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籃球的爭球規則是什麼
爭球規則
爭球發生在雙方球隊各一名球員或數名球員同時用一手或雙手緊緊抱住籃球的時發生,或無論何時,只要有防守隊員觸球並造成進攻隊員帶球倒地的情況,即可判爭球。如果雙方球員均未採用粗野動作,都不能獲得球權時,可判爭球。
判爭球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兩方同時持有球,機會均等,短時間任意一方很難取得控球權;
2、兩方同時發力將球碰出界外,比如爭搶籃板時;
3、出現所有裁判不能判定的情況時,應判為爭球。
(1)籃球比賽為什麼會爭球擴展閱讀
籃球一般規定
隊員5次犯規
1、一名隊員己發生了5次侵人犯規和/或技術犯規,裁判員應通知本人,必須立即離開比賽,並且必須在30秒鍾內被替換。
2、先前已發生了第5次犯規的隊員的犯規,被認為是一名出局的隊員的犯規,並登記在教練員名下和在記錄表上記入「B」。
全隊犯規:處罰定義
1、在一節中某隊全隊犯規己發生了4次時,該隊是處於全隊犯規處罰狀態。
2、在比賽休息期間發生的所有全隊犯規應被認為是發生在隨後一節或決勝期比賽中的犯規。
3、在決勝期內發生的所有全隊犯規應被認為是發生在第4節比賽中的犯規。
全隊犯規:處罰規定
1、當某隊處於全隊犯規處罰狀態時,所有隨後發生的對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侵人犯規應被判2次罰球,代替擲球入界。
2、如果控制活球隊的隊員或擁有球權隊的隊員發生了侵人犯規,這樣的犯規應判對方隊員一次擲球入界。
特殊情況定義
在一次違犯後的同一個停止比賽計時鍾期間又發生了一次或多次犯規時,可能出現特殊情況。
罰球定義
1、一次罰球是給予一名隊員從罰球線後的半圓內的位置上,在無爭搶的情況下得1分的機會。
2、由一次單一的犯規罰則帶來的所有罰球和/或隨後的球權被定義為一個罰球單元。
罰球規定
1、當宣判了一次侵人犯規時,如果被替換,必須在離開比賽前執行完罰則的全部罰球。如果被由於受傷、已發生第5次犯規或已被取消比賽資格必須離開比賽,替換的替補隊員應執行罰球。沒有有效的替補隊員,應由教練員指定任意一名同隊隊員應執行罰球。
2、當宣判了一起技術犯規時,由對方隊的教練員指定球隊中任一成員應執行罰球。
3、罰球隊員應在罰球線後並在半圓內占據一個位置。
4、罰球隊員可用任何方式罰球,並且以這樣的方式使球從上方進進球籃或球觸及籃圈。
5、罰球隊員在裁判員將球置於可處理時,在5秒鍾內應將球出手。
6、罰球隊員不觸及罰球線或進入限制區,直到球已進進球籃或已觸及籃圈。
7、罰球隊員不做假動作罰球。
8、不在分位區中的隊員們應留在罰球線延長線和3分投籃線後面,直到罰球結束。
9、在罰球後接著有另一罰球單元或一次擲球入界,所有隊員應在罰球線延長線和3分投籃線後面。
罰則
1、罰球成功並且罰球隊員違例,中籃不應計得分:
應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延長線擲球入界。
2、罰球成功並且除罰球隊員外的任一隊員發生了違例,違例應不究。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應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從端線的任何地點擲球入界。
3、罰球不成功並且發生違例,罰球隊員的同隊隊員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中違例,應將球判給對方隊員在罰球線延長線擲球入界。該隊有進一步的球權罰球隊員的對方隊員違例,應判給罰球隊員再罰一次。
可糾正的失誤定義
僅在下述情況中某條規則被無意地忽視,裁判員可糾正其失誤:
1、判給不應得的罰球
2、沒有判給應得的罰球。
3、不正確地判給得分或取消得分。
4、允許不該罰球的隊員執行罰球。
『貳』 籃球爭球時候交換球權是怎麼回事
改後的籃球規則里,出了開場跳球之外,比賽過程不在出現爭球,而是採用球權轉換。
轉換球權的順序看每節的開球方,如本節甲方開球,那麼本節內第一次爭球時球權歸乙方,第二次甲方,然後依此類推!
舉例說明:
1、如果雙方在A/B一對組合和C/D組合之間進行,A/B一方選擇先發球。假如說A站在兩人的右手區域,那麼A先發球給對角線位置上的C(假設),如果A/B一方得分,那麼A和B需要交換彼此的站位區,還有由A來發球,將球發給D(A/B一方得分C和D兩人不換位置);
2、如果此時C/D一方得分,那麼雙方四名隊員都不換位置,發球權交給C/D一方,由剛才接發球的D來發球,D發球給對方剛才發球的選手A;
3、如果D發球後C/D一方得分,那麼C和D交換位置繼續由D發球給B;如果D發球後得分的是A/B一方,那麼雙方隊員不用換位,發球權交給B。
總的來說雙打比賽一方兩次發球權改為一次發球權
(2)籃球比賽為什麼會爭球擴展閱讀:
新老規則對比
以前雙打中有2次發球權,現在取消了第2發球權
每球得分,21分制
舊規則:15分制(女單11分制),獲發球權者方可得分。
新規則:21分制,任何一方只要將球打「死」在對方的有效位置,或者因為對方出現違例或失誤,均可得分。
舊規則:一方的一名球員失去發球權後,本方的另一名球員還有一次發球權。
新規則:得分者方有發球權,如果本方得單數分,從左邊發球;得雙數分,從右邊發球。只有發球方在得分時才交換發球區。除此以外,運動員繼續站在上一回合的各自發球區不變,以此保證發球員的交替。
解讀:推行每球得分制後,取消雙打第二發球權也是順理的。
『叄』 籃球規則中雙方爭球是什麼意思
爭球發生在雙方球隊各一名球員或數名球員同時用一手或雙手緊緊抱住籃球的時發生,或無論何時,只要有防守隊員觸球並造成進攻隊員帶球倒地的情況,即可判爭球。如果雙方球員均未採用粗野動作,都不能獲得球權時,可判爭球。
如果一名球員躺著或坐在球場地板上控球,該球員有機會將球傳出,可不判爭球,但出現危險或受傷情況時,裁判員應判爭球。
判爭球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兩方同時持有球,機會均等,短時間任意一方很難取得控球權;
2.兩方同時發力將球碰出界外,比如爭搶籃板時;
3.出現所有裁判不能判定的情況時,應判為爭球。(不過這種情況很少見了,現在可以藉助錄象判定,但在條件一般的比賽時,還是使用的)。
『肆』 爭球是什麼意思
多用於籃球比賽里,指兩個球員同時對球控制,無法分辨球是處於其中一個人控制之下,因此裁判判罰爭球,會讓兩個球員跳球爭球,誰爭到就是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