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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什麼位置舉手

發布時間:2022-12-11 08:50:46

『壹』 籃球動作基本要領

籃球動作基本要領為:

一、雙手胸前傳球

動作要領:兩手五指自然張開,兩大拇指成八字形,用指根以上部位持球,用心空出。兩肘自然彎曲於體側,置球於胸腹部位,身體成基本姿勢站立,腳分前後。

傳球時,目視傳球方向,兩臂前伸,手腕由下向上轉動,再由內外翻,急促抖腕,同時拇指用力下壓,食、中指用力彈撥,將球傳出。出球後手心和拇指向下,其餘四指向前。遠距離傳球,則需輥大蹬地和腰腹的協調用力。

二、單手肩上傳球

動作要領:(以右手為例)雙手胸前握球,兩腳前後站立,左腳下在前,左肩對傳球方向,將球引至右肩,右手執球,肘關節外展,右手腕後仰,指根以上托球,掌心空出,重心落在右腳上。

傳球時,右腳蹬地,轉體,前臂迅速向前揮擺,手腕前屈,通過拇指、食指、中指撥球,將球傳出。球出手後身體重心奕隨之移到左腳上。

三、單手胸前傳球

動作要領:持球手法與單手肩上傳球同(以右手傳球為例),將球由胸前引到體前右側耳,傳球時振動前臂、手腕急速前扣,並向內翻,同時食指、中指、無名指用力撥球,將球傳出。


四、雙手頭上傳球

動作要領:雙手持球舉於頭上,兩肘稍屈,持球手法與雙手胸前傳球相同,傳球時小臂前揮,手腕前扣外翻的同時,拇指、食指、中指用力撥球。傳球距離較遠時,加腳蹬地,腰腹用力,全身協調發力,將球傳出。

五、接球

接球分雙手接球和單手接球兩種。不論哪能一種接球,眼睛都要注視球,肩臂放鬆,手臂要半屈迎向球,手指自然分開、放鬆。當手指觸球時手臂立即隨球後引緩沖來球力量,將球握於胸前,保持身體平衡,並做好投籃、傳球、突破的准備。

『貳』 想在高中打籃球,要了解一下規則。請教高手

【基本規則】
基本規則一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四節,每節各10分鍾,NBA為12分鍾,每節之間休息5分鍾,NBA為130秒,中場休息 10 分鍾,NBA為15分鍾,另在NBA中在第4節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分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3分線內側投入可得2分;3分線外側投入可得3分,罰球投進得1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NBA中為6次)。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10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雙帶)、腳踢球(腳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人不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基本規則二
24秒鍾規則: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24秒鍾內投籃出手(NBA、CBA、CUBA、WNBA等比賽均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8秒鍾規則: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8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
3秒鍾規則:分為進攻3秒和防守3秒。進攻3秒:進攻方球員不得滯留於3秒區3秒以上;防守3秒:當某防守方球員對應的進攻方球員不在3秒區或者3秒區邊緣、且徹底擺脫防守球員時,防守方球員不得滯留禁區3秒以上。
侵人犯規: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用腳踢球。
隊員出界: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球碰板後對方不得碰球,直到球下落。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編輯本段]【籃球基本技巧】
1)控球技巧
1.持球
2.軀干盤球
3.頸部盤球
4.單腳盤球
5.跨下前後拋球
6.膝部盤球
7.跨下8字行盤球
2)進階段技巧
假動作
1.搖擺腰部
2.舉手開足
3.球和足部方向相反
4.假投籃
5.搖擺頸部
6.駐足
3)突破技巧與防突破技巧
1.身體前壓,跨步放球,倚住突破。
2.前跨,連續背後運球。
3.近距離變線,右手左側運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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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中的技巧及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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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籃注意事項
2.怎樣才能提高投籃命中率
3.單手原地投籃
4.如何跳投
5.傳球的幾種方法
6.如何運球
7.如何控球
8.如何才能搶斷成功
9.滑步防守
[編輯本段]【籃球術語】
(1)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
(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
(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住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多用於沖搶籃板)。
(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
(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
(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占據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
(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
(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
(10)蓋帽(西el tapón):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
(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1防守人及時補占其正確防守位 置。
(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
(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
(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
(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
(16)接應:無球進攻隊員,主動搶位接球。
(17)落位:在攻防轉換時,攻地雙方的布陣。
(18)策應:進攻隊在前場或全場通過中間隊員組織的接應和轉移球的戰術配合,造成空切、繞切以及掩護等進攻機會。
(19)掩護:進攻隊員以合理的技術動作,用身體擋住同伴的對手的去路,給同伴創造擺脫防守的機會的一種進攻配合。
(20)突分:持球進攻隊員突破後傳球配合。
(21)傳切:持球進攻隊員利用傳球後立即空切,准備接球進攻。
(22)補防:當1個防守隊員失去位置,進攻隊員持球突破有直接得分的可能時,鄰 近的另1防守隊員立即放棄自己的對手,去防持球突破的進攻者。
(23)換防:防止隊員交換防守。
(24)關門:鄰近的兩名防持球者的隊員,向進攻者突破的方向迅速選拔,形成「屏障」,堵住持球進攻者的突破路線。
(25)夾擊:兩名防守隊員共同卡住1名進攻隊員,封堵其傳球路線。
(26)擠過:兩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配合時,防地被掩護者的隊員向其對後靠近,在進攻者即將完成掩護配合的一剎那,搶佔位置,從兩名進攻隊員之間側身擠過,破壞他們的掩護,並繼續防住自己的對手。
(27)穿過:當一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時,防守掩護者的隊員稍離對手,讓同伴從自己的掩護隊員之間穿過去,繼續防住對手。
(28)擋拆:為持球隊友擋住防守隊員。然後跑動向防守弱側接持球隊友傳球展開進攻或進行傳球!
(29)空中接力:隊友往裡傳球,另一隊友在空中接球,再在空中未落地的過程中將球扣入或投入籃筐的技術。
(30)博腳:外線球員控球時被對手緊貼防守時,中鋒或大前鋒會走出來外線接球,然後再安全傳到其他球員手上。
[編輯本段]【籃球場主要位置介紹】
控球後衛(PG)(西base)
控球後衛(Point Guard)是球場上拿球機會最多的人。他要把球從後場安全地帶到前場,再把球傳給其他隊友,這才有讓其他人得分的機會。一個合格的控球後衛必須要能夠在只有一個人防守他的情況下,毫無問題地將球帶過半場。然後,他還要有很好的傳球能力,能夠在大多數的時間里,將球傳到球應該要到的地方:有時候是一個可以投籃的空檔,有時候是一個更好的導球位置。簡單地說,他要讓球流動得順暢,他要能將球傳到最容易得分的地方。再更進一步地說,他還要組織本隊的進攻,讓隊友的進攻更為流暢。
對於一個控球後衛還有一些其它要求。在得分方面,控球隊員往往是隊上最後一個得分者,也就是說除非其他隊友都沒有好機會出手,否則他是不輕易投籃的。或者以另一個角度說,他本身有頗強的得分能力,而以其得分能力破壞對方的防守,來替隊友製造機會。總而言之,控球員有一個不變的原則:當場上有任何隊友的機會比他好時,他一定將球交給機會更好的隊友。
得分後衛(SG)(西escolta)
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以得分為主要任務。他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但是他不需要練就像小前鋒一般的單打身手,因為他經常是由隊友幫他找出空檔後投籃的。不過也就因為如此,他的外線准投與穩定性要非常好。
得分後衛經常要做的有兩件事,第一是有很好的空檔來投外線,因此他的外線准頭和穩定性一定要好,要不然隊友千辛萬苦擋出個好機會,卻又投不進去的話,對全隊的士氣和信心打擊頗大。第二則是要在小小的縫隙中找出空檔來投外線,所以他出手的速度要快。一個好的得分後衛總不能企望每次都有這么好的空檔,應該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找機會出手,而命中率也要有一定的水準,如此的話,才能讓敵方的防守有所顧忌,必須拉開防守圈,而更利於隊友在禁區內的攻勢。
小前鋒(SF)(西alero)
小前鋒(Small Forward)乃是球隊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對小前鋒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較遠距離的得分。小前鋒一接到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籃框里塞。他可能會抓籃板,但並不必要;他可能很會傳球,但也不必要;他可能彈跳很好,但仍不必要;他可能防守極佳,但還是不必要。小前鋒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小前鋒乃是對命中率要求最低的一個位置,一般而言只要四成五就算得上合格,而四成以上都可以接受。當然這有一個前提,就是他要能得分。如果一個小前鋒每場球得個七、八分,命中率還只有四成的話,那還不如叫他去坐板凳算了。話說回來,為什麼小前鋒的命中率可以比較低呢?因為他是隊上主要得分者,他經常要積極找機會投籃,要在某些時刻穩定軍心,甚或以較困難的方式單打對手來提升士氣,乃至於給對手下馬威,給予敵方迎頭痛擊等。因此小前鋒會有較多的機會出手,而且可能是不太好的機會,所以我們可以容許他的命中率稍低,只要他能得分的話。
大前鋒(PF)(西ala-pivot)
大前鋒(Power Forward)在隊上擔任的任務幾乎都是以苦工為主,要搶籃板、防守、卡位都少不了他,但是要投籃、得分,他卻經常是最後一個。所以說,大前鋒可以算是籃球場上最不起眼的角色了。
大前鋒的首要工作便是抓籃板球。大前鋒通常都是隊上籃板搶得最多的人,他在禁區卡位,與中鋒配合,往往要挑起全隊的籃板重任。而在進攻時,他又常常幫隊友擋人,然後在隊友出手後設法擠進去抓籃板,做第二波的進攻。
大前鋒一般較少出手,而其投籃的位置又經常很靠近籃框,對其投籃的命中率要求也較高。以場上五個位置來說,大前鋒應該是命中率最高的一位,不錯的大前鋒應該達到五成五以上。不過由於得分不是他的強項,所以他的得分可以不多,但是籃板就一定要抓得多。此外,防守時的火鍋能力自然也是大前鋒所必備的,因為他要鞏固禁區,防守當然重要。其實說穿了,大前鋒就是要做好兩件事:籃板和防守。
中鋒(C)(西pivot)
中鋒(Center)顧名思義乃是一個球隊的中心人物。他多數的時間是要待在禁區里賣勞力、賣身材的,他在攻在守,都是球隊的樞紐,故名之為中鋒。
中鋒要做哪些工作呢?首先,他既然是在禁區裡面混飯吃,那麼籃板球是絕對不可或缺的。再來,禁區又是各隊的兵家必爭之地,當然不能讓對手輕易攻到這裡面來,所以阻攻、蓋火鍋的能力也少不得。而在進攻時,中鋒經常有機會站在靠近罰球線的禁區內(此乃整個進攻場的中心位置)接球,此時他也應具備不錯的導球能力,將球往較適當的角落送出。以上三項,是中鋒應具備的基礎技能。而在球隊中,中鋒也經常身負得分之責,他是主要的內線得分者,與小前鋒里外對應。因為他要能單打,所以在命中率上的要求可以低些,但他出手的位置又往往較接近籃框,所以命中率又應該高些,大致來說,五成二可以作為一個標准。對中鋒命中率的要求,是僅次於大前鋒的。
一名好的中鋒還得多才多藝。在進攻方面,中鋒在接近籃框的位置要有單打的能力,他要能背對著籃框做單打動作,轉身投籃是最常見的一項,而跳勾、勾射則是更難防守的得分方式。防守上,要稱為一個好的中鋒,那除了守好自己該看的球員之外,適時幫忙隊友的防守是必須的。簡單地說,若敵方的球員晃過了隊友的防守而往籃下進來,中鋒便要有一夫當關之勇,守住己方的禁區。當然,不是說每回都能滴水不漏,但總是要有"能幫忙"的能力,若一個中鋒只能守住自己的人,那是不夠的(除非對方是超強的進攻中鋒)。
中鋒有一種變形,也就是所謂的外線中鋒。他與正常中鋒的差別在於,他的進攻主要是跑到外面去投外線,而少做禁區單打的工作。由於中鋒的個頭高,其他矮個子根本守不住,所以到外線投籃可以把對方的中鋒引出來,故其在前鋒較強時也相當管用,而在防守時,他就與一般中鋒無異,照樣防守對方中鋒,照樣地抓籃板。

