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姚明在NBA打球掙的錢用不用交給國家一部分
姚明前往美國時籃協當時也曾要求抽取姚明在NBA的年薪。據姚明自傳透露,籃協最初的要求是抽走50%,但經過艱苦談判,姚明每年像籃協繳納年薪的5%。
當年曾跟蹤報道姚明加盟NBA整個過程的《體壇周報(微博)》副總編楊毅(微博)確認,當時籃協確實曾抽取過姚明年薪,金額為稅後的5%,但只有一年。「信主任在位的時候,確實有這樣一個條款。但當李主任上台後,籃協就沒有向姚明要過一分錢。」
楊毅同時表示,姚明同時還要向上海隊繳納「培養費」,由於去NBA前姚家並不富裕,也是採取按年分期付款的方式,但具體金額則不便透露。
(1)姚明打籃球為什麼要交稅擴展閱讀
姚明最高記錄:
一、NBA最高單場命中率記錄:
1、2009年1月18日,常規賽對陣熱火,12投12中,命中率100%,得到26分,創造球隊歷史記錄。
2、2009年4月19日,季後賽首輪第一場對陣開拓者,9投9中,命中率100%,得到24分。
二、國家隊記錄:
1、單屆世界大賽場均25.3得分最高球員。
2、單場得分39分,國家隊第一。
三、CBA記錄:
1、單場最高蓋帽:13個
2、單場最高得分:49分
3、單場最高籃板:31個
2. 關於中國球員在NBA問題,懂的進。
NBA規定參加選秀的球員必須大於19歲,小於22歲。薪水貌似要交50%吧,可能這幾年沒有了,我記得王治郅就是因為這個和籃協鬧翻了,後來在美國沒得混不是又回來了嗎?你說的榮譽的情況因為沒有吧,這個是瞎掰。還有你說的民間高手應該是可以加入NBA的吧,但應該也要受到相應的限制。 如果拒絕的話就像王治郅一樣不能進國家隊吧,那樣就應該屬於和籃協沒有關系的。
3. NBA球員得到年薪後,是不是要交稅,稅率一般多少
運動員稅的計算方法是,一般先根據某運動員的年收入和年工作日數,求出每日薪金數,再計算出該運動員在某一非居住地所在州的工作天數,然後兩者相乘,便得到應納稅所得額。例如,一支NBA籃球隊每年一般要打10場季前賽和82場常規賽,另外大約要額外花費13天時間用於到州外比賽行程中。這樣一名
NBA運動員一年就有105天工作日。
如果他的年薪是100萬美元,那日薪便是9524美元。某個州只要弄清楚運動員在該州的比賽天數,用天數乘以日薪,便得到該運動員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根據本州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如2004年,舊金山巨人棒球隊的著名運動員伯瑞·邦德繳納了18003美元運動員稅,紐約揚基隊的著名運動員儒哲古茲繳納了14771美元。
來自中國的姚明自然也不例外。2004~2005賽季姚明的年收入約為445萬美元,如果他的年工作日也是105天,那麼其日薪為42381美元。本賽季中,姚明所在的火箭隊在密歇根州底特律市比賽一天,那麼密歇根州依據本州的個人所得稅稅率4.4%,對其徵收運動員稅1865美元;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市比賽一天,則要按伊州3%的稅率向伊州政府繳納1271美元的運動員稅。
運動員稅可申請扣除職業運動員在非居住州繳納運動員稅後,回到自己居住地所在州,還要繳納居住地所在州的個人所得稅,這就可能產生雙重征稅問題。怎麼避免雙重征稅呢?除了免徵運動員稅的4個州外,有些州相互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議,給予對方運動員同等稅收待遇。例如,休斯頓太空棒球隊的奧克泰維·杜台,居住地是得克薩斯州,該州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奧克泰維·杜台2004年年收入280萬美元,在有運動員稅的州打比賽71場次,其中10場在伊利諾伊州。根據伊州稅法規定,由於得克薩斯州對其他州的運動員不徵收運動員稅,因此伊州也對他免徵運動員稅,而其餘61場比賽,他共繳納運動員稅58899美元,平均每場966美元,其中在加州打了10場比賽,繳納了14311美元。
