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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留守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2-09-24 00:05:38

『壹』 帶留守女童打籃球的九零後鄉村女教師走紅,鄉村教師要有什麼堅守

教師這個職業是神聖的,很多時候老師可以影響學生的一生。農村的教學條件與城市的教學條件是有所差異的,很多城市學生所能接觸到的,農村的學生們若沒有一個老師去指導的話,估計在上大學之前都是不會接觸的。在湖南懷化,一位90後的鄉村女教師受到了大家的關注。一般的農村教育都是比較注重文化課學習,但90後老師毛雅琳不同,在給學生們學習文化課的同時,每天也會帶領留守女童練幾個小時的籃球。用毛雅琳的話來說,就是給留守女童們多一個可能吧。如果這些留守女生能以籃球作為導向走出鄉村,那麼毛雅琳就是她們的指路人。作為鄉村教師,一定要明白自己堅守的是什麼,是希望學生們能夠走出鄉村,活出自己的精彩,還是希望能夠為學生們爭取到更多的機會。

『貳』 籃球知識

籃球是一個由兩隊參與的球類運動,每隊出場5名隊員。目的是將球進入對方球籃得分,並阻止對方獲得球或得分。可將球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但要受規則的限制。籃球比賽的形式多種多樣,也有最流行的街頭三人籃球賽,是三對三的比賽,更講究個人技術。當今世界籃球水平最高的聯賽是美國的國家籃球協會(NBA)。籃球在1904年列入奧運會的表演項目,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成為正式項目。女子籃球到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才成為項目。
起源
(註:以下「西」為西班牙語詞彙) 詹姆斯·奈史密斯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為了解決冬季室外寒冷,橄欖球、棒球無法正常開展而發明了籃球,他借鑒了netball(籃網球)的規則,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於1939年去世,終年78歲。 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已經發展為美國國內的第三運動以及世界第十大球類運動,參與人數甚至略微超過了冰球。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他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家各戶都備有桃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籃筐別釘在健身房內看台的欄桿上,籃筐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約10碼),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他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奈史密斯30歲時便發明了籃球,但籃球誕生後近半個世紀始終被人們所忽視,直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教練只負責他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其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首任秘書長威廉·瓊斯則很尊重和敬佩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並邀請他為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介紹了這位籃球發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後,瓊斯又安排奈史密斯主持發獎儀式,並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勛章,以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月桂冠時,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動得把帽子拋向天空。 奈史密斯於1939年逝世。為了永遠懷念這位籃球運動先驅,國際籃聯在1950年第1屆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期間舉行的第一次中央局會議上,決定把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的金杯命名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才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球、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鍾;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有多種文字出版,發行於全世界, 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並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此後,到1948年的10多年間,規則曾多次修改,與現行規則有關的重要變化是:將得分後的中圈跳球,改為失分隊在後場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進攻隊必須在10秒鍾內把球推進到前場;球進前場後不得再回後場;進攻隊員不得在「限制區」內停留3秒鍾;投籃隊員被侵犯時,投中罰球1次,投不中罰球2次等。1952年和1956 籃球
年第15、16兩屆奧運會的籃球比賽中,出現了兩米以上的多人,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曾兩次擴大籃球場地的「限制區」(也叫「3分區」);還規定,一個隊控制球後,必須在30秒內投籃出手。60年代初有關10秒和球回後場的規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屆奧運會後取消了中場線改畫邊線的中點而中止。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後,又恢復了中場線,這些規定又繼續執行。1977年增加了每隊滿10次犯規後,在防守犯規時罰球兩次,防投籃時犯規兩罰有1次不中再加罰1次的規定。1981年又將10次犯規後罰球的規定縮減到8次。很明顯,人員的變化的技術,戰術的發展引起了規則的改變,而規則的改變又促進了人員和技術、戰術的進一步發展變化。特別是50年代後期以來,規則的改變對籃球比賽的攻守速度,對運動員的身體、技術、戰術以及意志、作風等各方面都不斷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進了籃球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籃球是1976年第21屆奧運會上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的。 籃球運動是1896年前後由天津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傳入中國的,隨後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會里也有了此項活動。在1910年的全運會上舉行了男子籃球表演賽之後,在全國各大城市的大、中學校的籃球活動逐漸開展起來,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開展得較好,水平也較高,當時的比賽規則很簡單,在球場中間畫一個約有1米直徑的中圈,中鋒隊員跳球時一隻手必須置於背後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術也簡單,中圈跳球後,誰接到球就自己運球,超過防守人就投籃。當時只會直線運球前進,傳球方法是單、雙手胸前傳球,跑動投籃是用單手低手上籃,立定投籃無論遠近都是用雙手腹前低手投籃。1925年前後,進攻和防守的5名運動員,有了較明確的分工,中鋒對中鋒,後衛對前鋒,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對手。但前鋒的職責是只管進攻投籃,不管退守;後衛的職責是只管防守搶截球,不管投籃。前鋒和後衛很少全場跑動,只有中鋒要攻守兼顧。以後又逐漸改為兩後衛1人助攻(活動後衛),1人留守後場(固定後衛),兩前鋒也變為1人留在前場專管偷襲、快攻,1人退守後場助防。技術動作也有所發展,跑動投籃出現了單手、高手投籃,立定投籃出現了雙手胸前投籃,傳球出現了單、雙手擊地傳球,運球出現了兩手交替運球躲閃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進的技術。規則中增加了罰球區和罰球線,隊員犯規4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罰球可由隊長指定任何1個隊員主罰。比賽時間分為上、下半時各20分鍾,中間休息10分鍾。每次投中或罰中後,都在中圈跳球,重新開始比賽。而中國籃球運動水平在1926年以後有了較大提高 。 1892年,籃球運動的發明人史密斯訂出18條簡易規則,籃球運動進入對抗比賽的階段,繼而產生了比賽的組織領導者、執法公斷者——裁判員。 外國稱籃球裁判為「球證」,每場比賽有正、副兩個「球證」。建國前,我國稱籃球裁判為「司令」,每場籃球賽只有一個「司令」。解放後改稱裁判員,每場球賽設正、副兩個裁判員。 我國現行籃球裁判分為五級:國際級、國家級、一級、二級、三級。由於籃球比賽的速度強度都愈來愈大,為了更全面、准確地執行規則,有些國家已開始試行每場比賽設前、中、後三個裁判員。
編輯本段發展:現已發展為世界第十大球類運動
1) Football: 3.3-3.5 billion fans (Europe, Africa, Asia, Americas, etc.) 2) Cricket: 2-3 billion fans (India, UK, Pakistan, Asia, Australia, etc.) 3) Field hockey: 2-2.2 billion fans (Asia, Europe, Africa, Australia) 4) Tennis: Around 1 billion fans (Europe, Americas, Asia) 5) Volleyball: Around 900 million fans (Asia, Europe, Americas, Australia) 6) Table tennis: Around 900 million fans (Asia, Europe, Africa, Americas) 7) Baseball: Around 500 million fans (US, Japan, Cuba, Dominican Republic) 8) Golf: Around 400 million fans (US, Canada, Europe) 9) Gridiron (American football): 390-410 million fans (US mainly) 10) Basketball: Not more than 400 million fans (US, Canada mainly) 1)足球:33億-35億球迷(歐洲、非洲、亞洲、美洲等) 2)板球:20億-30億球迷(印度、英國、巴基斯坦、澳大利亞等) 3)曲棍球:20億-30億球迷(亞洲、歐洲、非洲、澳大利亞) 4)網球:大約10億球迷(歐洲、美洲、亞洲) 5)排球:大約9億球迷(亞洲、歐洲、美洲、澳大利亞) 6)乒乓球:大約9億球迷(亞洲、歐洲、非洲、美洲) 7)棒球:大約5億球迷(美國、日本、古巴、多明尼加) 8)高爾夫:大約4億球迷(美國、加拿大、歐洲) 9)美式橄欖球:3.9億-4.1億球迷(主要是美國) 10)籃球:不足4億球迷(主要是美國、加拿大)
編輯本段基本規則
