;當球在前導裁判的區域時,由前導裁判負責觀察球及球周圍的情況,追蹤裁判觀察無球區及3秒違例;當球在共管區時,兩人共同觀察。裁判員的移動:追蹤裁判的移動,向下不應超過罰球線的處長線,向前不應超過三分線,向內不應超過球場的中樞線,宣判時的距離應為3~5米;前導裁判的移動是沿著底線,面向球場迎著進攻方向,從他左側的3分線至右側的限制區底角。裁判員的位置:位置選擇的原則,看到攻守隊員之間的縫隙和球周圍的情況,兩裁判員的視線始終「夾」著球和10名隊員。
全場進攻時的移動:前導裁判員進攻方向的右側跑在球的前面;追蹤裁判員跟在進攻方向的左後方距球3~5米。4裁判員所負責的線與擲界外球時的配合:裁判員所負責的線:前導裁判員負責進攻方向右側邊線與前場的端線;追蹤裁判員負責左側邊線與中線。各種位置上擲界外球的配合:後場擲界外球時,追蹤裁判擔任執行裁判;前場擲界外球時,只有在前場右側邊線從罰球線的延長線至端線的距離內和端線外擲界外球時,由前導裁判擔任執行裁判,其餘均由追蹤裁判執行。5投籃時的分工與配合:當投籃的球在空中時,追蹤裁判應負責觀察球的飛行、攻守雙方有無干擾球違例、球是否中籃;前導裁判負責觀察籃下隊員的肩部以下動作、有無犯規。在4區出現3分投籃時和快攻中出現3分投籃,前導裁判負責做出3分預投首勢(協助追蹤裁判)。6宣判犯規時的配合:當一名裁判員宣判犯規後,另一裁判員不要急於撿球,應先觀察場上隊員的行動並協助宣判裁判記住犯規隊員號碼及投籃的球是否中籃,而後再去拿球。7罰球時的分工與配合:執行裁判:進入罰球區,用首勢表明罰球的次數;將球遞交給罰球隊員;退出罰球區做罰球次數的首勢並默計5秒;觀察罰球隊員違例、中籃、干擾球等。配合裁判:負責第2次罰球;負責觀察限制區兩側隊員的違例與犯規。8暫停時的分工與配合:暫停時,由靠近記載台的裁判員擔任執行裁判。配合裁判持球站在暫停後競屈重新開始的地點;如果暫停後需要罰球或跳球,應站在罰球區和應該跳球的圓圈內。9宣判的順序:宣判違例的順序:鳴笛並做出停表首勢~違例類型首勢~新的進攻方向(球出界直接指向新的進攻方向)。宣判犯規的順序:鳴笛並做出停表首勢(另一首臂和首掌斜下方伸出,掌心向下指向犯規隊員腹部以下)~投籃有效無效首勢(如屬控制球隊員犯規,迅速做出控制球隊犯規首勢)~向記載台宣告(投籃有效無效首勢~犯規隊員號碼~犯規性質~新的進攻方向和罰則(控制球隊犯規首勢)。宣判犯規、爭球後裁判員換位的方法:宣判爭球與犯規後兩裁判員應互換位置,換位時沿右側進行移動。跳球時,由換位後面向記載台的裁判員執行跳球;罰球時,由換位後的追蹤裁判執行罰球。10每半時終了和決勝期的分工與配合追蹤裁判重點觀察場的投籃情況和投籃時有無犯規;前導裁判注意觀察計時鍾的時間。四、競屈結束後的工作主裁判審查記載表,輻裁判、主裁判依次簽字,裁判員的權力即告結束。
『柒』 nba裁判服為何都是灰色T恤加黑褲
主要是和球員的比賽衣服區分開來~~ 而且這兩個顏色也顯得比較庄嚴!!!!!!