目前各州更為普遍的做法是,職業運動員在計算繳納本州個人所得稅時,允許其對在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進行稅收扣除,但不能超過州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扣除限額一般是依據本州所得稅法有關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最特殊的州是伊利諾伊州,該州不允許任何稅收扣除。例如芝加哥公牛隊某職業運動員年薪100萬美元,一年中105個比賽工作日,其中有5個工作日在加利福尼亞州,在加州運動員稅的應稅收入為47620美元,加州稅率9.3%,應納稅4429美元。而回到伊州後,仍要按照3%的稅率,就這筆47620美元的收入納稅1429美元。
運動員稅不是好的稅收政策,各州徵收運動員稅已近15個年頭,個人所得稅稅率越高的州,獲得的稅收利益越大。如加州共有14支球隊加盟四大聯賽,州所得稅稅率9.3%,是美國各州中最高的,獲得的稅收利益最大,這也是為什麼加州當初那麼著急開征運動員稅的真正原因。對於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的4個州而言,其職業運動員所受影響最大,因為他們在其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是凈支出,不存在稅收扣除問題。稅率較低州的職業運動員到高稅率州打球所繳納的運動員稅可以進行稅收扣除,但是扣除額只限於按照本州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因此面臨著雙重征稅問題。高稅率州職業運動員所受影響最小,因為他們在其他州以較低的稅率繳納運動員稅,回到本州後可稅收扣除,只補繳差額部分即可。
運動員稅從開征之日起,就面臨反對之聲,人們認為這不是好的稅收政策。首先,開征運動員稅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原則,它帶有歧視性,僅僅對四大聯賽的職業運動員征稅。許多人認為,如果該稅是針對高收入者的,那麼公司CEO、律師、醫生等也應納稅;如果是針對運動員的,那麼其他聯賽的運動員也應繳納,而事實上他們都不用繳納此稅。另外,球探、訓練員等年薪一般在1.8萬美元~10萬美元之間,屬於中低收入者,仍要繳納運動員稅。顯然,此稅有悖非歧視原則。其次,運動員稅的收入功能也日漸減退,加州剛開始徵收運動員稅、其他州還沒征此稅時,的確增加了稅收收入。但隨著其他州徵收此稅,允許進行稅收扣除,其收入功能便開始減退。特別是對稅率較低的州而言,其管理成本高,收入功能低。另外,從稅收管理方面來說,一個好的稅種應該是納稅人容易遵從,州政府方便徵收的。而運動員稅太復雜,需要運動員個人弄清楚所有參加比賽州的所得稅法,需要填寫所有參加比賽州的納稅申報表。高收入的職業運動員尚可以請專業人士來做,而對於低收入的運動員則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盡管反對之聲一浪高過一浪,但運動員稅仍在蔓延,正從職業運動員蔓延到其他行業和職業,例如新澤西州開始對訪問律師、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決定對滑冰運動員徵收類似運動員稅的稅收。另外,運動員稅的納稅人也從職業運動員逐漸擴展到隨隊教練、領隊、醫師、陪練、發言人等等。因此,盡管反對者很多,但從目前看取消運動員稅還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4. 像姚明c羅這樣的在國外打球踢球的明星怎麼納稅需要交本國稅嗎
1、在國外賺得的收入按項目按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法計算可抵扣限額。
2、如果國外已交稅款高於抵扣限額,則不再在中國交稅;
3、如果國外已交稅款低於抵扣限額,要在中國補交「抵扣限額-國外已交稅款」
4、抵扣分國不分項。即在A國和B國都取得收入,則A國將所有收入項目應交個人所得稅加總,計算一個限額,B國所有收入項目應交個人所得稅加總,計算一個限額,分別比較,分別補交。及時兩國加起來實際已交稅大於按我國稅法應交稅,但如B國稅款未交足,仍需補交B國稅款。
5、若當年國外實交稅款大於抵扣限額,可將差額在以後連續5年內用該國取得的收入境外已交稅款低於境內應納稅款的限額內進行抵減。
5. 姚明的年薪
北京時間2005年8月31日下午,人在北京的姚明與休斯敦火箭隊提前一年續約,姚明拿到了一份5年7600萬美元的合同,這也是NBA勞資協議規定的最高工資。
姚明的這一合同創下了三項紀錄:年薪最高(收入總數最高)的中國運動員、收入最高的亞洲運動員、在NBA打球的國際球員中平均年薪最高的。
姚明的新年薪目前在NBA排在第28位,他的隊友麥蒂年薪1690萬美元,位列聯盟第11位。
姚明的價值何在?
