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籃球比賽要幾個人
1、正規比賽一隊場5人,各自一名中鋒,一名大前鋒,一名小前鋒,一名得分後每衛,一名控球後衛。
2、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鍾;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3、國際比賽一個籃球隊12人,籃球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其餘為替補。NBA標准隊伍是每隊十五人,各上場五人。
希望能幫助你還請及時採納謝謝
B. 籃球比賽一般要多少個人才能玩
正常是10個人,也可以是8個,6個,4個,2個,總之能分成兩隊就行
C. 一場正規籃球賽每一隊有多少人
NBA常規賽的時候每支球隊可以報15人,國際比賽一個籃球隊12人,籃球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其餘為替補。上場的5人中,前鋒2人,中鋒1人,組織後衛1人,進攻後衛1人。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
D. 籃球比賽要幾個人
籃球比賽需要幾個人?
籃球比賽上場人數為五人,中鋒一人,小前鋒一人,大前鋒一人,後衛兩人,籃球場上位置:
一,控球後衛 (1號位):控球後衛(Point Guard)是球場上拿球機會最多的人。他要把球從後場安全地帶到前場,再把球傳給其他隊友,這才有讓其他人得分的機會。一個合格的控球後衛必須要能夠在只有一個人防守他的情況下,毫無問題地將球帶過半場。然後,他還要有很好的傳球能力,能夠在大多數的時間里,將球傳到球應該要到的地方:有時候是一個可以投籃的空檔,有時候是一個更好的導球位置。
二,得分後衛( 2號位):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以得分為主要任務。他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但是他不需要練就像小前鋒一般的單打身手,因為他經常是由隊友幫他找出空檔後投籃的。不過也就因為如此,他的外線准投與穩定性要非常好。
三,小前鋒( 3號位):小前鋒(Small Forward)乃是球隊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對小前鋒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較遠距離的得分。小前鋒一接到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籃筐里塞。他可能會抓籃板,但並不必要;他可能很會傳球,但也不必要;他可能彈跳很好,但仍不必要;他可能防守極佳,但還是不必要。小前鋒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四,大前鋒 (4號位):大前鋒(Power Forward)在隊上擔任的任務是非常重要的,要搶籃板、防守、卡位都少不了他,大前鋒可以說是在一場比賽中不可缺少的角色。大前鋒不是最弱的,也同樣不是最強的。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當大前鋒的,大前鋒的身體素質要夠硬,速度、彈跳力和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搶籃板需要速度、彈跳力和力量。
五,中鋒( 5號位):配合大前鋒搶籃板和傳球運球。首先,他既然是在禁區裡面混飯吃,那麼籃板球是絕對不可或缺的。但是不如大前鋒搶籃板球的幾率高。再來,禁區又是各隊的兵家必爭之地,當然不能讓對手輕易攻到這裡面來,所以阻攻、蓋火鍋的能力也少不得。
E. 籃球比賽是幾個人在打
隨著籃球文化的不斷發展,現在越來越多的網友朋友們都非常好奇現在的籃球運動的相關事宜。其中很多網友朋友們就非常困惑現在的籃球比賽究竟是幾個人的對抗?一場籃球比賽是需要多少人的參與?
面對廣大網友朋友們針對籃球這項運動提出的各種問題,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先去了解一下什麼是籃球比賽。籃球比賽是籃球體育競技中的一種比賽形式,在這種籃球比賽過程中一般是可以根據參與的人數劃分為三人對抗比賽或者5人對抗比賽。在一場正式的籃球比賽中,一般是需要有六到10個人參與。在運動場上這六到10個人每個人負責的任務都是非常不一樣的,而且由於籃球比賽有一定的復雜性,籃球比賽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可能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復雜形式存在,籃球比賽才會越來越受到廣大網友朋友們的喜愛。以上是我個人對於籃球比賽的一些個人理解以及看法。
F. 初中籃球比賽的人數
下面有所有的規定:
①籃球運動是用手進行的運動,球是圓的;
②手拿著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許的;
③運動員可以到場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響和妨礙對方運動員;
④運動員與運動員之間不允許發生身體接觸;
⑤籃圈應該是水平的。
根據這5條基本原則,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一共有13條。這13條的基本內容是: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後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里,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里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鍾,如果超過5秒鍾,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布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 15分鍾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鍾。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這原始的13條籃球競賽規則,雖然不系統,不完整,有些條文還不夠明確,但對初期籃球運動的發展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今天成為現代籃球運動,技、戰術水平越來越高,規則就顯得更加重要,它要求嚴格、科學、系統地管理籃球競賽。
基本規則
基本規則一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2分鍾,每節之間休息5分鍾,中場休息 10 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NBA中為6次)。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 10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被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基本規則二
24秒鍾規則: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24秒鍾內投籃出手(NBA、CBA、CUBA、WNBA等比賽均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鍾規則: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
3秒鍾規則:分為進攻3秒和防守3秒。進攻3秒:進攻方球員不得滯留於3秒區3秒以上;防守3秒:當某防守方球員對位的進攻方球員不在3秒區或者3秒區邊緣、且徹底擺脫防守球員時,防守方球員不得滯留禁區3秒以上。
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球碰板後對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請採納,謝謝
G. 學校的籃球比賽應該幾個人參加
籃球比賽一般8至10人,每次每隊只能5人上場。
這種傳統的,單一的,線下籃球比賽已經對很學生失去吸引了,現在更多學校在拓展新的比賽方式,比如線上、線下同時發起的比賽,更有趣,傳播范圍更廣。可以在唯賽比賽短視頻平台發起跟籃球技能相關的比賽主題,參賽的隊伍需要錄制短視頻進行拉票,同時對學校比賽也是一次很好的曝光。
H. 一個標准籃球比賽有多少人,每個人分別有什麼作用。
一個標準的籃球比賽場上有10個人,每隊各五人,每個人的作用分別如下:
1、控球後衛,是全隊進攻的組織者,並通過對球的控制來決定在恰當的時間傳球給適合的球員。控球後衛典型的進攻模式就是在對手得分之後,由控球後衛在底線運球,開始一輪新的進攻。
2、中鋒,在攻防兩端都要起到作用,主要負責籃下的對抗動作。利用身體力量優勢,強力控制籃下。一般都由隊中最高的球員擔任,傳統上強調籃下的防守以及籃板球的保護。
3、小前鋒,傳統上以進攻得分為主要任務,強調快速推進上籃的能力。小前鋒除了速度以外,往往還被要求具備運球突破以及長距離投射的能力。
4、大前鋒,負責搶籃板、防守、卡位等。傳統上,大前鋒被要求利用他們壯碩的體型,在籃下積極強攻並爭奪進攻籃板球;而在禁區防守和防守籃板球的保護方面,則被認為是中鋒的主要任務。
5、得分後衛,以得分為主要任務,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一般擔任該位置的球員對體形、體能和心理質素的要求非常高,在速度和爆發力上具有優勢。
I. 打籃球比賽需要幾人
1、正規比賽一隊場5人,各自一名中鋒,一名大前鋒,一名小前鋒,一名得分後每衛,一名控球後衛。
2、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鍾;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3、國際比賽一個籃球隊12人,籃球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其餘為替補。NBA標准隊伍是每隊十五人,各上場五人。
J. 籃球比賽幾個人
籃球比賽全場一般是雙方各自五個人,如果是打半場的話一般是各自三個人,當然野球場也有四個人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