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亞洲杯比賽規則
2015亞洲杯預選賽規則:
1. 本次2015澳大利亞亞洲杯預選賽將採取主客場循環賽賽制進行。
2. 每組前兩名和所有組中成績最好的第三名將最終晉級2015澳大利亞亞洲杯決賽圈。
3. 本次2015澳大利亞亞洲杯預選賽所有比賽都將按照如下規則進行:
1) 在主客場循環賽的基礎上,球隊獲勝得三分,平局得一分,失利得零分。
2) 如有球隊退賽或罷賽事件發生,2015澳大利亞亞洲杯組委會將保留處罰等相應權利,並可能改變競賽賽程和相關排名規則。
4. 在主客場循環賽制下,各組排名將按照如下規則進行:
1) 積分多者,排名靠前;
2) 如果兩支或更多球隊積分相同,他們的最終排名將依據如下規則:
(1) 相互比賽中,得分多者,排名靠前;
(2) 相互比賽中,凈勝球多者,排名靠前;(不涉及客場進球數)
(3) 相互比賽中,進球多者,排名靠前;(不涉及客場進球數)
(4) 小組賽中凈勝球多者,排名靠前;(不涉及客場進球數)
(5) 小組賽中進球數多者,排名靠前;(不涉及客場進球數)
(6) 如果被涉及出線的兩支球隊最後一輪同場競技,將通過點球大戰方式決出勝負;
(7) 抽簽。
5. 所有小組中成績最好的第三名球隊也將直接獲得晉級2015澳大利亞亞洲杯的資格,所有小組的第三名將依據以下規則選出成績最好的第三名:
1) 得分多者,排名靠前;
2) 凈勝球多者,排名靠前;
3) 進球多者,排名靠前;
4) 小組賽中紅黃牌少者,排名靠前;
5) 抽簽。
『貳』 亞洲杯比賽規則
亞洲杯的規則就是,先參加小組賽,成績最好前兩名晉級淘汰賽,淘汰賽採取主課場比賽,勝者晉級負者淘汰。賽制有8分之一、四分之一、半決賽、決賽
『叄』 亞洲杯奪冠規則有哪些
亞洲杯預選賽賽制如下:
1. 亞洲杯預選賽採取主客場循環賽賽制進行。
2. 每組前兩名和所有組中成績最好的第三名將最終晉級亞洲杯決賽圈。
『肆』 籃球的比賽規則是什麼
籃球是一個由兩隊參與的球類運動,每隊出場五名隊員,可將球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目的是將球投入對方球籃得分,並阻止對方獲得球或得分。目前公認籃球水平最高的籃球聯賽組織是美國的國家籃球協會。那麼籃球的規則有哪些呢?下面我為大家整理了籃球的歷史及其籃球的比賽規則,供大家參考!
籃球歷史
籃球運動起於1891年,由美國麻塞諸塞州春田市基督教青年會學校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博士發明。當時投擲以裝桃的籃子為目標,所以取名為籃球。最初籃球比賽上場人數、場地大小、比賽時間均無嚴格限制,只要人數相等就可比賽。1932年瑞士日內瓦召開第一次國際籃球會議,同年在羅馬成立了國際業余籃球總會。1948年國際籃總決定從1950年開始每四年舉行一次男子籃球世界錦標賽。女子籃球運動是從1917年興起的,當時上場隊員9人,1920年前後改為每隊6人,以後又改為每隊5人。1953年於智利舉辦第一屆世界女子籃球錦標賽,並決定以後每四年舉行一次。
國際籃球聯合會規定,奧運會籃球賽參加比賽的男隊為十二個隊,資格是上屆奧運會前三名,主辦國,北美洲、南美洲、中美洲、大洋洲、亞洲、歐洲、非洲的冠軍隊和世界性選拔賽的第一名。參加比賽的女隊為八個隊。參加資格是上屆奧運會的前三名,主辦國和世界性選拔賽的前四名。歷屆奧運會上成績最佳的是美國籃球隊和蘇聯籃球隊。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籃球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比賽,提高了奧運會籃球賽水平。
籃球比賽規則
(一)比賽時間、得分與延長賽
1、比賽時間應為4節。
2、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延長賽之前,其休息時間為2分鍾。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15分鍾。
4、比賽表訂開始時間前,應有20分鍾的休息時間。
5、第四節時間終了得分相同時,應進行每次5分鍾的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6、比賽終了前,幾乎在計時鍾信號響起同時,遇有犯規,應比賽結束後進行罰球。
7、若由於此罰球而進入延長賽,任何在比賽時間終了後的犯規,視為發生在比賽休息時間內的犯規,應於延長賽開始前執行罰球。
(二)每節或比賽的開始與結束
1、跳球當球被一位球員合法拍撥時,第一節開始。
2、其他各節開始於發界外球後,當球觸及一位場上球員或被一位場上球員合法觸及時。
3、一隊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比賽不得開始。
4、所有比賽的下半時,兩隊應互換球籃。
5、所有延長賽,應繼續第四節之進攻方向。
(三)球的狀態
1、球能成為活球或死球。
2、遇下列情形,球成活球:
(1)跳球時,球被一位跳球員合法拍及時。
(2)罰球時,球置於罰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發界外球時,球置於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遇下列情形,球成死球:
(1)投球合法中籃後,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任何一位裁判鳴笛。
(2)罰球時球確定不能中籃,而罰球後又另有罰球。
(3)每一節終了,計時鍾信號響起。
(4)一隊正在控制球時,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5)投籃之後,球正在空中,發生下列情況後,被任何一位球員觸及:
4、當下列情況不成死球,投中有效
(1)投籃時,球在空中,且:
①任一裁判鳴笛。
②每一節終了計時鍾信號響起。
③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2)罰球時球在空中,任一裁判鳴笛而非主罰球員本身違規時。
(四)跳球與球權輪替
1、裁判於中圈將球在不同隊的球員間拋起時,稱為跳球。
2、跳球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的一人或兩人拍撥才合法。
3、跳球時,兩位跳球員應雙足站立在距本籃較近的半圈內,一足靠近跳球員之間的`線。