奈史密斯制定的籃球規則 ①籃球運動是用手進行的運動,球是圓的; ②手拿著球走或者跑都是不允許的; ③運動員可以到場上任何地方,只要不影響和妨礙對方運動員; ④運動員與運動員之間不允許發生身體接觸; ⑤籃圈應該是水平的。 根據這5條基本原則,奈史密斯先生制定出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最原始的籃球競賽規則一共有13條。這13條的基本內容是: 1.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扔球。 2.球員可以用單手或雙手向任何方向搶、打球,但絕對不能用拳頭擊球。 3.球員不能帶球走。 4.必須用手持球,而不允許用頭頂、腳踢球。 5.不允許球員用肩撞、手拉、手推、手打、腳絆等方法來對付另一方的隊員。任何隊員違反此規則,第一次被認為是犯規,第二次再犯規,就要被強行停止比賽,直到命中一個球後才能重新上場參加比賽。如果有意傷害對方球員,就要取消他參加整個比賽的資格,且不允許替補。 6.用拳擊球就是違反第3條和第4條規則。 7.如果任何一方連續犯規3次,就要算對方命中一球。連續犯規的意思是指:在一段時間里,對方隊員未發生犯規,而本方隊員接連發生犯規。 8.如果防守者沒有觸到球或干擾球,當球投入籃內並停留在籃里就算中籃。如果球停在籃筐上,而對方隊員觸動了籃筐,也算命中一球。 9.當球出界,球將由第一個接觸球者扔進場內。若有爭論,裁判員將球扔進場內。擲界外球允許5秒鍾,如果超過5秒鍾,球判給對方。 10.主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有權吹犯規,不過,裁判如果包庇哪隊,就會撤銷執照。當某隊連續3次犯規,他將通知副裁判員。他有權宣布取消某隊員的比賽資格。 11.副裁判員是球員的裁判,他可決定什麼時候球在比賽中,並要計時、決定球的命中、記錄命中的球數以及承擔通常裁判員應該承擔的責任。 12.比賽在兩個 20分鍾內進行,中間休息5分鍾。 13.球命中最多的一方獲勝,如果平局,經雙方隊長的同意,比賽可延至再命中一球為止。 這原始的13條籃球競賽規則,雖然不系統,不完整,有些條文還不夠明確,但對初期籃球運動的發展起著很大的推動作用。特別是籃球運動發展到今天成為現代籃球運動,技、戰術水平越來越高,規則就顯得更加重要,它要求嚴格、科學、系統地管理籃球競賽規則。
編輯本段規則演變
現存規則
基本規則
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0分鍾,NBA為12分鍾(NBA全明星新秀賽和美國大學生籃球聯賽為每節20分鍾,共2節),每節之間休息5分鍾,NBA為130秒,中場休息10 分鍾,NBA為15分鍾,另在NBA中在第4節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分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不管是腳跟還是腳尖踩到3分線進的球視為2分球。罰球投進得1分。
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
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NBA中為6次)。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籃球場地
籃球比賽場地應是一個長方形的堅實平面,無障礙物。 奧運會籃球比賽和世界籃球錦標賽的比賽場地長度為28米,寬15米,其他比賽長度可減少4米,寬度減少2米,要求其變動互相成比例。球場的丈量從界線的內沿量起。 所有新建球場均應符合國際籃聯要求:長28米,寬15米。 天花板或最低障礙物的高度至少應為7米。 長邊的界線稱邊線,短邊的界線稱端線。球場上各線都必須十分清晰,線寬均為0.05米(5厘米)。 從邊線的中點畫一平行端線的橫線稱中線。中線應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0.15米(15厘米)。 以中線的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半徑從圓周的外沿量起),畫一個圓圈稱中圈。 三分投籃區是由場上兩條拱形限制出的地面區域。在此區域外投籃得三分。 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向限制區外所畫的半圓區域,它是執行罰球的區域。 從罰球線兩端畫兩條線至距離端線中點各3米的地方(均從外沿量起)所構成的地面區域叫限制區。它的作用是:球在本隊控制時,限制本隊隊員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3秒鍾。
編輯本段籃球術語
(1)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框。 (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 (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在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多用於沖搶籃板)。 (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 (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 (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占據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 (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 (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 (10)蓋帽: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 (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1個防守人及時補占其正確的防守位置。 (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 (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 (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 (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來改變投籃出手時間。 (16)接應:無球進攻隊員,主動搶位接球。 (17)落位:在攻防轉換時,攻地雙方的布陣。 (18)策應:進攻隊在前場或全場通過中間隊員組織的接應和轉移球的戰術配合,造成空切、繞切以及掩護等進攻機會。 (19)溜底:進攻時在邊線附近站位,沿底線向另一邊的的邊線附近跑動 (20)人盯人:一名球員對一位名球員
編輯本段傳球的幾種方法
採用何種方式傳球取決於實際情況。方式雖然不同,但有幾點是一致的: 所有的傳球都是用手指完成,而不是用手掌。為控制球的速度、方向,手指應該盡可能地張開(但不能太僵硬),手腕要有彈性。 籃球中有以下幾種主要的傳球方式: 胸前傳球 從胸前傳球快速、有效,是最常用的傳球方式。雙手持球的預備站位: 面向要傳球的隊友,抬頭、屈膝,手指張開,將球持在胸前,兩肘微向外,伸臂向外推球時,向前跨出一步,球出手時手指向上、向前推。 (雙手)擊地傳球 擊地傳球通常用來將球從防守隊友張開的手臂下傳出。雙手擊地傳球的技術要領與上面講到的從胸前傳球一樣,只是球傳出時手指向下有力,使球碰地板反彈後,到達接球隊友的腰部位置。 低手傳球 低手傳球是一種近距離的傳球,通常用於將球傳遞給離自己較近的隊友: 用手指托住球的下半部,伸臂出球時,向傳球方向邁一步,做隨球動作時固定手腕,也將球傳向接球隊友的腰部位置。 (雙手)頭上傳球 我們經常看到在籃球比賽中搶到籃板球的隊員用這種方式將球傳給位於遠處前場處於有利位置的隊友。雙手頭上傳球可以越過防守隊員,並且可以傳得很遠。 雙手從球的兩側面持球(手指尖朝上),置於頭頂,肘部微屈,向傳球方向跨一步的同時手腕向後轉,球移至腦後,將球向前拋出,手腕向下轉發力。(同樣要做好隨球動作)
編輯本段主要位置
控球後衛(PG)(西base) 控球後衛(Point Guard)是球場上拿球機會最多的人。他要把球從後場安全地帶到前場,再把球傳給其他隊友,這才有讓其他人得分的機會。一個合格的控球後衛必須要能夠在只有一個人防守他的情況下,毫無問題地將球帶過半場。然後,他還要有很好的傳球能力,能夠在大多數的時間里,將球傳到球應該要到的地方:有時候是一個可以投籃的空檔,有時候是一個更好的導球位置。簡單地說,他要讓球流動得順暢,他要能將球傳到最容易得分的地方。再更進一步地說,他還要組織本隊的進攻,讓隊友的進攻更為流暢。 對於一個控球後衛還有一些其它要求。在得分方面,控球隊員往往是隊上最後一個得分者,也就是說除非其他隊友都沒有好機會出手,否則他是不輕易投籃的。或者以另一個角度說,他本身有頗強的得分能力,而以其得分能力破壞對方的防守,來替隊友製造機會。總而言之,控球員有一個不變的原則:當場上有任何隊友的機會比他好時,他一定將球交給機會更好的隊友。 著名人物: 納什,基德,馬布里,比盧普斯,保羅,德隆威廉姆斯,菲爾頓,帕克,庫西,羅斯,朗多 得分後衛(SG)(西escolta) 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以得分為主要任務。他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但是他不需要練就像小前鋒一般的單打身手,因為他經常是由隊友幫他找出空檔後投籃的。不過也就因為如此,他的外線准投與穩定性要非常好。 得分後衛經常要做的有兩件事,第一是有很好的空檔來投外線,因此他的外線准頭和穩定性一定要好,要不然隊友千辛萬苦擋出個好機會,卻又投不進去的話,對全隊的士氣和信心打擊頗大。第二則是要在小小的縫隙中找出空檔來投外線,所以他出手的速度要快。一個好的得分後衛總不能企望每次都有這么好的空檔,應該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找機會出手,而命中率也要有一定的水準,如此的話,才能讓敵方的防守有所顧忌,必須拉開防守圈,而更利於隊友在禁區內的攻勢。 著名人物:沙曼,杜馬斯,門羅,艾弗森,米勒,德雷克斯勒, 格文,韋斯特,科比,喬丹,韋德 小前鋒(SF)(西alero) 小前鋒(Small Forward)乃是球隊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對小前鋒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較遠距離的得分。小前鋒一接到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籃框里塞。他可能會抓籃板,但並不必要;他可能很會傳球,但也不必要;他可能彈跳很好,但仍不必要;他可能防守極佳,但還是不必要。小前鋒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小前鋒乃是對命中率要求最低的一個位置,一般而言只要四成五就算得上合格,而四成以上都可以接受。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就是他要能得分。如果一個小前鋒每場球得個七、八分,命中率還只有四成的話,那還不如叫他去坐板凳算了。話說回來,為什麼小前鋒的命中率可以比較低呢?因為他是隊上主要得分者,他經常要積極找機會投籃,要在某些時刻穩定軍心,甚或以較困難的方式單打對手來提升士氣,乃至於給對手下馬威,給予敵方迎頭痛擊等。因此小前鋒會有較多的機會出手,而且可能是不太好的機會,所以我們可以容許他的命中率稍低,只要他能得分的話。 著名人物:伯德,J博士,哈夫里切克,貝勒,皮蓬,巴里,詹姆斯,威爾金斯,英格利什,安東尼 大前鋒(PF)(西ala-pivot) 大前鋒(Power Forward)在隊上擔任的任務是非常重要的,要搶籃板、防守、卡位都少不了他,大前鋒可以說是在一場比賽中不可缺少的角色。大前鋒不是最弱的,也同樣不是最強的。不是說任何人都可以當大前鋒的,大前鋒的身體素質要夠硬,速度、彈跳力和力量都是不可缺少的。搶籃板需要速度、彈跳力和力量如果沒有速度的話你還沒准備好可能就被人搶了籃板球,彈跳力不好的話很容易被那些彈跳力好的搶去籃板球。沒有力量的話,搶籃板根本沒你的份。大前鋒的首要工作便是抓籃板球。大前鋒通常都是隊上籃板搶得最多的人,也是創造得分機會最多的人。如果沒有了大前鋒,光靠中鋒是搶不到幾個籃板球的。他在禁區卡位,與中鋒配合,往往要挑起全隊的籃板重任。而在進攻時,他又常常幫隊友擋人,然後在隊友出手後設法擠進去抓籃板,做第二波的進攻。大前鋒出手的機會不會很多,但也不會很少,而其投籃的位置又經常很靠近籃框,對其投籃的命中率要求也較高。以場上五個位置來說,大前鋒應該是命中率最高的一位,不錯的大前鋒應該達到五成五以上。不過由於得分不是他的強項,所以他的得分可以不多,但是籃板就一定要抓得多。此外,防守時的火鍋能力自然也是大前鋒所必備的,因為他要鞏固禁區,防守當然重要。 著名人物:鄧肯,麥克海爾,佩蒂特,巴克利,德布斯切爾,羅德曼,盧卡斯,諾維茨基,加內特,波什 中鋒(C)(西pivot)中鋒(Center) 配合大前鋒搶籃板和傳球運球。 首先,他既然是在禁區裡面混飯吃,那麼籃板球是絕對不可或缺的。但是不如大前鋒搶籃板球的幾率高。再來,禁區又是各隊的兵家必爭之地,當然不能讓對手輕易攻到這裡面來,所以阻攻、蓋火鍋的能力也少不得。而在進攻時,中鋒經常有機會站在靠近罰球線的禁區內(此乃整個進攻場的中心位置)接球,此時他也應具備不錯的導球能力,將球往較適當的角落送出。以上三項,是中鋒應具備的基礎技能。而在球隊中,中鋒也經常身負得分之責,他是主要的內線得分者,與小前鋒里外對應。因為他要能單打,所以在命中率上的要求可以低些,但他出手的位置又往往較接近籃框,所以命中率又應該高些,大致來說,五成二可以作為一個標准。對中鋒命中率的要求,是僅次於大前鋒的。在進攻方面,中鋒在接近籃框的位置要有單打的能力,他要能背對著籃框做單打動作,轉身投籃是最常見的一項,而跳勾、勾射則是更難防守的得分方式。防守上,要稱為一個好的中鋒,那除了守好自己該看的球員之外,適時幫忙隊友的防守是必須的。簡單地說,若敵方的球員晃過了隊友的防守而往籃下進來,中鋒便要有一夫當關之勇,守住己方的禁區。當然,不是說每回都能滴水不漏,但總是要有"能幫忙"的能力,若一個中鋒只能守住自己的人,那是不夠的(除非對方是超強的進攻中鋒 著名人物:張伯倫,拉塞爾,賈巴爾,邁肯,奧尼爾,奧拉朱旺,瑟蒙德,馬龍,比爾-沃頓,羅賓遜,霍華德,姚明

