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籃球比賽是哪一年從上下半場改成四節制的
FIBA2000年,
開始改變的,
CBA是
98/99賽季比賽時間改成12*4共48分鍾
NBA就不知道了
㈡ 籃球比賽是哪年開始,從「上下半場」變成「四節」的
1892年的時候還是就是上下半場.
各15分鍾.
不好意思.只查到這個.
查遍了網路的網路.都沒找到.
好像是1902年的
希望能幫到你
㈢ 奧運會籃球比賽是分4節呢還是分上下半場
上下半場各20分鍾
㈣ 籃球計時規則
比賽時間:
國際籃球賽事,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0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兩分鍾。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
NBA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
籃球規則:
(一)比賽場地
標準的籃球比賽場地, 尺寸應是二十八米長乘以十五米闊平滑的木板地或石地.
(二)籃球板
籃球場的底線處各有一塊籃球板尺寸是一點八米乘以一點零五米, 球板上有籃框和籃網.
籃框是用金屬製造,橙色,直徑是四十五米.
籃網是勾在球框上,它可以使人們清楚地看見進球與否.
籃框是釘在籃板處防止籃球飛出場外.
(三)比賽服飾
基本的比賽衣著是一件運動背心和一條短運動褲.
各球員的隊衫一定要編有號數,數字通常由四號至十五號,背心前面的號碼要有十米高而背後則要有二十米高.
(四)球鞋
球鞋對運動員非常重要的, 所以選購球鞋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球鞋要輕便和合大小
2. 可以高筒或短筒鞋
3. 由帆布或軟皮製造
4. 鞋底可以避震和柔韌的
5. 防滑的
(五)籃球
由皮革, 軟膠或人造纖維包著膠制氣囊的圓球體, 圓周要有74.9cm和78cm之間, 重量要有567g和650g之間
(一)24秒規則
1. 當一球員在場內獲得活球控球權後該球隊必須在24秒內設法投籃。
2. 24秒計時器的信號表示該控球隊未能在24秒內投籃。
違反本條規則即為違例。
3.若球被對手觸及,而原控球隊仍持有控球權時,不得重新計算24秒。
4.24秒計時器必須停止,但不得重新設定,當
(1)球出界由原控球隊的球員發界外球。
(2)職員終止比賽以保護控球隊受傷的球員。
(3)比賽因控球隊的某些動作而停止。
注釋
1.當投籃時球正在空中,此時若24秒計時器誤嗚:球未被任何一隊球員觸及而中籃,則應算得分。
2.若任何一隊球員合法觸球或球顯然無法中籃時,則應成死球,並判跳球。
(二)8秒違例
攻方必定要在8秒之內把球帶到前場, 否則就算違例. 一旦把球控到前方, 就不能帶回後場, 否則也算違例.
(三)5秒違例
攻方要在5秒鍾之內投出界外球, 過之則�\違例.
(四)3秒違例
攻方任何一位球員不能在守方禁區內逗留超過3秒, 否則違例.