『叄』 籃球的位置以及圖片介紹

1.控球後衛是1號位。

控球後衛(PG--Point Guard)是全隊進攻的組織者,並通過對球的控制來決定在恰當的時間傳球給適合的球員得分。

(3)籃球什麼位置舉手擴展閱讀:

籃球比賽即根據籃球運動進行的比賽。籃球比賽的形式多種多樣,有較為常見的五人籃球,也有現在流行的街頭三人籃球賽,是三對三的比賽,更講究個人技術。

短語譯文

away game:客場比賽

final:總決賽

first round:首輪比賽

GB (games behind):落後戰績最領先球隊的勝場場數

guest team:客隊

home court:主場

home court advantage:主場優勢

home game:主場比賽

home team:主隊

losing streak:連敗場數,連敗紀錄

post season:季後賽

regular season:季賽

road game:客場比賽

schele:賽程

semi-final:半決賽

standings:戰績(表)

winning streak:連勝場數,連勝紀錄

『肆』 籃球規則

籃球規則
籃球規則第 1章 比賽
整個"籃球規則"中提到的都是男性教練員,隊員,裁判員等等,沒有任何性別歧視的意思,顯然,它也同樣適用於女性,這樣寫法僅僅是為了方便起見.
第一章 比賽
第一條 定義
每場籃球比賽由兩個隊參加,每隊出場5名隊員.目的是將球進入對方球籃得分,並阻止對方獲得球或得分.可將球向任何方向傳,投,拍,滾或運,但要受下列規則的限制.
第二章 尺寸和器材
第二條 球場尺寸
一,球場是一個長方形的堅實平面,無障礙物.
二,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見"正式比賽程序"第五節),球場尺寸為:長28米,寬15米,球場的丈量是從界線的內沿量起.
三,對於所有其它比賽,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有權批准符合下列尺寸范圍內的現有球場:長度減少4米,寬度減少2米,只要其變動互相成比例.
四,天花板或最低障礙物的高度至少7米.
五,球場照明要均勻,光度要充足.燈光設備的安置不得妨礙隊員的視覺.
六,所有新建球場的尺寸,要與國際籃聯的主要正式比賽所規定的要求一致:長28米,寬15米.籃球規則第 3條線條及其尺寸
第三條 線條及其尺寸
本條款所提到的線條要:
一,用相同顏色畫出;
二,寬度為0.05米(5厘米)
三,清晰可辨.
(一)界線
1,球場要用線條按第二條規定畫出,並且界線距觀眾,廣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礙物至少2米.
2,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
(二) 從邊線的中點畫一平行於端線的線叫中線;中線要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0.15米(15厘米).
(三)罰球線,限制區和罰球區
1,罰球線要與端線平行,它的外沿距離端線內沿5.80米;邊條線長為3.60米.它的中點必須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2,從罰球線兩端畫兩條線至距離端線中點各3米的地方(均從外沿量起)所構成的地面區域叫限制區.如果在限制區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中圈內部的著色相同.
3,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向限制區所畫出的半圓區域.在限制區內的半圓要畫成虛線.
4,罰球區兩旁的位置區供隊員在罰球時使用.畫法如下:
(1)第一條線距離端線內沿1.75米,沿罰球區兩側邊線丈量.
(2)第一位置區的寬度為0.85米(85厘米),並且與中立區域的始端相接.
(3)中立區域的寬度為0.40米(40厘米),並且用和其它線條相同的顏色塗實.
(4)第二位置區與中立區域相鄰,寬度為0.85米(85厘米).
(5)第三位置區與第二位置區相鄰,寬度為0.95米(85厘米) .
(6)所有用來畫這些位置區的線條,其長度為0.10米(10厘米 ),並垂直於罰球區邊線的外側.
(四)中圈中圈要畫在球場的中央,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限制區內部的著色相同.
一,用相同顏色畫出;
二,寬度為0.05米(5厘米)
三,清晰可辨.
(一)界線
1,球場要用線條按第二條規定畫出,並且界線距觀眾,廣告牌或任何其它障礙物至少2米.
2,球場長邊的界線叫邊線,短邊的界線叫端線.
(二) 從邊線的中點畫一平行於端線的線叫中線;中線要向兩側邊線外各延長0.15米(15厘米).
(三)罰球線,限制區和罰球區
1,罰球線要與端線平行,它的外沿距離端線內沿5.80米;邊條線長為3.60米.它的中點必須落在連接兩條端線中點的假想線上.
2,從罰球線兩端畫兩條線至距離端線中點各3米的地方(均從外沿量起)所構成的地面區域叫限制區.如果在限制區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中圈內部的著色相同.
3,罰球區是限制區加上以罰球線中點為圓心,以1.80米為半徑,向限制區所畫出的半圓區域.在限制區內的半圓要畫成虛線.
4,罰球區兩旁的位置區供隊員在罰球時使用.畫法如下:
(1)第一條線距離端線內沿1.75米,沿罰球區兩側邊線丈量.
(2)第一位置區的寬度為0.85米(85厘米),並且與中立區域的始端相接.
(3)中立區域的寬度為0.40米(40厘米),並且用和其它線條相同的顏色塗實.
(4)第二位置區與中立區域相鄰,寬度為0.85米(85厘米).
(5)第三位置區與第二位置區相鄰,寬度為0.95米(85厘米) .
(6)所有用來畫這些位置區的線條,其長度為0.10米(10厘米 ),並垂直於罰球區邊線的外側.
(四)中圈中圈要畫在球場的中央,半徑為1.80米,從圓周的外沿丈量.
如果在中圈內部著色,它的顏色必須與限制區內部的著色相同.
(五)3分投籃區某隊的3分投籃區是指除對方球籃附近被下述條件限制出的區域之外的整個球場地區.這些條件包括:
1,分別距邊線1.25米,從端線引出兩條平行線;
2,半徑為6.25米(量至圓弧外沿)的圓弧(半圓)與兩平行線相交;
3,該圓弧的圓心要在對方球籃的中心垂直線與地面的交點上.圓心距端線內沿中點的距離為1.575米.
注:假如球場寬度少於15米,圓弧仍按上述6.25米半徑畫出.
(六)球隊席區域球隊席區域要按下述條件畫出:
1,在記錄台和球隊席同側的場外(見"球場尺寸"圖);
2,每個區域分別由一條從端線向外延伸至少2米長的線,和另一條離中線5米且垂直於邊線並至少長2米的線所限定.
註解
一,比賽期間,僅允許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最多5名有特定職務的隨隊人員(如:領隊,醫生,按摩員,統計員,譯員等)坐在球隊席區域內.
其他人員不得坐在球隊席5米的范圍內.
二,隨隊人員享有權利,也負有責任.因此,他的行為在裁判員的管轄之下.
三,如情況需要,主裁判員可以減少在球隊席區域內的隨隊人員數.
籃球規則第 4條 器材
第四條 器材
一,籃板
1,兩場籃板要用適宜的透明材料製成,它們是整塊的,具有與0.03米(3厘米)厚的硬木籃板相同的堅硬度.
它們也可用0.03米(3厘米)厚,漆成白色的硬木板製成.
2,籃板的尺寸是:橫寬1.80米,豎高1.05米,下沿距地面 2.90米.
3,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對地區或洲的比賽,或國家聯合會對所有國內的比賽,也有權批准橫寬1.80米,豎高 1.20米,下沿距地面2.75米的籃板尺寸.
4,籃板的前面要平整,並且:
(1)所有的線條畫法如下:
a,如果籃板是透明的,用白色;
b,若不透明,用黑色;
c,寬度為0.05米(5厘米)
(2)籃板邊洞要按上述(1)款用線條勾畫出.
(3)在每塊籃板的籃圈後面要按如下要求畫出長方形:
a,外沿尺寸為:橫寬0.59米(59厘米),豎高0.45米(45厘米 )
b,長方形底邊的上沿要與圈頂水平面齊平.
5,籃板要按如下要求牢固地安置:
(1)安置在球場的兩端,與地面垂直,與端線平行;
(2)它們的中心要垂直地落在球場上,距離端線內沿中點1. 20米的地方;
(3)籃板的支柱要距離端線外沿至少2米,為了使比賽隊員看得清楚,其顏色要鮮明,並與端線後面的背景有明顯的區別.
6,兩塊籃板上的包紮物要符合如下要求:
(1)對籃板的底部和邊沿,包紮物要覆蓋其底面和側面,側麵包紮物距籃板底部最低為0.35米(35厘米);
(2)籃板底洞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5米(5厘米);
(3)籃板前,後面距底部最低0.02米(2厘米)處要覆蓋,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2米(2厘米).
7,籃板支架要作如下包紮:
(1)在籃板背後,高度低於2.75米的任何籃板支架,要在其下表麵包紮,直到距籃板正面1.20米處.
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05米(5厘米),並且其密度與籃板包紮物的密度相同;
(2)所有可移動的籃板,在面向球場的基座表面必須要全面地釓扎,包紮的最低高度為2.15米.
包紮物的最小厚度為0.15米(15厘米)
二,球籃,球籃包括籃圈和籃網.
1,籃圈要按如下要求製作:
(1)實心鐵條,內徑為0.45米(45厘米),漆成橙色;
(2)圈條的直徑最小為0.017米(17毫米),最大為0.020米(2 0毫米),圈的下沿設有小環或類似的東西,以便懸掛籃網;
(3)它們要牢固地安裝在籃板上(見下面注),籃圈頂面要成水平,離地板3.05米,與籃板兩垂直邊的距離相等;
注:我們建議:最好把籃圈安裝在籃板的結構架上,這樣,籃圈上所受的力就不會直接作用到籃板上.
(4)籃板面距籃圈內沿的最近點是0.15米(15厘米);
(5)可以使用抗壓籃圈.它們要符合下列技術條件:
a,它們要具有與那些不可活動的籃圈完全相同的反彈特性.定壓裝置要保證這些特性,並保護籃圈和籃板.籃圈的設計及製造可保證隊員的安全;
b,具有定力鎖定器的那些籃圈,在離籃圈最遠點圈頂上施加靜荷載未到105千克時,定壓裝置絕不能松動;