根據NBA的勞資協議,姚明拿到的是一份頂級薪水,簡稱「頂薪」。
在NBA,金錢是衡量一名球員價值的最直觀的標准。這份合同直接說明火箭隊對於姚明的能力和潛力給予了充分認可。火箭之所以拋出巨額合同留住姚明,目的只有一個——總冠軍。很多國內的球迷對火箭的舉動表示不解:姚明在火箭隊已經干滿三年,進步是有,但遠遠沒有預期得那麼大,姚明既沒有真正成為球隊的核心,也沒有將球隊帶向一個新的高度,那麼火箭為何還要冒險重金簽下姚明?
火箭當然不是冤大頭,就目前姚明的球技和對球隊的貢獻而言,他的確不值這么多錢,但火箭隊卻有足夠的耐心等待姚明強大起來。火箭方面認為,一個中鋒真正成熟應該是28、29歲左右,而姚明現在只有25歲,他有過人的身體條件,刻苦的精神,還有一顆睿智的腦袋,這直接決定了他在未來的潛力。
除了球技之外,姚明的幽默、謙遜以及稱得上完美的人品也使得他有很大的親和力,而他的中國人身份和他身後巨大的市場,則構成了姚明巨大的廣告贊助吸引力。
姚明到底有多少錢?
那麼,姚明到底有多少錢?文章的開頭就說過,連姚明自己也不知道。他的經紀團隊知道,但是他們不會告訴我們。但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機密,即使不能做到精確,我們仍然願意本著粗略的標准替姚明數錢。
先說工資。用剛剛簽下的5年7600萬美元(按現在的匯率應該能折到6.2億多元人民幣),加上之前那份4年1800萬美元的新秀合同(合人民幣1.46億元),在NBA拼殺9年後,姚明可以拿到7.66億元人民幣的薪水。
按姚明自傳的作者ESPN記者布切爾的說法——六年後姚明可以修一條從他家到豐田中心的高速公路。
而工資收入僅僅是姚明全部收入的一部分而已。另外很大的一部分是廣告贊助收入。我們知道姚明對廣告的選擇非常苛刻,盡管如此,三年來他已經簽下蘋果電腦、VISA信用卡、搜狐網、中國聯通、百事可樂、MIG手機短訊、SORRENT手機游戲、麥當勞和豪雅手錶等多個商家,廣告贊助總收入超過2000萬美元。
達拉斯著名的Arm經紀顧問公司的總裁雷·克拉克說:「姚明的特別使他身上隱藏著其他人都不具備的商機。」
幾天前5年7600萬美元的新合同搞定後,章明基透露又有大批商家希望和姚明簽約:「由於我們的要求較高,真正進入實質性談判的並不多,只有二三十家,這些公司包括了許多世界上著名的跨國公司和著名的國際品牌。」保守估計,未來5年姚明的廣告贊助收入至少可以突破8000萬美元。
且不說姚明的一生,讓我們看看姚明這9年的收入吧:工資9400萬美元+廣告贊助9000萬(其中7000萬是未來5年預期)=1.84億美元。
又有多少能進腰包?