(一)比賽時間應包括:
1. 四節每半時二十分鍾,,每節十分鍾。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其休息時間為二分鍾。
2.中場的休息時間為十分鍾,或十五分鍾。
(二)球員五次犯規
1.在4*1O分鍾賽制,球員犯滿五次犯規,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應告知該球員已犯滿,並應自動退出比賽。
4X10分鍾賽制為1-5次。
(三)籃球的打法
1·籃球是用雙手的比賽。帶球跑、腳踢或用拳擊球均屬違例。
2.踢球意指用膝蓋或膝蓋以下的腿部、或腳踢球或擋球。只有故意的踢球才算違例。
3·腳或腿部無意中碰到球不應視作違例。
(四)得分相等與決勝期
1·下半時時間終了得分相等時,應繼續舉行一次或多次五分鍾
的決勝期,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2·在第一次決勝期前,應重新選籃。
3·每一次再增加的決勝期,均應互換球籃。
4·每一次決勝期,應給予二分鍾的休息時間。
5·每一次決勝期,應在中圈跳球開始比賽。
(五)請求暫停
A.說明
球隊謂求暫停時,依據下列規定每次應給予一分鍾時間:
2. 在4x10分鍾賽制中,每隊在(二節)內允許請求2次暫停,決勝期可請求2次暫停。
3. 若講求暫停球隊在暫停時間結束之前,已做好比賽的准備,裁判
員應立即開始比賽。
4. 在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所坐在球員席上
B.程序:
1.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但必須親自到記錄員處以專用手號,明確地提出暫停之講求。
2.記錄員必須在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盡速發出信號,通知職員某隊請求暫停。
3.記錄員必須在繼續比賽前發出信號,以通知職員某隊請求暫停,及若職員宣判犯規,則記錄員必須在職
員已經與記錄台完成犯規登記手續的連系後,發出信號。
4.下列情況允許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暫停:若對隊投籃得分是在該隊請求暫停之後,且在投籃球員球離手
之前,該隊已登記講求暫停。
C.限制:
一、當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的罰球,繼續比賽時,不得允許球隊請求暫停,直到經一段開表時間之後
再成死球時,才允許暫停。
二、不必登記暫停,若
a. 受傷球員未曾接受觀察治療,且能立即(大約十五秒)准備參加比
賽。
b. 受傷球員已盡快地被替補。
c. 球員第五次犯規或被判奪權犯規的球員,在三十秒鍾內已完成
替補。
d.職員所允許的延誤。
三、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到下半時或決勝期使用。
注釋 下列有關請求暫停的各點,應提示教練及記錄員注意:
1.暫停應登記在較先請求的教練名下,除非該暫停是在未發生犯規的情況下,對隊投球中籃。
2.球隊請求暫停後,只能在記錄員發出暫停信號通知職員之前請求撤銷。
展開更多
㈤ 從哪屆奧運會開始籃球比賽由上下半場改為4節
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還為上下半場各20分鍾,但從00年悉尼奧運會開始改為4節10分鍾,希望採納
㈥ 女籃規則時間
女子籃球比賽規則:1-1 運動員人數:比賽雙方可報名4-5人,上場隊員三人.1-2 比賽時間:1-2-1 比賽分上下半時,全場比賽時間為8分鍾.
2.上下半時各4分鍾,中間休息2分鍾;雙隊都不得暫停(遇有隊員受傷,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1分鍾).1-2-2 比賽中除在暫停,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表外,其餘情況均不停表.
3.2-1 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然後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上半時獲發球權的隊,下半時不再獲發球權,由對方隊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4.3-1 攻守轉換:3-1-1 每次投籃命中後,都由對方發球.3-1-2 所有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違例,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後),均為死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5.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有不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不執行罰球的犯規),則在就近的比賽場外發球.在這種情況下,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
6.3-1-3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外(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
7.4-1 30秒規則:24秒規則改為30秒4-2 犯規法則:4-2-1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三次犯規,第四次犯規罰出場.
8.4-2-2 如任何隊員被判直接取消比賽資格的嚴重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4-2-3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後,該隊的第六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
9.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
10.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然後由被犯規方擲球入界.2. 男子比賽時間規則:①全場比賽時間為48分鍾包干(分4節,每節12分鍾).
11.②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有2分鍾的休息時間.③半場的休息時間為20分鍾.
12.④上半時可以暫停兩次,下半時暫停三次.⑤只有比賽最後兩分鍾,暫停及遇有球員受傷的情況下方可停表.⑥如果在第4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一個5分鍾的決勝期或多個這樣的5分鍾來繼續比賽.
13.3.循環賽名次排定:①球隊應按他們的勝負記錄來排列名次,勝1場得2分,負1場(包括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得1分,比賽棄權得0分.
14.②如果兩個(或以上)球隊積分相等,則以他們之間的比賽結果來確定名次.③如果用②無法排定,則用其得失分率來排定名次.
15.④如果用③無法排定,則將用得分數來排定名次(得分數多者列前).⑤如果用④無法排定,則將用失分數來排定名次(失分數少者列前).