4、裁判將球在兩位跳球員間向上(垂直)拋起,其高度應超過兩位跳球員能跳起之高度,並使球能在兩人之間落下。
5、球達最高點後,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中之一人或兩人合法拍撥。
6、球未經合法拍撥前,跳球員不得離開原位。
7、跳球員不得直接接球,拍球不得超過二次,第二次拍球後球未觸及其他八位非跳球員中的任何一人、地板、球籃或籃板時,不得再行觸球。
8、發生下列狀況則為跳球:
(1)宣判爭球時。
(2)球出界,分不出球是那一隊時。
(3)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罰球未中籃,雙方球員違例。
(4)活球時,球停擱於籃圈架上。
(5)球成死球時,無任何一隊控制球或賦予球權。
9、球權輪替:
(1)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
(2)在發生跳球狀況最近之界外處發球。
(3)第一節開始跳球後,未獲活球控球權的隊伍,開始球權的輪替程序。
(4)每一節結束時,賦予下次球權輪替程序的球隊,於下一節開始時,在紀錄台對面中線延伸線處發界外球。
(5)球權輪替:
①當球置於發球員可以處理的位置時,球權輪替開始。
②當下列情況時,球權輪替結束:
(A)球觸及場上一位球員或被場上一位球員合法處及:
(B)發界外球的隊伍違例:
(C)發界外球時,活球停擱於籃圈架上。
(五)中籃與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系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罰球中籃算1分;二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2分;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3分。最後一次或僅一次罰球,球觸及籃圈之後,在進進球籃之前,被進攻或防守球員合法處及,算2分。
3、若球員意外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籃算2分,並登入在對隊隊長名下。
4、若一位球員故意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則屬違例,得分不計。
5、若一位球員使整個球體由籃圈下方向上穿過籃圈,應屬違例。
(六)發界外球:
1、發球應站在裁判指定正確位置上發界外球,並由裁判遞交球給發球員。
2、發球員發界外球時,不得:
(1)超過5秒球才離手。
(2)當發球的同時,踏進場內。
(3)發球離手後,不得使球觸及界外,或停擱在籃圈支架上,或在未觸及場內球員之前中籃。
(4)不得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再度觸球。
(5)不得發球越過籃板,傳給場內球員。
(6)發界外球球員,不得在發球地點橫向移動正常的一步(約1厘米)以上,在球傳出之前,不得超越裁判所指定的一個方向。
3、其他球員,不得:
(1)在球體未越過界線前,身體任何部分不得越過界線。
(2)場外障礙物離界線不滿2厘米時,與發球員至少要有1米的距離。
(七)請求暫停:
1、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將比賽暫時停止。
2、每次暫時應給予1分鍾時間。
3、下列情況允許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暫停:
(1)球成死球、計時鍾停止,且裁判向紀錄台工作人員聯系完畢後。
(2)對隊投籃得分。
4、每隊在上半時允許請求2次暫停,在下半時內允許請求3次暫停,每一次延長賽可請求1次暫停。
5、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到下半時或延長賽使用。
6、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的罰球,繼續比賽時,不得允許球隊請求暫停,直到經一段開表時間之後再成死球時,才允許暫停。例外:
(1)在執行罰球中間發生犯規。在此情況下,應先完成罰球,並在執行新的罰則繼續比賽前,可請求暫停。
(2)在執行最後一次罰球後,繼續比賽前發生犯規。在此情況下,應先給予暫停,再執行新的罰則繼續比賽。
(3)在執行最後一次罰球後,繼續比賽前宣判違例,其罰則為跳球或發界外球時。
7、第四節或每一延長賽最後2分鍾,球中籃得分計時鍾撥停時,得分隊不得請求暫停,除非裁判已停止比賽。
(八)球員替補:
1、替補員入場前,應先向紀錄員報告,並准備即刻參與比賽。
2、在下列情況,球員替補時機開始:
(1)球成死球且停表時,裁判向紀錄台工作人員聯系完畢之後。
(2)第四節或延長賽最後2分鍾,球中籃得分,非得分隊請求球員替補。
3、替補手續應盡速完成,一位球員5次犯規或奪權犯規時,必須盡速完成替補(約30秒),若裁判認為該隊無理延誤時,應宣判該隊暫停1次。如果該隊已無暫停,則應宣判教練技術犯規1次。
4、主罰球時僅該罰球員可被替補,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第一次罰球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繼續比賽之前所請求者。
(2)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中,球成為死球時。
5、下列情況主罰球員應被替補下場:該球員受傷;該球員已5次犯規;該球員已被取消資格。
(九)球隊棄權判沒收比賽:
1、比賽開始時間15分鍾,球隊缺席或不足5位球員。
(1)球隊的行為妨礙比賽正常的進行。
(2)在裁判指示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比賽。
2、球隊被判棄權,對隊獲勝,分數應記為20比0,棄權隊之積分為0分。
(十)人數不足判定失敗:
1、在比賽中,一球隊在場的球員若少於兩人時,應即判定失敗。
2、若獲勝隊伍得分較多,則中止比賽時之紀錄分數應有效,反之則應以此2比0作為對隊獲勝。人數不足的一隊在未來的積分統計得1分。
3、以兩場總分判定勝負的比賽(主客場),第一場或第二場被判人數不足時,均則輸掉該系列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