富翁們有個說法:錢多到一定份兒上,就不是自己的了。國外的大款如比爾·蓋茨,國內的大款如劉永好,都說過類似的話。
那麼屬於姚明「自己的」錢到底有多少呢,我們是說,能揣進腰包的那一部分?
這就需要扣除支出。姚明支出有:交稅,按照美國的稅率,姚明應該交43%;養老金,10%;交中國籃協和上海體育局以及上海東方俱樂部,2002年,姚明還沒有被選中的時候,信蘭成時代的中國籃協和上海東方俱樂部對姚明的收入曾經試圖展開掠奪式的搜刮,但最終,章明基為代表的「姚之隊」成功抵抗了這輪「搶劫」,姚明後來在自己的自傳里說:「中國籃協只拿走了我收入的一小部分,但我認為他們不配得到這些。」至於上海體育局和東方男籃俱樂部,則一次性從姚明的收入里拿走了800萬美元,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除此之外,姚明的衣食住行這一項可能要佔到總收入的5%—10%。
姚明還有一項開支,是「姚之隊」這個經紀人團隊應得的那部分。按NBA有關規定,經紀人的經紀費用,是球員合同金額的4%。
層層剝離後,姚明到底能拿到多少錢?就說這份5年7600萬美元的新合同,扣除以上各項開支後,姚明最後能得到約35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2.8億多元。
對於普通人來講,這仍然是個天文數字。
姚明如何看待金錢?
而那個名叫姚明的富翁,是如何對付這些個天文數字的呢?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2002年登陸NBA的前一天,姚明和他的一個媒體朋友進行過一次長聊,其中有這樣一段對話讓我記憶頗深——朋友問他,會不會像其他NBA球星那樣做一些投資?姚明的回答是:「投資不敢說,只是想開個網吧。自己玩也看別人玩,18歲以下一律不許進,運動員22時以後全都給我回去睡覺。」
作為上海人的姚明自然不是那種視金錢如糞土的人,但他對錢經常不在乎。三年前,耐克和銳步爭奪姚明的贊助,姚明最終選擇了銳步而不是耐克,據參與此事的一位人士的說法:「與耐克簽訂協議的最後時刻,姚之隊在文本上的某個條款里發現了問題。這個問題至今無法確認是否是蓄意所為,但卻使耐克失去了幾乎已經贏得的姚明,耐克公司給姚明開出的第二份合同金額幾乎是姚明所簽銳步合同金額的2.5倍。」
姚明在做出決定的時候說:「你可以少給我錢,但是你必須誠實地面對我。這不是錢的事兒。」
姚明在休斯敦溫瑟湖畔的房子大約300平方米,價值不到60萬美元,這和王治郅在洛杉磯的300萬美元豪宅沒法比。姚明的坐騎只是一輛寶馬745,而他的隊友麥蒂則把車當玩具收藏。
6. 個人涉外收入要不要繳稅,急急急急
情況1:你已經在國外交過稅 並且 實際繳納稅額 比 按本國境內所得稅率計算的稅額 大 你可以 不交稅
情況2:你已經在國外交過稅 並且 實際繳納稅額 比 按本國境內所得稅率計算的稅額 小 你要繳納差額部分
情況3: 你在國外沒交稅 那你在本國要按本國所得稅率繳稅
7. NBA的稅率是多少姚明的年薪是600萬,他要交多少稅
NBA聯賽正在熱火朝天地進行。6月9日晚,NBA總決賽正式開始,衛冕冠軍活塞隊與馬刺隊對陣,激烈的比賽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觀眾。就在人們把目光紛紛投向球場、投向世界級運動員之時,這些明星級運動員的收入也成了人們談論的熱門話題。與此同時,有人則更加關注運動員的納稅情況,這便是各州的稅務官員們。眼下他們正不辭辛苦,穿梭於各州之間,調查運動員的薪金情況,檢查他們是否正確填寫了納稅申報表,是否如實繳納了運動員稅。
NBA球員絕大多數是百萬富翁