『捌』 FIBA的具體規則是什麼
FIBA籃球規則(部分)2008年11月21日 星期五 22:41 比賽概要 第一條:定義 1.1籃球是兩隊各有五位球員出場的比賽,其 目的在將球投入對方籃內,並防止對隊獲球或得分. 1.2.球隊所進攻的籃為敵籃,球隊所防守的籃為本籃. 1.3.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傳,投,滾,撥或運球,惟必須合乎下列規則條文的規定. 1.4.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較多的一隊獲勝. 第二章 球場及設備 第二條:球場面積 第三條∶界線與及尺寸 第四條:球場設備 第二條:球場面積 2.1比賽球場為長方形的堅硬平面,場內不得有障礙物. 2.2國際籃球總會主辦之重要比賽(參閱'國際正式比賽程序'E段),其球場面積需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由界線內緣量起. 2.3國際籃球總會授權各會員單位,在主辦區域性或洲際性之比賽,或各國家籃球協會主辦之國內比賽,得適用現有球場,惟最低限度須長26公尺,寬14公尺. 即將興建之球場,應依據國際籃球總會正式比賽場地規定,即長二十八公尺,寬十五公尺. 2.4球場天花板或障礙物的高度,至少不得低於七公尺. 2.5球場的光線應平均而充足,燈光裝置不得影響球員的視線. 第三條:球場界線 劃成同一顏色(最好為白色) 寬五公分(5 cm),並且 清晰明顯. 3.1.界線 3.1.2球場兩邊的長線稱為邊線,兩端的短線稱為端線. 3.2.中線 3.2.1球場必須劃出中線,中線為兩邊線中點的連接線,與端線平行,且應超出邊線十五公分. 罰球線 3.3.1.罰球線必須與端線平行,其離端線較遠一邊,與端線內緣間的距離為5.80公尺.罰球線長為3.60公尺.其中點應位於兩端線中點假想的連接線上. 限制區域 3.3.2.限制區域的面積的面積,包括端線與罰球線及兩連接端線的斜線中間部份,該兩斜線起於端線內緣,該兩線之外端各距端線中點三公尺,斜線的另兩端中止於罰球線的兩端.限制區域可漆上顏色,但必須與中圈內所塗的顏色相同. 罰球區域 3.3.3.罰球區域是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公尺為半徑劃一圓圈並連同限制區域所有的面積.在限制區域內另一半圓,應劃成虛線. 3.4.中圈 球場的中心,須劃上一半徑1.80公尺的圓圈,此圓圈的半徑應計算至線的外緣.中圈內可塗上顏色,但必須與限制區所塗顏色相同. 3.5三分投籃區域 三分投籃區域為整個比賽場地內,除去靠近敵籃部份由下列所述之界限區域. 3.5.1.自端線場內延伸之兩條平行線,與敵籃圓心垂直至地板的鉛垂點距離6.25公尺,此點距離端線內緣之中點為1.575公尺. 3.5.2.以規則3.5.1所述的圓心,以6.25公尺畫成半圓,此圓弧應計算至線的外緣,且與上述兩平行線相接連接. 第四條 球場設備 4.1.1兩面籃板應以一整塊透明的材料製成(最好是強化安全玻璃),其硬度相當於厚度三公分之木質. 亦可用其它材質,但必須合乎上述規定,並漆成白色. 4.1.2.籃板的規格為寬1.80公尺(+3公分),垂直高度1.05公尺(+2公分),其下緣距離地板最少2.90公尺. 4.2. 球籃1 4.2.1.籃圈應依據下列規定製成 4.2.1.1應由堅實的鐵料製成,其內緣直徑最少為45公分,最多為45.7公分,並漆成橘色. 4.2.1.2.籃圈金屬質料的直徑最小為16公釐,最大為20公釐(0.02公尺),其下緣應加小環,以便懸掛籃網.且小環應避免手指插入. 4.2. 球籃2 4.2.1.5.籃圈上緣應距離地板 3.05公尺,並與地板平行,且應與籃板兩邊距離相等. 備注強調籃圈必須穩固的安裝在籃板上,才能使力量不致透過籃圈的傳導,而影響籃板. 4.2.1.6.籃圈內緣與籃板正面的最近點為15公分. 4.2.1.7.籃圈反彈的能量應為其沖擊能量的35%至50%之間,同一球場之籃圈反彈能量差距應小於5%. 卸壓籃圈 4.2.1.8.1卸壓籃圈必須與固定籃圈之使球反彈功能相同.