16.⑥如果用⑤無法排定,則將用抽簽來排定名次.4.比賽因棄權告負:① 規定球隊由於棄權應判比賽告負,如果:·在主裁判通知後拒絕比賽·某人的行為阻礙比賽繼續進行·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後15分鍾,球隊不到場或不能使5名隊員入場准備比賽② 罰則若男子比賽棄權,如果是比賽前棄權,則判對方球隊獲勝,且比分為20:0,如果是比賽中棄權,則在已有比分上累計0:20棄權方告負,此外棄權的隊在名次排列積分中得0分,情節或行為嚴重的,按照處罰條例處理,或由組委會商議確定處罰方案.
17.若雙方都有女子球隊,女子比賽棄權,如果是比賽前棄權,則判棄權的一方女隊0:10告負,如果是比賽過程中棄權,則在已有比分上累計0:10告負,並立即將判罰後的女子比分結果加入對應的男隊比分當中,不扣除保證金.
18.若球隊只有男子隊參賽,則女子隊按棄權處理,同時以0:10告負,並立即將判罰後的女子比分結果加入對應的男隊比分當中,若兩支球隊都不存在女子球隊,則女子比賽以0:0計入男子比賽成績,即雙方不加分.
19.注意:若有罷賽情況,即用各種惡意行為及言語辱罵裁判及對方球隊;拒不參賽的,扣除保證金,取消參評優秀組織獎及精神文明獎資格.
20.5. 比賽因缺少隊員告負:① 規定在女子比賽中,如果球隊在球場上的隊員人數少於3名,且無資格審查通過的球員更換,該球隊由於缺少隊員應判比賽告負.
21.男子比賽中,如果球隊在球場上的隊員人數少於5人,且無資格審查通過的球員更換,則告負.② 罰則·如被判獲勝的球隊領先,則在比賽停止時的比分應有效·如被判獲勝的球隊不領先,則女子比分應記錄為2:0,該隊獲勝;
22.男子比分則為20:0.6.注意事項①小組賽中各隊有主客隊之分,比賽對陣表的前者為主隊;若出現比賽球衣顏色相同或相近,則主隊須更換球衣.
23.淘汰賽中若出現球衣顏色相同或相近,則兩隊協商解決.② 參賽隊員應在規定比賽開始前15分鍾持本人學生證到比賽地點備查,比賽開始前,各隊隊長須將本隊本場比賽的首發隊員,替補隊員的學生證統一交由現場體育部成員,各隊領隊對對方上場球員進行資格審查.
24.特別聲明:沒有經過資格審查的隊員不允許上場比賽,按照處罰條例處理.③比賽前資格審查,比賽中裁判的決定都具有權威性,如有對比賽過程中尺度問題有異議以裁判的判罰為准,事後申訴;
二、中國女籃一節是多少分鍾
1.中國女籃一節是10分鍾。中國女子籃球聯賽(Women's Chinese Basketball Association), 是由中國籃球協會主辦的跨年度主客場制籃球聯賽,在2014-2015賽季由中國女子籃球甲級聯賽與乙級聯賽合並而來,簡稱WCBA聯賽。
三、亞洲杯女籃一節多少分鍾
1.亞洲杯女籃一節比賽是10分鍾。根據國際籃協規則,國際比賽標準是,一場籃球比賽是由4節組成,每節10分鍾,一場比賽時間是40分鍾。
2.上下半場之間休息15分鍾,節與節之間休息2分鍾。同時,在比賽預定開始之前,應該有20分鍾的比賽休息時間。
3.如果在第4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一個或多個5分鍾的決勝期來繼續比賽。不同類型的籃球比賽,時間不同。
四、奧運會女籃多少節
1.奧運會女籃比賽一共四節。奧運會籃球比賽採用國際籃聯的規則,一場比賽40分鍾,一共四節,每節10分鍾,男女執行一樣規則。
2.至奧運會允許職業球員參加以後,美國男女籃一直稱霸籃壇,不可撼動。今年東京奧運會美國男女籃球又都獲得金牌。
五、wcba籃球比賽一般每節多少分鍾
1.wcba籃球比賽一般每節是10分鍾,wcba是中國女子籃球職業聯賽的英文縮寫,屬於職業聯賽的范疇,比賽的規則和國際規則接軌,每節是10分鍾,比賽一共分為四節,在第二節結束後進入中場休息環節,中場休息是15分鍾,中場結束後進入下半場比賽
㈦ 籃球比賽規則詳細
籃球比賽規則詳細
籃球比賽規則詳細,籃球規則指籃球比賽中應用的各種規則。在世界上通用的籃球規則是國際籃球聯合會指定的FIBA官方籃球規則。下面給大家分享籃球比賽規則詳細。
(一)比賽時間、得分與延長賽
1、比賽時間應為4節。
2、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延長賽之前,其休息時間為2分鍾。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15分鍾。