美國職業橄欖球聯賽(NFL)、籃球聯賽(NBA)、棒球聯賽(MLB)和曲棍球聯賽(NHL)是美國四大職業聯賽。其中籃球聯賽(NBA)最為中國人所熟悉,其球員收入也一直為人們所津津樂道。
「飛人」邁克爾·喬丹曾在1997~1998賽季中獲得3314萬美元的薪水,創造了NBA球員收入的神話。1999年前NBA球員平均年工資為263萬美元,2000年上漲到317萬美元,近幾年球員的工資水平穩中有升。今年5月下旬,NBA總裁斯特恩宣布,按照新的勞資合同,新合同期內,NBA球員的年收入將從現在的平均每人450萬美元漲到550萬美元,增加了100萬美元。目前,NBA球員中工資排名第一的是森林狼隊主力凱文·加內特,年薪2800萬美元,其次是湖人隊的奧尼爾,年薪2650萬美元;以下依次是拉希德·華萊士年薪1699萬美元;安德里安·米勒年薪1640萬美元,阿蘭·休斯頓年薪1594萬美元等等。
2002年6月,中國籃球隊員姚明加盟NBA休斯敦火箭隊,並簽下
NBA歷史上最高的狀元秀工資合同———4年1780萬美元。2003~2004賽季,姚明的收入為414.756萬美元,排在中鋒球員的第21位。2004年,姚明又與火箭隊簽下續約一年、年薪560萬美元的合同。這樣,在2005~2006賽季,姚明的收入將是560萬美元。有分析人士認為,以目前姚明的場上表現看,他在NBA可謂「錢」途無量,獲得年薪近2000萬美元的大合同的可能性非常大。
喬丹是運動員稅納稅第一人一般人都對球員的高收入津津樂道,而美國聯邦稅務局和州稅務局則更關心他們的收入,當然包括其納稅情況。NBA球員除了像一般美國人一樣繳納個人所得稅外,還要向相應的州政府繳納運動員稅。
所謂「運動員稅」,實質上是州個人所得稅,即各州政府針對非本州居民職業運動員在本州聯賽中所得而徵收的個人所得稅,該稅主要針對四大聯賽。美國著名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是運動員稅的第一個「受害者」。
1991年美國NBA總決賽中,芝加哥公牛隊和洛杉磯湖人隊相遇,爭奪聯賽總冠軍,邁克爾·喬丹是芝加哥公牛隊的靈魂人物,也是當時世界上最偉大的籃球運動員,決賽結果是芝加哥公牛隊打敗了洛杉磯湖人隊,奪得了總冠軍。此時,加利福尼亞州政府作出了一個令職業運動員震驚的決定:對邁克爾·喬丹徵收個人所得稅。按照該州個人所得稅稅法,算出喬丹在加州參加聯賽所獲得的收入,然後對這部分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由於此稅起初只是針對喬丹這樣頂尖級職業運動員徵收的,所以公眾隊稱其為運動員稅。
加州政府開了先河,其他州也不甘落後,紛紛跟進。第二年NBA聯賽時,伊利諾伊州政府為「報復」加州政府針對邁克爾·喬丹徵收運動員稅的行為,宣布對來自加州的運動員徵收此稅。其他州見有利可圖,也紛紛宣布徵收運動員稅。目前,美國有24個州至少擁有一支四大聯賽的球隊,其中20個州徵收運動員稅。得克薩斯、佛羅里達、田納西和華盛頓4個州沒有開征州個人所得稅,所以不征運動員稅。另外的26個州雖然沒有四大聯賽球隊,但也對其他州職業運動員徵收運動員稅。由於各種原因,目前運動員稅也僅限於橄欖球聯賽、籃球聯賽、棒球聯賽和曲棍球聯賽這四大運動項目,像高爾夫聯賽、拳擊賽、網球聯賽、全國女子籃球聯賽等則不徵收運動員稅。