『叄』 籃球運動的定義是什麼

籃球運動是以投籃、上籃和扣籃為中心的對抗性體育運動,是全世界無數人熱愛的運動,籃球運動充滿活力,不僅能提高參與者的身體素質、鍛煉意志,還能培養團隊精神、增強使命感和榮譽意識。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

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里,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

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3)籃球留守是什麼擴展閱讀:

籃球運動的特點

1、對抗性:籃球運動持續時間可長可短,但需要參與者快速奔跑、突然與連續起跳、敏捷反應與力量抗衡。

2、集體性:籃球運動不僅要求運動員具有技戰術能力,以及在比賽中表現出的智慧、膽略、意志、活力與創造力,運動員也必須具備勇敢頑強的鬥志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3、觀賞性:籃球比賽中,可以欣賞到嫻熟的運球、巧妙的傳球、准確的投籃、機智的搶斷、精彩的扣籃和出奇的封蓋,再加上攻守交錯、對抗變換,從而使比賽雙方鬥智斗勇,球場形勢變化富有戲劇性,能使參與者和觀看者得到心理的滿足和愉悅。

4、趣味性:籃球運動簡單易行,趣味性很強,可以因人、因地、因時、因需而異。通過變換各種活動方式,籃球運動更加方便與吸引人們的參與,以達到活躍身心、健身強體的目的,進而提高社會的文明氛圍,充實人們業余文化娛樂生活。

5、健身性:人們通過參與籃球運動,既可以強身健體,也可以使個性、自信心、審美情趣、意志力、進取心、自我約束等能力都有很好的發展,也有利於培養團結合作、尊重對手、公平競爭的道德品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籃球

『肆』 90後女教師帶留守女童打籃球,如何關愛留守兒童

90後女教師帶留守女童打籃球,如何關愛留守兒童?更多的是要關注他們的心理問題
因為有一些孩子,他們的父母從小不在他們的身邊,他們的會變得非常敏感。他們可能覺得自己不如身邊的人,甚至有一些孩子可能會得抑鬱症,所以我們在關心他們一些生活上的需求的時候,更應該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多跟他們交流,多陪伴他們,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讓他們健康快樂的成長。並不斷的號召自己身邊的人,只有這樣大家才會把越來越多的愛給他們。

『伍』 什麼是籃球

籃球:籃球的起源
(註:以下「西」為西班牙語詞彙)
1891年12月初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Springfield)市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後為春田學院),由該校體育教師詹姆斯·奈史密斯(Naismith)博士發明,當年的籃球規則只有13條,奈史密斯博士於1939年去世,終年78歲。
他未曾料到,由他創建的籃球項目竟然在二百多個國家流傳市面著,而且至今美國籃球還譽滿全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由美軍傳入歐洲。
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
1891年,奈史密斯在 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他設計一項室內集體游戲。他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桃籃別釘在鍵身房內看台的欄桿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5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他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奈史密斯30歲時便發明了籃球,但籃球誕生後近半個世紀始終被人們所忽略,直到1936年柏林奧運會上才受到應有的尊重。75歲高齡的奈史密斯隨美國籃球隊抵達柏林,但美國籃球隊教練只負責他從美國到柏林的機票費,不承擔其在柏林的旅館費和入場券費用。而美國奧委會對此置之不理,使得這位籃球之父心情十分沉重。
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首任秘書長威廉·瓊斯則很尊重和敬佩他,不僅解決了他的旅館費用,並邀請他為奧運會首場籃球比賽開球。開球前,瓊斯向全體參賽運動員介紹了這位籃球發明者,奈史密斯受到大家的熱烈歡迎。全部比賽結束後,瓊斯又安排奈史斯主持發獎儀式,並授予他一枚奧林匹克特別勛章,以表彰他發明籃球的功績。當一位德國小姑娘向他敬獻月桂冠時,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激動得把帽子拋向天空。
奈史密斯於1939年逝世。為了永遠懷念這位籃球運動先驅,國際籃聯在1950年第1屆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期間舉行的第一次中央局會議上,決定把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的金杯命名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年,形成近似現代的籃板、籃圈和籃網。最初的籃球比賽,對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需雙方參加比賽的人數必須相等。比賽開始,雙方隊員分別站在兩端線外,裁判員鳴哨並將球擲向球場中間,雙方跑向場內搶球,開始比賽。持球者可以抱著球跑向籃下投籃,首先達到預定分數者為勝。 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條比賽規則,主要規定是不準持球跑,不準有粗野動作,不準用拳擊球,否則即判犯規連續3次犯規判負1分;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時,各15分鍾;對場地大小也作了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步縮減為每隊10人、9人、7人,1893年定為每隊上場5人。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有移種文字出版,發行於全世界,這樣,籃球運動逐漸傳遍美洲、歐洲和亞洲,成為世界性運動項目。 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並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此後,到1948年的10多年間,規則曾多次修改,與現行規則有關的重要變化是:將得分後的中圈跳球,改為失分隊在後場端線外擲界外球繼續比賽;進攻隊必須在10秒鍾內把球推進到前場;球進前場後不得再回後場;進攻隊員不得在「限制區」內停留3秒鍾;投籃隊員被侵犯時,投中罰球1次,投不中罰球2次等。1952年和1956年第15、16兩屆奧運會的籃球比賽中,出現了兩米以上的多人,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曾兩次擴大籃球場地的「限制區」(也叫「3秒區」);還規定,一個隊控制球後,必須在30秒內投籃出手。60年代初有關10秒和球回後場的規定,一度因1960年第17屆奧運會後取消了中場線改畫邊線的中點而中止。1964年第18屆奧運會後,又恢復了中場線,這些規定又繼續執行。1977年增加了每隊滿10次犯規後,在防守犯規時罰球兩次,防投籃時犯規兩罰有1次不中再加罰1次的規定。1981年又將10次犯規後罰球的規定縮減到8次。很明顯,人員的變化的技術,戰術的發展引起了規則的改變,而規則的改變又促進了人員和技術、戰術的進一步發展變化。特別是50年代後期以來,規則的改變對籃球比賽的攻守速度,對運動員的身體、技術、戰術以及意志、作風等各方面都不斷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進了籃球技術水平的迅速提高,女子籃球是1976年第21屆奧運會上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的。
籃球運動是1896年前後由天津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傳入中國的,隨後在北京、上海基督教青年會里也有了此項活動。在1910年的全運會上舉行了男子籃球表演賽之後,在全國各大城市的大、中學校的籃球活動逐漸開展起來,其中以天津、北京、上海開展得較好,水平也較高,當時的比賽規則很簡單,在球場中間畫一個約有1米直徑的中圈,中鋒隊員跳球時一隻手必須置於背後腰部,任何一足不得踏出圈外。技術也簡單,中圈跳球後,誰接到球就自己運球,超過防守人就投籃。當時只會直線運球前進,傳球方法是單、雙手胸前傳球,跑動投籃是用單手低手上籃,立定投籃無論遠近都是用雙手腹前低手投籃。1925年前後,進攻和防守的5名運動員,有了較明確的分工,中鋒對中鋒,後衛對前鋒,有人盯人,各自盯住自己的對手。但前鋒的職責是只管進攻投籃,不管退守;後衛的職責是只管防守搶截球,不管投籃。前鋒和後衛很少全場跑動,只有中鋒要攻守兼顧。以後又逐漸改為兩後衛1人助攻(活動後衛),1人留守後場(固定後衛),兩前鋒也變為1人留在前場專管偷襲、快攻,1人退守後場助防。技術動作也有所發展,跑動投籃出現了單手、高手投籃,立定投籃出現了雙手胸前投籃,傳球出現了單、雙手擊地傳球,運球出現了兩手交替運球躲閃防守和超越防守向前推進的技術。規則中增加了罰球區和罰球線,隊員犯規4次即被取消比賽資格,犯規罰球可由隊長指定任何1個隊員主罰。比賽時間分為上、下半時各20分鍾,中間休息10分鍾。每次投中或罰中後,都在中圈跳球,重新開始比賽。而中國籃球運動水平在1926年以後有了較大提高 。