而卸壓籃圈在保有卸壓機能之同時,亦應能同樣的保護籃圈跟籃板.此籃圈的設計及裝置亦應顧及球員的安全. 4.2.1.8.2.卸壓籃圈應具有保持"鎖定功能"的系統,當籃圈距離籃板最遠處承載85至105公斤的重量時,卸壓的功能使能生效. 4.2.1.8.3.當籃圈被壓時期下傾角度不得大於30度. 4.2.1.8.4.壓力卸除後,籃圈應能自動恢復至原來位置. 籃網 4.2.2.1.籃網應為白色,懸掛於籃圈上,其目的在於使球進入籃後能稍受阻礙,穿過球籃. 籃網的長度最短為40公分,最長不得長於45公分. 4.2.2.2.籃網應有十二目,以便懸掛於籃圈上. 4.2.2.3.上半部之籃網應略為堅實以避免: 籃網反彈時可能纏繞籃圈. 球陷於網中或被籃網反彈出來. 4.3.球—質料,尺寸及重量 4.3.1.球體必須是正圓形,顏色為橘色,應採用傳統的八辮外形. 4.3.2.球的外表必須用皮,橡膠或合成物質等材料製成. 4.3.3.球內氣壓程度,以從球底部量起約1.80公尺的高度落到比賽場地上,其反彈的高度,從球的頂部量起不得低於約1.20公尺,或高於約1.40公尺. 4.3.4.球面接縫的寬度,不得超過6.35公釐. 4.3.5.球的圓周不得小於74.9公分,大於78公分.球的重量不得小於567公克,不得重於650公克. 4.3.6.主隊應至少提供兩個已經使用且符合本條文上述規格的比賽球.裁判員是唯一有權決定合乎標准之比賽用球者.若裁判員認為主隊所提供的球不合標准,可選擇客隊的球或供球隊熱身時使用過的球. 4.4.專用設備 4.4.1.比賽計時鍾及碼表 4.4.2.三十秒計時器 4.4.3.信號 最少應准備兩種不同,且能發出極大聲響的信號: 4.4.3.1.一種為計時員和紀錄員所用的信號.計時員所用的信號於每節,每半時及每場比賽時間終了時自動鳴響.計時員和紀錄員以手動方式發出信號通知職員請求暫停,替補等情況.當暫停開始五十秒或得予更正錯誤的時機,仍以手動方式通知職員. 4.4.3.2.一種可以在三十秒時間終了時,自動發出信號的三十秒計時器,供三十秒計時員使用. 上述兩種信號,均應響亮有力,即使在吵雜喧鬧的情況下,也能清楚的聽到. 4.4.4.計分板 計分板應設置於球場內,使在場人員 及觀眾都可以清晰看見. 4.4.5.記錄表 所有國際籃球總會所主辦的的正式比 賽,其紀錄表均應由國際籃球總會審 定. 4.4.6.球員犯規次數牌 記錄員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4.4.6.1.次數牌為白色底,其數字最小尺寸為長20公分,寬10公分. 4.4.6.2.2x20分鍾的賽制時,該數字為1至5(1至4為黑字,5為紅字) 4.4.6.3.4x12分鍾的賽制時,該數字為1至6 (1至5為黑色,6為紅色). 4.4.7.球隊犯規標志 應依下列規定提供記錄員兩個球隊犯規顯示器 球隊犯規顯示器為紅色,至少寬20公分,高35公分,置於記錄台上,使場內每一個人能夠清晰可見. 球隊犯規次數 2X20分鍾賽制為1-8次. 4X12分鍾賽制為1-5次. 自從『國際籃球規則』允許一場比賽以四節12分鍾進行,爾後計時器應具備下列諸多功能: 節: 顯示1,2,3和4的功能 暫停: 顯示每隊3次暫停的功能 球隊犯規:具備在5和8數字停留的功能 球員犯規:顯示5或6次球員犯規的功能 第三章:球員及其職責 第五條:職員及其助理 第六條:裁判員的權力 第七條:職員行職權的時間與地點 第八條:職員宣判違例後的職責 第九條:記錄員與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第十條:計時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30秒計時員的職責 第六條:裁判員的權利 6.1.比賽期間,裁判員應檢查及認可一切器材. 6.2.裁判員應指定標准計時器,同時確認紀錄台工作人員. 6.3.裁判員應禁止任何球員佩戴足以對其他球員產生危險的物品(參閱規則第13.6) 6.4.每半時,每一節和決勝期,裁判員應在中圈執行跳球,開始比賽. 6.5.