c,當定壓裝置打開時,籃圈向下轉動,與原來水平位置的夾角不得超過30度;
d,當定壓裝置打開並不再施載後,籃圈要自運返回到原來位置.
2,籃網用白色的細繩結成,懸掛在籃圈上;它的結構要能夠使球穿過球籃時有暫時的停頓.網長不短於0.40米(40厘米),不長於0.45米(45厘米)
三,球的材料,尺寸和重量
1,球是圓形的,為認可的暗橙色;
2,外殼用皮,像膠或合成物質製成;
3,圓周不得小於0.749米(74.9厘米),不得大於0.780米(7 8厘米);
4,重量不得少於567克,不得多於650克;
5,充氣後,使球從1.80米的高度(從球的底部量起)落到球場的地面上,反彈起來的高度不得低於1.20米,也不得高於1.4 0米(從球的頂部量起);
6,球面的接縫或槽的寬度不得超過0.00635米(6.35毫米).
7,主隊至少要准備兩個用過的,符合上述規格的球.主裁判員是確定球是否合乎標準的唯一鑒定人.
如果上述球經鑒定不適宜作為比賽用球,他可以選擇客隊提供的球,也可以從兩隊作賽前准備活動使用的球員進行選擇.
四,專用器材
主隊要提供下列專用器材供裁判員及其助理人員使用:
1,比賽計時鍾和計秒錶
(1)提供比賽計時鍾和計秒錶各一塊供計時員使用.
(2)比賽計時鍾為比賽的每個階段計時和在比賽的每個階段的間隔時使用,並且放置在讓賽場上每一個人都能清楚看到的地方.
(3)計秒錶用來為暫停時間計時.
(4)如果主比賽計時鍾旋轉在比賽場地中央的上方,那麼在比賽場地每端的地面上要各設一個同步的副鍾.每一個同步的副鍾要既能指示得分,又能指示剩餘的比賽時間.這些同步的副鍾必須讓與比賽有關的每一個人都能看清楚.
2.30 秒鍾裝置
(1)該裝置由30秒鍾計時員操縱,用於管理30秒鍾規則;
(2)該裝置是自動的,倒計數型,並且是用秒來指示時間;
(3)該裝置要具有這樣的功能:
a,當任一隊都不控制球時,裝置上沒有顯示;
b,當宣判球出界並且不需30秒鍾裝置復位時,該裝置能接著從停住的時間處繼續計時.
3,信號
按規則要求至少要提供兩種互相獨立的信號器材,它們能發出顯然不同並且是非常響亮的聲響;
(1)一種是計時員信號(每節和每半時終了時自動發出聲響) ,記錄員信號是同一種信號(僅在死球期間,就請求暫停,替換等事項,由記錄員操縱發出聲響來引起裁判員的注意);
(2)一種是30秒鍾計時員信號(30秒鍾周期結束時自動發出聲響).
4,記錄板記錄板要讓與比賽有關的每一個人(包括觀眾)都能看清楚.
5,記錄表記錄表要由國際籃球聯合會批准,並由記錄員在比賽開始前和比賽中按規則規定進行填寫.
6,隊員犯規次數標志牌
這些由記錄員處置的標志牌要符合下列要求:
(1)標志牌為白色,牌上數字的最小盡寸是:長0.20米(20厘米),寬0.10米(10厘米);
(2)對於2 X 20分鍾的比賽,使用分別寫上1至5數字的標志牌,1至4的數字為黑色,5為紅色;
(3)對於4 X12分鍾的比賽,使用分別寫上1至6數字的標志牌, 1至5的數字為黑色,6為紅色.
7,全隊犯規標志要按下列要求為記錄員准備兩個全隊犯規標志:
(1)它們是紅色的;
(2)寬0.20米(20厘米),高0.35米(35厘米),最好呈三角形,當它們放在記
錄台上時,要讓與比賽有關的每一個人都能看清楚.
注:可以用電子的或燈光裝置,但它們要符合上述要求.
8,全隊犯規指示器是指明全隊犯規次數的適宜裝置.該裝置要停在全隊犯規的次數上(對2 X 20分鍾的比賽為8次;對於4 X 12分鍾的比賽為5次),表明某隊已達到了受處罰的狀態 (第五十八條).
五,對於在國際籃聯的正式比賽中使用的器材,見"正式比賽程序"第
第五章 時間通則
籃球規則第16條比賽時間
比賽可分成:
一,兩個半時,每半時20分鍾;
二,四節,每節12分鍾.第一和第二節,第三和第四節中間的休息時間分別為2分鍾;
三,半時間的休息時間為10分鍾或15分鍾:
1,由當地組織者決定,但該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錦標賽)開始前一天通知到所有有關人員.
2,如果僅一場比賽,該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
四,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要決定比賽的時間:
1,世界錦標賽由國際籃聯中央委員會決定;
2,地區或洲的比賽由地區或洲的最高機構決定;
3,國家或地方的比賽由國家或地方的協會決定.
籃球規則第17條 操縱比賽計時鍾
一,下列情況要開動比賽計時鍾:
1,跳球中,球拋到最高點後被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時;
2,罰球未成功繼續比賽,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3,擲界外球後,當球觸及場上隊員時.
二,下列情況要停止比賽計時鍾:
1,在半時或一節結束的時間終了時;
2,當裁判員鳴哨時;
3,當30秒鍾信號發出時;
4,當投籃得分,對方球隊按規則第十九條第二款3已經請求了暫停時.
籃球規則第18條 30秒鍾規則
一,當一名隊員在場上控制量個活球時,該隊必須在30秒鍾內完成投籃.
二,控制球隊在30秒鍾內未投籃,要發出30秒信號的聲響,違反本條規則為違例.
三,按下列規定操縱30秒鍾裝置:
1,一名隊員在場上一旦獲得控制活球,就要開動30秒鍾裝置.
2,一旦球隊控制球結束,該裝置就要停止(見第二十八條).
3,只有當隊員在場上重新控制球,新的30秒周期開始時,30秒鍾裝置才復位和重新開始.
(1)如果比賽停止是由於非控制球隊隊員的行為,將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30秒周期;
(2)如球僅僅被對方隊員觸及,球仍由原隊控制,不開始新的30秒周期.
4,下列情況停止30秒鍾裝置,但不重新設定30秒周期:
(1)球出界,由原控制球隊的隊員擲界外球時;
(2)裁判員中止比賽以保護控制球隊的受傷隊員時;
(3)由於控制球隊的行為而停止比賽時.
擲界外球後,一旦該隊隊員獲得控制球時,30秒鍾計時員就要從時間中斷處繼續計時.
5,由於任何其它原因,要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30秒周期,除非裁判員判斷某隊已被置於不利,在那種情況下,裁判員不要判給控制球隊一個新的30秒周期.
註解
投籃的球在空中時,如果30秒鍾裝置錯誤時發出聲響:
一,如果雙方隊員均未觸及球,球進進球籃,則投中得分;
二,如果球被任一隊員合法觸及或投籃明顯不會成功,則球成死球,要判為跳球;
三,如果球有機會進進球籃,並在接觸籃圈前被觸及,規則第四十四條的所有有關限制均適用.
籃球規則第19條 要登記的暫停
一,說明
按下列規定,球隊持續1分鍾的暫停要登記.
1,對於2 X 20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的比賽時間內可以准許請求兩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內准許1 次.
2,對於4 X 12分鍾的比賽,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可以准許請求3次要登記的暫停,每一決勝期內准許1次.
3,如果要登記的暫停時間未到,而請求暫停的隊已做好了比賽的准備,主裁判員要盡快重新開始比賽.
4,暫停期間允許隊員們離開比賽場地,坐到球隊席上.
二,程序
1,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有權請求要登記的暫停.他要親自到記錄員處用雙手做出規定的手勢,明確地
提出"暫停" 請求.
2,一旦球成死球並停止比賽計時鍾時,記錄員就要通過他的信號通知裁判員某隊的暫停請求:
(1)記錄員通知裁判員暫停請求的信號必須地球重新進入比賽狀態前發出;
(2)如果裁判員正在向記錄台報告一起犯規,在他報告完畢後發出信號.
3,下列情況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也可以獲得一次要登記的暫停:
(1)他請求暫停後,如果對方投籃得分;
(2)只要"暫停"請求在投籃隊員投籃球離手之前提出.
這時,計時員要立即停止比賽計時鍾.然後記錄員發出信號通知裁判員某隊已請求暫停.
三,限制
1,從第一次或僅有一次罰球,球進入比賽狀態的瞬間起,不允許暫停;只有經過一個比賽的鍾表運行片段後,球再次成死球時才允許.例外:
(1)在罰球過程中發生犯規.
這時應將罰球全部完成,在執行新罰則球進入比賽狀態前給予暫停.
(2)最後一次罰球後,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前發生犯規.
這時,在新罰則球進入比賽狀態前應給予暫停.
(3)最後一次罰球後,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前宣判了違例,其罰則是跳球或擲界外球.
2,如有下述情況,則不登記"暫停":
(1)受傷隊員沒有接受治療立即(大約15秒鍾)做好比賽的准備;
(2)受傷隊員盡快被替換;
(3)已達5次(對4 X 12分鍾的比賽為6次)犯規的隊員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在30秒鍾內被替換;
(4)裁判員允許的延誤.
3,未用過的暫停不可挪到下半時或決勝期.
註解
下列幾點關於要登記的暫停的處理方法是教練員和記錄員要注意的:
一,除了對方隊員投籃得分後和當時又沒有發生犯規的情況外,要給首先提出請求的教練員登記暫停.
二,一個隊請求的要登記的暫停可以撤銷,但只能在記錄員向裁判員發出暫停信號以前提出.
籃球規則第20條 隊員或裁判員受傷
一,隊員受傷
1,假如隊員受傷,裁判員可以停止比賽.
2,如活球中發生受傷事故,裁判員要使比賽告一段落時再鳴哨;所謂告一段落,即控制球的隊已經投籃,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進攻或球已成死球.
然而,為了保護受傷隊員,必要時裁判員可立即中斷比賽.
3,(1)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立即(大約15秒鍾)參加比賽,或者如果他接受治療,他必須在1分鍾內被替換出場,如傷勢妨礙在1分鍾內被替換,也必須盡快換下.