第十五章 籃球是什麼?
知道了,爸,我會照你的話做的!」

李明偉機械似的點點頭,雙眼中閃爍著一種讓人心寒的冰冷。

「恩,那爸就等著看你的表現了!」

「是!」

。。。。。。

球場上。

李明偉單手抓著籃球,用那雙充滿了陰冷和不屑的雙眼,打量著對面半場上的那些的所謂的對手們。

眼前,這些無知的同齡人們,正滿臉歡笑的熱著身,練習著投籃,跑籃。

籃球,在他們看來,似乎是能為他們帶來歡笑與快樂的夥伴,甚至是天使!

但實際上,他們根本就不懂籃球是什麼?

籃球是什麼?

當不足六歲的他,流著眼淚,被迫站在烈日下、寒風中練球的時候,他就知道籃球絕不是夥伴,更不是天使,只是一個讓他無比憎恨,會為他帶來無盡痛苦和眼淚的魔鬼。

而當他稍微懂事一點後,當他第一次從籃球上品償到超人一等的美妙,高高在上的快感之際;再當他意識到籃球不在是只會為他帶來痛苦的魔鬼,也有一定地利用價值之後,籃球就理所當然的變成了他通往要風有風、要雨得雨特權道路上的一塊踏板!

從那天起,他再也不會像之前那樣抗拒籃球,也不會再拒絕李園慶會他所設計好的人生。

因為他已知道,只要他按照李園慶替他設計好的人生規劃走下去,遲早有一天,他會變得比李園慶更加風光,會比李學慶得到更多更大的特權!

可就在今天,可就在他打算服從李園慶,施展出自己所有實力,並為之走上球場的一剎那,他一眼就看到了對面那些令他憎恨的笑臉,猛然想起來,籃球似乎還有一種極度有趣的用途!

他突然無比迫切地想把籃球變成一柄用來折磨眼前這些面帶歡笑,誤以為籃球就是快樂之人的凶器!

他要讓他們在魂飛膽顫中,在痛哭流涕中,在無邊恐懼中認請籃球的本質;更要讓他們刻骨銘心的永遠記住

籃球絕非歡笑,籃球沒有快樂,籃球不是天使!

總之,當他李明偉驅使著籃球這柄世上最陰森冰冷的凶器,沖向那群如同待宰羔羊之人的一瞬間。

就是那些無知的同齡人們,一生中最可怕的惡夢開始。

他們將在無盡的痛苦中掙扎!

他們將在無窮的恐懼中垂死!

最終,他們將會一起歇斯底里地詛咒那個教他們打球,騙們籃球是快樂的人!

並為此悔恨終生,一生都活在悔不當初的陰影中。

但是,這個會讓他們恐懼一生,每每在後怕中被猛然嚇醒的惡夢,何償又不是他們的一種榮幸呢!

因為在這一天!

在這片屬於他李氏父子的球場上!

那些無知可憐的同齡人們,將會在徹底意識到籃球到底有多麼可怕的同時,無比榮幸的目睹到,他李明偉在中國國內的最耀眼一戰,以及踏上世界舞台的第一步!

。。。。。。

「啪~~~~~~~~~~~~~~」

全力躍起的李明偉,以超越陳定堅至少大半個手臂長的高度,搶拍成功!

籃球在他大掌一揮之下,砸向了光陽的後半場,全場比賽正式開始。

一直蓄勢以待的杏靈後衛張明,第一時間跑向了籃球的落點,不待籃球落地,便一把抄住籃球,隨手往地板上一拍,繼而前沖接住,運球狂突光陽籃下

右腳飛速邁出,左腳緊跟而上,踩地,發力,騰空!

沖到光陽禁區線上的張明,突然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縱身躍起,無視於籃下比他高上半頭不止的陳定堅,就那麼地躍向了籃框,跳向了籃下,彷彿籃下空無一人,只有那橙色的籃框,在向他招手!

「找死!」

陳定堅暴喝一聲,怒不可言,有如一同發怒的雄師般,從地面上猛然撥起身形,高舉雙手,迎向了張明。

一個比他矮上半個頭還不止的後衛,竟敢無視他這個中鋒的存在,抱著球就像他跳了過來,不是找死,還是什麼?

瞬息間,半空中。

張明的眼中閃過一絲不屑,舉起托球右手,作出了強行拋射的准備。放眼整個小學籃球界,能作出像他這種強上動作的絕對沒有幾個。

畢竟他可是將來的職業選手。

陳定堅眼中滿是怒火,管你張明想玩什麼方樣,想怎麼出手,對他來說,都是一樣!

他要做的只有一件,那就是拚命的掄動雙手,把眼前這個不知死活的東西,給死死砸到板上。

嘿!

一聲突來的冷笑之後,張明托在右手中的籃球突然不見了,不,更准確的說,是被張明猛然扔向了腦後!

他要干嗎?

陳定堅百思不得其解的瞬間,張明並沒有和他撞在一起,反而和他交擦而過,落向了他的右側,而幾乎就在張明和他錯身而過的一剎那,一個突如其來的人影,猛然飛到了陳定堅頭頂上,在他根本來來不及作任何出反應的零點零一秒之內,便以一股無比蠻橫的力量,把他砰然撞得向倒飛出去的同時,在他頭頂上驚起了一聲巨響!

「哐當~~~~`~~~~~~~~~~~~~~~~~~~~~~~~~!」,

有如驚雷般巨大的響聲,在南湖體育館內回盪著,片刻前,還時不時發出嬉笑聲的看台四周 ,此刻竟是異常整齊的一片沉默。

所有人都靜靜地望著那個吊在籃框上,隨籃框一起上下浮動的人影,以及那顆從籃框里高高彈起,直到此刻,仍在體育館半空中,仍在所有人視線里,向上不斷飛升、旋轉的桔黃色圓型物體!

「天啊,是扣籃,他竟然在扣籃!」

不知從那裡發出了一聲驚叫,就此打破了這片短暫的沉默,卻也徹底點燃了所有人的激情!

看台上猛然爆起了一片喝彩聲和歡呼聲。

雖然這只是一個沒有扣進的扣籃!

雖然這只是一個比正規框要矮上二十點零五厘米,僅有二米八高度的籃框。

但是,對於基本上都是雙手把球推射出去,或者只能上上籃的小學生們來說,這就已經足夠了,這就已經足夠把他們心中的所有激情點燃了!

他們發出了狂熱的歡呼!

他們鼔出了熱烈的掌聲。

他們在為李明偉而歡呼,他們在為李明偉的這個扣籃而鼔掌。

在這片掌聲和歡呼中,李明偉松開了抓框的右手。以一種差點就把坐在場邊的許三,氣得當吐血的輕松動作,隨手接過了身後並沒有為他這個扣籃動作驚訝的隊友所傳過來球,就那麼輕輕的,連跳都不跳的,把球擦板打進了框內。

「笛~~~~~~~~~~~~~~`~」

一聲哨響

主裁向下壓出了並在一起的兩根手指,示意兩分有效!