4、比賽表訂開始時間前,應有20分鍾的休息時間。
5、第四節時間終了得分相同時,應進行每次5分鍾的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6、比賽終了前,幾乎在計時鍾信號響起同時,遇有犯規,應比賽結束後進行罰球。
7、若由於此罰球而進入延長賽,任何在比賽時間終了後的犯規,視為發生在比賽休息時間內的犯規,應於延長賽開始前執行罰球。
(二)每節或比賽的開始與結束
1、跳球當球被一位球員合法拍撥時,第一節開始。
2、其他各節開始於發界外球後,當球觸及一位場上球員或被一位場上球員合法觸及時。
3 、一隊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比賽不得開始。
4、所有比賽的下半時,兩隊應互換球籃。
5、所有延長賽,應繼續第四節之進攻方向。
(三)球的狀態
1、球能成為活球或死球。
2、遇下列情形,球成活球:
(1)跳球時,球被一位跳球員合法拍及時。
(2)罰球時,球置於罰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發界外球時,球置於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1)界外球是指:當在籃球場上,因個人或其他因素,而使球觸碰到了場外,或碰到場外的任何物品,則會判出界,裁判需把球交給對方。
簡而言之,只要最後一位被碰到的球員。就算是出界。
3、遇下列情形,球成死球:
(1)投球合法中籃後,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任何一位裁判鳴笛。
(2)罰球時球確定不能中籃,而罰球後又另有罰球。
(3)每一節終了,計時鍾信號響起。
(4)一隊正在控制球時,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5)投籃之後,球正在空中,發生下列情況後,被任何一位球員觸及:
4、當下列情況不成死球,投中有效
(1)投籃時,球在空中,且:
①任一裁判鳴笛。
②每一節終了計時鍾信號響起。
③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2)罰球時球在空中,任一裁判鳴笛而非主罰球員本身違規時。
(四)跳球與球權輪替
1、裁判於中圈將球在不同隊的球員間拋起時,稱為跳球。
2、跳球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的一人或兩人拍撥才合法。
3、跳球時,兩位跳球員應雙足站立在距本籃較近的半圈內,一足靠近跳球員之間的線。
4、裁判將球在兩位跳球員間向上(垂直)拋起,其高度應超過兩位跳球員能跳起之高度,並使球能在兩人之間落下。
5、球達最高點後,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中之一人或兩人合法拍撥。
6、球未經合法拍撥前,跳球員不得離開原位。
7、跳球員不得直接接球,拍球不得超過二次,第二次拍球後球未觸及其他八位非跳球員中的任何一人、地板、球籃或籃板時,不得再行觸球。
8、發生下列狀況則為跳球:
(1)宣判爭球時。
(2)球出界,分不出球是那一隊時。
(3)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罰球未中籃,雙方球員違例。
(4)活球時,球停擱於籃圈架上。
(5)球成死球時,無任何一隊控制球或賦予球權。
9、球權輪替:
(1)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
(2)在發生跳球狀況最近之界外處發球。
(3)第一節開始跳球後,未獲活球控球權的隊伍,開始球權的輪替程序。
(4)每一節結束時,賦予下次球權輪替程序的球隊,於下一節開始時,在紀錄台對面中線延伸線處發界外球。
(5)球權輪替:
①當球置於發球員可以處理的位置時,球權輪替開始。
②當下列情況時,球權輪替結束:
(A)球觸及場上一位球員或被場上一位球員合法處及:
(B)發界外球的隊伍違例:
(C)發界外球時,活球停擱於籃圈架上。