當職員對於投中是否有效,意見不同時,裁判員應做最終的決定. 6.6.裁判員於必要情況下有權停止比賽.當球隊被裁判員告知後,如拒絕出場比賽或阻擾比賽進行時,裁判亦有權宣布該隊棄權. 6.7.每半時及每一決勝期時間終了時,或裁判員認為有必要時,應該詳細審查並核對比賽記錄表,同時確定比賽剩餘時間. 6.8.當與檢察員,臨場委員,或有必要與記錄台工作人員作何之會商之後,裁判員應做最終的判決 5.6.職員的制服,裁判員和 檢察員應為: 灰色上衣 黑色長褲 黑色籃球鞋和黑色襪子 第九條: 記錄員與助理記錄員的職責 9.1.1.紀錄員應於開賽前登記每位先發球員及全部替補球員的姓名和號碼.當發現球隊陣容,替補的程序或球員號碼有不合規則規定時,應盡速通知較近的職員. 9.1.2.登記得分累計表的數字及投中,罰中的次數. 9.1.3.登記每一球員的侵人犯規及技術犯規,並在球員第五次犯規(2X20分鍾的賽制中)或第六次犯規(4X12分鍾的賽制)時,應立即通知裁判員. 請求暫停 9.2.1.2X20分鍾的賽制,當教練請求第二次(上半時)或是第三次暫停(下半時)暫停時,或 9.2.2.4X12分鍾的賽制,比賽每半時第三次暫停時. 第十二條 球隊 每一球隊應包含: 12.1在2X20分鍾賽制,每對不得超過十位球員. 12.2在4X12分鍾賽制,或球隊須參加三場以上的比賽時,每隊不得超過十二位球員. 12.3一位教練,球隊得視需要增設一位助理教練. 12.4一位隊長,應為該隊合格的球員. 球衣:前後應同一顏色(禁止穿著條紋球衣). (1)球衣兩旁可加彩邊. (2)此彩邊應從腋窩之中央(球衣接縫)垂直向下,兩邊寬度最大三公分(0.03公尺),總計不得超過6公分(0.06公尺). (3)領口或袖口的加邊,其寬度不得大於3公分(0.03公尺). 比賽時,男性球員必須將球衣的下邊塞入短褲內. T恤:球衣內可以穿著T恤,惟必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短褲:前後應同一顏色,惟不須與球衣顏色相同. 允許配置彩邊. 此彩邊應從中央接縫算起,一邊不得寬於3公分(0.03公尺),總計不得寬於6公分(0.06公尺). 褲口加邊不得寬於3公分(0.03公尺). 緊身褲:短褲內可穿著長度超出褲口之緊身內褲惟必須與短褲同一顏色. 下列物品球員准予使用: (1).保護肩,上臂,大腿,小腿等護具,若不會對任何球員產生危險時. (2).包有護墊的護膝. (3).為了保護已受傷的鼻子可以使用堅硬的材料的製品. (4).不會對任何球員產生危險之眼鏡. (5).頭帶最寬5公分(0.05公尺)限由不會產生擦傷的物質,單一顏色的布料,軟性塑膠或橡膠製成. 裁判員應禁止球員佩戴足以對其他球員產生危險的飾品 (1).由皮革塑膠,軟塑膠,金屬或其他覆以(柔軟)護墊的堅硬物質所製成,用以保護手指,手,腕,肘或前臂的護具. (2).會割傷或擦傷他人的物品. (3).頭部裝飾品,帽子,珠寶等. 第十六條 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應包括: 1.兩個半時,每半時二十分鍾,或 2.四節,每節十二分鍾.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其休息時 間為二分鍾.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分鍾,或十五分鍾,及: a.當地的主辦單位,可以決定中場的休息時間,惟此項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錦標賽)開始前一天,通知所有有關人員. b.若為單場的比賽,此項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所有有關人員. 啟動比賽計時鍾 A.跳球時球拋到最高點後被一 位球員合法觸及時. B.罰球未投中,球賽繼續進行且當球觸及場內任何一位球員時. C.發界外球時當球觸及場內任何球員時. 停止比賽計時鍾 a. 每半時或每節比賽時間終了時. b. 職員鳴笛時. c. 三十秒計時器信號響起時. d. 