計分器上的比分,刷地一下跳成了二比零!

投完籃的李明偉,站在籃下,陰狠無情的打量著,坐在地板上,一臉痛苦,不住揉搓小腹的陳定堅,揭盡所能的挖苦道:

「你剛剛說得很對,確實是找死,不過不是我們,而是你!。。。。。。看到沒有,這就是籃球,很痛吧,如果痛的話就給我哭著滾回家吧!。。。。。。給我記住,只要你還敢繼續留在這個球場上,你就會不停的痛下去,一次比一次的更痛,直到活活痛死為止!」

說完,李明偉轉身離去。

地板上的陳定堅,渾身微顫著,似乎很痛苦。但這份痛苦絕不僅僅是剛剛在和李明相撞時,被李明偉把當著肚子所給他的那一下,更多的還是心裡上的。

他還從來沒有這樣被人侮辱過、輕視過!即使在隨葉飛一起,和高中生相抗的瘋狂比賽里,他也找到了自己發揮的機會,利用自己的身高,輕輕鬆鬆的投球入網!

然而,便在此刻,一向被他引以為傲的身體、身高,竟在李明偉面前是如此的不堪一擊。

不論是比身高,比彈跳,比技術,還是比力量,他的一切,在李明偉的面前,都是如此的不值一錢。

突然間,一股濃濃的失落,充斥在他幼小、脆弱的心靈間。讓他有了想哭的沖動!

別看他的身高足有一米七二,像個小大人似的,但實際上,他還只是一個才上六年紀,可以想哭就哭,想笑就想的半大孩子。

「哎~~~~~`!」

許三很是心疼地看了一眼陳定堅,站起身,走到技術台前,叫出了一個暫停。

他在比賽開始之前,仍沒有瞅見葉飛身影的時候,就曾考慮過,自己會被迫叫出暫停。

可他真的一點也沒有想到,這個暫停會來的如此之快。

才剛剛開場不到二十五秒鍾的時間,他就已經無可奈何的叫出了這個暫停。

「笛~~~~~~~~」

一聲哨響過後,本屆比賽最快的一個暫停,驚現在所有人眼前,但又是如此的尙在情理之中。

。。。。。。

「暫聽了嗎?真是可惜!」

李明偉有點不情願地走回選手休息區。

才僅僅一個扣籃而已,根本就無分滿足他心中那份渴望摧毀一切的虐欲。

他只覺得自己的血管里,正有一股瘋狂的液體在急速流動,讓他恨不得現在就重新沖上場去,瘋狂的虐待一番自己的對手之後,在對方絕望的淚水中得到無比欣慰的快感。

只有這樣,他才會覺得公平,才會恢復平靜!

即使他現在真的不想離開籃球,也捨不得對籃球放手。

但是,他曾經為籃球所流的眼淚,所吃的痛苦,他還是一定要讓所有和他同齡的孩子們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品償,直到他們真正懂得籃球是什麼為止!

更何況,他今天所做的一切,對他的未來、他的人生,都有著舉足輕重的意義!

因此,他必需瘋狂下去,要比以往任何時刻都要瘋狂,只有樣,他才能完全展示出他的實力、他的天賦,讓今天所有在場的人們為他歡呼,為他瘋狂。

當然,這其中,自然要抱括那個坐在VIP包廂里的西班牙人!

想到這里,李明偉收回了投在東側VIP包廂上的灼熱目光,站起身,走到教練身旁,站定,眼神無比瘋狂的說道:

「教練,從現在起,我不打中鋒了,我要打後衛,我要為光陽小學送上幾個一條龍的服務!」

「為什要這樣做?」

教練不解的問道。

李明偉眼中瘋狂的意味更濃了,他拚命壓抑自身體里的沖動,很是艱難的擠出一句話來: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證明他們光陽所謂的南湖第二名,在我李名偉面前是多麼地可笑,多麼的不堪一擊,而我李明偉又是多麼的強大!

「恩。。。。。以前你在學校也打過前鋒,對方也要遵守規則,不能用人盯人以外的防守戰術來防你,我想,以你的實力,在這個球場上,是沒有任何人能夠一對一把你攔下的!好吧,既然你這么想大戰一場,那我就准你大戰一場。。。。。去吧,去讓所有人好好看看,我們杏靈到底比光陽要強大多少倍!」

「是!」

李明偉點點頭,抬頭再次望向東看台上的VIP包廂!。

他的眼在灼熱,

他的心在跳動。

他的身體即將瘋狂!

他會讓那個西班牙人好好看看,

什麼是天才!

什麼是無法被人擋下的天才!

什麼是一個人能打控球後衛,得分後衛,小前鋒,大前鋒,中鋒五個位置的全能型天才!

獨一無二的天生之才!

「笛~~~~~~~~」

暫停結束的哨音響起!

李明偉走到球場的正中央,他再也無法抑制住心中的沖動,扯著嗓子,沖著光陽的選手們大吼道:

「來吧,光陽~~~~~~~~~~~~~~~~~~~~~~~~~讓我,瘋狂~~~~~~~~~~~~~~~~~~~~~~

『陸』 籃球規則

籃球規則
籃球規則第 1章 比賽
整個"籃球規則"中提到的都是男性教練員,隊員,裁判員等等,沒有任何性別歧視的意思,顯然,它也同樣適用於女性,這樣寫法僅僅是為了方便起見.
第一章 比賽
第一條 定義
每場籃球比賽由兩個隊參加,每隊出場5名隊員.目的是將球進入對方球籃得分,並阻止對方獲得球或得分.可將球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但要受下列規則的限制.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第二條 球場尺寸
一,球場是一個長方形的堅實平面,無障礙物.
二,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見"正式比賽程序"第五節),球場尺寸為:長28米,寬15米,球場的丈量是從界線的內沿量起.
三,對於所有其它比賽,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有權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圍內的現有球場:長度減少4米,寬度減少2米,只要其變動互相成比例.
四,天花板或最低障礙物的高度至少7米.
五,球場照明要均勻,光度要充足.燈光設備的安置不得妨礙隊員的視覺.
六,所有新建球場的尺寸,要與國際籃聯的主要正式比賽所規定的要求一致:長28米,寬15米.籃球規則第 3條線條及其尺寸
第三條 線條及其尺寸
本條款所提到的線條要:
一,用相同顏色畫出;
二,寬度為0.05米(5厘米)
三,清晰可辨.
(一)界線
1,球場要用線條按第二條規定畫出,並且界線距觀眾,廣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礙物至少2米.
2,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
(二) 從邊線的中點畫一平行於端線的線叫中線;中線要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0.15米(15厘米).
(三)罰球線,限制區和罰球區
1,罰球線要與端線平行,它的外沿距離端線內沿5.80米;邊條線長為3.60米.它的中點必須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2,從罰球線兩端畫兩條線至距離端線中點各3米的地方(均從外沿量起)所構成的地面區域叫限制區.如果在限制區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中圈內部的著色相同.
3,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向限制區所畫出的半圓區域.在限制區內的半圓要畫成虛線.
4,罰球區兩旁的位置區供隊員在罰球時使用.畫法如下:
(1)第一條線距離端線內沿1.75米,沿罰球區兩側邊線丈量.
(2)第一位置區的寬度為0.85米(85厘米),並且與中立區域的始端相接.
(3)中立區域的寬度為0.40米(40厘米),並且用和其它線條相同的顏色塗實.
(4)第二位置區與中立區域相鄰,寬度為0.85米(85厘米).
(5)第三位置區與第二位置區相鄰,寬度為0.95米(85厘米) .
(6)所有用來畫這些位置區的線條,其長度為0.10米(10厘米 ),並垂直於罰球區邊線的外側.
(四)中圈中圈要畫在球場的中央,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限制區內部的著色相同.
一,用相同顏色畫出;
二,寬度為0.05米(5厘米)
三,清晰可辨.
(一)界線
1,球場要用線條按第二條規定畫出,並且界線距觀眾,廣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礙物至少2米.
2,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
(二) 從邊線的中點畫一平行於端線的線叫中線;中線要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0.15米(15厘米).
(三)罰球線,限制區和罰球區
1,罰球線要與端線平行,它的外沿距離端線內沿5.80米;邊條線長為3.60米.它的中點必須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2,從罰球線兩端畫兩條線至距離端線中點各3米的地方(均從外沿量起)所構成的地面區域叫限制區.如果在限制區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中圈內部的著色相同.
3,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向限制區所畫出的半圓區域.在限制區內的半圓要畫成虛線.
4,罰球區兩旁的位置區供隊員在罰球時使用.畫法如下:
(1)第一條線距離端線內沿1.75米,沿罰球區兩側邊線丈量.
(2)第一位置區的寬度為0.85米(85厘米),並且與中立區域的始端相接.
(3)中立區域的寬度為0.40米(40厘米),並且用和其它線條相同的顏色塗實.
(4)第二位置區與中立區域相鄰,寬度為0.85米(85厘米).
(5)第三位置區與第二位置區相鄰,寬度為0.95米(85厘米) .
(6)所有用來畫這些位置區的線條,其長度為0.10米(10厘米 ),並垂直於罰球區邊線的外側.
(四)中圈中圈要畫在球場的中央,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限制區內部的著色相同.
(五)3分投籃區某隊的3分投籃區是指除對方球籃附近被下述條件限制出的區域之外的整個球場地區.這些條件包括:
1,分別距邊線1.25米,從端線引出兩條平行線;
2,半徑為6.25米(量至圓弧外沿)的圓弧(半圓)與兩平行線相交;
3,該圓弧的圓心要在對方球籃的中心垂直線與地面的交點上.圓心距端線內沿中點的距離為1.575米.
注:假如球場寬度少於15米,圓弧仍按上述6.25米半徑畫出.
(六)球隊席區域球隊席區域要按下述條件畫出:
1,在記錄台和球隊席同側的場外(見"球場尺寸"圖);
2,每個區域分別由一條從端線向外延伸至少2米長的線,和另一條離中線5米且垂直於邊線並至少長2米的線所限定.
註解
一,比賽期間,僅允許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最多5名有特定職務的隨隊人員(如:領隊,醫生,按摩員,統計員,譯員等)坐在球隊席區域內.
其他人員不得坐在球隊席5米的范圍內.
二,隨隊人員享有權利,也負有責任.因此,他的行為在裁判員的管轄之下.
三,如情況需要,主裁判員可以減少在球隊席區域內的隨隊人員數.
籃球規則第 4條 器材
第四條 器材
一,籃板
1,兩場籃板要用適宜的透明材料製成,它們是整塊的,具有與0.03米(3厘米)厚的硬木籃板相同的堅硬度.
它們也可用0.03米(3厘米)厚,漆成白色的硬木板製成.
2,籃板的尺寸是:橫寬1.80米,豎高1.05米,下沿距地面 2.90米.
3,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也有權批准橫寬1.80米,豎高 1.20米,下沿距地面2.75米的籃板尺寸.
4,籃板的前面要平整,並且:
(1)所有的線條畫法如下:
a,如果籃板是透明的,用白色;
b,若不透明,用黑色;
c,寬度為0.05米(5厘米)
(2)籃板邊洞要按上述(1)款用線條勾畫出.
(3)在每塊籃板的籃圈後面要按如下要求畫出長方形:
a,外沿尺寸為:橫寬0.59米(59厘米),豎高0.45米(45厘米 )
b,長方形底邊的上沿要與圈頂水平面齊平.
5,籃板要按如下要求牢固地安置:
(1)安置在球場的兩端,與地面垂直,與端線平行;
(2)它們的中心要垂直地落在球場上,距離端線內沿中點1. 20米的地方;
(3)籃板的支柱要距離端線外沿至少2米,為了使比賽隊員看得清楚,其顏色要鮮明,並與端線後面的背景有明顯的區別.
6,兩塊籃板上的包紮物要符合如下要求:
(1)對籃板的底部和邊沿,包紮物要覆蓋其底面和側面,側麵包紮物距籃板底部最低為0.35米(35厘米);
(2)籃板底洞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5米(5厘米);
(3)籃板前,後面距底部最低0.02米(2厘米)處要覆蓋,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2米(2厘米).
7,籃板支架要作如下包紮:
(1)在籃板背後,高度低於2.75米的任何籃板支架,要在其下表麵包紮,直到距籃板正面1.20米處.
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5米(5厘米),並且其密度與籃板包紮物的密度相同;
(2)所有可移動的籃板,在面向球場的基座表面必須要全面地釓扎,包紮的最低高度為2.15米.
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15米(15厘米)
二,球籃,球籃包括籃圈和籃網.
1,籃圈要按如下要求製作:
(1)實心鐵條,內徑為0.45米(45厘米),漆成橙色;
(2)圈條的直徑最小為0.017米(17毫米),最大為0.020米(2 0毫米),圈的下沿設有小環或類似的東西,以便懸掛籃網;
(3)它們要牢固地安裝在籃板上(見下面注),籃圈頂面要成水平,離地板3.05米,與籃板兩垂直邊的距離相等;
注:我們建議:最好把籃圈安裝在籃板的結構架上,這樣,籃圈上所受的力就不會直接作用到籃板上.
(4)籃板面距籃圈內沿的最近點是0.15米(15厘米);
(5)可以使用抗壓籃圈.它們要符合下列技術條件:
a,它們要具有與那些不可活動的籃圈完全相同的反彈特性.定壓裝置要保證這些特性,並保護籃圈和籃板.籃圈的設計及製造可保證隊員的安全;
b,具有定力鎖定器的那些籃圈,在離籃圈最遠點圈頂上施加靜荷載未到105千克時,定壓裝置絕不能松動;
c,當定壓裝置打開時,籃圈向下轉動,與原來水平位置的夾角不得超過30度;
d,當定壓裝置打開並不再施載後,籃圈要自運返回到原來位置.
2,籃網用白色的細繩結成,懸掛在籃圈上;它的結構要能夠使球穿過球籃時有暫時的停頓.網長不短於0.40米(40厘米),不長於0.45米(45厘米)
三,球的材料,尺寸和重量
1,球是圓形的,為認可的暗橙色;
2,外殼用皮,像膠或合成物質製成;
3,圓周不得小於0.749米(74.9厘米),不得大於0.780米(7 8厘米);
4,重量不得少於567克,不得多於650克;
5,充氣後,使球從1.80米的高度(從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場的地面上,反彈起來的高度不得低於1.20米,也不得高於1.4 0米(從球的頂部量起);
6,球面的接縫或槽的寬度不得超過0.00635米(6.35毫米).
7,主隊至少要准備兩個用過的,符合上述規格的球.主裁判員是確定球是否合乎標準的唯一鑒定人.
如果上述球經鑒定不適宜作為比賽用球,他可以選擇客隊提供的球,也可以從兩隊作賽前准備活動使用的球員進行選擇.
四,專用器材
主隊要提供下列專用器材供裁判員及其助理人員使用:
1,比賽計時鍾和計秒錶
(1)提供比賽計時鍾和計秒錶各一塊供計時員使用.
(2)比賽計時鍾為比賽的每個階段計時和在比賽的每個階段的間隔時使用,並且放置在讓賽場上每一個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3)計秒錶用來為暫停時間計時.
(4)如果主比賽計時鍾旋轉在比賽場地中央的上方,那麼在比賽場地每端的地面上要各設一個同步的副鍾.每一個同步的副鍾要既能指示得分,又能指示剩餘的比賽時間.這些同步的副鍾必須讓與比賽有關的每一個人都能看清楚.
2.30 秒鍾裝置
(1)該裝置由30秒鍾計時員操縱,用於管理30秒鍾規則;
(2)該裝置是自動的,倒計數型,並且是用秒來指示時間;
(3)該裝置要具有這樣的功能:
a,當任一隊都不控制球時,裝置上沒有顯示;
b,當宣判球出界並且不需30秒鍾裝置復位時,該裝置能接著從停住的時間處繼續計時.
3,信號
按規則要求至少要提供兩種互相獨立的信號器材,它們能發出顯然不同並且是非常響亮的聲響;
(1)一種是計時員信號(每節和每半時終了時自動發出聲響) ,記錄員信號是同一種信號(僅在死球期間,就請求暫停,替換等事項,由記錄員操縱發出聲響來引起裁判員的注意);
(2)一種是30秒鍾計時員信號(30秒鍾周期結束時自動發出聲響).
4,記錄板記錄板要讓與比賽有關的每一個人(包括觀眾)都能看清楚.
5,記錄表記錄表要由國際籃球聯合會批准,並由記錄員在比賽開始前和比賽中按規則規定進行填寫.
6,隊員犯規次數標志牌
這些由記錄員處置的標志牌要符合下列要求:
(1)標志牌為白色,牌上數字的最小盡寸是:長0.20米(20厘米),寬0.10米(10厘米);
(2)對於2 X 20分鍾的比賽,使用分別寫上1至5數字的標志牌,1至4的數字為黑色,5為紅色;
(3)對於4 X12分鍾的比賽,使用分別寫上1至6數字的標志牌, 1至5的數字為黑色,6為紅色.
7,全隊犯規標志要按下列要求為記錄員准備兩個全隊犯規標志:
(1)它們是紅色的;
(2)寬0.20米(20厘米),高0.35米(35厘米),最好呈三角形,當它們放在記
錄台上時,要讓與比賽有關的每一個人都能看清楚.
注:可以用電子的或燈光裝置,但它們要符合上述要求.
8,全隊犯規指示器是指明全隊犯規次數的適宜裝置.該裝置要停在全隊犯規的次數上(對2 X 20分鍾的比賽為8次;對於4 X 12分鍾的比賽為5次),表明某隊已達到了受處罰的狀態 (第五十八條).
五,對於在國際籃聯的正式比賽中使用的器材,見"正式比賽程序"第
第五章 時間通則
籃球規則第16條比賽時間
比賽可分成:
一,兩個半時,每半時20分鍾;
二,四節,每節12分鍾.第一和第二節,第三和第四節中間的休息時間分別為2分鍾;
三,半時間的休息時間為10分鍾或15分鍾:
1,由當地組織者決定,但該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錦標賽)開始前一天通知到所有有關人員.
2,如果僅一場比賽,該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
四,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要決定比賽的時間:
1,世界錦標賽由國際籃聯中央委員會決定;
2,地區或洲的比賽由地區或洲的最高機構決定;
3,國家或地方的比賽由國家或地方的協會決定.
籃球規則第17條 操縱比賽計時鍾
一,下列情況要開動比賽計時鍾:
1,跳球中,球拋到最高點後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2,罰球未成功繼續比賽,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3,擲界外球後,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二,下列情況要停止比賽計時鍾:
1,在半時或一節結束的時間終了時;
2,當裁判員鳴哨時;
3,當30秒鍾信號發出時;
4,當投籃得分,對方球隊按規則第十九條第二款3已經請求了暫停時.
籃球規則第18條 30秒鍾規則
一,當一名隊員在場上控制量個活球時,該隊必須在30秒鍾內完成投籃.
二,控制球隊在30秒鍾內未投籃,要發出30秒信號的聲響,違反本條規則為違例.
三,按下列規定操縱30秒鍾裝置:
1,一名隊員在場上一旦獲得控制活球,就要開動30秒鍾裝置.
2,一旦球隊控制球結束,該裝置就要停止(見第二十八條).
3,只有當隊員在場上重新控制球,新的30秒周期開始時,30秒鍾裝置才復位和重新開始.
(1)如果比賽停止是由於非控制球隊隊員的行為,將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30秒周期;
(2)如球僅僅被對方隊員觸及,球仍由原隊控制,不開始新的30秒周期.
4,下列情況停止30秒鍾裝置,但不重新設定30秒周期:
(1)球出界,由原控制球隊的隊員擲界外球時;
(2)裁判員中止比賽以保護控制球隊的受傷隊員時;
(3)由於控制球隊的行為而停止比賽時.
擲界外球後,一旦該隊隊員獲得控制球時,30秒鍾計時員就要從時間中斷處繼續計時.