姚明也要繳運動員稅為什麼各州政府盯上了這些職業運動員呢?主要原因有三個:一是這些職業運動員是高收入者。據統計,目前約有3600名職業運動員效力於美國四大聯賽,這些運動員2004年總收入合計850億美元,人均年收入230萬美元,遠遠高於美國人均年收入水平,這不能不引起稅務部門的注意。況且職業運動員薪金公開,比賽有計劃,有時間表,比較容易征稅。二是美國各州法律規定,居民只能在其常住地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在非常住地一般不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因此對非本州職業運動員徵收運動員稅,既能增加州政府的稅收收入,又不會在政治上產生負面影響,不會影響政客拉選票,州政府何樂而不為呢?三是從經濟學角度分析,職業運動員供給彈性特別小,運動員很難自己決定自己的比賽行程,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打球,基本上都是預先計劃好的。運動員一般只能按照計劃表比賽,對於比賽所在地州政府徵收的運動員稅,只能忍氣吞聲。
運動員稅的計算方法是,一般先根據某運動員的年收入和年工作日數,求出每日薪金數,再計算出該運動員在某一非居住地所在州的工作天數,然後兩者相乘,便得到應納稅所得額。例如,一支NBA籃球隊每年一般要打10場季前賽和82場常規賽,另外大約要額外花費13天時間用於到州外比賽行程中。這樣一名
NBA運動員一年就有105天工作日。
如果他的年薪是100萬美元,那日薪便是9524美元。某個州只要弄清楚運動員在該州的比賽天數,用天數乘以日薪,便得到該運動員的應納稅所得額。然後再根據本州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如2004年,舊金山巨人棒球隊的著名運動員伯瑞·邦德繳納了18003美元運動員稅,紐約揚基隊的著名運動員儒哲古茲繳納了14771美元。
來自中國的姚明自然也不例外。2004~2005賽季姚明的年收入約為445萬美元,如果他的年工作日也是105天,那麼其日薪為42381美元。本賽季中,姚明所在的火箭隊在密歇根州底特律市比賽一天,那麼密歇根州依據本州的個人所得稅稅率4.4%,對其徵收運動員稅1865美元;在伊利諾伊州的芝加哥市比賽一天,則要按伊州3%的稅率向伊州政府繳納1271美元的運動員稅。
運動員稅可申請扣除職業運動員在非居住州繳納運動員稅後,回到自己居住地所在州,還要繳納居住地所在州的個人所得稅,這就可能產生雙重征稅問題。怎麼避免雙重征稅呢?除了免徵運動員稅的4個州外,有些州相互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協議,給予對方運動員同等稅收待遇。例如,休斯頓太空棒球隊的奧克泰維·杜台,居住地是得克薩斯州,該州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奧克泰維·杜台2004年年收入280萬美元,在有運動員稅的州打比賽71場次,其中10場在伊利諾伊州。根據伊州稅法規定,由於得克薩斯州對其他州的運動員不徵收運動員稅,因此伊州也對他免徵運動員稅,而其餘61場比賽,他共繳納運動員稅58899美元,平均每場966美元,其中在加州打了10場比賽,繳納了14311美元。
目前各州更為普遍的做法是,職業運動員在計算繳納本州個人所得稅時,允許其對在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進行稅收扣除,但不能超過州外所得稅稅款扣除限額。扣除限額一般是依據本州所得稅法有關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最特殊的州是伊利諾伊州,該州不允許任何稅收扣除。例如芝加哥公牛隊某職業運動員年薪100萬美元,一年中105個比賽工作日,其中有5個工作日在加利福尼亞州,在加州運動員稅的應稅收入為47620美元,加州稅率9.3%,應納稅4429美元。而回到伊州後,仍要按照3%的稅率,就這筆47620美元的收入納稅1429美元。