(2)然而,受傷隊員已經接受治療,或在1分鍾之內恢復了,他可以繼續留在場上參加比賽,但必須:
(1)要登記該隊一次暫停,假如該隊上場隊員少於5人時除外;
(2)該隊不得獲得一次"正常"暫停那樣"完整的"60秒,並且比賽要盡快重新開始.
4,如果出現下列情況,受傷隊員不能留在場上繼續比賽,必須被替換:
(1)他的傷勢使他在1分鍾內不能繼續比賽;
(2)該隊沒有任何剩餘的暫停;假如該隊上場隊員少於5人時除外.
5,如已判給受傷隊員罰球,則要由替換他的隊員執行.該替換隊員不能被替換,只能等到該隊下次替換機會時再被替換.
6,比賽中,裁判員要命令每一位正在流血或有傷口的隊員離開比賽場地,並讓其替換.該隊員只有在流血停止並且患部或創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紮後才可返回球場.
二,裁判員受傷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後10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任務,比賽要繼續進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裁判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工作到比賽結束.
籃球規則第21條 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一,如果下半時(2 X 20分鍾的比賽)或第四節(4 X 12分鍾的比賽終了時得分相等,要延長5分鍾作為決勝期繼續比賽,必要時要延長幾個這樣的5分鍾,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二,第一個決勝期前,兩隊要拋幣來確定他們將要進攻的球籃.
三,每次增加的決勝期開始時,他們要互換球籃.
四,每次決勝期前允許有2分鍾的休息時間.
五,每一決勝期要在中圈跳球開始.
第六章 比賽通則
籃球規則第22條 比賽的勝負:在比賽時間內得分較多的一隊為勝隊.
籃球規則第23條 比賽的開始
一,如果某隊在場上准備比賽的隊員不滿5名,比賽不能開始.
二,比賽要在國圈內跳球開始.
三,當主裁判員持球步入中圈執行跳球時,比賽正式開始.
四,每一節比賽開始要按上述第二款和第三款的程序進行.
五,所有比賽的下半時,雙方隊要交換球籃.
籃球規則第24條 球的狀態
一,下列情況表明球進入比賽狀態; 1,裁判員持球進入圓圈執行跳球時; 2,裁判員持球或不持球進入罰球區執行罰球時; 3,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二,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活球:
1,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
2,裁判員將球置於罰球隊員可處理時;
3,擲界外球後,球接觸場上隊員時.
三,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死球:
1,任何合法中籃時;
2,球成活球或球進入比賽狀態,裁判員鳴哨時;
3,對於下列情況的罰球,球明顯不會中籃時:
(1)該罰球後還有罰球;
(2)該罰球後還有罰則.
4,當活球,30秒鍾計時員發出信號時(例外:見第十八條註解);
5,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時;
6,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或宣判犯規後,投籃的球在飛行中被任一隊的隊員合法觸及. 第33條和第44條的規定仍然有效.
例外: 如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投中得分有效:
一,罰球或投籃,球在空中時發生上述第2,4或5項的情況.
二,當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仍控制著球時,對方隊員對他犯規,他繼續完成對方犯規前的投籃連續動作(見第二十九條).
上述第二款不適用於每半時或每節比賽結束時,或在30秒信號發出後.
籃球規則第25條 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一,隊員的位置取決於他所接觸的地面.
當隊員跳起在空中時,他的位置仍為起跳時所觸及的地面.這包括界線,中線,3分線,罰球線和標
三,下列情況表明球成死球:
1,任何合法中籃時;
2,球成活球或球進入比賽狀態,裁判員鳴哨時;
3,對於下列情況的罰球,球明顯不會中籃時:
(1)該罰球後還有罰球;
(2)該罰球後還有罰則.
4,當活球,30秒鍾計時員發出信號時(例外:見第十八條註解);
5,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時;
6,每半時或每節時間終了或宣判犯規後,投籃的球在飛行中被任一隊的隊員合法觸及. 第33條和第44條的規定仍然有效.
例外: 如出現下列情況,球不成死球,投中得分有效:
一,罰球或投籃,球在空中時發生上述第2,4或5項的情況.
二,當隊員在做投籃動作並仍控制著球時,對方隊員對他犯規,他繼續完成對方犯規前的投籃連續動作(見第二十九條).
上述第二款不適用於每半時或每節比賽結束時,或在30秒信號發出後.
籃球規則第25條 隊員和裁判員的位置
一,隊員的位置取決於他所接觸的地面.
當隊員跳起在空中時,他的位置仍為起跳時所觸及的地面.這包括界線,中線,3分線,罰球線和標
定罰球區的各線 (例外:見第三十一條第四款).
二,裁判員位置的確定與與隊員位置的確定相同.
當球觸及裁判員時,就如同觸及裁判員所位於的地面一樣.
籃球規則第26條 跳球
一,裁判員在雙方各一名隊員之間將球拋起,跳球即開始.
二,球只有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用手拍擊,跳球才合法.
三,跳球要在發生下列情況最近的圓圈內執行:
1,宣判爭球,也就是雙方球隊各一名或數名隊員用一手或雙手緊緊地握著球,以至如不採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球權時.
如有兩名以上的隊員緊握著球,則跳球要在裁判員指定的兩名身高大致相同的雙方隊員之間進行.
2,如果球出界出現了下列情況:
(1)雙方隊員同時最後觸球;
(2)裁判員無法判定是誰最後觸球;
(3)如果兩位裁判員宣判意見不同.
跳球要在兩名有關隊員之間進行.
3,無論何時,活球停留在籃圈支頸上:
跳球要在雙方任一隊員之間進行.
4,無論何時,按第五十九條,相同輕重的罰則被抵消並導致跳球:
跳球要在雙方任一隊員之間進行.
5,無論何時,球意外地從球籃下方進進球籃:
跳球要在雙方任一隊員之間進行.
四,跳球中要應用下列規定:
1,跳球時,兩名跳球隊員的腳要站在靠近本隊球籃一邊的半圓內,一隻腳靠近兩人之間的線的中心.
2,然後裁判員在兩名跳球隊員之間將球垂直地向上拋起;球拋起的高度要超過跳球隊員跳起時能達到的高度,並且球在他們之間落下.
3,球達到最高點後必須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合法地拍擊.
4,在球被合法地拍擊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離開他的位置.
5,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地面,球籃或籃板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能抓住球或觸及球超過兩次.
根據這個規定,可能有4次拍球,即每一跳球隊員拍球兩次.
6,在球被拍擊前,其他隊員要站在圓圈外.
7,如果球不是被一名或雙方跳球隊員拍擊,或如果球沒有被任何一名跳球隊員拍擊面觸及地面,則要重新執行跳球.
8,如一名對方隊員要求站在圓圈外的一個位置上,本方隊員不得圍繞圓圈毗連站立.
違反第1,3,4,5和6項的規定是違例.
籃球規則第27條 如何打籃球
一,籃球是用手來打球的運動項目.帶球跑,踢球或用拳擊球是違例.
二,踢球就是用膝,膝以下腿的任何部位或腳去擊球或攔阻球.
只有故意地做這種動作時才是違例.
籃球規則第28條 控制球
一,下列情況是隊員控制球:
1,隊員拿著或運著一個活球;
2,在擲界外球的情況下,當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二,下列情況是球隊控制球:
1,該隊的隊員控制球;
2,球在同隊隊員之間傳遞.
三,直到下列民政部之前均為該隊一直控制球:
1,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2,球成死球;
3,投籃時,球不再接觸投籃隊員的手.
籃球規則第29條 隊員在做投籃動作
定義:
投:單手或雙手持球,然後擲出,經空中飛向球籃.
扣:單手或雙手用力或試圖用力向下將球塞進球籃.
拍:用單手或雙手將球打向球籃.
一,根據裁判員的判斷,隊員已開始將球投,扣或拍向對方球籃試圖得分時為隊員在做投籃動作,該投籃一直繼續到球離開隊員的手.
二,假如隊員騰起空中投籃,投籃動作繼續到投籃完成(球已離開投籃隊員的手),並且該隊員的雙腳回到地面.
然而,當球離手時,球隊控制球結束.
三,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個被確認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犯規,必須是發生在該隊員投籃手臂的連續動作已經開始之後.連續動作:
1,當球在隊員的手中停留和投籃動作(通常是向上的)已經開始;
2,須包括隊員在投籃中手臂的動作和(或)身體的移動.
如果關於連續動作的判定標準是按上述的規定,就可認為該隊員是在做投籃動作.
注:在跑動的步數和投籃動作之間沒有聯系.
四,如果投球中籃,即使是在鳴哨後球才離開投籃隊員的手,要計得分.
該款(第四款)規定不適用於下列情況:
1,每節比賽的終了(見第三十三條);
2,當30秒信號發出時(見第十八條).
五,在響哨後,如果做了一個全新的投籃嘗試(動作),則中籃無效.
六,隊員從跳球中直接將球拍向球籃,不被認為是在做投籃動作.
罰則見第四十七條罰則第二款.
籃球規則第30條球中籃和它的得分值