(五)中籃與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系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罰球中籃算1分;二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2分;三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3分。最後一次或僅一次罰球,球觸及籃圈之後,在進進球籃之前,被進攻或防守球員合法處及,算2分。
3、若球員意外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籃算2分,並登入在對隊隊長名下。
4、若一位球員故意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則屬違例,得分不計。
5、若一位球員使整個球體由籃圈下方向上穿過籃圈,應屬違例。
(六)發界外球
1、發球應站在裁判指定正確位置上發界外球,並由裁判遞交球給發球員。
2、發球員發界外球時,不得:
(1)超過5秒球才離手。
(2)當發球的同時,踏進場內。
(3)發球離手後,不得使球觸及界外,或停擱在籃圈支架上,或在未觸及場內球員之前中籃。
(4)不得在球觸及其他球員之前,再度觸球。
(5)不得發球越過籃板,傳給場內球員。
(6)發界外球球員,不得在發球地點橫向移動正常的一步(約1厘米)以上,在球傳出之前,不得超越裁判所指定的一個方向。
3、其他球員,不得:
(1)在球體未越過界線前,身體任何部分不得越過界線。
(2)場外障礙物離界線不滿2厘米時,與發球員至少要有1米的距離。
(七)請求暫停
1、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將比賽暫時停止。
2、每次暫時應給予1分鍾時間。
3、下列情況允許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暫停:
(1)球成死球、計時鍾停止,且裁判向紀錄台工作人員聯系完畢後。
(2)對隊投籃得分。
4、每隊在上半時允許請求2次暫停,在下半時內允許請求3次暫停,每一次延長賽可請求1次暫停。
5、未使用的暫停不得移到下半時或延長賽使用。
6、第一次罰球或僅只一次的罰球,繼續比賽時,不得允許球隊請求暫停,直到經一段開表時間之後再成死球時,才允許暫停。例外:
(1)在執行罰球中間發生犯規。在此情況下,應先完成罰球,並在執行新的罰則繼續比賽前,可請求暫停。
(2)在執行最後一次罰球後,繼續比賽前發生犯規。在此情況下,應先給予暫停,再執行新的罰則繼續比賽。
(3)在執行最後一次罰球後,繼續比賽前宣判違例,其罰則為跳球或發界外球時。
7、第四節或每一延長賽最後2分鍾,球中籃得分計時鍾撥停時,得分隊不得請求暫停,除非裁判已停止比賽。
(八)球員替補:
1、替補員入場前,應先向紀錄員報告,並准備即刻參與比賽。
2、在下列情況,球員替補時機開始:
(1)球成死球且停表時,裁判向紀錄台工作人員聯系完畢之後。
(2)第四節或延長賽最後2分鍾,球中籃得分,非得分隊請求球員替補。
3、替補手續應盡速完成,一位球員5次犯規或奪權犯規時,必須盡速完成替補(約30秒),若裁判認為該隊無理延誤時,應宣判該隊暫停1次。如果該隊已無暫停,則應宣判教練技術犯規1次。
4、主罰球時僅該罰球員可被替補,但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第一次罰球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繼續比賽之前所請求者。
(2)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罰中,球成為死球時。
5、下列情況主罰球員應被替補下場:該球員受傷;該球員已5次犯規;該球員已被取消資格。
(九)球隊棄權判沒收比賽:
1、比賽開始時間15分鍾,球隊缺席或不足5位球員。
(1)球隊的行為妨礙比賽正常的進行。
(2)在裁判指示比賽開始後,拒絕出場比賽。
2、球隊被判棄權,對隊獲勝,分數應記為20比0,棄權隊之積分為0分。
(十)人數不足判定失敗:
1、在比賽中,一球隊在場的球員若少於兩人時,應即判定失敗。
2、若獲勝隊伍得分較多,則中止比賽時之紀錄分數應有效,反之則應以此2比0作為對隊獲勝。人數不足的一隊在未來的積分統計得1分。