5,由於任何其它原因,要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30秒周期,除非裁判員判斷某隊已被置於不利,在那種情況下,裁判員不要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30秒周期.
註解
投籃的球在空中時,如果30秒鍾裝置錯誤時發出聲響:
一,如果雙方隊員均未觸及球,球進進球籃,則投中得分;
二,如果球被任一隊員合法觸及或投籃明顯不會成功,則球成死球,要判為跳球;
三,如果球有機會進進球籃,並在接觸籃圈前被觸及,規則第四十四條的所有有關限制均適用.
籃球規則第19條 要登記的暫停
一,說明
按下列規定,球隊持續1分鍾的暫停要登記.
1,對於2 X 20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的比賽時間內可以准許請求兩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內准許1 次.
2,對於4 X 12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可以准許請求3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內准許1次.
3,如果要登記的暫停時間未到,而請求暫停的隊已做好了比賽的准備,主裁判員要盡快重新開始比賽.
4,暫停期間允許隊員們離開比賽場地,坐到球隊席上.
二,程序
1,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有權請求要登記的暫停.他要親自到記錄員處用雙手做出規定的手勢,明確地
提出"暫停" 請求.
2,一旦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記錄員就要通過他的信號通知裁判員某隊的暫停請求:
(1)記錄員通知裁判員暫停請求的信號必須地球重新進入比賽狀態前發出;
(2)如果裁判員正在向記錄台報告一起犯規,在他報告完畢後發出信號.
3,下列情況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也可以獲得一次要登記的暫停:
(1)他請求暫停後,如果對方投籃得分;
(2)只要"暫停"請求在投籃隊員投籃球離手之前提出.
這時,計時員要立即停止比賽計時鍾.然後記錄員發出信號通知裁判員某隊已請求暫停.
三,限制
1,從第一次或僅有一次罰球,球進入比賽狀態的瞬間起,不允許暫停;只有經過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段後,球再次成死球時才允許.例外:
(1)在罰球過程中發生犯規.
這時應將罰球全部完成,在執行新罰則球進入比賽狀態前給予暫停.
(2)最後一次罰球後,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前發生犯規.
這時,在新罰則球進入比賽狀態前應給予暫停.
(3)最後一次罰球後,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前宣判了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界外球.
2,如有下述情況,則不登記"暫停":
(1)受傷隊員沒有接受治療立即(大約15秒鍾)做好比賽的准備;
(2)受傷隊員盡快被替換;
(3)已達5次(對4 X 12分鍾的比賽為6次)犯規的隊員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在30秒鍾內被替換;
(4)裁判員允許的延誤.
3,未用過的暫停不可挪到下半時或決勝期.
註解
下列幾點關於要登記的暫停的處理方法是教練員和記錄員要注意的:
一,除了對方隊員投籃得分後和當時又沒有發生犯規的情況外,要給首先提出請求的教練員登記暫停.
二,一個隊請求的要登記的暫停可以撤銷,但只能在記錄員向裁判員發出暫停信號以前提出.
籃球規則第20條 隊員或裁判員受傷
一,隊員受傷
1,假如隊員受傷,裁判員可以停止比賽.
2,如活球中發生受傷事故,裁判員要使比賽告一段落時再鳴哨;所謂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隊已經投籃,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進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為了保護受傷隊員,必要時裁判員可立即中斷比賽.
3,(1)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立即(大約15秒鍾)參加比賽,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療,他必須在1分鍾內被替換出場,如傷勢妨礙在1分鍾內被替換,也必須盡快換下.
(2)然而,受傷隊員已經接受治療,或在1分鍾之內恢復了,他可以繼續留在場上參加比賽,但必須:
(1)要登記該隊一次暫停,假如該隊上場隊員少於5人時除外;
(2)該隊不得獲得一次"正常"暫停那樣"完整的"60秒,並且比賽要盡快重新開始.
4,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受傷隊員不能留在場上繼續比賽,必須被替換:
(1)他的傷勢使他在1分鍾內不能繼續比賽;
(2)該隊沒有任何剩餘的暫停;假如該隊上場隊員少於5人時除外.
5,如已判給受傷隊員罰球,則要由替換他的隊員執行.該替換隊員不能被替換,只能等到該隊下次替換機會時再被替換.
6,比賽中,裁判員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傷口的隊員離開比賽場地,並讓其替換.該隊員只有在流血停止並且患部或創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紮後才可返回球場.
二,裁判員受傷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後10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任務,比賽要繼續進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裁判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工作到比賽結束.
籃球規則第21條 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一,如果下半時(2 X 20分鍾的比賽)或第四節(4 X 12分鍾的比賽終了時得分相等,要延長5分鍾作為決勝期繼續比賽,必要時要延長幾個這樣的5分鍾,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二,第一個決勝期前,兩隊要拋幣來確定他們將要進攻的球籃.
三,每次增加的決勝期開始時,他們要互換球籃.
四,每次決勝期前允許有2分鍾的休息時間.
五,每一決勝期要在中圈跳球開始.
第六章 比賽通則
籃球規則第22條 比賽的勝負:在比賽時間內得分較多的一隊為勝隊.
籃球規則第23條 比賽的開始
一,如果某隊在場上准備比賽的隊員不滿5名,比賽不能開始.
二,比賽要在國圈內跳球開始.
三,當主裁判員持球步入中圈執行跳球時,比賽正式開始.
四,每一節比賽開始要按上述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程序進行.
五,所有比賽的下半時,雙方隊要交換球籃.
籃球規則第24條 球的狀態
一,下列情況表明球進入比賽狀態; 1,裁判員持球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時; 2,裁判員持球或不持球進入罰球區執行罰球時; 3,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二,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活球:
1,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
2,裁判員將球置於罰球隊員可處理時;
3,擲界外球後,球接觸場上隊員時.
三,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死球:
1,任何合法中籃時;
2,球成活球或球進入比賽狀態,裁判員鳴哨時;
3,對於下列情況的罰球,球明顯不會中籃時:
(1)該罰球後還有罰球;
(2)該罰球後還有罰則.
4,當活球,30秒鍾計時員發出信號時(例外:見第十八條註解);
5,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時;
6,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或宣判犯規後,投籃的球在飛行中被任一隊的隊員合法觸及. 第33條和第44條的規定仍然有效.
例外: 如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投中得分有效:
一,罰球或投籃,球在空中時發生上述第2,4或5項的情況.
二,當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仍控制著球時,對方隊員對他犯規,他繼續完成對方犯規前的投籃連續動作(見第二十九條).
上述第二款不適用於每半時或每節比賽結束時,或在30秒信號發出後.
籃球規則第25條 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一,隊員的位置取決於他所接觸的地面.
當隊員跳起在空中時,他的位置仍為起跳時所觸及的地面.這包括界線,中線,3分線,罰球線和標
三,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死球:
1,任何合法中籃時;
2,球成活球或球進入比賽狀態,裁判員鳴哨時;
3,對於下列情況的罰球,球明顯不會中籃時:
(1)該罰球後還有罰球;
(2)該罰球後還有罰則.
4,當活球,30秒鍾計時員發出信號時(例外:見第十八條註解);
5,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時;
6,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或宣判犯規後,投籃的球在飛行中被任一隊的隊員合法觸及. 第33條和第44條的規定仍然有效.
例外: 如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投中得分有效:
一,罰球或投籃,球在空中時發生上述第2,4或5項的情況.
二,當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仍控制著球時,對方隊員對他犯規,他繼續完成對方犯規前的投籃連續動作(見第二十九條).
上述第二款不適用於每半時或每節比賽結束時,或在30秒信號發出後.
籃球規則第25條 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一,隊員的位置取決於他所接觸的地面.
當隊員跳起在空中時,他的位置仍為起跳時所觸及的地面.這包括界線,中線,3分線,罰球線和標
定罰球區的各線 (例外:見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二,裁判員位置的確定與與隊員位置的確定相同.
當球觸及裁判員時,就如同觸及裁判員所位於的地面一樣.
籃球規則第26條 跳球
一,裁判員在雙方各一名隊員之間將球拋起,跳球即開始.
二,球只有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用手拍擊,跳球才合法.
三,跳球要在發生下列情況最近的圓圈內執行:
1,宣判爭球,也就是雙方球隊各一名或數名隊員用一手或雙手緊緊地握著球,以至如不採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球權時.
如有兩名以上的隊員緊握著球,則跳球要在裁判員指定的兩名身高大致相同的雙方隊員之間進行.
2,如果球出界出現了下列情況:
(1)雙方隊員同時最後觸球;
(2)裁判員無法判定是誰最後觸球;
(3)如果兩位裁判員宣判意見不同.
跳球要在兩名有關隊員之間進行.
3,無論何時,活球停留在籃圈支頸上:
跳球要在雙方任一隊員之間進行.
4,無論何時,按第五十九條,相同輕重的罰則被抵消並導致跳球:
跳球要在雙方任一隊員之間進行.
5,無論何時,球意外地從球籃下方進進球籃:
跳球要在雙方任一隊員之間進行.
四,跳球中要應用下列規定:
1,跳球時,兩名跳球隊員的腳要站在靠近本隊球籃一邊的半圓內,一隻腳靠近兩人之間的線的中心.
2,然後裁判員在兩名跳球隊員之間將球垂直地向上拋起;球拋起的高度要超過跳球隊員跳起時能達到的高度,並且球在他們之間落下.
3,球達到最高點後必須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
4,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離開他的位置.
5,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地面,球籃或籃板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能抓住球或觸及球超過兩次.
根據這個規定,可能有4次拍球,即每一跳球隊員拍球兩次.
6,在球被拍擊前,其他隊員要站在圓圈外.
7,如果球不是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拍擊,或如果球沒有被任何一名跳球隊員拍擊面觸及地面,則要重新執行跳球.
8,如一名對方隊員要求站在圓圈外的一個位置上,本方隊員不得圍繞圓圈毗連站立.
違反第1,3,4,5和6項的規定是違例.
籃球規則第27條 如何打籃球
一,籃球是用手來打球的運動項目.帶球跑,踢球或用拳擊球是違例.
二,踢球就是用膝,膝以下腿的任何部位或腳去擊球或攔阻球.
只有故意地做這種動作時才是違例.
籃球規則第28條 控制球
一,下列情況是隊員控制球:
1,隊員拿著或運著一個活球;
2,在擲界外球的情況下,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二,下列情況是球隊控制球:
1,該隊的隊員控制球;
2,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
三,直到下列民政部之前均為該隊一直控制球:
1,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2,球成死球;
3,投籃時,球不再接觸投籃隊員的手.
籃球規則第29條 隊員在做投籃動作
定義:
投:單手或雙手持球,然後擲出,經空中飛向球籃.
扣:單手或雙手用力或試圖用力向下將球塞進球籃.
拍:用單手或雙手將球打向球籃.
一,根據裁判員的判斷,隊員已開始將球投,扣或拍向對方球籃試圖得分時為隊員在做投籃動作,該投籃一直繼續到球離開隊員的手.
二,假如隊員騰起空中投籃,投籃動作繼續到投籃完成(球已離開投籃隊員的手),並且該隊員的雙腳回到地面.
然而,當球離手時,球隊控制球結束.
三,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個被確認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犯規,必須是發生在該隊員投籃手臂的連續動作已經開始之後.連續動作:
1,當球在隊員的手中停留和投籃動作(通常是向上的)已經開始;
2,須包括隊員在投籃中手臂的動作和(或)身體的移動.
如果關於連續動作的判定標準是按上述的規定,就可認為該隊員是在做投籃動作.
注:在跑動的步數和投籃動作之間沒有聯系.
四,如果投球中籃,即使是在鳴哨後球才離開投籃隊員的手,要計得分.
該款(第四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1,每節比賽的終了(見第三十三條);
2,當30秒信號發出時(見第十八條).
五,在響哨後,如果做了一個全新的投籃嘗試(動作),則中籃無效.
六,隊員從跳球中直接將球拍向球籃,不被認為是在做投籃動作.
罰則見第四十七條罰則第二款.
籃球規則第30條球中籃和它的得分值