依據規則第19條B款3項45頁的規定在對隊投球中籃之前已請求暫停時 第十八條 三十秒規則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後該球隊必須在三十秒內設法投籃. 三十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三十秒內投籃. 第19條 請求暫停 球隊謂求暫停時,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鍾時間: 在2x20分鍾賽制中,每隊在每半時內,允許請求二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可請求一次暫停. 在4x12分鍾賽制中,每隊在每半時(二節)內允許請求三次暫停,每一次決勝期可請求一次暫停. 若講求暫停球隊在暫停時間結束之前,已做好比賽的准備,裁判員應立即開始比賽. 在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所坐在球員席上 技術犯規 1.球賽中正當的行為,需要職員及其助理們,以及雙方職球員們通力而真摯的合作共同維護,包括教練,替補員及球隊有關人員. 2.兩隊均有權利盡全力爭取勝利,但必須遵守運動員風度與公平競爭的精神. 3.任何故意或重覆違反此種合作精神的行為,可視為技術犯規,並依有關條款加以處罰. 球員技術犯規罰則 1.登記該球員技術犯規一次. 2.對隊獲兩次罰球. 3.隊長得指定主罰球員. 球員技術犯規 1.球員技術犯規系指球員與對手未發生身體接觸之犯規. 2.球員不得違反職員的指示及違反運動道德與精神之行為如: a.向職員,臨場技術委員,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計時員或對手詢問交 __ 談或接觸時,態度失當. b.以語言或行動侵犯或激怒觀眾. c.挑逗對手,或緊迫在其眼前用手揮擺,以妨礙對手的視線. d.妨礙立刻發球入界,以致延誤比賽. e.當球員被判犯規時,不遵照職員的指示舉手過頭. f.更換球衣號碼,未向記錄員及裁判員報告. g.替補買末向記錄員報告,未經職員招呼即進場. h.離開球場以取得份外的利益. i.違反規則第60條D款,罰則3.b.,"妨礙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的罰球". j.緊抓籃圈,使全身重量懸掛於籃圈上. __ 惟球員可抓住籃圈,若職員認為其意圖在於避免本身或其他人受傷. 第57條球員五或六次犯規 1.在2x2O分鍾賽制,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已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2.在4x12分鍾賽制,球員犯滿六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己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第58條 球隊犯規-罰則1 1. 2x2O分鍾賽制 每半時(20分鍾)內,每隊球員侵人及技術犯規滿七次時: a.其後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 被犯球員主罰. b.若該犯規較優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 則之條款. 第58條 球隊犯規-罰則2 2. 4x12分鍾賽制: 每一節(12分鍾)內,每隊球員侵人及技術犯規滿四次時: a.其後的每一球員侵人犯規應判罰球兩次,由被犯球員主罰. b.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 3·若發生此犯規賻,讓犯規球員之球隊為控球隊,則應適用規則第47條,罰則3. 第60條 罰球 判予一位球員直接在罰球線後之半圓內作自由投籃,以獲得一分之機會,即為「罰球」 A·當宣判侵人犯規後,其罰則若為罰球: 1.