『伍』 籃球的規則是什麼

1,籃球規則指籃球比賽中應用的各種規則,在世界上通用的籃球規則是國際籃球聯合會指定的FIBA官方籃球規則。
2,籃球規則大全之打手不犯規一:打手內容
「球手一體」的說法不宜提倡,因為它引發裁判員的多種理解,規則也已經將之刪除。依照國際籃聯在現代籃球比賽中的規則精神,「球手」是否被視為「一體」取決於裁判員是否認為有一方因此獲利/被置於不利。
現行規則已經將裁判員宣判犯規的大致情形列舉在規則第33條當中,而裁判的臨場執法尺度也將依據規則確定。其他的情形由中國籃球協會所制定的指導原則、判例、學習資料確定。
籃球規則大全之打手不犯規二:防守隊員的犯規
一、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二、當防守隊員處於防守位置,並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以阻礙他行進,就發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三、反復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
四、在投籃過程中,當球出手後防守隊員打手,有身體接觸,則視為打手犯規,因為此時進攻和防守的兩方角色未改變。
籃球規則大全之打手不犯規三:進攻隊員的犯規
一、為了獲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纏繞防守隊員。
二、為了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或為了在他或防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推開」防守隊員。
三、運球時,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對方隊員獲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進攻隊員為了下列原因「推開」防守隊員是犯規:
一、擺脫去接球。
二、阻止防守隊員的防守或試圖搶球。
三、在他和防守隊員之間創造更大的空間。
籃球規則大全之打手不犯規四:正面拍球
正面拍掉球算打手嗎?當對方上籃或者投籃,起跳的一瞬間把球從正面打掉,有碰到手指的情況。
進攻方起跳後有2種選擇,如果是投籃這肯定是犯規。根據籃球的保護進攻的原則,如果是傳球碰到手,這不算犯規,如果是你斷運球人的球碰到手不算犯規, 如果對方投籃你去正面斷球碰到對方任何一個部分都算犯規,包括對方投籃落地後。如果對方在做投籃假動作的時候正面斷球碰到手不算犯規。

『陸』 籃球站位每個位子的名稱是什麼

每隊出場5名隊員,分為五個位置,分別是:

1、控球後衛(PG),控球後衛(Point Guard)是球場上拿球機會最多的人。他要把球從後場安全地帶到前場,再把球傳給其他隊友,這才有讓其他人得分的機會。如果說小前鋒是一出戲的主角,那麼控球後衛便是這出戲的導演。

2、得分後衛(SG),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由其字義不難得知,他以得分為主要任務。他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但是他不需要練就像小前鋒一般的單打身手,因為他經常是由隊友幫他找出空檔後投籃的。不過也就因為如此,他的外線准頭與穩定性要非常好。

3、小前鋒(SF),小前鋒(small forward)乃是球隊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對小前鋒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較遠距離的得分。小前鋒一接到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籃框里塞。。小前鋒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4、大前鋒(PF),大前鋒(Power forward)在隊上擔任的任務幾乎都是以苦工為主,要搶籃板、防守、卡位都少不了他,但是要投籃、得分,他卻經常是最後一個。所以說,大前鋒可以算是籃球場上最不起眼的角色了。

5、中鋒(C)。中鋒(Center)顧名思義乃是一個球隊的中心人物。他多數的時間是要待在禁區里賣勞力、賣身材的,他在攻在守,都是球隊的樞鈕,故名之為中鋒。


(6)籃球什麼位置舉手擴展閱讀

籃球五個位置的作用

1、控球後衛。控球員往往是隊上最後一個得分者,也就是說除非其他隊友都沒有好機會出手,否則他是不輕易投籃的。或者以另一個角度說,他本身有頗強的得分能力,而以其得分能力破壞對方的防守,來替隊友製造機會。

2、得分後衛。一個得分後衛經常要做的有兩件事,第一是有很好的空檔來投外線,因此他的外線准頭和穩定性一定要好,要不然隊友千辛萬苦擋出個好機會,卻又投不進去的話,對全隊的士氣和信心打擊頗大。第二則是要在小小的縫隙中找出空檔來投外線,所以他出手的速度要快。

3、小前鋒。小前鋒一接到球,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籃子里塞。他可能會抓籃板,但並不必要;他可能很會傳球,但也不必要;他可能彈性很好,但仍不必要;他可能防守極佳,但還是不必要。小前鋒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4、大前鋒。大前鋒的首要工作便是抓籃板球。大前鋒通常都是隊上籃板搶得最多的人,他在禁區卡位,與中鋒配合,往往要挑起全隊的籃板重任。而在進攻時,他又常要幫隊友擋人,然後在隊友出手後設法擠進去抓進攻籃板,做第二波的進攻。