運動員稅不是好的稅收政策,各州徵收運動員稅已近15個年頭,個人所得稅稅率越高的州,獲得的稅收利益越大。如加州共有14支球隊加盟四大聯賽,州所得稅稅率9.3%,是美國各州中最高的,獲得的稅收利益最大,這也是為什麼加州當初那麼著急開征運動員稅的真正原因。對於沒有開征個人所得稅的4個州而言,其職業運動員所受影響最大,因為他們在其他州繳納的運動員稅是凈支出,不存在稅收扣除問題。稅率較低州的職業運動員到高稅率州打球所繳納的運動員稅可以進行稅收扣除,但是扣除額只限於按照本州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因此面臨著雙重征稅問題。高稅率州職業運動員所受影響最小,因為他們在其他州以較低的稅率繳納運動員稅,回到本州後可稅收扣除,只補繳差額部分即可。
運動員稅從開征之日起,就面臨反對之聲,人們認為這不是好的稅收政策。首先,開征運動員稅違背了稅收的公平原則,它帶有歧視性,僅僅對四大聯賽的職業運動員征稅。許多人認為,如果該稅是針對高收入者的,那麼公司CEO、律師、醫生等也應納稅;如果是針對運動員的,那麼其他聯賽的運動員也應繳納,而事實上他們都不用繳納此稅。另外,球探、訓練員等年薪一般在1.8萬美元~10萬美元之間,屬於中低收入者,仍要繳納運動員稅。顯然,此稅有悖非歧視原則。其次,運動員稅的收入功能也日漸減退,加州剛開始徵收運動員稅、其他州還沒征此稅時,的確增加了稅收收入。但隨著其他州徵收此稅,允許進行稅收扣除,其收入功能便開始減退。特別是對稅率較低的州而言,其管理成本高,收入功能低。另外,從稅收管理方面來說,一個好的稅種應該是納稅人容易遵從,州政府方便徵收的。而運動員稅太復雜,需要運動員個人弄清楚所有參加比賽州的所得稅法,需要填寫所有參加比賽州的納稅申報表。高收入的職業運動員尚可以請專業人士來做,而對於低收入的運動員則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盡管反對之聲一浪高過一浪,但運動員稅仍在蔓延,正從職業運動員蔓延到其他行業和職業,例如新澤西州開始對訪問律師、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決定對滑冰運動員徵收類似運動員稅的稅收。另外,運動員稅的納稅人也從職業運動員逐漸擴展到隨隊教練、領隊、醫師、陪練、發言人等等。因此,盡管反對者很多,但從目前看取消運動員稅還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望。
8. 姚明在NBA共賺了9339萬美元,實際到手有多少錢
11年休賽期,姚明決定從NBA退役,不再為美國職業籃球隊打球。自從在美國打球,姚明的合同金額是稅前的。事實上,姚明在NBA生涯中並沒有得到9339萬美元的總工資。這些工資一半以上要上繳美國政府,姚明本人留下的工資估計也就四千多萬美元。但是,這個量已經足夠驚人了。換算成人民幣已經達到了幾億元!
聰明的女人沒有飯就很難做飯,人才培養也不是一次性的事情。姚主席理順了關系,聯賽組織得很好,人才濟濟。那時候男籃的成績是可以期待的,也許三年,也許五年,也許更久,但是如果你在正確的道路上做了正確的事,成功是一定的。姚主席的團改、援外政策等。一切聽起來都很中肯。在姚明的帶領下,中國男籃可以取得不錯的成績,但是需要耐心。這方面可以看看日本足球。90年代以前連國足都不如,現在看看。哎,不要重復中國體育的建設。我希望男子籃球隊有個好的開始。
9. 姚明每年在NBA掙得工資在中國交稅多
不在中國交稅,在哪國工作,就在哪國交稅。姚明的工資都是交給美國的。
10. 姚明不是美國人,為何可以常住美國要交稅嗎
當然要
要交給美國人稅,還得交給國家體總
其實姚明真正拿到的錢根本沒有1600萬美元那麼多,恐怕1000萬都沒有