職員應指定出被犯球員主罰. 2.主罰球員如因替補需要離場時,則應在離場之前先執行罰球. 3.若指定的主罰球員因受傷離場時,則應由其替補員主罰.如無替補員時,可由隊長或其指定的任何一位球員主罰. B.當宣判技術犯規時,得由對隊的任何一位球員主罰. C·罰球主罰球員 1.應站於罰球線後及半圓內的位置上. 2.以任何方式投球出手,在球觸及任何球員之前,球應 自上方進入籃內或觸及籃圈. 3.球應在五秒鍾內出手,從職員將球交予主罰球員後,開始計算. 4,在球未觸及籃圈之前,主罰球員不得觸及罰球線或其前的地面. 5.不得故意做罰球假動作. 6.在罰球向籃圈的進行路線中,不得觸球. 7.當球接觸在籃圈土時,不得觸及籃及籃板. 8·在有後續罰球的狀況下,當罰球出手後球有機會中 籃時,主罰球員不得觸及球或籃. 校園籃球3對3 簡易規則 凡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適用國際(標准)籃球規則.所有比賽均以二人或三人開始或結束. 比賽時間為兩個半場,各七分鍾,中間休息二分鍾.主辦單位得更改比賽時間. 每位球員僅有四次犯規.比賽由一位裁判執法. 在賽程表上排名在前之球隊於上半時首先控球,在後者於下半時首先控球. 兩隊於上半時各有一次一分鍾的暫停(比賽計時鍾不停止),下半時不得停止. 若遇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得視情況給予一分鍾的因傷暫停(比賽計時鍾不停止). 任何死球狀況時均得以請求替補.僅隊長為各該隊之發言人. 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凡非投籃時發生的犯規與違例情況時亦交換控球權. 每次交換控球權時,均應將球送至發球區,發球員必須兩腳均立於發球區內,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在發球區發球時,球必須傳出,而不得投籃或運球,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每次發球時均須由防守隊摸球,但防守隊摸球時只能持球兩秒.摸球後防守球員不得停留於發球區內,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進攻隊必須在五秒內自發球區發球. 防守隊抄截獲球或搶得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該球員雙足均應立於三分線外,此時比賽立刻開始,防守隊可防守,進攻隊可投,傳或運球. 罰球情況應依據標准籃球規則.若罰球隊罰球不中而搶得籃板球,可立刻出手投籃.而若防守隊搶得籃板球,在攻籃前球必須回到三分線外. 技術犯規之罰則為兩次罰球加控球權. 比賽結果得分相等時,則兩隊各三位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相等時,則兩隊球員交互罰球,先中者為勝.罰滿退場之球員不得參與罰球定勝負. 注:若比賽結束某隊僅二位球員,則在第一階段罰球賽時,該二球員僅只共罰二球,與對隊決勝負.但若進入第二階段罰球賽時,則兩隊仍交互罰球.
『玖』 籃球裁判員臨場吋允許穿長袖在套裁判服嗎
摘要 籃球裁判服都是短袖的,並沒有長袖的,只要是在正規的比賽中,裁判都是需要穿短袖的衣服上場指揮,當然也有一些地方可能比賽並不是那麼正規,或者說由於某些原因,比如說氣溫比較低,在室外比賽之類的,所以可能在短袖的衣服裡面會穿一個緊身,黑色的長袖之類的,這樣的情況只要裁判長沒有提出異議反對,一般也沒有什麼人注意,所以也沒什麼問題。不過按照國際規定,籃球裁判服是需要穿短袖的,就像是運動員在場上打籃球都是穿短袖的,沒有穿長袖的運動服來打籃球是一個道理。
『拾』 籃球裁判員的服裝應由什麼組成
籃球裁判員的服裝應由灰色上衣、黑色長褲、黑色襪子和黑色籃球鞋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