5、中鋒。首先,他既然是在禁區裡面混飯吃,那麼籃板球是絕對不可或缺的。再來,禁區又是各隊的兵家必爭之地,當然不能讓對手輕易攻到這裡面來,所以阻攻、蓋火鍋的能力也少不得。而在進攻時,中鋒經常有機會站在靠近罰球線的禁區內(此乃整個進攻場的中心位置)接球,此時他也應具備不錯的導球能力,將球往較適當的角落送去。

『柒』 籃球比賽的場上位置,規則,技術

1. 運球結束後,再次運球.
2. 雙手拍球
8.踢球違例
若故意以腳碰球, 就算違例. 若故意以腳大力踢球則可能被判技術犯規.
9.暫停
每隊各有兩次機會, 暫停要由教練向裁判申請.
10.換球員
當有人犯規,叫暫停或跳球等暫停情況才可以二十秒之內換人,人數不限.
11.罰球的情況
1. 守方以犯規動作導致攻方射球失敗, 攻方可得罰球. 若攻方在三分線外
射球則可判得三個罰球. 若攻方在三分線內射球則可判得二個罰球.
2. 若射球成功且守方犯規, 分數照計兼得一罰球.
3. 其中一隊犯規次數由第九次起, 每次犯規敵隊可得兩個罰球.
12.個人犯規
球員對方球員發生不合理的身體接觸皆是個人犯規行為. 一個人若達到五
次犯規, 該球員須立即離場, 由其他球員代替比賽.
13.技術犯規
1. 不尊重裁判的裁決.
2. 以語言或動作戲弄或不尊重對方球員.
3. 擅自更換號碼或在比賽中擅自換人.
4. 故意拖延時間, 妨礙比賽進行
阿健 2008-07-19 16:31 檢舉)扣籃:運動員用單手或雙手持球,跳起在空中自上而下直接將球扣進籃圈。
(2)補籃:投籃不中時,運動員跳起在空中將球補進籃內。
(3)卡位:進攻人運用腳步動作把防守者擋在自己身後,這種步法叫卡位。
(4)領接球:順傳球飛行方向移動,順勢接球。
(5)錯位防守:防守人站位在自己所防守的進攻人身側,阻撓他接球叫錯位防守。
(6)要位:進攻人用身體把防守人擋在身後,占據有利的接球位置。
(7)突破:運球超越防守人。
(8)空切:進攻人空手向籃跑動。
(9)一傳:獲球者由守轉攻的第1次傳球。
(10)蓋帽:進攻人投籃出手時,防守人設法在空中將球打掉的動作。
(11)補位:當1個防守人失掉正確防守位置時,另1防守人及時補占其正確防守位置。
(12)協防:協助同伴防守。
(13)緊逼防守:貼近進攻人,不斷運用攻擊性防守動作,威脅對方持球的安全或不讓對方接球。
(14)斜插:從邊線向球籃或者向球場中間斜線快跑。
(15)時間差:在投籃時,為躲避對方防守的封蓋,利用空中停留改變投籃出手時間。
(16)接應:無球進攻隊員,主動搶位接球。
(17)落位:在攻防轉換時,攻守雙方的布陣。
(18)策應:進攻隊在前場或全場通過中間隊員組織的接應和轉移球的戰術配合,造成空切、繞切以及掩護等進攻機會。
(19)掩護:進攻隊員以合理的技術動作,用身體擋住同伴的對手的去路,給同伴創造擺脫防守的機會的一種進攻配合。
(20)突分:持球進攻隊員突破後傳球配合。
(21)傳切:持球進攻隊員利用傳球後立即空切,准務接球進攻。
(22)補防:當1個防守隊員失去位置,進攻隊員持球突破有直接得分的可能時,鄰近的另1防守隊員立即放棄自己的對手,去防持球突破的進攻者。
(23)換防:防守隊員交換防守。
(24)關門:鄰近的兩名防守持球者的隊員,向進攻者突破的方向迅速合攏,形成「屏障」,堵住持球進攻者的突破路線。
(25)夾擊:兩名防守隊員共同卡住1名進攻隊員,封堵其傳球路線。
(26)擠過:兩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配合時,防地被掩護者的隊員向其對後靠近,在進攻者即將完成掩護配合的一剎那,搶佔位置,從兩名進攻隊員之間側身擠過,破壞他們的掩護,並繼續防住自己的對手。
(27)穿過:當一名進攻隊員進行掩護時,防守掩護者的隊員稍離對手,讓同伴從自己的掩護隊員之間穿過去,繼續防住對手。 電閃/shd俠 2008-07-19 15:17 檢舉
很多 但是 裁判說有幾條就有幾條 ♂ΦΞ♀ 2008-07-19 15:17 檢舉
犯規和違例 哈哈 /籃球 2008-07-19 15:17 檢舉
34條 極品公子 2008-07-19 15:20 檢舉
技術犯規
隊員的技術犯規 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同裁判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如果被判技術犯規,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並由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必須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只有在暫停期間,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進入場地向他的球員講話,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隊席附近。如果違反上述規定,要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和隨後的球權並由隊長指定罰球隊員;如果教練因任何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而被登記,或者因其本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被登記了兩次技術犯規時,或者因他自身、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坐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累積在教練員名下登記了三次技術犯規時,將取消教練員的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已滿5次犯規(在2 X 20分鍾的比賽中)或6次犯規(在4 X 12分鍾的比賽中)的隊員再次犯規被登記在教練員名下。

侵人犯規
犯規是違反規則的行為,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如果確實為了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而發生身體接觸,而此接觸沒有把被接觸的對方置於不利,這樣的接觸則可當作意外情況不必給予處罰。從背後發生接觸是不正當的籃球動作。通常後面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任,因為就他與球和對方隊員來說是處於不利的位置。侵人犯規則是在活球、球進入比賽狀態或死球時涉及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包括阻擋、撞人、背後防守、用手攔阻、拉人、推人、非法掩護等。如果被判侵人犯規,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果投中籃,要計得分並判給一次罰球;如果2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兩次罰球;如果3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3次罰球。如果控制球隊的隊員發生犯規,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蓄意犯規
裁判員認為隊員蓄意地對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造成侵入犯規為蓄意犯規。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再加一次球權。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未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犯規次數
在2x20分鍾的比賽中,一名隊員不論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5次,必須自動退出比賽。在4x12分鍾的比賽中,一名隊員不論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共達6次,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全隊犯規 2x20分鍾的比賽每半時(20分鍾)中,一個隊的隊員侵入犯規或技術犯規已共達7次時,所有以後發生的隊員侵入犯規要處以兩次罰球。 4x12分鍾的比賽每節(12分鍾)中,一個隊的隊員侵入犯規技術犯規已共達4 次,所有以後發生的隊員侵入犯規要處以兩次罰球,由那個受到侵犯的隊員罰兩次球。
違例
違例是違反規則,如果被判違例,對方隊在最靠近發生違例的地點擲界外球,直接位於籃板後面的地方除外。 隊員出界和球出界當隊員身體的任何部分與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面,或除隊員以外的任何物體接觸時,即是隊員出界。當球觸及界外的隊員或任何其他人員、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外的地面或人物體、籃板的支柱或背面即為球出界。如果球出界或甚至球觸及了除隊員以外的其它物體出界,最後去觸球或被球觸到的隊員是使球出界的隊員。被嚴密防守的隊員 被嚴密防守(在正常的一步之內)的持球隊員要在5秒鍾內傳、投、滾或運球。球回後場位於前場的控制球隊的隊員不得使球回後場。干擾球在比賽時間內,在投籃的時候,當球在飛行中下落,並完全在籃圈水平面之上時,進攻或防守隊員不可以觸及球,直到球觸及籃圈或球明顯不會觸及籃圈。當球在球籃中時,防守隊員不得觸及球或球籃。當投籃的球接觸籃圈時,進攻或防守隊員都不得觸及球籃或籃板。
如是攻方違例則不得分,並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擲界外球。如是守方違例,判給投籃隊員得2分,如在3分投籃區投籃則判得3分,在端線後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走步違例 隊員持球走三步以上,即是走步違例。
兩次運球違例 運球結束後再次運球,或者雙手拍球,都算違例。
踢球違例 故意用腳碰球。 如果大力踢球會被判技術犯規。
30秒違例 攻方如果在30秒內沒有射球,就算違例。
10秒違例 攻方在10秒內沒有把球帶到前場,就算違例。
5秒違例 在5秒內沒有投出界外球,就算違例。
3秒違例 攻方的任意球員在守方禁區內停留超過3秒,就算違例。3秒鍾的限制不
違例:兩次運球、走步、回線球、干擾球、球出界或擲界外球違例、踢球或拳擊球、時間類的違例(3秒,5、10、24)
犯規:身體接觸的犯規(打手,推人等),侵人犯規,掩護犯規、技術犯規,違反體育道德犯規、取消競賽資格犯規,雙方犯規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犯規(在死球後的期間內多起犯規,可能出現規則所未遇見到的情況)、打架等。