3、以兩場總分判定勝負的比賽(主客場),第一場或第二場被判人數不足時,均則輸掉該系列比賽。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20分鍾,中場休息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5分鍾,若5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5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
(2)跳球違例。
(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拓展資料:如何預防打籃球受傷
打球最常見的受傷:手指戳傷,腳踝扭傷,腰部扭傷。
1、怎麼避免手指受傷呢?首先在打籃球之前,你就應該檢查自己的手指甲,這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有點長,那就剪一下然後再去打,這樣的目的在於避免你的.手指受傷或者跟你打球的同伴受傷,如果不慎手指受傷了,那麼趕緊找鹽水浸泡一會,浸泡完以後不要運動,恢復幾天就好了。
2、打籃球需要我們不停的跑動,跳躍,這樣才能盡情打球,但是如果沒有做好准備工作,很容易受傷。打球最怕的就是腳踝受傷,所以每次彈跳抓籃板球或者突破內線首先看好落地的地面,免得踩到別人導致自己的腳踝受傷,如不慎腳踝受傷了,那麼趕緊脫掉鞋子和襪子找涼水敷在受傷的腳踝上面,但是不要用冰箱里冷凍的水,你剛剛大量運動血液流動快你突然用冰凍的誰會導致血液流暢不通,所以用涼水或者冰水就行,敷20分鍾半個小時後就可以了,然後就是多吃營養的東西恢復。
3、如果採用不正確的方法打籃球,那麼非常容易使自己的腰部受傷,因此,在打球過程中就要注意了,如果你的滯空不是很好的時候建議不要做高難度的空中動作,那樣最容易腰部受傷,如果腰部受傷了那麼趕緊停止運動休息,消息幾天覺得沒問題了,開始每天做仰卧起坐這樣更好的讓你腰部不留暗疾。否則年紀大了就會復發。
籃球的基本知識和游戲的規則。
1、裁判員持球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時;
2、裁判員持球或不持球進入罰球區執行罰球時;
3、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活球:
1、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
2、裁判員將球置於罰球隊員可處理時;
3、擲界外球後,球接觸場上隊員時。
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死球:
1、任何合法中籃時;
2、球成活球或球進入比賽狀態,裁判員鳴哨時;
3、對於下列情況的罰球,球明顯不會中籃時:
(1)該罰球後還有罰球;
(2)該罰球後還有罰則。
4、當活球,30秒鍾計時員發出信號時(例外:見第十八條註解);
5、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時;
6、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或宣判犯規後,投籃的球在飛行中被任一隊的隊員合法觸及。
第33條和第44條的規定仍然有效。
例外:
如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投中得分有效:
一、罰球或投籃,球在空中時發生上述第2、4或5項的情況。
二、當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仍控制著球時,對方隊員對他犯規,他繼續完成對方犯規前的投籃連續動作(見第二十九條)。
上述第二款不適用於每半時或每節比賽結束時,或在30秒信號發出後。
㈧ 籃球比賽規則介紹
籃球規則:
(一)比賽時間、得分與延長賽
1.比賽時間應為4節。
2.在第一節與第二節及第三節與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延長賽之前,其休息時間為2分鍾。
3.中場的休息時間為15分鍾。
4.比賽表訂開始時間前,應有20分鍾的休息時間。
