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打籃球受傷責任賠償問題!!!
如果對方不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那麼對方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法律規定不構成侵權,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打籃球受傷如果對方沒有違反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就不需要賠償,如果對方是故意傷害受害者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民事義務有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法定義務是通過法律的強制性規范、禁止性規范設定的義務。這種義務對於每個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適用性,違反此種義務,即構成侵權行為責任。而約定義務則是特定當事人之間設定的某種義務,違反約定義務,構成違約責任。侵權責任產生的基礎是侵權行為,沒有侵權行為則不存在承擔侵權責任的問題。侵權責任正是行為人實施侵權行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侵權責任的行為人或責任人除了要承擔賠償損失、返還財產等財產責任外,在很多情況下,還可能同時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非財產形式的責任。籃球運動屬於抵抗性較強的競技運動,當事人對於體育運動本身的風險因素有一定認知。當事人能理解並自願承擔籃球運動中存在的碰撞傷害風險,但這並不包括造成傷殘的重度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② 打球受傷了對方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籃球屬於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身體沖撞,當事人自願參加對抗性的競技運動,視為甘冒風險行為。 如果對方不存在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到第十三條
③ 打籃球時受傷責任誰承擔
法律分析:打籃球受傷,是否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要看行為人是不是故意傷害受害人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的行為,不構成侵權,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故意傷害受害人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則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④ 打球受傷了責任怎麼分
一、打球受傷算意外險嗎
1、打籃球受傷也需要分情況來確定,如果你投保了相關意外保險的話,就可以算意外傷害,要求進行賠償。事故發生後,需要到保險公司指定的醫院就診,一般是二級以上。同時請保存好病歷、檢查報告、費用清單、住院總結/診斷證明,治療後交保險公司報銷。
二、人身損害賠償責任劃分原則是什麼
(一)過錯責任原則
人身損害賠償的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確定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主體時,以行為人是否有過錯為依據來判斷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原則。
(二)過錯推定原則
過錯推定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場合,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加害人主觀上具有過錯,並據此確定行為人賠償責任的歸責原則。
(三)無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在法律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只要有損害事實的發生,損害事實與行為人的行為具有因果關系就要承擔責任的原則。
(四)公平責任原則
公平責任原則是指行為人和受害人雙方都沒有過錯,但由於損害事實已經發生,以社會公平觀念作為損害賠償的標准,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當事人公平地分擔損失的歸責原則。
三、因打球受傷怎麼處理
1.首先報警,然後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根據傷情鑒定結論確定對方的責任。如果經過鑒定構成輕傷或以上,那麼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葯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⑤ 打籃球受傷了對方需要賠償嗎
打球受傷了對方是否需要賠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打球受傷了,如果是對方的原因造成唯春的,對方確實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即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但如果是受傷者自己不小心受傷了,那麼這個責任對方是不需要承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圓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橘山頌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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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打籃球受傷了怎麼承擔責任
雙方都有責任,學校也有管理責任。具體賠償需要三方協商調整。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 民事賠償責任 。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 治安管理處罰 法》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權 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 不夠刑事處罰 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 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 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 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⑦ 打球被人打了一拳怎麼賠償
打球被人打了一拳的賠償如下:
1、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⑧ 打球受傷了對方需要賠償嗎
對於打球受傷了的情形,其對方如果是故意的或者是有過錯的,是需要給予受傷者相應的賠償的。其賠償的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至第十三條。
⑨ 打球受傷了對方需要賠償嗎
法律分析: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籃球屬於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身體沖撞,當事人自願參加對抗性的競技運動,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如果對方不存在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1、打球時誤傷是否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要看行為人是不是故意傷害受害人的身體或者嚴重違反競技規則;2、如果行為人的行為是體育運動競技比賽中合理。如能認罪、悔罪積極賠償獲得受害人諒解。則可能獲得緩刑或者拘役等較輕判決甚至免予刑罰。如不能則可能獲實刑六個月左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同學間打球一方受傷如果受傷與另一方無直接或間接關系則另一方不需要承受賠償職責如果有證據表明受傷與另一方有關隸屬直接或間接導致另一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衍生問題:
打球導致對方受傷要賠償醫療費嗎?
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籃球屬於對抗性體育運動,完全有可能發生身體沖撞,當事人自願參加對抗性的競技運動,視為甘冒風險行為。如果對方不存在過錯,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對方存在過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