『捌』 籃球規則

接觸
一、從理認上講,籃球運動是一項「沒有接觸」的競賽活動。然而10名隊員在有限的場地上高速度地移動,顯然不可能完全避免身體接觸。
二、如果確實為了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而發生身體接觸,而此接觸沒有把被接觸的對方置於不利,這樣的接觸則可當作意外情況不必給予處罰。
三、從背後發生接觸是不正當的籃球動作。通常後面的隊員對此接觸負責任,因為就他與球和對方隊員來說是處於不利的位置。
註解 在身體接觸的問題上作出決斷時必須遵照下列基本原則:
一、用任何可能的方法去避免接觸是每一個隊員的責任。
二、任何隊員在佔位時只要不發生身體接觸,都有權在規則的限定范圍內到達沒有被對方隊員占據的正常地面位置。
三、如果發生了接觸犯規,則由造成接觸的隊員負責。
第47條 侵入犯規
一、侵入犯規則是在活球、球進入比賽狀態或死球時涉及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準通過伸展臂、肩、髖、膝、腳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擋、拉、推、撞、絆等動作來阻礙對方行進;也不準使用任何粗野動作。 定義
1、陰擋:是陰止對方隊員行進的身體接觸。
2、撞入:是持球或不持球的隊員推動或移動到對方隊員軀幹上的身體接觸。
3、從背後防守:是防守隊員從對方隊員的背後與其發生的身體接觸。即使防守隊員正在試圖去搶球,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也是不正當的。
4、用手攔陰:是防守隊員在防守狀態中用手接觸對方隊員,或是陰礙其行動或是幫助防守隊員來防守對手的動作。
5、接人:是干擾對方隊員移動自由而⑸?納硤褰喲ァD苡蒙硤宓娜魏尾課煥叢斐燒飧?拉人)接觸。
6、非法用手:發生在隊員試圖用手搶球接觸了對方隊員時,如果僅僅接觸了對方隊員持球的手,則被認為是附帶的接觸。
7、推人:是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強行移動或試圖移動已經或沒有控制球的對方隊員時發生的身體接觸。
8、非法掩護:是試圖非法拖延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
罰則 在所有情況下都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此外:
一、如果對沒有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1、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2、如果處以犯規隊罰則,則規則第五十八條將生效。
二、如果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
1、如果投中籃,要計得分並判給一次罰球。
2、如果2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兩次罰球。
3、如果3分投籃沒有成功,則判給3次罰球。
三、如果控制球隊的隊員發生犯規:
1、由非犯規隊在距發生犯規地點最近的界外擲界外球重新開始比賽。
2、例外:見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
註解
一、垂直原則
1、在籃球場上,每一位隊員都有權擁有他所在的地面位置以及在他上面的空間(圓柱體)。
2、這個原則保護隊員所佔據的地面位置和他上面的空間。
3、一旦隊員離開了他的垂直位置(圓柱體)並與已經確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則離開了垂直位置(圓柱體)的隊員要對此接觸負責。
(1)對於防守隊員垂直地離開地面(不超出他的圓柱體)或在圓柱體內全面伸展他的雙手和雙臂,則不必判罰。 (
(2)進攻隊員無論是在地面還是騰起在空中,都不得與防守隊員發生接觸,或用他的手臂來擴展他自己的額外空間 (清除)。
二、合法防守位置
1、當達到下述狀態時,防守隊員就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
(1)他正面對對手,並且
(2)雙腳以正常的跨立姿勢著地。兩腳之間的距離一般與其身高成正比。
2、合法防守位置垂直伸展到他的上空9圓柱體0。他可以將雙臂舉過頭,但雙臂必須是在這假想的圓柱體內並保持垂直姿勢。
三、防守控制的球隊員
1、在防守控制球的隊員(他正持球或運球)時,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不適用。
2、每當對手在持球隊員前面占據了(甚至是在一瞬間占據了)合法防守位置,持球隊員都必須預料到對方的防守,並必須准備停步或改變方向。
3、防守隊員在占據他的位置之前,必須不造成身體接觸來建立合法防守位置。
4、一旦防守隊員已建立了合法防守位置,他必須保持這個姿勢(見下述第5項),即不得伸展他的臂、肩、臀或腿去阻止從他身邊通過的運球隊員。
5、當裁判員對「阻擋或持球隊員撞入」的情況作出裁決時他要運用下列原則:
(1)防守隊員必須以面對持球隊員並且雙腳著地來建立最初的合法防守位置。
(2)防守隊員為了保持這個防守位置,他可以保持靜止或側移或後撤。 只要該側移或後撤被認為是正常的防守移動,在保持這個防守位置的移動中,一腳或雙腳可以在瞬間離開地面。
(3)防守隊員必須是先到位,並且接觸必須發生在軀幹部位。 如果接觸發生在軀幹部位,則應該認為防守隊員已經先到位。 如果答上述三條,則是持球隊員造成犯規。
四、騰空的隊員
1、從場上某處跳起在空中的隊員有權落回原地點。
2、他有權落在場上另外地點,只要:
(1)在起跳時該地點尚未被對手占據;
(2)起跳點和落地點之間的直線通道尚未被對手占據。
3、如果隊員已跳起並落地,可是其動量使他碰撞在他落地附近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的對方隊員,則該跳起隊員對接觸負責。
4、當對方隊員已跳起在空中後,隊員不得移至該跳起隊員的路徑上。
5、移至一個騰空的隊員身下並發生接觸總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五、防守不控制球的隊員
1、不控制球的隊員有權在場上自由移動並占據任何未被另外隊員已佔據的位置。
2、時間和距離的因素要適用。這意味著防守隊員不能占據一個如下這樣的位置:
(1)如此靠近正在移動中的對方隊員,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2)如此快地插入正在移動的對方隊員的路徑,使該對手沒有足夠的時間或距離停步或改變他的方向。 此距離與對方隊員的速度直接成比例,不得小於1步,不得多於2步。 如果隊員在佔位時不顧時間和距離的因素並與對方隊員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接觸負有責任。
3、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他不得伸展臂、肩臀或腿來阻止從他身旁路徑通過的對手前進。然而他可轉身或將手臂置於身前和貼近身體以避免受傷。
4、一旦防守隊員已佔據合法防守位置:
(1)他可以轉移或側移或後撤,以使自己保持在對手的路徑上。
(2)他可以迎著對手前移,然而如果發生身體接觸,他對此負責。
(3)他必須注意空間的因素,也就是按上述第2項(2)所示,他和對手間的距離。
六、掩護----合法的和非法的
1、掩護發生在隊員試圖延誤或阻止非控制球的對手到達希望到達的場上位置時。
2、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合法掩護:
(1)當發生接觸時靜立不動(靜立在他的圓柱體內)。
(2)發生接觸時已經兩腳著地。
3、正在掩護對手的隊員處於下列情況時是非法掩護:
(1)發生了接觸時正在移動。
(2)發生了接觸時是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建立掩護,沒有給出適當的距離。
(3)發生了接觸時對移動中的對方隊員沒有考慮時間和距離的因素。
4、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內(前面或側面),則該隊員可以按自己的願望,只要在不發生接觸的情況下盡量靠近對手。
5、如果掩護建立在靜立對手的視野之外,掩護隊員必須允許對手向他邁出正常的一步而不發生接觸。
6、如果對方隊員在移動,時間和距離的因素就要適用,掩護隊員必須留出足夠的空間,以便被掩護者能停步或改變方向來避開掩護。 要求的距離不得小於正常的1步,但不必超過2步。
7、對與已建立了合法掩護的隊員發生任何的接觸,由被掩護的隊員負責。
七、阻擋
1、如果試圖去做掩護的隊員在移動中與靜立的或後退的對方隊員發生接觸,則構成了阻擋犯規。
2、如果隊員不顧球,面對著對方隊員並隨著對方隊員的移動而移動,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該隊員應對隨後發生的任何接觸負主要責任。 所謂「除非涉及到其它因素」是指被掩護的隊員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隊員在場上占據位置時伸展臂或肘是合法的,但是當對方隊員試圖從他身邊通過時,它們必須放下(在圓柱體內 )。如果隊員不能將臂或肘放下,發生接觸就是阻擋或拉人。
八、用手觸及對方隊員
1、用單手或雙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然而,當對手位於某隊員的視野之內就沒有理由用手去辨別,並且這種動作可被視為非法的身體接觸。不管是否獲得利益,裁判員必須宣判。
2、如果任何一種方式的接觸限制了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
3、運球隊員不可使用前臂或手來阻止對方隊員獲得球。此類舉動能獲得規則未提及的利益和導致雙方隊員增加身體接觸。
九、居中策應
1、垂直原則也適用於居中策應。 位於居中策應的進攻隊員和防守他的隊員都必須尊重彼此的垂直權利(圓柱體)。
2、策應隊員不得用肩或臀將對方隊員擠出他所佔的位置,也不得用伸展肘或臂來干擾對方隊員活動的自由。
3、防守隊員不得非法地使用臂、膝或身體的其它部位干擾策應隊員活動的自由。
第48條 雙方犯規
一、雙方犯規是指兩名對抗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犯規的情況。 罰則
1、登記每位犯規隊員一次侵入犯規;
2、不判給罰球;
3、由雙方犯規隊員在最近的圓圈內跳球重新開始比賽;
4、如果雙方犯規的同時投球命中得分,要由得分隊的對方隊員在端線使球進入比賽狀態。
二、當一起雙方犯規和另一起犯規大約同時發生時,在登記每一犯規並按罰則處理後比賽重新開始,就好像沒有發生雙方犯規一樣。
第49條 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一、裁判員認為隊員蓄意地對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造成侵入犯規為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二、在比賽開始以及在比賽接近終了,也就是貫穿整場的比賽中都必須用相同的尺度去判斷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三、裁判員必須只能判斷動作。
四、判斷一起犯規是否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裁判員必須遵循下列原則:
1、如果隊員通過合法的努力去搶球(正常的籃球動作)時構成了犯規,這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2、如果隊員努力去搶球發生過分地接觸(嚴重犯規),該接觸被認為是違反體育道德的。
3、拉、打或推不靠近球的的隊員通常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罰則
一、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
二、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再加一次球權。
三、判給的罰球次數要按下列規定:
1、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
2、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
3、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未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四、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延長部分玫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五、罰球後,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的任一隊員在記錄台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