5.第四節時間終了得分相同時,應進行每次5分鍾的延長賽。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6.比賽終了前,幾乎在計時鍾信號響起同時,遇有犯規,應比賽結束後進行罰球。
7.若由於此罰球而進入延長賽,任何在比賽時間終了後的犯規,視為發生在比賽休息時間內的犯規,應於延長賽開始前執行罰球。
(二)每節或比賽的`開始與結束
1.跳球當球被一位球員合法拍撥時,第一節開始。
2.其他各節開始於發界外球後,當球觸及一位場上球員或被一位場上球員合法觸及時。
3 .一隊出場球員不足5人時,比賽不得開始。
4.所有比賽的下半時,兩隊應互換球籃。
5.所有延長賽,應繼續第四節之進攻方向。
(三)球的狀態
1.球能成為活球或死球。
2.遇下列情形,球成活球:
(1)跳球時,球被一位跳球員合法拍及時。
(2)罰球時,球置於罰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發界外球時,球置於發球員可處理的位置。
(3-1)界外球是指:當在籃球場上,因個人或其他因素,而使球觸碰到了場外,或碰到場外的任何物品,則會判出界,裁判需把球交給對方。
簡而言之,只要最後一位被碰到的球員。就算是出界。
3.遇下列情形,球成死球:
(1)投球合法中籃後,活球或繼續比賽時,任何一位裁判鳴笛。
(2)罰球時球確定不能中籃,而罰球後又另有罰球。
(3)每一節終了,計時鍾信號響起。
(4)一隊正在控制球時,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5)投籃之後,球正在空中,發生下列情況後,被任何一位球員觸及:
4.當下列情況不成死球,投中有效
(1)投籃時,球在空中,且:
①任一裁判鳴笛。
②每一節終了計時鍾信號響起。
③二十四秒信號響起。
(2)罰球時球在空中,任一裁判鳴笛而非主罰球員本身違規時。
(四)跳球與球權輪替
1.裁判於中圈將球在不同隊的球員間拋起時,稱為跳球。
2.跳球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的一人或兩人拍撥才合法。
3.跳球時,兩位跳球員應雙足站立在距本籃較近的半圈內,一足靠近跳球員之間的線。
4.裁判將球在兩位跳球員間向上(垂直)拋起,其高度應超過兩位跳球員能跳起之高度,並使球能在兩人之間落下。
5.球達最高點後,必須經過兩位跳球員中之一人或兩人合法拍撥。
6.球未經合法拍撥前,跳球員不得離開原位。
7.跳球員不得直接接球,拍球不得超過二次,第二次拍球後球未觸及其他八位非跳球員中的任何一人、地板、球籃或籃板時,不得再行觸球。
8.發生下列狀況則為跳球:
(1)宣判爭球時。
(2)球出界,分不出球是那一隊時。
(3)最後一次或僅只一次罰球未中籃,雙方球員違例。
(4)活球時,球停擱於籃圈架上。
(5)球成死球時,無任何一隊控制球或賦予球權。
9.球權輪替:
(1)以發界外球取代跳球。
(2)在發生跳球狀況最近之界外處發球。
(3)第一節開始跳球後,未獲活球控球權的隊伍,開始球權的輪替程序。
(4)每一節結束時,賦予下次球權輪替程序的球隊,於下一節開始時,在紀錄台對面中線延伸線處發界外球。
(5)球權輪替:
①當球置於發球員可以處理的位置時,球權輪替開始。
②當下列情況時,球權輪替結束:
(A)球觸及場上一位球員或被場上一位球員合法處及:
(B)發界外球的隊伍違例:
(C)發界外球時,活球停擱於籃圈架上。
(五)中籃與計分法
1.當活球經籃圈上面入籃,停留在籃內或由籃中落下時,稱為中籃。
2.中籃系指攻進對方的籃,依下列情況判定得分:罰球中籃算1分;二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2分;三分投籃區域投球中籃算3分。最後一次或僅一次罰球,球觸及籃圈之後,在進進球籃之前,被進攻或防守球員合法處及,算2分。
3.若球員意外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籃算2分,並登入在對隊隊長名下。
4.若一位球員故意的將球投入自己的籃,則屬違例,得分不計。
5.若一位球員使整個球體由籃圈下方向上穿過籃圈,應屬違例。
㈨ nba哪年開始打四節比賽的
1990年開始施行的
㈩ 籃球比賽計時的規則
籃球因其激烈刺激的比賽現場,深受廣大青年的喜歡,那麼籃球比賽的計時規則是怎樣的呢?今天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