『柒』 籃球基礎知識常用術語

籃球 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對抗性 體育運動 。那麼你對籃球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關於籃球基礎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籃球的發展歷程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__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 兒童 又非常喜歡做用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 足球 、曲棍球等 其它 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里,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游戲的趣味性,並且吸引了更多的人來參加這一游戲,從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5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1896年天津__育青年會舉行了我國第一次籃球游戲表演。之後再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4年的第二屆全運會上籃球被列為男子正式競賽項目,1924年在第三屆全運會上被列為女子正式競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目前的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才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籃球的比賽場地

籃球比賽的標准場地長28米、寬15米,四條界線外至少2米處不得有任何障礙物,如在室內則天花板的高度應至少為7米。球場分中線、前場和後場,中線上的中圈和前、後場罰球區罰球線上的兩個半圓半徑均為1米80。籃圈下面的矩形為限制區,通常稱禁區。前、後場內的拱形弧線外的地區稱3分投籃區,在拱形弧線外投籃命中得3分。

籃球的運動規則

籃球比賽中的規則較多,且相當復雜,共有93條。我給大家科普幾條常見的規則:

3秒鍾規則:某隊控制球時,同隊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不得超過3秒鍾。在比賽過程中或控球後在界外擲界外球的情況下,只要同方隊員在對方禁區內停留超過3秒鍾,裁判員會立即鳴哨,判罰3秒違例。

5秒鍾規則:當一個持球隊員被嚴密防守,在5 秒鍾內沒有傳球、投球、滾球或運球時,也將宣判違例。過去5秒違例判爭球,現在則由對方隊員就近擲界外球。

8秒鍾規則:一個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將球推進到前場,否則判8秒鍾違例,由對方擲界外球。

24秒鍾規則:一個隊在場上控制球後,必須在24秒鍾內出手投籃,否則判24秒違例。過去如在24秒鍾內球被對方擊出界外後將重新計算24秒,現在則從邊線擲界外球後不再重新計算24秒,而是在24秒鍾中的剩餘時間內必須出手投籃,否則仍被判為24秒違例,判由對方擲界外球。

全隊7次犯規規則和一加一罰球規則:比賽每半時,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次數累計已達7次,此後這個隊的任何一個隊員再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均將執行一加一罰球規則,判給被侵犯的對方隊員罰球一次,如罰球成功,由這個隊員再追加罰球一次;如第一次罰球不中,比賽應繼續進行,不再給予追加罰球的機會。如罰球者罰出的球未觸及籃圈,則判為違例,由對方在邊線擲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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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湖南鄉村女教師讓當地留守兒童學籃球,她這么做的目的是什麼

每一個孩子都是上天安排的天使,他們不能選擇自己的家庭,但是可以選擇走好自己以後人生的路。留守兒童這個詞語,一直是一個令人心疼的詞,意味著這群孩子,不能夠在父母的陪伴下成長,意味著他們要自己面對人生的各種困難。九零後的湖南女教師,在試圖改變一些留守兒童的命運。毛老師就職在一個相對較為偏遠的小學,她是一名體育老師,看到孩子們對籃球極大的熱情,她組建了一支女子籃球隊。最初是為了讓孩子們能夠接觸更多的新鮮事物,但是慢慢的,她把這當做自己的事業,成為孩子們心中最好的吹哨人。

三、優秀的教師,為學生撐起籃球夢。

一位年輕的女教師,願意留在一個小山村的小區里,如果不是對孩子們的愛,是很難做到的。這位優秀的女教師,不計辛勞,為了孩子們的籃球夢想,付出自己的青春,一直堅守著崗位。這份執著,是偉大的,也是一位值得贊揚的好教師。希望山區的小學,能有越來越多這樣的好老師。

『玖』 什麼叫籃球

籃球(basketball),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 。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 。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天津。
1. 球類運動項目之一。在長方形場地(長28米、寬15米)上進行,每隊上場5人,以投球入對方籃筐為得分。
2. 籃球運動使用的球。空心,多用牛皮做殼,橡膠做膽。

與籃球留守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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