六、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第50條 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中,任何十分惡劣的不道德的犯規是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罰則
一、要登記犯規隊員一次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
二、他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三、要判給非犯規隊罰球和隨後的球權。
四、判給的罰球次數要按下列規定:
1、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未做投籃動作,則判給兩次罰球;
2、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如投中,要判得分並再判給一次罰球;
3、如果被犯規的隊員正在做投籃動作,投籃不得分,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兩次或三次罰球。
五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六、罰球後,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的任一隊員在記錄台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
七、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球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第九章 技術犯規
第51條 行為規則:定義
一、比賽的正當行為需要雙方球隊的成員(包括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與裁判員及其助理人員的完美和真誠的合作。
二、比賽雙方均有權做出最大的努力來獲得勝利,但勝利的取得必須符合體育道德精神和良好的比賽作風。
三、任何故意或一再違反上述的合作或規則精神,要視為技術犯規並按相應的條款處罰。
註解
一、無論何時,在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和坐在球隊席的隨隊人員之中出現粗暴行為,裁判員要採取必要的行動加以制止。
二、以十分惡劣的行為攻擊對方的上述任一人員,要立即取消其比賽的資格。而且裁判員還必須將此事件報告給負責競賽的部門。
三、只要裁判員提出要求,保安警察可以進入場地。 然而,如果觀眾進入場地並顯然蓄意採取粗暴行動,保安警察必須立即干預以保護隊員和裁判員。
四、所有其它區域包括人口、出口、過道和更衣室等地、由主辦者和負責維持公共秩序的人員管轄。
五、裁判員的宣判是最後決定,不能漠視和爭辨。
第52條 隊員的技術犯規
一、隊員的技術犯規是指所有不包括與對方隊員接觸的隊員犯規。
二、隊員不得漠視裁判員的勸告或運用不正當的行為,如:
1、同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秒鍾計時員或對方隊員講話或接觸沒有禮貌;
2、使用很可能引起冒犯或煽動觀眾的言語或舉動;
3、戲弄對方或在對方眼睛附近搖手妨礙他的視覺;
4、妨礙迅速地擲界外球以延誤比賽;
5、被判犯規後,在裁判員要求舉手時不正正當當地舉手;
6、沒有報告記錄員和主裁判員擅自更換比賽號碼;
7、沒有報告記錄員以及沒有得到裁判員招呼的替補隊員進入場地;
8、離開場地去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9、違反第六十條第四款,出現罰則第三款2(注):「干擾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的情況;
10、隊員抓住籃圈並把整個身體的重量懸掛在籃圈上。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某隊員正試圖防止自己或另一名隊員受傷而抓住籃圈是可以的。
三、顯然是無意的和對比賽沒有影響的,或屬管理性質的技術性違犯不被看作是技術犯規;除非在裁判員提出警告後又重犯。
四、有意的、不道德的或給違犯者帶來不正當利益的技術性違犯,要立即判罰技術犯規。
罰則
一、要登記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二、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
三、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註解
一、對行為十分惡劣或屢次違反此條規定的隊員要取消其比賽資格,令其退出比賽並執行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的相同罰則。
二、如果技術犯規在球進入比賽狀態後才被發現,則如同在發現時發生的犯規一樣要執行罰則。從發生犯規到發現犯規的時間內的一切情況均有效。
三、當隊員在一些小問題上即將構成違犯時(如未向記錄員報告的問題),裁判員可提出警告以阻止技術犯規的發生。 裁判員事先阻止和在某些情況下對那些顯然是無意的、不影響比賽的小的技術性違犯不予追究是明智的。
第53條 場外人員的技術犯規
一、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和隨隊人員必須留在他們的球隊席區域內,下列情況除外:
1、得到裁判員的許可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一位隨隊人員可以進入場地照料受傷隊員;
2、如果根據醫生的判斷,受傷隊員處於危險中並立即需要照料時,他可以不得到裁判員的許可進入場地;
3、替補隊員可以到記錄台請求替換;
4、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請求暫停;
5、只有在暫停期間,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進入場地向他的球員講話,只要他留在他的球隊席附近; 然而在比賽中,教練員可以指揮他的隊員,只要他是在球隊席區域內;
6、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可以在停止計鍾時有禮貌地並在不幹擾比賽正常的進行情況下,向記錄台詢問有關比分、時間犯規次數的問題。
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隨隊人員在與裁判員,到場的技術代表、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30 秒鍾計時員或對方人員交涉時不得無禮。
三、只有被登記在記錄表上的教練員在比賽過程中允許保持站立。
罰則
一、
1、要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
2、判給對方隊員兩次罰球和隨後的球權;
3、隊長指定罰球隊員;
4、罰球過程中,所有其他隊員要位於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投籃線的後面,直到罰球過程完畢;
5、罰球後,無論最後一次罰球成功與否,均由罰球隊員的任一隊員在記錄台對面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例外:見第五十四條罰則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條第二款4);
6、擲界外球隊員兩腳要分別站在中線延長線的兩側,有權將政治協商會議傳給場上任何地方的隊員。
二、
1、如遇下列情況,則將取消教練員的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1)因任何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而被登記時;
(2)因其本身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被登記了兩次技術犯規時;
(3)因他自身、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坐在球隊席上的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累積在教練員名下登記了三次技術犯規時。 註:已滿5次犯規(在2 X 20分鍾的比賽中)或6次犯規(在4 X 12分鍾的比賽中)的隊員再次犯規被登記在教練員名下。
2、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任一隨隊人員明目張膽地違犯這條規則,他們也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3、教練員被取消比賽資格,要由被登記在記錄表上的助理教練員代理。如記錄表上沒有登記助理教練員,則由隊長代理。
第54條 休息時間內的技術犯規
一、在比賽休息時間內可以宣判技術犯規。
二、比賽休息時間是指:
1、比賽開始前的階段(大約20分鍾);
2、任意兩節間的時間間隔,兩半時間的時間間隔和所有決勝期前的時間間隔;
3、比賽休息時間結束於裁判員持球進入中圈執行跳球,即球進入比賽狀態的一瞬間。
罰則
一、如果對下列人員宣判了技術犯規:
1、合格參賽的球員:則對該球員進行登記,罰則是兩次罰球。 該犯規要計入全隊犯規之中。
2、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則對教練員進行登記,罰則是兩次罰球。 該犯規不墳入全隊犯規之中 。
二、罰球過程中,除罰球隊員外的所有隊員要位於罰球線的延長部分和3分線的後面,直到所有的罰球完畢。
三、罰球完畢後,比賽要在中國圈跳球開始或重新開始。
四、如果宣判了多起技術犯規,見第五十九條。
註解
一、裁判員絕不允許隊員、教練員和隨隊人員的導致比賽器材損壞的行為(例如抓籃圈和猛烈扣籃)。
二、當裁判員觀察到這類行為時要立即警告該隊的教練員。
三、若再重復這種行為要立即宣判該違犯者一次技術犯規。
第55條 打架
一、在打架或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任何坐席人員離開球隊席區域的界限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二、然而,在打架中或可能導致打架的任何情況中,為了協助裁判員維持或恢復秩序,只有教練員可以離開球隊席區域的界限。
三、如果教練員離開球隊席區域的界限,又不去幫助維持或恢復秩序,他要被取消比賽資格,令其去該隊的休息室並在比賽期間留在那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體育館。 對於任何這類事件:
一、判教練員或教練員們一次技術犯規並按適當的條款處理此技術犯規。
二、
1、每一起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要按「正式比賽程序」中記錄表部分第六條第3款(8)所描述的進行登記。
2、這種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不作為全隊犯規記錄。
3、對這種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不作處理,即:由於離開球隊席區域而導致的這種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任一隊都不罰球。

『玖』 籃球的站點陣圖解

籃球的站位如圖:1號位組織後衛、2號位得分後衛、3號位小前鋒、4號位大前鋒、5號位中鋒。

1、1號位組織後衛

球場上拿球機會最多的人,在場內調動隊友,起著領導作用。要把球從後場安全地帶到前場,並且需要犧牲自己的得分機會幫助其他隊友得分。

2、2號位得分後衛

在場上是以得分為主要任務,他在場上是僅次於小前鋒的第二得分手。主要負責外圍的投籃,需要具有高強的投籃能力和運球能力。

3、3號位小前鋒

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較遠距離的得分。擅長內場投籃和運球,技術全面性強;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其餘四個人的作用。一般球員身高比較中等。

4、4號位大前鋒

大前鋒的職責是搶板、防守,要和中鋒一起死守籃下,中鋒負責內部得分時,前鋒必須跟進;也要起到和其他人的樞紐作用。

5、5號位中鋒

負責罰球區的得分。一般來說,中鋒的主要職責是得分,其次是籃板球,防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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